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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的查账方法与技巧

贪污贿赂犯罪的查账方法与技巧
贪污贿赂犯罪的查账方法与技巧

贪污贿赂犯罪的查账方法与技巧

查帐是检察机关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对于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帐往往是侦破此类犯罪的关键环节。查帐过程中,怎样从各种会计帐证中发现和获取能证实犯罪的线索和证据呢?从历年来参与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我总结出一些查帐的方法与技巧。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个单位的会计资料往往纷繁复杂,特别是在我院办理较多的涉农案件中,村集体会计资料多数不正规,真帐与假帐、正规票据与白条、真收支与假收支掺杂混同。作为侦查人员,我们没有精力对被查单位的每项帐务逐笔加以核对,侦查的时间性更不允许调查、证实每笔业务往来情况,对此我们就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分析判断能力,运用会计查帐的方法与技巧从会计资料中找出疑点,然后抓住重点进行调查核实,以提供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证据。

一、查帐中的具体方法

1、顺查法与逆查法有机结合。一般情况下,检查帐目时应先用逆查法,对反映全面、综合情况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抓住可能存在假帐的重点环节,然后根据重点环节确定需要检查的会计帐簿及凭证,并对其进行详细审查和检查。审阅和检查会计帐簿时,如要证实某记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可运用顺查法,将该记录与帐簿或报表中的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相符。当然,查帐时顺查、逆查应相互结合,在两者的灵活运用中及时准确的捕捉疑点。比如,在查证某贪污案中,在对国有

企业改制时的应付帐款明细帐核对时,就发现上一年度的结转下年数与下一年度的上年结转数不符,经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增应付帐款方法贪污国有资产的事实浮出水面。

2、详查法与抽查法的灵活运用。查帐时,应将详查法与抽查法有机的结合起来运用。在审帐前,应先了解被查单位的情况。如果被查单位内部监管制度较健全,核算记录比较完善,检查开始时应先运用抽查法确定或判断假帐存在的重点环节,结合初查计划确定有针对性的重点,再对重点环节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详细检查,并以审查结果推断整个检查范围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直至进行详细检查。如果被查单位经济业务量不多,会计核算简单,查帐时应从详查开始,但应注意在详查前确定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经济活动的范围。

3、核对法。核对法是将两种以上的会计资料相互或交叉对照,检查其内容是否一致。包括证证核对、帐证核对、帐表核对、表表核对、“面帐“与“暗帐”核对,核对法是最关键的查帐方法,对还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事实,往往能出奇制胜。如2008年在侦办某村陈某、井某挪用公款案时,井某作为本村会计,在正规帐证之外,还保存有一本会计记录本,记录村干部村集体套用、截留集体款项,私自支出、收支白条下账等情况,通过核对正规帐证与此记录本证,许多在帐证上造假、不合理的地方都暴露于侦查人员面前,最终从中发现了陈某和井某挪用公款的事实。

4、审视法与盘点法。审视法是通过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

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审查和研究,以发现疑点,进而发现犯罪。如在查办案件中经常会从同时期相似的业务却出现不同类型原始凭证中,发现虚假票据,并进而暴露出犯罪。

盘点法是通过对资金、有价证券、物资和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实地清点,证实各项资产客观存在情况并验证其会计记录的真实性与正确性,查明有无短缺及贪污情况。这是一种比较直接的查帐方法。只要认真清点各项资产就能发现是否帐证相符,实践中我们搜查后也从实物盘点及帐证的核对中发现了不少有用的线索。

以上方法提供了我们办案中宏观上的查帐主线,在具体运用中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来决定是否并用,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技巧。

二、查帐中的一些技巧

1、从凭证内容上找疑点。这要求侦查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经济法规、物价政策、市场状况等方面的知识,只有依据这些知识才能判断凭证内容是否合规、合法、合理。如2004年我科查办某国有公司下属采购站经理杨某挪用公款案件时,在查阅该采购站会计资料后发现,在上年度没有记载的情况下,下年度在应付账款项下突然多出近五十万元。发现此疑点后,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证实此五十万元系采购站收预收货款不入帐,虚列应付款后以归还应付款形式支出,用于杨某个人注册公司,使用后以预收货款的方式入账。最终杨某承认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2、从价格上找疑点。会计资料上所反映的价格不正常,往往寓示着有人在价格上做文章,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所谓不正常就是指,排除

特殊情况(如互惠、互利的关系户;折让)外,同一批次的商品材料的购销价格在同一段时间,同一市场状况下,某一笔或几笔业务的价格与其他各笔业务具有明显差异,或者与当地市场行情价格明显不符。从办理的案件来看,以上情况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多发迹象,并往往成为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渠道。

3、从原始凭证上找疑点。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最初取得的原始书面证明。对其进行判断主要是看取得的渠道和方式是否正当、合法,取得过程中的制约环节是否严密。一般来说,经办人员自制反映商品(包括货币、劳务)交换关系的原始凭证,但在具体业务中由特定的业务对象针对业务事实所提供的原始凭证容易出现问题。广义的自制原始凭证是指能够按照经办人的要求和意志填制的原始凭证,包括当事人亲自填制加工的和有关机构取得的两种。后者如经办人到劳动服务部门开具的劳务发票,到运输管理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及到税务部门开的零星纳税发票等。这些提供发票的部门一般都不了解事实的真相,所以发票的内容都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出具的,而没有其他有效的制约关系,因此其实质跟自制凭证并无两样。2005年我科侦办某热力公司下属热力所会计伍某挪用公款案件中,细致查阅原始凭证后,发现十四张支票根票号竟与伍某保存的已作废支票票号一致,经核对后查实,伍某以作废支票根充当正式原始凭证入账,以此方式套出资金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该案例说明在办案中利用原始凭证的来源情况判断凭证的真伪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4、从内部制约制度找疑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

是内部制约制度,这种制度要求物、钱、帐的管理要分别由不同的人负责,以达到互相制约的目的。根据这个制度,任何有财务收支的经济实体和单位,除了少数从事小额零售业务部门实行实物负责制外,其管物的、开票的、收钱的、做帐的都要由不同的人担任。如果我们发现被查单位有会计人员兼收或兼付现金等情况,就应当引起注意,从有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分析有无疑点。如2006年我科侦办的某村杜某贪污案中,杜某担任本村会计,在本村设有现金出纳人员情况下,经常独自一人收付大额现金,这引起办案人员对其注意。通过细致查帐,发现有五千元扶贫修路款被杜某领取后没有入账,后查实,杜某将五千元扶贫款贪污。

5、从非常规的帐务处理中找疑点。非常规帐务处理是指那些日常会计核算中不正常使用的特殊的或违反常规的财务处理业务。如财产损失,坏帐冲销,财产性收入的债务挂帐,未明确原因的库存商品红字反映及纯往来帐户反映的财产性收付等等。这类会计事项在经营当中虽然会发生但不一定必然发生,故对这类帐务处理的分析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有意义的,在实践中从这类帐务处理所查出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比较多的。

以上介绍的查帐方法和技巧是我在参与侦查部分案件过程中总结

一些个人经验和看法,在侦查贪污贿赂案件中会常用到,提出来供大家参考,有错误和不足之处,望大家给予指正。

中级审计师查账技巧

中级审计师查账技巧 以下是小编与大家分享的中级审计师查账技巧,希望可以为您带来帮助!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账技巧 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作案人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记账,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以及入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二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三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四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五是账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这类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作案手段多种多样。对这种违纪,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主要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要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账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3、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账技巧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产、供、销人员或金融管理人员,他们在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一种是经税务机关登记的有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非法发票和白条。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腐的案件查法: 一是组织查账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 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实物入库。 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 4、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查账技巧 这种手段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较为普遍。这种情况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义达到营私之目的。有些“小金库”名义上是为集体,而实际上是为隐形私利服务。“小金库”的存在,给**接受别人的贿赂违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对这类案件,往往是难查,不好认定,时常以不正之风为借口,以退代罚。对这种案件的查法: 一是审查支出单位的账目与收入单位的账目相对照、挤差额,看是否入账。 二是审查单位设立的账薄与科目是否合法。 三是支出账与库存账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有差额的是否入账。 四是收货单位的支出账与发货单位的收入账相对照,看有无差额,以便从中发现账外资

纪委如何有效的进行查帐

纪委如何有效的进行查帐 查帐的方法多种多样,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查帐方法做不同的分类。这里首先介绍5种常用的财务检查式的基本方法。 1、顺查法:是根据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序逐一进行检查。首先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核对检查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最后以帐簿来核对会计报表。检查程序为凭证→帐簿→报表。一般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帐实不符的单位,可以通过此种方法,将问题一点点查出来。但是,采用顺查法必须对每张凭证、每本帐簿都逐一审查,费时费力,难以抓住重点。只能适用于业务量少的小型企事业和行政单位。 2、逆查法。是指按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检查的一种方法。它是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对可疑帐项和重要项目逐项核对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日记帐,并有目的地审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结果。这种方法简捷省力,易于尽快发现问题,适用于已掌握一定问题线索的或业务量大的单位的查账,对查账人员的个人经验要求更高。 3、详查法。是指查帐人员对查帐期间的全部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查。详查法既要对凭证、帐簿、报表审查,又要审查有关的经济资料(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等)并加以分析,所以审查的内容全面,结论和评价准确、科学,但工作业务量大,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或者是为了揭露重大问

题而进行的专案审查。 4、抽查法。是指查帐人员在查帐期间从全部凭证、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审查并据以推断全体情况的一种审查方法。由于查帐人员在查帐之前,对被审查单位会计的薄弱环节并不了解,因此,抽查时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审查的结论和评价准确性较差,但随着查帐人员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判断能力的提高,查帐人员可以事先进行周密地准备,有的放矢地进行抽查。抽查法的长处是比较节省时间和人力。 5、核对法。是指通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会计记录间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确定其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准确的一种方法。具体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的核对、凭证与帐簿的核对、总帐与明细分类帐的核对、总帐与会计报表间的核对。 另外,还有鉴定法、审阅法、分析法、查询法、比较法、盘存法及计算机审查法等。这些方法都不是孤立的,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需要配合使用,并不断创新。针对经济案件中不断更新的作案手段,必须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对策,总结和推广新的方法。 重点账户(科目)检查法 为完成案件任务需要的查账一般都有具体的目标,查账之前就要进行周密的研究和计划,根据需要选择查账的方向,可以锁定几个重点账户为突破点,同时要做好记录,提取固定证据,防止产生销毁、涂改、补充相关帐据的问题。

查账方法与技巧

查账的方法与技巧 令狐采学 一、查账前的准备 (一)、查账的概念: 1、查账,又称财务检查,是指通过对企业账证及有关资料的检查,查核企业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检查活动。 2、会计资料是指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分析资料等反映一个单位全部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资料。 3、查账就是查会计资料中原始凭证,认真查阅原始凭证并从中发现问题。 (二)准备阶段应做的工作 1、确定查账目的和任务,拟定查账工作方案。 2、选派查账人员并适当分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搜集有关被查单位经营活动的资料。

4、了解并分析被查单位的会计制度,结合已掌握的情况制订查账计划。 5、索取有关账簿,凭证,报表及合同书面资料。 (三)实施阶段应做的工作 1、办案人员到达被查单位后,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说明查账的目的、任务等有关事项。 2、根据掌握的情况,拟定进行检查的有关资料。 3、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认真查清,详细准确地记录,掌握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确有必要进行外部调查的事项,找与被查单位有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查询,进行延伸查账,认证有关问题的准确性。 4、按类别和性质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实事求是地认定问题的性质。 二、查账的基本方法 n查账的步骤: 帐簿→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关联单位 原始凭证:如发票、火车票、收据、收料单、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

记帐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帐簿: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一)基本过程 1、查总账 总账又称总分类账,是按照会计科目设置的,根据不同的企业和行业来确定分类科目和总账或总分类账。 总账或总分类账能够全面地,总括地反映企业的资金活动情况,用来考察、核对各种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提供数据。 通过查总账所达到的目的是掌握该企业设置了哪些会计科目,为下一步的查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总帐里的扉页都是“经管人员一览表”,记录了单位名称、帐簿名称、帐簿页数、使用日期、接管、移交情况等。找到发生业务的会计科目,根据该会计科目找全该会计科目的明细帐:现金明细帐、银行存款明细帐、各类收入明细帐,各类支出明细帐、应付款明细帐、应收款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等。有些单位认为你不懂财务,有时故意遗留一些主要的明细帐,你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时间:2016-04-19 作者: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大|中|小】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 于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 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 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 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 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

快来看看做账和查账的技巧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 快来看看做账和查账的技巧 查账这个词从广义来讲,小至生产工人,大至老板,都会有对某种事物审核的需要,审核的标准是什么?采购主管,根据采购清单来盘查货物,这是查账;销售主管,根据销售的产品清单来盘查销售数量,这是查账;会计主管,根据提供的报表和分类汇总来盘查记账的正确性,这是查账;税务部门,根据提供的会计科目和汇总表,来企业去盘查,这是查账等等。凡是具有可查和审核需要的,都可以定义为查账。既然查,当然要有物可查,如何去查,下面和各位分享一下。 想查账就要知道如何做账,一般做账会有两本账:流水账和分户账。流水账是把每天发生的数量和金额按照时间以流水的性质去登账,一般是先进后出的方式进行登账。分户账是按照不同需要的类别进行分类登账。分户账按照商品或者客户等类别进行分类。 如果按照科目分类的话,种类很多,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简单的做账技巧。一般作为一个工业企业都有自己的经销商户,经销商户中的价格也不同,在登台账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差错。根据本人的工作总结有以下避免出错的办法,可以借助电脑的流水账来核对。由于企业工作人员层次和水平不同,工作的方式和技巧有所偏差。大家可以使用电脑登记当日流水账目,手工账(分户账、流水账)在明日登记的时候就有所对比,在登记的时候把电脑账目录打开,每日、本月、本年的合计一目了然,对于客户有这点好处:经销商需要清单的时候能够短时间的提供,如果只做手工账的话,如果从分户账目录去一笔一笔的写,效率就很低。基本上电脑账和手工账一致,说明账目没有错误,月初从来没有错过账目,账款没有任何偏差,这种工作方式比较适合一般统计和出纳 1

税务查账技巧练习题教学文稿

税务查账技巧课后练习 判断题: 1、在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最好请企业的主管财务的领导作为企业纳税的第一责任人来介绍情况。 [题号:Qhx001742] A、对 B、错 您的回答:B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在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最好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纳税的第一责任人来介绍情况。如果被检查企业存在税收或财务方面的舞弊问题,分管财务的领导参与筹划或操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其介绍的情况往往经过深思熟虑,滴水不漏。 2、现阶段,许多被检查单位进行税收舞弊已经突破了原始和传统的方法,已不再将隐瞒的业务收入隐匿于其他应付款或预收账款等负债类账户的贷方,而是可能隐匿在任何一个资产或负债类账户的贷方,而且还不会出现异常方向的余额。 [题号:Qhx001745]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舞弊手法花样百出,这是其中的一种。 3、在纳税检查中运用观察法时,一般情况下,从参观中所观察或了解到的情形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在检查中通过一定的计算或逻辑分析找到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如果不存在这种印证关系,则意味着可能存在问题。 [题号:Qhx001744]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一般情况下,从参观中所观察或了解到的情形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在检查中通过一定的计算或逻辑分析找到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4、检查工作应该从观察被检查单位的情况开始,而不应该从打开账簿开始。 [题号:Qhx001743]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检查人员可以从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基本信息的角度进行观察(即使是熟悉的企业也应该观察和了解其情况有无变化)。 单选题:

查账方法与技巧

查账的方法与技巧 一、查账前的准备 (一)、查账的概念: 1、查账,又称财务检查,是指通过对企业账证及有关资料的检查,查核企业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检查活动。 2、会计资料是指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分析资料等反映一个单位全部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资料。 3、查账就是查会计资料中原始凭证,认真查阅原始凭证并从中发现问题。 (二)准备阶段应做的工作 1、确定查账目的和任务,拟定查账工作方案。 2、选派查账人员并适当分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搜集有关被查单位经营活动的资料。 4、了解并分析被查单位的会计制度,结合已掌握的情况制订查账计划。 5、索取有关账簿,凭证,报表及合同书面资料。 (三)实施阶段应做的工作 1、办案人员到达被查单位后,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说明查账的目的、任务等有关事项。 2、根据掌握的情况,拟定进行检查的有关资料。 3、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认真查清,详细准确地记录,掌握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确有必要进行外部调查的事项,找与被查单位有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查询,进行延伸查账,认证有关问题的准确性。 4、按类别和性质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实事求是地认定问题的性质。

二、查账的基本方法 n查账的步骤: 帐簿→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关联单位 原始凭证:如发票、火车票、收据、收料单、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 记帐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帐簿: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一)基本过程 1、查总账 总账又称总分类账,是按照会计科目设置的,根据不同的企业和行业来确定分类科目和总账或总分类账。 总账或总分类账能够全面地,总括地反映企业的资金活动情况,用来考察、核对各种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提供数据。 通过查总账所达到的目的是掌握该企业设置了哪些会计科目,为下一步的查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总帐里的扉页都是“经管人员一览表”,记录了单位名称、帐簿名称、帐簿页数、使用日期、接管、移交情况等。找到发生业务的会计科目,根据该会计科目找全该会计科目的明细帐:现金明细帐、银行存款明细帐、各类收入明细帐,各类支出明细帐、应付款明细帐、应收款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等。有些单位认为你不懂财务,有时故意遗留一些主要的明细帐,你只要根据总帐的会计科目向他索要就不会出现遗漏现象。如果企业在第一次拿帐时故意遗漏哪本明细帐,经过你核对向其索要后才拿来的那本帐,你就要特别留意,可能问题就出在那本帐上。 2、查损益表 损益表是总括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财务成果的会计报表。

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犯罪主体及特点

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第一节犯罪主体 依照《刑法》的规定,反贪部门所受理的十二种案件中,从犯罪主体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具有严格的、明确的主体的案件,即犯罪主体均为国家工作人员,这类案件有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第二类是一般主体案件,这类案件有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第三类是其他特殊主体案件,这类案件有单位行贿案、单位受贿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案件类型不同,犯罪主体也就不一样,因此,必须对犯罪主体有一个全面地了解和认识。 一、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国家工作人员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直接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准国家人员,即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那部分人员。根据这一理解,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分为如下三类:(一)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在国家各

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中从事国家事务管理活动的人员。 (二)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上两类人员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依法取得职务身份,即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经上级机关任命、委派或通过选举,或经过国家单位录用、聘用的人员;二是依法行使国家管理职权,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国家管理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从理论上分,国家工作人员不外乎以上三类,但在办案实践中反贪部门所面临的情况又是十分复杂的,以下几类人员往往也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第一类是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正在履行职务期间的各级人大代表,在各级人大常设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各级人大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二类是按照国家现行的政治制度,在乡以上党政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正在履行职务期间的政协委员及在各级政协常设机关和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税务对企业进行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税务对企业进行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一、税务检查方法: 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 二、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 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 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 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 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 如当月实际耗用量10000吨,单位产品耗用0.2吨,则应出产量=10000吨÷0.2吨/件=50000件 检查“产成品”科目借方入库数量=40000件,可能存在的问题: (1)、领用材料未全部用于生产 (2)、完工产品未入库即销售 以某一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为例,选取“原材料”作为控制物件,推算“应税销售额控制数”,进行比对分析。假设该企业某期采集的信息资料:原材料消耗1000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平均单价1500元/吨,产销比例为80%,申报销售收入8万元。 本期产品产量=本期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00吨/10=100吨。 本期销售数量=产量×产销比例=100吨×80%=80吨。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本期销售数量×平均单价=80元×1500元/吨=120000元。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120000元>申报销售收入80000元,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帐外经营、瞒报销售收入问题。 三、税务稽查流程与稽查各阶段企业注意的事项 (一)稽查对象的确定(选案) 1、计算机选案指标: 增值税有关选案指标: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0连续超过三个月 销售税金负担率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低于同行业最低税负控制线) 销售税金与销售收入变化幅度不同步 销项税金与进项税金变化幅度不同步 企业所得税选案指标: 销售利润率(纵向比较大幅下降、横向比较明显偏低) 销售毛利率、销售成本利润率、投资收益率 人均工资额(=工资总额÷平均职工人数)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本期折旧额÷平均固定资产原值) 综合指标:销售收入变化幅度>30% 六个月内累计三次零负申报 六个月内发票用量与收入申报为零 2、税务机关案头审计分析选案指标: 申报与发票销售收入对比 申报收入<发票销售收入 申报销项税额与发票销项税额对比、申报进项税额与抵扣联对比 进项税金增幅超过销售收入增幅30%

财务管理-报表的查账方法与技巧:账户分析方法

报表的查账方法与技巧:账户分析方法 2006-5-24 14:23 1.账户分析方法的特点 账户分析方法的特点是不先审查报表和凭证,而是直接在账面上审查,以便发现可疑账项,为进一步审查提供线索。 2.对应关系分析 按账户借贷方对应关系进行分析,查明是否有不正常、不合理的对应关系。例如在审查一笔销售业务时,发现该笔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原材料3000 销售材料应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内核算,不应直接记人“原材料”账户,上笔业务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 同时结转: 借:其他业务支出3000 贷:原材料3000 3.发生额和余额分析 对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进行分析,以查明其内容是否正确、合理,有无错弊和异常现象。例如,在审阅企业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的修理费时,发现记有修建花园、假山、鱼池、亭台等用。这是将应列入专用基金的开支,人为地摊人期间费用。再如在审阅成品明细帐时,发现A型电机明细账结存中的数量是蓝字,金额却为红字。这是由于多转产品销售成本造成的,说明该企业销售利润不准。

4.相关账户内容结合分析 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这两个账户编一份表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这两个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在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账户余额减去折旧账户余额,应等于固定资产净值。如果不等,则说明账户对应关系及其记录可能有差错。采用账户分析法,对于发现会计原理运用上的错误、会计分录上的错误和记录中的错误甚为有效。但企业账户较多,查起来费时费力,一般适用于审查对应关系容易搞错的账户或容易发生错弊的账户。 5.逻辑推理分析 是指审计人员根据已知的事实和资料,运用逻辑思维方法,推测和判断被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结果的一种方法。例如:审计人员在审查某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凭证时,发现有笔销售收入未记销售账,其会计分录如下:借:现金 3000 贷:应付账款 3000 审计人员据以推测,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账务处理错误,二是利用应付款科目贪污销货款。结果如何有待查证。 审计人员认真审查了该会计人员所编制的其他记账凭证,发现有一张记账凭证的分录是: 借:应付账款 3000 贷:现金 3000 经查,不仅会计分录是会计人员亲手编制,而且领款经手人也是其本人签字,未转交他人,可以认定,此款为该会计人员所贪污。在审计实践中,逻辑推理分析法通常与判断抽样或统计抽样等方法结合使用,以便验证推理的正确性。 6.重记与漏记的查证含义

经济犯罪案件中的查账技巧

经济犯罪案件中的查账技巧 在所有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手法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与财务有关。因为各单位所有的经济活动最终都要以财务的方式体现出来,单位同外界的所有联系都需要凭借财务报表这个窗口来进行。所有的经济犯罪我们都可以在财务方面搜寻到其犯罪的蛛丝马迹。这就涉及了经济犯罪案件中的查账。查账和司法会计鉴定实际上是两个概念,查账是对财务会计资料的检查,具体指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运用专门的方法对有关的会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解决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的侦查措施;而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知识的人,运用专门方法,通过检验分析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对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技术措施。二者主体不同,但都需要运用会计的专门知识。现在各公安高校经侦专业的教学中都开设了《司法会计学》这门专业课,应用会计学、审计学和其他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各种会计问题。通过对这门应用技术科学的学习,可以掌握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对于经侦部门侦查人员来说,了解一些会计的专用术语、基础知识以及一些审计的专门方法,掌握基本的司法会计检查方法和检查技巧非常必要。这不仅能便于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进行查账、查物,而且能提高侦查取证的能力,全面、及时地收集证据。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查账当中的一些基本的方法和技巧。三、查账的基本方法与技巧(一)查账的组织方法查账的组织方法,即查账者进行查账工作时所使用的组织技术。查账者在对某项查账业务进行分析时,首先应使用适合的组织技术解决怎样组织实施查账的问题,然后才能使用各种技术方法对该项查账业务进行具体的审查。常用的组织方法有很多,其中我们常用的一种就是以审计工作的先后顺序为标准将其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顺查法是按查账业务活动进行的先后顺序,依次从业务活动的起点开始,直到终点为止的一种查账方法。逆查法则是指查账人员按审查会计资料的活动进行相反顺序的查账。像1998年末判决的“琼民源案”中,可以采用逆查的方法从其1995年与1996年的业绩对比中发现问题。琼民源公司1995年业绩与1996年业绩对比非常明显,利润总额1995年67万元,1996年57 093万元,增长251.13倍;净利润1995年38万元,1996年48 529万元,增长1276.08倍;每股收益1995年为9厘,

做账和查账的技巧大总结【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做账和查账的技巧大总结【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说起查账,这可是一门学问,是作为财务和资金管理者必备的一种才能,也属于财务和资金管理者基本的工作需要。便于开展相关的审核和稽查工作,学会查账,作为管理者你来说,确实一件好的工作必备。查账这个词从广义来讲,小至生产工人,大至老板,都会有对某种事物审核的需要,审核的标准是什么?采购主管,根据采购清单来盘查货物,这是查账;销售主管,根据销售的产品清单来盘查销售数量,这是查账;会计主管,根据提供的报表和分类汇总来盘查记账的正确性,这是查账;税务部门,根据提供的会计科目和汇总表,来企业去盘查,这是查账等等。凡是具有可查和审核需要的,都可以定义为查账。既然查,当然要有物可查,如何去查,下面我和各位分享一下。 想查账就要知道如何做账,一般做账会有两本账:流水账和分户账。流水账是把每天发生的数量和金额按照时间以流水的性质去登帐,一般是先进后出的方式进行登帐。分户账是按照不同需要的类别进行分类登帐。分户账按照商品或者客户等类别进行分类。 如果按照科目分类的话,种类很多,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简单的做账技巧。一般作为一个工业企业都有自己的经销商户,经销商户中的价格也不同,在登台帐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差错。根据本人的工作总结有以下避免出错的办法,可以借助电脑的流水账来核对。由于企业工作人员层次和水平不同,工作的方式和技巧有所偏差。大家可以使用电脑登记当日流水账目,手工帐(分户账、流水账)在明日登记的时候就有所对比,在登记的时候把电脑账目录打开,每日、本月、本年的合计一目了然,对于客户有这点好处:经销商需要清单的时候能够短时间的提供,如果只做手工帐的话,如果从分户账目录去一笔一笔的写,效率就很低。基本上电脑账和手工帐一致,说明账目没有错误,月初从来没有错过账目,账款没有任何偏差,这种工作方式比较适合一般统计和出纳使用,表格设计因企业而异。 如何查账呢?上面介绍做账的一些注意细节,那么给各位说一下如何查账,例如:月初报表分户汇总的时候分户账目登记完毕和总的数量不对,自己一时也查不来到底是哪一笔出错了,这个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如果分户的种类不多,可以用最原始的办法一笔一笔的审查,电脑账这次用到

2016最新两高发布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表格版)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2016年最新两高发布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 罪名金额量刑 贪污罪受贿罪1-3万,且具有特殊情节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20万 10-20万,且具有特殊情节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300万 150-300万,且具有特殊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或者死刑 300-2000万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1500-2000万,且具有特殊情节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2000万-1亿 5000万以上,且具有特殊情节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亿以上一般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亿以上,且具有特殊情节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挪用公款罪2-100万,进行非法活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5-200万,且具有特殊情节 50-100万,进行非法活动,且有挪用特定款物等情 节 5年以上有期徒刑 100-300万,进行非法活动 100-200万,有特殊情节且有挪用特定款物 200-500万,且具有特殊情节 300万以上,进行非法活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 500万以上,且具有特殊情节 行贿罪1-3万,且有同时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节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100万,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情节 50-100万,且有同时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节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0-500万 250-500万,且有同时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 500万以上,且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3-20万,或有其他较重情节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0-300万,或有其他较重情节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00万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利用影响3-100万,或有其他较重情节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0-500万,或有其他较重情节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计查账常用技巧

会计查账常用技巧 为了保证查账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检查目的,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如被查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全和账外“账”等,必须相应采取一些较为特殊的检查方法。本文主要介绍了会计查账常用技巧。 一、三查三找法 对管理混乱,财务上建账不全,记录零乱的企事业单位,可采用三查三找法突破查账困境,具体内容是: 1.查银行对账单,找钱款数量。 当被查单位原始凭证残缺不全,只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甚至无日记账可查时,银行对账单就是唯一的银行存款收入、支出情况的完整记录。根据对账单,确定每笔银行存款收入的来路,对于支出的款项,可以查证支出的数量及支出具体去向是否合理合法。经济案件查账中,诈骗、投机倒把团伙往往运用多单位户头转账方法,最后将得来的赊款转入本单位户头。查账时,只有用这种查账追踪方法,方能一查到底。 2.查其他往来账,找业务关系对象。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账户往往是舞弊者掩盖舞弊事实,隐瞒各种收入或虚增支出的重点实施对象。如企业或单位将

销售收入不入销售账,而作为其他应付款入账,转移收入偷漏税收等。通过往来账户的查证,既可以摸清舞弊者的舞弊手段,又可以查明资金的去向。 3.查应收销货款和应付购货款,找款项的去路。 企业或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资金占用总额衡等于来源总额,应收销货款是一个债权账户,它说明了流动资金的去向:应付购货款是一个债务账户,它说明流动资产中部分款项占用的来路。这些方向和来路是否正常,应通过对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查证后,方能说明原委。 二、发现疑点法 检查能否顺利进行,实现既定目标,检查人不但要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种检查方法,更重要是能否发现问题,找出疑点。根据我国会计基础检查的工作实践经验,有8种发现问题的方法。即从异常数字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从异常业务往来单位发现问题的方法;从账户之间异常对应关系发现问题的方法;从异常时间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从异常地点发现问题的方法;从有关人员异常生活变化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从逻辑矛盾中发现问题的方法和从异常结算方式中发现问题的方法等。这8种方法主要是根据会计资料的8种基本要素的特点和检查人员实践经验提炼产生的,检查时应适时交叉运用。 1.从异常数字中发现问题的方法。 主要是根据企业或单位某一类型经济业务涉及金额或数量

2016最新两高发布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表格版)

2016最新两高发布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表格版)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2016年最新两高发布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 罪 名 金额量刑 贪污罪1-3万,且具有特殊情节3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 3-20万 10-20万,且具有特殊情节 3年以上10年

受贿罪20-300万以下有期徒刑150-300万,且具有特殊情 节 10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 300-2000万10年以上15年 以下有期徒刑1500-2000万,且具有特殊 情节 一般判处无期 徒刑 2000万-1亿 5000万以上,且具有特殊 情节 可以判处死刑 缓期2年执行1亿以上一般判处死刑 缓期2年执行1亿以上,且具有特殊情节可以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 挪用公款罪2-100万,进行非法活动5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5-200万,且具有特殊情节 50-100万,进行非法活动, 且有挪用特定款物等情节 5年以上有期 徒刑 100-300万,进行非法活动 100-200万,有特殊情节且 有挪用特定款物

200-500万,且具有特殊情 节 300万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10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 500万以上,且具有特殊情节 行 贿 罪 1-3万,且有同时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节 5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 3-100万,有向国家工作人 员行贿等情节 50-100万,且有同时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节 5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 100-500万 250-500万,且有同时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节 10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500万以上,且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 利 用 影 响 力 受3-20万,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300万,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00万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7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账方法与技巧

查账得方法与技巧 一、查账前得准备 (一)、查账得概念: 1、查账,又称财务检查,就是指通过对企业账证及有关资料得检查,查核企业会计资料所反映得经济活动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得一项检查活动。 2、会计资料就是指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分析资料等反映一个单位全部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得资料。 3、查账就就是查会计资料中原始凭证,认真查阅原始凭证并从中发现问题。 (二)准备阶段应做得工作 1、确定查账目得与任务,拟定查账工作方案。 2、选派查账人员并适当分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搜集有关被查单位经营活动得资料。 4、了解并分析被查单位得会计制度,结合已掌握得情况制订查账计划。 5、索取有关账簿,凭证,报表及合同书面资料。 (三)实施阶段应做得工作 1、办案人员到达被查单位后,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说明查账得目得、任务等有关事项。 2、根据掌握得情况,拟定进行检查得有关资料。 3、对发现得问题,一定要认真查清,详细准确地记录,掌握必要得证明材料。对确有必要进行外部调查得事项,找与被查单位有联系得单位与个人查询,进行延伸查账,认证有关问题得准确性。 4、按类别与性质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实事求就是地认定问题得性质。 二、查账得基本方法

n查账得步骤: 帐簿→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关联单位 原始凭证:如发票、火车票、收据、收料单、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 记帐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帐簿: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一)基本过程 1、查总账 总账又称总分类账,就是按照会计科目设置得,根据不同得企业与行业来确定分类科目与总账或总分类账。 总账或总分类账能够全面地,总括地反映企业得资金活动情况,用来考察、核对各种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提供数据。 通过查总账所达到得目得就是掌握该企业设置了哪些会计科目,为下一步得查账打下了良好得基础。 在总帐里得扉页都就是“经管人员一览表”,记录了单位名称、帐簿名称、帐簿页数、使用日期、接管、移交情况等。找到发生业务得会计科目,根据该会计科目找全该会计科目得明细帐:现金明细帐、银行存款明细帐、各类收入明细帐,各类支出明细帐、应付款明细帐、应收款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等。有些单位认为您不懂财务,有时故意遗留一些主要得明细帐,您只要根据总帐得会计科目向她索要就不会出现遗漏现象。如果企业在第一次拿帐时故意遗漏哪本明细帐,经过您核对向其索要后才拿来得那本帐,您就要特别留意,可能问题就出在那本帐上。 2、查损益表 损益表就是总括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财务成果得会计报表。 通过杳损益表所达到得目得就是核实该企业损益表中得销售收入年末累计数字与总账得销售科目数字就是否一致,严防企业设假账与两套账,做到会计报表得真实可靠.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建议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 困难和问题及对策建议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是检察机关受理或发现的,为破案提供脉络和途径的、反映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活动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它是刑事犯罪案件线索的一部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在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检察机关能否及时发现、获取、评价、利用反映贪污贿赂犯罪客观事实的案件线索,将直接决定贪污贿赂犯罪行为能否被及时揭露与证实,侦查活动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贪污贿赂案件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导反贪侦查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大“瓶颈”,严重影响了反贪侦查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现结合白河检察院的实际将贪污贿赂案件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提高发现案件线索能力的对策建议做如下探讨。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案件线索匮乏,形式单一,群众举报逐年减少。结合白河近几年来的自侦案件线索情况来看,每年接到的线索总共十来件,都是反映村委会班子成员涉嫌有经济问题的,仅仅涉及的是退耕还林这一领域,且线索量逐年减少。 2、是群众所举报的线索可信度低,大部分是捕风捉影,成案率低。通过我们手中掌握的线索和进行的摸查情况看,绝大部分是由于举报人的个人利益受创,伺机报复,还有就是“眼红”。同时所举报的线索都是道途听说,主观猜想,没有真凭实据,或者断章取意的嫁接国家政策。比如在之前我们办理白河县宋家镇某村村干部涉嫌在退耕还林方面有问题的案件的时候,刚接到线索时,审查认为这个线索

有价值,反映的问题很具体,涉案数额也很大,结果历时六个多月的摸查是“食之无肉,弃之可惜”,难堪之极,直接影响侦查工作的进行,直接影响了年度反贪考核的目标任务。 3、自身发现和挖掘贪污贿赂案件线索的能力不强。主要表现是:一是对一些部门的政策规定、内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不了解、不熟悉,无法有效地掌握这些部门容易出现和发生职务犯罪的部位和环节;二是在排摸线索时,只是凭借私人关系了解情况,获取的线索具有相当多的偶然性;三是收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还习惯于老一套的方式方法,只是泛泛地到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走访、了解和座谈,缺乏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律的研究,不能真正掌握一些行业和部门的“潜规则”。我们工作思路上还没有完全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侦查视野不够开阔、发现案件线索领域不够广泛。 4、犯罪越来越隐蔽,发现十分困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犯罪现已智力化、科学化,犯罪手段非常隐蔽,一般人根本无从知晓,不能发现。 。二、提高发现案件线索能力的对策建议 1、强化办案,通过办案扩大影响,促进案件线索的不断发现。办案是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存在的基础和理由,有为才有威。只有通过办案,不断地打出自己的声威,尤其是通过查办一些大案、要案,努力扩大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影响,增强人民对反腐败的决心,营造反腐败的良好舆论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广大群众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形成举报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的大环境,促进获取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的良性循环。比如我们查办的白河县卡子镇某村村干部涉嫌贪污一案,处理了村委会班子三个人,之后村民反响很大,积极性明显提高,经常有村民到院里来反映问题,提供了不少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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