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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河南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5]236号)要求,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于2015年12月提交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计划任务书”,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6]127号),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列入《2016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

1.2 承担单位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1.3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觅博,戚世森,王银山,杜晓晓,陈相龙,高翔,雷振华。

1.4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付瑞杰,轩慎民,吕仲祥,易善亮,白建峰,杨东英,苏航,李鹏,黄山,王相谦,张彬,李承骏,闫志强,王海涛,任春萍,蔡能博,李松涛,李秀菊,田振女,孙缔英,孟春丽,魏磊,孟博霞,郭涌,程晋亮,景晶,付扬戬。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豫水建[2014]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水利工程实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管理体制。河南省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建设期间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职权,进行质量监督。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河南省是全国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

域的省份,土地面积16.7万km2,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以下简称省质监站),是受河南省水利厅委托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主要职责是:归口管理全省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省辖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对河南省人民政府或其委托河南省水利厅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工程及河南省水利厅指定的其他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种类繁多,不仅包括水利水电本身的枢纽工程、输水工程等,还包括为运行管理服务的房屋建筑工程、专用输电线路工程、桥梁码头工程、专用公路及专用铁路工程等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将工程外观质量定义为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主要依据《评定规程》中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将水利水电工程按工程类型划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和其他工程4类。对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及其建筑物工程规定了具体的外观质量评定项目、质量等级、赋分标准及其中检查、检测项目的质量标准;

对枢纽工程规定了外观质量评定项目、质量等级、赋分标准,但未规定检查、检测项目的质量标准;对于其他工程,仅规定了有关水工建筑物单位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分部工程外观质量评定项目及好、一般、差的质量等级,但未规定评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可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分级标准、评定项目、质量标准等不够系统、完整,操作性不强,给实际评定工作带来不便,不同的人评定尺度难以统一,影响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所以,为规范河南省的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加强对河南省水利工程外观质量,统一河南省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式,规范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维护水利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建设标准等,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外观质量工作实际,制定《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3主要起草过程

2015年11月成立标准编写小组,结合省内外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实际和经验,2017年4月完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17年4月下旬,邀请水利系统内专家对编制的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

2017年5月,根据水利系统内专家的评审意见,编写小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标准编制原则与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4.1标准编制原则与依据

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实施指南,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订。

4.2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是在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豫水建[2014]7号)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编制,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无不相符合之处;对于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条文已直接引入文本,成为本标准的内容,也无相抵触之处。

5主要条款的说明:(本条内容引用标准原文编号)

3 术语和定义

SL 176和DB41/T 129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外观质量检测

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和规定的检测程序、方法,在工程现场采用检查、量测等技术手段确定建设工程外表质量特性的活动。

3.2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水利工程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提供检测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取得相应检测资质并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检测业务,对社会出具公正性检测数据或检测结论的社会中介机构。

3.3 检测人员

具备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从事检测技术管理和检测操作人员的总称。

3.4 检测设备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对检测结果作出判断所使用的符合计量认证规定的计量器具设备及辅助器

材的总称。

4 基本规定

4.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4.2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3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4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检测专用章后生效。

4.5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开展诚信管理,在水利行业守规则,讲诚信,规范诚信行为,遵守检测程序,做到检测数据结论客观、真实、规范。

5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分类

5.1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制订和确认原则

5.1.1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后,项目法人(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本标准类型各项目所列质量标准提出工程项目的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5.1.2 本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项目,按本规定执行,外观质量标准不再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5.1.3 本标准中未列出而工程中既明显又较重要的外观质量项目,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按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结合本标准的工程类型研究制订质量标准及标准分,报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以下简称“省质监站”)确认后,作为本标准的补充,在河南水利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ef15698587.html,)工程质量监督专栏上公布,其他工程可直接使用。

5.2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分类

5.2.1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工程类型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其他工程4类。

5.2.2 水利工程的其他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主要包括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和水利工程专业公路外观质量评定。

5.3 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5.3.1 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表1的规定。

5.3.2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表2的规定。堤防工程较大交叉连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表3的规定。

5.3.3 引水(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表3、表4的规定。

5.3.4 水利工程房屋建筑项目划分为分部工程时,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表5的规定;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时,执行GB 50300和GB/T 50375。

5.3.5 水利工程专业公路项目划分为分部工程时,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表6的规定;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时,执行JTG F80/1。

6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检测

6.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工程外观质量检测。

6.2 外观质量检测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工程外部尺寸、表面平整度、轮廓线、立面垂直度、大角方正等进行的量测。

6.3 大型水利工程、省重点工程、省管工程以及大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水利工程检测甲级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他水利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水利工程检测乙级以上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单位的检测范围不应超越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

6.4 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到工程现场,根据水利部令第36号、SL 734等有关规范规程、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工程项目划分

和外观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宜包括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检测数量和部位应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项目法人应将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批准后执行。

6.5 单位工程未完成,涉及到工程蓄水、过水验收时,个别工程部位将被淹没,项目法人应提前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淹没范围的工程外观质量检测工作,并拍摄有关影像资料,作为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依据。

6.6 质量检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测依据、检测方法、检测内容、检测仪器设备、检测部位、检测数量等。

6.7 检测单位在检测完成后应按照水利部令第36号和合同及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

6.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

6.9 项目法人应在外观质量评定前5个工作日,将检测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6.10 外观质量抽检,应成立由1名评定组成员负责、参建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现场检测小组,现场对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进行复测。质量监督人员列席外观质量评定时,应重点监督现场检测工作。

6.11 抽测数量应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不少于25%,且所抽测的各检测项目抽测总数不少于10个点;现场检测小组应做好现场检测记录工作,详见《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检测记录表》(附录A),并标明抽检的部位、高程或桩号;现场检测小组参加人员均应在现场检测记录表上签字。

7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组织和程序

7.1 外观质量评定组织

7.1.1 外观质量评定由项目法人组织,外观质量评定组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持有外观质量评定证书的人员和从省外观质量评定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从省外观质量评定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不少于3人;若某参建单位中无符合条件的人员,则该单位不作为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评定组总人数一般不应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如该单位工程由2个或以上施工单位完成,则施工单位各派1人参加;若该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派1人参加)。

7.1.2 外观质量评定,项目法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外观质量评定会议。

7.1.3 质量监督机构派员列席外观质量评定会议时,应按DB41/T 1297有关要求,对外观质量评定组参建各方人员

资格、是否从省外观质量评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以及评定的程序、内容等进行监督,同时抽查工程质量检测资料。

7.2 外观质量评定程序

7.2.1 项目法人按要求组建外观质量评定组,宣读评定组成员名单;评定组推举1名成员为组长,负责安排(领导)评定工作。

7.2.2 项目法人向外观质量评定组介绍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

7.2.3 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熟悉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设计图纸、文件。

7.2.4 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检查和检测,对检查项目进行现场打分,对检测项目的抽检数据做好记录(附录A)。

7.2.5 统计外观质量评定得分。

7.2.6 讨论并通过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报告。

7.3 检查项目评定

7.3.1 评定组成员按照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对检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按等级填写检查项目外观质量现场评定表(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不得离开现场后凭印象评定,评定组成员在各自的检查项目外观质量现场评定表上签名后,交给组长进行汇总。

7.3.2 各检查项目外观质量等级的评定得分计算

a) 根据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评定的检查项目质量等级,计算评定组成员各检查项目评定得分(评定组成员各检查项目评定得分=各项标准分×评定组成员评定等级);

b) 将评定组成员各检查项目评定得分进行统计汇总(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计算各检查项目平均分;

c) 计算各检查项目评定的得分率(各检查项目得分率=各项平均分÷各项标准分);

d) 根据各检查项目评定的得分率确定各检查项目的评定级别;

e) 评定组成员在统计汇总表上签名(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

f) 按照各检查项目的评定级别将对应的得分填写在外观质量评定表中(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

7.4 检测项目评定

7.4.1 各检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检测项目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得分表(表7)。

7.4.2 检测项目合格率的确定,采取检测报告结论与现场抽检的检测结果相比较,且“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a) 当所抽检的检测项目的合格率大于或等于检测报告中该项目合格率时,采用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合

格率。

b) 当所抽检的检测项目的合格率小于检测报告中该检测项目合格率时,采用现场抽检项目的合格率。

7.4.3 按照《检测项目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得分》确定检测项目等级,将对应的得分填写在外观质量评定表中(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

7.5 统计外观质量评定得分

7.5.1 外观质量评定组对已填好的外观质量评定表进行统计,计算出“实得分”、“应得分”。

7.5.2 外观质量得分率计算见公式(1)。

外观质量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

(1)

外观质量得分率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7.5.3 当一个单位工程中包含有枢纽、堤防、引水(渠道)、其他等多种类型的分部工程时,且各类型工程的外观质量得分率均不低于70%,取各工程类型的外观质量得分率的权重值作为该单位工程的外观质量得分率,见公式(2)。

外观质量得分率=(a×m/i + b×n/i + c×l/i + d×k/i) ×100%

(2)

式中:

a---枢纽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

b---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

c---引水(渠道)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

d---房屋建筑外观质量等分率;

m---枢纽工程分部工程个数;

n---堤防工程分部工程个数;

l---引水(渠道)工程分部工程个数;

k---房屋建筑分部工程个数;

i---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总数。i=m+n+l+k (不包括评价分部工程)

7.5.4 当单位工程只作为评价项目时,其所属分部工程的外观质量得分率均应达到70%及其以上才能够进行评价验收。

7.5.5 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签名。外观质量得分率计算完成后,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对评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评定表内签名。

7.6 房屋建筑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7.6.1 房屋建筑工程划分为单元工程时的外观质量评定。房屋建筑工程作为一个或多个单元工程划分在水利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时,对该分部工程中房屋建筑单元工程进行必要的量测、检查,量测、检查结果纳入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相应检测项目中评价。

7.6.2 房屋建筑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时的外观质量评定。房屋建筑作为一个或多个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外观质量评定时,应分别进行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外观质量评定和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外观质量评定,并分别计算得分率。

7.6.3 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8、表9)。

7.6.4 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外观质量评定程序、检查项目评定、检测项目评定、评定得分统计同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见表5和附录N、附录O、附录P)。

7.6.5 房屋建筑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对水利工程中独立的、规模较大的房屋建筑工程作为单位工程,工程质量评定应执行GB 50300、GB/T 50375。

7.7 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外观质量评定

7.7.1 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外观质量评定,执行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程序,使用《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外观质量评定表》(表6)。

7.7.2 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划分为单元工程的外观质量评定。专用公路作为一个或多个单元工程划分在水利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时,对专用公路单元工程进行必要的量测、检查,量测、检查结果纳入水利工程外

观质量评定相应检测项目中评定。

7.7.3 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划分为分部工程时的外观质量评定。专用公路作为一个或多个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外观质量评定时,依据《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程序进行(见表6和附录Q、附录R、附录S)。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应按水利工程和专用公路的权重进行计算。

7.7.4 水利工程专用公路划分为单位工程时的外观质量评定。执行JTG F80/1进行评定。

7.8 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报告

7.8.1 外观质量评定工作组应根据评定情况形成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报告,作为外观质量评定成果。

7.8.2 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单位工程建设内容;

b) 外观质量评定程序(评定组人员组成);

c) 检查项目外观质量现场评定表;

d) 检测项目现场检测记录表;

e) 外观质量现场评定汇总表;

f) 外观质量评定表;

g) 外观质量评定结果。

8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核定

8.1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评定验收前将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

8.2 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并核定外观质量评定结论。

8.3 质量监督机构在核定外观质量评定结论时,应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a) 项目法人是否按规定程序开展外观质量评定工作;

b) 外观质量评定组的组建是否满足要求;

c) 是否按批准的检测方案进行了检测;

d) 外观质量评定得分率的统计计算方法及结论是否正确。

8.4 当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意见与项目法人一致时,可在核定栏内填写:“同意外观质量评定结论”;质量监督机构对外观质量评定有异议时,应责成项目法人组织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结果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6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向水利系统内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

督、施工、科研、设计、高校等专家征求意见,各位专家对本标准无重大意见分歧。根据审查意见,编写小组进行了修改完善——详见《河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完成本标准送审稿。

7作为推荐性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建议《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8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

本标准归口单位成立技术专家组,举办培训班,组织参与质量监督的相关人员和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集中学习本标准的内容和方法。各市县建立完善推广本标准的制度或实施方案,促使标准得以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标准编写小组

2017年5月27日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河南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 工作简况 任务来源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豫质监标发[]号)要求,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于年月提交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计划任务书”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号),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列入《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 承担单位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觅博,戚世森,王银山,杜晓晓,陈相龙,高翔,雷振华。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付瑞杰,轩慎民,吕仲祥,易善亮,白建峰,杨东英,苏航,李鹏,黄山,王相谦,张彬,李承骏,闫志强,王海涛,任

春萍,蔡能博,李松涛,李秀菊,田振女,孙缔英,孟春丽,魏磊,孟博霞,郭涌,程晋亮,景晶,付扬戬。 2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质量发展纲要(年)》(国发[]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豫水建[]号)等有关法规规定,水利工程实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管理体制。河南省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建设期间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职权,进行质量监督。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河南省是全国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省份,土地面积万,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以下简称省质监站)是受河南省水利厅委托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主要职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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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调整项目(石佛郝家灌片) 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1. 外观质量评定依据 外观质量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 2. 评定组织机构 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不少于5人。 2.2评定组任务: (1)审定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项目、分项目,标准分及各种用表。核定各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及检测断面的分布位置。 (2)组织外业检测、检查及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3)审核内、外业资料,确定外观质量评定得分率。 3. 评定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组建测量队,准备测量用的仪器设备:水准仪、多功能检测尺、钢尺、测绳、钢卷尺等,并对其校核,保证测量精度。二是学习外观质量评定方案;三是备足外业检测、检查记录用表和内业统计计算用表。 4. 外业工作 4.1评定组在外业工作开始前两天应召开预备会,议题:一是确定检测具体时间;二是研究和部署外业检测工作。承包人在现场标出检测断面具体位置。同时将这些检测断面的检测点(线段)的设计值,以书面形式报评定组审核和备案。 4.2测量组在检测前,一是进行培训,掌握外观质量评定实施方案,并且进行分工,明确每个组员的任务。二是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保证检测精度。三是核实检测记录用表的数量,记录人员熟习记录表的内容、记法及记录注意事项。 4.3测量组按已定的检测断面,逐个断面、逐个项目的进行检测。 4.4在外业工作中,评定组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测,以保证检测质量和真实性。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预制检查井就是管道工程中重要得结构物,其施工质量影响着城市道路功能发挥、行车安全。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控制有着“多”、“细”得特点,本文主要从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来进行预制井得质量控制。 1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诱因 1、1原材料、设备因素 市政道路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就是造成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得诱因之一,尤其就是混凝土质量,混凝土得原材料主要就是水泥、矿物掺合料、粗骨料(石)、细骨料(砂)、外加剂与水等六种材料,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就就是控制这六种原材料得质量。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直接影响着混凝土得强度、耐磨性、稳定性、耐久性等性能,因而原材料质量必须严格控制。 1、2施工因素 施工过程中工序之间得质量控制就是检查井质量控制得重要诱因,“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很好得形容了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得质量控制,包括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模板制作安装、养护等工作,不能遗漏任何一项施工环节。 1、3管理因素 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管理问题时造成预制检查井质量问题得关键因素之一。施工过程中管理混乱、缺乏管理,“不遵循四检制”报检制度,施工过程中缺乏旁站监督等都易造成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

问题。 2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控制要点 2、1做好原材得质量检查工作 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要与施工季节相适应。混凝土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得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与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钢筋原材料进场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得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得规定。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等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标准得规定。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得规定。 2、2做好现场混凝土浇筑质量 (1)振捣时坚持“快插慢拔”得振捣原则,振捣时按照一定顺序有规律得逐点振捣,振动器插入点在模板得中央部位,纵向间距保持在40cm左右。 (2)振动器在一个部位振动完毕后须缓慢、匀速地提升,不应过快,以防振动中心产生定隙或不均匀,排气不理想。避免在振捣时振动器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及表格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A.1 基本规定 A.1.1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其他工程等4类。 A.1.2 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表示;工程中有附录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A.2 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2.1 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2.1。 表A.2.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

A.2.2 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A.2.1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A.2.3 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按4.3.7条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1 检查、检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点。 2 各项目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A.2.3。 表A.2.3 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各分 3 检查项目(见表A.2.1中项次6、7、12、18、20~27)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共同讨论决定其质量等级。 4 外观质量评定表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填写。 5 表尾由各单位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签名(施工单位1人。如本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派1人参加。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各派1~2人。工程运行管理单位1人)。 A.2.4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A.1基本规定 A.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其它工程4类 A.1.2 附表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表示;工程有附表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确定后所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A.2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2.1 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达式见表A.2.1 表A.2.1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

A.2.2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等)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A.2.1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A.2.3 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1、检查、检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点。 2、各项目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得分见表 A.2.3 表A.2.3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得分 3、检查项目(见表A.2.1中项次6、7、12、17、18、20~27)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共同讨论决定其质量等

级。 4、外观质量评定表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填写。 5、表尾由各单位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签名(施工单位1人,若本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各派1人参加。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各1~2人,工程管理运行单位1人)。 A.2.4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A.3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3.1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3.1-1。 表A.3.1-1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水利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水利(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人数为5~9人。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由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二部分组成。闸、站、涵洞等工程按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参照SL23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厂房、控制室、管理房屋等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 1.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内容和标准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内容和标准见表 1.1 1.2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共分19个项目,每个项目的质量分为4级,测点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为100%时为一级;合格率为90~99.9%时为二级;合格率为70~89.9%时为三级;合格率低于70%时为四级。各项目的实得分按该项标准分乘以该项得分率计算。一级得分率为100%,二级得分率为90%,三级得分率为70%,四级得分率为0。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实得分占应得分的百分率。

2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 2.1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内容和标准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2.1 2.2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共分为12个项目,其中第1项为堤防外部尺寸质量检测项目,根据其检测结果进行评分(总测点合格率×标准分),其他各项得分为各评定成员在检查现场后对相应项的外观质量进行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外部尺寸检测项目,每测项抽测不少于10点,各测项“评定结果”根据测点合格率确定,测点合格率不小于70%时测项评为合格,测点合格率小于70%时为不合格,测项不合格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该项目得分率以0计算。堤防单位工程外观评定时,仅对实际存在的项目进行评分,其标准分累计为应得分,评定打分合计为实得分,得分率为实得分占应得分的百分率。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 %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大石桥市 2017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大石桥市 2017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外观质量评定组 二○一七年六月

大石桥市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调整项目(石佛郝家灌片) 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1、外观质量评定依据 外观质量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 2、评定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根据规程SL176-2007第4、 3、7条规定,组建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参加单位: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有关代表参加。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不少于5人。 2、2评定组任务: (1)审定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项目、分项目,标准分及各种用表。核定各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及检测断面的分布位置。 (2)组织外业检测、检查及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3)审核内、外业资料,确定外观质量评定得分率。 3、评定前的准备工作 一就是组建测量队,准备测量用的仪器设备:水准仪、多功能检测尺、钢尺、测绳、钢卷尺等,并对其校核,保证测量精度。二就是学习外观质量评定方案;三就是备足外业检测、检查记录用表与内业统计计算用表。 4、外业工作 4、1评定组在外业工作开始前两天应召开预备会,议题:一就是确定检测具体时间;二就是研究与部署外业检测工作。承包人在现场标出检测断面具体位置。同时将这些检测断面的检测点(线段)的设计值,以书面形式报评定组审核与备案。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河南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5]236号)要求,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于2015年12月提交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计划任务书”,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6]127号),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列入《2016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 1.2 承担单位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1.3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觅博,戚世森,王银山,杜晓晓,陈相龙,高翔,雷振华。 1.4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付瑞杰,轩慎民,吕仲祥,易善亮,白建峰,杨东英,苏航,李鹏,黄山,王相谦,张彬,李承骏,闫志强,王海涛,任春萍,蔡能博,李松涛,李秀菊,田振女,孙缔英,孟春丽,魏磊,孟博霞,郭涌,程晋亮,景晶,付扬戬。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豫水建[2014]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水利工程实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管理体制。河南省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建设期间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职权,进行质量监督。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河南省是全国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及表格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基本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 水(渠道)工程、其他工程等4类。 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 /表示;工程中有附录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 表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

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 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按条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工程外观质量评 检查、检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 25%,且各项 10点。 各项目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 表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各分 3 检查项目(见表中项次 6、7、12、18、20~27)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共同讨论决定其质量等级。 4外观质量评定表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填写。 5表尾由各单位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签名(施工单位 1人。如本 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派 1人参加。项目法人、监理、 设计各派1~2人。工程运行管理单位1人)。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 表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1 不少于 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土石方工程(SL631-2012)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格(1) 清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

目录 表1.1 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 表1.1-1 表土及土质岸坡清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 表1.1-2 软基和土质岸坡开挖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 表1.2 岩石岸坡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 表1.2-1 岩石岸坡开挖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 表1.3 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6) 表1.3-1 岩石地基开挖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7) 表1.3-2 地质缺陷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8) 表1.4 岩石洞室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9) 表1.5 土质洞室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1) 表1.6 土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2) 表1.6-1 土料填筑结合面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3) 表1.6-2 土料填筑卸料及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4) 表1.6-3 土料填筑土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5) 表1.6-4 土料填筑接缝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6) 表1.7 砂砾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7) 表1.7-1 砂砾料填筑砂砾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8) 表1.7-2 砂砾料填筑砂砾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9) 表1.8 堆石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0) 表1.8-1 堆石料填筑堆石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1) 表1.8-2 堆石料填筑堆石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2) 表1.9 反滤(过渡)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3) 表1.9-1 反滤(过渡)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4) 表1.9-2 反滤(过渡)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5) 表1.10 垫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6) 表1.10-1 垫层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7) 表1.10-2 垫层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8) 表1.10-2-1 垫层料压实工序中防护层检验项目检查表 (29) 表1.11 排水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0) 表1.12 干砌石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1) 表1.13 水泥砂浆砌石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2) 表1.13-1 水泥砂浆砌石体层面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3) 表1.13-2 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4) 表1.13-2-1 水泥砂浆砌体表面砌缝宽度检查表 (35) 表1.13-2-2 浆砌石坝体外轮廓尺寸偏差检查表 (36) 表1.13-2-3 浆砌石墩、墙砌体位置、尺寸偏差检查表 (37) 表1.13-2-4 浆砌石溢洪道溢流面砌筑结构尺寸偏差检查表 (38) 表1.13-3 水泥砂浆砌石体伸缩缝(填充材料)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9) 表1.14 混凝土砌石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0) 表1.14-2 混凝土砌石体砌筑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1) 表1.14-2-1 细石混凝土砌体表面砌缝宽度检查表 (42) 表1.15 水泥砂浆勾缝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3) 表1.15 土工织物滤层与排水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4) 表1.15-1 场地清理与垫层料铺设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外观质量评定标准(45页)

附件3ICS93.160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 DB XX/ XXXXX—XXXX 重庆市地方标准 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 检测与评定规程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发布

目次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总则……………………………………………………………… 4 术语…………………………………………………………………………… 5 项目划分…………………………………………………………… 6 外观质量评定组织与程序…………………………………………………………… 7 外观质量评定…………………………………………………………… 8 外观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附录A 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划分示例……………………………………… 附录B 外观分部质量评定表…………………………………………………………… 附录C 外观单位质量评定表…………………………………………………………… 条文说明……………………………………………………………………………………

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人:

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 1范围 范围:重庆市辖区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查及评定。 本规程规定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项目划分的原则、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外观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及内容等。 目的:为提高水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外观质量得有效的控制,统一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规范外观质量评定工作,实现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作为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认定外观质量的依据,也是质量监督机构行使政府监督外观质量的依据,也是检测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制定外观质量抽检方案的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635-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SL638-20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 80/1-2004)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T-9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总则 3.1 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外观质量检测及评定。 3.2本规程规定了外观分部的质量评定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检查检测频率与方法。 3.3本规程规定的外观分部之外的其他分项,其外观质量评定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检查检测频率与方法,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参照本规程和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批准。 3.4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分为优良、合格两个等级。 3.5外观质量为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处理。处理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处理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复核合格,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重新进行评定。重新评定合格的,可作为合格等级带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外观)评定表中;重新评定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继续制定方案进行处理直至合格;或经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论证,认为可不再处理的,应由建设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填表说明与示例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颂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 (试行)的通知 办建管[2002]182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不断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以下简称《填表与示例》试行),现颂布试行。 由于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工艺流程改造较快,部分工程,特别是部分水轮发电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发电电气设备、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沿无统一的质量评定标准和表格。为了做好相应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请向单位根据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设备生产厂商的技术说明书,制订施工安装质量评定标准,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表》(试行)的统一格式(表头、表尾、表身)制订相应质量评定表格。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表格,地方项目经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批准,流域机构主管的中央项目经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流域分站批准,并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和水利水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备

案;部直管工程须经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或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批准。 请各单位强化质量评定工作管理,应用好《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在使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告知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正式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2年12月11日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的填写方法.docx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本表用于水工建筑物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中各项质量标准,是在主体工程开工初 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等级及使用情况等)共同研究提 出,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后执行。 2、外观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是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质量监督 机构主持,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及管理运行等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 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组的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 人数不应少于 5 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 7 人。 3、检测数量。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 点。 4、评定等级标准。测点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为100%时,评为一级。合格率为90%~%时,评为二级。合格率为70%~%时,评为三级。合格率小于70%时,评为四级。其下方的百分数为相应于所得标准分的百分数。每项评定得分按下式计算: 各项评定得分 =该项标准分×该项得分百分率 评定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并填写在相应级别栏内。本例项次 1 建筑外观尺寸,共检测12 次,合格 11 次,合格率 %,评为二级。本项标准分为12 分,二级得分百分率为90%,因此,项次 1 得分为 12×90%=分,填写在项次 1 对应的二级处。项次 2轮廓线顺直,共检测10 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评为一级。该项标准分为10 分,一级得分百分率为 100%,因此项次 2 得分为 10×100%=10分,将其填写在项次 2 相应的一级处。余此类推。 5、表中第13 项混凝土表面缺陷指混凝土表面的蜂蜜、麻面、挂帘、裙边、小于3cm 的错台、局部凹凸及表面裂缝等。如无上述缺陷,该项得分率为100%,缺陷面积超过总面积 5%者,该项得分为 0。 6、表中带括号的标准分为工作量大时的标准分。填表时,须将不执行的分数用“ /划”掉,如分例项次9 、10、 14、 18、 22 中均划掉了不执行的分数。 7、合计应得分是实际评定各项标准分之和,(本例为1~7, 9~16, 18~20,22等项标准分之和为 118 分),实得分是各项实际得分之和,本例为分。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本例外观质量得分率=/ 118×100%=%。 8、表尾由各单位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签名(施工单位 1 人,如本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各派 1 人参加。项目法人(建设)、监理、设计各1~2 人,管理运行单位 1 人,质量监督 2~3)。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表(全套)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表(全套)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共2个表式)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主持,由建设(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参加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 参加工程外观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人数不应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各评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应根据所评工程特点及使用要求,再评定前由设计、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方案,经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执行。

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共30个表式) 本部分系根据水利电力颁发的《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大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88水利水电行业现行施工规范编制。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检验内容按表中所列内容由施工单位自检,建设监理单位复核。 检测数量及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照SDJ249.1-88执行。 评定表中加“△”的项目为主要检查(检测)项目。工序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工序。 “质量标准”栏中凡写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设计规定”的项目,应注明设计的具体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 表1.1 岩石边坡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量 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检验日期年月日 项 次 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检验记录 1 △保护层开挖浅孔、密孔、少药量、火炮爆破 2 △平均坡度小于或等于设计坡度 3 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 项次检测项目 设 计 值 允许偏差 (cm) 实测值 合格数 (点) 合格率 (%) 1 坡脚标高+20 -10 2 坡面 局部 超欠 挖斜长 ≤15m +30 -20 3 斜长 >15m +50 -30 检测结果共检测点,其中合格点,合格率 % 评定意见单元工程质量等级主要检测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 检测项目实测点合格率 %。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

ICS93.160 P55 备案号:44622-2015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 T576—2014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 检测与评定规程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procedures appearance 2014-12-30发布2015-04-01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总则 (5) 5项目划分 (5) 6外观质量检测 (6) 7外观质量评定 (7) 8外观质量评定组织与程序 (8) 9 外观质量检测与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8) 附录A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分部质量检测与评定表 (10) 附录B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单位质量评定表 (43) 条文说明…………………………………………………………………………………45~6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重庆弘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 本标准起草人:吴崇良、李柱兴、李立航、朱述廷、叶良斌、夏渝莉、李清洪、张俭波、范光华、李彩新、黎成友、张学智、舒富林、李轶、刁志明、柳作康、 刘正平、韩松柏、张太敏、唐学文、丁扬、李厚伦、陈邦尚、余俊乐、何波、 张顺华、肖和民、石胜、查永成、王丽、向国兵、张钰、王福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大石桥市2017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大石桥市2017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外观质量评定组 二○一七年六月

大石桥市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调整项目(石佛郝家灌片) 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1. 外观质量评定依据 外观质量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 2. 评定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根据规程SL176-2007第4. 3.7条规定,组建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参加单位: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有关代表参加。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不少于5人。 2.2评定组任务: (1)审定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项目、分项目,标准分及各种用表。核定各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及检测断面的分布位置。 (2)组织外业检测、检查及业资料整理工作。 (3)审核、外业资料,确定外观质量评定得分率。 3. 评定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组建测量队,准备测量用的仪器设备:水准仪、多功能检测尺、钢尺、测绳、钢卷尺等,并对其校核,保证测量精度。二是学习外观质量评定方案;三是备足外业检测、检查记录用表和业统计计算用表。 4. 外业工作 4.1评定组在外业工作开始前两天应召开预备会,议题:一是确定检测具体时间;二是研究和部署外业检测工作。承包人在现场标出检测断面具体位置。同时将这些检测断面的检测点(线段)的设计值,以书面形式报评定组审核和备案。

4.2测量组在检测前,一是进行培训,掌握外观质量评定实施方案,并且进行分工,明确每个组员的任务。二是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保证检测精度。三是核实检测记录用表的数量,记录人员熟习记录表的容、记法及记录注意事项。 4.3测量组按已定的检测断面,逐个断面、逐个项目的进行检测。 4.4在外业工作中,评定组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测,以保证检测质量和真实性。 4.5检测项目的测量数据及检查项目的评定成果,记录在相应的记录表中。 4.6 外业工作结束后,测量组向评定组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5. 业工作 5.1将记录表中的检测成果填入各附件中的《外观质量现场检查评定统计表》,将此表中结果填写到各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中,计算出本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 5.2当业统计出现得分率低于70%时,检查业统计计算各个环节,有计算错误纠正过来。无误时,评定组要求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重点是那些合格率低的项目,经整修后达到设计标准。在修整期间监理应旁站监理,进行检查和指导。达到标准后,重新申请检测,重新评定。 6. 评定结论 评定组在业工作结束后,召开评定会。会议经过审核业、外业资料,在资料完整、数字准确、得分率大于或等于70%条件下,通过验收,同意评定结论,并在《大石桥市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调整项目外观质量评定表》上签字。 7.外观质量评定围 大石桥市2017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8. 评定等级标准 测点中符合质量标准(或允许偏差)的点数占总测点的百分率为100%时,评为一级。合格率为90-99%时,评为二级。合格率为70-89%时,评为三级。合格率小于70%时,评为四级。每项评定得分按下式计算: 各项评定评分=该项评定分×该项评分百分率

水利水电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目次说明…………………………………………………………………………………………(1)第一章岩石边坡开挖工程……………………………………………………………第二章岩石地基开挖工程……………………………………………………………第三章岩石洞室开挖工程……………………………………………………………第四章软基和岸坡开挖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工程……………………………………………………………………第六章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第七章混凝土坝接缝和回填水泥灌浆工程…………………………………………第八章岩石地基水泥灌浆工程………………………………………………………第九章基础排水工程……………………………………………………………第十章锚喷支护工程……………………………………………………………第

十一章振冲地基加固工程…………………………………………………………第十二章混凝土防渗墙工程…………………………………………………………第十三章造孔灌注桩基础工程………………………………………………………第十四章河道疏浚工程……………………………………………………………附录一中间产品质量标准……………………………………………………………附录二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说明(1)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供工程质量,搞好评优,创优工作,特依据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使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3)单元工程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把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层、块、段来确定的,通常是由若干工序完成的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4)本标准是评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统一尺度,包括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单元工程质量的施工工艺要求,以及为评定单位工程质量使用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5)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88—200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2003-10-23发布 2004-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目录 目录 (1) 1 总则 (3) 2 术语 (3) 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5) 3.1 监理单位 (5) 3.2 监理机构 (5) 3.3 监理人员 (6)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9) 4.1 基本工作程序 (9) 4.2 主要工作方法 (9) 4.3 主要工作制度 (10) 5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 5.1 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11) 5.2 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11) 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12) 6.1 开工条件的控制 (12) 6.2 工程质量控制 (13) 6.3 工程进度控制 (15) 6.4 工程投资控制 (18) 6.5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21) 6.6 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22) 6.7 信息管理 (26) 6.8 工程验收与移交 (28) 7 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30) 7.1 保修期的起算、延长或终止 (30) 7.2 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0) 附录A 监理规划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30) A.1 监理规划编写要点 (30) A.2 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31) 附录B 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33) B.1 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 (33) B.2 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33)

附录C 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 (36) 附录D 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43) D. 1 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 (43) D.2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43) D.3 监理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44) D.4 监理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44) D.5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45)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45) E.1 表格说明 (45) E.2 表格使用说明 (46)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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