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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充装制度

氧气瓶充装制度
氧气瓶充装制度

氧气瓶充装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氧气瓶充装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氧气充装站

2.充装

2.1 氧气充装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2.2 充氧前必须检查确认氧气瓶是否经过充装前检查合格。

2.3 充装前必须对压力表,安全阀,防静电接地确认是否完好,灵敏可靠。

2.4 开启瓶阀应缓慢操作,并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

2.5 瓶内气体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三分之一以前,应逐只检查瓶体温度是否大致一样,瓶阀密封是否良好。发现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

2.6 汇流排充装压力达到10Mpa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充气。

2.7 严格控制气瓶的充装压力,确保气瓶在最高使用温度60℃时瓶内气体压力不超过气瓶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

2.8 氧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为15Mpa时,最高充装压力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充气温度(℃)

最高充装压力(MPa)

5

14.0

10

14.3

15

14.7

20

15.1

25

15.4

30

15.8

35

16.1

40

16.5

45

16.9

50

17.2

3.检查考核

3.1 站长安全员应每天对气体充装与充装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要及时纠正,并列入经济考核。

3.2 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氧气瓶移动与运输 1. 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应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并将其退回总库; 2. 运送氧气瓶时,应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3.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4.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的固定住; 5.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许运输; 6.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二.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 2.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3.氧气瓶储存时,应保持起立位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应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 5.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6.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氮气瓶应涂黑色,并用黄色标明“氮气”字样;氩气瓶应涂灰色,并用绿色表明“氩气”字样。其它气体的气瓶也均应按规定涂色和标字。气瓶在保管、使用中,禁止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三、氧气瓶使用规定 1.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1/4转,吹洗1~2s ,然后用专用的扳手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2.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3.氧气阀门应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应用特殊的键开启; 4.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10m 以外; 5.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6.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爆晒; 7.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8.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必要时可用温水解冻;

各种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气体充装操作规程 2018.6

氩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为确保氩气充装安全及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15MPa、充装氩气的高压无缝气瓶,不适用于其他气体的充装。 1.充装前的准备 1.1确认泵、气化器、充装卡具、阀门、管道系统完好,压力表、安全阀状态正常、灵敏可靠。 1.2待充气瓶经充装前检查,符合充装规范要求。 1.3确认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介质、颜色与所充装压力和介质相符,并在有效使用周期内。 1.4气瓶应留有0.05MPa以上的余气,对无余气的气瓶必须进行加热、抽真空、置换处理合格后方可充装。 2.充装 2.1用卡具连接好待充气瓶,逐只打开瓶阀和支路阀,并检查有无泄漏现象。 2.2打开泵进液阀、预冷阀和回气阀,对泵进行预冷,当预冷阀出口管余气排净出现满管液体时,启动泵。 2.3逐渐关闭预冷阀,打开泵出口阀(泵出现有节奏的敲击声,否则应重新预冷)进行充装作业。 2.4充装压力在7MPa前应逐只检查气瓶的温升情况,温升过高应终止该瓶的充装,并妥善处理。对无温升气瓶,应退出气瓶检查瓶阀,排除故障再另行充装。 2.5充装压力达到1.5MPa后严禁插入空瓶。

2.6充装中应控制充装速度,气瓶的充装流量不得大于8m3/h。 2.7充装中应注意观察气化器出口温度不得低于-30℃。 2.8气瓶充装终了压力,应符合GB/T14194-2017《压缩气体气瓶充装规定》,不得超过在规定温度下的充装压力。 氩气在不同充装温度下气瓶的最高充装压力: 2.9在到达充装终了压力时,应逐步关闭改组进气阀并微开另一组进气阀,直至全关该组进气阀,全开另一组进气阀。 2.10逐只关闭支路阀和瓶阀,从卡具上卸下气瓶。 2.11逐只检查瓶阀和瓶体有无泄漏现象,并妥善处理。 2.12充装完毕应认真填写充装记录,签名备查。 2.13充装合格的气瓶粘贴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 2.14充装结束,应关闭泵的进液阀、回气阀,打开预冷阀排液泄压,并停止泵的运行。确认预冷阀出口管无液体和气体时,关闭预冷阀。

气瓶使用规程完整

高压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 年月日

高压气瓶安全使用规程 1.目的:建立高压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无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各种高压气瓶的操作。 3.职责:化验室人员负责本操作规程的实施。 4.高压气瓶基本知识 4、1 “钢瓶”:贮存高压氧气、煤气、石油液化气等液化气体的钢制瓶。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定义: 气瓶就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参数包括: 1、正常环境温度-40至60℃; 2、公称工作压力为1、0至30Mpa; 3、公称容积为0、4L至3000L; 4、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 5、无缝、焊接与特种气瓶。 压缩气体包括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混合气体。其中液化气体又分为高压液化气体与低压液化气体。(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如空气、氧气【-118、6℃】等)(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 ℃,且小于等于70 ℃的为高压液化气体。(如二氧化碳【30、98℃】、乙烷【32、18℃】等)(3)、临界温度大于70 ℃的为低压液化气体。(如丙烷【96、59℃】、氨【132、33℃】、水【373、91 ℃】等。

临界温度:使物质由气相变为液相的最高温度叫临界温度。 4、2 气瓶的结构 (1)从结构上来说:气瓶由瓶体与附件构成。 气瓶附件包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防震圈、紧急切断与充装限位装置等。 气瓶附件就是气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紧急切断与充装限位装置等。 4、3气瓶的安全特性: 1、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 2、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倍。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从安全角度看,气瓶与其他压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二是,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即要求的试验压力比一般压力容器的要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 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运输和贮存均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标准。气瓶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检验标志,是否超过检验周期。气瓶检验周期的规定是: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的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气瓶外观漆色是否良好,色标与盛装的气体是否相符,外壁有否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情况。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上应有符合规定的色标,如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气体名称、色环和整体漆色等。凡是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超过检验期限的;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严禁充装气体。气瓶在使用、充气、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应严格管理预防因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 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再加上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较多,极易发生 (1)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理 (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3 (4 (5)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 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12-16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气瓶充装控制 1、坚持将车用气瓶充装分生产过程监控、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复检四大环节。 2、生产过程“六不放过”:⑴站区工艺管道漏气; ⑵天然气压缩机有故障;⑶脱水装置不能正常工作; ⑷天然气含水量和含硫量偏高;⑸储气罐存在故障; ⑹天然气过滤器过滤不净。 3、气瓶“八不充装”:⑴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⑵超过检验期限;⑶外观存在明显损伤或异常,需进一步检验;⑷瓶内无剩余压力;⑸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⑹气瓶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⑻与气瓶相连的天然气管线或阀门有泄漏。

4、充装“六停止”:⑴瓶体泄漏;⑵管道、阀门漏气;⑶加气机出现泄漏等故障;⑷气瓶压力达到规定值;⑸加气枪头O型圈破裂、漏气;⑹气瓶内有异响。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天然气压缩机、脱水装置、过滤器、储气罐能否正常运转。 2、脱水装置定期进行再生,定期用水份仪测试天然气含水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3、定期拆开过滤器清洗或更换滤心。 4、定期对储气罐进行排污,确保气质清洁。 三、气瓶充装前的安全检查 1、气瓶上钢印或铭牌清晰,国家定点厂家生产,新瓶或已经检验的钢瓶不合格的不许充装。 2、气瓶附件齐全完好,支架固定牢固,管线和阀门不松动、不漏气。 3、新瓶第一次加气或定期检验后第一次加气,必须进行氮气置换或抽真空处理,此项工作由各改装厂

气体充装站操作规程

工业气体充装站操作规程

氧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培训,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允许独立操作。 2.充装前的检查及处理 2.1空瓶必须经气瓶管理人员逐只检查登记后,方可进行充装。 2.2操作者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充装: 2.2.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2.2.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2.2.3瓶内无剩余压力; 2.2.4超过检验期限的; 2.2.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2.2.6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和真空干燥处理的。 3、氧气充装前的检查 3.1充气前必须检查确认气瓶是经过检查合格或妥善处理了的。 3.2充瓶时开闭高压阀门应缓慢,人不得正对阀门操作,以免发生危险。 3.3开启阀门应缓缓操作,并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 3.4在充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气瓶各处的密封情况,发现

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 3.5按照气体通过瓶阀的声音及瓶体温度,检查气体是否进入瓶内。气态二氧化碳充瓶时,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0℃,否则立即停车检查。 3.6发现气瓶没有进气时,应查明原因,离开充气台进行修理。 3.7严禁瓶内存水,钢瓶中的氩气压力在20℃时应为15±0.5MPa。混合气的充装压力为13±1MPa。 3.8氧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3.8.1、检查所有的充装卡具接头是否良好。 3.8.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零位,是否在有效期之内。 3.8.3、检查充装回气阀是否关闭。 3.8.4、将气瓶及充装卡具连接牢固后,挂好安全链,打开各气瓶瓶阀,观察是否漏气。 3.8.5、当充装管道压力达到3MPa时,缓慢打开己准备好的充气排连接总阀。 3.8.6、当总阀开启开始充装时,应做好如下工作: 3.8.6.1检查充气的支管阀是否完全打开。 3.8.6.2管路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3.8.6.3充装排压力上升情况是否及主管道上的压力一致。 3.8.6.4当充装压力升到处7MPa和10Mpa时,应分别检查一次瓶体的温度状况。

《安全操作规程》之工贸企业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工贸企业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定期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总则 2.1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其相关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员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2.2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附件以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 2.2.1无缝气瓶; 2.2.2焊接气瓶; 2.2.3溶解乙炔气瓶; 2.2.4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 2.3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般规定 3.1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3.1.1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名; 3.1.2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2名; 3.1.3持II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2名; 3.1. 4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2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 3.2.1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3.2.2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 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2.3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系、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2.4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残液的装置: 3.2. 4.1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 3.2. 4.2残氯碱吸收装置; 3.2. 4.3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 3.3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瓶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4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4.1.1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 4.1.2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 4.1.3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4.1.4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作质量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4.2检验质量保证制度: 4.2.1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报废规定; 4.2.2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4.2.3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付使用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 程正式版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气瓶充装控制 1、坚持将车用气瓶充装分生产过程监控、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复检四大环节。 2、生产过程“六不放过”:⑴站区工艺管道漏气;⑵天然气压缩机有故障; ⑶脱水装置不能正常工作;⑷天然气含水量和含硫量偏高;⑸储气罐存在故障;⑹天然气过滤器过滤不净。 3、气瓶“八不充装”:⑴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⑵超过检验期限;⑶外观存在明显损伤或异常,需进一

步检验;⑷瓶内无剩余压力;⑸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⑹气瓶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⑻与气瓶相连的天然气管线或阀门有泄漏。 4、充装“六停止” :⑴瓶体泄漏; ⑵管道、阀门漏气;⑶加气机出现泄漏等故障;⑷气瓶压力达到规定值;⑸加气枪头O型圈破裂、漏气;⑹气瓶内有异响。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天然气压缩机、脱水装置、过滤器、储气罐能否正常运转。 2、脱水装置定期进行再生,定期用水份仪测试天然气含水量满足国家规范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1、氧气瓶 1.1氧气瓶在存储和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热源,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同室存放,并且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氧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1.3氧气瓶禁止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操作者不能用油手、沾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1.4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同时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的氧气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5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的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螺丝。 1.6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进行加热,严禁用火烧。 1.7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氧气瓶不得在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棚。

1、丙烷瓶 1.1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1.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1.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1.4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乙炔瓶 2.1乙炔瓶存放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2.2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必须竖直放置,禁止卧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2.3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打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赃物,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2.4乙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用的小车,严禁抛、滑、滚;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2.5乙炔瓶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防止其它气体灌进气瓶。乙炔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为了防止突然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2.6乙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开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一侧,动作要轻缓;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圈,使用工作压力一般在0.02-0.06MPa。 2.7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2.8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当瓶阀冻结时,可用不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火烤。 2.9夏季在室外使用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1、氮气瓶及其他惰性气体气瓶

氧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

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检查 气瓶在充装之前,必须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以防止一切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气瓶投入充装,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气瓶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①气瓶是否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是否属于制造单位或有关主管安全监察部门宣布报废或规定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 ②气瓶改装是否符合要求。 ③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铅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气瓶的铅印标记上的容应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质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监督检验标记;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 ④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 ⑤气瓶上标出的公称工作压力是否符合欲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规定如下:气体在基准温度下(20℃)的充装压力(盛装压缩气体的气瓶);按规定的充装系数充装,温度为60℃时介质压力(液化气体);限定充装量下,温度为60℃时瓶乙炔气的压力(溶解乙炔)。 ⑥气瓶的颜色、字样是否符合《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⑦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⑧气瓶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合。

⑨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的瓶阀和瓶体是否沾有油脂。 ⑩首次充气的气瓶是否经过置换或真空处理。 ⑩瓶体有无裂纹、严重锈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等缺陷。 2、气瓶的充装量 气瓶的充装量是指气瓶在单位容积允许充装的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最大质量,所以也称最大充装量或安全充装量。各类气瓶的充装量应该根据气瓶的许用压力和最高使用温度确定。其原则是保证所装气体或液化气体在最高使用温度下,其压力不超过气瓶的许用压力。 气瓶许用压力是为保证气瓶安全,允许瓶达到的最高压力。我国规定:高压气瓶的许用压力等于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许用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2倍或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 气瓶的最高使用温度是指气瓶在充装气体以后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根据我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国使用的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为60℃。 永久气体(压缩气体)气瓶的充装量与液化气体不同,它是指在最终充装温度下的充装压力。 3、液化气体的充装 ①实行充装复检制度,严禁过量充装。 ②称量衡器应保持准确。 ③严禁从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气瓶灌装。 ④充装后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⑤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氧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氧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一. 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取证后方能从事气瓶 充装工作。 二. 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良好状态的充瓶场地、设施。检测、控制设 备良好。充装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方能进行充装作业。 三.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 (1)检查气瓶种类与我站充装作业的介质是否相同。 (2)检查气瓶条形码,确认该气瓶为我充装站气瓶。 (3)检查气瓶外表面颜色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4)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无损。 (5)检查气瓶外观有无油脂(包括瓶阀)、腐蚀、烧灼痕迹。 (6)检查气瓶是否过期。 (7)气瓶是否贴有我站收发合格证。 (8)确认瓶阀的出气口螺纹形式为右旋外螺纹。 (9)对初次使用的新瓶,必须经由气瓶检验人员按规程检验合格后 才能投入使用。 (10)瓶内余气检查:对外观检查认可的气瓶,进行余气检查。发 现异常情况的,会同检验人员确定合格后才能进行充气。 四. 气瓶充气: (1)气瓶充装用压力表精度为1.5级,表盘直径为150mm,每半年校验一次。

(2)准备:检查合格的气瓶推至充氧台,上紧充氧卡具,打开瓶阀,并通知氧压机开车准备充瓶。 (3)充瓶中的检查:气瓶充装流量不得大于8㎡/h(标准状态气体)且充装时间不得小于30min。当充氧压力大于7Mpa和10Mpa时,分别检查一次瓶体的温度及瓶的密封是否良好(手模耳听),发现冷瓶、漏气或瓶体温度异常的,应及时关闭瓶阀及汇流排上相应的分气阀,推出充氧台做检查。当压力达到气瓶充装温度下允许的最高压力时,关闭此路高压阀,开启另一路,随即关闭各瓶阀,打开回气阀。全部充完后,通知液氧泵关闭。将充完的气瓶推至满瓶区。 五. 充装后的检查: 对充完气的氧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眼看耳听)发现瓶阀不严,漏气,瓶体有异常的,推至待修区域以备处理。 每一批次充装完的气瓶,任意抽取若干只做压力测定。检查合格的满瓶,推至满瓶区储存。 六. 充装记录: (1)充装站应有专人填写充装记录。 (2)充完气后的气瓶,逐只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同一批次,任意抽取若干只做压力和气体纯度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4)检查合格后,推入满瓶库储存。 (5)气瓶充装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为12个月。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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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氧气瓶 1.1氧气瓶在存储和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热源,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同室存放,并且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氧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1.3氧气瓶禁止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操作者不能用油手、沾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1.4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同时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内的氧气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5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的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螺丝。 1.6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进行加热,严禁用火烧。 1.7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氧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棚。 1、丙烷瓶

1.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1.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1.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1.4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乙炔瓶 2.1乙炔瓶存放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2.2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必须竖直放置,禁止卧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2.3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打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赃物,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2.4乙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用的小车,严禁抛、滑、滚;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2.5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防止其它气体灌进气瓶内。乙炔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为了防止突然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2.6乙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开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一侧,动作要轻缓;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圈,使用工作压力一般在0.02-0.06MPa。 2.7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2.8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当瓶阀冻结时,可用不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火烤。 2.9夏季在室外使用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1、氮气瓶及其他惰性气体气瓶 1.1使用方法: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氩气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氩气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气瓶检验 1.1气瓶在充装前,应由经省级培训合格的气瓶充装前检 验合,并在气瓶上粘贴充装前检验合格证方可充装。 1.2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不得充装: 1.2.1非国家批准的定点厂所制造的气瓶; 1.2.2非省级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气瓶检验单位所检验或 检验有效期限已过的气瓶; 1.2.3瓶阀、防震圈等到安全附件损坏、不全或瓶阀材质 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1.2.4瓶内无剩余气体的; 1.2.5公称工作压力小于15MPa; 1.2.6气瓶直立不稳,不能保证安全充装的; 1.3下列情况的气瓶应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1.3.1无法对瓶内原装气体作定性鉴别的无余气的气瓶: ·若瓶内原装介质非氩气,并发现瓶内有残留水等污染物时,应卸下瓶阀进行处理,再进行抽真空或用氩气置换。 ·从瓶色、瓶阀等检查表明是氩气的无余压气瓶,应进行抽真空处理。 1.3.2发现外来气瓶以次充好、以低压废瓶充当高压瓶等 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气瓶的来瓶单位报告厂长和技术负责人,予以追查处理,必要时报告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

全监察部门。 2、充装 2.1气瓶的充装压力,应根据不同的温度选取,且不得超 过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的最高允许压力。 在不同温度下的充装压力值,可按GB14194-19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执行。 2.2充装系统所用的压力表,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 盘直径不应小于150毫米。 2.3充装系统所用的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专 业计量部门校验。 2.4当瓶内充装压力达到最高充装压力的1/3以上时,应 用手或仪器探测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检查接头是否有泄漏现象;检查瓶内是否有异常声响或出现其它反常情况,若有上述异常应及时查出原因,进行处理。 2.5氩气充装时,应确定专人对充装程式序进行检查及处 理,充装完毕,充装责任人必须在钢瓶上粘贴符合GB16807-1997《气瓶警示标签》和标注有充装日期和班次的产品合格证。 2.6充装后的气瓶,应由充装者对其逐只检查和进行密封 性试验,检查内容有: 2.6.1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 2.6.2用皂液涂于瓶阀出口、瓶脖及其它密封部,观察有

氧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氧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 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取证后方能从事气瓶充装工作。气瓶充装站人数不得少于8人。 二. 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良好状态的充瓶场地、设施。检测、控制设备良好,方能进行充装作业。 三.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 (1)检查气瓶种类与我站充装作业的介质是否相同。 (2)检查气瓶条形码,确认该气瓶为我充装站气瓶。 (3)检查气瓶外表面颜色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4)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无损。 (5)检查气瓶外观有无油脂(包括瓶阀)、腐蚀、烧灼痕迹。(6)检查气瓶是否过期。 (7)气瓶是否贴有我站收发合格证。 (8)确认瓶阀的出气口螺纹形式为右旋外螺纹。 (9)对初次使用的新瓶,必须经由气瓶检验人员按规程检验合 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0)瓶内余气检查:对外观检查认可的气瓶,进行余气检查。发 现异常情况的,会同检验人员确定合格后才能进行充气。 四. 气瓶充气:

(1)气瓶充装用压力表精度为1.5级,表盘直径为150mm,每半年校验一次。 (2)准备:检查合格的气瓶推至充氧台,上紧充氧卡具,打开瓶阀,并通知氧压机开车准备充瓶。 (3)充瓶中的检查:当充氧压力大于5Mpa时,进行冷瓶检查(手模耳听),发现冷瓶或瓶体温度超过60℃的,应及时关闭瓶阀及汇流排上相应的分气阀,推出充氧台做检查。当压力达到气瓶充装温度下允许的最高压力时,关闭此路高压阀,开启另一路,随即关闭各瓶阀,打开回气阀。全部充完后,通知液氧泵关闭。将充完的气瓶推至满瓶区。 五. 充装后的检查: 对充完气的氧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眼看耳听)发现瓶阀不严,漏气,瓶体有异常的,推至待修区域以备处理。 每一批次充装完的气瓶,任意抽取若干只做压力测定。检查合格的满瓶,推至满瓶库储存。 六. 充装记录: (1)充装站应有专人填写充装记录。 (2)充完气后的气瓶,逐只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同一批次,任意抽取若干只做压力和气体纯度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4)检查合格后,推入满瓶库储存。 (5)气瓶充装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为三年。

2021版工业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版工业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2021版工业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氧气瓶 1.1氧气瓶在存储和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热源,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同室存放,并且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氧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1.3氧气瓶禁止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操作者不能用油手、沾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1.4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同时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内的氧气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5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

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的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螺丝。 1.6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进行加热,严禁用火烧。 1.7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氧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棚。 2、乙炔瓶 2.1乙炔瓶存放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2.2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必须竖直放置,禁止卧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2.3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打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赃物,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 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储存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保证 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佳木斯中心医院器械科 制氧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本制氧装置产品气为氧气,具有强助燃性,机房内以及机房周围10 米以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机房内严禁动火,禁止吸烟。 4、机房内外应放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本装置有压力容器组成,应定期检查系统中的安全阀。 6、应经常对制氧装置管道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漏气,不得有漏气现象。 7、制氧装置工作时,压缩机的某些部位温度较高,请不要触摸,以免烫 伤。 8、对制氧装置进行维修时,必须切断主电源,并确保系统无压力后方可 进行。 9、机房内应有足量的新鲜空气送入,环境温度宜小于35℃,环境湿度 宜小于80%。 10、有关人员应详细阅读空压机、冷干机、制氧逐级安装使用说明书。 佳木斯中心医院器械科

氧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氧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 程(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氧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充装前检查操作 1、对客户送来的气瓶,由专门负责气瓶检查人员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逐只进行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②气瓶编号;③水压试验压力;④公称工作压力;⑤实际重量;⑥实际容积; ⑦设计壁厚;⑧制造年月和单位代码;⑨监督检验标记;⑩气瓶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11产品标准号。 3、钢瓶颜色与充装介质是否一致,外观有无异常,附件是否符合要求。 4、使用专用打压表检查瓶内有无剩余压力,余压不得低于0.05Mpa,如余压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抽真空处理,对瓶内有积水的气瓶应作倒水处理,对有油污的气瓶应作清洗处理。

5、对超过检验期的气瓶须经检验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使用,凡超过30年的气瓶一律作报废处理,处理办法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72条规定执行。 6、检查气瓶有无改装,对新钢瓶的检查应按工艺要求置换或抽真空处理。 7、检查员对所检气瓶应逐只记录并签名备查。 8、对检查合格的气瓶应分区存放,设置标识,以防混装使用,对不合格气瓶应设置明显标记,待处理合格后投入充装。 二、充装后检查操作 1、凡充装后的气瓶由负责气瓶检查人员逐只进行检查,检查气瓶是否与充装气体介质相符,防止错装、混装。 2、检查充装量(质量、重量)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检查压力应使用专用打压表检查,对液化气体应逐只气瓶复称,称重衡器应定期检校,凡操作前应自校准无误,以防止超压超量充装。 3、对泄漏检查,用肥皂水检查瓶阀及瓶口连接处密封是否良好,瓶阀是否关严,安全螺母是否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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