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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系统维护质量,避免因设备维护不力造成信息传递不畅、监测监控失效等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智能化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相互协作”的原则对智能化系统设备及线缆实行管理。

第四条全矿各科室应遵循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各系统进行规划、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为切实加强对矿智能化工作的领导,促进矿智能化工作协调发展,成立**煤矿智能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副总师、机电科长、供应科科长及调度室主任。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

第六条矿领导主要职责:

(一)矿长对全矿智能化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机电矿长分管智能化工作,对现场网络、工业电视、智能系统

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机电设备原因无法通讯、无法供电,影响智能化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总工程师负责对智能化的技术管理、工艺技术的优化负直接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

第七条机电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矿智能化管理工作,是全矿的智能化系统

的主管部门,负责智能化系统方案,设备点布置、线缆敷设的需求调研、规划和上报等工作;

(二)负责编写智能化系统设备、线缆日常维护和保养的质量标准

化规范,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管理;

(三)依据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系统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标

识牌的悬挂等进行统一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

(四)负责智能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执行,监督矿

各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健全智能化管理体系;

(五)贯彻落实集团智能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并负责组织、

管理和实施;

(六)负责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矿山智能化建设任务,并对智

能化管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

(七)负责智能化资料和智能化部分的建设工作;

(八)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各相关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机电科

1.负责智能化日常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提高智能化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对生产、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坏智能化设备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有组织鉴定、追查、落实;

3.负责操作员的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类记录和报表;

4.负责智能化各类记录、报表的审定工作;

5.负责对智能化系统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确保无失爆等情况发生;

6.负责相关设备、线缆进行质量标准化维护管理;

7.负责巡检、工作,保障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二)供应科

1.负责智能化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2.负责对智能化系统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井下现场维护管理

第十六条设备运行管理标准

(一)对设备操作者及维护者要求:

1.设备的操作者及维护者必须讲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设备的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派出般故障)

3.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应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通报。

(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

(三)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

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的主要性能和量大允许负荷;

(2)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止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3)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4)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5)设备的清扫、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6)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7)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8)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2)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3)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第十七条日常维护管理

1.依据矿井采掘计划负责对信息系统设备、线缆的安装和线缆敷设;

2.负责井下公共区域内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煤矿智能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设备安装不影响人车行走、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

3.对采掘巷道智能化系统设备、线缆进行日常巡检,发现不符合标准化要求及规程要求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人予以维护;

4.依据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负责对采掘巷道内的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信号连接、设备取电、标识牌悬挂等工作;

5.依据巷道掘进计划,负责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和质量标准化建设

6.依据智能化系统质量标准化规范要求进行系统维护,系统回

收工作;

7.负责智能化系统的回收工作,应依据设备完好无损、线缆损耗率不大于10%勺原则对所交付的系统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损耗原则的将按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职责,促使公司各部门领导(正、副职)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绩效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监督检查、客户 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前款所称不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 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问责制度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码,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四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 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四)对可能工作质量的关键质量特征,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或者重要影响因素,不设置质量控制点,导致产成品质量不合格的。 (五)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码、工作贻误码或损失的。 (六)不执照集体决定办事,或者直接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采纳下取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错的。 (七)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八)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属单位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九)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十)在抗御各种自然灾害、处理重特大事故中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 (十一)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项目严重亏损、潜亏损的。 (十二)商务活动中违反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三)问责过程中应遵守回避制度要求而未回避者。 (十四)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通用版)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1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1条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制度。 第2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第3条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 第4条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 第5条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第6条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第7条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考核。 第8条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doc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 ` 煤矿管理制度 (机电运输部分) 三矿 目录 第一篇三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第一章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业务划分 第一节管理原则 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矿管理机构与职责 二、其他各用电单位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三、具体业务划分 第二章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

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 第三章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第四章电气试验制度第五章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与发放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第六章杂散电流管理办法 第七章关于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 一、职责范围 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 第八章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 第九章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 一、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 (一)变、配电系统 (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 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 及电气保护整定、安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

四、处罚 第十章电缆管理制度 一、业务范围划分 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 三、电缆的使用管理 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章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2.1.2 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 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优选稿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某公司关于下发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下发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室: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杜绝严重失职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现下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31日

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 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制度,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现象,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和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问责概述 责任问责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部门互相推诿、工作计划失控、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游客投诉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责任问责依据 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办公例会会议纪要、专题会会议纪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责任问责对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即副主管及以上管理层人员。 四、责任问责原则

1.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失职,渎职或无作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问责。 2.权责一致原则。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然伴随着与之对应的责任,凡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内出现管理失误、严重失职、重大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都要依照本办法进行问责。 3.问责与整改并重原则。通过问责对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改进,问责只是方式,有效整改才是最终目的。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控制。 五、责任问责事项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不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的; 2.不执行或不积极执行公司有关决策决议的;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禁止性条文的; 4.不纠正下属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的; 5.部门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屡禁不止的; 6.公开和公司高层管理者唱反调的;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1条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 制度。 第2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 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 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第3条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 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 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 第4条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 调拨移交手续。 第5条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 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

换检修。 第6条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第7条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考核。 第8条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9844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Model Rules for Coal Min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Transpor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要及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孙盛东)、井下运输系统图(刘雨)、压风系统图(葛夫贵)、排水系统图(葛夫贵)和井下通讯系统图等,并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 第二章供电安全管理 第七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一、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 二、定义 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集体研究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实践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重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固定资产管理,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 6、未完成月、年度业务目标,造成部门严重亏损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不能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造成难以完成公司各项目标的。 3、工作不负责,严重违反安全保卫有关规定,发生火灾、财物被盗窃、被毁、触电、中毒、医疗、交通等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 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

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1.doc

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1 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一、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修。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机电运输部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队长、技术员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 2、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实行谁使用,谁维修保养,台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包机包修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工作。 3、设备操作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4、设备司机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精心操作、科学检修、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5、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6、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检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7、各队主管队长必须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操作人员必须对使用的设备精心操作,细心观察,认真维护,若发现电机一旦超温发烫或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严禁电机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8、维修人员要对设备、缆线、小型电器实行包机包修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缆线、小型电器要作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9、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10、设备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周期进行检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11、使用设备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并做好换油记录。 12、奖罚办法按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机电设备定期检修机电运输部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与规定检修周期提前编制年、季、月设备检修计划。 2、机电设备年度计划检修应前一年编报;季度计划检修提前一个月编报;月计划检修应提前十日编报。检修计划编制后,由机电副总、主管矿长审核,报矿领导、矿调度。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大全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014年5月13日

目录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0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 2、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科选型编制计划,供应部门采购,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后,方可入库使用。 3、维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检测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4、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5、需要使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6、各使用设备单位负责所用设备的保管、维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设备的运输、回撤、损坏设备应赔偿。 7、机电设备的报废应经机电科鉴定后方可打报废。 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矿用所有设备大型改造更新一般在节假日放假期间,如平时急需检修更换,有机电科写出计划报矿主观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2、除正常检修外其它时间每月均为一天。(1)检修设备所需要的配件以修旧为主,确有困难者,方可交旧换新,检修过程中如有零件丢件,损失(部分设备扣除损耗率外)由检修工负责。(2)需停电、停产检修的设备,机电应在月底前后,检修项目及检修时间由矿主管矿长审批,由生产调度室安排检修时间。(3)停电检修前,矿上要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停电、停水、停风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详细检查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三、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矿领导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机电科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 2、机电正、副科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岗位上岗检

查,夜间检查不得少于6次。3、主管各井的修理工每天对本岗位的检查或指导不得少于一次。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填写记录,并填写检查时间和姓名,在班人员必须签名。5、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6、严格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违章指挥。 四、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1、配电工每小时对变电所内的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检修的内容:设备的外观、紧固螺丝、仪表指示、防爆性能、运行声音、湿度、充油设备的油质、油量、设备卫生等。 3、巡检中应精力集中认真细致,通过听、看、摸、测等方法进行。 4、巡检检修的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五、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设备试验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 2、制定电气设备实验图、并按周期进行试验。 3、电气试验时,至少有两人参加,要求试验人员技术熟练,工作认真。 4、电气试验时应制定试验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5、电气试验前必须办理工作票,了解设备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 6、电气试验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7、电气试验后,必须把被试设备恢复到原状态。六、重大机电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将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1、各管理、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的正职,对本单位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本单位存在的重大机电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整改,逾期未落实处理的,对相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审批版)

集团公司“问责制”实施办法 一、为了树立全体员工“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现特制定本“问责制”。 二、定义 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及带来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或分公司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时,没有遵循集体研究决策原则,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事后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明显、低级错误或严重过失并给

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对待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本部门、分公司工作职责中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 6、未完成月、年度业务目标,造成部门或分公司严重亏损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的。

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机电运输安全 管理制度

张掖市响水河煤业集团公司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张掖市响水河煤业集团公司 二O一O年三月

目录 电气试验制度 (4)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5) 刮板输送机巡回检查和保养制度 (6)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6) 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7)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8)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8) 备件材料管理制度 (9) 绞车工巡回检查制度 (10) 绞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10) 刮板输送机定期检修制度 (11)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1)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6) 机电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6) 配件管理制度 (17)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18) 矿灯定期检查与更新制度 (18)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19) 井下水仓排水及设备管理制度 (19) 地面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20)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21) 井下电缆钩管理制度 (22) 设备大修、验收制度 (23) 警铃管理制度 (23) 仪器、仪表领用退制度 (25) 泵房设备检修制度 (25) 泵房巡回检查制度 (26) 运输、提升安全管理制度 (26)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7) 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28)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 油脂管理制度 (30) 电气试验制度

1、各单位的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确定试验范围,编制试验计划。 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包括高压线路、电缆、高压开关的各项试验,继保整定,绝缘油、绝缘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验收试验,低压开关过流继电器刻度校验及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等,应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外委或矿检),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3、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合格的仪表应加铅封。试验报告记录和合格证由机电组存档。 4、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5、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7、对于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和定期试验,煤电钻综保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7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 样本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 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 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 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 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 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 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 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

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要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 2 页共 2 页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范围划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单位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 2 页共 2 页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试行)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 (一)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二)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主任、仓库主任等单位的正副职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企业(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 (三)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造成质量事故的; (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 (五)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六)完不成“年度经济目标、工作目标和公共目标”的。 第七条责任问责追究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 (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 (五)留用察看、辞退、开除;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第八条合同、经济纠纷或工作失职,物料损失责任程度的界定: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为“特大级”;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为“重大级”;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为“严重级”;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下的,为“一般级”。

机电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一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机电设备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管理;办公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各种车辆等)由矿综合科建账管理。 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设备的每年不少于10天的停产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的生产供应,在组织生产中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第五条设备管理的三率指标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煤矿主要设备待修率不超过5%;煤矿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检查凡达不到三率之一者,对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罚款300至1000元。 第二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需要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会同机电科设备管理组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由公司、矿机电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购置计划,由物资部负责订货。 第七条各单位需购置的主要大型生产设备(包括2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主排水泵、扇风机、压风机、带式输送机、综采、综掘设备、4吨及以上锅炉、各种安全、自动化系统等)和特殊高精度或价格高的设备,在购置前必须报公司,并由公司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调研,由各单位组织编写技术规范书,报物资部招标采购,技术协议书由各矿与厂家签订。 第八条购置设备前,必须落实好资金来源。 第九条设备的选型应遵从以下原则: (一)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 (二)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的、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非淘汰产品; (三)对选购的设备应了解其各技术参数、效率、精度、性能、制造质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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