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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

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确保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及《XX集团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招投标活动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与邀请招投标。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为招标业主单位,子公司招标项目统一由公司组织,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及本办法规定应由集团组织招标的,按其规定。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做为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董事长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它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任命。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包括:

(一)审查、批准招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批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

(二)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评审;

(三)对招标工作重点环节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招标申请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临时担任,成员有招标申请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负责相应业务与技术人员。

办公室主要工作有:负责公司招标具体事务工作,制定招标计划,邀请招标的,负责招标方案与文件编制;并对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通过招标领导小组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标工作。

第七条公司XX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方式

第八条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井巷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及集团公司要求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第九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公司生产经营购买设备、配(备)件、办公用品和其他物资,以及建设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和委托建设,但应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和

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同项目的采购价格,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招标标准的采购和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第十一条招标范围与权限

(一)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1、建设工程投资额100万元(含本数)以上必须进行招投标。

2、对于投资额100-500万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由公司组织,报集团公司审批。

3、重点建设工程、投资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招投标工程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向集团公司提交招标申请,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工作。

(二)井巷工程:

1、井巷工程分为两类:单体井巷工程和生产性井巷工程。单体井巷工程主要是指开拓性井巷工程;生产性井巷工程主要是指为维持正常生产而实施的井巷工程、采矿工程等。

2、单体井巷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比照建设工程标准执行。

3、生产性井巷工程:

(1)对于正常生产的生产性井巷工程原则上必须全面实施招标;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按照原合同执行,在下次签订合同前进行招标;对于未签订合同的,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工作。

(2)年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生产性井巷工程

由公司组织招标,报湖南黄金集团核准。

(3)年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井巷工程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三)地质勘查工程

地质勘查工程包括矿山勘查、工程物探、固体矿产勘查、岩矿鉴定、测试、工程地质勘查、矿业勘探(坑探)等,包括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

1、地质勘探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上必须进行招投标。

2、对于投资额在100-200万元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由公司组织,也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相关文件报集团公司审批。

3、重点地质勘探工程、直接投资地质勘探工程或投资额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地质勘探工程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四)设备采购类

1、设备(包括主机、电控、下同)总价格在30万元(含本数)以上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价格(总价)在30-100万元之间的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组织,报集团公司审批;

3、价格(总价)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设备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五)物资采购类

物资采购招标(供应商选择)由公司进行组织,并将招标文件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公室备案。对于质量标准明确、市场化程度高且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按集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中介服务类

1、中介服务包括勘查、设计、监理、咨询、科研、审计、评估、融资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

2、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中介服务招投标由集团公司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的,须报请集团公司同意。

第十二条达到第十一条规定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1、建设与养护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的;

2、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的;

3、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

4、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10%)或者主体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20%),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

5、经招标确定的广告设施养护、小型建设项目,质量、服务、信誉好的合作企业可以续签同一标(合同主体变化不大)的承包合同,但续签合同年度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后应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项目;

7、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

8、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客户紧急需要的采购、建设项目;

9、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

10、有特定技术要求且供应商相对单一的采购项目;

11、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项目;

12、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并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采购项目;

1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14、根据集团“抱团”发展战略,集团系统内有承担建设、设计、咨询服务等能力及相应资质的企业单位,可直接确定,项目不进行招标。

存在上述情形的达到必须招标标准而没有招标的采购、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采购、建设项目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2、报请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3、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报请审核的内容要规范详实,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承包人或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承担同类项目的业绩,不招标的具体原因,集体决策的有关会议纪要、决议等。

第十三条当采取公司自行组织招(邀)标方式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招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有三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能力的人员;

(四)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满足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第十四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种方式进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施公开招标的,依照规定执行。

(一)达到第十一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新建、增建、改扩建)招标都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二)达到第十一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或有特殊专业要求,仅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占总价值比列过大(高于5%)等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3、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另有规定的。

(三)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而进行的项目可以邀请投标。

第十五条下列情形由子公司或部门以签呈、文件的形式报公司批复:

1、购买燃料、零部件办公用品、设备、配(备)件、劳动用品、食品和其他物质等,单项预估费用在2千元—2万元之间的以签呈形式上报公司;2万元及以上的以文件形式上报公司批复。

2、单项养护工程、增建、改造等项目预算费用:①5万元-20万元(含本数),由公司比价择优施工单位;②20万元-100万元(含本数)由公司组织招(邀)标;③1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第十六条实行公开招投标的,评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由业主评委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和泄漏评标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评标方法应尽可能采用低价中标法。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咨询、保险、设备(车辆)维修保养等业务,装潢工程项目,办公、生活、劳保设备和用品采购项目,都应采用低

价中标。

工程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与招标方案确定评标办法。公司自主招(邀)标的,应采取低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或合理定价抽取法;公开招投标的,根据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分办法执行。

为充分发挥系统内部资源效益和提高系统内部竞争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系统内部企业参与的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咨询和服务项目、原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在评标委员会推荐范围内可以给予优先考虑。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对其采购和招标管理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工作质量和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对采购与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其中招投标率(含比价)=100%且没有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年度经营管理考核目标。

第十九条公司招投标项目回避制度:

(一)内部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不得在投标主体的采购岗位和财务岗位任职或工作;投标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招标决策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二)外部回避:各投标主体应尽量避免与本招标主体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所开办的企业发生采购关系;应尽量避免选择由招标决策机构成员亲属所开办的企业为投标人。

第二十条公司投资估算总额在100万以上的重大招投标项

目,根据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实行公司董事会全过程监管制度:(一)上述重大招标项目需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报董事会招标立项,确定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招标计划;

(二)招标邀请书、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标底(如有)、评标专家的选择方案、评标报告、项目合同需由公司报董事会核备;

(三)公司邀请董事会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委派有关人员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

(四)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及定标理由等。

第二十一条厂务公开与民主监督有关规定

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应加强厂务公开与民主监督,使每一项招投标活动决策、决定公开,接受民主监督,有效降低投诉和举报,杜绝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有关规定如下:

(一)凡招投标项目,在招投标结束后、鉴定合同后应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1、同意立项的签呈或批文;

2、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项目规模简介、投标开标时间与地点、评标原则、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纪律监督机构与联系方式等;

3、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购买招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

凭证、资质、投标书、授权书、标价签字确认表;

4、评定标的有关内容:评标结果、采购和招标管理委员会意见、公司负责人意见、合同等。

(二)竞争性谈判及比价项目公示内容。

1、同意比价的签呈或批文;

2、比价邀请函、品名与数量清单;

3、报价单位名称与报价;

4、决策意见:签呈或纪要。

以上资料的原件由审办部门责任人报公司留存,复印件由XX 部门留存。

公司纪委授权XX部门接受招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对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没有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投标活动而造成招标行为混乱、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给予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同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并追究招投标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没有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部、省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但没有实施招标的,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采购活动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取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国家、部、省和行业主管部门新出台的规定与本办法存在冲突之处的,按照国家、部、省和行业主管部门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授权XX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建筑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招标及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第三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人工、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人工、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 ^标。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缴纳为500-3000元,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转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项目部发生的人工、外包、装修装饰等工程全部由项目经理组织三家以上单位(班组),工程部、材料设备科、建筑公司副总、总经理参与,由工程部主持开标。公司采购原材料、 设备等由材料设备科组织三家以上单位,建筑公司副总、工程部、

预算部参与。由材料设备科主持开标。 第七条招标的工作流程: (一)招标申请 由负责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的名称、质量、预算价值、人工费等。 (二)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清单报价表。 (三)发标 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或工程报价清单。 (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招集所有投标人参与。 (1)公开招标: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发布招标通知。 (2)邀请招标:工程部、项目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3)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五)公司招标小组协商后,初步确认中标候选单位,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 ^标。 第九条招标书由公司工程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42页)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推行施工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劳务费用,特制订本办法。 实行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防止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企业的利益。 局属各单位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投标,需要时还可在招投标的基础上进行议标。劳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特小型项目、甲方指定分包的,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投标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实行议标。 企业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各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单位均应成立项目劳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实施。 局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人力资源部经理兼任,其成员由局人力资源部、工程部、财务部、经营部、科技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的人

员组成。局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投标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投标机构进行规范运作、负责武汉地区劳务招投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劳务招投标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定期对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公司特大型项目的劳务招投标、对招投标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向局上报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所属单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分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主持本单位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检查项目劳务招投标落实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与奖罚、定期上报劳务招投标有关信息等。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协助上级单位实施项目劳务招标工作。项目经理可推荐部分劳务承包商参与其主持的项目的劳务招标。 第三章招标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书面向公司(分公司)提出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招标申请报告》(附件一)。 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办公室必须在十天以内提出劳务招标计划,并初步确定参与招投标的劳务分承包商名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下文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你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 第八部分其它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招投标管理 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 ,制定本办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适用范围一、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1. 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 店招等工程。内装饰、LED 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2. 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 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3. 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4.

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5. 1. 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6. 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 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机构与职责二、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 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 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 人,由5 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 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 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精)

BT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采用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BT 项目招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对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 BT 项目,主要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 本办法所称 BT 方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投资建设方式, 即政府通过合同约定, 将拟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授予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 由该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总承包 ,工程完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第三条 BT 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组建项目法人,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遵守工程建设程序,负责办理土地、规划、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能力的,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四条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五条 BT 项目的规模标准达到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 BT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已经政府批准采用 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 (三项目回购费用的标准、方式及期限已经政府批准;

(四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工程规模标准的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 BT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 (五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六投标人报送书面答疑及招标人发放书面答疑材料; (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第九条 BT 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同时发布, 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除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时间、资格预审方式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外, 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回购的开始时间、步骤、期限; (二项目的建成期限;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完整版)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控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企管部)是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的管控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预审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申请,负责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集团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集团公司董事长任主任; 集团公司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主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 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事业部总经理、科技与发展规划部、生产运营部、环保与安全监察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综合工作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企管部是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招投标工作管控部门。 (二)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定集团公司招标发展战略和招标管理制度; 2、审批年度招标计划及追加计划; 3、负责审批招标申请; 4、负责确定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5、审定集团公司应招标而不招标项目;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山鼎发[2009] 4号 ***项目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收取的费用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符合本制度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2、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4、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招投标制度,掌握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招投标业务组织单位进行监督、考评。 根据项目资金渠道和业务性质划分,招投标业务分别由下列职能部门组织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海洋天地船舶园研创中心项目 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以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招投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指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投标。本项目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程序进行招标。 二、邀请招标:指本项目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程序参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三、议标:指本项目通过一对一谈判来确定中标单位。议标程序由主办 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经过前期考察和选择三家或以上单位进行谈 判,并将谈判结果报本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分包工程原则上由总包方来进行招标,特种设备及重点项目,可与 总包方商榷,一起共同进行招标。 第三条招标内容与规模标准 一、公开招标内容:主要是政府规定的招标项目,指项目开发所涉及的 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与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采取委托代理

机构的形式全部对外公开进行招标,此类项目招标过程见第三、 四、五章: (一)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 (二)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 二、邀请招标和议标内容:是指低于以上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主要指 标底价格低于政府规定的招标标准的施工(包含现场签证)、采 购、服务类工程项目,公司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办公家具采购、维修养护等单位的选择以及广告发布代理、销售代理、企划活动代理、销售资料制作、展品模型制作等单位的选择等,邀请招标过程见第六章,议标过程可参照邀请招标,但开标和评标过程可简化。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招投标管理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实施的管理模式。项目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招投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作用。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的组成:组长:总经理成员:项目各分管副总、上级主管单位指定人员。 招投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审定招投标工作计划的编排并部署、落实; 三、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四、负责审批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表;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最新版(优选.)

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第六条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主要责任人职责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投标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第八条配合部门职责 1、采购部 负责提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价格、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并配合投标小组购买标书、现场投标、标书装订等工

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投标管理详情 投标流程管理标准

预审资料主要情况登记表 投标流程关键点最终检査确认表投标项目:时间:

开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项目:时间: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四章投标管理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竟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由主管领导主要负责的投标管理体制和公司市场部具体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项目跟踪实行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项目投标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 2、公司成立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公关方案和投标策略, 由投标法人委托代理人或分片责任人和项目跟踪责任人负责实施。 3、公司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市场部职责

( 1 ) 在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 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2) 做好市场调査和预测, 编制公司长短期投标签约计划, 召开投标例会及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3)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中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 并将评审意见书面报告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进入投标程序; (4)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 负责办理投标项目在当地的投标注册等手续: (5)参加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并负责中标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6) 根据领导安排, 协助公司领导及项目跟踪责任人做好公关工作; (7)负责中介服务协议书的谈判、签署及管理; (8) 负责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保持正常的、友好业务关系。 (9) 负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信息申报的审查,提出跟踪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 4、配合单位的职责

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 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第三章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1、招标领导小组成员: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及销售部负责人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标的较小的项目授权部门经理或有关人员确定。 2、投标企业资质审查: 1)、资格审查是对有意向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单位的整体资格的综合评定。资格审查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法人资格、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商业信誉、施工荣誉证书、带资能力、注册资本、总资产、人员能力和设备能力、所委托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最近几年类似的业务经验及资金情况等。 2)、资格审查是所有工程招标文件发出之前或进入实质性合同谈判之前的前置程序。 3)、土建总承包、绿化承包人、弱电承包人等属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合作单位,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前履行这一程序。其他业务合作单位的选择也应充分执行资格审查要求。 4)、公司有关部门应有选择地做实际考察和调查工作,包括实地考察合作单位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在建工地、已完成工程或作品以及业务负责人或联络人的授权情况,严格防范合同欺诈。 5)、资格审查的方法: A、公司领导(总经理)负责主持资格审查。首先对于报送资料不完整的公 司予以淘汰,也可以要求投标单位补送资料,给予再次审查的机会。 B、根据项目的特点,将资格预审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进行分类,进行分项 审查,并应确定各项内容在评定中所占的比重。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湖南三道云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增加投标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公司及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 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职责分工 3.1总经理 1、负责投标工作的组织与决策,负责参加重大开标会议。 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审核、投标单价分析、投标价格最终确定。 3、负责投标文件的审批工作。

4、负责重大项目参与现场投标和专家咨询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3.2技术部 主要职责: 1、应在市场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开展投标竞争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或通知行政部)与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现场的工作。 3、负责整个标前业务接触、投标书的编制。 4、联络相关投标人员(公司)确定行程。 3.3系统集成部 系统集成部是投标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之一,主要职责: 1、负责投标文件硬件部分的编制工作; 2、负责投标澄清、产品比选、产品询价、产品技术、标后答疑等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设备的基础清单编制工作; 4、整合标书相关商务、技术部分,根据招标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 5、配合相关部门将已装订成册的标书,严格按照相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封装(如正副本的数量、需要单独密封的条款、封条等相关的密封要求等)并递交给相关人员 6、负责标书的初审工作; 7、辅助职责:协助技术部参加标前会、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3.4行政部 1、在接到招标公告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相关外围单位(参标单位或制造商单位)准备投标所需的材料,提供相关目录清单,对标书制作者传答投标书编制内容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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