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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新)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长江总公司危旧房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前进地块-海燕北苑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上海前进建筑工程总公司

海燕北苑项目部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为上海市汛期。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早打算、早部署、早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提高施工现场防汛防台的组织指挥、应急防范和抢险救助的效率,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防御和减轻热带气旋(以下简称“台风”)、暴雨、高潮位和洪水所引发的灾害,全力避免施工人员的伤亡、设施及工程结构的损失,安全度过台汛期,确保光明食品集团上海长江总公司危旧房综合改造二期工程顺利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列》、《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引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沪杭指挥部防汛防台的总体部署,分析2015年防汛形势,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抓好防汛防台工作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基本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原则,按照“块块负总责,条条负主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人人都有责”的要求,落实好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各级防汛防台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防台防汛重任,做到身心到位、守职尽责,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形成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一级接一级、一环扣一环的严密防范体系。牢固树立“十防九空也要防”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任何时候都要有“如入薄冰、如临深渊”的风险意识,切实按照上级防汛防台的总体部署,落实本工程防台防汛的每一项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项目部、各工区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今年的气候水文环境情况的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有针对性的防台防汛预案,把确保人员、设备、场点和工程构筑物的安全作为防汛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做好应对暴雷雨、高潮位和台风正面袭击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措施准备和物资准备,安度今年台汛期,确保工程的顺利推进。

(三)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长江总公司危旧房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在上海市崇明县前进农场, 防汛责任人如下:

各工工种统一在项目部的领导下,开展各展防汛防台工作,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共同防御台风、强降雨来临。

2、地理特征和受灾分析

本工程位于崇明县,水域宽广,濒临我国东南沿海热带天气系统和西风带天气系统的共同影响,常年受到温带东亚季风影响,每年6-10月,尤其是7、8、9三个月,极易受到北上的西北太平洋台风的影响,这个季节又是梅雨天气。据历史资料显示,对本区域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3次左右。各工区大临设施、

钢筋场地、现场临时仓库、机械设备等都是防汛防台重点区域,房建工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地势低洼,并且其周围地域无排水系统,所以台汛期间极易发生洪涝灾害,防汛工作压力较大。

二、组织保障体系

(一)领导工作小组

海燕北苑项目部部防汛防台领导工作小组:

防汛防台日常工作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防汛防台的日常工作,通知、传达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要求;向上级汇报防汛防台工作情况;落实防汛防台值班人员。

2、项目部办公室:按照部门人员分工管理的原则,负责防汛防台期间与各工区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项目部、各工区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根据气象水文预报,督促项目部各部门、各工区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的命令、指示和要求;负责检查和指挥实施应急反映和抢险工作。

3、各工种:

(1)项目部所属各工区应成立相应的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和应急分队,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的命令、指示和要求,落实应急预案,服从项目部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参与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配备足够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质,确保本项目防汛防台各项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2)项目部、各工区应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针对防汛防台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检查,熟悉应急预案体系、建立责任制、网络和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充分做好队伍、设备、物质准备,成立若干应急抢险队伍,形成专项应急救援网络。

三、预防措施

(一)预案和教育培训

1、根据上级和业主对防汛防台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防台预案,明确I、II、III 级响应条件下应急响应程序及人员撤离前往的避难场所名称,并及时与避难场所方签定《意向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予以修订和补充。该预案须报指挥部、驻地监理组及单位上级审查、备案。

2、工程区域内的大临设施、路上工区、横穿施工区域的河道、收费站管理用房等区域或设施,应列入防汛防台的主要对象;由台风、雷暴雨等可能对施工人员、设备、材料以及施工场点和已建构筑物的安全造成威胁的,应列入防汛防台的主要内容。

3、按照“五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高密度防汛防台安全大检查,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预案的教育培训,组织官兵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宣传教育;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组织进行防汛防台综合演练,以发现、解决问题,提高各部门、各工区的协同作战能力。

(二)专项防范措施

1、保证排水措施畅通。生活区及施工现场设置有效排水设施(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满足暴雨时的排水量。

2、做好防雷防触电措施。做好大临设施、机具设备的防雨、防雷、接地措施,施工现场工棚、宿舍要关好门窗,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台风来临前要求电工切断施工现场的开关箱、分箱、总箱电源开关;对现场电线杆采取加固措施。

3、对临时设施薄弱部位进行加固措施。项目部及所属工区对搭临设施、仓库等薄弱部位统一用钢管、铁丝进行加固,应对台风造成的影响;所属大中型机械设备在台风来临前,进行制动、锁定,四周增加缆风绳,确保机械设备稳定性;对该回填的基坑要及时进行回填,回填不及时的要落实排水、防护措施;有脚手架的施工区域要组织架子工对施工现场的所有脚手架进行了检查、对扣件进行加固。

四、应急反应

(一)预测和预警

1、根据《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的规定,防汛防台期间的台风、暴雨、高温、雷雨大风、冰雹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别,分别对应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严重)、I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并应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的公共事件情况。见下

表:

2、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气象水文预报(气象预报和预警信号的发布以上海中心气象合为准),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以便项目部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采取相应对策。

(二)预警反应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预警信号后,按照《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中的规定,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防台三阶段(风前、凤来、风后)专项反应措施。

风前

(1)建立每次台风期间(包括“风前、风来、风后”三个阶段)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专题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应对气象水文的预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便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2)建立避风前的安全检查自查制度。必须加强对大临设施薄弱部位的加固,对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性能的检查,确保其走得了,用得上。领导小组、应急预案成员的通讯设备完好,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风来

(1)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信息时,应密切观察其行径路线并调整施工计划,以便保证施工人员以及现场的施工车辆、施工机械能按预定计划及时撤离避台,保证有足够时间对临

建设施、高处设施、工程构筑物等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当临时供电设施可能带来危害时,应拉闸断电。

(2)建立防台防汛值班检查制度。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警报后,各防汛防台领导工作小组人员进入岗位,并实施防台防汛值班,主官应随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3)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紧急警报后,项目部领导小组、应急人员24小时值守,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直至台风紧急警报解除。

(4)从接到台风警报预报开始到其解除,要及时将受灾情况,抢险情况,施工人员、车辆、机械撤离疏散避台的到位情况等,书面报告监理组和指挥部及上级单位。

(5)在台风警报期间,项目部、各工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必须保持昼夜联系,随时如实报告台风对本单位的影响情况,已采取的措施。

风后

(1)台后警报解除后,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大风警报,结合当地天气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下达台风警报解除通知。

(2)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原因调查、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及影响评估、解除警戒、清理现场、善后工作等。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

(3)当防汛防台工作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项目部可视情况,宣布结束事件应急,并进行总结评审,持续改进。应急抗灾时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结束后

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工作小组应组织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修复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三)应急保障

1、项目部应建立昼夜有效的通讯保障系统,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不关机、不断电,以确保在任何时间、地点都能进行有效的防汛防台专项联系。

2、注重人员安全防护。落实台汛期间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如设置临时工棚或避雨棚应有防雷等安全装置)、撤离等的具体措施(如临时借宿点);防汛防台期间的生活和医疗等方面的应急物品应充分储备。

3、按照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和防汛抢险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从人力和物资上作好充分的救灾抢险准备;并在预警信号发布后,组织好抢险队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确保工地现场和人员、设备等安全。

五、责任与奖惩

1、单位全员应在防台防汛工作中尽心尽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做出贡献者应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而酿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加大处罚。

2、根据上海市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定,对在本工程二○○九年度防汛防台工作做出突发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管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培训与演习

应急培训与演习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的原则,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官兵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术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一)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针对防汛防台突发事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二)演习

1、应在台风、雨季来临之前举行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防汛防台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抗灾抢险演习。

在演习前应制定演习计划,演习中应组织考核,演习完毕后应总结经验,编写演习评估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予以改进并跟踪。

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清单

防汛防台应急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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