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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单书写规范

护理记录单书写规范
护理记录单书写规范

护理记录单书写规范

护理记录书写规范

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记录日期和时间、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瞳孔、出入量,以及根据专科特点需要观察、监测的项目、护理措施及效果、护士签名、页码等。日间、夜间均用黑色水性笔记录。

(一)适用范围

护理记录单适用于所有住院、急诊留观患者;病情稳定患者使用《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患者使用《危重护理记录单》。ICU患者填写“ICU护理记录单”。产科使用《产程护理记录单》,《产后护理记录单》。新生儿使用《新生儿护理记录单》。

(二)基本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病情观察、执行医嘱和落实护理措施等情况,即“做什么,写什么”。也就是说,护理记录单的内容只限于客观记录,不包括病情的分析与讨论。护理记录要体现“实时性”,即在完成护理观察、评估或措施后立即书写,要求随时发生随时记录,记录简明扼要,清晰动态,连续而不重复。记录者要求谁执行、谁记录、谁签名。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三)记录时限与频率要求

1.病重(病危)患者要求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生命体征记录根据医嘱进行,如医嘱未明示,按每2小时记录一次,实施心电监护者按每1小时记录一次,遇病情变化应根据病情严密监测并记录于单内。

2.非病重、病危患者,根据医嘱要求和患者病情变化进行记录。

3.对特殊患者,如新生儿、老年高危患者、手术后患者、分娩、病情不稳定或病情随时发生变化、接受特殊药物或治疗检查、潜在走失、自杀分险、有投诉倾向的等特殊患者,护士需要连续密切观察病情,并准确记录落实护理措施及治疗效果。护理组长或护士长需及时审核护理记录并签名。

4.血压的测量频次要求,并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

QD: 06:00

BID: 06:00 14:00

TID: 06:00 10:00 14:00

QID: 06:00 10:00 14:00 20:00

Q4H: 06:00 10:00 14:00 18:00 22:00 02:00

Q6H: 06:00 12:00 18:00 00:00

Q8H: 06:00 14:00 22:00

Q12H: 06:00 18:00

QN: 22:00

(四)记录内容与要求

1.眉栏部分

眉栏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转科/转床的填写格式:在眉栏原科室后面加箭号“→”并写上转至的科室/床。例如,患者从消化内科转入普通外科,表示为科室:消化内科→普通外科,床号:15→30。

2.日期:日期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6-01-01)。每页护理记录单

的第1行及不同日期时需填写月-日(如03-26),其余只需填写时间。

3.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如:00:01;09:10;13:45。

4.意识:根据患者实际意识状态选择填写:1.清醒;2.嗜睡;3.意识模糊;4.昏睡;

5.浅昏迷;

6.深昏迷;

7.谵妄状态。

5.瞳孔:瞳孔对光反射:灵敏“+”;迟钝“±”;消失“-”。瞳孔大小单位为mm。

6.体温:单位为℃,直接在“体温”栏内填入测得数值,不需要填写数据单位。

7.脉搏:单位为次/分,直接在“脉搏”栏内填入测得数值,不需要填写数据单位;脉搏短绌患者填写:心率/脉搏。

8.呼吸:单位为次/分,直接在“呼吸”栏内填入测得数值,不需要填写数据单位。

9.血压:单位为毫米汞柱(mmHg),直接在“血压”栏内填入测得数值,不需要填写

数据单位。

10.血氧饱和度:根据实际填写数值。

11.吸氧:单位为升/分(L/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栏内填入数值,不需要填写

数据单位,并记录吸氧方式,如鼻导管、面罩等。

12.出入量

危重患者均需记录24小时出入量。一般患者遵医嘱记录。

(1)入量。单位为毫升(ml),入量项目包括:使用静脉输注的各种药物、口服的各种食物和饮料以及经鼻胃管、肠管输注的营养液等。遵医嘱“记24小时出入量”时,只

需在相应栏内做简要记录,可不必书写具体药物名称,如静滴5%葡萄糖500ml+10%KCl 10ml,实际记录时写成“氯化钾组 510ml”即可;肌注庆大霉素 8u,写成“肌注

2ml”即可;静脉注射安定10mg,写成“静注 2ml”即可;单次1ml以下的注射量可不予以记录;进食稀饭200ml,写成“稀饭200ml”即可。

(2)出量。单位为毫升(ml),出量项目包括:小便,大便,呕吐物,各种引流液等。除记录毫升外,还需在相应的病情栏内描述其液体的颜色、性质。如从腹腔引流管引流出淡红色液体300ml,记录时,出量名称写成“引流”,量写300ml,其引流部位和具体性状写于“病情记录”栏。

(3)停输某组液体时,在入量项目栏内注明“xx”组,丢弃量以负数“-”表示,特殊说明在“病情观察及特殊情况”栏内注明。

(4)12小时工作制记录时间是19:00、07:00,每日19:00进行日间小结,在量下方用红色水性笔划“-”横线。07:00进行24小时总结,在量下方用红色水性笔划双横线“=”,并记录在体温单上。

13.预留的“空格”栏:可以根据各专科疾病及护理情况确定记录内容。

14.“护士签名”栏:同一护士同一时间在最后一行签全名。

15.凡停用原记录单时,请在最后一次记录签名的下一行用文字注明“以下空白”;“护理记录单”的页码按住院时间顺序连续编制。

16. 每页修改不得超过3处,书写过程如出现错误,用黑色水性笔在错误的内容上画双横线(=),在上方签全名,然后继续书写正确的内容,不得涂刮。组长或护士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书写错误需要进行修改时,用红色水性笔在错误的内容上画双横线(=),并在上方书写正确的内容、修改者的全名及修改时间。修改超过3处以上,应重抄。转科、出院前,质控护士及护士长也必须审查。

17.管路护理:根据患者置管情况填写,如静脉置管、导尿管、引流管等,并记录管路是否通畅,引流液性状、量等情况。

18.“病情观察及特殊情况记录”:及时发现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及其处置措施,包括是否报告医生、遵临时医嘱执行的处理措施等。

19.特殊检查与治疗:预检查、待执行的特殊治疗(如胃、肠镜、腹部B超、逆行胰胆管造影、十二指肠引流术、胆囊造影、静脉肾盂造影、各种介入检查与治疗等),应记录其名称及向患者交待的注意事项(如禁食、憋尿等)。

20.预手术患者,在在相对应的“病情记录”栏内注明“准备今日/明日手术,予以术前宣教”字样。并填写《手术交接记录单》。手术患者,离开科室时应在相对应的“病情记录”栏内注明“送患者入手术室”字样。

21.手术后返回病房护理记录的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伤口情况、术后体位、引流情况(含排尿或尿液引流情况)等。全麻、腰硬麻醉术后观察记录时间为回房,之后半小时、1小时、2小时的生命体征(回房当次必须有T、P、R、BP、神志的评估,其他时间根据病情监测T、P、R、BP);局部麻醉、臂丛等神经阻滞麻醉只记录一次回房生命体征,如有心电监护遵医嘱记录。此后,根据病情,动态观察和记录术后病情变化、排气时间、禁食及进食时间、引流液性状、引流量、拔引流管时间、术前教育落实情况等。

22.长时间外出检查、治疗(CT、MRI、介入检查与治疗、高压氧、血透、放疗、手术等),需记录离开及返回时间,并在相对应的“病情记录”栏内说明外出原由。23.输血过程记录要准确记录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血开始及结束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患者有无输血反应。发现输血反应要及时处理及报告,并将输血全过程的信息及时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中。

24.患者死亡时必须记录患者死亡的时间、分钟,并与医疗记录、医嘱单、体温单记录一致。死亡患者应给予尸体料理。

25.抢救时,护士应做到边抢救边记录,填写《抢救记录单》,特别是病情演变过程、患者生命体征、报告医生及医生到达时间、医生的口头医嘱、抢救措施执行情况、抢救结果及终止抢救的理由、准确记录某医生宣布患者的死亡时间(年、月、日、时、分),并记录确定患者死亡的依据(如呼吸、心跳停止,心电图平线)、家属意见(如“放弃抢救”等)。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及时据实补记。

26.转出、出院时,只要在相应时间栏内记录“遵医嘱今日/明日出院”,或“遵医嘱转××科”,同时写明出院、转科健康教育与指导的内容,不必书写出院、转科小结。

27.皮肤水肿描述:轻度水肿(+);中度水肿(++);重度水肿(+++)。

28.其他特殊记录:①伤口敷料:在表格中记录“干洁”,“渗液”,“渗血”。②肌张力在表格记录“高”,“低”,“正常”。

29.肌力分六级:0级:无肌力收缩,无关节活动;1级:轻度肌收缩,无关节活动;2级有肌肉收缩,关节有活动,但不能对抗引力;3级:可对抗引力,但不能对抗阻力;4级:可对抗中度阻力时,有完全关节运动幅度,但肌力较弱;5级:肌力正常。30.专科护理记录单参照专科护理文书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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