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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相

关于举行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相
关于举行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相

关于举行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

内预选赛相关事宜的通知

都江堰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

为确保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重点项目督促检查会(2月29日—3月4日)

1.3月2日8:30:成都校区重点项目督促检查会(地点:第一教学楼304会议室);

2.3月3日14:10:雅安校区重点项目督促检查会(地点:第四办公楼102室);

3.都江堰校区由校区团委自行安排;

注意事项:请团队负责人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项目介绍(最好使用PPT),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各学院负责挑战杯工作的老师参会。

二、作品申报(3月24日—30日)

1.3月24日:各学院将拟推作品名单电子版(见附件1,excle格式)交校(区)团委科创部,校区团委汇总后于3月25日交校团委,以便于科学分组和邀请评委。

2.3月29日前:确定作品分组及单件作品主审人员。

3.3月30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推荐作品交至校(区)团委科创部,需提交电子和纸质版本(一式5份,简装版打印)。除重点项目不占学院推荐指标直接参加校区复赛外,各学院还可另推作品参赛: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0-2件作品,1000人以上的可推选0-3件作品(推荐作品总数涵盖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个类别)。

4.3月30日:各校区组委会办公室完成对竞赛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并对申报作品进行分类、录入、归档、建库,将作品送主审人员。

三、校区复赛(3月31日—4月8日)

1.3月31日—7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2.4月8日:各校区组委会办公室统计复赛成绩,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类作品按照分配奖励指标(另行通知)择优选择作品进入校区决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类作品按照分配奖励指标(另行通知)择优选择作品进入全校总决赛。

四、校区决赛(4月8日—14日)

1.4月8日:成立校区决赛评审委员会。

2.4月12-13日:所有决赛作品(三类)参加校区展评(展评规格要求另行通知),并接受评委和观众的现场质询。

3.4月14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类作品参加答辩,每件作品4人参加答辩(陈述8分钟,问辨5分钟),评委合议商定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名单,并推荐参加全校总决赛的作品。

五、全校总决赛(4月15日—4月下旬)

1.4月15—17日:参赛团队对作品进行补充完善。

2.4月18日:成立全校总决赛评审委员会,各校区上交总决赛作品材料和答辩PPT至校团委。

3.4月20日(暂定):分别举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三个类别全校总决赛,每件作品4人参加答辩(陈述8分钟,问辩5分钟),评委合议商定获奖名单,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 4月下旬-5月上旬:推荐参加省级比赛作品;专家指导作品完善。

六、省级和全国比赛(5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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