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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国际保险的含义

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国际保险的含义
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国际保险的含义

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国际保险的含

国际保险属于世界经济学范畴,是国际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际保险属于涉外经济领域,与国际贸易、国际运输、进出口实务、国际投资以及国际信用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并已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尤其在当今生产跨国化、商品世界化、资本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的时代,国际保险业为世界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了多种保障,并起着巨大作用。

国际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是从世界范围研究保险的发展和运行规律,分析国际保险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作用,概述国际保险所通行的惯例和原则,阐明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揭示国际保险经营和管理内在本质规律的科学。总而言之,国际保险学是理论与实务的统一。

一、国际保险的含义

国际保险学既然是从世界范围角度来研究保险的,而世界又由众多国家组成的,那么国际保险不仅要以各个国家其国内保险发展水平为研究基础,同时又要以各国保险协作融合而组成的整体为背景,结合世界多极化、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特点,集国际保险理论和实务为一体。在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分散、组合和转嫁风险的保险制度,

然而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理论和实务技术则具有世界影响,成为世界保险界公认的典范。

“保险”一词,国际通行用“Insurance”和“Assurance”,实践中,“Insurance”用得更为普遍。有些国家的“人寿保险”用“LifeAssurance”表示,美国的“人寿险再保险”就以“Reassurance”冠名。“Insurance”的含义,据《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注释为:(undertakingbyacompanysocietyorthestate,toprovide)safegua rdagainstloss,provisionagainstsickness、death,其意为保险就是以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来获取损失或疾病、死亡等方面的保障。当然这只是概要地表述了保险的最基本的内容。其实,保险已被世界公认为“精致的稳定器”,是对付人类社会可能遭遇的财产损失风险、人身伤害风险、责任赔偿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的有效保障机制,是实施责任分摊,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科学制度。而该机制的运行是通过订立合法契约,以商业的原则确定保险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并以众人聚金的形式和科学的数理技术基础,实行损失的合理分担。

总之,保险具有丰富的内涵,它不仅是一种合法的契约行为,一种集社会众人资金助少数遭灾受损者的互助制度,而且还是整个社会科学分担风险的保障机制。其运行的科学性是指保险以大数法则、概率规则和平均律为测定某种危险损失率的基本方法,并据此制订保险费率,核算经营成本的数理基

础。其运行的经济基础是指保险以规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的多种损害风险而建立的保险机制,而且保险运营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原则也都是商品经济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保险所保障的对象也必须是商品经济社会中法律认可的经济利益。保险发展的历史已证实,国际保险的发展进程始终伴随着国际贸易这一中心同步变迁发展,并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相吻合。保险双方所确立的经济补偿或损害给付关系,也是以自愿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事先约定的,并约束双方严格履行契约。所谓分担风险的保障机制,是指保险的整个运行过程的实质就是合理承担、组合、分散风险,实施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过程。其中蕴含着保险经营和保险管理两大内容,即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风险,合理地转嫁和分散风险。

显然,国际保险的实质就是在世界范围内以科学技术为测算基础,有效地组合、转嫁和分散世界经济中各类风险的一种机制,是世界范围内通过保险界合作互助、共担损失的一项系统工程,是跨越国界的一种保障网络。

国际保险学就是以此为出发点,阐述国际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和交易惯例,分析国际保险经营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市场,概述国际保险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揭示国际保险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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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社会保险的内涵

简释社会保险的内涵 社会保险就是当劳动者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断劳动,失去收入来源时,使其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主要是指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是指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失去了劳动岗位。由此而推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五大保险。 社会保险是对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劳动保险是中国政府在国有职工中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起步阶段的产物,之所以把劳动保险称为社会保险,是由于其当时有限的内容所决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对原有劳动保险内涵的不断充实和其社会性的拓宽,并用社会统筹的方法进行管理,劳动保险的概念已逐步趋同于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险概念。 比较而言社会保险具有以下特性:1.互济性。社会保险的互济性首先体现在劳动者之间经济上的互济,如年轻人与老年人,健康人与患者,在业人员与失业人员等社会成员之间的互济。其次是单位或行业之间的互济。社会保险对基金实行统筹,老年人少与老年人多的企业、风险小与风险大的行业之间形成了互济。最后是地区间的互济,即经济条件好的地区与经济条件差的地区间社会保险基金的互济。比如,就开滦内部而言,赵矿经济效益不好,按其工资总额上缴的保险费就少;而钱矿经济效益好,按其工资总额上缴的保险费就多。两个矿的缴费均进入省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但赵矿退休人员多,使用的退休费就多,由统筹基金下拨的退休费远高于其上缴的保险费;钱矿退

休人员少,使用的退休费就少,由统筹基金下拨的退休费远低于其上缴的保险费。上缴的保险费进入省统筹后统一使用,所以效益好坏、退休人员多少并不影响两矿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企业也不会因筹集不到退休工资而犯愁。这就社会保险的互济性。再比如,由于整个开滦是个老企业,退休人员所占的比例较大,负担较重。所以省下拨的退休费比开滦上缴的保险费要高,也就是说开滦退休职工所吃的统筹费要比开滦上缴的多,据有关部门统计02、03年省下拨给开滦局的退休费高于开滦局上缴的保险费1个亿之多。04年由于开滦局经济效益的提高和退休审批人员基本没有增加,下拨的退休费和上缴的保险费基本持平。2.普遍性。社会保险的普遍性体现在:首先社会保险在一国范围内实施范围广泛,一般的规律是先在工资收入者及其家属中实施,然后扩大到全体居民。其次,世界各国普遍把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政策,都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发展这一制度。3.公平性。首先体现在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机会均等。其次,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既要反映劳动者长期劳动收入的水平,又要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平抑高收入与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再次,社会保险待遇应随着物价上涨和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以保障享受者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并适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4.强制性。社会保险是国家的社会政策,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险机构、服务机构亦应无条件地承担社会保险责任。5.福利

第十五章 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

第十五章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 一、习题答案及要点参考 1.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什么? 第一,保障对象的特定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尊敬且有光荣身份的群体。第二,保障待遇的从优性,军人社会保障水平必须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这是由军人的特殊劳动和对社会做出的特殊贡献决定的。 第三,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特殊性,因此,政府一般都建立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军人社会保障事务。 2.如何理解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与作用? 第一,补偿与恢复作用。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遭到损失时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军人社会保障的恢复作用是恢复遭遇风险的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二,激励与促进作用。军人社会保障不仅可以及时补偿军人在收入方面的损失,安定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能够提高军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军人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增强军队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军人安心服役,从而促进军队的全面建设。军人社会保障对军队建设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对军人的促进作用而发挥作用的。 第三,公平分配作用。军人社会保障是公平分配、凝聚军心、稳定部队的一种机制,通过军人社会保障的公平分配,可以减轻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负担,解除后顾之忧,这既有利于军人的稳定,又有利于激励军人为国奉献的工作热情。 第四,经济调节作用。一方面,通过征收保障费,以及发放各种保障资金,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生活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保障基金的数量又直接影响到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其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越大,表明国家的责任就越重,财政赤字的可能性就越大,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制约作用。 3.军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军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军人保险、军人福利、军人社会优抚、军人退役安置、军人社会救助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军人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军人职业连带风险影响军人家庭生活时,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军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军人福利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军队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水平而提供的各种福利项目和福利设施。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福利工作和军队福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军人社会优抚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和通过政府的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的总称。 第四,军人退役安置是国家和社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的经济和服务保障。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是国家因应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单独为军人提供的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的生活安全。 第五,军人社会救助是指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所提供的一种经济帮助和照顾。它是随机的,是救济或扶助部分或个别人员及其家庭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意外和特殊的需要。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1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2保险的原理是什么? 风险分散——想要让风险分散,首先就是要找到许多可以共同承担风险的对象 大数法则——指一件事重复实验的次数愈多,所得的预估发生率愈接近真实的发生率。大数法则运用在保险上面最常见的就是死亡率。 公平合理——基于公平原则,保费计算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不同而有差异。 收支平衡——所谓收支平衡,是指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要等于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保险费都是以该原则来计算的。 3为什么需要各类型的保险组合?

不同险种各有特点适合的人群就当然不同 保障类险种:定期寿险、附加险、意外险、财产险(消费型) 特点:消费型,保费低,保障高。杠杆作用,每年缴付较少的费用,来转嫁掉对应的风险。 储蓄类险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万能型)、两全寿险(分红型、万能型)特点:收益保障两不误,满足养老、教育等规划。可以年缴也可以趸缴。 投资类类险种:投资连接保险 特点:投资类保险轻保障重投资,满足投资需求。一个产品涵盖了若干个账户,风险由低到高,每日公布净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来选择账户进行资金配置。根据行情的变化,进行账户间的灵活转换,把握投资机会。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投联的缴费方式为趸缴。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 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形成了保险的思想。在《礼记》中记载:“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最古老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在汉宣帝时代,根据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的建议,建立“常平仓制”,在边郡搜筑粮仓,榖贱时提高粮价买入,榖贵时低价出售给百姓。在隋文帝时代,建立“义仓制”,遇到灾年,开仓放粮,救济灾民。这些都是财产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萌芽,起到了防灾防损的作用。 中国现代保险最早的是广州成立的“广东保险社”,是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由帝国主义国家开办的。中国本土资本的保险业最早是1885年招商局在上海创办的“仁和”、“济合”两家保险公司,后合并成为“仁济和”保险公司,主要经营水、火保险。到国共内战结束前,上海华商保险公司剩余129家并

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 律制度 2.发展历程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第102号公约,即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社会保险全部 项目有9个,即医疗、疾病、失业、年老、工伤、 家庭补助、生育、伤残和遗嘱;我国早在1951 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就对养老、工伤、医疗、疾病、遗嘱、生 育等7个项目做了具体规定;1986年《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和后来相关法规又为 我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后,我国劳动法律 法规在全部规定的8个项目的前提下,对有关项 目进行了合并,将医疗、疾病和普通伤残合并为 医疗保险。将工伤和因公伤残、职业病合并为工 伤保险。至此,我国现行社会保险项目全部形成,

也就是我们聊天时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 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 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我国养老保险的立法概况 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 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保险条例》,(期间1953、1958年进行了两次修 改)由于两次修改后的待遇不同,加上“文革” 十年的影响,全国范围内的退休金被取消,至 到1980年初,我国才开始对养老保险进行了改 革;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原则,基金筹集和方式、待遇标准、基 金管理等内容。此后几年间,国家陆续的出台 了多条规定来强化改革并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

国际保险(基本概念解读 )

国际保险基本问题 一、基本概念界定 国际保险——广义概念:指保险产品内涵或保险合同构成要素注入了外国因素【保险(险种/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有外国因素】、或保险活动向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诸多国家的延伸(基于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保险人才等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而形成的活动)。 国际保险——狭义概念是指保险活动向境外扩张,亦即跨国保险 从国际保险产生到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实践中的国际保险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 1、保险合同构成要素中出现了外国因素——以保险产品(某一种保险险种或保险业务)为主要形式;具体包括: ?保险人承保的标的在外国;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承保的风险)坐落在、发生在国外或在国际 范围流动;被保险人是在外国的本国企业或个人、被保险人是在国外的外国人等。如国内保险 公司经营的国际保险业务(水险、出口信用保险)及海外保险业务(海外投资保险;海外工程 保险、海外责任保险)等; ?保险人销售的保险产品所保障的对象是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如:本国保险人向本国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涉外非水险(包括涉外财产损失类保险、各类 涉外责任保险、涉外人身保险等)。该种形式的保险属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确定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形式之一——境外消费 2、保险人对承保风险及分保安排跨出了国界或再保险人跨国接受境外直保公司的分出业务——国际共保、国际分保及国际再保险经营 ?本国直保公司与其他国家的直保保险公司就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保组成国际共保体 ?直保公司的国际分保业务 ?再保险公司跨国提供再保险 3、保险经营活动发生国际扩张——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中介及辅助性保险服务跨出了国界 ?跨国提供(销售)保险产品 ?跨国设立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 ?跨国参股投资东道国的保险机构 ?跨国保险资金运用 ?跨国保险并购 ?跨国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中介或其它辅助性保险服务)等 当一国的保险资源(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提供保险服务的人员等)跨出国界流向其它国家:一国的保险活动与其他国家的保险活动发生了单向或双向流动,即一国的保险人或保险活动跨出国界,到其它国家从事保险活动,与该其它国家发生了保险交易或保险交往,这样,一国的保险市场与该其它(东道国)或诸多国家的保险市场产生市场融合,形成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是指由跨国保险活动连接起来的本国和东道国国家或地区组成的保险市场(跨国保险交往所涉及的国家间形成的市场) 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产生的各类别跨国保险活动形成的国际保险市场,随着对跨国保险活动的法律规制和监管制度的逐步趋同,将逐步形成一个单一市场(single market),在这个单一的国际保险市场内部,对保险活动的管理实行统一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即:从事国际保险活动的保险人遵守国家间或多国间政府达成一致的行为准则和监管制度。欧盟保险市场是典型的区域性国际保险市场,而且已发展为单一保险市场。

保险基础知识课件备课讲稿

保险基础知识课件

第一节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特指商业保险。一般从经济与法律两个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他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固定的小额支出。而保险人由于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未来损失的发生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契约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 4.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具有科学的数理基础。保险的科学性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关系的确立必须具备五大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即可保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 1.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就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 (1)风险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2)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3)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是不确定的。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

1、社会保障的作用: (一)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2、社会保障的意义: (一)“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二)“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2、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社会保险是经济增长的客观需要。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市场竞争机制和政府利益调整所带来的风险压力,保证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政治稳定。社会保险是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的重要条件二、社会保险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三,社会保险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同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的长远之策。 3、中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措施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比例标准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企业双重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存在问题的解决。 四、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基础存在的问题。 国家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措施 1、.政府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支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2、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3.、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4、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6、工伤保险针对的对象及意义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职工,包括危险性很大的建筑业、采矿业、冶金业等行业的职工,只要是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 1》、工伤保险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及时和必要的医疗救治,以及医疗期间的生活以及伤残抚恤和遗嘱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工伤待遇优厚于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体现了工伤补偿以及国家和用人单位对职工奉献精神的尊重,有利于增强职工为公奉献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积极性。工伤保险可以促进职业安全,通过强化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责任,通过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再保险 第一章再保险概述 本章要求了解再保险的基本概况、基本概念、了解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掌握再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二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三再保险的发展历史 四再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1.1再保险的定义 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 定义一: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定义二(《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指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定义三:是指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与另一个保险人签订协议,将原保险合同的部分风险或责任进行转嫁的行为。 再保险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责任保险。 再保险人不直接对原保险合同的标的损失给予补偿,而是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予补偿。 为什么要再保险(为什么要保险) 以固定的成本代替可变的成本,降低风险 在再保险交易中,将业务风险责任通过分保转移出去的保险公司称为原保险人(original insurer)或分出公司(ceding company),接受他方业务风险责任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reinsurer)或分保接受人或分入公司(ceded company)。和直接保险转嫁风险一样,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也要支付一定的保费,这种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 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分出公司需要向分入公司收取一部分费用加以补偿,这种由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reinsurance commision)或分保手续费。 如果分保接受人又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称为转分保或再再保险,双方分别称为转分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1.2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 ?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是保险标的发生一次危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额。是指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分司根据其自身的财力确定的所能承担的限额。

社会保障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 1、如何理解社会保障的内涵? 答:①通过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保持社会稳定;②以社会共同责任为本位,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责任的社会机制和经济机制;③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为公民提供各类保障;④它作为一种国家主导的强制性社会行为,一般通过立法而确立。 2、试述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答:(1)商业保险的产生先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各行其道、各司其职。(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类同和区别。类同点:①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②都具有化解社会风险、维持经济繁荣的功能;③二者的运作机理及其所使用的很多术语和计算方法、预测方法类同。区别点:①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②目标取向不同:社会保险以社会价值为目标,具有非营利性质;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③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劳动上面体现对等;商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是建立在商业契约上。④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而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⑤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对社会保险财务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但不承担直接经济责任。⑥二者补偿水平及保障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有现金补偿和服务两个方式;商业保险则主要体现货币的支付关系。⑦可承保风险的范围不同:商业保险对社会性风险无能为力。 3、社会保障是政府管理的一项社会事务,如何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答:①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②提高效率才能把蛋糕做大,注重公平才能够将蛋糕合理分配;③只有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才能够做到公平;④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才能够使每个社会成员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保证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 4、在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下如何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答:①可以通过法制手段,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险税;②灵活确定缴税(费)方式,将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系统,促使更多低收入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③减轻企业的缴税(费)负担,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④完善社保项目,使社会保障体系化、制度化。 5、如何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答:(1)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社会发展的“减震器”,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器”,就我国现阶段而言,构建和谐社会,首当其冲的是建立健全以“底线公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调节机制。(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①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②完善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二是要完善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学生的资助制度。三是要完善城镇职工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尽快构建覆盖全社会成员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城乡居民疾病医疗保障问题。③要处理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就业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第二章 1、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 答:(1)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必要条件:①机器大工业产生了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一旦收入中断就会陷入困境。②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劳动力再生产方式的社会化,家庭保障功能弱化,③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保障奠定了物质基础,也规定了应采取社会性保障的形式来利用这些社会资源。 (2)工人运动兴起迫使资产阶级从维护其统治的角度出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2.分析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的“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社会保障模式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你的改革建议。 答:(1)问题:①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造成严重的财政困难;②税收负担沉重;③高福利加大了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④高福利、高消费挤占了生产资金,削弱了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⑤官僚机构日趋臃肿。 (2)根本原因:福利机制缺乏活力,造成运转不灵,但是保障和福利所具有的刚性特征,使其又不能取消社会保障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危机将日益加深。(3)改革举措:①削减公共福利开支;②推迟退休年龄;③纠正社会福利全民普遍享受的做法,更多集中于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④提高保险税(费),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⑤推行公共福利事业私有化市场化,加强私人保险部门的社会保险力量。3、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应注意的历史启示。 答:①目标是能够对劳动力再生产的相关环节提供保障,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②“安全网”式的保障计划;③有助于培育城乡统一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④应适应变化了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环境;⑤社会保障机构应具备什么职能;⑥政府应采取政策以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短缺,并使公平与效率得以兼容。 4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机制创新效应的表现。 答:①费用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转变;②社会保险体现了分散风险的大数法则,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和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转变;③实现由平均主义、“大锅饭”向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的转变;④实现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的转变;⑤在养老保险等险种上,实现了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 5、试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 答:①制度、政策的统一性和法制化;②注重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③从急需解决而又有能力解决的方面入手,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④对国家强制举办的社会保障项目要坚持低标准起步;⑤加强社会保障各项目之间及其与相关体制之间在改革中的协调;⑥改革与管理相结合 第三章 1、简述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功能。 答:(1)社会统筹:①体现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团结互助,分散老年风险; ②属于社会公共基金,归投保人共同所有。③支付一般采取待遇限定方式,工资低、工龄短或寿命较长的投保人籍此能够获得较多的资助。(2)个人账户:①通过强制储蓄使劳动者在其一生的不同生命周期中的收入与消费达到均衡;②所有权清晰,储蓄积累金归投保人所有,使之从体制和技术两个层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问题;③养老金的支付一般为缴费确定型,劳动者退休后的养老津贴水平取决于劳动者投保期间的缴费的多少和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具有较强的激励功能。 2、试述我国个人账户空账是如何形成的? 答:①部分积累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开始运转时“老人”没有缴费,中人的既往工作期间也没有缴费,于是产生养老金历史债务。②从现收现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时,职工的缴费就不应该再用来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但现在已退休者要支出的养老费用,并没有列入政府公共开支计划中,于是,“统账结合”在实践中便变成了“统账混淆”,出现了个人账户的所谓“空账”运行问题;③由于退休人员急剧增加,社会统筹部分的基金无法满足退休金的支付需求,所以各地都采取了挪用个人账户基金去支付退休金的办法,使个人账户的基金处于“空账”状态,亦即必要的改革成本没有支付,为保当期发放,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3、如何做实个人账户? 答:①实现个人账户的规范化管理。②认真测算本地区中长期基金收支情况,根据基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确定做实的起步时间和起步比例,为决策提供参考。③研究制订的过渡办法要模拟检验,按照“增加的逐步增加,减少的不减发”的原则,确保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和新老计发办法的平衡过渡。 4、简述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的含义。 答:构筑面向社会,从硬件到软件,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开始,到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管理、查询、个人账户结算和养老金的发放以及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全过程,都能够提供先进科学、运作简便、规范完善、全方位、自动服务和必要服务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遵循什么思路? 答:(1)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津贴”的保险模式。①公务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②建立公务员退休津贴制度。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公务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的问题。 (2)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应纳入公务员养老保险体系;由财政部分核拨经费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体系。 第四章 1、简述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答:依据改革成本最小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把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与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联系起来,并将他们放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 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国有资产等“大盘子”中进行统筹规划,研究它们在改革中联动关 系、逻辑顺序、临界速度和依托条件,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符合体制转轨需要,并最终纳 入市场经济体系。 2、简述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区别。 答:①前者所指失业人数的统计范围包括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和未登记的所有城乡失业人 员;后者只限于再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②前者所指失业人员通常限定为 最低劳动年龄以上、退休年龄以下,而后者人员只限定为16周岁以上、50周岁(女性 45周岁)以下。 3、简述我国失业保险津贴的给付标准。 答:①低于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以体现劳动与不劳动的差别;②确保失业者及其赡 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③权利和义务相等的原则。 4、失业保险津贴的享受资格。 答:①失业者必须处于劳动年龄阶段;②非自愿性失业;③失业者必须满足一定的合格 期条件;④失业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5、简述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答:(1)联系:①具有社会保障的共性;②货币基金的物质帮助形式;③保障生活的功 能。 (2)区别:①失业保险津贴的给付属于短期给付;②失业保险不包括具有赔偿性质的 项目;③享受对象具有劳动能力;④失业保险津贴是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体 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第五章 1、简述社会医疗保险的特点。 答:①保险事故发生率高,具有普遍特征;②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属于关联性最强的险种; ③保险费用必须专款专用;④保险费用开支额度难以预测和控制。 2、简述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原则。 答:①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一般实行机会均等的原则;②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 专用制度;③遵循“危险共同分担”的原则。 3、简述影响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攀升的非体制性的社会经济因素。 答:①人均收入的增长;②总人口的增长及人口结构的变化;③人口老龄化。 4、简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 答:①所有公民享有均等的最低医疗机会;②宏观经济效益;③微观经济效益。 5、简述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结构。 答:①基本医疗保险;②医疗福利;③补充医疗保险;④医疗救助;⑤大病医疗基金。 第六章 1、简述工伤保险的功能。 答:①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的生产稳定;②维持家庭的经济收入;③是一个劳动问题和 社会问题。 2、简述“无过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①以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基础;②工伤保险津贴的给付,以实际的需要为 基础;③因伤致残或因伤死亡,以年金代替一次性抚恤;④强制性保险;⑤雇主不承担 直接赔偿责任。 3、试述工伤责任归属的三个发展阶段。 答:①“劳动者自身责任”阶段。理论基础是亚当?斯密的工伤风险与工资对应的观点。 产生很大的社会问题。②“雇主过失赔偿”阶段。依据民事法律中的“归责原则”,基 础是雇主过错责任原则。问题在于举证成本太高。③“雇主责任”阶段。理论基础是“职 业危险原则”。工伤赔偿从民法中独立出来。雇主采取自保、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集 体保险等形式。④社会工伤保险阶段。 4、简述生育保险的特征。 答:①对象为女职工;②给付合法的婚姻者;③保护重在休息和增加营养;④纳入生育 保险范围;⑤产假的安排;⑥待遇水平。 5、试述工伤相关诱因的代表理论。 答:①温度环境论;②生物节律论;③事故倾向者论;④疲劳过度论。 第七章 1、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储蓄养老计划的不同之处。 答:①企业年金一般由企业创立,或是集体谈判的结果,政府一般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 惠,并予以监督;②管理成本相对较低;③收益和贡献较为对称,缴款一般不被人们视 为一种试图逃避的税赋;④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一般较基本养老保险金要小;⑤投资受 益率不稳定并且在不同的投资计划下受益率差距悬殊;⑥不同企业设定的企业年金的内 容和形式各异,使得其流动性、转移性差。 2、简述企业年金模式及其特点。 答:(1)缴费确定型计划,即DC计划的特点:①缴费水平相对固定;②缴费纳入员工 个人账户;③待遇水平根据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及其投资收益的积累额决定。(2)待遇 确定型,即DB计划的特点:①待遇水平预先确定;②缴费不确定,到员工退休时直接 支付养老金。 3、制定企业年金的投资方案时要考虑的风险有哪些? 答:①信用风险;②证券结构风险;③流通风险;④资金周转风险;⑤投资利润风险。 4、政府对企业年金的调控和干预有哪些? 答:①制定法令法规;②信息公开化、制度规则的制定与监督管理;③对财务机制进行 监控干预;④恰当地确定政府的责任边界;⑤处置企业年金在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贬值问 题;⑥对投资进行调控;⑦对企业年金计划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进行的协调和衔接。 5、简述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答: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②企业年金。它是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的基础上,企业依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为本企业职工再增加一部分补充养老金;③ 其他的以自愿性储蓄或商业性保险为主的补充养老形式。 第八章 1、为什么说从“贫民救济”到“社会救助”是一种观念上的飞跃? 答:①强调贫困现象的社会原因、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以及获得救助是一项公民权利。② 社会救助重视应急补救措施,强调积极主动的援助扶持。 2、怎样实现社会救助金的筹集。 答:①国家财政拨款;②社会筹集;③信贷扶贫;④国际援助。 3、简述衡量贫困程度的指标。 答:①贫困发生率;②贫困深度;③贫困密集度;④贫困严重度。 4、阐述中国社会救助体系。 答:①救灾;②农村扶贫;③农村“五保”供养制度;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⑤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⑥城乡特殊社会救助制度。 5、试述消除贫困的途径。 答:①政府通过明智的社会经济政策影响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格局;②增加获得赚钱的 机会和提高对机会的反应能力;③从产业政策角度实施的反贫困战略;④劳动力流动与 反贫困。 第九章 1、如何理解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 答:①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普惠性;②待遇标准的一致性。 2、简述教育福利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共福利的增进作用。 答:(1)主要内容:①国民基础义务教育构成教育福利的主体;②社会团体、社会热心 人士捐助以及慈善机构设立的教育基金或直接为学校出资构成教育福利的补充。(2)对 公共福利的增进作用:①教育的本质是对人的培养;②教育能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养和 劳动熟练程度;③教育能扩大人们对职业和前途的选择范围;④教育可以提高国民素质, 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3、卫生保健提供的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安全饮用水;提供清洁的卫生环境;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主要传染病的预防 接种;地方病的防治;普及健康教育;疾病及创伤的有效处理;提供基本的药物等八项 主要内容。 4、应如何理解职业福利的涵义? 答:(1)职业福利又称职工福利,是行业和用人单位为满足本行业或本单位职工的物质 文化生活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2)职业福利按 其“社会化”程度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①国家通过一定法律手段和途径在某些行业和 企业中普遍实行的制度;②用人单位在完成国家税收任务的前提下兴建的集体福利设 施、发放的各种补贴、举办的企业年金等,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福利。 5、试述职业福利的特点是什么? 答:①以业缘关系为标志;②一般以普遍性原则向职工提供;③职业福利的资金来源于 企业盈利,职业福利水平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职业福利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企业 的兴衰成败。 第十章 1、简述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答:①缓解农村贫困;②乡镇企业职工急需通过社会保障分散劳动风险;③农村养老保 险的发展亟待提上议事日程;④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⑤缩小城乡差别,巩固工农 联盟的需要;⑥使计划生育推行具有可持续性;⑦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2、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为什么要强调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 答:①家庭保障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基本保障方式;②我国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当前主 要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使家庭有最直接、最具体的经济 保障和服务保障功能;③家庭保障的功能更多的体现在亲情的慰藉和精神的满足上。 3、试述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紧迫性。 答:①农村的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是社会管理及应急机制中最为薄弱的环节;②疾 病流行模式转换中,具有高度外部性的急性、烈性传染病有可能以流动人口为载体在城 市和农村之间双向蔓延。 4、试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新”主要体现。 答:“新”是相对于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而言,表现在:①增加了政府资助的内容;② 加强了管理机构的建设;③加强了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④强调了自愿的原则。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答:①非农就业的农民;②被征用土地的农民;③农村计划生育对象;④村组干部、退 伍军人、民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农村个体户、专业户等有稳定收入的农民。 第十一章 1、试述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的影响因素。 答:①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趋势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②设立储备金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③用作储备的积累基金有无投资机会及其收益率的高低;④保持相对稳定的保 险费率的必要性;⑤企业和受保人对保险费率的负担和承受能力;⑥筹资模式的经济增 长效应;⑦改革中的“转制成本”等。 2、试述个人分担社会保险费用的原因。 答:①个人缴费是一种责任信号;②个人缴费,就有资格和动力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 及其管理、运营等去行使相应的监督权力。 3、试述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机制。 答:社会保险的财务机制可以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4、试述现收现付制的运行特征。 答:①以收支的短期平衡为原则,不会形成巨额的资本积累,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带来的 基金贬值风险;②长期均衡极易受到人口结构不利变动带来的冲击,其结果不是养老水 平的下降,就是就业人口负担的增加,在老龄化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必然面临着清偿风 险,最终可能导致养老保险体系的破产;③由于政府是现收现付养老体系的最后担保人, 因而这种清偿风险有可能转化为政府是否继续履行养老承诺的政治风险。 5、试述部分积累制的运行特征。 答:部分积累制的主要运行特征是:①部分积累制与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兼容度较高; ②部分积累制有助于解决社会保险覆盖面过窄的问题。③部分积累制的设计特征方面使 之可以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制度”的方式,解决新老制度转轨时期间的历史遗留 问题。 社会保障: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护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和经济、社会稳定, 采取保护与激励相统一的原则,对公民在年老、疾病、遭遇灾害而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 下,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给予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 活需要的制度。1′ 社会保险:由政府举办,强制从业职工在其就业年份里拨出一部分收入交纳保险税(费) 作为保险基金,对由于保险计划规定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又满足 缴纳社会保险税(费)期限的人,提供的收入保险计划。 社会救助:由政府举办的,以反贫困为主旨,对因不能正常劳动等原因致使收入水平低 于规定的数额(贫困线)的社会成员,提供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以解决社会保险所 不能解决的那些社会问题。 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 残废军人、退伍官兵及其家属等特定优抚对象所给予的优待、抚恤和社会褒扬。 社会福利:政府通过免费或低费地提供某种生活用品或劳务,给人以实惠和方便,以提 高生活质量。主要由公共福利事业、局部性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指员工福利和民政福 利四部分组成。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对养老保 险基金采取的社会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 人预缴专款储金”的养老保险形式。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亦称缴费率,是指在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其核定工资 总额的比例。 养老金替代率:对个人来说,是指每个职工退休时所领取的养老金与其退休前的工资 之比;对社会来说,是指平均养老金同整个经济系统平均工资或曰被包括在生效合同范 围内的员工的平均工资的比例。 结构性失业:由于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形势和规模的变化,劳动结构 不能与之相适应而导致的失业。 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同失业人数与从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关系,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可以 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人数所占的比例。 摩擦性失业:指由于劳动力市场功能上的缺陷造成的临时性失业,一般是由于求职的 劳动者与需要提供的岗位之间存在着时间滞差而形成的失业。 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失业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可以从社会和个人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其涵义。从 社会角度看,失业表现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同生产资料的分离。从个人角度看,失 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 不能得到适应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以立法形式通过强制性的规范或资源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 人群中筹集保险基金,并为该人群的每一个成员公平分担,对由于疾病所引起的纯粹以 补偿医疗费用为主要目的的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险种。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在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规范和指导下,以用人单位为直接 责任主体而建立的一种具有政策性、团体福利型的保障制度。 有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需求:指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价格水平上,消费者愿意且有 能力经由医疗保险去购买的医疗服务的总量。 共付法:即按比例分担法,指无论发生多少费用,参保人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自按一 定比例共同分担费用,分担比例可以恒定,也可以随医疗费用额度的变化而递增或递减。 道德风险: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导致的无形的人为损害或危险。 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 起职业伤害后,由国家和社会给予负伤者、致残者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 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在妇女劳动者由于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 和国家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以及职业性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急性或 慢性的功能性疾病或气质性病理改变。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浮动费率是在执行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个企业的劳动安 全和劳动卫生状况以及保险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评估后,适当调高或调低企业下一年度工 伤保险费率,实行上下浮动。 工伤:指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由于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等因素所发生的或 与之相关的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劳动者身体的负伤或残废。 贫困深度:是指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低于贫困线的比例(%)。 权利:指个人在社会上运用其所享受的权力和所面临的机会而获得可供选择的商品束的 能力,它取决于个人的要素禀赋和在市场上交换的可能性。 救灾:指国家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 最低生活水平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境。 开发式扶贫:通过一定的项目开发,利用当地资源使其自我发展,助其从根本上摆脱 贫困走向富裕道路亦称“造血式扶贫”。 相对贫困:指在国民收入的总额中,有一组人口所占份额相对处于最低水平、生活水平 也处于最低层次的这部分人的生活状况。 社会福利: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帮助全体社会成员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素质,为社会弱 势群体实施补贴而实行的制度、采取的措施和举办的各项公益性事业的统称。 公共福利: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举办的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和服务。居民在 享受这些福利事业提供的服务时,经常是免费或低费的。 职业福利:亦称职工福利,是行业和用人单位为满足本行业或本单位职工的物质文化生 活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妇女和儿童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妇女和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可能受到的 侵害而设立的、用以满足妇女儿童和特殊需要和对其特殊利益给予保障的福利。 老年人福利:它是养老保险的延续,它在保障老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解决好“养” 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 所为、老有所乐”。 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 的资金和服务,是一种带有褒扬和抚慰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社会政策和政府实施的一项农民养老计划,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五保:指农村社区(集体)通过“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保教)”的供养方 式满足无法定抚养人、无正常的劳动能力、无可靠生活经济来源的老年人、严重残疾人 和未成年的孤儿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救助项目。 分类指导:分类指导的含义有二:一是不同类别的项目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二是强调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地区在财政能力、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能力上差 距悬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 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省市试点。 社会保障基金: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而预先设立的法 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现收现付制:根据当期的支出需要组织收入,本期征收,本期使用,是社会保险基金 的收入与支出在年度内大体保持平衡的一种财务机制。 完全积累制:在对有关的人群健康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 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收费率,并进行先期积累的 一种筹资方式。 部分积累制:是一种介于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之间的一种筹资机制。 受益基准制:受益基准制是根据雇员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的年数和工资收入水平预先确定 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计划水平,再依照精算原理确定其缴费水平。 缴费基准制:先经过预测确定缴费水平,据以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基金逐渐积累并获 得投资收益,雇员退休时,以其相应的缴费及投资收益在退休时的积累额为基础发放养 老金。 社会保障监督: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专职监督部门、利害关系者以及有关方面对社 会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过程及结果实行监察 和督守,使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监督主体:指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力和义务对经济活动实施监督的组织和个人,它运用 特定的监督手段并依据具体的评判标准,对监督客体实施监督。 监督客体:即监督对象,它是整个社会保障活动及其载体,包括社会保障活动状况和参 与社会保障活动的各个行为主体。 审计监督:指由专门从事审计业务的部门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 支、效益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的经济监督。 社会监督:指社会公众,尤其是直接利害关系者通过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各类群 众自治组织,借助舆论的作用和影响,对社会保险活动进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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