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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专制理论与民主思想的冲突

第一单元专制理论与民主思想的冲突

第1课西方专制主义理论

阿奎那的“君权神圣”

1.教权与王权的比较

社会生活的最终目的将不仅是德风广播,而且还要通过有德行的生活达到享受上帝的快乐的目的。的确,如果依靠人类的天然德行可以达到这一目的的话,则指导人们走向这个目的,结果将成为君主的职责。然而我们相信,君主的职责是掌握世俗事务中的最高权力。政治按照它服务的目的的重要性而属于一个更高的等级。……享受上帝的快乐这一目的,并不是单靠人类的德行就能达到的,而是要依靠神的恩赐,像使徒保罗①所告诉我们的那样(《罗马人书》②,第六章,第二十节):?唯有神的恩赐才是永生?。因此,只有神的统治而不是人类的政权才能导使我们达到这个目的。这样的统治只能属于既是人又是神的君主,即属于耶稣基督、我们的主,他在使人们成为圣子时,已使他们享受天国的荣光。

这就是交托给他的政权:一种必然永远不会终止的统治权,并且他由于这种权力才在《圣经》③中不仅被称为神父而且也被称为君王;像《耶利米书》④所说的(第二十三章,第五节):?君王必掌权,行事有智慧。?君王的神父身分就是从基督产生的,而且,所有基督的信徒既然是基督教徒,就成为神父和君王。这个王国的职务不是交托给这个世界的统治者,而是交托给神父,以便使世俗的事务仍旧和神的事务有所不同:并且,特别是,这个职务是委托给祭司长、彼得⑤的继承者和教皇、罗马教皇的;基督教世界的一切君王都应当受他的支配,像受耶稣基督本人的支配一样。因为,那些关心人生次要目的的人们,必须服从他这个关心最高目的的人,并受他的命令指挥。

──〔意大利〕阿奎那著《阿奎那政治著作选》

【解读】《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的中文本译自拉丁文、英文对照本,原书由A. P. D’Entraves编辑并撰写序言,正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政治论文”收录了《论君主政治》第一篇和《论对犹太人的统治》,前者涉及政治制度的必要性、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君主政体的真正目的、君主的

职责、教权和王权的比较等内容,后者是一封“致布拉班女公爵”的书信,集中讨论了涉及如何统治犹太人的八个问题;“第二部分哲学著作选辑”辑录了《反异教大全》《神学大全》等著述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涵着极为丰富的政治思想。这条材料主要涉及教权与王权的比较问题,这对于我们正确地理解托马斯·阿奎那的“君权神圣”主张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①阿奎那通过对比的方式,强调了教权高于王权的教权主义主张。②在中世纪欧洲,基督教占居支配地位,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它的影响。③社会生活的终极目的就是追求永生、享受快乐,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必须依靠神的恩赐。④君权是神圣的、至上的和永恒的,基督教神学构成“君权神圣”的理论支柱。⑤基督教世界的一切君王都应当受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的继承者罗马教皇的支配,就像受耶稣基督本人的支配一样。

【注释】①保罗:《圣经》故事人物。他是散居在外的犹太人,生于小亚细亚的大数城,曾受过严格的犹太教育。他开始叫扫罗,后来叫保罗,在君王面前传播福音,坚持不渝地宣扬基督30多年。他年复一年地到在各地建立教会,被称为最伟大的教会创建者和宗教导师,后被罗马皇帝尼禄处死。②《罗马人书》:即基督教《圣经·新约全书》中的篇目。③《圣经》:基督教的最重要经典,涉及人类已有知识的各个方面,堪称未经详尽考订的古代百科全书。其中,《新约全书》是基督徒与上帝之间订立的契约,《旧约全书》则是犹太人与上帝之间订立的契约,而这两部分都为基督徒所必须遵守。④《耶利米书》: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中的篇目。⑤彼得:《圣经》故事人物。原名西门,生于加利利的伯赛大。他第一个认出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和雅各、约翰都是耶稣的核心门徒,耶稣基督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他,使其在教会中具有重要的领导地位,后被罗马人处死。

詹姆士一世与“君权神授”

1.詹姆士一世的宗教态度与政治主张

詹姆士一世①一开始对清教徒②曾抱有某种同情,因为他自己就是作为一个加尔文派被抚育成人的。在收到一群清教徒代表人物的请愿书以后,詹

姆士召集了一次有主教和清教徒头面人物参加的会议,由他亲自主持。尽管他准备向清教徒作出某些让步,但听到废除主教制度的建议后被激怒了。他发出了?没有主教就没有国王?的名言。他下令作好重译圣经的准备,这就是众所周知的钦定本或国王詹姆士一世的圣经。总的说来,他对宗教的态度是非常宽容的、折衷的。但是,1605年11月5日罗马天主教徒企图炸毁议会的那次著名的火药阴谋案败露后,詹姆士一世对从事天主教活动就不客气了。他曾对不参加英国教会③做礼拜的人免予惩处,此刻重新处罚他们了。

作为火药阴谋案的结果,詹姆士与其第一次议会的关系在一段时期内保持得很好。那次议会是1604年3月召集的。但他过分要求扩大王权的作法使人厌烦。他在离开苏格兰以前所写的一本叫做《神权》的书(1603年出版)中,强调君权神授,把国王比作上帝。他喜欢以高傲的措词对议会发表演说,颂扬君权至高无上。

──〔英国〕安东尼娅·弗雷泽编著《历代英王生平》

【解读】这是一本历代英国君主的传记,全书20余万字,由湖北人民出版社根据1980年英国麦克唐纳·富图拉出版公司出版的《英王生平》翻译出版。作者安东尼娅·弗雷泽还撰写了两部在国际上颇有影响的传记《玛丽:苏格兰女王》和《克伦威尔:人之骄子》,她还编纂了25卷本《英国国王和女王》丛书。这条材料选自《历代英王生平》一书,主要涉及詹姆士一世的基本宗教态度和政治主张。

詹姆士一世是一个来自于苏格兰的专制国王,通过阅读这条材料我们可以发现:①他最初接受的是加尔文派的宗教主张。②他的政治主张制约着他的宗教思想,而他对待清教徒、天主教徒的态度,是为他的专制统治服务的。③他的专制统治的理论支柱,就是他的“君权神授”主张。④不论思想上还是行动上,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专制君主。

【注释】①由于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终身未嫁,她去世时身后留下的英国王位由苏格兰王詹姆士六世继承。詹姆士是英王亨利七世(1485—1509)的女儿玛格丽特的后代,即苏格兰女王玛丽之子。他继承英国王位后,称詹姆士一世。对于英格兰人而言,他出身于斯图亚特家族,自然

属于外族人,而他的统治风格也使英国人无法适应。如果说人们已经习惯于伊丽莎白女王那种温和的专制统治的话,那么,他们决不会容忍詹姆士一世的独断专行。②清教徒:Puritans,基督教新教中的一派,起源于16世纪中叶,其思想源于加尔文的宗教主张。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后,那些在玛丽女王时期(1553—1558)受到迫害而流亡国外的英国国教徒回国,他们要求在宗教礼仪和教义上清除国教中保留的天主教残余,主张纯洁教会;在宗教制度和教会结构上反对主教制,主张宽容政策和信仰自由;在世俗观念上,反对懒惰、邪恶,主张节俭、勤劳,因而被称为清教徒。随着清教势力日益壮大,他们在17世纪革命中扮演了领导者角色。③英国教会:指英格兰民族教会即英国国教会,或称新教安立甘宗,又称圣公会,创立于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亨利八世(1509—1547)从政治上为划定了英国国教会的大致轮廓,从而排斥了罗马教皇权的权威性;爱德华六世时期(1547—1553),新“祈祷书”和《四十二信条》为它规定了基本的礼仪和教义原则;而伊丽莎白女王批准的《三十九条信纲》,则规定以圣经为信仰的唯一准则,并简化了宗教仪式。

第2课近代西方的民主思想

斯宾诺莎的“天赋人权”思想

1.天赋人权与统治者的关系

我既已注意到神所显示的天意赋予每个人以自由,我进而证明此自由权可以、并且应当,交给国家与行政当局而无危险。否则,事实上,和平就要受到威胁,社会也蒙其害。

为证明我的论点,我从个人的天赋的权利出发,个人的天赋权利是与个人的欲望和力量同其广大的。我尚有一出发点,即任何人不应别人让他怎么样就怎么样,他是他自己的自由权的监护人,我指出我们只能把此等权利转交给我们所委托保护我们的人,他们除了有保护我们的义务外,还有安排我们的生活的权利。所以我就推断,统治者所享有的权利只能以他的权利之大小为限。他们是正义与自由的唯一的监护人。凡有事端人民都应遵统治者的命令而行,话虽如此,既是人都不能完全放弃他自卫的能力以自毁,我断言人的天然所赋予的权利都不能绝对为人所剥夺,而人民由于默认或公约,保留几许权利,此诸权利若被剥夺,必大有害于国家。

──〔荷兰〕斯宾诺莎著《神学政治论》

【解读】斯宾诺莎是犹太裔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无神论者。1670年,他以匿名的形式出版了《神学政治论》一书。该书运用科学的、历史的方法,在历史上第一次批判了并重新解释了基督教的最重要经典《圣经》,驳倒了基督教神学家对《圣经》的各种歪曲和捏造,从而摧毁了教会统治的理论基础。这条材料选自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一书,讨论了天赋人权与统治者的关系,这有利于我们理解斯宾诺莎的天赋人权观。

天赋人权观是启蒙思想家手中用以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有力武器,斯宾诺莎就充分地运用这个武器向封建势力发起了挑战。我们从这条材料中可以得知:①在他看来,个人有被天意赋予的自由权,并且是自己的自由权的监护人。②个人应当将自己的自由权交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因此而有保护人们的自由权的职责。③统治者是社会正义与个人自由的唯一的监护人。④个人的天赋权利不能绝对为人所剥夺。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得知:①斯宾诺莎认为天赋人权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协调的,而不是对立的,自由权是神所显示的天意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保护个人的天赋人权则是国家的基本职责。②他强调个人的天赋人权,否定了上帝通人性和灵魂永生的神学思想,从而批判了维护专制主义的“君权神圣”或“君权神授”理论。

2.论民主政体

若是每个个人把他的权力全部交给国家,国家就有统御一切事物的天然之权;就是说,国家应有唯一绝对统治之权,每个人必须服从,否则就要受最严厉的处罚。这样的一个政体就是一个民主政体。民主政体的界说可以说是一个社会,这一社会行使全部的职能。

我相信,在所有政体之中,民主政治是最自然,与个人自由最相合的政体。在民主政治中,没有人把他的天赋之权绝对地转付于人,以致对于事务他再也不能表示意见。他只是把天赋之权交付给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他是那个社会的一分子。这样,所有的人仍然是平等的,与他们在自然状态之中无异。

实在说来,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

──〔荷兰〕斯宾诺莎著《神学政治论》

【解读】《神学政治论》是斯宾诺莎的主要著作之一。17世纪,荷兰已经在反对西班牙专制统治的基础上,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国家。但在宗教外衣的掩盖下,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内与没落的封建势力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为了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作者在本书中把斗争的矛头勇敢地、直接地指向了封建基督教会。这条材料选自《神学政治论》,主要介绍了斯宾诺莎对民主政治的基本认识,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斯宾诺莎的政治思想。

从这条材料中可以看出:①斯宾诺莎认为民主政体是建立在契约关系之上的,既然个人把自己的权力让渡(交给)国家,那么他就要服从国家的统治权。②在民主政体下,个人只是把天赋之权让渡一个社会的大多数,而每个社会成员大家都是平等的。③资产阶级的民主政体是最自然的、最好的政体。④资产阶级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④斯宾诺莎提倡天赋人权的学说、社会契约说、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思想,其根本目的在于论证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基本主张。

洛克的权利分立思想

1.论自然状态

为了正确地了解政治权力,并追溯它的起源,我们必须考察人类原来自然地处在什么状态。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这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极为明显,同种和同等的人们既毫无差别地生来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能够运用相同的身心能力,就应该人人平等,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

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英国〕洛克著《政府论》

【解读】洛克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政论家,他于1689年出版了《关于政府的两篇论文》即《政府论》。在这部政治思想论著中,作者不仅使他的研究领域从哲学转移到了政治,而且从理论上为17世纪英国革命作了最有力的辩护。这条材料选自《政府论》下篇,主要介绍了洛克的自然状态思想,这可以加深我们对洛克启蒙思想的理解。

虽然洛克也像其他启蒙学者一样,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之中,但是,如斯宾诺莎等人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一个不安定的和不可忍受的状态,而洛克却把它看成是一个有自由、有平等和有自己财产的状态。所以,我们可以从这条材料中得到这样一些信息:①洛克认为,人类历史上的“自然状态”是理解政治权力起源的历史起点。②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享有无限的自由平等权及私有财产权,他们可以决定自己的行动和处理自己的财产和人身。③自然状态也是一种平等状态,人与人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力。④在自然法即理性的支配下,人人生而平等,他们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都受到应有的保护。

透过这条材料,我们还可以得知:①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享受自由与平等的生活,但是一切都必须受到自然法的支配。②自然法以理性为基础,它赋予人类以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它们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

2.论政治社会的起源

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臵于这种状态之外,使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任何人放弃其自然自由并受制于公民社会的种种限制的唯一的方法,是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他们彼此间的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以便安稳地享受

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防止共同体以外任何人的侵犯。无论人数多少都可以这样做,因为它并不损及其余的人的自由,后者仍然像以前一样保有自然状态中的自由。当某些人这样地同意建立一个共同体或政府时,他们因此就立刻结合起来并组成一个国家,那里的大多数人享有替其余的人作出行动和决定的权利。

凡是脱离自然状态而联合成为一个共同体的人们,必须被认为他们把联合成共同体这一目的所必需的一切权力都交给这个共同体的大多数,除非他们明白地议定交给大于大多数的任何人数。只要一致同意联合成为一个政治社会,这一点就能办到,而这种同意,是完全可以作为加入或建立一个国家的个人之间现存的或应该存在的合约的。因此,开始组织并实际组织成任何政治社会的,不过是一些能够服从大多数而进行结合并组成这种社会的自由人的同意。这样,而且只有这样,才曾或才能创立世界上任何合法的政府。

──〔英国〕洛克著《政府论》

【解读】启蒙思想家洛克的主要论著《关于政府的两篇论文》一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着力于驳斥保皇派菲尔麦(?—1653)鼓吹“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论点,下篇则重点阐述了作者本人关于议会制度的政治理论,主要有两点:一是政府的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二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应当是议会具有最高主权的制度。这条材料选自《政府论》下篇,主要介绍了洛克关于政治社会起源的理论。

按照洛克的理论,人类起初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与独立。为了保障他们的财产和维持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人们自愿地联合成一个共同体。在国家这种共同体中,人们仍然像以前一样保有自然状态中所拥有的自由,而大多数人享有替其余的人作出行动和决定的权利。因此,世界上任何的合法政府都是、而且应当是在志愿结合的基础上形成的。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①自然状态是人类的最初阶段,人们在自然状态下享有一些与生俱来的权利。②国家作为一种志愿结合的人们的共

同体,是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的结果。③任何违背大多数意志的强权政治,都剥夺了享有自由权利的人们的自由意志。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看到:①洛克的政治社会起源论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保护天赋人权和私有财产,二是建立议会民主制度。②洛克的政治主张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

1.论社会契约

人类曾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经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

然而,人类既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结合并运用已有的力量;所以人类便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自存,除非是集合起来形成一种力量的总和才能够克服这种阻力,由一个唯一的动力把它们发动起来,并使它们共同协作。

这种力量的总和,只有由许多人的汇合才能产生;但是,既然每个人的力量和自由是他生存的主要手段,他又如何能致身于力量的总和,而同时既不至于妨害自己,又不至于忽略对自己所应有的关怀呢?这一困难,就我的主题而言,可以表述为下列的词句:

?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法国〕卢梭著《社会契约论》

【解读】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卢梭是杰出的哲学家、教育家、作家和作曲家。他出身贫寒,一生过着颠沛流离的动荡生活,对下层人民的疾苦感

受至深,而对那个黑暗的专制社会极度憎恶。他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出了富于革命性的宪政理论,核心内容就是反对封建专制、倡导民主共和和主张人民主权,反映了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政治思想。这条材料涉及他的社会契约论,是他用以解释国家起源和维护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重要理论之一。

就自然状态而论,除了自然法以外,人们的行为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支配,大家生来是自由的、平等的。然而,由于自然状态存在着种种弊端,人们便自由地、平等地订立契约,以求通过彼此结合的形式,改变其生存方式,达到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的目的。这种自由结合的契约形成便形成国家,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新的手段。在国家状态下,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人们依然享有自由,因为他们只是把自己的自然权利让渡给整个社会,而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这条材料选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作者对国家起源的基本解释。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可以知道:①虽然自然状态是人类的初始阶段,但是它并不是无忧无虑的理想状态。②国家的形成是自由的人们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的结果。③在国家状态下,个人牺牲的是自然自由,而获得的是文明自由。④社会契约是通向人类自由的钥匙,国家的根本任务就是保障人们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知道:①卢梭或其他启蒙学者对国家起源的解释是一种理想化的推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②作为一种国家观和社会观,社会契约论所依据的前提,即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只是一种假设,因而其本身是否符合客观的历史真实,人们无法得到直接的证明。

2.政治状态的前提和不同政体的代价

自由并不是任何气候之下的产物,所以也不是任何民族都力所能及的。我们越是思索孟德斯鸠①所确立的这条原则,就越发感到其中的真理;人们越是反驳它,就越有机会得到新的证据来肯定它。

在全世界的一切政府中,公家都是只消费而不生产的。那么,他们所消费的资料从何而来?那就来自其成员的劳动。正是个人的剩余,才提供了公

家的所需。由此可见,唯有当人类劳动的收获超过了他们的自身需要时,政治状态才能够存在。

……人民与政府的距离越扩大,则贡赋也就越沉重;因此,在民主制之下人民负担最轻,在贵族制之下负担较大,在国君制②之下就承担着最大的重担了。所以,国君制只适宜于富饶的国家;贵族制只适宜于财富和版图都适中的国家;民主制则适宜于小而贫穷的国家。

事实上,我们越是加以思索,就越会在这里面发现自由国家③与国君制国家之间的不同。在前者之中,一切都是用之于共同的利益;而在后者之中,则公共力量与个别力量二者是互为倒数的,一个的扩大乃是由于另一个的削弱。归根到底,专制制度之统治臣民并不是为了要使他们幸福,而是要使他们穷愁困苦,以便统治他们。

──〔法国〕卢梭著《社会契约论》

【解读】1962年卢梭发表的《社会契约论》,全面概括了他的政治思想。他反驳了国家起源的两种理论,即家庭起源理论和暴力起源理论,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这条材料选自《社会契约论》一书,着重介绍了作者关于文明时代政治状态的前提与不同政体的代价问题,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他的“主权在民”思想。

①在这条材料中,卢梭推崇孟德斯鸠提出的一条经典原则,就是自由并不是任何气候之下的产物,所以也不是任何民族都力所能及的。②卢梭认为,政府从来都是消费者,政治状态存在的前提就是人类劳动收获超过了需求,即有了剩余。③在文明社会中,人民的负担同其与政府的距离成正比例关系,不同的国家便适合不同的政体:人民在民主制之下负担最轻,在贵族制之下负担较大,而在国君制之下最重。④民主制国家与国君制国家的最大区别在于,在前者之中,一切都是用之于共同的利益;而在后者之中,公共利益与君主的个人利益形成一种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⑤君主专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统治人民,而不是为人民创造幸福。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发现:①卢梭和孟德斯鸠一样重视地理环境对政治的重要影响作用。②卢梭强调人民的劳动是任何国家和政府存在的物质基础,政府的廉价程度与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度成正比例关系。③君主专制制度缺乏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必须被推翻。

【注释】①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著名的法官、讽刺家、政治和社会哲学家。他出生于法国的穿袍贵族世家,早期作品《波斯人信札》揭示了专制主义对人类肉体和灵魂的摧残,阐明了自己的哲学、政治和伦理思想,并成为法国思想解放的先声。1748年,他发表了用27年时间完成的代表作《论法的精神》,通过对文明社会法律背后的环境和社会关系的考察,并通过对传统的习惯法和现代自然法的研究,提出了政体分类论和三权分立说。这部被称为“理性与自由的法典”,不但为启蒙哲学家所接受,而且是政治理论史上最伟大的著作之一。他认为,政权属于全体人民的是民主政体,属于少数人的是贵族政体,而个人按照法律并且依靠贵族来统治国家的则是君主政体,这三种政体都是合理的。由于暴君政体是依靠恐惧来维持的,破坏了整个社会,违反了人性,所以它是不合理的暴政。他还专门研究了防止或避免出现暴政的具体办法,就是划分国家的权力,保障人民的自由。②国君制:君主制。③自由国家:民主制国家。第二单元英国议会与国王的斗争

第1课英国议会与王权矛盾的激化

资本主义在封建社会母体中孕育

1.出租阿勃洛得庄园的契约(1516年)

本契约成立于国王亨利八世7年10月5日。立契约人圣彼得修道院长威廉为一方,理查〃柯克斯和他的妻子凯瑟琳……以及理查和凯瑟琳的儿子威廉和约翰为另一方。双方议定:上述男修道院与女修道院①院长,以坐落于格罗塞斯特郡的阿勃洛德庄园出租给理查、凯瑟琳、威廉和约翰,归他们经营管理。随同庄园租佃的是:庄园的全部住宅、建筑物、耕地、草地、牧场、饲料、鸽房、水堰、水源、鱼池和养兔场以及庄园所属的一切什物、家畜及其他动产和不动产。此外,该修道院长还把庄园上的绵羊三百二十头出租给承租人,每头以十六个便士计价,总计二十一镑六先令十五便士②。连同出租的还有喂养绵羊所需的草地、牧场和一切附属的建筑物。此外,该男女修道院院长并租给承租人以庄园所属的大小块田地、领

主自营地、草地。根据本契约背面的租折,上面明白地规定:上述庄园的田地和草地目前虽由长期占用的佃户使用……但承租人理查、凯瑟琳、威廉和约翰,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心意在上述的、现在已经住有佃户的一切领地上迁入新的佃户,在上述的转让手续完成后即可实行。

──郭守田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

【解读】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的世界史学界以苏联学者为师,以苏联十卷本《世界通史》为参考,编写出自己的《世界通史》教材,同时还配套出版了《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世界史教学与研究的发展。中世纪时期,欧洲的庄园原是封建贵族以及教会、修道院所占有的地产。16世纪初,英国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这条材料选自郭守田主编的《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内容涉及16世纪初英国的庄园租赁契约,是我们理解英国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参考资料。

根据这份租赁文书得知:①出租对象是彼得修道院所属的一处庄园及其全部财产,出租方立约者(甲方)为该修道院院长威廉,承租方立约者(乙方)为理查·科克斯和他的妻子凯瑟琳,以及他们的儿子威廉和约翰。②甲乙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是,甲方以坐落于格罗塞斯特郡的阿勃洛德庄园出租给乙方,归乙方经营管理。③要约标的是整个庄园的全部财产,要约的内容具体、清晰、可操作性强。

从这份租赁文书中,我们还可以得知:①出租人属于封建教会的代表,承租人是租佃农场主,即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新兴农业资本家。②16世纪初年英国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

【注释】①中世纪欧洲的修道院,往往一个修道院有男、女两部,在一个院长的管理之下。②英国币制单位,(旧制)1镑(Pound)等于20先令(Shilling),1先令等于12便士(Penny)。

2.对外贸易是增加财富的通常手段

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刻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我们可以假定,这个王国获有布匹、铅、锡、铁、鱼类和其他国产品的充分供应,另外每年尚有价值二百二十万镑的剩余货物输往外国;靠着这笔出口,我们能够从海外买到并输入价值约二百万镑的外国货物,以供我们使用和消费。我们在贸易上遵循着这种惯例去做,就稳稳地可以保证我们的王国每年一定会增多二十万镑的财富,并且一定是大部以现金的形态带回祖国;因为在我们所出口的货物里既然有一部分没有以货物的形态换回一些东西,它必然就会以现金的形态被带回本国。

──〔英国〕托马斯·孟著《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

【解读】英国是最早萌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国家之一,也是重商主义(mercantilism)实践和理论的策源地。重商主义本身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它代表着商业资本的根本利益,尤其代表着同海外贸易和殖民扩张相联系的垄断性商业资本利益。早期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是司塔福德(W.S.,1554—1612),他曾提出了关于贮藏货币的重商主义理论;晚期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他在《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贸易平衡论”。这条材料简要地概述了托马斯·孟的重商主义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英国晚期重商主义重视对外贸易的原因。

从这条材料中可以看出:①托马斯·孟认为,通过接受礼物和购买外国货物来增加本国的财富,这既无把握又无足轻重,而对外贸易,即通过贸易顺差的形式,才是增加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这是一个重要原则。②他克服了早期重商主义者只注重贮藏货币,而不主张发展贸易的做法,坚持在对外贸易中保持顺差,以达到增加本国财富的目的。

从这条材料中还可以看出:①在对财富的认识上,晚期重商主义与早期重商主义者之间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他们都是把货币和财富等同起来看待的。②托马斯·孟的晚期重商主义思想是直接为民族国家形成时期英国对外扩张和建立殖民地服务的。

向君主呈递《权利请愿书》

1.议会中反对派重申权利的请愿要求(摘要)

灵俗两界①贵族与众议员②集议于国会③,谨奏于圣主国王陛下:昔国王爱德华一世④临朝时,曾制订一项条例,通称为?Statutum de Tallagio non Concedendo?⑤,明定凡贡税或补助金,如未经本王国大主教、主教、伯爵、男爵、骑士、市民及平民中其他自由人之惠然同意,则国王或其嗣君不得于本王国内征课之。……

又据名为?英格兰各项自由之大宪章?之条例明定,凡自由人除经其同侪⑥之合法裁判,或依国法外,皆不得加以拘捕、监禁,或剥夺其管业权、各项自由及自由习惯,或臵诸法外,或加以放逐,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毁伤。

…………

近来更有大批海陆军队,散驻全国各郡,并违反居民意志,强迫居民接纳住入其家宅,忍受其长期驻扎,既有背于本王国之法律与习惯,且使民不堪命。

国王爱德华三世⑦临朝之第二十五年⑧,国会又制法明定,不得违反大宪章之精神与国法,对任何人臆断处死或残其肢体;更据该大宪章及本王国其他法律条例等,任何人除依本王国习惯或国会法案所确定之法律,不应判处死刑;又无论何种罪犯,均不得免受通行程序之审讯,亦不得豁免本王国法律及条例所加之刑罚……

──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解读】英国是个传统习惯深厚的国家,英国人在遇到不满和需要重申他们的权利时,往往以请愿的形式直接向国王提出。自1215年《大宪章》订立以来,他们为了表达不满、愿望,维护自身的利益,向国王呈递请愿书就逐渐形成为一种政治传统。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议会中的反对派屡次拒绝查理一世提出的拨款要求。这条材料涉及选自蒋相泽主编的《世

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涉及议会向国王提出的《权利请愿书》(1628年)的部分内容,反映了17世纪英国革命年代议会与王权的斗争。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①爱德华一世时期,英国曾制定“无同意课税法”,规定国王或国王的继任者如果要征收贡税或补助金,必须获得公意的同意。②根据各项保障自由的大宪章,自由人除非按照法定程序,不得被随意拘捕、监禁,或剥夺管业权、自由习惯,加以放逐等。③近来有大批散驻各郡的军队扰民现象的发生,既违背了法律与习惯,又违背了民意。爱德华三世时期,议会制定的法律规定,除非依照英国的习惯或法律,不得判处死刑;不论何种罪犯,都应依照法定程序审讯,不得出现任何超越法律及条例的现象。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看出:①在法律与习惯许可的范围内,议会中的反对派进行了合理合法的抗争。②遵循传统与习惯,这是英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特点。③英国人具有自由和反暴政的政治传统,议会中的反对派正是通过请愿的形式,走上了反抗斯图亚特王朝专制统治的道路。

【注释】①灵俗两界:指宗教界和世俗界。②众议员:应为上院议员。③国会:应为议会(下同)。英国议会分为上院和下院,或称贵族院和平民院。④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⑤“Statutum de Tallagio non Concedendo”:即“无同意课税法”。⑥侪:音chái,指同辈、同类的人。

⑦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在位。⑧即1352年。

2.伦敦市民关于召开议会的请愿书(1640年9月)

最仁慈的主上!

您的请愿者激于依法应向我圣主陛下克尽臣职以表忠顺的赤诚,谨向贤明的陛下陈奏使臣民等遭受不幸的种种混乱现象,即:

1.异常繁重的商品税、出入口税,以及强制性的借债和征收?船税?,尽管已经征收此税,但商人、船舶和商品仍然遭到土耳其人和其他海盗的抢劫和掠夺。

2.由于无数的专卖权、特许证和特权①,伦敦和王国其他地区的商业日落千丈。

……

6.很少召开国会,召开后没有满足臣民的申诉,就突然解散国会。

7.许多市民因未缴纳?船税?和其他苛捐杂税而被剥夺了自由,另外一些人,因不听从专卖特许证事务委员会的命令,而受到?星室法院?②追究责任的处分,从而使商业遭到束缚。

8.主上在目前进行的战争③中所遭到的极大危险,和因此造成您的请愿者及其全家的恐惧,这些惊慌和恐惧引起商业长期停滞和萧条如此严重,以致您的请愿者不能和从前一样地进行买卖和出纳,使伦敦居民陷于全部破产,使英格兰王国的航海业、呢绒业和工业日趋衰落。

您恭顺的请愿者认为,上述各种混乱现象是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相抵触的,根据经验,这些混乱现象不可能以普通的程序扭转过来。现在只有恳求我主上速作出召开国会的指示,臣民等始有恢复一切权利的可能。

──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解读】英国革命爆发前后,尽管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专制王权的不满日益加深,但是,他们在议会中形成的反对派依然走温和路线,通过呈递请愿书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诉求。这是伦敦市民提交的一份关于召开议会的请愿书,对于我们理解17世纪英国革命及英国的政治传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从这份内容详实、恳请之心迫切的请愿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①在商品税、船税、出入口税、强制性借债等的压迫下,以及在盗匪的威胁下,从业者不堪重负,处于不安全的状态。②由于专卖权、特许证和特权的横行,伦敦和整个英国的商业均处于凋零状态。③国王很少召开议会,或随意解散议会,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根本得不到满足。④由于一系列乱象

的存在,英格兰处于民不聊生、国力衰弱的危险状态。⑤请愿者恳求国王迅速召开议会,以解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我们还可以从这份材料中得知:①专制主义统治祸国殃民,不得人心。②国王是一国的最高统治者,应当负有保护人民的生存权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任。③英国人循规蹈矩,他们在捍卫自己的自由权利时,往往采取传统的方式进行抗争。④17世纪革命中所体现出来的妥协性,也可以从英国人对传统习惯的尊重中得到部分答案。

【注释】①专卖权、特许证和特权:均是指由专制国王所特许的一种商业性垄断经营权。②星室法院:即星室法庭(Court of the Star Chamber)。它是在普通法院之外依国王亨利七世特权所设立的、和政府密切联系的特别法院,由枢密院大臣和王座法庭、普通诉讼法庭的首席法官组成。它不用陪审制,而是采用纠问式审判法,并可以对被告或证人进行刑讯逼供。这是一种典型的封建专制机构,斯图亚特君主正是利用它来强化专制主义统治的,后在内战时期被议会撤销。③指对苏格兰战争。

提交《大抗议书》

1.下院抗辩书中涉及的下院的权利和自由

最仁慈的主上:

…………

英格兰众议院①的权利和自由主要在于下列三事:

1)英格兰各郡、城市和选邑,均有权根据代议制自由选择他们所信任的人作为代表;

2)当选的人在该届国会期间,无论在开会和休会期间,均不受束缚、逮捕和监禁;

3)在国会内他们可以不受妨碍和控制而自由发表意见,发言时对国会至上的法庭表示应有的尊敬,即对陛下和两院表示应有的尊敬,在此情况下,陛下和两院只组成一个政治实体,而陛下即为此实体之首……

──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解读】英国议会对国王詹姆士一世推行专制统治的答复是申述议会固有的权利。这条材料选自1604年下院向国王提交的抗辩书,内容涉及下院的权利和自由,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英国的政治传统和正确地解读英国宪政史中的“革命”、“改良”、“激进”和“保守”等概念。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可以得知:①就权利和自由要求,英国议会下院提出了三点具体内容。②英格兰各郡、城市和选邑均有权自由选举出他们代表参加下院。③下院议员任职期间均不受束缚、逮捕和监禁。④在对国王和议会两院表示应有尊敬的情况下,下院议员在议会中可以不受妨碍地自由发表意见。⑤国王和上、下两院共同组成议会,国王应是这个政治实体的领袖。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这条材料中获知:①英国议会下院的权利和自由是具体的、切实的,国王应当予以尊重。②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下院议员及他们所代表的人民的基本权利,国王必须予以尊重。③国王和议会共同组织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国王对议会的权利与自由应当而且必须予以充分的尊重。

【注释】①众议院:即上院或贵族院。

2.谴责斯图亚特王朝暴政

11)……现在这请愿书已经毫无用处,而只能说明:在法律和自己已经严肃而明确地宣示之后,那些大臣们①依然飞扬跋扈,竟敢破坏王国的法律和压制王国的自由。

18)毫无法律根据而征收吨税和磅税;许多其他沉重捐税仍继续违法征收,有些甚至不合理到这种程度,缴纳的总数竟超过货物的价值。

20)纵使在防卫海洋的借口下已经征收了这一切税,但是又在同一借口下开征另一种新的前所未闻的?船税?……

27)肥皂、食盐、酒、皮革、煤以及类此的一切最通用和最必需的物品的专卖。

28)限制臣民所享有的居住、贸易和其他利益的自由。

31)以人口减少为名,把耕地变为牧场,继续扩大牧场,而从臣民的口袋中榨出无数的金钱,对国王陛下又无任何可观的利益。

41)无法律依据而设立许多新的法院。枢密院②只是根据自己的命令,力图在自由管业、财产、诉讼和行动等方面对臣民加以拘束。

──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解读】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统治地位确立后,不论是詹姆士一世还是查理一世,都违反英国人的传统和习惯,无视他们的自由与权利,从而遭到了他们的抵抗。1641年12月1日,他们向国王呈递《大抗议书》,这是引导英国革命的纲领性文件。这条材料就选自《大抗议书》,其主要内容义正词严地谴责了斯图亚特君主滥施暴政的行为。

从这条材料中可以了解到:①国王的大臣们飞扬跋扈,胆大妄为,破坏王国的法律,压制王国的自由。②国王借口防卫海洋而大肆征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③一切最通用和最必需的物品均实行国王特许专卖。④限制人民所享有的居住、贸易和其他利益的自由。⑤以人口减少为名,鼓励圈地和把耕地变为牧场。⑥无视法律的严肃性,随意新的法院,加强对人民的控制。

此外,从这条材料中还可以了解到,在专制主义政体下:①专制君主独断专行,无视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②大臣们被专制君主当作剥削、压迫人民的工具。②人民的天赋权利被无情剥夺,他们没有任何的自由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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