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煤矿爆破说明书

煤矿爆破说明书

煤矿爆破说明书
煤矿爆破说明书

金顺煤矿爆破说明书

第一节爆破作业

爆破采用斜眼掏槽的方式进行掏槽。

一、炸药、雷管

使用3#煤矿安全乳化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

二、装药结构

反向装药结构。

三、起爆方式

起爆使用MFB-100型发爆器全断面一次起爆,联线方式为串联联线。

附图巷道炮眼布置图

附图装药结构示意图

第二节爆破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装药前和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2、爆破工必须依照作业规程编制的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装药只准采用反向装药结构。爆破时,只准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3、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且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在爆炸材料上装配起爆药卷。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插入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不齐。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时,严禁装药放炮。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6)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④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⑥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7、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种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接触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不齐。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

塞巷道1/3以上时,严禁装药放炮。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8、放炮母线必须使用铜芯线,且不得出现明接头和裸露现象。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9、爆破前,发爆器所在位置至碛头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断电。且必须对爆破区域内的设备、缆线、管线等进行妥善保护。瓦斯监测探头应撤到耙砂机后掩护好;耙岩机应存渣护槽,爆破冲击波影响区域以及斜巷内都不得存车和停车。

10、放炮母线必须随用随挂,且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线的下方,并必须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爆破后,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1、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12、井下爆破必须使用MFB-100型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且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

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巷道施工放炮、警戒的安全距离为100米,转弯巷道为75米。

14、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钥匙)插入发爆器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钥匙)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5、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班长必须清点人数,且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和支护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安瓦员;安瓦员经检查瓦斯、煤尘符合规定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警号后,在规定的警戒距离之外,有可靠掩护、煤尘和瓦斯不超过规定的安全地点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起爆。16、放炮必须安设警戒,警戒必须由当班班长亲自指派和撤出。警戒员负责清队警戒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并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坚守岗位,在警戒时间内,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域。未得到班长通知前,严禁擅离职守。

17、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药卷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8、如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员必须先取下把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 ),才可沿线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9、爆破后,待炮烟吹散尽,值班长或班长和安瓦员、爆破工必须首

先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护、抗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员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接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和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住外掏药;严禁用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0、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班长才能撤除警戒,同时,立即恢复碛头的瓦斯探头至规定地点,然后,才准工作进入碛头作业。

惠水县长田乡金顺煤矿

2013年11年1日

爆破设计说明书

A、爆破设计说明书 1、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 1.1编制依据 1)建筑设计说明及相关图纸与资料 2) 现场调查资料 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5)《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6)《深圳市经济特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7)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规定 8)爆破施工合同 1.2爆破施工原则 1)依据石方爆破有关规范、规程及爆破技术要求; 2)爆破有害效应控制在《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范围内 3)根据爆破区域到保护物的不同距离,严格控制爆破单位炸药消耗量、单响最大药量和一次爆破规模,采用微差起爆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破震动对周边环境胡影响; 4)爆破安全防护措施采用可靠得当胡覆盖防护法; 5)爆破时必须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2 工程概况 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项目由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位于深圳市高新区北区科苑立交清华信息港内。由于施

工将会遇到致密坚硬的微风化花岗岩,现委托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该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桩井、承台等基础石方爆破。预计桩井方量约3500方,基坑、承台方量约2000方,石方工程总量约5500方。待开挖基坑约4M深,基坑东侧紧邻朗山路,东侧有一环胜电子厂办公楼,距离约48M;东北侧有一冷却塔,距离约20M;南侧紧邻北环大道辅道,距离约13M;西侧紧邻清华信息港办公楼和项目板房,有一清华信息港大楼,距离约15M;北侧有一紫光信息港办公楼,距离约35M。爆区周围环境复杂,具体环境示意如图1所示。 3爆破方案设计 3.1设计原则 根据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拟采用如下总体设计原则: 1、采用微差爆破和严格控制装药药量,降低爆破振动,保证爆破安全 2、采用严密的防护措施,将爆破飞石等危害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3、加强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爆破作业区,放炮前应在设计要求的安全距离处设立警戒线。 3.2方案设计 根据以往同类施工经验及本爆破工程的具体特点,综合考虑爆区环境、地形条件、结合现有设备和施工技术条件,基坑、桩井及承台等基础石方爆破采用∮42浅孔爆破法。因施工环境复杂,孤石和大

煤矿爆破安全措施

煤矿爆破安全措施

煤矿爆破安全措施 为了保障井下爆破期间的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一、爆破安全规定 (1)爆破施工前定人员、定岗位、定安全责任,作好安全警戒工作,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爆破。 (2)为确保钻爆施工所产生的地震效应不影响周围环境,施工期间,尤其是钻爆初期,每炮必进行爆破振速监测,以反馈信息及时调整钻爆参数,减轻地面振动,确保施工安全及地面建筑物安全。 (3)实施爆破施工时,按要求设置警戒区。所在人员、设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根据本区间隧道工程的特点,安全距离为:①同一隧道内不少于200m;②邻近隧道内不小于50m。(4)放炮前,所有人员都必须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用口哨警告和小红旗作为安全警戒标志。 (5)加强管理,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安排指挥。爆破作业各环节均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爆破作业人员操作作业。布孔、装药、联线、覆盖、起爆均按既定方案并由爆破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6)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①工作面照明不足;②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③工作面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④工作面可能有大量、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7)隧道通风采用压入式通风系统,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①有无瞎炮及

可疑现象;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③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④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处理方法如下:新市场营销法则助推企业成长 电子商务营销食品餐饮营销建筑房产营销消费品营销 ①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②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③严禁用风镐、铁铲等从炮眼中原放置的引药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药;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员和清理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石块,收集未爆雷管炸药。⑤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50米范围内进行同瞎炮处理无关的工作。⑥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个班继续处理。 (9)为防止作业中途突然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带手电筒,并设事故照明灯。 (10)爆破作业附近严禁火种,装药时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1)钻孔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严禁沿残眼打眼。 (12)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严禁穿化纤衣服。 (13)爆破作业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1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

矿山爆破设计说明书

1、工程概况 1.1工程情况 某石灰石矿主要生产石灰石,设计年产量为1.2万吨。该矿现配备的主要设备为空气压缩机及凿岩机。 1.2 爆破施工环境 该矿为井工开采,从地表有一直径φ5m 的立井通至地下45m ,然后向两侧布置工作面推进,主采矿区位于地表45m 以下,表土厚8.0m ,表土下为37m 厚的保护岩层,开采区地表有民房,输电线等构筑物,见图1。 2、爆破方案 2.1 方案选择 本工程的作业环境较好,考虑到爆破作业区域的实际条件、岩石的构造、新 井 老 井 民房 民房 输 电 线 输 电 线 公 路 图1 矿位置示意图

以及爆破进度、施工队伍装备等方面的要求。决定采用浅眼钻孔松动台阶爆破方案。 2.2 爆破施工顺序安排 先水平掘进导洞,刷大断面后,改用垂直孔崩落大量矿石。为保证稳定和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今后的开采要逐渐改变为台阶作业,为充分发挥凿岩机的效率,台阶高度取4.5m。 3 孔网参数设计 3.1 水平导硐掘进爆破参数设计 (1)掏槽方式的选择 隧道掘进的关键技术在于掏槽,掏槽眼爆破后能否形成槽腔以及槽腔内碎块的抛出率对爆破效果有重要影响。因此隧道掘进的钻爆设计中,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理、高效的掏槽孔布置方式。导峒断面小,宽度只有1.2m,水平方向的倾斜掏槽的钻孔施工难度大,因此考虑直眼掏槽有利于提高进尺。 直眼掏槽中第一段起爆的炮孔爆破时,只有工作面方向上的一个自由面,要求在第一段起爆的炮孔周围布置一定数量的空孔,为掏槽孔的起爆提供扩容膨胀空间。空孔的直径越大越有利于掏槽孔爆破槽腔的形成。考虑到2号引水峒遇到的岩石为较坚硬的石灰岩,为提高掏槽效率,决定采用直眼空孔掏槽,为适当减少炮眼数,对部分空孔的底部进行扩孔,以保证掏槽孔爆破时,岩石介质的破碎有足够的扩容空间。 (2)工作面炮孔布置 工作面的炮孔分为三大类,即掏槽孔、辅助孔,周边孔。炮孔的布置形式如图2,周边孔与工作面的角度为80°,向外倾斜,以保证爆破后形成断面尺寸足够。

隧道爆破作业说明书

爆破作业指导书 一、施工组织: 1.1隧道总体设计 1、上梅隧道:L=3824.5m;中心里程:DK568+521.25,进口里程:DK566+609,出口里程:DK570+433.5 2、官山隧道:L=981.59m;中心里程:DK571+066.205,进口里程:DK570+575.41,出口里程:DK571+557 3、杨家乾隧道:L=744.69m;中心里程:DK572+231.655;进口里程:DK571+859.31,出口里程:DK572+604 4、白马山隧道:L=4793m;中心里程:DK575+292.5;进口里程:DK572+896;出口里程:DK577+689 5、白马山斜井:L=240.289m,里程DK575+100 1.2隧道工程施工方案、方法 本标段设有隧道4座,斜井1座 表一

根据设计和施工组织要求,其中Ⅲ~Ⅴ级围岩的开挖施工采用台阶法光面爆破,Ⅱ级围岩采用全断面法光面爆破施工。周边眼、底眼及有水环境炮孔选用乳化炸药;起爆系统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系统;整个爆破网络连接完成后使用两发电雷管反向连接统一起爆,此方案在实际运用中对各设计参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2.1爆破器材的选择 1、炸药的选用: 炸药品种很多,但应注意越脆或韧性越强的岩体,应选用猛度较高、爆速较高的炸药。目前,在隧道工程中,用于爆破施工中最多的是硝铵类炸药。隧道周边光面爆破一定要采用小直径的低爆速、低猛度高爆力的光爆炸药,以取得优质的光爆效果,围岩稳定,施工作业安全。 (1)对没有渗水的地段,炸药选用Ф32mm×200mm(150kg)销铵炸药。对周边眼小药卷,若没有专用的光面爆破小药卷,则采取用如上规格的销铵炸药自制加工小药卷,其规格为Ф25mm×250mm (125kg)。 (2)对于渗水地段,炸药选用Ф32mm×200mm(175kg)乳化炸药。对周边眼小药卷,若没有专用的光面爆破小药卷,则采取用如

爆破作业九条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2015〕1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5年2月25日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二、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三、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由矿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作业。 四、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 五、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有突水预兆情况下爆破作业。 六、必须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 七、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严禁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八、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 九、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 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入库、保管、发放、运输、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管理和发放爆炸材料。 二、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火雷管等非煤矿许用爆炸材料。 三、爆炸材料库的2个出口必须分别装设抗冲击波活门或抗冲击波密闭门,严禁装设不符合标准的密闭防爆门。 四、爆炸材料库内的炸药和雷管必须限量、分开贮存,严禁超量贮存、违规堆放。 五、爆炸材料必须专人领取、如实编号登记,作业剩余爆炸材料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严禁私拿、私藏,严防丢失。 六、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并由专人运送,严禁与其他材料混合运输,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输。

煤矿爆破安全管理(一)

煤矿爆破安全管理(一) 煤矿生产、建设离不了爆破。尽管目前的煤矿生产已大量使用了综采、综掘,但由于地质构造的影响和煤层中的夹矸存在,需要用炸药爆破来处理。还有大量小煤矿需要用爆破进行掘进、采煤。又由于爆破材料为危险物品,对它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一)爆破材料储存与保管、销毁 爆破材料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总库专对地面分库或井下爆破材料库供应爆破材料,禁止从总库将爆破材料直接发给炮工。 地面总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一年生产用量。 地面分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三个月生产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 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煤矿安全规程》308条规定:“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破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爆破材料的保管工作主要任务是防止爆破材料受温度、湿度影响和与其他物品作用而引起的变质失效;因炸药本身分解引起的燃烧、爆炸以及被盗等等。实践证明:保管期间的温度逾高,湿度逾大,则保存

期逾短;在同一温度条件下,因湿度情况不同,保存期限相差6—8倍。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材料是否受潮、受热或分解变质。 3、经常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 4、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5、防雷设施是否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309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煤矿企业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破材料销毁制度。” 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期超限,导致爆破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销毁必须在专用空场地内进行。销毁场地应选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方,周围50m内要清除各种可燃物。当不具备天然屏障时,要考虑销毁时爆炸冲击波对周围单位、民用建筑、铁路、高压线等设施的影响。销毁的方法一般采用引爆、化学处理、烧毁、溶解等方法。性质不同的炸药不得混在一起销毁。销毁时必须有公安、安检等相关部门人员

采场爆破设计说明书

采场爆破设计说明书 编制人: 安全员审核: 车间主任审批: 矿山车间 二零零九年

采场爆破设计说明书 一、采场概况、环境及技术要求 元宝山石灰石矿床随着70年的开采延深,采场由上部山坡露天矿已转为深凹露天矿。采准工作面由矿体中间沿走向南北推进,周边村庄均在警戒范围以外。但在采场南端爆破作业时可能涉及与周边村民的纠纷问题。所以采场爆破主要将爆破产生的震动效应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而且有害烟尘、冲击波、飞石等不能对周边村民的利益构成危害。 二、矿床地质条件 矿区出露于上古生物界石灰系中统磨盘山组上、下段及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地层,下段为浅海相陆源碎屑岩,上段为浅海相碳酸盐岩,为一套海相沉积序列。矿体中喀斯特较为发育,其大小一般为1—3m,均被紫色粘土充填,灰岩中总喀斯特率为2.45%,对穿孔、装药极其不利。矿体中断裂构造发育,断层F1、F2、F4将对开采时产生不利影响。 三、爆破方案选择 为了严格控制爆破震动、冲击波和飞石造成的危害,采用潜孔钻打75度钻孔,多排孔微差爆破技术,有利于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四、爆破参数选择及装药量计算 1、爆破用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2、起爆药包:岩石改性铵油炸药。

3、导爆管:毫秒延时导爆管6—9段。 4、炮孔布置:如下图所示。 一排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二排①②③④⑤⑥⑦…… 三排①②③④⑤⑥…… 5、孔网参数: (1)、孔径d=165mm (2)、台阶高度H=13m (3)、抵抗线的确定:W= H ctgα+C 式中W ——底盘抵抗线,米; H ——台阶高度,米; α——台阶坡面角,度; C ——炮孔中心至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 离,C = 2 -3 米. W=13×ctg75+C W ∈(5.4—6.4) 根据采场实际,W取5--5.5M (4)、孔距a= (0.6—1.4)W 根据采场实际,a取5M (5)、列间距b=a×sin60°=5.5×0.866=4.763米; 根据采场实际,b取4.5—4.8m(由于采用梅花型布孔,即:三点成为等腰三角形) (6)、钻孔超深值为钻孔直径的5-20倍,L p∈

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 规定正式版

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煤矿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中、4,3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

应有爆破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1i2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6)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

爆破说明书

爆破说明书 一、巷道开口施工方法: 1、由于该巷是从山脚处开口,先由技术人员选定开口位置,标定巷道中、腰线,施工队严格按线掘进。 2、开口前,必须先清理杂物杂草,平整施工处土地后才能作业。 3、开口前,机电科、通风工必须提前按设计要求,安设好绞车、局部通风机,接好风筒,安全员跟班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二、正常施工方法:采用钻爆法破岩,人工装渣,绞车提升运输。 三、爆破及凿岩方式 1、采用钻爆法破落煤岩。 2、钻眼机具:采用7655气腿式凿岩机钻眼。 3、装载、运输:煤岩用人工装上矿车,然后用绞车提升运输出井口。 4、降尘方法:必须湿式打眼、装药后用水泡泥和粘土封眼、爆破后及出渣过程中洒水。 四、爆破作业 掏槽方式为直眼掏槽法。 1、炸药、雷管:使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及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延期时间为100毫秒,每段间隔延期时间为25毫秒。 2、装药结构:正向装药结构,由里向外:炸药→起爆炸药→黄泥→水炮泥→黄泥。 3、起爆及联线方式:使用MFB-100型发爆器起爆,¢6mm两芯胶质专用放炮电缆作放炮母线,采用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全断面起爆;起爆线

路联线方式为大串联。 4、炮眼布置和装药参数见《回风斜井巷炮眼布置三视图》 回风斜井巷炮眼参数表 炮眼名称个 数 炮眼 角度 单孔 深(m) 眼号单孔装 药量 (kg) 合计雷 管 段 数 起爆 顺序 封泥长 度(m)垂直水平 槽眼 5 0°0° 2.0 1—5 1.6 9.0 1 I 1.00 辅助 眼 8 0°0° 2.0 6-13 1.6 12.8 2 Ⅱ1.00 周边 眼 11 0°0° 1.8 14-24 1.4 15.4 3 Ⅲ0.8 底眼 6 -9°0° 1.8 22-26 1.4 8.4 4 Ⅳ0.8 合计30 45.6 备注采用分段起爆、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眼各作为一段起爆,且各段炮眼均采用串联。

爆破作业说明书

爆破作业说明书 一、爆破说明 打眼采用MQS-50/1.7型风动钻机,1500mm钻杆,Φ28mm的钻头打眼,使用MFB-50型发爆器,3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煤矿许用1-5段延期毫秒电雷管正向起爆。 炮眼布置采用楔形掏槽,周边采用多打眼少装药控制围岩的完整性。掏槽眼布置在巷道断面中央偏下部位,采用楔形掏槽,炮眼深度为1500mm,间距为1000mm,排距为600mm,眼底间、排距200mm。 辅助眼布置在巷道断面中央偏上部位,眼深为1300mm,距掏槽眼为700mm,距周边顶眼为750mm,距周边帮眼为750mm。 周边眼采用多打眼,少装药来控制围岩的完整性。周边眼眼深为1300mm,间距为600mm。周边眼的顶眼眼口距顶板为300mm,间距为600mm,眼底距底板200mm,周边眼帮眼距帮为600;底眼眼深1300 mm,间距为600m,眼口距底板为300mm,眼底距底板为200mm。 炮眼全部用水泡泥封口,黄土填充,封泥长度不小于700mm。 二、炮眼布置及爆破各参数 爆破参数表

预计爆破效果表 三、钻爆工艺流程 (一)打眼前 打眼工必须检查手持式气动钻机是否完好气管悬挂是否整齐,瓦斯员检查CH4浓度是否超限,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伞檐加固两帮,同时由验收员检查好巷道中心线,并根据炮眼布置图规定定好眼位。 (二)打眼 选用MQS-50/1.7型风动钻机、Φ=28mm钻头打眼,打眼过程中用力均匀,来回抽动钻杆将煤粉排尽。 (三)装药 使用3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Φ32×200),矿用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正向连续装药,装药要严格按“装药结构图”中的要求执行,且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 (1996年10月21日煤炭部发布) 第一条为减少煤矿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放炮员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及要求包括: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条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爆破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四条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放炮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五条无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应反向起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可反向起爆,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火索、非电导保管爆破和放糊炮。 第七条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时,可采用空气炮;无其他办法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采用经煤炭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此安全度的煤矿许用药包; 二、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三、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四、每次爆破前,必须洒水灭尘; 五、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第八条在高瓦斯矿井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实体煤中,为增加煤体裂隙、煤体松动而进行的10米以上深孔预裂隙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放顶煤工作面严禁挑顶爆破作业。 第十条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揭穿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 向风门,在其回风系统中必须保证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与该回风系统相连的 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二、必须作专门设计,,报局总工程师批准。专门设计中应规定爆破参数、起爆地点反向风门的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炮眼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 (二)要按要求进行装药,要装实,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裸露爆破。 (三)炸药和雷管要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并要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相应级别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四)保证炸药和雷管质量合格,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五)要按规定处理瞎炮,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制度要严格,要实行“一炮三检查”(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七)要设专职的放炮员,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八)放炮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九)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并保证放炮器材合格。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十)放炮时,要按该巷、面的《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规定采取警戒措施。 (十一)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必须另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十二)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十三)放炮母线、和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十四)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十五)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十六)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及当班未用完或领药管后当班未进行爆破的爆炸材料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 (十七)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

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1、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要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并按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2、装药前应先制作引药,就是将雷管装进药卷做成起爆药卷。雷管必须全部插进药卷。 3、装药时,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杂物。 4、正向装药时,引药必须位于炮眼口;反向装药时,引药必须位于炮眼底。 5、封泥应用水炮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松散材料制成,如砂子、粘土和砂子混合物等。禁止使用块状材料和可燃性材料作封泥。无封泥的炮眼,严禁放炮。 6、操作时先打开“电源”开关。 7、检查电源电压表(6V左右)、充电电压表(5V左右)、充电时间表(0000s)、供电时间表(0004ms)、充电电流表(不大于2A)、输出电能表(000)显示是否正常。 8、将电爆网络全电阻测试仪,两接线端分别连接20发、25发、50发、100发、150发、200发的两接线端,并旋转旋钮调整负载电阻分别是70Ω、160Ω、320Ω、620Ω、920Ω、1220Ω,调整好后断开负载电阻两接线端的连接线。 9、按需要的连接方式将雷管的引脚依次连接起来,然后将端线与母线连接,最后将母线串接到发爆器的两接线端上,旋转发爆器的旋钮,旋至充电状态,充电时间开始上升至<20s,

发爆器充电完成,指示灯亮,供电时间显示为0000ms。 10、充电完成后,旋转发爆旋钮至发爆状态,充电时间0000s,供电时间至0004ms,输出充能瞬间显示,设备通过声光电显示爆破过程。 11、模拟操作:分别按“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眼”、“水沟眼”开关,可分别显示“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眼”、“水沟眼”;打开“全部”开关,所有炮眼得以显示。 12、实验结束后,关闭电源。 13、避免高温暴晒、潮湿、剧烈震动。 14、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及维修。 15、实训过程中严禁触摸发爆器的接线端。 16、雷管引脚线及母线连接处要固定牢固。 17、实训室内不准吸烟,严禁烟火。 18、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冒险作业。 19、操作时思想集中,不准打闹、赤膊、赤脚、穿拖鞋和高跟鞋。 20、实操结束后,应清理、清扫设备卫生和周边环境卫生,并关闭所有电源,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煤矿爆破作业制度范本(doc 36页)

大方县龙山煤矿爆破作业制度 二O一O年十二月编制

目录 1、负责人岗位责任 2、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3、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4、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5、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7、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8、安全例会制度 9、安全教育制度 10、安全检查制度 11、消防管理制度 12、安全保卫制度 13、定员定量制度 14、装卸管理制度 15、库房管理制度 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流向管理制度 18、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0、废品销毁制度 21、出入库检查制度 22、突发案(事)件管理制度 23、值班制度 24、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25、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带头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编制本单位对民爆物品经销、使用年度计划,及时呈报审批。 4、负责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销,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6、负责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的安全文化信息的收集归纳整理,并录入微机,负责本矿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尽职尽责,在本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协助本矿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2、对照本矿建设标准化要求,建立本矿材料档案。 3、在领导的指导下搞好矿井安全文化建设和现场安全工作。 4、负责本矿办好内业资料的归纳整理和上报工作。 5、搞好矿井安全文化建设。 6、协助区队抓好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 7、深入现场抓好矿井现场安全管理。 8、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煤矿爆破安全管理

煤矿爆破安全管理 煤矿生产、建设离不了爆破。尽管目前的煤矿生产已大量使用了综采、综掘,但由于地质构造的影响和煤层中的夹矸存在,需要用炸药爆破来处理。还有大量小煤矿需要用爆破进行掘进、采煤。又由于爆破材料为危险物品,对它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一)爆破材料储存与保管、销毁 爆破材料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总库专对地面分库或井下爆破材料库供应爆破材料,禁止从总库将爆破材料直接发给炮工。 地面总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一年生产用量。 地面分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三个月生产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 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煤矿安全规程》308条规定:“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破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爆破材料的保管工作主要任务是防止爆破材料受温度、湿度影响和与其他物品作用而引起的变质失效;因炸药本身分解引起的燃烧、爆炸以及被盗等等。实践证明:保管期间的温度逾高,湿度逾大,则保存期逾短;在同一温度条件下,因湿度情况不同,保存期限相差6—8倍。 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材料是否受潮、受热或分解变质。 3、经常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

4、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5、防雷设施是否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309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 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煤矿企业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破材料销毁制度。” 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期超限,导致爆破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销毁必须在专用空场地内进行。销毁场地应选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方,周围50m内要清除 各种可燃物。当不具备天然屏障时,要考虑销毁时爆炸冲击波对周围单位、民用建筑、铁路、高压线等设施的影响。 销毁的方法一般采用引爆、化学处理、烧毁、溶解等方法。性质不同的炸药不得混在一起销毁。销毁时必须有公安、安检等相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登记、签名、备案。 (二)爆破材料的运送安全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310条规定:“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 拖车运输爆破材料。” 《煤矿安全规程》314条规定:“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 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 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

矿山爆破设计说明书

、 1、工程概况 工程情况 某石灰石矿主要生产石灰石,设计年产量为万吨。该矿现配备的主要设备为空气压缩机及凿岩机。 爆破施工环境 该矿为井工开采,从地表有一直径φ5m的立井通至地下45m,然后向两侧布置工作面推进,主采矿区位于地表45m以下,表土厚,表土下为37m厚的保护岩层,开采区地表有民房,输电线等构筑物,见图1。 2、爆破方案 方案选择

本工程的作业环境较好,考虑到爆破作业区域的实际条件、岩石的构造、以及爆破进度、施工队伍装备等方面的要求。决定采用浅眼钻孔松动台阶爆破方案。 爆破施工顺序安排 先水平掘进导洞,刷大断面后,改用垂直孔崩落大量矿石。为保证稳定和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今后的开采要逐渐改变为台阶作业,为充分发挥凿岩机的效率,台阶高度取。 3 孔网参数设计 > 水平导硐掘进爆破参数设计 (1)掏槽方式的选择 隧道掘进的关键技术在于掏槽,掏槽眼爆破后能否形成槽腔以及槽腔内碎块的抛出率对爆破效果有重要影响。因此隧道掘进的钻爆设计中,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理、高效的掏槽孔布置方式。导峒断面小,宽度只有,水平方向的倾斜掏槽的钻孔施工难度大,因此考虑直眼掏槽有利于提高进尺。 直眼掏槽中第一段起爆的炮孔爆破时,只有工作面方向上的一个自由面,要求在第一段起爆的炮孔周围布置一定数量的空孔,为掏槽孔的起爆提供扩容膨胀空间。空孔的直径越大越有利于掏槽孔爆破槽腔的形成。考虑到2号引水峒遇到的岩石为较坚硬的石灰岩,为提高掏槽效率,决定采用直眼空孔掏槽,为适当减少炮眼数,对部分空孔的底部进行扩孔,以保证掏槽孔爆破时,岩石介质的破碎有足够的扩容空间。 (2)工作面炮孔布置 工作面的炮孔分为三大类,即掏槽孔、辅助孔,周边孔。炮孔的布置形式如图2,周边孔与工作面的角度为80°,向外倾斜,以保证爆破后形成

爆破作业指导书

石方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1.0编制目的 (1) 2.0范围 (1) 3.0相关文件 (1) 4.0术语/定义: (1) 5.0职责 (1) 6.0技术管理 (2) 7.0工作流程 (2) 8.0记录总结 (6) 8.0爆破事故处理措施 (6) 9.0文明施工实施措施 (6) 10.0施工安全措施 (7)

溢洪道建筑工程 石方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 1.0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溢洪道石方爆破施工《施工合同书》的原则,满足达到安全、质量、工期等要求,使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得到有效保证。确保溢洪道石方爆破开挖施工的各项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使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有章可查,有据可依,并满足操作人员可操作性,特编制此作业指导书。 2.0范围 此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总工程师、安全总监、质量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工程管理部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部、质检站、爆破作业队。 3.0相关文件 4.0术语/定义: 石方爆破建筑物安全 5.0职责

5.1本作业指导书由质量副经理负责保持与改进,生产副经理配合协助; 5.2工程管理部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归口、控制,工程管理部与爆破作业队具体实施,测量队检查,质量部、安全部检测验收。 6.0技术管理 6.1爆破区周围环境情况 溢洪道周边无居民区,左岸紧临已完建的泄洪洞及输水洞(进水塔已建成,距溢洪道水平最近距离15m),其中输水洞(洞径2.2m)从溢洪道桩号0+000—0+090段下部穿过,洞顶距溢洪道泄槽底板高度约7m;泄洪洞与溢洪道轴线基本平行,两结构物相临边水平距离约30m。右岸为依据设计开挖成形的土质边坡,及距溢洪道斜距约167m的110KV高压电线从进口引渠段高空。 6.2施工方案 综合考虑爆区地形、地质、环境条件、设备和技术条件,拟采用露天中深孔、浅孔爆破方案,边坡控制采取预裂爆破技术进行施工;整体自上而下逐层、自下游向上游先中间开槽在两侧的方法进行。通过爆破设计参数不断调整优化,控制好地震波和飞石对附近地下、地面建筑物的危害。因此,对溢洪道爆破施工进行分区,采用不同设计参数进行爆破作业。溢洪道爆破分区见图1。 图1 溢洪道爆破分区示意图 7.0工作流程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中深孔爆破施工设计方案

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说明书部分 1.1 工程概况 1.2 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3 采场的地质概况 1.4 采准工程 1.5 回采方法 1.6 采场各水平暴露面积及矿量: 1.7 中深孔爆破设计 (二)图纸部分 2.1 爆破区环境平面图 2.2 爆破区地形、地质图及爆破体结构图2.3 药包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 2.4 药室和导硐平面图、断面图 2.5 装药和填塞结构图 2.6 起爆网路敷设图 2.7 爆破安全范围图 2.8 防护工程设计图 二、劳动组织及安全注意事项 2.1 人员施工组织安排 2.2工程责任人 2.3 安全注意事项 2.4 中深孔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警戒方案 四、应急救援预案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说明书部分 1.1 工程概况 ****矿房采场位于-430m水平4#矿体一盘区(1#盘间柱与2#盘间柱之间)。该矿房采场落矿高度为70m(-430m~-360m),宽度12m,长度52m;矿量148680T。相应各分层采准工程切割巷道已施工完毕。 -430m中段4#矿体设计采用垂直矿体走向布置盘间柱,盘间柱内布置运输主运巷与矿石溜井,垂直盘间柱布置运输巷,运输巷内布置出矿川脉。4#矿体设计回采顺序是先回采矿柱,隔一采一,进行胶结充填,达到设计时间和强度后,再回采矿房。****采场东临4344矿柱采场西邻4342矿柱采场,矿柱采场均已回采并采用全尾砂胶结充填施工结束。 采场全尾砂胶结充填的时间已达到三个月以上设计要求时间。****采场的掏槽、拉槽、落矿均采用中深孔爆破施工,中深孔凿岩已施工完毕。 中深孔掏槽深孔凿岩,采用T-100型潜孔钻机施工完毕,孔径76mm,炮孔共布设51个;中深孔炮排深孔凿岩,采用YGN-90型凿岩机,孔径57mm,炮孔最小抵抗线1.5m,排间距1.4m。 采场底部出矿采用1.5m3电动铲运机出矿。该采场采准工作已结束。根据生产需要,经领导和技术人员研究决定,对****采场进行分层中深孔切割槽、回采施工。 1.2 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50771-2012)》; (4)《采矿设计手册(中册)》; (5)《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利国铁矿****矿段开发利用方(采矿方法变更)》。 1.3 采场的地质概况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