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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主要碳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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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主要碳交易市场

全球各大碳交易所陆续推出与欧盟排碳配额(EUA)挂钩的期货,期权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权如同大豆、石油等商品一样可自由流通,丰富了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种,客观上增加了碳市场的流动性。之后,与核证减排量(二级市场)挂钩的期货与期权产品也相继面市,形成了与碳交易市场挂钩的相关金融市场。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区域市场中,也存在不同的交易商品和合同结构,各市场对交易的管理规则也不相同。欧盟碳排放贸易体系(EUETS)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擎长。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交易平台,是京都机制以外的碳交易市场。澳大利亚的New South Wales温室气体减排贸易体系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它对该州的电力零售商和其他部门规定排放份额,对于额外的排放,则通过该碳交易市场购买减排认证来补偿。英国排放交易体系(The 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UK ETS)始建于2002年3月,是世界上第一个广泛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它的实施对EU ETS的设计和实施提供过宝贵经验。目前这几个交易市场2006年与2007年的市场份额如图2-5所示。

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 欧美2006年和2007年碳交易市场总份额(1)欧盟碳排放贸易体系(EUETS)

欧盟为了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排放交易体系,它的目标和功

能是减排二氧化碳,它涵盖了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非欧盟成员国瑞士和挪威2007年也自愿加入。加拿大、新西兰、日本等通过签署双边协议,也参与了这一体系。

欧盟排放贸易体系属于配额型交易,采用的是总量限制和排放交易的管理和交易模式。在欧盟及其成员国,每个企业从政府那里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额度——欧洲排放单位(EUA)。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额,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额度在排放市场上出售,以获取利润;反之,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权,否则,将会受到重罚。目前欧洲有四个交易所参与碳交易,即阿姆斯特丹的欧洲气候交易所、奥斯陆的北方电力交易所、法国的未来电力交易所、德国的欧洲能源交易所。

EUETS《欧盟排放贸易体系)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领者。自运行以来,碳产品交易量与交易额一直占全球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2007年EUA的成交量是20亿,价值超过500亿美元。这一数字,无论是交易量还是交易额都比2006年翻了一番,更是2005年数字的6倍。2008年上半年,由于EUA价格依然在高位运行,EUETS的碳交易量与交易额与上年同期比较又有很大程度提高;2008年下半年价格下跌以后第四季度最终数字还未公布。但是综合来看,2008年EUETS的碳交易又有很大的发展,EUETS依然主导全球碳交易市场。

EUETS第三阶段为2012~2020年。这一阶段产业范围将更加扩大,涵盖化学产业与氨水制造领域,航空与航运也将包涵在内。而运输、建筑、农业与垃圾处理行业的GHG排放将在2020年实现比2005年水平减少10%。同时大力发展生物能源,促进环境优化。EUETS 第三阶段的EUA平均价格预测将会保持在25欧元以上的高位。不过在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相交处价格更高,第二阶段结束之前,交易价格预测在30~35欧元,而第三阶段开始之初.ERU价格预测在40欧元左右。EUETS主导全球碳交易市场的趋势会持续保持下去。

(2)美国CCX体系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成立于2003年,是全球第一个自愿性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先驱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并于同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际性经济实体。CCX是全球第二大的碳汇贸易市场,开展的减排交易涉及到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六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市场。建立了现行减排补偿项目明细表的碳汇市场。2004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在欧洲建立了分支机构一一欧洲气候交易所,参与欧盟的减排贸易体系EU ETS,并获得极大成功。2005年,与印度商品交易所建立了伙伴关系,此后又在加拿大建立了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

MCeX。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E):2005年由CCX创立,是CCX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球第一家并且处于领先的环境衍生品交易所。

CCX目前有会员公司200多个,主要来自航空、电力、环境、汽车、交通等行业,其中包括5家中国会员公司。交易产品涉及CO2、CH4、N2O、HFCs、PFCs、SF6等。CCX2007年的交易量猛增,是2006年的两倍。交易额突破7000万美元。2008年的增势更猛,第一季度的交易额就轻松突破2007年的总额,虽然2008年下半年的价格下跌,但是总量估计将达到2007年的3倍以上。在CCX的减排计划中,许多北美公司和当地政府自愿作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以保证CCS能够实现其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2003~2006所有会员单位在其基准线排放水平的基础上实现每年减排1%的目标;第二阶段2007~2010所有成员将排放水平下降到基准线水平的94%以下。

(3)英国排放交易体系(UKETS)

英国是欧洲比较早关注气候变化并制定相关政策的国家,于2000年发布了其“气候变化计划”(CCP),提出了为实现《京都议定书》的一揽子工程,其中就包括了排污权交易机制,UKETS始建于2002年3月,UK ETS的运作方式包括配额交易与信用额度交易两种模式。配额模式拟定一个绝对减量指标,然后指定每个企业的排放配额。信用额度模式则由参与者以其他提升能源效率或减量专案计划提出其相对减量目标所产生的额外减量。

UKETS规定,当企业选择了基准年后,需对该基准年的排放源进行盘查,并将排放源清单申报排放交易当局(Emitions TradingAuthority——ETA),作为此后管控的依据。每一个直接参与者的基准线都是根据其相应的排放源来确定的。因此,直接参与者必须在计算基准线排放量之前确认其参与UKETS的排放源清单。具体包括六个步骤,直接参与者需要保留其中每一步骤的书面记录。

第一步:管理控制。企业应查明对哪些排放源具有管理控制权。直接参与者必须将其拥有管理控制权的排放源加入UKETS中。企业需要识别出拥有管理控制权的所有排放源。管理控制权的界定标准是:对排放源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支配权。一般来说,这些信息都会显示在企业向审计部门提交的财务报表当中。管理控制权的界定同时规避了重复计算的问题:即任何一个排放源,都不能被两个及以上的企业所申报。

第二步:选择排放源。将步骤一中的排放源根据不同的产业部门进行分类,决定哪些部门应纳入UKETS的直接参与形式中,哪些部门应排除在外。在初列排放源清单时,直接

参与者不允许“择优挑选”,即仅挑选容易进行减量的排放源将其纳入排放贸易体系,而是必须将其企业内的所有排放源都涵盖在内。此后,将具有管理控制权的排放源逐一纳入它所属的不同工业部门,再考虑哪些部门应加入直接参与形式。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在其边界之外,增加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例如,从事水及化学品供应的某一公司,可能决定只将水供给的部门纳入到UKETS的直接参与形式中,而将化学品部门排除在外。同时,英国政府建议直接参与者可使用英国产业分类标准(SIC)的编码,对不同的产业部门进行分类,同一水平(3位SIC编码)的分类可作为一个适当的参考标准。

第三步:排放数据。直接参与者如不能提供三年的经核证数据,也可以提供1年和2年,或仅是2 年的数据。对直接参与者而言,总量目标既可以仅是CO2,也可以是《京都议定书》下的六种温室气体,但严禁“择优选取”排放源。

第四步:参与资格。经过步骤三的审核后,确定有资格纳入UKETS的企业。

第五步:温室气体覆盖范围。核查步骤四中企业的排放源,由此确定纳入直接参与形式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企业所申报出来的排放源,都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或单据)来说明这些排放的完整性、一致性、透明性以及可信赖性,以便于将其作为未来独立查证的基础。

第六步:修正调整。再次考量那些没有被纳入UKETS的排放源,以及步骤五中未来不会有明显减排余地的排放源,看是否应将其纳入。严防漏出情况的发生,企业不可藉由将排放源移至盘查边界外,从而达到减量的目的。完成上述步骤后,直接参与者将列出其初步的排放清单列表。

(4)澳大利亚排放贸易体系

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温室气体减排体系(New South Wales Greenhouse Gas Abatement Scheme——NSW GGAS)是全球最早强制实施的减排计划之一。2003年1月1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启动了为期10年涵盖6种温室气体的州温室气体减排体系。该体系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机制相类似,但参加减排体系的公司仅限于电力零售商和大的电力企业。为了保证交易制度的顺利实施,澳大利亚西南威尔士州也设计了一个严格的履约框架,企业的CO2排放量每超标1个碳信用配额将被处以11.5澳元的罚款。

排放体系所有的活动由新南威尔士独立价格和管理法庭(IPART)监督,作为监督机构,

IPART评估减排计划对可行的计划进行授权、颁发证书,并监督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同时也管理温室气体注册—记录减排计划的而注册及证书的颁发。

2007年,GGAS市场以26%的增幅实现平稳增长,自2007年9月开始,GGAS交易市场价格由原来现货的10~12澳元下跌至4.75澳元。交易价格下降,导致2008年GGAS市场的交易量有所增长,但交易额却有所下降。

2007年澳大利亚政府做出了承认《京都议定书》的重要决定。为了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工党政府制订了“澳大利亚国家减排措施与建立碳交易体系”报告。但近期,工党的温室气体减排交易议案并未获参议院通过,澳大利亚总理表示全国的减排交易将会被推迟至2011年7月再实施。目前看来,澳大利亚建立全国的减排交易体系客观上还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国基金的发展现状

我国基金的发展状况 基金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证券投资基金则是我国资本市场中最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基金可谓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兴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社会化和专业化的产物,它既是一种金融产品创新,也是一种金融制度创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展是从1998年开始的,经历了14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对于改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繁荣资本市场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实行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在全球基金业风云变幻的今天,基金业弄潮于证券、产业、风险市场变革发展的大潮中,行业机构励精图治群雄逐鹿,基金业走到了国内产业和金融业开放的最前沿,投资基金业倍受全球瞩目。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中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十多年的发展历程被打上了高度投机的鲜明印记,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被认为是我国股市波动剧烈的主要原因。借鉴国外成熟市场发展的经验,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11月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策略。1998年4月7日,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我国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始纳入正式的制度安排;2001年9月21日,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标志着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开始登上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舞台;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实施,重点鼓励和扶持开放式基金发展的指导思想被确认为促进我国投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始于1998年3月,从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起,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基金试点阶段、老基金清理规范阶段和市场化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各地已设立基金78个,基金类凭证47个,募资约为76 亿元,在证交所上市及联网交易的有27只。虽然产品数量上不是很多,但是,这些基金占有的市值却不容忽视。长期以来,我国基金业顺应资本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趋势,积极进取,加快发展,获得了长足进步。证券投资基金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力量和广大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已是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加快市场发育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是优化金融资源配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可知,由于制度不完善、基础数据不规范等原因,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呈现从局部到整体,纳入行业单一等特点。以湖北碳交易试点市场为典型案例,发现其在配额分配、交易注册等方面对我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根据碳交易数据,对比分析中国7 大试点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发现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 1 研究背景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发展低碳经济,抑制温室气体的过度排放是全世界需要面对的共同挑战。我国目前虽然不承担强制减排任务,但已将降低碳排放列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深入发展。 关于碳交易市场分析,欧盟对碳信息披露、搜集、整理与报告起步较早,Kolk A、Levy D(2008)研究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数据,发现其通过反应二氧化碳排放对企业产生的碳成本、碳风险等信息,有助于增进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度。张彩平、谭德明(2013)回顾了2003年至2012年CDP在推动碳信息披露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研究国际碳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演进历程,发现企业利益相关者主要通过碳信息披露报告的方式了解掌握企业碳成本控制及碳资产管理情况。崔也光、周畅(2017)搜集中国七大碳交易试点的年度报告,整理总结出截止2016年末,七大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额25亿元,成交量1.16亿吨等关键碳排放数据,其团队对除重庆市场外的六大试点市场调研考察,收集了代表性高排放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会计信息披露等相关数据,发现全国碳交易市场仍缺少统一的会计处理办法,急需制定相应准则规范碳交易,且市场活跃度与碳交易信息披露状况有着紧密联系。本文将对中国碳交易市场进行数据分析,并以湖北碳交易试点市场为典型,提出促进中国碳交易市场完善的对策和建议。 2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专题综述?当代石油石化 PETROLEUM&PETROCHEMICALTODAYV01.17No.12Dec.2009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孟宪玲安福何祚云 (中国石化咨询公司,北京100029) 摘要:介绍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和分类,以及世界主要的碳交易体系,分析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体系发展趋势建议世界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联合国于1992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UNFCCC),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将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1990年水平;而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则标志着人们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类活动的时代已经开始。 鉴于不同国家的减排任务、实现减排目标难易程度等的差异,《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3种非常灵活的履行义务机制。即:在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实施的联合履约(JI);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基于市场的国际排放贸易(IET)。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机制就促成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 1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及分类 1.1碳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CO: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CO:,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CO,排放的总量控制。 1.2碳交易市场分类 全球碳交易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实现减排目标。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出发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减排。 配额碳交易又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即在“碳总量与贸易机制”下由管理者确定和分配(或拍卖)的。例如:《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相互转让的分配数量单位,或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下各成员国所拥有的欧盟配额。二是基于项目的典型交易,即以《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为基础的交易形式。全球碳交易市场分类见图1。 2国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目前,在欧洲、美国等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发展比较成熟的有欧盟CO,排放量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 2.1欧洲CO: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 为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欧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体系范围涵盖27个欧盟成员国,其概况如下:①欧盟现行的碳排放贸易体系可以概括为“配额一贸易”体系。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CO,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配额。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用完配额,则可以出售;若企业排放量 收稿日期:2009—11—26。 作者简介:孟宪玲,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化工专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规划、咨询、项目评估等工作。

中国公募基金现状分析

中国公募基金现状分析 ?中国公募基金发展概况 我国公募基金业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基金市场份额呈现阶梯型增长回落少许态势: 第一阶段是公募基金的初期阶段从1998 年- 2001 年,由于市场产品结构单一,四年的基金份额分别为 100 亿、510 亿、610 亿、809 亿。 第二阶段是2001- 2006 年萌芽期,整个行业的任务是启蒙投资者的理财意识。这一阶段市场逐渐开放资金从社会流入,基金市场呈阶梯增长态势。第三阶段是 2007 年开始,中国基金进入成长期,基金规模高速增长阶段。从2007 年到2009 年,基金业经历了大牛市和全球金融风暴这些重大事件。2007 年所有的基金公司都获得了资金流入,基金行业也毫无竞争可言。资金源源不断地从银行流入基金行业。到了2009 年,随着股市的“V ”型反转,基金净值在金融风暴中大幅缩水,饱受煎熬的投资者选择了了赎回,退出了基金投资,当年65% 的基金公司资金流出,回流到银行。 第四阶段2010 年,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基金逐步复苏,基金之间的实质性的竞争与博弈真正开始,这一年可以标志为中国基金具备成熟市场特征的元年。在这一年,50% 基金公司的资金在流出,而且整体行业资产管理金额却未大幅下降,这表明流出资金更多的流向了其他基金公司,也表明基金公司之间市场竞争加剧从而拉开了基金市场新的序幕。 图1:公募基金数目与资产管理规模趋势图(20 01 - 2009 )数据来源:

Morningstar 晨星(中国) 1.中國公募基金行市場發展 中国基金业虽然在近9 年取得了很大发展但和发达国家相比历史还很短,和国外总体行业发展相比刚刚度过萌芽期,处于行业成长的初期,国内的基金竞争也刚刚开始。处在这样一个阶段,新兴市场中国自身的基金态势,既表现了国外成熟市场的相似的方面,又体现出了新兴市场的特征。考察中国公募基金的结构,行为和市场表现,呈现的事实是中国公募基金实质上的市场成熟刚刚开始,2010 年就是标志基金成熟的元年;在这个竞争不充分的市场上,中国投资者并未表现出对老基金的偏好,也不亲睐长期经营业绩较好的基金;在基金市场方面,虽然基金同质化的问题严重,但基金产品逐渐呈现差异化的竞争态势,而且基金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CO2)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所谓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碳交易的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六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Carbon Market)。 在碳市场的构成要素中,规则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有的规则具有强制性,如《京都议定书》便是碳市场的最重要强制性规则之一,其规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即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其他规则从《京都议定书》中衍生,如规定欧盟的集体减排目标为到2012年,比1990年排放水平降低8%,欧盟从中再分配给各成员国,并于2005年设立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确立交易规则。当然有的规则是自愿性的,没有国际、国家政策或法律强制约束,由区域、企业或个人自愿发起,以履行环保责任。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跃升到27亿吨,上升68.75%。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值甚至与2007年全年持平。全球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达到1500亿美元,超越石油交易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发布的预测报告显示,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 碳交易机制就是规范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种制度。碳资产,原本并非商品,也没有显著的开发价值。然而,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改变了这一切。 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排放的包括二氧化碳、甲烷等在内的六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但由于发达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高,能源结构优化,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因此进一步减排的成本高,难度较大。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这导致了同一减排量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价格差。发达国家有需求,发展中国家有供应能力,碳交易市场由此产生。

碳排放权交易的中国现状及湖北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 1.引言 严重依赖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以及重工业在经济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导致中国目前面临诸多严峻的环境问题,包括空气质量急剧下降,近期极易遭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无一例外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失。比如,据世界银行2012年估计,污染导致的死亡率和发病率上升造成的全年经济损失估计在1000亿美元到3000亿美元之间。 中国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方面正发挥着领导作用。过去十年,中国在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清洁空气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设立了一系列目标。在发展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中国也处于主导地位。“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性纲领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肯定了通过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个手段来整合多项国家政策目标,如能源效率、低碳能源以及PM2.5浓度等。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一部分企业设置了碳排放上限,允许企业选择最经济的方法实现排放量目标,并允许通过碳排放配额交易实现强制性的碳排放目标。 2.中国碳排放交易现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了第2601号文,宣布实施碳交易试点项目,以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 截至2015年7月31日,五个试点地区的首个完整履约期结束。78 结果显示,深圳和上海100%履约,而天津、北京和广东的履约率从96.5%至98.9% 不等。79 第二年的初步履约情况是:深圳(99.7%),上海(100%),北京(100%),广东(99.5%)和湖北(100%)。

3.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趋势 中国准备在试点后推出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虽然最终形式尚未确定,但官方的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会具备以下趋势: (1)重点放在八大行业,即电力和供暖、冶金,有色、化工、造纸、建材,国内航空及交通。 (2)排放上限为30-40亿吨。 (3)市场规模为每年96-640亿元人民币。 (4)政府表示项目可能在2017年之前启动,第一次履约可能定于2017年或2018年,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 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2011年10月,湖北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其中,纳入碳排放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说明介绍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简介 一、中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要求及目标 国务院于2011年12月1日,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该方案中确立了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绿色,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开展低碳实验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通过低碳试验试点,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低碳省区和城

市,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其中该方案关于“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有以下描述:①建立自愿减排交易体制。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②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形势发展并结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定相应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温室气体排放权分配方案,逐步形成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③加强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建设。制定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减排量核算方法,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认证准则。加强碳排放交易机构和第三方核查认证机构资质审核,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在试点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平台和监管核证制度。充实管理机构,培养专业人才。逐步建立统一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系统。 二、中国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简介 基于以上要求,中国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0月29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发改委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通知中要求各试点地区抓紧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全球行业基金发展状况报告

全球行业基金发展状况报告 陈启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200120) 摘要:近年来,国内基金已基本形成了类似国外较齐全的基金产品线。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国内基金可以创新的方向将进一步从原来的概念化、大统化向品种细分化、市场细分化的方向发展。行业基金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并且得到比较大的认同度,无疑是我国基金品种研发和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本文基于全球视野,对行业基金的发展历史、特征、分布、策略等等领域进行调查研究,以期对国内行业基金的发展提供比较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行业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家族;基金规模 作者简介:陈启欢,博士,供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管理部。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行业基金的英文名称是Sector Fund或者Specialty Fund。其投资是以行业为导向,投资范围局限于某个行业或者某几个特性相近的行业,以期从行业的高速增长中获得超额收益,可以避免过于集中投资单个公司而承担较高的风险。从投资角度考察,行业基金是平衡投资收益和风险的一种投资策略;从基金产品设计角度考察,行业基金是基金投资领域细化的产品模式。 行业基金分类 行业基金的数量非常庞大,全球已有公募行业基金数量大约为3000多只,基本上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大部分行业。各个国家的行业基金所依据的行业分类标准不一定相同,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两个主流标准:GICS分类标准和FTSE分类标准,GICS标准在美国和世界大部分市场使用,FTSE在英国和香港等地使用,因为GICS的使用范围相对广泛,所以本文主要基于GICS标准来介绍国外的行业基金状况,GICS标准采用四级分类方法,依次为:行业部门(Sector)、行业组(Industry Group)、行业(Industry)、子行业(Sub-Industry)。 1998年标普(Standard & Poor)和美林公司(Merrill Lynch)创建了第一个专门为指数基金使用的美国行业分类系统,系统存在一定的缺陷,故此在2000年,摩根斯坦利资本投资公司(Morgan Stanley)与标普公司重新编制了新的行业分类标准,以求与全球经济保持一致,自2002年1月开始标普公司完全执行新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新的标普全球行业分类标准把标普1500指数的成分股分为10个行业部门、23个行业组、59个行业。10个行业部门如下: (1)基础材料(Materials)——化学品、金属采矿、纸产品和林产品; (2)消费者非必需品(Unnecessary Consume)——汽车、服装、休闲和媒体; (3)消费者常用品(Necessary Consume)——日用产品、食品和药品零售; (4)能源(Energy)——能源设施、冶炼、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 (5)金融(Finance)——银行、金融服务和所有保险; (6)医疗保健(Medical & Health)——经营型医疗保健服务、医疗产品、药品和生物技术; (7)工业(Industry)——资本货物、交通、建筑、航空和国防; (8)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硬件、软件和通讯设备; (9)电信服务(Telecom)——电信服务和无线通讯; (10)公用事业(Utilities)——电力设备和天然气设备。 大部分基金公司都按照经济部门的分类结构来设置行业基金,例如原材料行业基金就把所有属于原材料行业(Materials)的上市公司都作为投资对象,而随着基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基金公司把旗下的基金投资范围细化,采用行业组甚至子行业作为划分基金投资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在世界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也逐步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各试点地区的碳排放交易所数据为基础分析了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研究认为,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尚未成熟,存在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分割问题,据此提出积极培育碳金融市场主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中国碳排放;碳交易市场 [中图分类号]F752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 号]2095-3283(2015)02-0064-03 [作者简介]冯志远(1987-),男,河北承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管理与创新;李磊阳(1986-),男,河南洛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和货币政策。一、引言 碳交易市场,是指由各种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活动和金融活动所组成的市场。碳交易市场的形成来源于温室气体国际减排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京都议定书》主要规定了三种市场机制来控制世界的碳排放总量,从而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控制碳排放的总体标准。这三

种市场机制是联合实施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其中,在中国得到广泛运用的是清洁发展机制,即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进行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或者通过购买碳排放权份额的方式,获得核证减排单位(Certificat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这三种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实际运用,使碳排放权量化为无形商品,构成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基础。《京都议定书》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各缔约国在一定时期内的节能减排进度、碳排放权的配额,缔约国政府再向参与碳交易的企业分配年度碳排放权配额,若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不足或者多余,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二级市场上购入或者卖出相关的配额,从而形成了碳交易排放体系的微观基础。据汉能集团最新发布的《全球新能源报告2014年》显示,2013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量1042亿吨,交易总额约为5498亿美元,其中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是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引领者,占全球碳信用交易的65%;其次是清洁发展机制,约占33%。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额有可能达到35万亿美元,并将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 二、中国碳排放与碳交易市场现状 (一)中国碳排放总体状况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外经验借鉴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外经验借鉴 一、导言 目前,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由于无节制的排放而带来的危害,气候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国都开始重视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国际社会合作探索寻求规制该问题的方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体制度设计的《京都议定书》成为两个最重要的治理温室气体排放的公约,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其他排放。议定书规定国家间可以进行碳排放交易,也就是说难以完成减排任务的国家可以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配额,来用于本国的发展。 在不同的国家碳排放交易有不同的形式,各国都在积极寻找适合本国的交易形式,因此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碳排放及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概念 (一)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概念 根据王陟昀博士对碳排放的定义,碳排放权的概念是源自于排污权。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目的。碳排放交易是排污权交易的一种形式。碳排放

交易是以《京都议定书》为基本依据的,在市场交易的基础上,以总量控制与减排目标位约束条件,以此来对二氧化碳进行管制的一种手段。碳排放交易的主要特点是对单个排放主体下发排放配额,各单个排放主体只能在约束的排放目标下进行碳排放,排放需求低于配额的主体可通过市场交易将排放配额有偿转让给排放需求超过配额的主体。依据笔者的理解,笔者认为以上解释能比较全面的概括碳排放交易的概念。 碳排放权是一种可以投入到市场中进行交易和获得利润的稀缺资源。这样的交易模式一方面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并通过技术创新减少碳排放来节约碳排放权指标,既可以为未来发展而进行储备,也可以投入市场获利;另一方面,若企业为实现减排目标需承担较大的成本,可以通过向碳市场交易购买碳排放权来降低企业减排成本。由于这种碳排放模式是建立在供求关系的基础上,所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由此而形成。 (二)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内容 碳排放交易体系包括很多方面,王文军对碳排放交易体系内容的介绍,该作者把碳交易体系的范围界定与总量目标的确定,分配机制问题,碳抵消制度以及监测、报告和核查四个方面作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主要方面的内容。笔者较赞同将碳排放交易体系划定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确定碳排放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与问题的调查报告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投资基金管理调查报告 关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与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背景:自上世纪70年代美国货币市场基金崛起以来,国际上投资基金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目前,全球投资基金业已经发展成为与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相鼎的四大金融产业之一。我国也在90年代初开始了投资基金的探索与实践,并且随着它们在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形成了投资基金市场的雏形。十多年来,我国基金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推出了当今成熟市场绝大多数的主流基金产品,从产品结构到发展规模等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呈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当前,大力培育证券投资基金成为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环节。 调查目的:了解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健康发展的对策。 调查时间: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5日 调查对象: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方式:网上查证法

一、引言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现在已经越来越重要了,在市场中占得比例也越来越大,现在已经和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并称为四大金融产业,并且曾经一度超过其他三大产业,成为的金融业的一大支柱。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现状 通过这段时间的调查研究以及资料的归纳分析,以下是我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的认识。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初创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规范于90年代末期.在建立投资基金初期,我国管理层让基金担负起稳定市场、培育市场机构投资者、树立市场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的重任。从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到老基金的整顿扩募,再到封闭式基金的发行,开放式基金的试点以及快速增长,都由监管部门全权审批负责。这种政府推动基金成长的模式促成了今日的我国基金业,基金产品线正在逐步完善,从股票基金到债券基金,再到保本基金、准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贯穿高中低风险各个系列,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泛的选择,目前我国共有67家基金管理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一共管理基金1249只。根据海通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截至2012年4月25日的一季度报告显示,在经历了2011年长达三个季度的单边下跌之后,2012年一季度,市场略有起色,一度出现了15%左右的反弹。但是基金总份额由去年4季度末的2.65万亿份缩减至1季度末的2.63万亿份,仍呈现净赎回;基金总规模约为2.21万亿元,较2011年4季度末的2.19万亿有所增加;一季度公募基金为956只(将分级基金作为一只基金),合计资产管理规模是22071.24亿元,总份额是25810.25亿份,其中封闭式基金占总规模的6%。在第一季度内,基金在提高股票仓位的同时,对行业配置也做出了一定的调整,主要增加了部分周期性行业的配置,地产股成新宠,减持信息、医药等行业,从而令组合更为均衡。 此外,随着2011年第四季度的行情好转,私募基金再次风生水起。截止2012月1月5日,据私募排排网数据中心的不完全统计,阳光私募总规模1600亿元,比2010年新增400亿元,2011年全年新发产品710只;具有持续业绩记录的非结构化私募证券信托产品共有1039只,其中有12个月以上持续业绩记录的产品有702只,全年平均收益率为-17.89%。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统计得出,在800多只非结构化阳光私募基金中,已经在2月份公布基金净值的有475只,其中进入前20名的私募去年表现大都不佳,只有富临门1号位于2011年私募前1/3,其余l6只都位于2011年私募后1/2,有9只位于后1/4。而在今年排名前1/2的237只基金中,有近80%的基金位于2011年私募后1/2,近40%的基金后位于1/4。中证100反弹

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分析 学校:中国地质大学 学院:数理学院 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 班级:123072 姓名:张乐 指导老师:杨逑

【摘要】清洁发展机制简称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互利共赢的减排机制,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本文着重探索了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碳减排交易的现状以及中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减排核证单位;碳金融;碳排放权交易 引言: 全球气候变暖对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为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150多个国家经过长达七年的谈判,于2005年正式实施了《京都议定书》,截止到2008年5月,已有18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这项协议。《京》规定了各国所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如果协议国家超过所规定的排放量,则需要购买超过的部分,如果低于所规定的排放量,则可以出售剩余的部分。因此刺激了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和碳排放交易的产生。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中间机构参与其中,碳金融由此发展起来。 碳金融是指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的总称。温室气体主要包括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这六种,由于碳交易体系中,其他五种温室气体必须换算成CO2,由此碳金融主要是指与CO2相关的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如直接投融资、碳交易中介服务、碳指标交易、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等。 一、碳金融在中国的机遇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互利共赢的减排机制。发达国家能源利用效率高,新能源和新技术被大量采用,进一步减排成本大;而发展中国家减排技术落后、能源粗放开采、利用效率低,存在巨大的减排空间。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因此CDM市场得以迅速发展。简言之,就是发达国家用“资金+技术”换取自身很难再减下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权;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则可以通过CDM项目获取的减排核证单位(CERs)换取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近年来,我国CO2排放量大,占发展中国家排放总量的50%,全球排放总量的15%。与此同时,进一步研究表明,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每年减排1亿到2亿CO2当量温室气体的潜力,拥有巨大的减排储备,可为全球提供一半以上的CDM项目。因此中国将会成为碳排放交易的巨大市场。越来越多的政治家和商人也已经将目光投向了中国。碳排放权越来越成为一种“战略资源”,将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 二、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碳减排交易的现状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没有被《京》纳入强制减排计划中,但却一直通过CDM 项目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我国的CDM项目很早就进入了实施阶段,如2003年开工的小孤山水电站、 2004年开工的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等。近两年来中国在CDM项目及核证减排量(CER)供应量方面已领先全球。截至2010年3月17日,中国已累计批准2443个CDM项目,国内已获得签发的减排量占全球的48.35%,减排量和项目数均居世界第一位。中国成为CDM市场的主体。 在北京环境交易所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参与CDM项目成功的案例很多,如浙江南派服饰有限公司应用纳利斯蒸汽节能器和“一汽三用”技术对原蒸汽系统进行了改造,有效地解决了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问题;对策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气候问题的 环境治理措施,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应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一直在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缓解气候变化做着不懈的努力。 目前,我国七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运行平稳效应初显。但是,相比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还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阻碍了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实现。所以,分析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对策建议,逐步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 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前,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交易少,企业间交易参与度低,成交价

格偏低。当前,我国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以政府确定控排企业,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不允许参与碳排放交易,虽然,包括深圳、广州等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允许投资机构等不属于控排范围的企业、个人投资者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但许多企业以及个人担心如果现在减少排放,等实施总量控制的时候,自己所能分配到的排放量可能会很少,所以,目前仍没有出现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活跃,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有市场无交易”问题。我国碳交易市场没有自己的定价机制,交易价格一般是依据国外的定价机制来定价,成交价格偏低,不能反映出交易标的的真实价值。 (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虽然各试点以及全国范围内制定了政策法规,然而这些规章政策大部分都没实施,有的甚至都没有运用过,缺乏实用性,经常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具体工作分离开,再加上统计、报告以及监测系统不完备,并且管理者习惯运用行政手段,进而忽视了市场的作用,一些政策缺乏实用性和连续性,并且制定的激励措施也起不到激励的效果等,造成很多的政策都是摆设,无法发挥作用。并且,随着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之前制定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要求。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同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中国“低碳之路”的影响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中国“低碳之路”的影响研究《京都议定书》的生效,标志着国际间在气候等环境问题上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合作,同时也开辟了国际经贸合作的新领域,形成以减排废气为商品的排放权交易市场。这是缓解温室效应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前研究的热点之一。国内外学者对排放权交易问题开展了深入探讨,本文主要在以下这些方面梳理国内外学者关于排放权交易问题的研究,并进行简要评议: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机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想与构建等。 1 国内研究成果: 1.1 碳排放权交易 1.1.1碳排放权交易的产生 杨华(2008)认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灵活减排机制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二是增强大气的恢复能力,三是减排的经济可行性促成了潜在的碳交易市场,所以《京都议定书》确定的三种机制共同催生了碳交易的出现,形成了碳交易市场。并且提出碳排放权供给是碳交易的属性及其财产法基础。 1.1.2碳排放权交易的分类 于天飞(2007)碳排放权交易主要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基于配额的交易, 即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 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 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另一类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京都议定书中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和减排单位(ERUs)。 1.1.3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 曾鸣(2010)分别从基于目的和基于配额的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来分析国际碳排放交易的现状,得出基于项目的碳排放交易占比超过整个交易量的90%,配额交易的源头是排放贸易机制,该机制主要用于发达国家之间的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合作,目前已形成国际碳排放配额交易体系。 1.2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刘伟平,戴永务(2004)认为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三种国际合作减排机制:国际排放贸易( IET,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e);联合履行机制( JI, Jointly Implemented);清洁发展机制( CDM,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

全球行业基金发展状况报告

全球行业基金发展状况 报告 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全球行业基金发展状况报告 陈启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200120) 摘要:近年来,国内基金已基本形成了类似国外较齐全的基金产品线。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国内基金可以创新的方向将进一步从原来的概念化、大统化向品种细分化、市场细分化的方向发展。行业基金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并且得到比较大的认同度,无疑是我国基金品种研发和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本文基于全球视野,对行业基金的发展历史、特征、分布、策略等等领域进行调查研究,以期对国内行业基金的发展提供比较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行业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家族;基金规模 作者简介:陈启欢,博士,供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管理部。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行业基金的英文名称是Sector Fund或者Specialty Fund。其投资是以行业为导向,投资范围局限于某个行业或者某几个特性相近的行业,以期从行业的高速增长中获得超额收益,可以避免过于集中投资单个公司而承担较高的风险。从投资角度考察,行业基金是平衡投资收益和风险的一种投资策略;从基金产品设计角度考察,行业基金是基金投资领域细化的产品模式。 行业基金分类 行业基金的数量非常庞大,全球已有公募行业基金数量大约为3000多只,基本上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大部分行业。各个国家的行业基金所依据的行业分类标准不一定相同,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两个主流标准:GICS分类标准和FTSE分类标准,GICS标准在美国和世界大部分市场使用,FTSE在英国和香港等地使

2018年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Architectural&Functional Glass No12019 落实一至两个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做好示范引领。(二)完善标准化体系,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天津市气候区特点,编制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及图集,形成完善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标准体系。(三)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鼓励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开展一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研究项目,通过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设成本,逐渐形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全产业链体系。 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明确了三点措施:(一)在资金支持上,明确将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政策另行制定。(二)在建筑面积核定方面,对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外墙外保温层厚度超过7公分的.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房产计算领域均按照厚度7公分计算建筑面积。外墙外保温层厚度超过7公分所增加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三)鼓励尚未开工建筑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福建新政:新建住宅二楼以上禁用玻璃幕墙 乐居财经记者元月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出台玻璃幕墙新政,要求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并要求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将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指定专户。 此外,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新规明确了幕墙玻璃的安全维护责任人。据悉,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幕墙安全维护责任。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将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指定专户;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按规定逐年从物业维修经费中提取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直至达到规定缴存比例。既有玻璃幕墙保修期满后的安全性鉴定、维护与检修,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新规规定,玻璃幕墙竣工验收1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幕墙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竣工验收3年内,施T?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玻璃幕墙实施保修。 2018年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 及发展前景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初步估计,从长期来看,300元/吨的碳价是真正能够发挥低碳绿色引导作用的价格标准,而目前我国主要的几个碳交易所的平均成交价仅为22元/吨,按照发改委所估计的标准去衡量,我国碳交易市场规模还有超过10倍的发展空间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以能源的清洁开发和高效利用为基础,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践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近年来我国不仅大力推进火电减排、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和节能材料等低碳经济产业体系的发展,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调节机制,也是近年来的一个工作重点:2010年,我国正式提出实行碳排放交易制度;2011年11月确认了7个试点省市;2013年6月.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2017年12月,正式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 经过5年试点以及1年全国性交易,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截止2018年底,我国碳排放交易量累计接近8亿吨,其中交易量最多的是湖北碳排放交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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