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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十二章第4节讲义(4)

《税法》第十二章第4节讲义(4)
《税法》第十二章第4节讲义(4)

3.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教材上的3和10)

保险费的扣除如下:

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可扣除)

经营财险和责任险(可扣除)

保险费 财险

个人家庭财险(不可扣除)

商业保险 符合标准的补充社保(可扣除)

寿险

其他寿险(不可扣除) 【相关链接】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在支付时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保险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 )。

A .企业为其职工支付的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B .企业为其职工支付的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C .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养老分红型保险费

D .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费

【答案】AB

4.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2009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用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09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

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该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只可按照限额扣除。

该公司2009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18+6=24(万元)。

(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新增)

①核心内容:进行两个合理性的衡量——总量的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

第一步从资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

给定债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结构合理性的衡量结果——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不得在当年和以后年度扣除

第二步通过合理利率标准来判别那些未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是否符合合理的水平,使利率水平符合合理性。

【例题·计算题】某新办制造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资金已到位,为生产经营向关联方借入1年期经营性资金600万元,关联借款利息支出50万元,同期银行借款利息率7%,则该企业当期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

第一步,合理的借款总量=200×2=400(万元)

第二步,合理的利息费用=400×7%=28(万元)

则利息超过规定标准=50-28=22(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调增所得22万元。

②关联方利息支出的其他规定:

企业能证明关联方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向关联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关联方比例和标准),准予扣除。

向非关联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200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140万元。“财务费用”账户中包括三项利息费用,①按照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期限9个月的生产经营用资金,支付利息20万元;②按照年利率12%向股东借入与银行借款同期生产经营用资金,支付利息45万元;③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合同借入同期限生产周转用资金30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30万元。假定该公司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问:

①该公司2009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②该公司2009年度账面超支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③该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向股东借款债资比符合限定,则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标准利率标准计算可扣除利息。股东借款金额=45÷(12%÷12×9)=500(万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股东借款利息=500×8%÷12×9=30(万元);(简易办法计算45÷12%×8%=30万元)

超标准=45-30=15(万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300×8%÷12×9=18(万元);超标准=30-18=12(万元)

则:

①企业当年可扣除的利息费用=20+30+18=68(万元)

②账面超支利息=15+12=27(万元)

③应纳税所得额=140+27=167(万元)。

5.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税法的规定扣除;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向银行借款4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支付当年全年借款利息32万元,该厂房于2009年10月31日交付使用,11月30日做完完工结算,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32÷12×2 =5.33(万元)。

6.汇兑损失

汇率折算形成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所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

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

第一,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的收入范围,是当年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取资产租金或使用费)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

第二,业务招待费开支存在一个标准和一个限度,需要将标准和限度进行比较,以其小者作为可扣除金额。

第三,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存在一定的共性。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是()。

A.让渡固定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

D.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

【答案】A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08年销售货物收入3000万元,让渡专利使用权收入30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00万元,视同销售货物收入600万元,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200万元,捐赠收入2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确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3000+300+100+600=4000(万元)

转让商标所有权、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均属于营业外收入范畴,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第一标准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第二标准为限度计算:4000×5‰=20(万元)。

两数据比大小后择其小者: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8万元。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关链接】注意四个问题:

第一,注意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不是同一个概念。

第二,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限度的基数都是销售(营业)收入,不是企业全部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取资产租金或使用费)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

第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超标准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属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暂时性差异;而业务招待费的超标准部分不能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属于税法与会

计制度的永久性差异。

第四,要注意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与赞助费的区别,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在所得税前不得列支。

【例题·单选题】2009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l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09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 ( )万元。

A.294.5B.310C.325.5D.330

【答案】B

【解析】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应按照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可扣除业务招待费=2000×5‰=10(万元)<30×60%;可扣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2000×15%=300(万元);合计可扣除10+300=310(万元)。

【例题·多选题】下列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酒类制造B.医药制造C.饮料制造D.洗涤品制造

【答案】BC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0.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属于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租赁费支出不得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2009年5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租金1.8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6万元。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多少万元?

【答案及解析】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1.8÷12×8=1.2(万元)。

11.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注意辨析】劳动保护费和职工福利费不是等同概念。例如:防暑降温用品和防暑降温费用,前者属于劳动保护费,没有开支的金额比例限制;后者属于职工福利费,有开支的金额比例限制。

第一章 税法总论练习答案

第一章税法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2.下列有关我国税收执法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济特区有权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B.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C.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D.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税收主管部门可自行调整当地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但应报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3.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有()。 A.个人所得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增值税 4.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5.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中,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原则是()。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6.税法构成要素中,用以区分不同税种的是( )。 A、纳税义务人 B、征税对象 C、税目 D、税率 7.下列税种中不属于国税局系统征收管理的有(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个人所得税 D、车辆购置税 8.税收作为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属于()。 A、生产范畴 B、交换范畴 C、分配范畴 D、消费范畴 9.税收采取的是()方式。 A、强制征收 B、有偿筹集 C、自愿缴纳 D、自愿认购 10.纳税期满后,税款多长时间内必须入库,指的是()。 A、纳税环节 B、纳税期限 C、缴纳期限 D、纳税范围 11.下列税种中属于直接税的有()。 A、消费税 B、关税 C、财产税 D、营业税 12.下列关于税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生产关系 B、税收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C、国家课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的需要 D、国家要行使职能不需要财政收入作为保障 13.下列关于税收法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税法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B、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C、违反了税法,不一定就是犯罪

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浓缩精华)

1、税收的发展(1萌芽期-发展期-嬗变期-过渡期-成熟期) 2、税收发展基本规律(1、税收发展方式变化2、税收主体税种变化 3、税收缴纳方式变化) 3、税收含义(1政府实现职能而筹集资金2、征税凭借的是政府的政治权力3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形式) 4、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5、税收本质:1目的是公共需求2依据是政治权力3源泉是社会剩余产品4分配关系属于生产关系 6税收职能:税收财政职能-调节职能-监督职能 7税收作用:整合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关心困难群众----推进社会公平 8税收设计目标转变:关注收入转向关注收入与关注调节并重2效率-效率与公平3经济-经济与社会 9税收基本原则:1财政原则(收入充裕---收入弹性---收入适度)ET>1时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比重上升2公平原则(普遍征税----平等课税---量能征税) 3效率原则(税收行政效率---经济效率---生态效率)4法治原则(纳税人权利本位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司法主义) 10、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2征税对象3税率4纳税环节5纳税期限6纳税地点7税收优惠8法律责任 11、税收与经济效率:(经济效率---税收效应---税收效率) 12、税收与社会公平:(社会正义—基尼系数---如何让促进社会公平—税收政策取向) 13、税收与经济稳定:(经济稳定---自动稳定器---相机决策稳定机制—税收政策导向) 14、税收法律关系:(税收经济关系---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税收监督保障关系) 15、税法效力:(税法时间效力-----税法空间效力---税法对人效力) 16、税法层次:(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税收地方规章) 17、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目标:(1法治理念显著提升2制度体系更加完备3行政行为不断规范4监督制约切实有效5权益保障全面增强6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18、基本工作要求:(1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2把为民收税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把带头遵遵从税法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途径4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作为重要目标)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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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东奥财管重难点讲义5

中级《财务管理》重难点直播 5.4 资本结构 MM理论-—不考虑所得税 MM理论——考虑所得税 6、2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指标 回顾—-项目现金流量

回顾—-投资项目评价指标 典型错题 相关货币时间价值系数如下表所示:

【要求】(1)计算新设备每年折旧额、 (2)计算新设备投入使用后第1~4年营业现金净流量(NCF1~4)。 (3)计算新设备投入使用后第5年现金净流量(NCF5)。 (4)计算原始投资额、 (5)计算新设备购置项目得净现值(NPV)、 【答案】(1)年折旧额=(100-5)/5=19(万元) (2)NCF1-4=11+19=30(万元) (3)NCF5=30+5+10=45(万元) (4)原始投资额=100+10=110(万元) (5)净现值=30×(P/A,12%,4)+45×(P/F,12%,5)-100×20%-10—100×80%×(P/F,12%,1) =30×3。0373+45×0、5674—20—10—80×0、8929=15、22(万元)、 练习 【综合题】(2016年) 要求: (1)根据资料一,计算己公司得下列指标:①营运资金;②产权比率;③边际贡献率;④保本销售额。 (2)计算经营杠杆系数。 (3)根据资料二与资料四,计算新生产线项目得下列指标:①原始投资额;②NCF1-7;③NCF8;④NPV。 (4)根据要求(3)得计算结果,判断就是否应该购置该生产线,并说明理由。 (5)根据资料三,计算两个筹资方案得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息税前利润。 (6)假设己公司采用第一个方案进行筹资,根据资料一,资料二与资料三,计算生产线投产后己公司得息税前利润与财务杠杆系数、(2016) 己公司就是一家饮料生产商,公司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己公司2015年相关财务数据如表5所示,假设己公司成本性态不变,现有债务利息水平不变。己公司2015年相关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第一章税法总论(完整版)

第一章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但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本章的历年考题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2014年,本章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将上年教材4节的内容拆分、增加为7节内容,分别为:税法的目标、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收法定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2.增加对政府征税依据的多种学说的简介; 3.增加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4.增加了税法的义务性强制性、税法本质等方面的表述; 5.修改了税法功能的表述,将标题改为“税法的目标”; 6.突出“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7.增加“依法纳税与纳税遵从”的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第四节税法要素 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税收执法 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 区别税收——税法——税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新增) 税收相当于一种价格,公民和法人与政府应该具有某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国家行使请求权的同时,负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有效的公共产品的义务;从纳税人这方面来讲,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依法负有纳税的义务。在这种等价交换中,税收体系了一种平等性,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等和平等。(新增)

税法笔记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服务、无形资 产、不动产、进口货物(不销售也要交) 不动产:建筑、构筑 (二)视同销售行为规定 自产、委托加工:个人消费、集体福利 除了自产、委托加工,还可以购进: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 人 (三)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两者不能分开 (四)兼营行为: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但不是同时发生,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 三、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标准:从事生产、商品流通、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小于50万、80万、500 万 2.特殊情况:个人超过上述标准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的的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 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管理:简易计税: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三)一般纳税人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税率与征收率 (一)税率 1.13% 销售或进口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加工农产品 2.9% 粮食、农产品(初级农产品) 3.6% 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4.0% 出口货物 跨境应税(国际运输、航天运输、境外消费) 境内向境外销售无形资产

(二)征收率 1.3%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涉农金融机构 2.5%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预征率 六、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应纳增值税为0,进项税不能抵扣 零税率: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 免税项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二)即征即退 (三)起征点 (四)减征 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3%减按2% (五)不征收 (六)个人出售住房税收优惠 (七)其他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进项 2.销项税额 1)一般销售方式 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违约金、滞纳金、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包 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价外费用含税 2)特殊销售方式 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 3)以组成计税价格为销售额:价格偏低或偏高;视同销售行为却无销售额 只征收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成本*利润/ 成本=收入 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从价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 率) 从量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征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消费税税率) 4)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项税额

税法税法税法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课程以流转税、所得税制度为中心内容,以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为框架,介绍各单行税法的基本概念、内容和具体的适用方法。它是我院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 2.设计思路: 本课程将“税法”的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1)税法总论。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法基本理论、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2)流转税法。包括增值税法(含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和消费税法。 (3)所得税法。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 (4)小税种法。包括城建税法、烟叶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3.与其他课程关系: 《税法》的先修课程是《中级财务会计》,将会计核算中涉及到的税金计算进一步 - 4 -

展开,也为后续课程《经济法》、《税务会计》奠定法律基础。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系统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四大税种;熟悉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等其他小税种的构成要素及应纳税额计算。 三、学习要求 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 (1)按时上课,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随堂练习和测试。本课程将包含较多的随堂练习、讨论、小组作业展示等课堂活动,课堂表现和出勤率是成绩考核的组成部分。 (2)按时完成常规练习作业。这些作业要求学生按书面形式提交,只有按时提交作业,才能掌握课程所要求的内容。 (3)研究性学习。要在课外阅读教师提供的拓展阅读文献、查阅最新的政策法规,以批判性的思维和研究性的方法,对各种经济业务的财税处理及差异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四、教学进度 - 4 -

税法期末考试复习

计算题 1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0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10年1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应纳税额; (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企业5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13.6(万元) 运费收入5.85属于价外收入,应缴纳增值税5.85÷1.17×17%=0.85 所以销项税额=13.6+0.85=14.45 (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增值税税额=[1.17÷(1+4%)]×4%÷2×5=0.1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应纳税额=10.2+6×7%=10.62(万元)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培训班讲义

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培 训班讲义

第一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剖析 2008新企业所得税变化及会计核算的应对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了法人税制 原税法按照独立核算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在实行了法人税制。 汇总纳税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分公司),应当由法人机构汇总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并纳税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形成的集团,如银行、铁路、电信等单位由总部统一纳税。新税法对合并纳税要做适当调整,对合并纳税审批从严掌握。 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三、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 四、收入 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相比,更全面、更完整,主要增加: (1)非货币性收入的概念,同时与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对非货币性收入按公允价值计算;

(2)视同销售概念,将原散落在内资企业中各种文件关于视同销售的收入法律化。 五、不征税收入 (1)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于不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费均属于征税收入范畴。因此,对于各地政府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时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给予的各项税收返还,是要征税的。 六、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3)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七、税前扣除 (一)工资薪金 税收政策变化:

北注协税法讲义(1)

税法串讲 学习重点 一,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为重点内容,突出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学习 1、增值税的学习方法:增值税一般以计算题和综合题的练习为主,一定要特别注意兼营和混合销售问题,注意结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消费税。一般比较容易出现筹划问题 2、企业所得税比较适合综合题型 3、土地增值税比较适合计算题和综合题 4、学习中要思考,不要拘泥于习题集的思路,注意将基础知识点与面授班时讲过的案例结合,进行思考,有所创新 二、注意细节 1、四舍五入:每步骤到小数点后两位 2、计算结果要有单位,一定要和题目单位一致,不要转换单位,应有小括号 3、计算题和综合题要清晰表明题号 4、计算过程要注意数学逻辑关系 注意等式关系,初始数据要有出处,按照步骤列算式,最好不要列综合算式,税率的使用要准确,注意是否有合计 5、回答需要判断的题目时,完整判断后再回答问题 6、每一个小步骤要先说明回答的问题 7、如果涉及会计科目,一定要使用通用会计科目 一、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和刑法的关系、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一)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如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私法化,税法概念范畴私法化等。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家与企业和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二)税法和刑法的关系 税法与刑法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但应该指出的是,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施行。经一段时期后,再行修订并通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二、增值税的范围,混合销售的政策,兼营的处理,营改增的范围 (一)增值税的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混合销售的政策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三)兼营的处理 1、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 2、兼营非应税劳务 (四)营该增的范围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

《税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税法》总复习题

《税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税法》总复习题 《税法》总复习提纲 一.选择题(每题3分): 1.有权制定税法的国家机关是( A ) A.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B. 国务院 C. 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2. 假如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如此处理表达了税法差不多原则中的( D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依靠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3. 下列行为中应交增值税的是( D ) A.建筑业 B.交通运输业 C.邮电通信业 D.商业 4.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是( A ) A.销售代销物资 B.家电厂商除收取空调货款外还收运费 C.销售图书 D.销售厂品,但还未收到款 5.消费税要紧采取在( C )环节计征 A.流通 B.消费 C.生产或进口 D.出口 6.从事(C)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A.服务业 B.建筑业 C.修理修配业务 D.金融保险业 7.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

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A ) A. 五年 B.六年 C.十年 D.十五年 8.在运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按照(D )的规定运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9.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总额的()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 A.20% B.20% C.12% D.25% 1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B)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A.12% B.15% C.24% D.30% 1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是( D ) A.20%的比例税率 B.10%的比例税率 C.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D.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12.下列项目中,按每件5元定额贴花的是(B ) A.营业帐簿 B.权益、许可证照 C.购销合同 D.应税凭证 13.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D) A.社会产品的分配活动 B. 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活动 C. 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 D. 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关系 14.我国增值税对购进农产品的扣除税率为( B )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税法冲刺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第一章税法概论■考情预测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三个要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第二章增值税法 ■考情预测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增值税的特点及类型 增值税的类型有三种,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二)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种视同销售 2.区分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 3.自产货物

(三)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20项 3.增值税起征点——限于个人。 4.纳税人放弃免税权。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8年电大税法总复习资料

税法总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15空×1=15分) 1. 扣缴义务人是指依法负有代扣代缴税款 义务的单位。 2. 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另一种税的主要 标志,是税制的基本要素。 3.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 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 4.税收按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 和价外税。 5.税收三要素是指纳税义务人、征税对 象、税率。 6.税收具有筹集资金、资源配置、收入 分配和宏观调控职能。 7.现代税收原则理论着重强调了效率、公 平、稳定的税收三原则。 8.根据我国税收工作的具体情况,新时期的 治税原则大致可概括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 9.税负转嫁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前转 (或称顺转)、后转(或称逆转)、辗转转嫁、消转。 10.税收的国际关系,主要包括国际税收关 系、涉外税收关系和关税关系。 11.我国按照优惠负担原则所制定的涉外税 制,主要体现了税收负担从轻、税收优 惠从宽和纳税手续从简三大特点。 12.我国现行流转税制主要设置四个税种,即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13.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消费型增值税。 14.现行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 率两种形式。 15.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两种:超额累进 税率和比例税率。 16.我国资源税一般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 或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17.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 率。 18.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 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19.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 重新登记和注销登记。 20.税务违章处理的方法主要根据纳税人违 法情节轻重以及加强税务管理的需要来 确定,有经济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三种。 二、单项选择题:(10×1=10分) 1. 税收属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 2 )范畴。⑴生产⑵分配⑶交换⑷消费 2. 税收分配的依据是( 1 )。⑴政治权力⑵财产权力⑶资本所有权 ⑷劳动力所有权 3. 税收制度的核心是( 4 )。⑴纳税人⑵征税对象⑶税率 ⑷税法 4. ( 1 )又称征税客体,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是征税的标的物。⑴征税对象⑵计税依据⑶税源⑷税本 5. ( 4 )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⑴纳税环节⑵纳税期限⑶税收优惠 ⑷税率 6. ( 2 )是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应纳税额。 ⑴比例税率⑵定额税率⑶累进税率⑷超率累进税率 7. ( 2 )一般是指税收负担直接由纳税人负担,税负不容易转嫁的税种。 ⑴间接税⑵直接税⑶价内税⑷价外税 8. ( 1 )职能是基础职能。⑴筹集资金职能⑵资源配置职能⑶收入分配职能⑷宏观调控职能 9. ( 4 )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⑴公债⑵利润上缴⑶规费收入⑷税收 10. 税收对供给结构的调整主要是通过( 2 )政策实现。⑴增税⑵减税 ⑶平衡财政⑷紧缩性财政 11. 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就在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影响税收( 2 )的主要因素。⑴利润 ⑵成本⑶收入⑷负担 12. 在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期,政府一般要执行( 2 )的税收政策。⑴扩张性⑵紧缩性⑶中性⑷平衡 13. 按税负是否转嫁,可以将税收负担分为( 1 ) ⑴直接负担和间接负担⑵名义负担和实际负担⑶纳税主体负担与纳税客体负担 ⑷货币负担与实物负担 14. 按税收的负担对象,可以将税收负担分为( 3 )。 ⑴直接负担和间接负担 ⑶纳税主体负担与纳税客体负担⑵名义负担和实际负担⑷货币负担与实物负担 15. 确定最适税负的标准有( 2 )。 ⑴公平、公正、文明⑵适度、公平、国际兼容性⑶公平、公正、国际兼容性⑷ 适度、公平、公正 16. ( 1 )是指纳税义务人以不违法手段,利用税收制度中的规定或漏洞,通过精心安排,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

第一章 税法总论(课后作业)

第一章税法总论(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法的本质是()。 A.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B.保证征税机关的权利 C.一种分配关系 D.为纳税人和征税单位履行义务给出规范 2.下列关于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税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B.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C.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如果符合民法中的规定,可以按照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D.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 3.下列关于征税对象、税目、税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B.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C.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D.我国对所有的税种都设置了税目 4.税法在实施过程中,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这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原则。 A.税收法定 B.税收公平 C.税收效率 D.实质课税 5.下列选项中,属于税法适用原则的是()。 A.税收公平原则 B.实质课税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6.按照法律优位原则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但是,下列()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C.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7.从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来看,()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纳税人 8.在税法的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 A.税目 B.征税对象

税法期末复习

例: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空调取得收入3000元(含税),同时负责安装收取安装费200元,计算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 例:某公司销售自己2009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设备,原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0元,增值税20400元,2010年4月出售,价税合计金额120640元,则该企业转让设备行为应缴纳的增值税? 例:某公司(非转型试点范围)销售自己2008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设备,2010年4月出售,开具普通发票,票面额120640元,则该企业转让设备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例: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售日用品取得销售收入150000元,销售货物30000元(不含税),同时送货上门,单独收取运费1000元,计算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17%)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采购原材料支付运杂费共计10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800元、建设基金80元、保险费20元、装卸费100元。其可计算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记入采购成本的运输费是多少? 【例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送该批货物回厂的运费2000元并取得合规发票,该企业此项业务可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例题】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6月销售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原值为14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例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价款148万,化妆品进口关税率40%,消费税率30%。计算: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2、化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3、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乙商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 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例题·计算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例题·计算题】某化妆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牌化妆品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20000元/箱;最高销售价格22000元/箱,当月将1箱A牌化妆品用于换取一批生产材料,则该业务应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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