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一建法规第一章总结

一建法规第一章总结

一建法规第一章总结
一建法规第一章总结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主要解决问题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0分左右)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P1~3)

考点二法的形式及效力等级(P3-5)

需要裁定的特殊情况(P6)

▲同一机关制订的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

▲本制订机关(人大或政府)裁决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总结:系统内冲突自己决定,系统外冲突回避)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法人成立的条件:(P10)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意: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考点二法人分类(P10)

▲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成立之日具有资格,部分事业单位需要登

记。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注意:分立后由新成立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P10)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通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考点四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施工企业非常设性下属机构。(P12)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项目上的管理者。(P12)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2)

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代理特征(P13)

考点二代理种类(P13)

考点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设立(P14)

▲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且主体必须自行完成)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建设工程一般民事委托代理,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考点六表见代理(P17)

▲条件:

▲①无权代理;

▲②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持有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文件;

▲③本人有过失;

▲④相对人为善意。

法律效果:该行为有效(被代理人无拒绝权,可追偿)

第四节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物权特征(P18-19)

▲物权是支配权:以自己意志直接支配

▲物权是绝对权: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人

▲物权是财产权:对物质的利用、归属

▲物权具有排他性:一物一权

▲考点二物权种类(P19)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核心)

▲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为债而生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考点三建设用地使用权(P20)

▲占有、使用、收益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考点四地役权(约定)(P21)

▲指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应采用书面合同订立,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地役权与不动产要同时转移一人(地役权变动:P21)

▲相邻权(法定)

▲排水、通行、建造、通风、采光、环境等

考点五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生效(P21)

依法登记生效,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P21)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P22)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五节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债发生的根据(P23)

考点二建设工程常见的债(P24)

施工合同债

买卖合同债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侵权之债(人身或财产权)

噪音、废水污染

第六节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知识产权特征(P25)

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

专有性

地域性

期限性

考点二专利权(P26-27)

——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

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授予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计算。

考点三商标权(P28-29)

——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具体权利,只包括财产权,

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构成: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及以上要素组合

有效期:10年(注意起算时间:核准日)

续展:12个月+6个月

考点四著作权(版权)(P30-31)

客体: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

保护期限:

公民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品,为首次发表后50年,但自创造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注意:先处理外部关系,再处理内部关系第七节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保证(P36-37)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P37)

施工投标保证金: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可强制要求)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或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保证书(可强制要求)

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供偿还发包人预付款的担保

考点二抵押

抵押财产的范围:(P38)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注意:1、2、3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不动产)的,登记为生效设立,其余(动产)为合同生效设立,不得对抗善于第三人。

不可抵押财产的范围:(P38)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的效力(P38)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人转让已登记抵押财产的,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与担保债权同时存在,不得单独转让

考点三质权(P39)

特征:转移占有

质押对象:动产质押(动产)和权利质押(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知识产权)

注意:无房产证

考点四留置权(P39)

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只能留置动产

注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

适用: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维修等

考点五定金(P39)

第八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P42

开工前,发包人应为建设工程办理

投保人:发包人

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商或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请的建筑师、工程师等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动工或材料运抵工地,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工程

以先发生为准

保险期限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考点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P44)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动工或材料运抵工地,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工程

以先发生为准

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不超过3个月)

考点三、四工伤保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P45)

鼓励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法定非强制性,属于商业保险,非实名制)

施工企业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法定强制险,属于社会保险,实名制)

第九节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本节主要考点

考点一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考点二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方式(P47)

考点三刑事责任(P47)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相关总结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 满前6个月的宽限期。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 不提供驳回;受理48h内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连带 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 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 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7、城市维护建设税:社区市7%,县城、镇5%,不在县城、镇1%。教育附加费3%。 8、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9、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3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

续。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10、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 于30%。 11、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内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 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12、(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 日起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4、《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 中止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5、企业资质变更,在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先到工商 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2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结果15日内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遗失补办的,先报上声明(先挂失)申请补办,2日内办理完毕; 16、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发生12种信用不良的,不予批准资质升级、 增项申请。 17、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3年内提出申请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 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并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1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部和有 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一建考试法律法规总结

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P98) 一、0 小时类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 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 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 小时。 三、3 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四、4 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 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 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 小时(2日)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

2019年一建-法规-时间与数字等归纳总结-高效

2016年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便于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限为 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3、 赔偿;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应当处以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 行期界之日起 日起(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 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 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 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 他严重后果的,处 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 10、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12、(非常重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向 16、 18、特级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一级企业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二级企业具有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三级企业具有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19、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按照技术特点和工程性质划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分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分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为1至3个资质等级;劳务分包资质序列分13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一级、二级两个资质等级。 20、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21、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无施工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以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4、施工单位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他人的,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25、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

2014年一建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记忆归纳背诵

2014年一建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记忆归纳背诵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在期满前 3、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处 作权和商标权,处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 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 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处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标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可证。 12 的申请办法施工许可证。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 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6、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

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 个月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书签发之日起3年提出申请。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 ①因执行活动收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②因前向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⑤年龄超过65 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

一建《法规》关于时间的总结

一建《法规》关于时间的总结 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更多资料关注微信公众号daofeng5666;一建交流群65528086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建法规重点总结

一建法规重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地方法规 3、效力原则: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4考点:裁决适用:1\ 法律之间有争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裁决2\地方法规跟部门规章不一致,提请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法规的那么就地方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提请国务院裁决P8:案例核心掌握: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依据●1Z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T▲1Z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不是人,是组织) 1、条件: 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 企业法人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无权代理属

于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考试判断要点:谁有错谁承担 BC串谋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 连带责任 3、连带含义:找谁赔偿都行●1Z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3 t 1、物权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土地;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不设立)、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不登记也设立)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是对自己的财产)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2、、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动产物权变动:交付为准,买母鸡,鸡到你手上下蛋,蛋归你,鸡在送到你手上前下蛋,归卖方一般物占有和交付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登记也设立)(3)继承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用益物权:特别注意:是对他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要满足下列规定:

2020年一建法规时间期限考点汇总

2020年一建《工程法规》时间期限考点汇总 1、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不动产物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5、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开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6、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只是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7、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8、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9、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0、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 3 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11、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1)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2)因执业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3)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4)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12、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 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1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5 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14、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5 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

-一建法规-知识点总结(最终版)-打印

5 6 【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 同一机关制订 新的与旧的冲突 按新的 )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按特别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订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订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 人大常委会裁决 A 部门规章与 B 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7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 行政法规 报 全国人大 】 省级地方法规 报 全国人大+国务院 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法规 报 全国人大+国务院 自治州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 全国人大+国务院 部门规章 报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同级人大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地方政府规章报省人大+省政府 ~ 7 } { 法律,无需备案。行政法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地方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在国务院备案。

地方政府规章 : 11 【法人资格的取得】 成立之日取得:行政法人不需要办理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核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需要办理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19 【物权的种类】 " 所有权对自己的物的权利,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用益物权 对他人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 担保物权 对他人的物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21 22 【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 自登记时生效,不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例外1:地役权 登记对抗主义 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不登记。 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外2:依法属于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 可以不作所有权登记 < 甲(占、用、益、处) 乙(占、用、益)丙(“优先受偿权”)

2015一建法规时间轴总结教程

一建法规中的时间汇总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 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 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 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 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数字时间记忆背诵-2014版

2014年一建法规-数字、时间总结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续展注册。 3、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处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担保证责任。(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 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 般不超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 任人处以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处 严重后果的,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标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12、(非常重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证。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证。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6、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17、特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以上,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以上,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以上。 18、特级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一级企业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二级企业具有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三级企业具有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19、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按照技术特点和工程性质划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分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分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为1至3个资质等级;劳务分包资质序列分13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一级、二级两个资质等级。 20、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60日前,申办资质延续手续。资质

一建法规时间总结

一建法规时间总结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

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

一建法规第一章总结(绝对给力)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主要解决问题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0分左右) 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本节主要考点

需要裁定的特殊情况(P6) ▲同一机关制订的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 ▲本制订机关(人大或政府)裁决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总结:系统内冲突自己决定,系统外冲突回避)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考点一法人成立的条件:(P10)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意: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考点二法人分类(P10) ▲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成立之日具有资格,部分事业单位需要登记。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注意:分立后由新成立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P10)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通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考点四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施工企业非常设性下属机构。(P12)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项目上的管理者。(P12)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2) 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018一建《工程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2018一建《工程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里有很多时间节点,1小时,2小时,3天,5天等等,大家是不是记的非常辛苦,今天优路教育把2018年一级建造师时间考点进行了大集合,让你不再畏惧《工程法规》。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

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

201 7 年-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便于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P30.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12 个月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与6个月的宽限期。 P30 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驳回;受理48h 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P32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 P37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P4 0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3个月,若超过 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P44 7、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P51 8、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 3 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P 63(下二) 9、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 P56 10、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 5日一次告知补正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P56 11、(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个月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 P57

一建 法规法规 归纳总结

2017年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便于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P30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12个月 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与6个月的宽限期。P30 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驳回; 受理48h内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P32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 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P37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P40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 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P44 7、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P51 8、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3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续。中外合资 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P63(下二) 9、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P56 10、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内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者失效的, 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P56 11、(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P57 12、(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P57 13、《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 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P57 14、企业资质变更,在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先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一建法规中的时间汇总

一建法规中的时间汇总 蔡恒整理(ch7314@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18812525.html,)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 :2小时。 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 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017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

1、

2、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 ①因执行活动收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②因前向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⑤年龄超过 65 周岁的。 4、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5、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6、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监理师等注册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行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行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严重的,终生不予注册。 1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型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起计算,一般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 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9、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0、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1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一建各科记忆口诀经典总结,必备剖析

目录 第一部分:一建建筑实务记忆口诀 (2) 第二部分:一建建筑实务难点记忆技巧-汇总部分 (34) 第三部分:《工程经济》背诵口诀 (35) 一建知识记忆口诀汇总 1、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 二环夜临大水,支架已安稳(文),保定无(污)公害,公差使用保险金务工 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环节: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预计控, 算分考) 3、施工成本控制的一般步骤是:比较-分析-预测-纠偏-检查(比分遇纠察) 4、项目经理的管理权力:组织管理班子;调配并管理项目的人、机、物、资等生产要素; 进行经济分配;选择作业队伍;指挥生产;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处理外部关系;受托签署有关合同。(班配配队、指外签) 5、质量手册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系统的纲领性文件应具备: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先进 性、可行性、可检查性。(系统协调可行性,指令先进可检查) 6、施工作业质量自控的有效制度有:质量自检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会诊制度、质量 样板制度、质量挂牌制度、每月质量讲评制度。(会诊例会要自检,样板挂牌要讲评)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口诀:安全生产要许可,监督检查须持证,措施计划要培训,机 械淘汰要论证,事故报告三同时,意外伤害预评价。 8、合同解释顺序: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 款,通用合同条款,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协议中标再投标,专用通用和标准,图纸清单报价单) 9、定额单价法编制步骤:准备资料熟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 工料分析,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汇总造价,复核,编制说明填写封面(图纸-计量-套价-工料-汇总-复核-说明封面) 10、施工预算审查法:司徒审查法——全面分组标准,对比筛选重点 11、安全生产管理的三个同时、四不放过: 三个同时: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策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 四不放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员工及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不清不教不改不处理) 12、民法商法:民法,合同,物权,招标,公司(刁民联合勿招供) 13、行政法:建筑,房产,处罚,复议,许可,城乡规划,环境评价。 (建房违章罚复许,城规环评行政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