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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和风险控制

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和风险控制
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和风险控制

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与风险控制

[摘要] 劳务派遣创新了企业新的用工模式。企业除了可以自行招用和使用劳动者以外,还可以通过第三方中介或代理的方式招用和管理劳动者,使得人力资源管理更为便利并促使相关风险降至最小。在众多涉及三方主体的用工模式中,劳务派遣由于其灵活性和便利性受到企业的特别推崇和优先选择。劳务派遣给企业带来了新的价值,但同时也不可忽视其潜在的风险,企业应充分研究适合自身发展的用工模式,合理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地推进企业长足发展。

[关键词] 劳务派遣利弊风险控制

劳务派遣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得到派遣员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遣企业,即用工单位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一、劳务派遣用工的有利方面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可以解决企业在用工管理上一系列

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以及企业临时性、短期的或周期性用工要

求,降低了企业人工投入和人工成本,给企业创造了新的价值。

1.用工方式灵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通过派遣的方式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解决了制造类、施工类企业存在的季节性用工问题。

2.降低招工费用:甲方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只需要根

据本单位需要招收员工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要求等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协议书,所有招工事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这样就可以不用支付人力费、广告费等支出。

3.减少冗员:以前企业为了面对市场日益加快的变化形势,常常采用人员储备措施,因此在企业中总是存在一部分富余人员。劳务派遣机构可以使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满足需求。

4.节省人工成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可随行就市,当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时,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以高薪使用高技能劳动力,可以避免企业内部职工攀比效应。相反,当劳动力市场供给充足时,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使用较低工资的劳务派遣型劳动者降低工资成本。

5.降低管理成本: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用工单位可以把诸如招聘、培训、考核、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一般劳动管理事务剥离出去,极大地降低一般

劳动管理成本,利于企业集中精力于企业的核心性、战略性劳动管理事务工作,从而提高自身的效益。

6.便于员工筛选: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试用劳动者,进行后备人员的筛选,可避免招进不合格人员,也可降低离职成本。

7.降低争议风险:甲方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由于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应以乙方为被申诉人,甲方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

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弊端分析

用人单位在享受劳务派遣带来的诸多方便、利益的同时,也必须面对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企业长远目标难以实现:企业要有长远发展,就要有长期的人力资源规划。体制的局限阻碍了劳务派遣员工真正融入到企业中,甚至不同程度存在排斥或歧视劳务派遣员工的企业文化阴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使企业长远目标难以实现。

2.劳动用工关系复杂化:劳动关系由原来职工与企业单

一的劳动关系,形成了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者关系,这就造成了用工关系的复杂化,增加了管理难度,也容易引起劳动争议。

3.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由于大多数劳务派遣员工存在着就业稳定性差、分配机制不合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极大地抑制、挫伤了广大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致劳务派遣员工在心理上对企业始终无认同感和归属感。

4.管理比较薄弱和松散:劳务派遣用工最明显的特征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派遣单位提供劳动力,由用工单位接受使用,用工单位在组织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务人员的安全、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等方面,无论从广度、深度,还是在管理力度都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5.内部机密容易被泄露:在完成某个项目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会给予受派遣人员更多接触公司事务的机会,无意中就会把内部机密透露给受派遣人员。当这种关系结束后,受派遣人员在不同的公司间流动,就不可避免把机密泄露给其他公司。

6.劳务派遣容易产生新的纠纷:《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主要是解决用工单位替代性、辅助性和临时性的岗位,如保洁工、食堂后勤岗位等。但不少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甚至将企业主岗位如技术员等管理岗位通过劳务派遣,以降低用工成本,这明显违背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原则,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

7、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

以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确实可以转移风险,将本来需要承担的义务转移给一个没有经济实力的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以达到不承担义务的目的。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用工单位的义务无法再进行转移,尤其是以前经常规避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损失,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劳务派遣风险控制的若干思考

劳务派遣不同于一般的业务承包运作模式,因为它所运营的是以人为载体的劳动力交易。一般而言,用工单位从策划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开始,就需要将风险控制纳入考虑范围内,应从以下方面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一)企业结合用工特点与实际需求,依法采用适当的用工模式。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此外,第59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

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内容明确了劳务派遣方式的适用对象、范围与期限,如若不适当地采用该方式,将单位内部长期性、连续性的正常工作岗位转为劳动力派遣岗位,或者将劳务派遣范围扩大化,在长期性、稳定性、专业技术性岗位方面也采用劳务派遣工等类似情形,将面临背离立法

宗旨,与相关规定不符的问题,因此要求企业充分识别派遣岗位需求。

(二)甄选合适的劳务派遣服务商。

1、选择优秀、专业的派遣公司可以帮助用工企业减少用工的隐形成本、降低用工风险、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但是如若选择不当,不仅不能达到降低用工风险的目的,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不可控风险。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一同,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首选的诉讼对象一定是品牌影响力较大的用工单位主体一方。由此可能导致企业原本想完全转移风险的意愿,不能完全实现。

2、在选择派遣机构方面,假如短时间将大批用工需求集中于某派遣机构,可能存在劳动供给不敷使用;也可能由于局部个别问题,引发用工群体的稳定问题,发生群体纠纷直接妨害到日常的保障服务,后果将不堪设想。

3、在综合比较后,选择一个最符合公司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主服务商,承担大部分的派遣职能项目;选择几家风险控制较好的公司作为辅服务商,使其承担其力所能及的部分支持性人力资源职能的服务。具体操作过程中,可筛选出几家基本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服务商,邀请它们进行投标,选择性价比最高者确立合作关系。

(三)签订详尽的劳务派遣协议。

1、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详细周密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形式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是企业和派遣单位合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劳务派遣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2、劳务派遣协议条款必须全面、明确、清晰,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描述和各种错误,对双方权力、义务、责任等应进行明确的规定,将可能出现的矛盾及时化解,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特别要明确保密性条款和培训费用条款。

(四)与劳务派遣单位及内部员工进行有效沟通。

用工单位将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分别与劳务派遣单位代表和派遣员工进行有效沟通,有助于推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顺利进行,降低由于员工动荡情绪造成工作效率下降、人员流失带来的风险。

1、与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可使他们尽快适应用工单位的办公环境和氛围,更快地投入到服务工作中来。沟通的方式可以请派遣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用工单位来感受公司文化、交互相关信息。

2、加强与派遣员工的有效沟通,多投入关怀,增强凝聚力。用工单位要将派遣员工作为企业的一份子来对待,在生活后勤、工作环境等各方面加强沟通和交流,多倾听派遣员工的心声,可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座谈会、工会活动等加强彼此的交融。

(五)后期跟进管理及持续地风险控制

1、建立派遣员工信息库,加强信息互通交流。一方面督促派遣单位为派遣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比如工资发放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保缴纳情况等信息的建立;另一方面,作为用工单位,有必要备份派遣员工的个人档案,便于了解和培养员工的职业发展。

2、用工单位应当定期评估劳务派遣服务商的工作绩效。很多人误认为靠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服务就可以完全不为所

外包的职能付出时间和精力了,而事实上,用工单位必须在协议履行的自始至终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系统管理。对劳务派遣服务商的评估工作,除了由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实施外,用工单位可设计“满意度调查表”,由被派遣员工进行定期地评价:了解员工对劳务派遣机构服务商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解决问题的时效性等。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一方面督促派遣单位服务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为公司筛选优秀的派遣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3、设计更有效的派遣服务商激励回报机制。激励回报机制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派遣公司所得回报应与其所提供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挂钩;其二,派遣公司在对派遣员工的薪酬支付上也实现与绩效挂钩的方式,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支付更高的工资,反之亦然。

4、用工单位还需要对劳务派遣服务商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进行监控。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服务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基于合作关系的信赖利益预期,由此,必须确保服务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财务和经营方面不会发生重大

问题。用工单位需要定期评估服务商的财务状况,评估服务商运行的信息系统和相应的控制措施(如资源、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用工单位还需定期审查与服务商相关的内部控制、业务能力以及应急计划措施,以保证他们符合派遣合同要求,并与当前的市场和业务环境相一致;同时,密切关注与服务商合作项目的关键人员之更替变化。

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用工单位需要对劳务派遣服务商工作绩效的监控指标设立下限,设置监控表格对各职能外包情况、对劳务派遣服务商工作绩效进行最后评分。对综合评分较差的启动“警报”,在“警报”响起的一刻,用工单位必须及时与派遣服务商进行沟通,探讨有效提高服务质量的方式方法并按协议规定给予劳务派遣服务商适当的惩罚。

6、用工单位应督促并配合劳务派遣服务商对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进行持续创新。用工单位应当随时关注员工不满意的各个环节,及时与劳务派遣服务商交涉、进行情况反馈,共同探讨、协助劳务派遣服务商改进工作流程、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是塑造用工单位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将自主用工改进为劳务派遣,有其长足的进步和相当

的优越性;但派遣用工模式也有风险,存在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加以研究和应对。

作者简介:

李富强(1976.01-)男,浙江人,大学,经济师,主要从事电力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劳务派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机关、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一定方式协议,派遣至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本单位所有。

第三章派遣与管理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 (二)审核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 (三)组织劳务派遣公司选拔派遣人员,审核劳务派遣人员资质; (四)审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劳务派遣公司; (五)按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六)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各部门是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劳务派遣用工风险利弊的对决

劳务派遣用工风险利弊的对决 首先,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协议在现实中还是挺多的。当然了,和公司、雇主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固然更可靠,但当你签的只能是劳务派遣合同时,请不要着急,理清思路,首先我们来想想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包括三个原因: 一是灵活用工(解除不能胜任岗位的劳动者), 二是节省劳动力成本(将劳务派遣员工作为二等员工处理); 三是解决事业单位的编制不足问题。 现实里一个公司要批一个人头其实是有难度的,需要很高级别的人才能批,加上现在经济形势不好,很多时候总部下令不能招人,即使之前跟你答应得再好,也是没用的,计划赶不上变化。当然与劳务派遣公司有利也有弊。 大致有以下几点优势所在: 一、降低企业用人成本 一般情况下,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后,企业首先必须给这名员工支付除规定工资待遇(如基本工资、津贴、加班费、轮班费等)、社保公积金之外的奖金福利待遇。为了能让员工尽快掌握操作技能并不断提高,企业还必须对他们进行培训,支付必须的培训费用。而派遣员工在进入企业之前已经经过派遣单位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就进入工作状态,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派遣单位负责重新培训或调换人员,从而企业无需在支出大量的培训费用。此外,对大量合同员工的管理也是一块不小的成本。因此,如果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话,就可以免去奖金、培训及管理成本,数量越多,节约的成本就越多。 二、改善企业用工灵活机制,促进就业人员的增加

企业使用多种劳务用工形式,有利于企业灵活的分散风险,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组织生产,在固定一定比例的正式员工的基础上,科学机动的配置员工,实现以低成本获取高利润的企业经营原则。另一方面,劳务派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如企业会将优秀的劳务派遣员工聘为正式的企业员工,对派遣员工甚至正式员工都能产生激励作用,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三、减少非核心业务 支出用人环节简单,大部份工作环节由外部机构完成,企业能够将主要精力用于那些对于企业增值更高的环节,总体工作更有效率。 当然,如上所说,企业也有不可避免的弊端: 一、个别派遣公司用工操作不规范 个别一些民营派遣公司运作不规范、不合法,如不交或少交社保,或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等,从而影响了劳务派遣行业的整体形象,破坏了企业以及个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员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三角关系,更容易产生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安全易被忽视等弊端。 二、人员流动性大,不利社会和企业的管理 由于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比正式员工低,且从事更多低层次或高强度的工作岗位,于是造成派遣员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离职率、失业率高,给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 三、配套设施难以满足劳务派遣需求 由于劳务派遣人员中以外地人员居多,因此为了能够让他们安全安心的工作,就需要为他们安排合适的住所。然而,随着近年来劳务派遣人数的快速增加,无法在短期内满足快速增长的劳务派遣需求。

劳务派遣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劳务派遣合同正式版

劳务派遣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劳务派遣合同特点: 1.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 2.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 3.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保护。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标准版劳务派遣合同模板

编号:GR-WR-64462 标准版劳务派遣合同模板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准版劳务派遣合同模板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事项汇总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事项 一、应注意不要与劳务派遣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风险:劳务派遣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导致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策:1、要选择具有劳务派遣合法资质的公司。要看所选择的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格,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则可能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无效,可能会被视为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2、查看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查看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名册和劳动合同,确认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是劳动关系,防止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导致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要求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员工名册上签字。在劳务派遣员工名册上应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签名,明确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二、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法、详细的“劳务派遣协议” 风险: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劳务派遣协议的制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法律风险是否得以最小化。“劳务派遣协议”签署不当,会损害企业的权益,甚至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对策:1、明确劳务派遣协议的性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受民法调整。 2、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应合法。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应具备以下条款: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其中由哪一方为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3、利用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防止责任约定不清导致的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可以在派遣协议中约定以下条款: (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防止劳务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可以在协议中要求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存档备查。 (3)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和加班费。 (4)约定劳务派遣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退回方式。 (5)为减少用工单位损失,可以约定“如果劳务派遣工造成用工单位损失,视为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用工单位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精心整理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甲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调转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为员工出具人事档案材料相关证明,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职称申报或职业职能技能鉴定手续; (四)如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是当年应届毕业生,由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签订就业合同、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员工日常管理 1、甲方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教育,并协调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维护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乙方负责对甲方派遣的员工经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及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及出勤等情况经行考核和记录; 3、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甲方负责重新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 30 1 2 3 4 题; 5、配合乙方做好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与乙方共同处理派遣员工伤、病、亡的善后处理,依照湖北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7、负责在乙方配合下健全和完善统一的派遣员工岗位、薪酬和工作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政策法规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切实保证甲方员工的合法权益; 2、负责派遣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经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培训; 3、及时与甲方联系反馈甲方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 4、负责甲方员工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日常管理; 5、负责为甲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6、员工发生疾病和工伤时,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做好救治、伤病事故的调 7 1 2 1 2 3 (三)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乙方将派遣员工社会保险费及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 2、涉及本合同的社会保险费用遇有国家或本省颁布或调整险种、标准和缴费比例、基数时,本合同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甲乙双方对实际发生款项进行决算。 五、合同变更、续订、终止与解除

劳务派遣三方协议书

劳务派遣三方协议书 劳务派遣三方协议书范本3篇 在现在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为大家的劳务派遣三方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 ___》《中华人民 ___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 ___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因学校工作需要,为了管理使用好劳务派遣人员,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校办统一聘用,分部门管理使用 (一)聘用程序 1.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需聘用劳务派遣人员计划,并书面提出工作职责及要求,报分管领导同意。 2.使用部门批荐劳务派遣人选,由分管校长、校办及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面试。 3.校办负责检验拟聘人员有关证件,特殊工种需特相关资格证。 4.校办联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中需附部门拟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职责)。 (二)统一发放工资程序 1.每月25日前由各分管部门根据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情况(包括品德、出勤、业绩等),对其工资发放签署意见,并交校办公室。 2.校办公室统一整理后,经分管领导签字,交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工资。 (三)分部门管理要求 1.分管部门必须明确告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误及工作表现作出正确评价,工作出现失

误,应在当月工资中进行扣罚。如未实行则视为部门负责人工作失误。 2. 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必须责令整改,如不服从可提出处罚意见,交分管领导。如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处罚。 二、聘用条件 (一)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年龄: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提供包括肝功、血常规等内容的能够证明身体健康的健康证明(二甲以上医院)。 三、聘用合同一年签一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即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学历工资、津贴,养老保险、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保项目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寒暑假工作时间由合同中具体规定。如不需上班,停发工资。 (二)工资按合同工资标准每月发放一次。 (三)加班由部门上报,分管处室审核后给予换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聘用期间,辞工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报告,学校通知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解聘。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的,发放半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不足月的发足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足月的,除发足本月工资,另再加发半个月工资。

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比较及常见法律风险防范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比较及常见法律风险防 王旭东泮美丹 【摘要】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三性”认定等相关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泛滥”的现象得到一定规制,导致劳务外包用工方式日益增多,因此也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本文通过对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概念和基本属性分析,比较了两种用工方式的利弊,介绍了实务中“假外包、真派遣”的识别办法,最后重点介绍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以帮助企业防风险,实现企业和谐劳动法律关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常见法律风险防 一、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用工方式概述 (一)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的概念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劳动者却是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命令下进行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1]其根本特点是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发生分离。 2、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基本属性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机构(名义上的用人单位)、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法律关系角度看,劳务派遣涉及三重法律关系:一是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双方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与义务;三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虽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享有指挥权,也承担用工保护、劳动报酬支付等相应义务。 (二)劳务外包用工方式 1、劳务外包的概念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的某些非核心职能或辅助性任务交由其他 企业或组织(即承包方)完成,如此整合利用部和外部两种专业化资源,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本企业的核心优势的一种管理模式。其实质是生产分工进一步细化与优势资源重新整合。 2、劳务外包法律关系 在劳务外包法律关系中也存在三方主体:即发包单位、外包单位(承包单位)和劳动者。其中,外包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直接用工关系,即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发包单位和外包单位之间为合同关系,双方因订立的业务外包(承包)合同而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发包单位

劳务派遣优劣势分析

劳务派遣用工的优劣势分析 劳务派遣与正式劳动关系相比有一定优势,伴随的风险除原有的工伤赔偿连带责任风险、派遣工对第三人侵权赔偿风险以及派遣工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风险外。自2013 年劳动合同法修订以及2014 年新颁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来,对原有劳务派遣制度中部分细节亦有所限制,如: 1、新的规定要求对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要实行同工同酬,原有的对派遣工可以执行较低待遇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 2、对派遣工的人数也限制在了职工总人数的10%以内。 3、对实行劳务派遣的岗位限制为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 4、增加了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在用工所在地或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没有分支机构时,需要由用工单位代为派遣工办理社保。 当然上述限制有些可能不发生,有些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规避,总体而言现阶段的劳务派遣制度尚有以下优势: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或者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招聘开支。 2.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务公司一起完成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而劳务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工作,而在此项工作中用人单位用较

少的人力财力 就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并达到工作要求。 3.有利于降低企业支出。虽然现有法律规定了同工同酬原则,但是实践人仍然可以通过薪资福利体系的设置实现薪酬相同但福利不同的差别。 4、规避正式劳动关系员工的解约时的离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同时可以降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率。 5、减少企业发生劳动纠纷的机率,减轻诉累。 6、可以减轻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招聘、培训、工资发放、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有利于企业灵活经营,根据经营情况灵活决定用工数量及期限。

(通用版)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通用版)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用工单位(甲方): 地址: 电话: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年月日起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二)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用工需求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数量和提供劳务的期限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招录,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年月日终止。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由甲方负责。甲方于每月日将上月的派遣人员考勤汇总表及工资金额发给乙方,并通知乙方开具合法的劳务费收据或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收据后的日之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报酬(甲方确定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每月 元,其他补贴每月元,甲方根据派遣人员的每月出勤 情况计算并支付。 2.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本市的最低标准计算支付, 个人支付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代缴。) 4.派遣员工工伤、病假医疗期内的基本生活费。 5、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三)管理费用的标准: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管理费。(四)乙方应于每日发放上月日至上月日的人员报酬,派遣人员的银行卡、工资条由乙方负责办理、发放。(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由乙方代扣)。 乙方确保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乙方与劳务工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劳务工支付工资,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制度范本

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2

关于制定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的 通知 本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于年月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予公布,如职工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五日之内提出;如无异议,请签字确认。本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自最后一名员工签字确认之日起施行。 职工:签章(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3

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单位用工单位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4

第三条单位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单位是指(用工单位);员工是指(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六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 第九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十一条员工的其它假期如下: 5

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浅析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目前我国法律所承认的一种对合同制用工方式起到补充及辅助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的实质是劳动力的租借行为。劳务派遣用工可以降低企业的人事管理成本及招工成本,同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而受到企业的青睐。用工单位的某些工作岗位具有存在的时间短,不固定的特点。例如,用人单位的员工休产假,产假期间的岗位空缺肯定需要有人来填补,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个岗位上重新招用合同制员工,一旦产假结束,人力资源就会产生富余,为避免人力富余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就要面临承担解除或终止一人劳动合同的解约风险。假如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工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风险。 一、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框架图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其中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依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是劳动提供与接收的事实关系。其权利义务框架图如下: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风险 (一)派遣单位主体资格缺失风险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五十七

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及设施等,且明确规定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因以上规定均为强制性规定,派遣单位没有达到规定的设立条件或未取得许可而擅自劳务派遣业务的,属于非法用工。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派遣合同当属无效。基于无效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应当承担支付劳动者报酬和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并且用工单位将会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规避:用工单位需要使用派遣制用工时,要审慎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前严格审核派遣公司的主体资格,要求其出示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 (二)超出劳务派遣用工的用工岗位及人数比例限制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对劳务派遣的用工现实予以了肯定,并在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因该规定的限制力较弱,造成现实中一些用工单位为避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面临招工难的困境而大量使用派遣制用工。国家为了遏制这种不良的用工趋势,于 2012年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做了修改,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这三种岗位上实施,并且对这三种岗位进行了解释,并且对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的数量也进行了限制。人社部14年3月份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人数进行了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的人数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过该比例的企业须在该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并且降至规定比例前不得新用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的岗位限制: 1.临时性工作岗位。该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该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该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 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使用派遣工人数比例限制: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人数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过该比例的企业须在该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并且降至规定比例前不得新用派遣劳动者。 上述规定均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务派遣暂行规

企业运用劳务派遣存在的风险及其风险规避 (1)

企业运用劳务派遣存在的风险及其风险规避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向前发展,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全部满足新时期的需要,劳务派遣这一新的用工形式应运而生,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新模式即能解决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实现劳动力资源有效合理的配置,又能解决部分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但是,企业应正确运用这一用工模式,从而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关键词:劳务派遣;企业;风险分析;风险规避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企业的核心战略资源由过去的资本逐步转为信息、知识、创造力。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显得尤为迫切,而现代化、规范化管理又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和前提。许多企业为了提高效率,努力改变传统的管理流程,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人方式也就应运而生。 一、劳务派遣的涵义和特征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约定的生产劳动。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的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形成了“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式[1]。 二、劳务派遣的在企业中的实施现状 劳务派遣这一在西方只用于灵活就业的用工形式,在中国制造业中却被广泛采用,而农民正成为制造业劳务派遣工的主体。企业之所以对派遣工“情有独钟”,是因为在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力的雇用与使用分离,用工企业使用劳动者却不需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与职工有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却不使用劳动者。在这种用工模式下,用工企业炒职工的“鱿鱼”轻而易举,只需将职工打发回劳务派遣公司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此一来,用工企业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管理,摆脱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约;劳务派遣机构也从中捞到好处,拿到数额不小的劳动派遣管理费。可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和安全感却受到了严重挑战,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际,一些企业,甚至包括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突击把一些正式员工改为劳务派遣,出现了劳务派遣井喷之势,产生了“挤出效应”,其目的就

劳务派遣协议三方合同

一、派遣公司与企业 劳务派遣协议(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电话: 地址: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年,试用期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清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乙方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依据,就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以人力资源派遣方式由甲方经行管理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人数、岗位及期限 派遣员工的基本情况及具体工作岗位以“附录《派遣员工花名册》”为准。当派遣员工发生变动时,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认可。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人员的管理 (一)劳动关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二)社会保险 甲方接受并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甲方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人事档案 甲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调转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为员工出具人事档案材料相关证明,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职称申报或职业职能技能鉴定手续。 (四)如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是当年应届毕业生,由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签订就业合同、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员工日常管理 1、甲方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教育,并协调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维护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乙方负责对甲方派遣的员工经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及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及出勤等情况经行考核和记录。 3、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甲方负责重新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为避免引发劳动争议,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上岗合同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需提前 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期限通知员工或与员工进行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1)乙方需要变更或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2)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届满前,需提出该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终止或续订意向。凡乙方同意继续使用,派遣员工本人自愿留在乙方工作,由甲方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3)员工经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时。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和调换不符合乙方岗位要求的人员,维护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社会保险的完善,人事档案的调转、管理员工以及各项用工手续的办理工作; 3、按照乙方要求安排调整或补充人员的招聘、面试考核,组织落实人员,与乙方充分协商确定招用人员; 4、及时妥善的协调和处理乙方与员工发生的各类争议,配合乙方及时、妥善处理违纪员工问题; 5、配合乙方做好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规定

**公司关于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本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本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当前与本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单位为**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单位”)第三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派遣单位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单位。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本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由派遣单位确定。新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派遣人员与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

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继续派往本公司服务。 第七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九条派遣期间,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经本单位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发现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的30%,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50%,发现三次即退回派遣单位。 第十一条本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单位申报工伤。 第十三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喻红霞 [摘要]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用工形式,对用工单位和个人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弊端。使用劳务派遣,企业可以灵活用人、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个人可以享有更多工作机会。但使用劳务派遣,对企业个人也都存在法律风险,对被派遣员工的激励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大挑战,这需要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尊重劳务派遣的“补充性”的特性,关注“合规性”、“公平性”、“人性化”是企业的解决之道。爱岗乐业、心态平和、知法维权是个人的解决之道。只有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员工双方都自觉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扬长避短,实现共赢。 [关键词] 劳务派遣利弊分析人力资源补充性合规性公平性人性化 1.劳务派遣的定义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约定的生产劳动。劳务派遣是一种特别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最初源于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一用工形式在世界各国得到了持续迅猛发展。目前劳务派遣已是欧美及日本劳动力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个重要内容。 近年来,劳务派遣也大量地涌现在我国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它的出现使劳动力的供给和使用更为灵活多元,广泛地受到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青睐。 2.劳务派遣的方式 劳务派遣发展到现在也有了很多种方式:如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的完全派遣;由用工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的转移派遣,由用工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经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劳务派遣公司的减员派遣;由用工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劳务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的试用派遣。 目前劳务派遣已在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编外人员、各类企业(含国企、外企、民企等)的非核心岗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的短期用工、项目用工、季节用工、甚至中小成长型企业的全员托管等方面广泛使用。 3.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 3.1 劳务派遣对于企业的有利方面: 1)用工方式机动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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