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丹阳市商品房价目表(首页样表)

丹阳市商品房价目表(首页样表)

丹阳市商品房价目表(首页样表)
丹阳市商品房价目表(首页样表)

附件2:

丹阳市商品房价目表(首页样表)

开发经营企业(盖章):楼盘名称:坐落位置:

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

车位配比率:建筑结构:装修状况:

预售许可证:价格备案(或批复)文号:商品房开发成本:元/平方米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本批次幢号:第()期限本批次建筑面积:M2 共套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注:每幢每套商品房价目表附后共页。

附件2:

丹阳市商品住房价目表

附件2:

丹阳市商品房(车库、车位)价目表开发企业名称:(盖章)

附件2:

丹阳市商业办公用商品房价目表开发企业名称:(盖章)

附件3:

丹阳市商品房销售代办费用公示表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丹阳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监制

解析六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名称】六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六安市物价局 【发文文号】 【发文时间】2010-7-23 【实施时间】2010-7-23 【正文】 六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六安城区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现将《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细则》(试行)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 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六政〔2010〕51号)和省物价局、建设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皖价房〔2004〕3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通知》(皖价服〔2007〕181号) 等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六安城区规划区内从事商品住房开发经营的企业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商品住房是指具有开发资质、依法取得开发资格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设的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以外的商品住房。

第四条商品住房销售实行价格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住房预(销)售前,将构成的商品住房价格、成本资料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市场调节价,备案的销售价格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据实确定。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办理预(销)售商品住房许可证前,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备案手续,提交备案文书。 第七条商品住房备案的房屋面积应与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登记的面积一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初始备案后又要求重新调整销售价格的,应在初始备案6个月以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在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同意重新备案前,原备案的可售房源仍执行备案价格,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惜盘拒售。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仍按合同价格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和变相追加购房款。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最高价格,企业可以自行下浮。 第九条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六安价格信息网”上下载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资料,并按备案表所列项目内容,进行如实填写;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报资料齐全的,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需约谈、成本监审除外)办结备案手续,下达备案回执,同时在“六安价格信息网”上公布;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回执,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预(销)售许可证。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备案时,应如实提供以下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一)《六安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表》(每栋楼均填写均价); (二)《六安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书》,每一批次商品住房配套设施相同的,只需提供一户《明码标价书》复印件;配套设施不同的,应根据不同的配套设施,提供相对应的《明码标价书》复印件; (三)《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表》(一套一价)。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备案时,应提供以下真实有效资料(以下一、二项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商品房价格公示样式

商品房价格公示样式: 附件1: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样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或中介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监制机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物价员: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企业投诉电话: 附件2: 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样式)

注:代收代办由购房者自愿选择 监制机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物价员: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企业投诉电话:附件3: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填写说明

一、《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一)户型:指商品房套内的区间间隔,即×厅×房×卫; (二)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总售价÷套内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其条件: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折扣比例、折扣的计算具体办法; (五)销售状态:如已销售、未销售等。 二、《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 (六)座落位置:指楼盘所在地点,应具体标明市、县(区)行政区域,所在路段; (七)建筑结构:如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等; (八)装修状况:如毛胚房、装修房等,装修房应标明具体装修标准; (九)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指供水、供电、燃气、供暖、制冷、固定电话、网络宽带、有线电视等的配套情况;(十)前期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指提供物业服务的具体事项; 服务标准:指按照行业规范提供的物业服务所达到的标准; 收费标准:指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十一)代收代办费用:指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向购房者代收代付的各项费用; (十二)其它相关信息:指上述各项之外,须诚实信用地告诉购房者的有关价格事项或与价格密切相关事项。

《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及说明

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编号: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人(申请机构)留存,一份由备案的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存档。 2、执业人员按照实际在诊所执业人员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3、个人举办的诊所,涉及法人机构事项不需要填写。

信息表是拟举办中医诊所备案时需提交的材料之一,个人或法 人机构举办中医诊所,均需填写此表。 一、 编号 编号与《中医诊所备案证》上的编码一致。参照原卫生部《卫 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位)。其中,备案编号中反映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的代码( 4 新增编码为D21 &原有的D212代码作为审批管理的中医(综合) 所的代码。 二、 具体填写项目说明 (一) 诊所名称 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 命名的要求。 (二) 诊所地址 为诊所所在的具体地址。 (三) 法人名称 举办诊所的法人机构法人证书标识的名称。个人举办诊所的, 不填写此项。 (四) 法人资质证明编号 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证书和工商登记执照、社会 和行业组织登记证书等。个人举办诊所的,不填写此项。 (五) 法定代表人 法人机构举办诊所,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 个人举办诊所的,不填写此项。 (2 2 位)

(六)主要负责人 个人举办诊所的,应填写举办人身份证姓名。 法人机构举办诊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法人机构任命(聘任)的诊所负责人,并符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 (七)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 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并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的平面布局图。 (A)诊所设备清单 诊所配备的所有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应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一致。 (九)所有制形式 1.个人举办诊所的,所有制形式为私人所有制; 2.法人机构举办诊所的,所有制形式按照法人机构所有制形式(国有、集体、股份、私有等)确定。 (十)经营性质 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十一)诊疗范围 1.诊所仅配备具有规定学历的执业医师,诊疗范围按照1994 年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要求备案诊疗科目。 2 .诊所仅配备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医师,诊疗范围按 照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确定的执业范围进行备案,包括中医 药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范围。 3.诊所同时配备具有规定学历的执业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家庭项目基价表装修报价单 一、铺砖: 1、铺地砖:30元/平米(清工) 2、贴墙砖:30元/平米(清工) 3、砖踢脚:12元/延米(清工辅料) 二、包立管(包工包料):110元/米 三、做防水: 1、防水清工:30元/平米 2、防水包工包料:55元/平米 四、墙面刷漆(包工包料): 1、美时丽:20元/平米 2、多乐士(2代)五合一:、26元/平米 3、多乐士金装全效、立邦精装全效:28元/平米 4、多乐士皓朗全效、立邦精装净味全效:33元/平米

5、墙面贴布:8元/平米(普通) 五、墙面基层处理: 包料:使用美巢易呱平YGP800腻子22元/平米 纯清工:16元/平米 石膏找平15/平米(局部) 、石膏线(包工包料):15元/延米\ 七、吊顶板块: 1、石膏板平面顶(包工包料):90元/平米 2、石膏板造型顶(包括灯池造型顶)(包工包料):130元/平米 3、石膏板线形吊顶(包工包料):80元/延米 4、铝扣板吊顶(包工包料):110元/平米 5、铝扣板吊台阶(包工包料):80元/延米 6、塑钢板吊顶(包工包料):80元/平米 7、PVC吊顶(包工包料):60元/平米 八、做隔断:

1、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包工包料):90元/平米 2、轻体砖隔断(包工包料):120元/平米 九、水路改造: 1、明管(包工包料):45元/延米 2、暗管(包工包料):55元/延米 十、电路改造: 1、明线(包工包料):25元/延米 2、暗线(包工包料):35元/延米 十一、其他项目: 1、砸墙:30元/平米(水泥预制空心板墙)45元/平米(砖墙)80元/平米(钢筋混凝土墙) 2、垃圾清运:200元/户(两居)此项为人工费搬运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包含外运。 3、灯具安装:200元/户(两居)此项为人工费 4、洁具五金安装:200元/户(两居) 5、做保温墙水泥板、内嵌聚苯板或岩棉(包工包料):120元/平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备注: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一栏由登记备案部门填写,其余栏目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实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登记备案后一份由登记备案部门存档,另一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时提交房地产管理处。 3、填写字迹公正,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10]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 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 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 (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中小装修公司报价参考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艾逸网整理提供) 客户姓名: 联系电话:设计师:地址:户型面积:工艺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 单 位 工 程 量 单价 (元) 合计工艺做法材料说明 一客厅 1 顶面乳胶漆平 米 22 12 2遍乳胶面漆;全部房间 乳胶漆双色(不含白色) 为免费调色,每加一色每 种颜色另加130元调色 费。 “多乐士净味”。 2 顶面基层处 理 平 米 22 16 益士家腻子粉找平,打磨 平整. 3 顶面造型吊 顶 米 30. 04 95 1、轻钢龙骨、“泰山” 石膏板。2、饰面基层处 理、刷乳漆及灯具、石膏 线另计。4、按外轮廓面 积计算。 泰山牌石膏板,“多乐 士”。 4 墙面基层处 理 平 米 21 16 益士家腻子粉找平,打磨 平整. 5 墙面乳胶漆平 米 16. 44 12 2遍乳胶面漆;全部房间 乳胶漆双色(不含白色) 为免费调色,每加一色每 种颜色另加130元调色 费。 “多乐士净味”。 6 墙面壁纸平 米 4.5 6 10 贴壁纸壁纸甲供 7 电视背景墙项 1 1800 石膏板拉缝,油漆刷漆处理。 8 鞋柜项 1 1500 清油。环保机拼大芯板或 多层板做基层,饰面板, 油漆刷漆处理。 鑫利大芯板;多乐士木 器漆。五金件甲供 小计:二餐厅 1 顶面乳胶漆平 米 7.7 12 2遍乳胶面漆;全部房间 乳胶漆双色(不含白色) 为免费调色,每加一色每 “多乐士净味”。

种颜色另加130元调色 费。 2 顶面吊顶米21. 64 95 1、轻钢龙骨、“泰山” 石膏板。2、饰面基层处 理、刷乳漆及灯具、石膏 线另计。 泰山牌石膏板,“多乐 士”。 3 顶面基层处 理 平 米 7.7 16 益士家腻子粉找平,打磨 平整. 4 墙面基层处 理 平 米 15. 24 16 益士家腻子粉找平,打磨 平整. 5 墙面乳胶漆平 米 15. 24 12 2遍乳胶面漆;全部房间 乳胶漆双色(不含白色) 为免费调色,每加一色每 种颜色另加130元调色 费。 “多乐士净味”。 6 酒柜平 米 12. 51 260 7 暖气罩项 1 300 混油。环保机拼大芯板或 多层板做基层,奥松板饰 面,油漆喷漆处理。 鑫利大芯板;多乐士木 器漆。 小计:三主卧室 1 顶面基层处 理 平 米 13. 4 16 益士家腻子粉找平,打磨 平整. 2 顶面乳胶漆平 米 13. 4 12 2遍乳胶面漆;全部房间 乳胶漆双色(不含白色) 为免费调色,每加一色每 种颜色另加130元调色 费。 “多乐士净味”。 3 墙面乳胶漆平 米 12. 4 12 2遍乳胶面漆;全部房间 乳胶漆双色(不含白色) 为免费调色,每加一色每 种颜色另加130元调色 费。 “多乐士净味”。 4 墙面基层处 理 平 米 23. 6 16 益士家腻子粉找平,打磨 平整. 5 墙面壁纸平 米 11. 2 10 贴壁纸壁纸甲供 6 进门吊顶平 米 1.3 6 160 1、轻钢龙骨、“泰山” 石膏板。2、饰面基层处 理、刷乳漆及灯具、石膏 线另计。 泰山牌石膏板,“多乐 士”。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 ○V房地产价格统计 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XX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4 四、主要指标解释7 五、附录8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为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其中新建商品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建筑面积、成交总价(合同金额)、签约时间等;二手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等。 (三)调查方法 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 ⒉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二手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 ⑴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重代表性。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尽量兼顾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不同注册登记类型。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总营业额一般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⑵选取住宅样本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由于存在级差地租,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差异较大。在选取住宅样本时,要分区域(辖区)、分类型从上月及本月销售的住宅中分别选取销售量(套数)所占比重最(较)大、同质可比性和代表性强且交易时间最接近每月15日的一套住宅。如每月15日前、后两日均有同质可比住宅时,选取后者作为样本住宅。 (四)调查对象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五)调查范围 调查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以及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以下简称“其他35个城市”)。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六)调查组织方式 ⒈新建商品住宅基础数据。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要求,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相关调查总队、调查队将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个自然月新建住宅交易网签数据用专用存储设备拷贝,确保数据安全,并按照统一规则进行标识。 ⒉二手住宅基础数据。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江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细则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提供的相关服务、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的明码标价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及相关服务、提供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时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销售、租赁价格和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销售、租赁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其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方式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标

价牌、标价签或价目表由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或销售。 第五条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现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商品房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并应将预售合同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商品房实行“一价清”制度,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七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应标示本单位服务监督电话和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第九条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除标明总价外,还要标明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代收代缴费用和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不得以笼统的均价(或起价)进行标示。 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明码标价应标明小区名称、地段或地址、面积(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房型、计价单位、租

信息系统备案表总表(等保备案)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备案表 备 案 单 位 备 案 日 期: 受理备案单位: (盖章) 受 理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备案表编号:

填表说明 一、制表依据。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之规 定,制作本表; 二、填表范围。本表由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 “备案单位”)填写;本表由四张表单构成,表一为单位信息,每个填表单位填写一张;表二为信息系统基本信息,表三为信息系统定级信息,表二、表三每个信息系统填写一张;表四为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需要同时提交的内容,由每个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填写一张,并在完成系统建设、整改、测评等工作,投入运行后三十日内向受理备案公安机关提交;表二、表三、表四可以复印使用; 三、保存方式。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单位保存,一份由受理备案公安机关 存档; 四、本表中有选择的地方请在选项左侧“ ”划“√”,如选择“其他”,请在其 后的横线中注明详细内容; 五、封面中备案表编号(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填写并校验):分两部分共11 位,第一部分6位,为受理备案公安机关代码前六位(可参照行标GA380-2002)。第二部分5位,为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给出的备案单位的顺序编号; 六、封面中备案单位:是指负责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法人单位全称; 七、封面中受理备案单位:是指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名称。此项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负责填写并盖章; 八、表一04行政区划代码:是指备案单位所在的地(区、市、州、盟)行政区划 代码; 九、表一05单位负责人:是指主管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 十、表一06责任部门:是指单位内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部门; 十一、表一08隶属关系:是指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与上级行政机构的从属关系,须按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填写; 十二、表二02系统编号:是由运营使用单位给出的本单位备案信息系统的编号;十三、表二05系统网络平台:是指系统所处的网络环境和网络构架情况; 十四、表二07关键产品使用情况:国产品是指系统中该类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是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或者控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十五、表二08系统采用服务情况:国内服务商是指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法人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十六、表三01、02、03项:填写上述三项内容,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时可参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由业务信息安全等级和系统服务安全等级较高者决定。01、02项中每一个确定的级别所对应的损害客体及损害程度可多选; 十七、表三06主管部门:是指对备案单位信息系统负领导责任的行政或业务主管单位或部门。部级单位此项可不填; 十八、解释:本表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监制并负责解释,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表进行改动。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

家庭项目基价表装修报价单 一、铺砖: 1、铺地砖:30元/平米(清工) 2、贴墙砖:30元/平米(清工) 3、砖踢脚:12元/延米(清工辅料) 二、包立管(包工包料):110元/米 三、做防水: 1、防水清工:30元/平米 2、防水包工包料:55元/平米 四、墙面刷漆(包工包料): 1、美时丽:20元/平米 2、多乐士(2代)五合一:、26元/平米 3、多乐士金装全效、立邦精装全效:28元/平米 4、多乐士皓朗全效、立邦精装净味全效:33元/平米 5、墙面贴布:8元/平米(普通) 五、墙面基层处理: 包料:使用美巢易呱平YGP800腻子22元/平米 纯清工:16元/平米 石膏找平15/平米(局部)

、石膏线(包工包料):15元/延米\ 七、吊顶板块: 1、石膏板平面顶(包工包料):90元/平米 2、石膏板造型顶(包括灯池造型顶)(包工包料):130元/平米 3、石膏板线形吊顶(包工包料):80元/延米 4、铝扣板吊顶(包工包料):110元/平米 5、铝扣板吊台阶(包工包料):80元/延米 6、塑钢板吊顶(包工包料):80元/平米 7、PVC吊顶(包工包料):60元/平米 八、做隔断: 1、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包工包料):90元/平米 2、轻体砖隔断(包工包料):120元/平米 九、水路改造: 1、明管(包工包料):45元/延米 2、暗管(包工包料):55元/延米 十、电路改造: 1、明线(包工包料):25元/延米 2、暗线(包工包料):35元/延米 十一、其他项目: 1、砸墙:30元/平米(水泥预制空心板墙)45元/平米(砖墙)80元/平米(钢筋混凝土墙)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一、规定推出的背景 [1]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二、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网站备案信息表

网站备案信息表

————————————————————————————————作者:————————————————————————————————日期:

网站备案信息表 网站备案信息 主体信息 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名称 单位性质□军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投资人或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所在省、市、县 主办单位详细通信地址 主办者的证件类型□军队代号□组织结构代码证□事业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台胞证□护照□军官证□社团法人证书 证件号码证件住所 负责人姓名办公室电话(格式:086-029-********)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负责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 □军官证□台胞证 负责人证件号码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同一网站多个名称请用间隔符“;”隔开) 网站服务内容□博客□WAP □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新闻□博客/个人空间□网络广告/信息□单位门户网站□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网上炒股/股票基金□网络游 戏□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网络图片□网络软件/下载□网上求职□网上交友/婚介□网上房产□网络教育□网站建设 域名(如: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19018.html,, 同一网站多个域名用“;”分开) 前置审批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类 型 □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 □电子公告服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前置审批号(附:审批文件复印件)前置审批说明 根据《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子公告服务(BBS)专项审批相关规定》,网站从事新闻、出 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如果 网站不从事需要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类型,该部分不需填写。 负责人姓名办公室电话(格式:086-029-********)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负责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 □军官证□台胞证 负责人证件号码网站主办者签名/盖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办事指南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办事指南 一、价格备案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的商品住房。 二、政策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的通知》(粤价[]号)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珠府办函[]号) 三、价格备案内容 开发企业向市价格部门申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实行一套房一标价。报备项目的商品住房价格不能明显高于周边在售商品房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同一批次分批备案的,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 四、备案所需资料 、《珠海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份); 、《珠海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份); 、《珠海市商品房销售情况表》(份) 、定价说明(项目情况、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周边区域商品房价格情况、本次备案项目上期

商品房价格情况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份(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份(复印件); 、小区规划平面图份(复印件); 、施工许可证份(复印件); 企业提供的材料均盖企业公章。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为加强价格备案工作指导,各开发企业可先将《珠海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珠海市商品房销售情况表》、《珠海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施工许可证及定价说明发到如下邮箱:,我局初审符合要求再正式报送申报资料。 七、办理地点 珠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号房,咨询电话:)。 八、其他事项 《珠海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珠海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和《珠海市商品房销售情况表》可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下载。

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所需材料

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所需材料 一、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以下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红章),带原件到市发改委审查。 1、房产价格备案申请书;(PDF电子版) 2、定价说明,(周边环境、交通、小区配套、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装修、周边3个楼盘的销售价格);(PDF电子版) 3、开发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国土、规划(含副本)、施工许可证照;(PDF电子版)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销)售房屋分层平面图(测绘报告中的平面图);(PDF 电子版) 5、前期物业委托服务合同;(PDF电子版) 6、详细填写表一:《商品房销售标示牌》,表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表三:《商品房价格备案统计表》。所有的表格用excel做(纸质一式三份(每页盖红章),电子版excel做表)。 二、注意事项: 1、无论有无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在销售前都必须申请价格备案; 2、按要求将该楼盘的“一套一标”的备案价格在明显的地方设立明码标价牌; 3、在附件2后备注说明优惠条件; 4、相关税费是指代客户收取的税费,如无代收则不填; 5、预售许可证办理后要求将许可证送到市发改委报备。 6、所有表格下面要打上:价格举报电话:12358。 7、申请书抬头为“AA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书 AA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司开发建设的项目规划有栋楼(地上层/地下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地下)。共有套住宅、套别墅、个车位……….。其中已售套住宅、套别墅、个车位……….;未售套住宅、套别墅、个车位……….。 根据海发改物价【2017】60号文件规定,现向贵委申请办理项目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 特此申请。 单位: 日期:(空出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V房地产价格统计 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XX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3 三、调查表式4 四、主要指标解释7 五、附录8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为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其中新建商品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建筑面积、成交总价(合同金额)、签约时间等;二手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等。 (三)调查方法 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 ⒉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二手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 ⑴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重代表性。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尽量兼顾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不同注册登记类型。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总营业额一般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⑵选取住宅样本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由于存在级差地租,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差异较大。在选取住宅样本时,要分区域(辖区)、分类型从上月及本月销售的住宅中分别选取销售量(套数)所占比重最(较)大、同质可比性和代表性强且交易时间最接近每月15日的一套住宅。如每月15日前、后两日均有同质可比住宅时,选取后者作为样本住宅。 (四)调查对象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五)调查范围 调查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以及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以下简称“其他35个城市”)。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六)调查组织方式 ⒈新建商品住宅基础数据。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要求,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相关调查总队、调查队将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个自然月新建住宅交易网签数据用专用存储设备拷贝,确保数据安全,并按照统一规则进行标识。 ⒉二手住宅基础数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流程及所需资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备案流程: 1、客户签约→按揭(一式四份),一次性(一式三份),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收入证明) 开发商需提供:(客户进账单、发票、打印商品房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料准备好后拿到开发公司加盖公章、法人章。 2、把买卖合同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行扫描并拷贝到 厅受理后10个工作日做出业务受理回执单,由开发公司特此委托人员去行政大厅拿回执单大厅受理通过后持回执单再去拿备案登记证明。 二、按揭流程 客户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未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开户卡复印件、合同 以及带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资料,夫妻双方同时到银行面签,待银行工作人员同意受理并审批完后,此时银行需保留一套资料存档,另外 银行办理按揭流程不一样,在此我只针对农商行) 三、抵押登记流程 按揭专员所拿回的是每个客户共三套资料, 份、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 印件1份,以上资料需全部扫描并拷贝到

料和u盘一起报国土房管局做抵押登记。 登记完善的手续,即《房屋抵押权证》1 1份、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1 u盘里一起提交到双桥区国土房屋管理局审批。注: :3 1份、抵押合同 u盘里,由开发公司委托的权证人员准备一份抵押资15个工作日后,权证人员需到国土房管局去拿已抵押,在把此证拿到银行就准备放款,注(在放款前必须由开份、首付款发票、进账单复印件 1份、首付款进账单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4份)(抵押登记申请表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11份全部进 ,大1(各个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一式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上所需资 份、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1 (把件拿到行政大厅) 份、套资料由开发公司按揭专员拿回到售房部。 接下来开始准备抵押资料:11 发商向银行存入保证金),保证金算法具体由银行算,但权证人员必须知道如何算。剩下的2份资料开发公司与客户各一份就行了。 整个流程基本就是这样,希望各位在细节上多注意,要仔细,并且权证按揭人员需随时要了解政策,不断掌握这些信息,要让置业顾问第一时间知道。 提供人:骆祎2011年47号月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

家庭装修报价明细表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家庭项目基价表装修报价单 一、铺砖: 1、铺地砖:30元/平米(清工) 2、贴墙砖:30元/平米(清工) 3、砖踢脚:12元/延米(清工辅料) 二、包立管(包工包料):110元/米 三、做防水: 1、防水清工:30元/平米 2、防水包工包料:55元/平米 四、墙面刷漆(包工包料): 1、美时丽:20元/平米 2、多乐士(2代)五合一:、26元/平米 3、多乐士金装全效、立邦精装全效:28元/平米 4、多乐士皓朗全效、立邦精装净味全效:33元/平米 5、墙面贴布:8元/平米(普通) 五、墙面基层处理: 包料:使用美巢易呱平YGP800腻子22元/平米 纯清工:16元/平米 石膏找平15/平米(局部)

、石膏线(包工包料):15元/延米\ 七、吊顶板块: 1、石膏板平面顶(包工包料):90元/平米 2、石膏板造型顶(包括灯池造型顶)(包工包料):130元/平米 3、石膏板线形吊顶(包工包料):80元/延米 4、铝扣板吊顶(包工包料):110元/平米 5、铝扣板吊台阶(包工包料):80元/延米 6、塑钢板吊顶(包工包料):80元/平米 7、PVC吊顶(包工包料):60元/平米 八、做隔断: 1、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包工包料):90元/平米 2、轻体砖隔断(包工包料):120元/平米 九、水路改造: 1、明管(包工包料):45元/延米 2、暗管(包工包料):55元/延米 十、电路改造: 1、明线(包工包料):25元/延米 2、暗线(包工包料):35元/延米 十一、其他项目: 1、砸墙:30元/平米(水泥预制空心板墙)45元/平米(砖墙)80元/平米(钢筋混凝土墙)

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价格管理条例》、《福建省制止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商品房销售(包括现售和预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 第四条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采取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保护正当竞争,禁止垄断价格。 第二章价格的制定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价格根据不同情况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以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接受政府委托开发建设的住宅实行政府定价。 普通商品住宅(不含高级公寓、别墅等高档商品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 不属前款规定的房屋实行经营者定价。 第六条商品房销售价格应以建设成本为基础,加上法定的税金和合理的利润,结合市场供求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 第七条政府定价的房屋销售价格构成包括: (一)成本 1.征地拆迁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前期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前期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勘察、测绘和“三通一平”等费用。 3.房屋建设、安装工程费:指按建筑安装预算价格计算的房屋本身的土建、设施设备安装造价。 4.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费,指按小区规划要求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

5.管理费,按成本费的1?4项之和为基数提取3%。 6.利息,按实际发生数审定。开发经营单位向购房者预收购房款的利息按实际抵扣。 (二)政府定价的房屋分为成本房和微利房。成本房不计利润,微利房利润率以本条中1?4项之和为基数,按不超过7%计算(按工程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三)税费,按税法和有权机关规定计征或减免。 第八条城镇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成本测算按《福建省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测算办法》执行。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定价的房屋销售价格构成包括: (一)成本构成,包括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利息。 (二)税费 (三)利润 第十条水、电、气、邮电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一并计入房价,不得以任何借口重复计费。 第十一条普通商品住宅的政府指导价格是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掌握全市各区域商品住宅开发建设成本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面向全市定期发布的商品住宅的销售指导价格。 第十二条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应按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实行政府定价的房屋,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价格构成项目报送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由市物价局批准。 第十四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定价的房屋,开发经营单位按第九条规定的价格构成项目制定销售价格,并按本办法第五章具体要求履行申报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房屋,销售价格在指导价格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的,备案后可自行销售;特殊情况下销售价格超过指导价格规定的浮动幅度的,须经市物价局审批后销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