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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价值工程

0引言近年来,我国招投标市场总体发展趋势良好,但是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回报率高、评标程序复杂等特点,而且伴随着评标技术不健全与评标系统欠完整的原因导致离奇中标、围标、串标等问题。这些问题妨碍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1从各参与方之间作用关系分析产生围标、串标等问题的原因

工程项目参与方一般包括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

专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暗藏着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和评标专家之间的博弈行为。这些代表着各自利益的主体在招投标过程中互相作用与影响,成为博弈过程中的局中人,当这些局中人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采取各种手段对其他局中人影响和作用时,招投标中的一些问题就浮出水面,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评标专家受到招标单位干扰或暗示(即招标人对评标人的影响)首先,由于招标方支付评标专家的评审费用,因此有的专家会受控于招标方而倾向招标人的意见,有的专家甚至会顺从招标人的不合理要求希望在评审结束后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其次,由于一些评委是业主方特意邀请来的,因此大多都会以业主方的利益为重,在评标的现场暗示或干扰其他评标专家,不以公正客观为原

则,从而干扰了评标正常进行,影响了评标结果。再次,

由于招投标的监管程序上没有条件做到尽量减少招标方与评标专家的会面机率,双方在见面后,在交谈过程中评标专家可能因为经济上的诱惑而受到招标方的影响,从而被招标方控制。最后,在招投标结束后,招标单位会对评标专家的信誉情况给予评判,这会影响评标专家今后参加评标

的机率。

所以评标专家会担心招标单位给予不好的评价而听从招标单位指挥。

1.2评标专家受到投标单位的利诱影响(即投标方对评标专家的影响)投标方为了承揽到建设工程项目,在

评标前千方百计找到评标专家,然后不择手段的贿赂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受到利益的诱惑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违反公正客观的原则,将自己的决策倾向使其受益的投标方,以致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1.3投标方贿赂招标方使招标方最大限度为其考虑(即投标方对招标方影响)投标人通过贿赂招标方并与其串通投标,让招标人在开标之前偷阅投标情况,并将投标信息透露或帮助投标人替换投标文件,更改方案报价。如果设有标底,招标人私下泄露标底以确保投标人中标。在招投标实践中还存在着招标人通过操纵评标委员会对不同投标人实行不平等待遇,确保待定人中标。甚至在招投标过程中故意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或特定的要求对号入座,即对内定的投标人“量

体裁衣”

,以排斥其他竞争因素。

招投标各参与方互相影响流程图如图1。2解决上述招投标问题的方法

2.1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建立投标人诚信机制,规范与约束投标人加强资格审查程序,确保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公平竞争,防止不合格的承包商滥竽充数,构建招投标各方诚信评价体系,强化投标人自律,对诚信较差的投标人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记录并公示其不良行径,禁止其一定时期内投标活动,使其一旦失信处处受制,提高投标人的自我约束觉悟,减少串标现象的发生。

2.2加强对招标单位的监督管理来规范和约束招标人推行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从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职业资格与职业素质、职业责任有机结合的自律机制,有效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另外通过确定招标机

制和完善评标准则使招标人无法干预评标结果。

加大招投——————————————————————

—作者简介:孟灵铭(1987-),男,山东诸城人,河北工业大学研究

生,研究方向为施工管理及新技术。

浅谈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Discussion on Problems in Bidding Process and Solutions

孟灵铭MENG Ling-ming

(河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天津300401)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Tianjin 300401,China )

摘要:文章通过阐述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各参与方之间的影响和作用得出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违法乱纪现象的非偶

然性的结论。通过加强资格预审、

强化监督管理和创新评标专家选取方法等方法分别对投标方、招标方以及评标专家进行约束,进而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创新评标方案来确保招投标正常有序的进行。

Abstract: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effect of participants in the process of bidding to say that bid rigging or string is not accidental.Through strengthening the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supervision management and innovation of bid evaluation experts selection method to constraint the bidders,the tender and the expert and then put forward practical innovation evaluation scheme to ensure normal and orderly bidding.

关键词:招标;投标;评标;原因;方法Key words:bid ;bidding ;evaluation ;reason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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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思考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一项主要任务。我市招投标工作自1996年启动以来,招投标制度从无到有,从局部推进到全面实施;招投标活动从隐蔽到公开、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有序,规范程度不断提高。实践证明,政府投资工程采用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最佳办法。近年来,我市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等原因,使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我市近年来的实践以及推进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经验,就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进行探讨。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

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 (二)资格审查阶段存在问题。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常常多达数十家,招标人采取资格预审的方法,对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以及拟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资质和业绩等进行审查、比较。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目前一般采取“随机抽签法”和“评分排名法”选择不少于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在采用“评分排名法”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条件中常常有意或无意带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另一方面,对投标人特别是外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查实,导致了假证、假业绩泛滥,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增多,要想使工程 质量得到保证,做好招投标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样选取的施工单位会具有 相应的施工资质,从而使工程施工质量得到保证。本文从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 题引入,并对其进行了分析,给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希望能够给工程招投标 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帮助。 关键词:招投标;过程;问题策略 1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问题 1.1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目前,投标工作通常有专门的投标人来辅助它们完成,但是,因一些招标人 员缺乏专业意识,进而阻碍了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出现许多的弊端,例如滥用 权利私自更改合同内容。另外,一些代理人通过缩小招标范围,同时,导致信息 泄露,加大了竞争者的竞争压力,降低了大多数公司的报价,导致公司的投标不 成功。同时,造成该行业的动荡不安,违反了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侵犯了他人的 合法权益。 1.2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建筑行业来看,承包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弊端,许多承包商并不具 备法律资格。一些没有投标资格的承包商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购买资质,进而打 破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得市场的公正性遭到严重的藐视。另外,一些交易者会 故意提高标价,私自修改合同,导致项目出现问题,失去投标的机会。 1.3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应加强法律法规,完善对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方式。当前,我国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由发改委统一领导,对整个行业进行垄断。即使一些 大型的企业设备很完善,但没有承接工程项目的机会。行政监督主体多样化,导 致监管制度分散交叉,必须加大市场监督力度。 1.4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分转包存在问题 转包是指中标承包商将中标项目整体交付他人实施的行为。分包是指中标承 包商将总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委托第三方承建单位实施的行为。分包的具体原因如下:(1)项目对施工人员有很大的需求,但是中标承包商不能完全满足施工人 员的要求,这就需要就劳务部分寻求第三方参加方支持。但是,技术管理更为复杂、管理环节增加等因素,易导致项目出现安全隐患问题。(2)该项目的施工 面积很大,需要大量的当地资源,承包商必须和本地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3)项目的建设十分复杂,要花费大量时间,如果想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承包 商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速度。因此,承包商会将项目中的非关键非主体 部分分包出去共同完成,同时,也会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出现问题时双方互相 推脱等。 2招投标相关问题应对策略 2.1加强建设单位法制及责任意识 为了完善国内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首先必须强化和提高施工单位的 法律意识,鼓励施工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为 基础,结合具体的实际案例,对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 意识和责任意识。另外,将招投标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一旦招投标过程 中出现违规的现象,针对违规现象所造成的损失,必须追责到人,依法处罚。这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程序上钻空子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有的地方投标者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谓建设管理费,才准许投标, 有的还不出具税务局制发的发票,只用白条。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 10个标能中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 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 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且拒绝银行保函 ,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 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 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 (一般为合同价的 10% 。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 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

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及解决对策

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及解决对 策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力度 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 ——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调研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伴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日趋活跃。而工程建设因其涉及的环节较多,涉及资金较大,所以这个领域一直是违纪违法的高发区。抓好招投标的监管,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至关重要。在此,笔者针对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做法、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解决其问题的对

策四个方面,并结工作实际,谈谈看法。 一、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为规范建筑领域市场,确保工程建筑质量,章贡区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监理、招标代理、直接发包、建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潜在投标人确定、工程业绩评审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二)规范程序、严把准入关 从拟发招标通知开始到签订施工合同,监督人员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招标公告发布后,先由招标办、建设单位等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对报名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投标候选单位,再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对候选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参加招投标单位(企业)的资质准入关。 (三)招投工作做到“三公开” 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做到“三公开”:一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程项目立项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招标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招标代理,将工程概况、招标条件等在社会上公开发布。二

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肖根全王彬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招投标市场出现了一片蓬勃发展的景象。但由于市场尚未规范,竞争激烈,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虽非主流,但长久下去不予根治,将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日来,按照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对当前北京的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系统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归纳如下。 一、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1、投标企业恶性竞争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对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施工环境等都有严格规定。如政府规定的对:防风防沙、文明施工、路面硬化、场地绿化、噪音治理以及施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四区建设等都会造成实际施工中成本的提高。 然而在招标投标中,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一些施工企业在投标竞争中,采取大幅度降低工程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竞争,在中标后还要与招标单位签订不合理的让利协议。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的好坏除了与施工企业的施工水平有关,与工程成本也是有很大关系的。而低价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施工企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当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中标后,便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尽可能地挽回损失,在购买材料时以次充好,施工时不按规范操作、偷工减料等等,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由于经济利益无法保障,往往会出现人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技术人员外流,材料供应不足,工人工资不能及时支付,无法按期完成工程,出现三角债等影响社会安定,导致国家、社会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出现。 工程的建设成本越来越高,而在招投标中投标方的中标价却是越来越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作为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回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担保金问题 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为标底的2%,最高不超过50万,但在目前很多工程招标时,招标方往往随意定价,金额远远超出法律

研究方法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不同

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不同 刘良华 1.写文章最好有“命题”(thesis)。没有命题,也可以写成文章,但不是好文章。 所谓命题,它必须是一个判断,而且,这个判断必须改变人们某个观念、更正人们的某个日常经验。它要么在立场上与众不同,要么在解释上以其说服力让人感动。 如果有人提出:“大学生毕业应该自己找工作”,这在以往“包分配”的年代是一个命题,但现在已经成为常识,它不再是一个命题。在“大学生毕业应该自己找工作”已经成为常识的今天,如果有人提出:“毕业即失业”。倒算是一个命题。 如果有人提出:“80后的大学生是跨掉的一代”,这是一个命题;如果有人反过来提出:“80后的大学生没有跨掉”,也算是一个命题。 实证研究的典型命题往往可以转换为“……对……的影响”,它表达某种因果关系,比如“教师期望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 2.实证研究的命题是研究者做出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有什么或没有什么、存在什么不存在什么的判断。实证研究的谓词为be,包括“是”或“不是”、“有”或“没有”、“存在”或“不存在”。 理论研究的命题是研究者做出“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的判断。理论研究的谓词为should(或must, ought to),包括“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必须”如何或“不必”如何。 实证研究不轻易说should(或 must, ought to)。实证研究甚至不说to be,只说: being。海德格尔把书名定为《being and time》,也许考虑了to be与 being的区别。 3.理论研究(尤其是“形式逻辑”式的理论研究)讲究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人是会死的;这个小孩是人,所以,这个小孩也会死的。” 但是,形式逻辑的危险在于:它不怀疑“大前提”的可靠性,它预先承认“大前提”(人是会死的)是毋庸质疑的。如果“人是会死的”这个大前提尚没有什么危险,真正的危险在于:由一个错误的大前提推导出一个更错误的结论。 实证研究也有推理,但实证研究的推理更多地显示为归纳而不是演绎。而且,实证研究对任何“前提”都持怀疑的态度,实证研究只有等待验证的“假设”,没有绝对正确的“大前提”。对于“人是会死的”这个命题,实证研究的态度是:如果可以重新证实或证伪“人是会死的”这个命题,就把它纳入研究。比如通过调查的方式来做一个归纳式的综合式的判断:人是会死的或者人可以不死或者人死的平均年龄是多少。 但是,实证研究不会把“人是会死的”这个问题当作研究的假设。因为它已经成为一个只能证实不可证伪也因此不可怀疑的常识。既然已经成为不可证伪、不可怀疑的常识,实证研究就会认为“人是会死的”是一个“伪问题”或“假问题”,它不值得浪费时间去做研究。也因此,这样的三段论对实证研究而言几乎没有意义:“人是会死的;这个小孩是人,所以,这个小孩也会死的。”由“人是会死的”推导出“这个小孩是会死的”,这个推理不能说没有任何意义,比如它可以提醒小孩和所有人:必须珍惜时间,必须善待他人,等等。但是,实证研究不会把它当作研究的课题。实证研究只负责研究那些可证实或证伪的隐匿的因果关

实行招标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实行招标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根据对各子公司相关部门的调查及对XXXX与XXXX招标采购试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推行招标采购管理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公司现行制度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关招标采购中各职能部门职责未明确。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招标采购需要取得技术、质检等部门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目前公司暂无相关规定。 (2)、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与招标采购制度存在冲突。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供应部门的绩效考核办法与招标采购办法存在冲突,如绩效考核办法将供应部业务员业绩与每月新开发供应商数量挂钩,并不断给出成本降低指标,而招标采购办法提倡与供应商形成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成本未发生较大变化时,应与供应商稳定招标价格及保持长期的供应量,实行招标采购,势必影响业务员绩效评定,降低业务员的积极性。 (3)、单个子公司分散招标,难以协调多方关系。部分供应商同时向集团两家以上子公司供货,如子公司间招标管理不统一,将导致先实行招标采购的子公司难以协调与供应商及其它子公司的关系。 (4)、各子公司采购范围有重迭。目前存在XXXXX厂区XXX公司与XXXX厂区XXXX 公司二个采购中心,在部分生产物料采购上(如钢材等)有重迭之处。 2、招标采购推行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部分零部件或包装物用量较小不适应招标采购方式。 (2)、招标采购将签订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协议,如供应商物料成本发生下降或上涨时,标书将难以执行。 (3)、如新开发客户参与投标时,可能以最低价中标,但其综合资信情况无法保证。 (4)、如果某项原材料可选供应商较少、器件技术标准要求较高或物料需求较为紧急时,招标可能较难操作。 (5)、供应商可能联合串标,恶意抬高价格。 (6)、当中标供应商供应能力不能满足我司全部物料需求时,跟标单位及跟标价格不好确定。 四、相应建议 1、针对公司现行制度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1)、出台相关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在招标采购中的职责,由采购管理部组

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摘要:近年来,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的招投标领域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造成当前招投标领域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归结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反差:一是高利润回报与低违规成本;二是招投标业务高速发展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高隐蔽交易与低水平监管针对问题分析,我们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以增强招投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二是以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违规成本为重点,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三是以整合机构力量为抓手,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四是以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为后盾,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前言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 项目建设中已经广泛实施。为贯彻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有效地推动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多年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制度,它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以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方法的方面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个人见解,望能对今后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正文 1.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1.1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招标有失公允。一些地区、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建筑企业中标,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或者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排斥外地或其他投标人。 1.2招标文件不规范,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情况。倾向性表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或者制定有倾向性特殊技术指标。在 1.3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主要表现为:a.肢解工程,规避中心招标; b.主体工程招标附属工程规避招标; c.以种种理由将应公开招标的项 目直接发包,或采用工程联系单的方式随便增加工程量,变相规避招标;d.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 1.4投标人串标、围标现象。某些部门滥用权利,在招投标前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再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或者,投标人私下交易,组成临时联盟,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一家投标,几家陪标,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甚者,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专业围标集团,专门组织一些施工单位投标,中标后再私下交易。 1.5投标人挂靠、工程私自转包分包问题。一些施工企业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骗标。或者,有的企业中标后,又将工程直接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推卸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招标投标的法定时间难以保证。由于对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法定时间意识淡薄,或者为了限制投标人参与、规避监督,个别招标项目公告时间不够,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的招标时间难以保证。比如:某旗县电业局兴建电力调度中心大楼,在国家采购与招标网上只公告了3天,报名时间不足5天,使得一些潜在投标人没有机会参与,报名只有3家企业,后来经监察部门予以纠正,报名企业达到10多家,从而保证了有效竞争。 (二)围标、串标或招标单位内定中标人现象普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察过程中发现,一些投标企业相互串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排挤,使得个别招标工程仅仅有三家单位投标;招标人收受投标人的好处,内定中标单位,一些建设项目上级暗中指定施工单位,由下级运作招标投标程序,还有开发商自己开发,自行施工的工程找人陪标等现象。 (三)专家库人才缺乏,评标专家素质急需提高。目前存在的专家库人才匮乏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特别是县(市)级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少(每个行业只有1至2名),外聘专家费用较大,开展招投标工作在专家方面有一定难度。以某旗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为例,具有高级专业职称,能够参与评标工作的专家仅有39人,但是分布在近20个行业部门中。2009年6月,该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旅游公路招标评标,从毗邻三个旗县才聘请到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评标委员会。 (四)地方保护依然存在,多头管理导致招标投标不规范。有的地方招商引资来的项目,不进入有形建设市场公开交易,而是自行确定队伍,扰乱招标投标秩序;在公共建设工程方面,政府采购部门、建设部门都有权组织招投标,这样,由于管理权限相互交叉,使招投标工作难以规范实施。据不完全统计,在旗县(市)级有农牧业、水利、林业、土地等近十个部门对30多个项目和工程自行招标,由于这些部门的招标业务水平有限,致使招标工作很不规范。 (五)不按中标价签定合同以及“小合同、大结算”。建设工程中,个别投标企业为了中标,压低投标价格进行投标,中标以后再串通发包人不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私自变更设计,提高工程造价。 (六)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政监督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而忽视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转包和分包工程,不合理地变更设计以及高价结算等现象发生,这些现象都需要严格后续监督和纠正。 (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规范,有徇私舞弊现象。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挂靠他人资质以及与投标人串通一气,帮助串标、围标;还有,签订代理合同不够规范,档案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几点建议: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抓住招标投标监管这条主线。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加强招标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备案、管理和规范,重点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转包、分包以及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和规避招标等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创新招标投标方法,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根本上解决影响招标投标的问题。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目前在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投标单位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严格监督招投标各方的行为。本篇文章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带来的危害性,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招投标工作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建立了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一些地区还存在招投标中违规操纵,互相串通,暗设陷阱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这一问题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尽可能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一、招投标各参与方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有些时候搞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给投标企业带来极大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依法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给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提供了机会。(2)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 (3)招标文件不规范,招标文件文本费过高,而且售后不退,不开发票,给投标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巨额的投标保证金很难要回,有些建设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垫资,垫资越多,评标分数越高。(4)评标不公正、不科学,评标只看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评标过程不公开,暗箱操纵,不当场宣布评标结果;定标前谈判压价和违规分包,定标后在签合同时还要过分压价。(5)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使真正具有实力的投标者远离标底而被淘汰。 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

当前招标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市场经济国家.采购招标形成的最初起因就是政府和公共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的采购开支主要来源于法人和公民的税赋和捐赠.必须以一种特别的采购方式来促进采购尽量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透明和公开以及提高效率目标的实现。经过200多年的发展.招投标制度作为一种成熟而高级的交易方式在工程承包发包、政府采购等领域已广泛实施.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施招标投标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举措。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招标投标领域案件也时有发生。最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对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 一、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从参与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五方主体”.分别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监督部门。这五方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有着各自不同的职能或利益.他们之间有时存在矛盾.有时又会有共同利益.每一次招投标活动的结果都取决于这五方主体间的博弈。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这五方主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的委托行为不规范;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都规定:招标人(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招标活动中.不少地方都是实行招标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的方式.这种方式确实是方便了招标人.但从监督的角度看存在不少问题:在这种完全自由的选择权下.不少招标人为达到目的.指定自己的“老关系户”;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不看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不看服务水平、甚至不看代理价格的高低.唯一衡量的标准就是是否听话。在“争饭吃、抢饭吃”的竞争压力下.一些社会代理机构不得不屈从于招标人的“权威”。在进行的各种专项检查中.不少地方都发现很多采购单位选择的代理机构基本上都是固定的.每家代理机构固定为几家采购人服务.这样既不利于代理机构改进工作.又容易造成‘商业贿赂’情况的产生。 2、招标人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低价条件.基本内容确定后才开始招标.并找来一些企业“陪标”;招标过程中.或利用招标条件设置“门槛”.不根据工程实际要求提出若干不合理的投标入门条件;或在招标条件上暗做手脚.“量身”设立倾向性条款.为意向中投标单位开方便之门。更有甚者.个别招标人先行施工.在工程进行中或者完工后再行招标.在今年上半年查处的一起虚假招标案件中.发现我市某局在其阅览室装修项目全部完工后.才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后叫停了该项目.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虽然经过多年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日趋规范,但目前工程项目承发包中虚假招标、串标、陪标、操纵招标的问题仍然没有得以根治。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建筑企业层出迭起,有能力承揽高精工程的企业却寥寥无几,而在建筑市场上技术含量较低的一般工程数量又极其有限。因此施工企业为争夺有限市场,不惜采取违规的手法,就出现了“围标、串标”的现象,同时,“围标、串标”的高获利性与低风险性是“围标、串标”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现就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

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 建议措施:1、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加大在建项目现场检查与监督。3、严惩重罚,杀一儆百。 (二)投标人围标串标,排斥他人。围标串标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严重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一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招标人在开标前用各种方式与投标人串通,主要包括泄漏标底、透露其它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私下商定、预先内定中标人范围等。二是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围标串标。由于部分企业从事建筑行业时间很长,长期工作中与行业其他企业逐步形成利益联盟,一旦有项目招标,这个利益共同体就相互串通,事先商定中标单位,待招标时其他几家参与企业走过场,让预定单位中标。三是租借资质,一人多投。一家企业租借了数家企业的资质后,在投标阶段很容易形成围标之势,其他投标人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建议措施:1、提高门槛,设置报名条件。要求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等公司正式人员亲自报名、亲自开标。

能值理论研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探讨

生态环境 2008, 17(5): 2117-2122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4297060.htm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E-mail: editor@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4297060.html,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GJJ0801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D0610013) 作者简介:姚成胜(1977年生),男,博士,主要从事资源与环境方面研究。 收稿日期:2008-03-05 能值理论研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探讨 姚成胜1,朱鹤健2,刘耀彬1 1. 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47; 2. 福建师范大学自然资源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7 摘要:能值理论与研究方法是当前生态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被认为是连接生态学与经济学的桥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尽管能值分析有效的将自然环境的价值纳入了产品的生产,更能真实地揭示产品的真实价值,从而克服了传统能量分析和经济分析的诸多缺陷,但其在理论和研究方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综合国内外有关能值理论与研究方法的相关文献,对当前能值理论研究中能值转化率的计算问题、多产品或复合产品系统的能值流计算问题、能值价值论与市场价值论结合问题、能值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能值;能值转化率;能值理论;能值分析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175(2008)05-2117-06 根据能量系统理论的观点,各种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系统均可视为能量系统,能量可以用于表达和了解生命与环境、人类社会经济与自然的 关系[1-3] 。长期以来,人们运用能量为共同尺度,对各种系统进行了研究分析。然而由于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能量具有不同质与价值的根本区别,不可作简单的加减和比较[3-4];自然环境资源与社会的本质关系,用一般能量单位更无从衡量和表达;对此中外学者提出了不少方法试图解决这个难题,但始终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Odum 等人在深入研究生态系统能量学,综合运用系统生态学、能量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等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能值理论与分析方法;该理论的出现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全新的思路[5-6],从而大大促进了对自然系统和经济系统能量研究的发展。本文就能值理论与分析方法及其国内外区域能值分析的研究进展作一简要论述,并对能值理论的一些不足之处进行概括,以期推动能值理论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与发展。 1 能值理论的主要概念及其分析方法 能值(emergy ),是指某种流动或贮存的能量所包含另一种类别能量的数量,即产品或劳务形成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投入应用的一种能量的总和[4,7-8] 。能值不等于实际的能量,而是一定类别和一定数量的能量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的聚集,其实质上是体现能(Embodied energy )或能量记忆(Energy memory ),由于各种资源、产品或劳务的能量均直接或间接的起源于太阳能,故多以太阳能值(Solar emergy )来衡量某一能量的能值大小,其单位为太阳能焦耳(Solar emjoules ,即sej )。能值理论以能 值为基准,把生态系统或生态经济系统中的物流、 能流和价值流转换成同一标准的能值进行评价分析,从而可以定量揭示各种系统的结构、功能、特征及其生态经济效益。 能值转化率(Emergy transformity )即形成每单位物质或能量时,所需消耗的另一类能量之量。在能值分析中,实际应用的是太阳能值转化率,即形成单位物质或能量时所需消耗的太阳能质量,单位为sej/J 或sej/g 。能值转化率是衡量物质或能量的能质等级的指标,它随着能量等级的提高而增加;系统中较高等级者具有较大的能值转换率,需要较大量低能质能量来维持,具有较高能质和较大控制力,在系统中扮演中心功能作用[2]。一般而言,处于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较高层次上的产品或生产过程具有较大的能值转换率;例如复杂的生命、人类劳动、高科技等均属高能质、高转换率的能量[4,8-9]。 能值分析是以能值为基准,通过能值转化率把生态系统或生态经济系统中不同种类、不可比较的物质流、能量流、价值流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转换成同一标准的能值来衡量和分析,有效地将自然资本的价值纳入了社会经济系统,并将自然、社会和经济等亚系统有机的统一起来[3,8]。能值分析通过净能值产出率(EYR )、能值投资率(EIR )、能值自给率(ESE )、能值交换率(EER )、能值货币比率(EDR )、能值使用强度(ED )、环境负载率(ELR )、能值可持续发展指数(ESI )等一系列能值指标,来综合评价生态系统或生态经济系统的结构、功能、特征及其生态经济效益,并通过不同地区之间各能值指标的横向比较以及同一地区不同时间各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工程招投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工程发包方式,也是工程建设领域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的一种市场交易活动。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日趋健全,但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之中围标串标问题仍然突出,在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屡禁不止,目前,工程招投标衍生了一批职业的“围标人”“串标人”、卖标人,也就是“职业投标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围标串标行为的查处往往会陷入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处罚力度过轻等困境。使得职业投标人的行为越来越成为招投标过程中的毒瘤。 存在的现象 围标。围标是在某项建设工程的招标过程中,同一投标人挂靠几个施工企业或多个施工企业约定轮流“坐庄”,并做出多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文件,以各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达到承揽工程项目的。 串标。串标是投标人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彼此之间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就投标报价相互通气,达到避免相互竞争,共同损害国家或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挂靠。挂靠是企业和个人上交管理费的到有资质的企业,由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而使企业和个人达到承接经营业务的目的。 职业投标人。职业投标人通过围标、串标、挂靠获得中标资格后,将中标项目转卖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严重拖延了工程建设时间,致使工程无法按时实施,同时,买标人因资质和经验不足,导致工程在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上存在较大隐患。由于对此类行为查处难、处罚力度过轻,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滋生出一系列当前招投标非常棘手的问题。 带来的问题 通过围标、串标、挂靠和卖标,投标人可以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取得中标资格;二是提高中标价格;三是买标、卖标、恶意中标。但在职业投标人中标后,会产生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一是质量上得不到保证。建设单位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为节约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刻意偷工减料、敷衍了事,在原材料“量”上的不到保证,在建设“质”上更不能保证。同时,挂靠方大多数都属于建设外行人员,无建筑技术和经验,使得工程建设后出现“豆腐渣”工程、“形式”工程。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以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1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避招投标的现象比较严重。建设单位有的以资金不足为由,将整体工程肢解成几块或若干段,以若干家挂靠单位名义承包,最后形成一家单位施工的变相挂靠发包;有的以联合开发的名义,要求承建方带资兴建,使招投标流于形式;还有的以追加工程量或附属工程为借口,待工程验收时远远超出原定造价,存在逃避招标的嫌疑;有的以创新招投标模式规避招投标,歪解曲解BT、BOT、PPP、EPC、DB等承包模式的操作流程。 对招投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之所以会出现混乱的局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给工程招标工作以足够的重视。在招标的过程中他们只是一味地降低标价以取得工程的承 包权,却忽视了工程的成本没有按照竞标的规定流程来走,这样势必会造成工程质量的下降。关于工程竞标机制我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建筑企业对相关规定根本就不

了解,缺乏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竞标活动。 工程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 陪标与串标现象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标前,有些投标人已经联系相关单位获得中标资格,或者招标人将中标资格给某个投标人,这种内定的行为使招投标沦为一种形式,其他的.投标人成为中标者的陪衬。陪标与串标现象的另一个表现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或者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低价或高价中标。陪标与串标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招投标制度,以暗箱操作的方式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14年,中国建筑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违法陪标案开庭审理,中建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姜某某串通其他几家投标单位人员多次陪标,从中收取好处费高达220万元。 代理机构的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作为监督机构的招投标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代理机构为获取更多利益,往往借助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进行不正当操作,一些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对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庇护,从而扰乱了中介市场。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随意性大。 有的中标单位在工程开工后,以各种理由把投标文书中记载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招投标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关系着建筑质量的好坏,还关系着建筑成本 的高低,当然还与其他很多问题都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对策 引言:现在某些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为了获得一些符合自己利益,视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的行为。投标单位能够在竞标中获胜,也采取了违规行为,扰乱公平竞标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能发挥其应在招投标过程中起到的监督作用。因此,招投标的问题还是值得大家注意的。 正文: 一、招投标过程中各方的问题 1. 建设单位的主要问题 ①规避公开招标。国家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应当公开招标。”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利用法规非强制性要求公开招标这一规定,打擦边球,采用邀请招标,甚至议标。因此,选定与建设单位合 作过的施工单位,彼此比较了解,便于管理"但这也是滋生工程腐败的“温床”产生不正当 竞争的“黑洞”。 ②招投标工程“甩项”现象普遍存在。调查显示,建设单位一般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投 标而附属配套工程,变更追加工程,主要材料、备等未进行招投标。使被”甩项”部分工程失去了应有的监督,缺少了一道竞争环节,人为降低工程投资。 ③编制招标文件的深度不够。招标文件是编制标底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工程管理的纲 领性文件。有的建设单位不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事先预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风险,盲目按照固定模式套编招标文件"。这样,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风险均由 建设单位承担,甚至导致工程投资失控。 ④工程标底质量管理缺失。工程标底是项目商务标的的评审依据,由于对工程标底保密 的要求,如今建设单位对工程标底已不再进行审核,从而造成这个环节质量管理的缺失。 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投标费用很高,不中标就造成很大损失。 (2)现行招标办法要求招标单位不少于7家,这样投标单位就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 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 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获得工程利益,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4)投标企业高估冒算现象比较普遍。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在学习了MBA关于招投标的知识后,我对招标投标都有了一定的概念和了解,对其涉及到的三法一条例也有了初步的认识。由于个人工作中的合作单位曾涉及到招投标,我又进一步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探讨,结合其实际工作流程、融以黄老师的课程知识,浅谈一下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通过对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试图解决或避免的方式。 在通常参与招标的项目中,经过了前期的客户拜访,技术交流,确定了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相应规格,客户说上会讨论后就可以确定了,这时项目就开始进入招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究竟哪些地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或者是操作性较强的,我大概列举了以下几点: 1、如何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在实际的项目中,我们做的事情往往是搞定技术型客户,把我们的技术指标写入招标文件中。但是选择什么招标方式我们全部交给客户让他们来定。虽然说招标公司会听客户的,但是如果一旦招标方式选择不恰当,如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地方选择了公开招标,这个结果有可能就是客户也无法控制招标结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和客户一起选择合适招标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各种招标方式的

前提条件作了明确定义。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详细阐述了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对应的招标方式。而在这些方式中和公开招标的一个最大区别点在于,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无法确定,而其他的招标方式只要三家供应商即可。而两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均没有对供应商做出明确的解释,这个供应商既可以理解为产品的生产厂家,也可以理解为集成商。 所以在运作项目的时候能不采用公开招标的尽量不要采用,因为不确定的投标人回来带很对不确定的因素。我们最好圈定竞争范围,在有限的范围中招标。 2、如何合理的限制潜在投标人 在一般的标书中在比较招标公告之后就是投标人须知这个部分。而这个部分中也是比较适合埋放地雷的。在大部分的标书中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个表项中列出,比如注册资金要求,认证要求等。这个表项中的要求是一个总体上的要求。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详细说明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面的总则中加以补充或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同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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