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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确保《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项任务落实,根据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现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分工如下:

1.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实现小学低年级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初中阶段,采取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期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课程模块的教育要求。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二处

完成时限:2017年3月

2.把法治教育纳入高等教育通识教育范畴,在高校中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

责任处室:高等教育处

完成时限:2017年3月

3.开展“法治知识进课堂”基地校建设,在各区、学校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知识课(必修或选修),加强专门课程建设的经验总结和交流。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基础教育二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充分运用法治教育软件、教学课件、音像制品、微课、慕课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

等教学方式,贴近学生实际,提升教学效果。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宣教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注重挖掘语文、历史、生物、体育等各学科课程中法治教育因素,推进多学科协同开展法治教育。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坚持和完善模拟法庭教育形式,实现模拟法庭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确保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模拟法庭教育。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高等教育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时机,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消防、反恐、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

责任处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8.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校外法治教育,各学校结合组织实施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至少安排1次初中阶段学生参加法治实践教育活动。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一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9.定期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文艺大赛、普法微视频展映、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征集、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活动,推荐优秀选手和作品参加国家及市级比赛,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宣教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0.实施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培训计划,按照教育部法治培训大纲,进行全员法治培训。

责任处室:人事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1.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每所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

责任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9月

12.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提升计划,确保全市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实施法治教育名师培育计划,通过国家和市级选拔培训,培养50名优秀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

责任处室:人事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3.建立教育法治研究培训基地,承载专业智库建设、教

育法治研究、教育法治人才培养、依法治教相关培训等任务。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14.积极开展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教学基本功大赛和精彩教案、课件、案例评选等活动,激发教师自觉提升专业能力的积极性。

责任处室:人事处、宣教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5.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开展便民法律咨询,继续推动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健全工作体系,开展好“青春船长,法治起航”活动。

责任处室:宣教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6.实施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法律专门人才培养。

责任处室:高等教育处

完成时限:2017年1月

17.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对象,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责任处室:宣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8.落实两委一室机关每年安排办公会会前学法不少于

4次,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不少于1期、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的学习培训任务。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9.两委一室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

责任处室:干部处

完成时限:2018年1月

20.依照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大纲和法治能力评测工具,完成两委一室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员培训、全员考核。

责任处室: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1.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责任处室:人事处、干部处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2.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全国青

少年普法网、北京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网、北京数字德育网、北京数字学校等网络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搭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编好《法治与校园》普法读物,建设“法治与校园”微信公众号。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基础教育一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3.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在每个区至少建立1所符合标准的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4.加强区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乡镇校外活动站增加法治教育资源,支持各区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在中小学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支持中小学校以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处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财务处、基础教育二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5.开展跨区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推进京津冀三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互助、资源共享。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6.按教育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建设依法治教示范区。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7.建立权责统一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8.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研究制定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升全市中小学依章治校的整体水平。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基础教育一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9.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实施依法治校考核指标体系,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检查、第三方评估与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创建百所依法治校示范校。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学校督导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0.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与人大、公检法司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教育学会、法学会等学术团体的合作机制,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社区等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健全社会支持网络,充分利用整合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建立政府

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基础教育一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1.鼓励师范院校、政法院校等高等学校设立法治教育及相关专业学位。

责任处室:高等教育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2.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处室:财务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3.将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

责任处室:学校督导处、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4.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宪法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35.认真落实《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

指标》、《北京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年度工作监督检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和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检查,切实推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学校督导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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