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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助教管理办法(新版)2013-12-9

学院助教管理办法(新版)2013-12-9
学院助教管理办法(新版)2013-12-9

**学院本科助教工作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讨论稿)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挥优秀教师示范作用,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助教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开展助教工作,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助教人员范围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助教工作:

1.学院新引进的青年教师;

2.学生反映课堂教学效果较差或学评教后10%的、经督导员核实并提出

整改的教师;

3.从其他岗位转入教学岗位的教师。

二、指导教师人选与职责

配备助教的课程主讲(指导)教师,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且教学效果良好,能指导助教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一般为精品课程负责人、教学先进教师或学评教前30%人员。

指导教师应熟悉本专业的培养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教学业务、师德师风等方面全面关心助教的成长,负责安排助教的具体工作内容,并对助教的工作进行指导、记录与考评。

1名指导教师一般指导助教1名。

三、助教工作职责

1.助教必须全程随堂听课,并完成主讲教师安排的教学辅助工作,接受助

教工作考核。每名助教每学期只能为一名主讲教师助课,不重复助教同

一课程。

2.协助主讲教师做好授课准备工作,如搜集教学资料、准备教学用具等。

3.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堂听课、课后辅导、答疑、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

业、试卷,做好作业批改情况记录、试卷分析等环节内容。

4.有实验的课程要掌握实验内容,熟悉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辅助指导实

验,批改实验报告,记录辅助实验教学及批改实验报告工作情况;学习

设计创新性试验,参加试验室管理和建设。

5.在主讲教师指导下,撰写课程教案,担任课程的部分主讲工作(不超过

总课时的1/5)。

6.记录听课及助课情况,记录课程教学重点、难点及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点

的情况;做好课程章节的阶段性总结,做好对助课过程心得体会的整理;

积极思考并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

7.及时与主讲教师沟通,主动寻求主讲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

经验等方面的帮助。

8.每月向主讲教师提交工作日志,经主讲教师签字。

9.助教工作笔记是助教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与考核办法

助教填写信息工程学院助教工作申请表(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上交所在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学期结束,助教及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助教工作考核表》(附件2),提交助教工作笔记、工作日志、教学建议等有关材料。

学院组织教学督导组、系主任等对助教进行考评工作,工作表现不佳的助教,不得申请下一学期助教工作。

助教工作量计算参照《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位业绩考核与计算办法》相关文件执行。

五、本规定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院助教工作申请表

填报时间:

**助教工作考核表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001]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本办法所指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各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同时,培训基地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三)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四)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七条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达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控制数评审并推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渗

职业培训学院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毕节地区烟草商业烟叶生产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规范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地区公司与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签订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以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为依托,建立长效的多层级的烟草产业科技和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一批在科研方面具有创新能力、在技术上具有专业技能、在生产上具有实践能力的烟叶产业人才队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实现毕节烟草“产业扶贫、产业富民、生态特色、循环烟草”的新使命。 第三条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原则是: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级地开展学历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第四条职业培训学院是公司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落实公司有关教育培训的管理规定,制定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发展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与目标,制定中长期学历教育培训规划。 (三)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满足企业长期发展和岗位任职现实需要为目标,以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为依托,建立长效的多层级的烟草产业和实用人才培养机制。 (四)承担公司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学历教育的培训实施。 (五)积极服务于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开拓教育培训新领域,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上形成特色。 (六)加强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不断完善培训设施,通过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形式,为提高培训质量提供保证。 (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县市分公司级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是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 (二)根据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学历教育培训规划。 (三)根据岗位规范要求和员工队伍素质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负责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AA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AA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我校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不断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补助研究生生活支出,学校根据研究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设置研究生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岗位,根据教学工作需求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4年9月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一、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四条研究生助管、助教的整体规划设置由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纪委等。研究生工作处为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津贴标准 第五条助管岗位分为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研究生自服务助管和后勤监督助管四类。助教岗位分为研究生助教和本科生助教。助管、助教总岗位数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一届学生550人左右),每岗1人,具体如下: 1、职能部门助管:协助我校各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用人单位制定。 2、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主要协助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开展研究生党建及研究生管理等事务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研究生工作处制定。 3、研究生自服务助管:主要协助研究生院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协助网络中心进行全校基础网络和计算机维护,具体岗位职责由用人单位制定。 4、后勤监督助管:主要负责各教学楼基础设施检查报修、秩序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研究生工作处制定。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doc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1 隆阳建设系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及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隆阳建设系统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 第四条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由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员工培训、入职培训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隆阳建设系统全体员工。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第六条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培养员工的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 作气氛; 第七条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八条培训的组织管理主要是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1、工作主要内容: 1.1确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向及培训安排; 1.2审核培训计划及方案; 1.3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及培训考核的真实性;

校研字[2014]302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文件 校研字…2014?30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 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224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我校试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执行新的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管理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新的“三助”政策,进一步明确“三助”各岗位的

职责、任务、权利和责任主体,充分调动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同时,更好地发挥广大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教学、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创新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责任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岗位设置和津贴发放原则 按照人才培养规律并借鉴国内外知名高校做法,我校“三助”工作总体原则和要求是:2014级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每一位全日制非定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博士研究生,自入学开始,原则上导师必须为其设置助研岗位,研究生必须承担助研职责;因其导师确实无法为其提供助研岗位、且经学校同意的,原则上学生必须承担助教或助管工作。 研究生只有在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后,方可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助研津贴由其导师发放,助教、助管津贴由学校发放。未参加、不愿参加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不得享受岗位津贴。 不能提供助研岗位且所指导的研究生未能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导师,次年起学校将相应给予停招或减招研究生的处理。 2014年秋季以前入学的老生仍按原政策和办法执行。 三、各岗位基本职责及有关要求 —2 —

校内培训班管理办法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办培训班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送审稿) 一、目的 为推进我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形成学员愿意学习、教师愿意教,总站领导愿意支持教师参加内培教学,督促学生参加学习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校内办班培训的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学院、实训办(包括校外单位与院内单位协议合作开办)的各类技能培训班。 三、职责分工 1、各学院(实训办) 负责开班计划的制定,计划内容包括:班级类型、课时、收费标准、开班要求(条件)、开班时间、开班人数等;培训班开办审批手续的办理;招生和日常教学管理等。 2.实训办除履行各学院的职责外,还要负责按实践教学程序提供资源、督促按规范组织教学,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各类培训班。 2、教务处 负责制定校内培训的教学规范,处置技能证书与教学学分的关系界定,督查教学质量。 3、计财处 建立各培训班独立账户,进行培训费用的收缴和核算工作。 4、继续教育学院 归口管理校内培训,负责制定校内培训的管理办法;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是推动各单位实施年度计划的责任单位; 负责培训班费用收、支管理。 四、开班原则 1、各学院应本着立足本校,突出本院特色的原则进行开班,但是在本专业未办班的情况下也可以跨专业办班(本专业优先)。对于获取办班资格,但效益较差、管理不善的要停止其办班资格。 2、培训班的开班必须以学院、实训办为单位组织实施,外单位与院内单位合作办班的必须要与校内各学院挂钩(视为该学院办班)并与学校有合作办班的协议或合同,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班,严禁任何社团、个人以任何名义私自开班。 3、各学院的开班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教学管理,按程序申报、认真详实填写《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培训开班申请表》(见附表)。 4、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主要面向校内学生,也可对外招收学员。 5.办班要充分考虑学生、学校、学院、教师的利益。 6.开班时间一般利用晚上和休息时间开班,中午在不影响上正常课程的情况下也可以开班。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 2014年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及申报工作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4年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如下:

二、申报人员范围 2014级全日制非在职理科类、管理类、文史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助教岗位。理科类指数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相关学科;管理类指东凌经济管理学院相关学科;文史类指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科技与教育管理、科学技术史等学科。 2014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可申报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三、工作程序 1.单位选拔。各设岗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岗位设置情况于9月11日至18日自主组织申报与选拔工作,并于9月19日前将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1)及申请表(附件2、3)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222房间),岗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5813366.html,。 2.津贴发放。博士研究生助教奖学金及硕士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将从10月份开始按月发放到学生的个人账户中并补发9月份津贴。 四、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严格做好研究生助教、助管的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作量,博士研究生助教工作量不少于10-12学时/周,硕士研究生助教工作量不少于6-8学时/周。落实好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应作为岗位聘任或续聘的主要依据,切实发挥好助教、助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推动作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

重庆市九龙坡区梦工场教育培训学校 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学院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培训的积极性,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同时培养打造一支符合企业及社会技术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培训工作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培训业务品牌,规范培训行为,使我校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的管理体制 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各施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规范培训管理工作。 1、成立培训工作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二级单位一把手任委员。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训的发展方向、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 2、教务处为培训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校内外社会培训履行统一管理职责。 3、各二级部门是学校培训实施的主体,具体承办和实施培训工作。 二、培训的主要类型 1、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

2、服务性短期培训。 (1)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从业证、技术等级证等考证培训班。 (2)面向社会和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举办的其它各类短期培训班。 3、社会培训机构在校内组织的各类培训。 4、承担的各类社会考试。 5、面向学生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培训等。 三、培训的基本要求 1、各部门开展的社会培训,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各部门要在培训开班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培训申请,明确培训内容、形式、招生范围、上课地点、学习期限、师资投入、收费标准等,经教务处及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开班后及时将培训名册报送教务处。 2、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培训要明确方向,严格教学管理,重视办学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学校声誉。培训既要努力满足社会需求,又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各部门原则上不能组织与本单位专业无关的培训业务,涉及多专业相互配合实施的培训项目,可由学校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4、实施培训项目涉及各专业师资时,在不影响正常教

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三助”是指面向全校设置的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科研助理(简称“助研”),简称“三助”。 第三条“三助”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任期考核”原则。 第二章基本条件和原则 第五条应聘“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应为政治思想优良、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第六条研究生承担“三助”工作应征得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 第七条在“助教”“助管”两种岗位中,每位申请者每学期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 第八条研究生兼任助教或助管工作,不得影响正常课程学习。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岗位设置 第九条“助教”:承担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作业批改、讲评、辅导、答疑等工作;试卷的批改和讲评工作;实验准备、指导等教辅工作以及实习课程的指导等教学任务。 第十条“助管”:承担各类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事务管理或思想教育管理的辅助工作。 第十一条“助研”:承担导师安排的科研及相关的辅助性任务。 第十二条岗位设置 全校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指标按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4%左右确定,“助管”岗位设置指标按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6%左右确定。“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科研任务及课题需要确定。 第十三条“助教”岗位由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各学院(中心、所)需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将下学期所需“助教”岗位设置计划(包括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时间、任职条件)报教务处审核。 第十四条“助管”岗位由人力资源处根据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需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将下学期所需“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包括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时间、任职条件)报人力资源处审核。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潇湘学校东站校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安全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4、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紧急联系 人。 二、课间管理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过马路要先左右 看是否有车,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 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 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含校长,副校 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 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 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给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学生 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

两份,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 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 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的自救,互救 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实行安全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潇湘培训学校 2016年 4 月 27 日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

隆阳建设系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及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隆阳建设系统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 第四条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由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员工培训、入职培训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隆阳建设系统全体员工。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第六条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培养员工的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 作气氛; 第七条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八条培训的组织管理主要是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1、工作主要内容: 1.1确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向及培训安排; 1.2审核培训计划及方案; 1.3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及培训考核的真实性; 1.4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的不同,不断设计、完善培训体系。 2、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2.1培训需求调查分析; 2.2设计培训课程总体规划; 2.3培训课程评估; 2.4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追踪; 2.5编写培训材料; 2.6 组织安排并通知培训时间、地点等; 2.7落实培训教师,包括外聘及内请; 2.8检查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是否完善; 2.9处理有关临时性工作。 3、培训中的相关工作: 3.1负责学员签到; 3.2课堂纪律的维护; 3.3协助讲师完成授课。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的工作: 1、搜集并保管培训资料,包括书籍、图片、光盘、录象带等; 2、做好培训的各级评估及考核工作。 第十条内部培训讲师的选择与激励: 1、在隆阳建设系统所有被选中的内部讲师,均有义务为公司进行培训授课、编写课件等,做好上课准备。 2、内部培训讲师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传授能力,具有相当的专业基础知识,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3、为调动内部讲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内部讲师每授课一次,均按照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给予

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岗位津贴制度的规定

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岗位津贴制度的规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院研究生的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简称三助,下同)工作,有利于提高研究生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就 本院研究生的三助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面向本院全体在读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并实行岗位津贴制度,但不包括本院在职和同等学历在读研究生。 第二章岗位设立 第三条研究生的三助工作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共同部署,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监督,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日常办公 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一学期所设立的研究生三助岗位数不高于可申请岗位的研究生总数。第五条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分为三类:A、B、C三类。 1、A类岗位:承担本院基础课的教学助理工作,要求每周两课时的习题 课或下班辅导,每周至少一次的批改作业及登记作业,协助主讲教师批 改期中和期末考试试卷,完成主讲教师交待的教学辅助工作。 2、B类岗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部分课程的主讲工作,包括批 改作业,批改试卷,答疑和讲授习题课。 3、C类岗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本院的成人教育包括函授教育 的部分课程主讲工作,包括批改作业,答疑和讲授习题课。 4、所有助教岗位以教学班级为单位计算。A类岗位的主讲教师原则上为 助教的指导教师,B类和C类岗位的指导教师由学院分管副院长指定。

第六条研究生研究助理岗位由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需要以及研究生教学实际出发,报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设立。第七条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由导师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设立。 第三章岗位津贴 第八条研究生三助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津贴来源主要由学校三助补贴费用、学院筹集资金以及课题经费等方式解决。 第九条助教津贴计算: A类岗位:批改作业学生人数?批改次数?作业系数?每份金额+辅导课时数?单位课时补贴额+误餐费+期中期末批改试卷定额酬金。 B类岗位:课程实际学时数?单位课时酬金+批改作业学生人数?批改次数?作业系数?每份金额+误餐费 C类岗位:课程计划学时数?单位课时酬金+其他特殊补贴(如高温补贴等) 第十条助研津贴计算:由导师及课题组确定,报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备案。 第十一条助管津贴计算: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 第十二条入学前没有在高校任职半年以上的所有在读研究生,都应参加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并享受助教岗位津贴。超过 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不记学分,但享受助教岗位津贴。 第四章岗位申请 第十三条每一个学期末根据新学期的教学计划确定助教岗位数,由学院向全院研究生招聘,原则上一年级研究生不参加招聘。 第十四条招聘程序: 1、由学院公布招聘岗位 2、研究生填写申请表(可申请两个岗位,但只能就聘一个岗位) 3、由学院有关分管领导审定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训的硬软件建设,优化全区人才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门类齐全、布点广泛、师资优越的人才培训定点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训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区内从事人才培训工作、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企业内训机构等均可申报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 1.硬件设施齐备。有专门的教学场所,有专职教职员工,具备适应不同人才培训要求的相应教学设施和硬件。 2.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具有承担人才培训职能的资质证明,近两年连续面向社会开展相关培训,培训效果较好,学员满意率高,无实证投诉。 3.有严格的教学管理能力和有良好的培养业绩。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教学质量稳定。能够根据培训项目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4.有培训课程研发能力。能够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贴社会热点、难点,及时更新课程设置。 5.具备广泛的教师资源。有一定的兼职师资力量,能根据培训项目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家、学者担任教学任务。

6.有严谨的学风和规范的管理秩序。注重培养学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较为齐全的班级管理、学员管理、考核鉴定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能按照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建立培训相关台帐。 第三条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申报 1.区委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人才办)发布人才培训基地资格认定公告。 2.申报单位应按照人才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写出书面报告,填写《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一并上报。 3.区委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论证,对论证合格的申报单位授予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资格。 4.对于新成立培训机构的申报,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相关硬软件设施,有申报要求的,可先作试点基地,一年后考核认定。 第四条人才培训基地的职权和管理考核 1.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有资格获得区内相应业务范围的人才文化知识、职业能力、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任务。 2.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开展区内人才培训项目,按照人才培训项目考核管理办法,接受培训项目有关管理部门的考核。

培训学院各部门岗位职责

培训学院职责 1、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拟订及培训体系的构建。 2、培训需求的调查与分析。 3、培训计划的设定与编制。 4、培训经费的预算与管理。 5、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培训效果的评估及追踪。 7、内部培训讲师的选聘、任用与管理。 8、培训供应商的选择及外聘培训师的管理。 9、培训课程的开发与管理。 10、培训档案的管理。 11、培训纪律管理。 12、培训资源(含培训师资、场地、设备、培训资料、后勤支持等)的管理。(一)招生办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落实学院的整体招生计划。编辑、制作并发放招生简章及与招生有关的各种宣传材料,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掌握各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等入学手续办理工作。 6、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7、接待有关合作单位及个人、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报名参观来访和咨询。 8、收集、登记报名新生的信息资料并进行初审。 9、做好新生各种信息的统计、录入、存档、分类等工作。 (二)教务处职责

1、教务部与招生、咨询部需紧密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最新学员咨询及报名情况,确定可开班课程,并向校办领导汇报,申请开课。 2、根据培训课程的特点,教务部研究确定可开班课程、具体收费标准、开班时间,人员安排等细节,及时向本机构和社会发布。 3、负责具体课程的教务人员,应及时向招生咨询部门收集《报名登记表》、学员相片、证件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以了解报名和学员情况。 4、通过各种途径,建立有效的师资库资源,配备各课程的专、兼职任课教师;并在开课前一至两周联系相关教师,告知预开课时间、大致上课时间等具体细节,和任课教师共同确定课程表。 5、开班前三到五个工作日,再次通知学员具体开课时间和注意事项。 6、开班前完成各项开班准备工作,包括教材、教务管理表格等所有事项。 7、开课当天,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位,做好对学员的引导、咨询和服务工作。班主任需做好学员签到,分发教材资料,接待任课老师以及开班讲话等工作。 8、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9、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10、教务部实行表格化管理。 11、实行跟班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12、课程结束前,做好学员报考指导工作。组织学员集体报考的,安排统一时间组织集体报考;不组织集体报考的,将报考相关事项和细节告知学员。 13、做好全校考务工作,将学员报考资料上报考试部门,领取并发放准考证。 14、考试结束后,做好班级成绩统计工作,领取并发放合格证书。 15、证书领取后将班级资料归档,交教务部统一留存管理。 16、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17、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18、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19、教务部负责学员的二次开发工作。 (三)学生处职责 1、制定学校学年度学生工作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对各年级各班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和奖惩。

xx集团平培训管理办法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职位:日期: 审核:部门/职位:日期: 批准:部门/职位:日期:

员工教育培训实施管理办法 【目的】 1、规范和促进集团培训工作持续、系统的进行,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使之适应集团业务发展的需要。 【培训原则】 2、以符合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 【适用范围】 3.本办法适用xx集团深圳总部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相关的部门与员工。各分康、分公司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报xx学院备案。 【类别与组织】 10.xx学院提供的培训方式可分为以下9类,由xx学院统一组织。 10.1新员工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须接受的入职培训,包括集团统一组织的集中 培训和各部门安排的专业培训。集团总部的新员工由xx学院统一组织,各分公司、分康的新进员工由其参照总部的培训内容自行安排。 10.1.1xx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 ●公司的历史、概况、业务、发展规划、产品及技术概况等 ●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基本人事制度 ●安全与质量 ●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 ●职业生涯规划 10.1.2由用人部门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 ●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度 ●岗位职责介绍、业务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 10.2任职能力:指公司为更新/扩展员工知识面、提升任职能力和晋升职务准备、增进 工作效率所组织的各项培训(含研讨会)。主要包括: ●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各分康中层以上领导、分公司的 副总以上人员):管理技能、领导力提升、决策思维能力等; ●后备干部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等 ●集团研发人员: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团队管理培训等;

西北大学2016年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 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

西北大学2016年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助教、助管工 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及提高研究生全面综合能力,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西大研[2014]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研究生助教和助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1.助教和助管遵循“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定期考核”的原则设立岗位。 2.助教和助管岗位面向2015、2016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设立。 3.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承担两个“三助”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设置程序 1.9月9日前,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拟定本学年的岗位需求,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一)1份,其中行政管理部门每单位限报助管岗位4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每35名2015和2016级在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限报助教或助管岗位一个。 2.9月16日前,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各单位岗位数量。审核通过的岗位设置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面向全校招聘。 3.9月23日前,应聘研究生到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根据学校勤工助学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单位助教、助管岗位管理办法,负责研究生的选聘及考核;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二)1份,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三、岗位津贴 1.助教和助管岗位每生每月岗位津贴500元,由学校承担。 2.各单位负责对聘任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三)1份,于每学期末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汇总造册送财务处办理岗位津贴发放手续。

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我院非学历教育发展活力,激活我院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我院非学历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路子,充分调动各部门利用院内外资源对外开展培训的积极性,增强学院“两翼”的发展活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同时促进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企业及社会技术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对外培训工作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对外培训业务品牌,规范对外培训行为,使我院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外培训的管理体制 学院对培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1、学院授权教务处作为对外培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院内外培训履行管理职责。 2、各系(部)是学院对外培训实施的主体,具体承办和实施学院培训工作。 二、对外培训的适用范围 1、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 2、服务性短期培训:(1)、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从业证、技术等级证等考证培训班;(2)、面向社会和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举办的其它各类短期培训班。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 三、对外培训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对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处室、系部负责人任委员。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训的发展方向、 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

教务处负责各类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培训管理 为了综合利用学院的资源和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中的终身教育环节,发挥我院在行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新信息新知识传播中的优势,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学校所有非学历的对外培训业务,促进我院对外培训服务工作走上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1、实施培训项目涉及各专业师资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教务处可从全院范围内选拔师资,各系部处室应给予支持。 2、各系(部)原则上不能组织与本单位专业无关的培训业务,涉及多专业相互配合实施的培训项目,可由学院统一规划组织实施。为其它单位初始联系项目的系(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各系(部)培训工作计划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涉及培训项目前期准备的文档资料和价格体系应等同于商业机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学院拥有的面向社会的培训资质和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资质(证书)统一由教务处管理。 5、为防止校内各系部在对外培训项目申报上的恶性竞争,对外的社会培训项目方案和企业的培训项目价格体系均要报教务处审批,以便维护学院的利益和社会声誉。 五、对外培训承办部门职能 (一)教务处职能 1、负责全院对外培训工作的协调、统筹、管理,负责对上、对外的沟通衔接工作; 2、负责审核系(部)各类培训的报批、招生广告等工作; 3、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各类培训信息、数据的集中报传工作;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

隆阳建设系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及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隆阳建设系统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 第四条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由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员工培训、入职培训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隆阳建设系统全体员工。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第六条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培养员工的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 作气氛; 第七条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八条培训的组织管理主要是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1、工作主要内容: 确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向及培训安排; 审核培训计划及方案; 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及培训考核的真实性;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的不同,不断设计、完善培训体系。 2、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培训需求调查分析; 设计培训课程总体规划; 培训课程评估; 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追踪; 编写培训材料; 组织安排并通知培训时间、地点等; 落实培训教师,包括外聘及内请; 检查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是否完善; 处理有关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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