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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药店

二***年**月

************* 药店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表

序号目录名称页

1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报告

2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申请表(一式四份)

3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报告

4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 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7 员工花名册、上岗证复印件

8 企业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任职证明、履历表、学历证

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9 质量负责人任职证明履历表、职称和身份证复印件

10 员工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11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2 药品零售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图

13 组织机构职能框架图

14 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

15 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

16 员工劳动合同

17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

******药店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店现《药品经营许可证》二***年**月**日颁发,该证书将于二***年**月**日到期。多年来我药店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严格执行GSP,确保了药品质量,保障了人民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和《**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我药店特向贵局提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二级)申请,望贵局予以审核办理。

特此申请!

***********药店

二***年**月**日

受理编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证申请表企业名称:*******药店

申请人:*****

填报日期:2***年**月**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年月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用A4纸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rfda.go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6004559.html,)办事指南下载粘贴一式三份,供申请人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填报;

2、本表封面和表一“企业基本情况”栏的有关内容,由申请人用电脑打印填写;

3、申请人填报企业主要人员情况时,应提交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4、申请人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5、申请人提交的现场验收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自行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连同填写好的本表一式三份,一并逐级报送受理审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本表须填报一式三份:经审批后企业自存一份,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存一份。申请连锁门店的,经批准后,由负责审批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签署审批意见的本表复制一份,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表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药店

注册(经营)地

邮编仓库地址无此项

经营方式零售经营范围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除外):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企业经济性质民营企业类型个体投资金额(万元)

联系人

办公或

住宅电话

手机企业主要人员情况

人员姓名性

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术职称

从事药品经营

质管工作年限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质管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管员

人员构成职工总

数(人)

从事质量管

理、验收、养

护人员总数

(人)

质管人员

验收人员

养护人员数

药学技术人员数(总数:人)

执业药师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

药师

(从业药师)

药士

他药

药学

中药

中药

2

续表一:

营业场所、仓库情况

营业场

面积(m2)

仓库总面积(m2)

冷库容

积(m3) 其中,常温库:m2,阴凉库:m2

仓库、营业场所和辅助、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权情况说明营业场所地址:

营业场所产权所有人:

使用人:

租赁期:

主要设施、设备情况

设施、设备名称及数量目录电脑(台)

电脑一台

空调一台

烤箱一个

冲筒一个

中药粉碎机一台

参茸切片机一台

中药饮片装斗柜五组玻璃柜十组

处方柜三组

温湿度计一个

老鼠夹一个

总数 1 质量管理用

购进记录用

入库验收用

储存养护用

出库复核用

其他用

表二:初审意见及现场验收记录

县级

药监

部门

初审

意见年月日(公章)

验收人员签字组长:成员:

验收时间:年月日

表三:审批意见

发证部门审批意见审

经办人:年月日

科室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局领导:年月日(公章)

许可证的内容、事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仓库地址

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流水号许可证有效期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药店对**省换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企业建立花名册。

二、企业以**为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未违反76条、83条

规定。(药监局证明)

三、企业法人代表大专毕业

四、企业任命***(从业药师)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

责人。

五、上岗证

六、劳动合同

七、员工培训

八、体检

九、房屋租赁合同(五年)

十、营业场所安装空调、温度计、中药粉碎机

十一、营业场所办公生活区域分开

十二、营业场所安装玻璃门防尘,墙壁、顶棚光洁,地面铺地砖,干燥,无污染物等。

十三、营业场所配备货架和柜台牢固、美观整洁、数量充足,销售柜组标志醒目,摆放合理。

十四、营业用柜橱、货架、中药饮片及贮器采用符合药品卫士要求的适宜材料制作,清洁明亮,卫生整洁。

十五、营业场所设立拆零专柜,配有药勺、手套、酒精、消毒棉、托盘等工具及专用包装药袋

十六、营业用计算器具,衡器按规定检验合格

十七、营业场所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与其他性能相互影响的药品分开陈列摆放,标志规范、醒目:

处方药未采用开架自选货架陈列和销售。

十八、营业场所有规范、醒目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警示语

十九、营业场所非药品单独设立专售区,标识醒目,非药品柜组(货架)未有与药品柜组(货架)连接,非药品区与药品有

明显的隔离设施。

二十、拟办企业按GSP 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

1、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药品存储管理制度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6、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特殊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9、药械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10、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11、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二十一、拟办企业GSP 的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以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表格:

1、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表格

2、首营企业审批表

3、首营品种审批表

4、药品养护检查记录表

5、温湿度记录表

6、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7、处方药销售登记表

8、不合格药品记录表

9、退货药品验收记录表

10、拆零药品销售记录表

11、药品质量信息记录表

12、不合格药品确认、报损及销毁记录表

13、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登记报告表

14、药品质量投诉记录表

15、质量管理制度考核记录表

二十二、拟办企业在营业店堂有明示服务公约,设置用药咨询台和顾客意见簿,公布当地药监、工商、物价等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药店

二***年**月**日

企业职工花名册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

资格岗位职务

培训

情况

健康

情况

员工履历表

姓名性别

职称出生年月年月日籍贯民族

学历毕业学校

专业现任职务

现工作

****药店

单位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

2、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3、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8、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9、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0、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11、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4、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5、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6、不良反应管理制度

1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8、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9、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职能框架图

企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

药品零售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图

经理

质量管理组采购组营业组质量管理员采购员营业员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申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提交如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报告

2、《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报告

4、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7、员工花名册

8、企业负责人任职证明、履历表、职称、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9、质量管理人员任职证明、履历表、职称、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10、验收员任职证明、履历表、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11、员工上岗证复印件

12、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13、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4、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图

15、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

16、营业场所平面图

17、营业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18、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我单位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年**月**日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印刷)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 (首次申请)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行业类别:印刷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10)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1)对于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2)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13)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应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14)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备注栏对自备电厂进行单独说明。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 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6、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

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零售药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药品零售企业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内容填写应准确。 1、封面的申请单位和填报日期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第三页的企业基本情况由申请单位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凡是《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有的项目,均以《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内容为准;经营场所和仓库的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 “核准经营范围”栏如实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所核准的经营范围,而“拟申请经营类别”和“拟申请经营范围”栏填写企业在换证后希望经营的药品类别和范围。如不希望变更原有的经营范围,则在“拟申请经营类别”中选择“不变更”。 企业换证自查报告填写不下可另附页(附页上加盖企业公章)。 3、“现场审查情况”由现场检查验收组根据企业实际的验收情况填写。 三、报送材料应附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如属分支机构的药店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还应附分支机构上级企业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企业全体人员情况表及其相应的证明文件(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附身份证明、履历表、健康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他药品经营人员附学历证明及岗位证、健康证复印件;其中全体人员情况表填写应真实、完整,并与所报材料相符)。 四、申报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内容应与工商部门所发的营业执照内容相符。 五、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每页)。 六、申报材料应统一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排污许可证实行办法

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监管,控制排污总量,规范排污行为,实现减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水、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所有的排污单位,应依照本办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 第四条排污许可证实行两级发放、三级管理。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重点污染监控单位及造成跨设区市(含扩权县、市)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证以外的其它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县(市)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省级

重点污染监控单位名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 期公布。 第五条排污许可证管理遵循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列入环境统计范围的重点调查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 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其它非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实行浓度控制,有条件的实行排放浓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六条排污许可证分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简称《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简称《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为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综合排污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七条污染物排放浓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相关规定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 指标,以及未达到环境保护其它相关规定而被责令限期治理或整改的排污单位,限期治理或整改期间,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已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收回。

(完整word版)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新办证、换发正式证、延续提供以下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见附件1,国、省控企业一式四份),并交电子版。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法人代表委托函。 (五)近期环境监测报告(自申报日期近半年以内监测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即:环评审批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环评报告书或表、环评审批文件、验收批复);其它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一控双达标文件等)。 (七)证明材料。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设施委托运行的,需提交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情况。 3.排放污染物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写明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合符国家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情况,年排放污染物多少吨,可参考环评中总量控制情况。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需写清总量削减情况)。 4.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需分别写明水和气各有几个排污口,是否编号且设置标识。水排放口需说明排放口位置,形状,是否可视化,排污口是否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流量计等。气排放口需说明排气筒数量、高度,是否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

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等,最好附排污口照片)。 5.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控仪器设备情况,包括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验收及与环保部门联网证明等。(若无,则不必提供) 6.近两年排污费申报及缴纳情况(需复印近两年排污申报表及排污费缴纳发票)。 7.进两年遵守环保法规和受处罚的情况(需由监察大队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8.生产过程中产生危废的企业需提供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资质证明及危废转移联单等)。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换证需将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还。 二、办理法人及法人代表变更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企业变更申请; 2、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正式证年审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一年内监测报告一份; 3、产生危废的企业提供上年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上年危废转移联单等) 4、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电子版)

受理编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拟办企业名称: 隶属部门(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并按指纹):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人须知 1、填表说明: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要求。 2、申请人填报本表时应附如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的聘任文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学历的应出具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有效证明;药品从业人员的岗位合格证、本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场所及仓库的地理位置图(标注所处街道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平面布置图(注明尺寸、使用面积和区域划分),并注明与最邻近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最短可行进距离。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提交资料标准: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要求。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节选)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样本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试行) (首次申请□延续□变更□)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行业类别: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1—

申请日期:年月日—2—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3—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 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4)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名称。 (5)、(6)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设计产能。 (7)指设计年生产时间。 —4—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指引-------------------------------------------------------------------------------- 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其中,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镇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村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许可程序 (一)申请筹建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申请验收申请人筹建完毕,到受理窗口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五、申请材料 (一)筹建申请申办人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开办企业申请报告。说明申办人的基本情况,开办原因,企业性质,经营地址、范围,配备人员、设备、设施等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B、任命通知(国有、集体、股份企业)。 4、药学技术人员: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B、执业资格、职称证书;C、劳动合同、聘书;D、在职在岗不兼职证明材料。 5、经营、仓库场地产权证及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6、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注:上述材料中的证件交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 (二)验收申请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验收发证的申请;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3、企业自查报告;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个人简历 5、与经营相适应的在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待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书、劳动合同; 6、营业场所、仓库的使用证明材料; 7、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经营场所药品分类陈列平面示意图。 9、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

ISO14001-2015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

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 (ISO14001-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排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对排污许可证申办、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安全环保科 (一)负责对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换发工作。 (二)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归档及总量登统工作,并在排污许可证到期前30天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第三章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管理 第四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其申请和管理程序如下: (一)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二)委托市级以上环境监测单位对企业排污现状进行监测; (三)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申报登记表、有效监测报告、原发排污许可

证(正、副本)、排污口规范化证明及在线联网证明、建设项目环评(或一控双达标文件)、现场监察记录、危废处置相关资料、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区、市环保局)审核; (四)由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临时排污许可证每年进行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核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每年在颁发排污许可证的当月,持许可证的副本和有效的监测报告,到当地环保局申请年度审查。 第六条因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原因使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口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排污变更手续。 第七条新建排污单位通过环保验收后,应在收到环保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15日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及要求一换证申请报告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及要求 (按以下顺序装订) 1. 受理通知书(附件1); 2. 同意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批件(附件2); 3. 现场验收报告; 注:(1)此项仅限扩权县(市)(即恩施市、利川市),其他县的相对人在申报时不用提供。 (2)其他县在州局委托后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的统一格式附后。(附 件3) 4、《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 5、填报说明(附件4) 6、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5) 7、对照《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含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或 者《湖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连锁门店)验收实施标准》的自查报告 8、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6); 注:(1)填写本表时,请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药师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个人简历、身份证的复印 件附后。 (2)复印件应经过所在县(市)局的相关人员审核原件并签字。 9、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件7); 注:(1)填写本表时,要求同上,若人员与上述人员相同,可以不重复提 供复印件。 (2)根据相关要求,每个药店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要求的人员才能经营,所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可以设置为同一 个人,但如果是此种情况,就必须同时出具另外一个符合要求的营业员 的资质,并将其资质复印件附后,在复印件上注明“***药店营业员”,

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经过县(市)局办事人员审核原件和签字。 10、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8); 11、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图和位置图(平面图标明长、宽多少米); 12、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3、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4、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1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GSP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16、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承诺书。(附件9) 17、《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报价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的数量及方式:无;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4、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5、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6、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申请材料目录:略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企业法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名称,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2、自然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被委托授权人名字,所有申报材料需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3、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验收申请”填报完整、正确,符合导入系统条件。 4、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应清楚标示周围街道及标志性建筑物情况,以便查找。(如非整层,还需提供所在楼层中所处位置的平面图) 5、仓库平面布局图需注明详细地址(楼层)和各库区、验收养护室、仓库办公室面积; 六、申请表格及文件下载:(1-5项表格的填写及"企业验收申请"的填报详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申请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1、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基本情况表: 2、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3、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4、企业经营设施情况表; 5、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2021年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 清单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新办证、换发正式证、延续提供以下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见附件1,国、省控企业一式四份),并交电子版。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法人代表委托函。 (五)近期环境监测报告(自申报日期近半年以内监测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即:环评审批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环评报告书或表、环评审批文件、验收批复);其它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一控双达标文件等)。 (七)证明材料。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设施委托运行的,需提交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情况。

3.排放污染物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写明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合符国家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情况,年排放污染物多少吨,可参考环评中总量控制情况。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需写清总量削减情况)。 4.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需分别写明水和气各有几个排污口,是否编号且设置标识。水排放口需说明排放口位置,形状,是否可视化,排污口是否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流量计等。气排放口需说明排气筒数量、高度,是否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等,最好附排污口照片)。 5.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控仪器设备情况,包括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验收及与环保部门联网证明等。(若无,则不必提供) 6.近两年排污费申报及缴纳情况(需复印近两年排污申报表及排污费缴纳发票)。 7.进两年遵守环保法规和受处罚的情况(需由监察大队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8.生产过程中产生危废的企业需提供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资质证明及危废转移联单等)。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换证需将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还。 二、办理法人及法人代表变更提供如下材料: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图后 有详细说明) 申请材料不全,一 污控科 不属许可 次性告知补交 受理(当日) 审查(15日)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 可 许可的发放排污许 可证 不予许可的不发放 排污许可证 准 予 许 可 的,向社会 公开 1、 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 报告;2000 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一式 3 份。3、换 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 1 份。4、有 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1 式 3 份。5、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6、 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

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 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 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 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 3 份。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 1 份。4、有 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1 式 3 份。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办理《排污许可证》指南

办理《排污许可证》指南 一、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单位按照分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试生产、试营业期间《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文复印件一份; 3、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4、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 5、持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未达标排放者《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文复印件一份; 3. 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4、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 5、持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6、污染治理方案。 (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文复印件一份; 3、经验收签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复印件一份; 4、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5、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 6、持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转《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3、持证期间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材料; 4、原申领的《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五)《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3、持证期间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材料模板

********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 申 请 材 料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目录 1、市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2、验收申请 3、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表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自查报告 6、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一览表 7、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 件、复印件 8、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 9、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0、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1、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12、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框图 1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保证声明 14、企业下属门店情况一览表

********公司 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的申请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同意筹建批准后,我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积 极进行了各项设施设备的布设、安装和调试,并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 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和相关的记录凭证,建立了相关的质量档案等。 现已筹建完毕。经自查,基本符合验收标准要求,请贵局进行现场验 收。 特此申请 ********公司 2017年2月4日

********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自查报告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于2016年12月26日提出筹建申请,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批准同意筹建。 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和仓库均与注册地址相同。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连锁公司。 公司经营面积:仓库面积。现有员工人,其中:各类大中专毕业人员人,药学及其相关专业人;其中执业药师人。 公司自筹建以来,坚持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作为公司经营的 行为准则,以“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经营理念,“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作为质量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提升企业人员质量意识、 管理技能,坚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和有效运 行。从整体上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水平,保证本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和人 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举办的有关 知识的岗前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识和了解, 提高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意识。同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组织人员制订了公司各科室职责、各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完善了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对质量体系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可 以保证药品质量。依据要求,安装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了对公司组织机构 与管理、职能与职责、人员与培训等系统全过程的内部自查。经过自查、完善, 使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落实完善,使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控制能 力得到的提高。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自2017年1月13日批准筹建以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排污许可证管理程序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管理程序 B.1基本要求 B.1.1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1.2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进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B.1.3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相关标准,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八条规定: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B.2工作程序 B.2.1申报程序: a)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前,应当将承诺书、基本信息以及拟申请的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开。公开途径应当选择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b)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生态环境

排污许可证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排污许可证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Q1、如何把营业执照上传到电脑上去? 答:可以通过QQ或微信的“文件助手”功能上传,具体操作:手机和电脑同时登陆QQ或者微信,然后通过文件助手功能上传至电脑上,建议将营业执照照片名称改成“营业执照”,放到电脑桌面上,方便找。 Q2、申报单位名称和总公司单位名称怎么填? 答:请根据以下不同情景进行判断

Q3、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怎么填 答:此次排污许可证发证地址为环评办理地址,分以下情况自行判断 情 景 情况注册地址处理 方法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处理方法 备注 情 况 一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环 评批复地址和实际生 产经营场所地址一致 就填营业执照 地址 就填营业执照地址/ 情 况 二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环 评批复地址和实际生 产经营场所地址一致 就填营业执照 地址 尽快办理实际生产 地址的环评手续, 排污许可证发证地 址一定是办理出环 评手续的地址 看一看环 评批复地 址 情 况 三 一个公司不同厂区就填营业执照 地址 参照申报单位名称 这里情况四,实际 生产经营场所就按 照不同厂区填写 具体见案 例 案例:如安吉张三有限公司,有塘埔工业区一个厂区和孝丰工业区一个厂区,且都具有环评手续,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塘埔工业区,该企业分为不同厂区分别申领排污许可证,具体操作如下: A、塘埔工业区注册

B、孝丰工业区注册 Q4、流域选择哪个流域? 答:安吉地区请在流域选择中选择“长江流域” Q5、行业类别选择什么? 答: 生产内容行业类别选择 家具及家具配件家具制造业C21 竹木地板人造板制造C202 酒类生产酒的制造C151 Q6、选择行业为什么选择不了? 答:具体操作方式有以下两种,具体如下 方式一: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申请表

附件3-1 受理编号: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许可或登记 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人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年月日 受理单位 (收到申请日期年月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附件3-2 填表说明 一、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二、申请企业(或个人)应按照要求填表,内容应准确、完整,并使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也可打印,不得涂改。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人”应填写企业名称(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者企业经营者(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五、封面上“受理编号”、“受理单位”和“收到申请日期”由受理单位填写。 六、“隶属单位”是指:企业上级控股集团、企业集团或上级管辖单位。 七、企业申请日期应填写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日期。 八、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九、按照要求无需填写相关内容的栏目,在该栏目中标注“/”或者“无”字样,申请表不得空项。 十、本表及所附申报材料、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或者由拟办企业申请人签字并附手印,复印件还应标注“与原件相符”。 十一、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制做卦皮、资料目录、编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二、委托检查验收时,被委托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检查组意见”栏中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局公章。 十三、本表可直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下载,网址:。 附件3-3

河南排污许可证

河南省排污许可证 审批表 申请排放污染物类型:1、水污染物□;2、大气污染物□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况:1、初次申领□2、换证□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报说明 一、初次申领、换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简称申报企业),均需填报本表,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初次申领正式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除填报本表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文件; (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填写排污许可证审批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 (四)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近三个月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原件; (五)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材料。 三、许可证到期换证或遇重大事项变更(主要指企业发生兼并重组,或者其生产工艺、产品、规模、治污设施发生改变,从而引发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变化)申请换证者,除须提交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并提交:申报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文件;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近三个月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原件。 若仅仅是企业法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换证,只需提供企业排污许可证换证申请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时,要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文件为主报材料,本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合订为其附件。附件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复印件。 五、申请排污许可证时要报送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交省环保厅行政受理大厅办理。

表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表二、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流程图

表三、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工艺

排污许可证申请书(2份)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污许可证审批单位):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个人)予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已经准备了所需的相关材料。特报送你局申请批准,请你局予以查收。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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