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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企业内部分配

国美企业内部分配
国美企业内部分配

企业内部分配案例分析

——国美企业

财经学院

会计1002

3100807046

徐凯纯

国美企业内部分配

摘要:

本论文讲的是国美企业的内部分配,从人力资源,股权激励和人才培养三方面来讲,重点会从国美的股权激励来分析。国美股权争夺战,最令人关注的原因在于一个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利益冲突,这正是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下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委托人更注重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并获取长期利润,代理人热衷于追求短期利润,因此运用适当的激励制度正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便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改革,特别强调通过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经理,建立长期的利益关系。在这种制度下,如果公司经营业绩好,股票价格上升,管理人员行使期权合同就会获得丰厚收入,反之,如果管理不善使得公司股价下降,则管理人员只有较少的薪金收入。

关键词:人力资源,股权之争,股权激励,人才培养

企业简介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0493)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综合企业公司。公司在百慕大注册,创始人为黄光裕,后任主席为陈晓,现任主席是张大中。1987年元月一日,国美电器在北京创立了第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不足一百平米的小店。国美电器集团坚持“薄利多销,服务当先”的经营理念,本着“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企业发展理念,国美电器与全球知名家电制造企业保持紧密、友好、互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中国的最大的经销商。

国美电器集团内地一级市场网络布局已全面完成,正迅速向二三级城市拓展,目前在内地160多个城市拥有直营门店560多家,在香港和澳门的门店总数达到12家,员工近10万人。国美电器集团是中国家电零售领域率先在香港上市的企业。通过香港和澳门市场积累经验,为国美电器集团未来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2012年12月初,国美电器宣布整合旗下“国美电器网上商城”和“库巴网”两大电商平台,实现后台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整合之后,更名为“国美在线”的国美电器网上商城将定位于面向B2C业务的跨品类综合性电商购物网站,依托国美在线的后台能力,以独立品牌、独立网站、独立运营的模式专注于综合类电商平台的发展。

国美电器集团不断追求创新经营,更侧重商品定位,强调提高经营商品的档次与技术含量,并逐步加快在各大城市建设超大型旗舰卖场的步伐。在近20年的发展历程中,国美电

器集团始终站在中国家电业发展的最前沿,全面引领家电消费潮流,向消费者展示未来家电的发展趋势。如今“规模、经营、管理、商品、服务、价格、环境、物流”等已成为国美电器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国美品牌得到了中国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国美人力资源管理

国美的目标是:1、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队伍;2、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3、爱惜人才,尊重人才,但决不迁就人才。

国美现实状况:1、高层管理岗位后备人员稀缺;2、中层管理人员经验、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不足;3、基层主管人员:一类,缺少提升空间,稳定性差;一类,缺乏个人担当意识,提升潜力不足;4、基层员工:企业认同度不高,对上级管理者认同度不高,稳定性差。

国美人员管理上的不足:1、人员选拔上技巧、公平、公证性不足,考虑不够周全、长远,缺乏对员工的了解,因此选人局限性很大,导致有失公平还会因此导致人才流失;2、人员关注和培养重视程度不够,传帮带意识不足;3、人为因素导致调整过于频繁,增加了隐性成本也一定程度上导致管理效率的下降;4、缺乏与员工的沟通,不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想法。

国美股权激励政策

股权之争来龙去脉

●2006年7月,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家电业“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

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底~2009年初,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

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但方案没有被采纳。

●2009年6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救了国美却伤了黄光裕。一位知情人士说,即

便当时二人有矛盾,也没公开化,引入贝恩,是黄、陈二人决裂的直接诱因。

●2009年7月,包括陈晓在内,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黄光

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并要求取消激励机制,但没有被采纳。

●2010年5月,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续五项否决票,否决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

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但遭到董事会否决。矛盾至此公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函件,正式拉开国

美控制权之争的大幕。

●2010年8月,黄光裕独资拥有的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

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职务。时隔一日,国美董事局就驳回了黄光裕这一要求,并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二月前后的违规行为。事情发展至此,“黄陈”两人已正式决裂,再无挽回余地可言。

●2010年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铜锣湾富豪香港酒店举行。国美大股东黄

光裕方罢免陈晓董事会主席动议未获通过,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私人律师邹晓春未能当选执行董事,陈晓将继续掌舵国美。

大会通过撤销增发议案黄光裕仍是最大股东,陈晓仍在管理层。表面的平息并非意味着

企业的和平。内斗之后,国美管理层与大股东之间的合作协助关系已发生裂痕,并成为企业发展的阻碍。其实,此次内斗风波的核心主旨非常明晰:黄氏家族作为最大股东,持有约32%的股份。若董事会增发授权,将撼动黄氏家族在国美的最大股东地位。黄氏家族令一担忧:国美经过金融危机后,机构投资者有减股现象,黄氏家族怀疑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在幕后收购股份、增发授权是管理层抢夺国美“说话权”的借口,并指责管理层近两年关闭门店,经营不善等。因此,黄氏家族欲罢免陈晓职务。此次“争夺控制权”的背后原因:大股东与管理层存在不团结未一致问题。

股权激励变迁之路

伴随着国美的股权之争,国美内部的股权激励政策随之发生变化。黄光裕和陈晓的管理理念的不同注定会在股权激励方面体现。

1、曾任职国美的某高管表示,在黄光裕时代,高管想要获得股权激励是几乎不可能的。他在管理理念上信奉权威之上,国美的经营管理团队缺乏人本主义关怀和对高管实行有效的激励。2008年12月初,国美电器董事会曾根据股东大会一般授权,提出过一份增发20%普通股或可转债的计划。但这一过程不顺利,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内,都没有形成实质性的协议。

2、在逐渐帮助国美摆脱危机后,陈晓紧接着又进行了大规模的股权激励。2009年7月7日晚间,国美电器公告了其首次股权激励方案的细节。据国美副总裁、新闻发言人何阳青介绍,股权激励覆盖了分公司总经理、大区总经理,以及集团总部各中心总监、副总监以上级别,共惠及105人。受激励人利用这些购股权可以在日后仍以国美电器7月7日的收盘价1.9港元买入相应数量的公司股份。根据方案,受激励人员须从一年后方可开始分批行使购股权,每年可行使25%,计划分四年完成。此次购股权的有效期为10年,此方案是当时中国家电业金额最大的激励股权方案。

3、2012年上半年国美业绩或为净亏损,公司认为此前的股权激励方案对于业绩的提升并不能起到太大的激励作用,而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更强调与销售目标和销售利润直接挂钩。在黄家重掌国美后,国美电器高管坐到一起重新讨论了新的激励政策。内容包括从国美基层员工开始的工资上调和绩效考核升级,以及比2009年那次覆盖范围更大的管理层股权激励,而这次股权激励也将覆盖到国美两大电商的管理层。

国美人才培养

国美一直了解自身的不足,所以后期在人才培养方面下足了功夫。主要分为两种培养方式,分别针对大众员工以及待晋升员工。

大众员工的培养

●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在岗或脱岗的管理、技能培训,系统的学习工作的技能与技巧。

●在职:指导上级主管在工作中经常指导下属和对其工作状况进行反馈。

●职责扩大:增加员工的工作范围,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工作,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轮岗:在集团内与其他同事调换岗位,或是在部门内承担不同的工作,丰富员工知识和

技能。

●项目参与:员工参与公司的重要项目,丰富员工知识和技能,锻炼员工技术和管理能力。

●自我学习:员工通过自我学习提高知识和技能等。

待晋升员工培养—“2+4”晋升培训方案概要

●培训对象:职能部门主管级、门店主任级以上(含)的待晋升人员。

●培训时间:提出晋升申请至代理期结束前。

●“2+4”是什么:“2”指被提名晋升之前需要完成的两个工作

读一本书:各大区综合管理部/分部人力资源部指导各自新晋升干部选取合适的书目,总结其中的理论精髓,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在代理期结束的面谈中会对其中的精髓做简短回顾。

做一项行为改进计划:对自己的行为不断进行发现和优化,有针对性的做一项提高,避免自己的短板给自己的职业道路带来的瓶颈。根据列出的10项关键能力,由直接上级,辅导员,平级同事选择新晋升管理者较弱的一项制定改变计划,提交相应文案。

“4”指

跟一周岗:在代理期内,各大区综合管理部/分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待晋升员工未来的工作需要为其安排一个岗位辅导员,待晋升员工通过对辅导员的实地跟岗,获得第一手实践经验,通过观察其它管理者的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自己未来的管理岗位上的行为坐标。

听一堂课:管理者需要不断提高,不断接受新事物,不断革新自己的思想,才能在变数繁多的工作中永远处于不败之地,总部会根据晋升干部特点安排授课。

讲一堂课:每个管理者都必须成为一名好讲师,团队领导是团队建立学习力的关键所在,把自己学会的知识和技能与别人分享,手把手的教会别人才是一个合格的经理人,各分部培训部在代理期内需要安排新晋升员工讲一堂课,课程由分部人力资源部与待晋升员工协商拟定。

写一篇文章:对代理期的读书体会,跟岗实践,听课、讲课心得,行为改进效果做一个理论回顾,提出今后的工作规划和行动计划。

结束语

国美电器,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因一场内部控制权之争而倍受关注。同时由于国美为家族上市企业,诸如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成功转型、股权集中度、内部人控制、高管激励等问题也成为关注热点。通过对国美企业内部分配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美有着明确的,完善的公司理念、文化,以及总体目标,薪酬体系也相对完善,并且执行这一套可行,覆盖面广的员工培养方案。这是成功的。但是,由于国美管理层及董事会的股权纷争使得国美多次陷入危机,并且导致股权激励方案多次改变。不多总体上是朝着一个更美好的方向在发展。

参考文献

1、《国美劫》——郎朗——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10-10-1

2、《商场现代化》——2011年8月(中旬刊)总第656期

3、《国美股权之争:两个男人的战争》——凤凰网财经2010-09-21

国美家电的市场定位

国美电器公司的市场定位 调查地点:国美电器-北太平庄店 调查对象:赵宝民(总经理) 具《2006年国美电器发展方略》中显示,国美将2006年的市场定位于网络布局、价格、服务营销三方面。 市场定位一:网络布局细化管理 具《2006年国美电器发展方略》显示,根据北京市场家电零售额和现有规模的家电卖场年销售额的对比,北京家电连锁卖场的份额应在150家左右,而目前北京家电市场的门店仅仅超过百家,所以就现阶段来说市场并没有达到饱和状态。但2006年,北京家电连锁店预计超过200家,势必撑破这张‘家电网’。尽管如此,国美依然不会放松网络布局。目前,北京国美拥有门店40多家,到2006年五一之前国美的目标是60家。但国美不是盲目扩张。面对日渐饱和的家电市场,只能用‘优胜劣汰’来解决。在《2006年国美电器发展方略》中,我们了解到“关于门店布局,三环外和郊区门店的建设将是下一步的重中之重。”据赵总透露,国美在进行门店选址的时候要进行相当复杂的公式运算,其中涉及了9大指数:常住人口数量指数;人均居住面积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交通便利指数;物业形象知名度指数;营业面积指数;营业楼层指数;人流量指数;促销面积和广告面积指数;其他如停车位指数等等。“经过全国400家门店的验证,这套选址公式虽然复杂但却行之有效,是保证国美与供应商伙伴共赢的基础。”因此,要加快国美门店布局,实现市场细化经营将成为北京国美提供核心竞争力的突破口。 市场定位二:保持价格杀手的威力 价格在市场定位中,非常重要,亦非常敏感,现分述如下: (一)价格定得高,顾客便会流失。 (二)价格定得低,公司的边际利润(毛利)会下降,商户便需加快销售才能维持合理利润。 (三)价格反映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顾客对该商品的用法和看法,交换价值体验了某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稀有性、竞争力及增值能力。举一个简单的例子:10元店的出现,反映低价可提升购买欲。 国美作为家电行业的领头羊,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创造更加优质的购物环境,而高标准的购物空间也是零售终端的发展要求,可以说,家电行业价格的趋于白热化已成不争的事实,旗舰营销国美势在必行。“价格也一直是国美最硬的杀手锏。国美的目标是继续保持价格杀手的威力,确实做到全市最低。”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美总部近期新成立了定价中心,其目标就是要随时掌握市场价格,保证国美的商品价格比竞争对手低,做真正的低价杀手。

国美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节原则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签订。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详见附件一)。因此, 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附件一中所列的甲方的总公司及 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以及附件一中 所列的乙方及其相关公司。乙方有权决定适用本合同的相关公司的 增加或减少,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品类品牌。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地区门店进行销售(详见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 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乙方有权决

定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产品进入的门店,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 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节名词定义 第五条产品:是指由甲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销售支持:指甲方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因乙方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和资金、物质支援。 第七条供货价格:指甲乙双方在甲方给予乙方销售所在地的所有经销商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第八条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 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九条滞销产品: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产品经过15天的时间,销量与进货量的比低于二分之一的产品。 第十条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在甲方的进货额(或回款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乙方的进货折扣。 第十一条特价机: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乙方从甲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条件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铺底:是指甲方给予乙方的不需支付实际资金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作为在合同有效期内样机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第十三条信用额度:是指甲方给予乙方先进货再延期付款的最大金额限制。第十四条货到付款结算:指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库房验收后24小时内即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回款额: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包括扣抵甲方在乙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六条利润补偿款:指在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甲方向乙 方支付的,用于补足乙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国美电器市场定位

国美电器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一:网络布局细化管理 具《2006年国美电器发展方略》显示,根据北京市场家电零售额和现有规模的家电卖场年销售额的对比,北京家电连锁卖场的份额应在150家左右,而目前北京家电市场的门店仅仅超过百家,所以就现阶段来说市场并没有达到饱和状态。但2006年,北京家电连锁店预计超过200家,势必撑破这张‘家电网’。尽管如此,国美依然不会放松网络布局。目前,北京国美拥有门店40多家,到2006年五一之前国美的目标是60家。但国美不是盲目扩张。面对日渐饱和的家电市场,只能用‘优胜劣汰’来解决。在《2006年国美电器发展方略》中,我们了解到“关于门店布局,三环外和郊区门店的建设将是下一步的重中之重。”据赵总透露,国美在进行门店选址的时候要进行相当复杂的公式运算,其中涉及了9大指数:常住人口数量指数;人均居住面积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交通便利指数;物业形象知名度指数;营业面积指数;营业楼层指数;人流量指数;促销面积和广告面积指数;其他如停车位指数等等。“经过全国400家门店的验证,这套选址公式虽然复杂但却行之有效,是保证国美与供应商伙伴共赢的基础。”因此,要加快国美门店布局,实现市场细化经营将成为北京国美提供核心竞争力的突破口。市场定位二:保持价格杀手的威力 价格在市场定位中,非常重要,亦非常敏感,现分述如下: (一)价格

定得高,顾客便会流失。 (二)价格定得低,公司的边际利润(毛利)会下降,商户便需加快销售才能维持合理利润。 (三)价格反映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顾客对该商品的用法和看法,交换价值体验了某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稀有性、竞争力及增值能力。举一个简单的例子:10元店的出现,反映低价可提升购买欲。 国美作为家电行业的领头羊,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创造更加优质的购物环境,而高标准的购物空间也是零售终端的发展要求,可以说,家电行业价格的趋于白热化已成不争的事实,旗舰营销国美势在必行。“价格也一直是国美最硬的杀手锏。国美的目标是继续保持价格杀手的威力,确实做到全市最低。”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美总部近期新成立了定价中心,其目标就是要随时掌握市场价格,保证国美的商品价格比竞争对手低,做真正的低价杀手。 经理说:“国美的价值观不仅仅是价格的评议,更重要的是创造价值。”国美是有创造性的。可以说,当年由国美摸索出的与厂商的合作规则以及服务规则等,都已经成为了目前整个家电连锁行业的标准。“甚至每年的订货期,竞争对手都等着国美先签,看看国美有没有新的合作模式可供他们学习和效仿。”。市场定位三:买、送、修一包到底的服务 在商业竞争加剧的今天,国美仍为开店而谋划,其后定有强大的后台运作来支持,我们可以说国美的后台已经极其完善,在保证国美京城所有门店正常运作的基础上,绝对有能力来支撑未来发展。具业内人

国美卖场管理制度总汇(十分详细的好资料)

第二条制度、标准 一、商品分类、布局与出样 根据商品的关联性及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公司将所经营的商品分成七大类(已设置相关的管理部门或对口配备人员),卖场陈列的商品也应体现上述分类原则。 (一)面积占比 因公司各门店的使用面积存在着较大差异,在充分考虑商品体积、销售贡献率、市场前景、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等要素的基础上,制定各品类相对合理的占比。在品类面积占比确定后,再确定各品牌面积占比。 1、各品类商品面积占比 通过对划分要素的综合考虑,供参照的大类商品面积占比为:手机类占12%、IT类(含摄照)占14%、冰洗类占17%、空调类占10%、白小类占16%、彩电类占16%(彩电面积不小于400平米)、影音类占15%(均为大致占比,可按地区差异适当调整占比)。 以公司目前经营的品类,从陈列美观和使用经济合理两方面考虑,公司较理想的卖场使用面积应在3200平米左右(各分部新开门店时应参考),相应的面积分配如下:(1)手机产品:包括手机、手机附件、手机卡等,展示面积350平方米以上。 (2)数码产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外设、耗材,展示面积450平方米以上。 (3)冰洗产品:包括冰箱、洗衣机,展示面积550平方米以上。 (4)空调产品:包括柜式空调、壁挂空调,展示面积300-350平方米以上。 (5)白小产品:包括微波炉和其它白色小家电,展示面积520平方米以上。 (6)彩电产品:包括各类彩电产品,展示面积500-520平方米以上。 (7)影音产品:包括音响、碟机,电话、传真机、其它黑色小家电,展示面积480平方米以上。 (8)收款台和服务台:设置于不易陈列商品的位置,面积30平方米。 (9)通道:要求店内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3米,不同类商品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1.8米,同类商品展台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2米,彩电区通道不少于2-2.5米。 (10)其它:包括办公区(经理室、办公室、财务室)面积50平方米;生活区(男更衣室、女更衣室、休息室、保安室、卫生间)面积150-200平方米;库房面积250平方米。其中卫生间的装修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注:各品类应占面积中已包含通道面积。 2、各品牌位置、面积分配原则 在各类商品面积占比确定的基础上,大类商品区域内各品牌展架摆放的位置和占用的面积也应有所差别,应遵循的原则有:

苏宁采购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苏宁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国美电器代销采购合同书 代销合同书 甲方(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原则条款 第1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适用范围 第3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品类品牌的产品。 第4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门店进行销售双方 需签定《供货苞上(撤)店协议书》名词定义 第5条产品:指由甲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虽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

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 附件、配件、促销礼品、赠品。 第6条销售支持:指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 第7条供货价格:指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价格,该价格为甲方向市场提供该产品的最低价格。 第8条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H等任合同编号:8600-501-20XX-004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H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 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9条滞销产品: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进入乙方库房之日起(以乙方入库单日期为准)超过 __30 天未销售的剩余正常产品。 第10条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回款额为依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比率给予 乙方的商业回报。 第11条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因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 的销售价格降低,使乙方销售甲方产 品的账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甲方向 乙方支付的,用于补足乙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12条包销机型:指性能、外观与其它型号有明显区别的,性能价格比有明显优势的,由乙方独

国美电器采购合同范本.doc

国美电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供货单位):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采购单位):国美电器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节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总部。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TCL ,L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第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常州地区国美电器门店进行销售。第三节乙方采购产品内容及成交价格 第六条 上述订购产品保险由甲方(供货单位)按货物附加值的0.3%投保平安险。 本批产品的运输方式为陆运,由甲方承担运费及装卸费。 第四节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甲方提供技术、售后支持范围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执行,甲方同时出具官方质量检验证书。 第八条 甲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服务,并在产品运达后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至乙方技术指导一个月。 第九条 如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节产品的交货、运输及货款结算 第十条 上述订购产品采用:分批交货方式;(分两批交货) 即甲方于2014年7月15日前,交货8000台TCL,L55F3310-3D,55寸3D 电视机于乙方指定常州总部仓库。并于2014年8月30日前将剩余8000台TCL,L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运至乙方指定常州总部仓库。 第十一条 甲方在两批货物发出时要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已发,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也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已收货,并和甲方技术人员一同将收货情况(如完全合格、部分不合格)反馈与甲方。 第十二条 对于乙方收到货物检验所发现中的残次品及不合格品,甲方需进行及时调换。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为分批付款,采用电汇 乙方于甲方首次交货并检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交付货款的50%(即2480万元),剩余尾款于甲方全部交货完成,乙方收到货物检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交付。 第十四条 甲方在提供货物运输的同时也要将上述货物对应的发票送至乙方。 第十五条 甲方同意将本款TCL 型号为L55F3310-3D的55寸电视机指定给乙方即国美网上商城的专营。 第六节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为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无约定的项目则按照实际损失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合同条款义务,如甲方逾期交货,那按照当交货而未交的产品数量成交价格的5%,作为违约金交付乙方。若乙方逾期付款则付给甲方逾期货款5%的违约金。甲方所交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未达到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质量检测标准,达到所交货数量的10%,则不合格部分先应付其价格3%的赔偿金。

管理学案例分析——国美电器集团

问题一:面对国内市场环境的变化,国美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国美电器从全国加点连锁零售第一品牌到2012年亏损近6亿,甚至被媒体预言可能消失,暴露出国美集团经营模式的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视环境变化,盲目扩张门店。 管理学理论中提到“环境”这一概念,任何一个组织都不是独立存在的,环境中某些力量在管理者行为的形成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组织外部力量和压力带来的变化一直影响着组织。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正是对管理的挑战,一个组织如果不能及时根据外界环境的变化来做出相应的调整,就很有可能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从而失去先机,甚至出现被淘汰的危机。 组织的一般环境,即大环境包括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科技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自燃环境和国际环境等。任务环境包括顾客、竞争者、同盟者、供应商、运输部门、中间商与批发商、业务主管部门、税务财政部门以及企业所在社区等要素。纵观国美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从1999年到2006年短短7年时间,国美的规模已经实现向全国扩张并成功实现了区域连锁。然而在国美迅速壮大的同时国内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变化竞争对手也在快速成长,尤其是苏宁电器,2010年的数据显示苏宁的销售额已经超过国美,跃居中国零售百强企业榜首。面对这样强大的竞争对手,通常企业会采取扩张销售门店数量的形式抢夺销售量,国美在过去的5年里,通过快速自主开店、兼并收购等方式争取到现在的市场地位,然而由于门店扩大过于紧密并且已经远远超出了地区的负荷能力,因此在扩大的背后背负的是成本的增长远远高出利润增长的巨大包袱。对于国美来说,门店规模的扩大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实际的好处,表面无限光鲜,实际内里不堪重负。 2、低价策略使得与供应商关系恶化。 国美过去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实施集中采购,统一采购,实现规模效应。由此建立起来的供销模式,摆脱了中间商环节,实现了低成本采购,从而将厂家的价格优惠转为自身销售商的优势,以低价格占领着市场。这样既可以避免厂家产品积压,又可以节省大笔宣传推广、产品促销和人员管理费用,以此达到进货越多,进价越低,销量越大,进货更多的良性循环。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家电市场进入了完全的买方市场,家电厂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由利益共同体走向矛盾的双方。一些连锁渠道在未经厂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零售价降到了出厂价以下,严重打乱了厂家的价格体系。厂家虽然提高了销量,但是由于大量的促销使价格降低,使得厂商的利润更加微薄。国美电器的低价优势主要来源之一就是对上游厂商的价格打压,这是一种典型的渠道终端行为的表现形式。众所周知的“格力事件”,就是因为格力不满国美电器擅自降低其空调价格,退出了国美电器卖场,两方关系就此恶化。从长远来看,国美电器的这种价格策略对整个产业链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弱化了上游生产厂商的整体盈利能力,迫使诸多厂商们纷纷自建渠道进行家电销售,以摆脱连锁卖场的控制,目前也变成国美有力的竞争者。国美与上游供应商矛盾的加剧,

家用电器公司连锁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相关要求

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一类) 永连(规)字第05号 签发人:束为 05.9.21 连锁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相关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连锁卖场标准化形象,体现永乐终端形象的共性和个性,营造更好的购 物环境,现对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作下列的规定,并明确职责界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的流程和报批制度是各分公司在对门店的形象布 局运用时应当遵守的操作规范,其中有关卖场形象设计的岗位职责界定意在明确 整个设计和运用的流程环节中各个部门各自承担的职责。 第三条运用原则 卖场形象包含六大类——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环境布置、促销环境营造、商品陈 列、非商品区布置,这六大类所涉及的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工作流程、报批 制度,并遵照各自权责范围进行操作。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四条连锁卖场形象规范 卖场形象的组成包含六大类: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环境布置、促销环境营造、商 品陈列、非商品区布置。以不同的形成方式可将这六大类归纳为三类: 一类为——一次规划成形,相对固定的部分,包括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环境布置、 非商品区布置; 二类为——周期性动态多变部分为促销环境营造;

三类为——日常维护的部分为商品陈列布置。以上六大类形成后都需终端人员采取适当维护措施才能保证其规范性。 以下就对这六大部分的相关规范作以下说明: (一)布局设计 由连锁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设计,结合营销部要求,综合当地的市场结构及卖场实际情况,按VI标准设计平面布局图。具体流程安排及报批制度请参见本文件第六条中的规定。(二)道具形象 连锁卖场道具共分三大类:一类为供应商直制展台的项目;二类为连锁VI标准中提供的道具的款式;三类为连锁统一标准工程部统一制作的功能性服务道具(如收银台、服务台、开票台等) 由营销管理部门确认供应商展台制作项目,并根据连锁VI道具标准选定道具的款式,确认代制及自制项目,但在同一地区要求保持款式的相对统一性。 (三)VI形象环境布置运用 卖场内部的环境布置大致包括:自动扶梯(楼梯)的周遍环境布置、功能服务区域布置、指引系统布置、卖场内部白墙面的布置、非营业区域的布置,均由连锁管理部的形象管理部门按VI手册统一管理,并通过专业制作公司(经培训审核)完成,严格按报批流程执行。其中特殊区域,如:共享空间及大面积墙面、柱子等需要精雕细琢的部分,根据卖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报批连锁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促销环境的营造 促销环境的营造包括:卖场内部周期性的促销吊旗、横幅、地帖等促销宣传物品,由营销部门负责管理,市场部设计,专业公司制作。按“时尚·醒目·整齐·及时”的原则,造就富有冲击力的促销环境,但必须有具体的规划,尽一切可能实现尺寸、位置的标准化。凡涉及司标及规范布展的部分必须严格按VI标准执行。 (五)商品陈列布置 商品陈列布置包含了:出样商品的摆放、标价签的使用、相关促销宣传物料的陈列。各类商品的出样陈列必须以丰满、集中为准则,形象管理部制定相关指导规范,门店人员按规

关于五星、苏宁、国美电器卖场的市调报告

市调报告 目前三大家电零售连锁巨头五星、国美、苏宁电器齐据我市,且其连锁超市有越开越多的势头,从而造就我市家电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针对这个周末市区各个电器大卖场的促销活所做的一份市场调查分析: 调查的基本情况(我们主要调查的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客流量 就市区各大卖场的目标顾客来说,经我们调查发现,周五晚上18:00-19:00段,苏宁、五星南大街店的客流量比较少,周六周日的客流明显增多。其中五星的客流主要集中在一楼手机数码区,交易量也居多,收款台人流量均有两三人不等。第二就是二楼的小家电区,一些季节性产品比较热销。本周苏宁的客流量比较少。 2.商场布置、装潢情况 五星本周是八周年庆的活动,店堂内主要由五星标志的气球悬挂,并挂有POP以烘托商场的气氛。户外主要是门前四个拱门分别是厦新彩电、新飞冰箱、纽曼MP3、奇声家影。另外有四个祝贺空飘和26个竖幅。 3.促销方案 眼下临近年底,这几家大家电商场在岁末来临之际,为了淘好今年的最后一桶金,正在通过各种促销手段来吸引顾客。商家看准了由于政府对农民采取了一系列增收减负的政策后老百姓收入增加、购买能力增强有购买新家电的意向,通过“薄利多销”等手段来谋取更大利润,本周各竞争对手都推出了许多不同的促销方案,主要有会员卡制度,商场内促销、展销等。五星推出了“辉煌八载”的主题,在报纸和广播中作了大量宣传,主要活动有“套餐盛宴”、“返礼金券”、“凭购物发票返50元感恩券”等等,在卖场内搞了一些商品的折价处理活动,小家电满99降20、满299降60等等,引来不少顾客的关注。 调查的结论 在此次调查中,我们觉得还不够完整、深入。不过,我们还是有所收获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竞争对手在其经营特色上的定位,是相当细致和全面的,考虑了许多方面的内容,涉及到从卖场的顾客、外观形象、内部装饰、员工形象等各方面进行特色包装。

采购合同谈判管理规定国美

采购合同谈判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某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一一采购系统分册文件编号:国美一米002 撰写单位:国美电器采购中心版本:第一版生效日期: 机密等级:口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15页正文页数:14页 附件个数:无制度正文目录:

1. 目的:提高合同谈判的技巧,加强合同谈判的管理; 2. 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分部采购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 名词解释 3.1销售规模:销售规模是双方对合同期内整体销售量的一个预估,在合同中签定销售规模一般会与年 返相联系,原则上制定一个合理的阶梯销售规模返利,在合同签定中,为保证公司最大限度获取利润,最好以月返方式体现,原则上不签定季度返利,年返利每半年收取一次。 3.2返利政策:即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在甲方的进货额(或回款额)为根 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乙方的进货(回款)折扣。这也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是采购人员和供应商谈判的重点。 3.3铺底:是指甲方给予乙方的不需支付实际资金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作为在合同有效期内样机展 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该额度在谈判中厂家铺底额度越大对公司越有禾U。 3.4帐期:指货物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后到给供应商结算的时间,在谈判中争取的帐期越长对公 司越有利。 3.5信用额度:是指甲方给予乙方先进货再延期付款的最大金额限制。在谈判中信用额度越大 对公司越有利。 3.6支付方式:指使用何种方式给供应商付款,主要包括有支票、电/信汇、3-6个月承兑(不 加息),公司原则上要求尽量使用6个月承兑(不加息),公司使用承兑方式,视同现款操 作。 3.7经销结算周期:从商品入库之日至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3.8代销结算周期:实销实结商品的结算周期指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的期限;带货安装商品的 结算周期指从商品实现销售之日至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3.9现款进货结算:指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库房验收后24小时内即向甲方支付货款。 3.10承兑使用(三至六个月不加息):承兑是公司在付与银行一定数目保证金后,银行担保在一定期限 后支付的汇票使用方式,使用承兑可有效的利用公司的资金。 4. 职责 4.1采购中心负责全国性采购合同谈判及采购合同政策的制定; 4.2分部采购部负责地方性采购合同谈判; 5. 作业内容:

国美案例分析

国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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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管理学案例分析报告 国美战略分析

目录 第一章国美背景介绍?1 第二章国美战略环境分析 (2) 2.1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外部环境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政治、经济环境分析 (2) 2.1.2 社会、技术环境分析 (2) 2.1.3行业环境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3) 2.2.1 国美的优势?3 2.2.2组织管理体系?4 第三章国美当前战略存在问题分析 (4) 3.1国美战略存在的问题分析?4 3.2国美改革方向?5 第四章国美战略方案制定分析 (6) 第五章总结........................................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10)

第一章国美背景介绍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GOME),成立于1987年1月1日,是一家以经营电器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在2013年,国美门店总数(含大中电器)已经达到1063家,覆盖全国256个城市;同时国美还有542家非上市公司,并且在2006年成功收购上海永乐生活家电、2007年并购北京大中电器之后,成为国内家电连锁企业中门店数量最多的一家;销售额曾多次占据中国连锁百强之首,睿富全球最有价值品牌中国榜曾评定国美电器品牌价值为553亿元,是家电连锁零售第一品牌。在二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国美电器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经营理念;塑造了“谦虚的行业领袖”、“成本控制专家”、“消费行家和服务专家”、“供应链管理专家”的品牌形象;形成了“选、用、育、留并重”的人才战略,并始终秉承着“成就品质生活”的企业文化。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在面临越来越多的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无数的挑战。国际经济局势动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各个企业都面临着经营模式的转变,内需消费拉力减低,产品的高度同质化,营销成本不断上升等因素,企业间竞争进一步走向白热化。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国美家电集团作为全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从1999年至2006年间,成功实现了其跨区域连锁的经营模式,并逐渐走向国际。在长期经营实践中,国美电器形成了独特的商品、价格、服务、环境四大核心竞争力;所经营的商品几乎囊括所有消费类电子产品;大单采购、买断、包销、订制等多种营销手段,保证了国美家电的价格优势;以“彩虹服务”为代表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国美电器规模化经营的基础;精品旗舰店的推出为消费者提供了放心、满意、舒适的购物环境。在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国美家电的单店数量急剧增长,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当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技术和管理的发展速度将滞后于企业利润增长速度,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 国美电器的收入来源不仅包括销售盈利,还包括供应商返利和其他业务盈利。长此以往,这种盈利模式使得国美的利润来源中,取自供应商的比重越来越大,逐渐形成挤压供应商的利润空间的局面。国美利用其为行业龙头的优势,在与供应商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同时,随着苏宁等其他电器销售品牌的发展以及供应商自身销售渠道的拓宽,国美在与供应商的博弈中优势减弱,主要表现之一

XX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连锁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相关要求

上海XXX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一类) 连锁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相关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连锁卖场标准化形象,体现XXX终端形象的共性和个性,营造更好的购物环境,现对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作下列的规定,并明确职责界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的流程和报批制度是各分公司在对门店的形象布局运用时应当遵守的操作规范,其中有关卖场形象设计的岗位职责界定意在明确整个设计和运用的流程环节中各个部门各自承担的职责。 第三条运用原则 卖场形象包含六大类——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环境布置、促销环境营造、商品陈列、非商品区布置,这六大类所涉及的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工作流程、报批制度,并遵照各自权责范围进行操作。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四条连锁卖场形象规范 卖场形象的组成包含六大类: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环境布置、促销环境营造、商品陈列、非商品区布置。以不同的形成方式可将这六大类归纳为三类: 一类为——一次规划成形,相对固定的部分,包括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环境布置、非商品区布置; 二类为——周期性动态多变部分为促销环境营造; 三类为——日常维护的部分为商品陈列布置。以上六大类形成后都需终端人员采取适当维护措施才能保证其规范性。 以下就对这六大部分的相关规范作以下说明:

(一)布局设计 由连锁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设计,结合营销部要求,综合当地的市场结构及卖场实际情况,按VI标准设计平面布局图。具体流程安排及报批制度请参见本文件第六条中的规定。 (二)道具形象 连锁卖场道具共分三大类:一类为供应商直制展台的项目;二类为连锁VI标准中提供的道具的款式;三类为连锁统一标准工程部统一制作的功能性服务道具(如收银台、服务台、开票台等) 由营销管理部门确认供应商展台制作项目,并根据连锁VI道具标准选定道具的款式,确认代制及自制项目,但在同一地区要求保持款式的相对统一性。 (三)VI形象环境布置运用 卖场内部的环境布置大致包括:自动扶梯(楼梯)的周遍环境布置、功能服务区域布置、指引系统布置、卖场内部白墙面的布置、非营业区域的布置,均由连锁管理部的形象管理部门按VI手册统一管理,并通过专业制作公司(经培训审核)完成,严格按报批流程执行。其中特殊区域,如:共享空间及大面积墙面、柱子等需要精雕细琢的部分,根据卖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报批连锁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促销环境的营造 促销环境的营造包括:卖场内部周期性的促销吊旗、横幅、地帖等促销宣传物品,由营销部门负责管理,市场部设计,专业公司制作。按“时尚·醒目·整齐·及时”的原则,造就富有冲击力的促销环境,但必须有具体的规划,尽一切可能实现尺寸、位置的标准化。凡涉及司标及规范布展的部分必须严格按VI标准执行。 (五)商品陈列布置 商品陈列布置包含了:出样商品的摆放、标价签的使用、相关促销宣传物料的陈列。各类商品的出样陈列必须以丰满、集中为准则,形象管理部制定相关指导规范,门店人员按规范进行运用。标价签的陈列规范请按照VI标准中的各类商品相对应标价签使用及陈列规范进行运用。 (六)非商品区布置 办公室、员工餐厅、更衣室所需的硬件设施(如桌椅等)由行政部按照VI标准中的

国美电器与苏宁电器对比分析

国美与苏宁的连锁经营对比 一.公司简介 1.1.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英文:GOME )控股有限公司于1987年1月1日在百慕大注册成立,是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2004年在香港交易所成功上市,创始人为黄光裕,现任主席陈晓。自成立伊始,国美电器始终本着“创新务实、精益求精”的企业理念,依靠准确的市场定位和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得以蓬勃发展 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250个城市设立了40个分公司,拥有直营门店800余家和10万多名员工,年销售能力超过800亿元,成为国内外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中国最大的经销商。 国美电器网上商城成立于2003年1月已发展成为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的网上家电销售平台。 2010年,国美以4800万元并购了库巴网,2011年4月20日,国美正式推出了其旗下的电子商务网站,即国美网上商城。 1.2.苏宁电器 1990年创立于江苏南京苏是江苏的简称宁是南京的简称)是中国3C (家电、电脑、通讯)家电连锁零售企业的领先者,是国家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全国15家大型商业企业集团”之一。截至2009年,苏宁电器在中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300多个城市拥有1000家连锁店,80多个物流配送中心、2000多个售后网点,经营面积500万平米,员工12万名,年销售规模突破1000亿元。品牌价值455.38亿元,蝉联中国商业连锁第一品牌。名列中国上规模民企前三,中国企业500强第54位,入选《福布斯》亚洲企业50强、《福布斯》全球2000大企业中国零售企业第一。 2004年7月,苏宁电器(002024)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凭借优良的业绩,苏宁电器得到了投资市场的高度认可, 是全球家电连

国美电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电话: 乙方(承租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一事于年月日在______ 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声明:双方在充分沟通和谈判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 所有条款,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和 歧义。 租赁房屋基本状况: 第一条租赁房屋地址: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位置。 第二条租赁房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分。 第三条租赁房屋产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见附件一)。甲方出租权证明:(见附件 二)。 第四条乙方承诺已取得“国美电器”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本租赁房屋用于经 营“国美电器”,不能转营其他业态,乙方有权转租的面积不超过承租面积的20%,

转租期限不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本合同终止转租合同即终止。甲方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大厦自带消防系统和电梯能够作为商场经营用途使用,并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第五条租赁房屋抵押状况: (1)无抵押; (2)已设定抵押,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见附件四)。 租赁期限及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租赁期限2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约_________平方米。最终的建筑面积以测量公司的测量为准。双方确认以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为合同约定的计租面积。 见附件五:房屋平面图。层高在米以下的面积不计租赁费用。 第八条租赁费用包括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维修保养费、乙方承租房屋外墙广告位使用费、十张停车卡使用费。甲乙双方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各自缴纳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各项税费。 第九条租赁费用中已含有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租赁期内乙方每年应付租赁费用如下: 第十一条租赁费用采用先付后用的形式按季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乙方在前一期租赁费用期满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赁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预付租赁费用______万元整(小写:XXXXXXX元)。甲方在免租期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首期正式租赁发票。 第十三条甲方在收取租赁费用前2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正式租赁发票和物业管理发票,否则乙方有权延期支付租赁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 甲方提供正式租赁发票时止。 租赁房屋配套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租赁房屋配有免费停车卡___张。 第十五条租赁房屋配有房屋门头、楼顶、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 总面积平方米。具体位置和尺寸:(附 件八:广告位置图)。具体位置和尺寸待规划局批准后双方另行签订

国美电器促销方案

国美电器促销方案

国美电器促销方案 【篇一:国美电器网友专场活动策划方案】 国美电器网友专场活动策划方案 一、策划特点:新颖、独创、大众互动性强、影响力广泛、具有极大的品牌宣传效应 二、策划实施目的:深化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促进销售 三、策划实施步骤 1、活动宣传 2、活动现场布置 3、活动现场执行 1)活动启动仪式,舞台、背景、演出等 2)现场互动环节设置 四、策划方案实施影响力预测 1、社会影响预测 2、本企业影响预测 五、活动初步预算 六、活动时间及地点(待定) 策划实施目的: 深化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促进销售 国美始终坚持:“薄利多销,服务当先”的经营理念,汲取国际上连锁超市的成功管理经验,不断挑战传统,勇于创新,已成为家电零售

业的一面旗帜,国美人在用家电美化中国消费者家庭的同时,也为繁荣市场、贡献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年中之际国美推出大型网友专场促销活动,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扩大企业的美誉度,深化其在公众心中的健康形象,刺激大众购买欲,促进销售。策划实施步骤: 1、活动宣传 1)前期宣传: 宣传形式:网络宣传,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 网友的消费力和其口碑传播力度不可小觑,此次活动的重点就是网友,为了在最短时间内让网友获知活动信息,网络宣传是最合适不过的;而宣传内容需要紧密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力求突出国美电器的企业文化,美化其企业形象。 2)现场宣传: 宣传形式:派发宣传单页 为了提升活动的大众参与度及关注度,活动当日会有工作人员在国美店的周边派发活动单页(或抽奖券),以扩大活动宣传区域,为活动造势。 备注:单页派发路线、区域范围、派发者造型及工作人员对外统一宣传说辞另定。 3)活动后续宣传: 为了让活动宣传效果达到最佳,推广力度更强,当场除了微博微信宣传、单页宣传、人员宣传,还会请各媒体的记者一起来见证活动,利用大众媒体---印刷媒介,四方面来共同烘托主题。 2、活动现场布置

国美电器采购合同范本

国美电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供货单位):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乙方(采购单位):国美电器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节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总部。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 公司。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TCL丄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第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常州地区国美电器门店进行销售 第三节乙方米购产品内容及成交价格 第五条 以上产品价格不包含税费、保险及运费第六条 上述订购产品保险由甲方(供货单位)按货物附加值的0.3%投保平安险 本批产品的运输方式为陆运,由甲方承担运费及装卸费。 第四节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甲方提供技术、售后支持范围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执行,甲方同时出具官方质量检验证书。 第八条 甲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服务,并在产品运达后派遣专业技术人员

至乙方技术指导一个月。 第九条 如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节产品的交货、运输及货款结算 第十条 上述订购产品采用:分批交货方式;(分两批交货) 即甲方于2014年7月15日前,交货8000台TCL,L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于乙方指定常州总部仓库。并于2014年8月30日前将剩余8000台TCL,L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运至乙方指定常州总部仓库。 第十一条 甲方在两批货物发出时要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已发,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也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已收货,并和甲方技术人员一同将收货情况(如完全合格、部分不合格)反馈与甲方。 第十二条 对于乙方收到货物检验所发现中的残次品及不合格品,甲方需进行及时调 换。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为分批付款,采用电汇 乙方于甲方首次交货并检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交付货款的50%(I卩2480 万元),剩余尾款于甲方全部交货完成,乙方收到货物检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交付。 第十四条 甲方在提供货物运输的同时也要将上述货物对应的发票送至乙方。 第十五条 甲方同意将本款TCL型号为L55F3310-3D的55寸电视机指定给乙方即国美网上商城的专营。 第六节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为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无约定的项目则按照实际损失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合同条款义务,如甲方逾期交货,那按照当交货而未交的产品数量成交价格的5%, 作为违约金交付乙方。若乙方逾期付款则付给甲方逾期货款5%的违约金。 甲方所交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未达到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质量检测标准,达 到所交货数量的10%则不合格部分先应付其价格3%的赔偿金。 第七节不可抗力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 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十九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 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 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2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 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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