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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管理工作规范

单县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管理工作规范
单县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管理工作规范

单县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管理

工作规范

为加强我县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管理工作,根据原山东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的意见》(鲁人口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规范。

一、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条件

认为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家庭,可向女方所在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所需材料

(一)《菏泽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三份;

(二)父母及子(女)三人近六个月内三寸免冠正面合影照4张;

(三)户口簿复印件;

(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病残儿病历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以及诊断资料等须为公立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三、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组的设置

(一)建立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专家库。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聘请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小儿内科、小儿外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医学专家,建立初筛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

(二)设置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专家组。县区初审鉴定前,由县卫生计生局从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小儿内科、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等鉴定组,每个鉴定组由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每个鉴定组设组长1名。

四、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的受理与初审鉴定程序

(一)村级受理。村(居)负责初步审核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家庭的情况,核实病残儿的真实性、父母是否近亲结婚等家庭状况。审核无误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其中,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家庭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用机关审核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

(二)镇(办事处)级受理。乡镇(办事处)卫生计生办接到辖区单位或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家庭进行社会调查和家系调查,核实病残儿疾病的真实性、父母身份的真实性以及家庭三代以内的亲属是否患有同样的疾病等情况,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属实,同意上报”或“不属实,不予上报”的意见,加盖公章,在20个工作日内将属实者的《申请审批表》上报县区卫生计生局,退回不属实者的表格。

(三)县级受理。县卫生计生局接到所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后,再次审核病残儿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病历等资料,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须对每一调查环节审核签字。其中,对公职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的申请材料重点审核把关。

(四)县级初审鉴定。1.定点辅助检查(必要时)。初审鉴定前,县卫生计生局主管科室组织并陪同患有眼、耳、智力低下、精神发育迟滞、癫痫以及遗传病家族史的病残患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视力、听力、智力、脑电图和遗传分析等专项辅助检查。2.现场确认。县卫生计生局主管科室指定专人在初审鉴定现场,比对病残儿本人和《申请审批表》上的父、母、子(女)三人近六个月内照片,病残儿母亲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参加鉴定,并在签到簿上签字。3.填写《申请审批表》。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专家组的成员依据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和原山东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计育科字[2002]10号)要求,严格执行鉴定标准、规范鉴定程序,按照《申请审批表》所列项目和格式,认真填写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以及初审意见,书写字迹清晰,无错别字,无空项、漏项。4.签署初审鉴定结论。初审鉴定专家组根据病史、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等,集体讨论每例申请病

残儿医学鉴定患者的情况,出具由3名以上鉴定组成员签字的医学鉴定意见。对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的患者,注明鉴定标准的条款。对申报或辅助检查资料不全者,提出补充建议或意见。

五、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结论的公示

(一)公示地点。病残儿父母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二)公示时间。初审鉴定公示为一周

(三)公示内容。病残儿及其父母姓名、病残儿疾病名称等。

七、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的监督与管理

(一)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汇总所有参加医学鉴定的病残儿的姓名、性别、户口性质、疾病诊断名称,符合鉴定诊断标准的条款或不符合的情况、病残儿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案信息,并形成书面鉴定总结报告,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二)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专家学习与培训计生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确保病残儿医学初审鉴定的工作质量。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 非遗传性疾病 一、呼吸系统疾病 (一)支气管扩张并发肺气肿,严重影响肺功能并出现肺功能不全,经胸部X 线或支气管造影以及肺功能检查证实,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不能恢复正常功能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FEV160%、FEV1FVC60%。FEV1:第一秒用力肺活量FVC:用力肺活量)。 (二)特发性肺含铁血黄素沉着症,经胸部X 线片和实验室检查证实,并出现肺功能不全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FEV160% 、FEV1FVC60%)。 (三)严重支气管哮喘、慢性肺炎伴有肺源性心脏病,有典型临床表现,反复发作,经胸部X 线、心电图、血气分析、肺功能等检查证实伴有肺气肿和肺、心功能不全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FEV160% 、FEV1 FVC60% ,肺动脉高压、右心肥大等改变)。 (四)严重胸廓畸形、胸膜病变、肺囊肿等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两年仍影响肺功能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者(FEV160% 、FEV1 FVC60%)。

二、消化系统疾病 (一)先天性消化道畸形 先天性巨结肠症、先天性肠旋转不良、先天性高位直肠闭锁或狭窄、先天性食管气管瘘、先天性胆道闭锁等严重先天性消化道畸形患儿。 说明: 1、经X 线造影检查确诊; 2、严重影响小儿消化功能及营养吸收功能和生长发育,身高、体重低于同龄儿正常值第3 个百位数并伴有营养性贫血; 3、经小儿外科专家会诊认为不宜施行手术或经手术治疗2年后上述状况仍无好转。 (二)各种原因引起的消化道损伤。 说明: 1、有消化道损伤史,如物理性(车祸、暴力等)、化学性(误服强酸、强碱等); 2、经治疗2年后仍遗留严重消化道后遗症,存在消化吸收功能明显障碍,身高、体重仍低于同龄儿正常值第3 个百位数并伴有营养性贫血者。 (三)肝硬变 说明: 1、无论何种原因所致的小儿肝硬变,须提供2 年以上的系统治疗和定期检查的病史资料及一个月以上的住院治疗病历;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资料的规定

附件1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资料的规定 一、资料内容 (一)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加具夫妻双方单位、社区工作站意见的《病残儿医学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无工作单位的,仅需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 (二)户籍、身份、婚姻、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1.夫妇双方及患儿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再婚夫妻另需提交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复印件。 3.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近三月孕情检查登记)或女方近三个月的孕情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患儿更改过姓名,需复印户口本中更改姓名登记的一页。患儿身份证如正在办理,可提交带照片的公安部门的身份证办理回执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要复印首页和近三月孕情检查登记页。 (三)育龄妇女信息表 加盖社区工作站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核查时间的育龄妇女信息表原件(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 (四)病历资料 1.2张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2.病历、重要检查报告单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病残儿童信息表》1份。 1

二、有关要求 (一)病历资料的要求。 1.病历资料必须能充分说明疾病的诊断、严重程度,疾病的发展、治疗经过、疗效。 2.病历资料必须能体现患儿近期(半年内)的疾病情况。 3.住院病历必须复印封面、出院小结、重要治疗经过(如手术、化疗等)、重要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4.需系统治疗的慢性疾病(如癫痫、肾病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需提交系统治疗两年以上的病历资料。 (二)资料复印的要求。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进行单面复印。不同类的资料不可复印在同一页。如身份证不可和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在同一页。 2.需要提交复印件的资料(不含住院病历资料),街道应核查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签署核查时间。 3.住院病历的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或公章,并注明复印时间。 (三)资料粘贴的要求。 1. 面积小于A4纸大小的疾病诊断证明、报告单原件等资料必须粘贴在A4纸上。每张A4纸只能粘贴一份资料原件。 2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07-05-08 浏览: 371 来源: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字号:【大中小】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 二OO二年一月十八日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病残儿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四条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省、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鉴定组织 第六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聘请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技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热心计划生育事业,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每次鉴定前根据申请鉴定的数量和病种的分类,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设若干鉴定组,每个鉴定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每个鉴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 名。 第七条鉴定组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申报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提出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二)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现场实施体格检查并确定相关的辅助检查项目,提出疾病诊断(包括病名、病因、遗传方式)、病残程度、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并根据指导原则,提出是否可以再生育及产前诊断的建议;

黑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黑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示例范本) 儿童姓名例:王×× 申请疾病类别例:心血管系统疾病 申请疾病名称例:风湿性心脏病 申请时间例:2020年1月1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儿童姓名王××性别男出生年月2018年5月二寸近期全家合影(加盖公章) 父亲姓名王××年龄28职业教师母亲姓名 张×× 年龄 26 职业 无业 家庭住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5单元501室申请理由: 例:因患心血管系统疾病,日常生活自理困难,经治疗后症状无改善,特申请做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人签字:王×× 村、社区/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负责人:李×× ××××年×月×日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意见(加盖公章): 负责人:李×× ××××年×月×日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意见(加盖公章): 负责人:李××××××年×月×日 患儿:第×胎,第×产;孕期母亲健康状况:健康、良、一般、差;毒(药)物、射线接触史:有、无;是否嗜:烟、酒 (上述内容由申请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患儿母亲曾自然流产×次,人流× 次,早产 × 次, 死胎(产)×次及原因:有无子女死亡及其原因: (上述内容由申请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是否近亲结婚:是,否;父亲嗜:烟、酒;其他: 调查者签名(两人以上):李××杨×× 调查日期××××年×月×日

鉴定组检查记录病史: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查体: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 辅助检查: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诊断: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

鉴定组鉴定结论鉴定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鉴定组意见,该儿童诊断为 ,其父母符合再生育条件。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 该儿童诊断为,其父母不符合再生育条件。 鉴定组成员签名:鉴定组长签名: 年月日(鉴定组专用章) 省级终局鉴定意见鉴定结论: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鉴定组成员签名:鉴定组长签名: 年月日(鉴定组专用章) 注:省级一栏须转诊时填写

亳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附件1 亳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一、申请 (一)凡认为其独生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要求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向女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女方无工作单位的,向男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1式2份,单位审核后报女方所在地的社、居委或当地计生部门,并将申请人的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 (三)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 (四)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三人近期2寸合影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中。 2.申请人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子女的有关病史资料:市、县级医院病史资料作为参考,省立医院、安医附院、蚌医附院、皖医附院以上的诊

断证明可作为鉴定依据。 二、审核 (一)单位或村(社、居)委会审核 1.所在单位或村(社、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进行验证并由具办人签字后留存;对合影照片核对无误后,由验证人在贴照片处左上角签字,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或村(社、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在《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中填写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从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把有关材料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审核 1.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及提供的资料再次审核。 2.进行社会调查。要调查3名以上相关人员,并让其提供情况证明材料(村级:女专干证明材料、村包组干部证明材料、邻居证明材料1至2份;单位:专干证明材料、分管负责人证明材料、邻居证明材料1至2份)。子女已上学的还要由学校提供身体健康情况证明。 3.进行家系调查。对申请人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中有无类似病历进行逐户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病残儿医学鉴定

病残儿医学鉴定 一条为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 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 原因致并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病残儿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并意外 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四条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盛设区的市级计划 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百分网第二章鉴定组织 第六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专家库成 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聘请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技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热心计划生育事业,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每次鉴定前根据申请鉴定的数量和病种的分类,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设若干鉴定组,每个鉴定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每个鉴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 名。 第七条鉴定组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申报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提出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二)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现场实施体格检查并确定相关的辅助检查项目,提出疾病诊断(包括病名、病因、遗传方式)、病残程度、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并根据指导原则,提出是否可以再生育及产前诊断的建议; (三)对暂时难以明确诊断和需要治疗观察的病例,提出处理意见和再次鉴定的时间; (四)为被鉴定者的父母、亲属做好医学咨询服务; (五)总结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情况,提出改进鉴定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本次病残儿医学鉴定负责。 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在鉴定期间履行职责。非鉴定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意见不作为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依据。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6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一)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符合病残儿标准,同意您再生育一胎子女。请您在取得本通知后,到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生育指标。未经批准而自行怀孕、生育,将按《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如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做出的再生育指导意见中要求您进行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必须按要求做好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为了您和您家庭的和睦幸福,凡诊断胎儿不健康的,应及时通知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配合落实补救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 №: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一)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符合病残儿标准,同意您再生育一胎子女。请您在取得本通知后,到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生育指标。未经批准而自行怀孕、生育,将按《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做出的再生育指导意见中要求您进行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必须按要求做好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为了您和您家庭的和睦幸福,凡诊断胎儿不健康的,应及时通知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配合落实补救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二)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的鉴定结论为: ()1、不符合病残儿标准。()2、再议。 按有关规定: ()1、不同意再生育。请配合镇(街)选择适合您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 ()2、请补充如下资料: 如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一个月内,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进行省级鉴定。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 №: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二)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的鉴定结论为: ()1、不符合病残儿标准。()2、再议。 按有关规定: ()1、不同意再生育。请配合镇(街)选择适合您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 ()2、请补充如下资料: 如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一个月内,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进行省级鉴定。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

编号:□□□□□□□□□□□□ 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 请 书 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填表说明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一式二份。 2、申请人提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患儿户口档案、病历、疾病诊治档案等一式二份; (2)患儿二寸照片、患儿与父母近期合影二寸照片各2张。 3、申请“编号”由县计生委填写。编码规则:12位编码。前6位数为县级行政区域代码;第7、8位数,为年份数后两位。如2002年度申请,填写02;后4位数为申请序列号。 4、《申请书》及患儿病历、疾病诊治档案等材料经各级审核,按规定工作日,一并逐级上报至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5、县级与乡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患儿情况及父母健康状况调查,填写表格。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对缺乏病历、医学检查等材料的对象,组织其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单位进行初步诊断及检查;对群众有异议、举报的对象,进行专题调查。检查结果及专题调查一并上报。 6、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书》后,转呈相关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如材料不完备,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补充材料。 7、《省级申请(一)》:申请人对市级鉴定组所作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提起省级鉴定申请时,由本人填写,一式二份;连同《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鉴定书(市级)》一式二份一并交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8、《省级申请(二)》:市级鉴定组不能作出鉴定结论,提起省级鉴定申请时,由鉴定小组填写,一式二份:连同《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鉴定书(市级)》一式两份一并交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学前贫困补助申请书

学前贫困补助申请书 学前贫困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阳光幼儿园领导:您们好!我是XXX阳光幼儿园小班XXX幼儿的母亲。现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申请资助,希望学校予以批准。以下是我的家庭经济情况:我们是XX县XX镇XX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家中除了孩子年迈的爷爷和奶奶,还要抚养两个孩子,女儿在读学前班,儿子在幼儿园。现在生活十分艰难,家里只有一间破房,生活、居住都成问题,是我们XX村里的特困户。对我们这样一个没有一点外来经济收入的家庭来说真的很困难,再加上孩子的爷爷奶奶体弱多病,我及孩子的父亲为了负担家中的经济开销,均出外打工,且收入微薄,面对两个孩子上学需要的各种费用,勉强支付。特向学校申请资助,望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XXX(幼儿)XXX(家长)2015年10月8日幼儿贫困补助申请书2016-09-23 12:41 | #2楼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汤峪镇尖角幼儿园大班XXX 幼儿的家长,现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补助,希望领导能考虑我家的实际给于资助,以下是我的家庭情况和经济收入情况:我家是XX镇XX村X组的一个贫困农户。我的家中共有六口人,XX是我的大女儿正上幼儿园大班,小儿子刚满周岁还需要母亲照顾,四个大人全是农民,父母已经六十多岁,母亲去年秋季因采摘花椒摔伤,脊椎两处骨折,为看病花去不少钱,现在还不能干重体力活。父亲主要务农,我在村里靠给村里盖房子的人家打工赚钱,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我们这样一个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家庭生活是很困难的。在此,特向领导申请贫困补助。希望各位领导能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并给于资助。在此我代表全家表示诚挚的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幼儿)XXX(家长)2015年 9月 5日学前教育贫困教师补助申请书2016-09-23 13:20 | #3楼尊敬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人:秦洪玖,生于1971年5月17日,家住金沙县沙土镇双星村田坝村民组,沙土镇观堂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申请事由:家庭贫困,请求给予救济资助。详情:我是一名学前教育教师, 1987年8月,由于家乡教育工作的需要,我便放弃了就读高一级学校继续深造的机会,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的教书生涯。我爱教育,爱学生,学生也爱我,喜欢我,特别喜欢和我玩,当然也特别喜欢我给他们上课,教学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多次受到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 一、非遗传性疾病因患非遗传性疾病致残,其父母再生育一般不会发生相同疾病 (一)呼吸系统疾病1.支气管扩张并发肺脓肿、肺气肿,严重影响肺功能并出现肺功能不全,经胸部X 线或支气管造影以及肺功能检查证实,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不能恢复正常功能者。 2.特发性肺含铁血黄素沉着症,经胸部X 线片和实验室检查证实,并出现肺功能不全者。 3.严重的支气管哮喘、慢性肺炎伴有肺源性心脏病,有典型临床表现,反复发作,经胸部X 线、心电图、血气分析等检查证实伴肺气肿和肺、心功能不全者。 4.鼻、咽、喉呼吸道严重畸形,严重影响生理功能,手术治疗不能矫正者。 5.严重胸廓畸形、胸膜病变、肺囊肿等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两年仍影响肺功能者。 (二)消化系统疾病 1.先天性消化道畸形及各种原因引起的消化道损伤,经X 线检查证实,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仍严重影响正常发育,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者。 2.肝硬变,经临床和各种辅助检查证实,经过两年以上系统治疗,肝功能仍有严重障碍者。

(三)心血管系统疾病 1.非遗传性心血管畸形,如:严重的法洛氏四联症、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完全性大动脉转位等,有青紫、缺氧、心衰等典型临床表现。经心脏检查和X 线、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心导管、心血管造影等检查证实,不能手术或手术效果不佳者。 2.风湿性心脏病,有典型症状和体征,经X 线、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项检查证实可以确诊者。 3.感染性心肌炎,有典型症状和体征,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仍遗留重度心律失常及心功能不全者。 4.原发性心肌病,有临床症状和体征,并有心衰,经X 线、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项检查证实可以确诊者。 5.其它心脏疾病,已出现心功能不全,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未愈者。 (四)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1.严重泌尿生殖系统畸形及发育不全,影响生理功能,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不能 恢复功能者。 2.各种病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障碍,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仍无效者。 3.肾病综合征,有典型临床表现,并经化验检查证实,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未能缓解或发展成为慢性肾衰者 4.肾血管性高血压,有高血压为主的症状和体征,经核素肾图、肾动脉造影、血浆肾素活性测定等项检查证实,手术治疗无效者。

申请办理符合政策政策可再生一胎子女

申请办理符合政策政策可再生一胎子女 项目内容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受理对象女方户籍在五山且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应在怀孕前提出申请;申请生育,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原始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预审。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 2、再婚的,应附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加具民政局印章)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丧偶的附死亡证明书; 3、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不孕鉴定书及收养子女的《收养证》和现孕证明; 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双方父母单位和双方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居)、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 5、矿山井下等特殊工作岗位的,要出具单位的性质证明及申请人工作岗位、工作时限证明等。 注:如只有离婚协议书的则需在离婚的民政部门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公章 办理流程1、在女方街计生办提供原始资料预审,领取并填写一式四份《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男女双方单位加具意见,无单位的凭失业证在户籍地社区居委加具意见;申请人夫妻户籍异地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先交男方户籍地村(居)、街道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3、街道计生办审批,并送区备案。 4、如同意申请在社区居委会居委张榜公示一个月。 5、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对群众有异议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会同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办理时限在四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参考标准

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参考标准 本参考标准所指的“病残儿”是指先天(包括遗传和非遗传疾病)或后天伤病致残,包括精神方面及生理方面、功能性及器质性的异常,同时这些异常可能导致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丧失,缺乏正常的劳动力。“正常劳动力”是指个人的智力、体力能承担国家、社会分配的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一般脑力和体力劳动。虽不能承担一些特殊的专业,但可以承担一般的专业,这种情况不应视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为了方便病残儿医学鉴定,把病残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一般指身体发育有重大生理缺陷,或智商在25以下者。 二级:生活部分自理,仅能从事简单性、机械性劳动,一般身体或精神有严重缺陷,或智商在25~55之间。 三级:身体或智力发育有轻度的缺陷,成长后在其工作或专业上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但能参加一定的劳动。 四级:可以恢复健康的疾病,如营养不良、高热惊厥、轻度脑震荡、功能性心律失常、轻度哮喘等。 以上一、二级明显影响劳动和生活以及社会适应,能定为病残儿;三级的病残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四级不能定为病残儿。 一、非遗传性疾病 因患非遗传性疾病致残,其父母再生育一般不会发生相同疾病。 (一)呼吸系统疾病 1、支气管扩张并发肺脓肿、肺气肿,严重影响肺功能并出现肺功能不全,经胸部X线或支气管造影以及肺功能检查证实,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不能恢复正常功能者。 2、特发性含铁血黄素沉着症,经胸部X线片和实验室检查证实,并出现肺功能不全者。 3、严重的支气管哮喘、慢性肺炎伴有肺源性心脏病,有典型临床表现,反复发作,经胸部X线、心电图、血气分析等检查证实伴肺气肿和肺、心功能不全者。 4、鼻、咽、喉呼吸道严重畸形,严重影响生理功 能,手术治疗不能矫正者。 5、严重胸廓畸形、胸膜病变、肺囊肿等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两年仍影响肺功能者。 6、凡弥漫性肺部疾患、呼吸道及胸廓畸形(含外伤性)、胸膜病变,经治疗两年无效,影响到肺功能或导致肺原性心功能不全者,属病残儿,可允许再生育。 (二)消化系统疾病 1、先天性消化道畸形及各种原因引起的消化系统损伤(如食管烧伤、肝损伤),经X线检查证实,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仍严重影响正常生长发育,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者。 2、肝硬变,经临床和各种辅助检查证实,经过两年以上系统治疗,肝功能仍有严重障碍者。 3、慢性活动性肝炎经三年以上系统治疗未愈,肝功能损害严重,并有如下征状之一者:转氨酶三年内持续呈4倍升高;B超提示肝脏密度影增强,有早期肝硬化征象;出现明显的肝脾肿大。 4、先天性食管瘘、唇裂合并严重腭裂、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肛门直肠畸形及消化道的其他严重畸形,经手术矫治后仍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和器官功能者。 (三)心血管系统疾病 1、复杂的心血管畸形,如:法洛氏四联症、室间隔缺损、完全性大动脉转位、主、肺动脉缩窄及各种瓣膜病变等,有青紫、缺氧等到典型临床表现,经心脏检查和X线、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心导管、心血管造影等检查证实者。 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不能手术或手术后治疗效果不佳,并出现心功能不全者。 2、风湿性心脏病,已形成瓣膜性心脏病,有典型症状和体征,经X线、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项检查证实确诊,不能手术或手术治疗后一年效果不佳,并出现心功能不全者。 3、感染性心肌炎,有典型症状和体征,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仍遗留重度心律失常(Ⅱ度以上房室、窦房传导阻滞,完全性左、右束支传导阻滞,频发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或特发性室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征合并频发室上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并出现心功能不全者。 4、原发性心肌病,有临床症状和体征,并有心衰,经X线、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项检查证实可以确诊者。 5、其它心脏疾病,已出现心功能不全,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未愈者。 6、广泛性毛细血管病,在排除显性遗传病后,总面积超过体表的15%或占脸部的1/4者。 (四)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1、严重泌尿生殖系统畸形及发育不全(如尿道上、下裂,双侧隐睾),影响生理功能(生育能力),不能手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样表)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样表) 父亲姓名张三出生年月 1980年5月职业工人文化大专 母亲姓名王二出生年月1982年8月职业居民文化高中 儿童姓名张小出生年月2004年11月性别男文化小学 家庭住址云镇发展街联系电话1234567 申请理由及简要病史因双眼视力模糊,日常生活自理困难,在××医院五官科检查,双眼矫正视力为左眼低于0.5,右眼低于0.2.经过两年治疗后,症状无改善,特申请做病残儿医学鉴定。 提交病历、资料清单 1、书面申请 1份(加盖单位或村、居、社区公章,乡镇计生办公章)2、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1份。 3、疾病证明书1份。 4、医学住院病历(医学检查结果等)。 5、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家长签名:张三王二 申请日期:2011年8月23日 区(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按照县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初步鉴定结论,同意推荐参加上级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报单位:(盖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申报日期:2011 年8月 30 日 病残儿医学鉴定表 申请鉴定人姓名出生 年月 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职务 居民 性质 结婚年月身份证号码 夫张三1980 .5 云镇发展街工人职工 2003年 10月 1 日 妻王二1982 .8 云镇发展街无居民 2003年 10月1 日 被鉴定人姓名张小性别男 出生 年月 2004 年11 月 5 日 出生医学 证明号码 2356 二寸夫妻双方与子 女照片 申请鉴定理由因双眼视力模糊,日常生活自理困难,在县人民医院五官科检查,双眼矫正视力为左眼低于0.5,右眼低于0.2.经过两年治疗后,症状无改善,特申请做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人签名张三王二 2011年9月10 日 女居 方委单会位审或核村意 见以上情况属实,同意推 荐参加上级病残儿医学 鉴定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乡事 镇处 或审 街核 道意 办见 以上情况属实,同 意推荐参加上级病 残儿医学鉴定 盖章乡计生办 年月日 县行 级政 人部 口门 和审 计批 划意 生见 育 按照县病残儿医学鉴定 小组初步鉴定结论,同 意推荐参加上级病残儿 医学鉴定 盖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 局 年月日

病残儿申请书式样

申请书式样 申请书 (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 …… 主要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2、婚姻情况:结婚日期,初婚或再婚; 3、工作情况:单位、职务; 4、生育情况:生育孩子数、有无抱养、寄养现象; 5、患儿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胎产次, 患病及治疗情况,结局或预后。 ……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夫妻双方签名) 年月日

关于×××同志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 定的证明材料Array 兹证明…… 主要内容: 1、被证明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2、婚姻情况:结婚日期,初婚或再婚; 3、生育情况:生育孩子数、有无抱养、寄养现象; 4、工作情况:职务及任用机关; 5、患儿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患病及治疗情况,结局或预后; 6、患儿身份确定:确保照片上孩子是申请者所生。 …… 单位计生人员(签字):单位计生部门(盖章) 年月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亲笔手写)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主管单位计生人员(签字):主管单位计生部门(盖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亲笔手写) (本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出具)

关于×××、×××同志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 医学鉴定的证明材料 主要内容: 1、被证明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2、婚姻情况:结婚日期,初婚或再婚; 3、工作情况:职务及任用机关; 4、生育情况:生育孩子数、有无抱养、寄养现象; 5、患儿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患病及治疗情况,结局或预后; 6、患儿身份确定:确保照片上孩子是申请者所生。 …… 计生专职主任(签字):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 亲笔手写) 村(居)支部书记(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 亲笔手写) 村(居)委(盖章) 年月日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格.doc

百度文库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患儿姓名 患儿母亲户籍区街道1

患儿 姓名 曾用名 出生 日期 申请人女方姓名 出生 年月 户籍 地址 现居 住地 工作 单位 身份 证号 婚 初婚 姻 状 再婚况 本次婚姻结婚登记时间 子 姓名女 性别 申请人夫妻双方和患儿 三人近期合影,加盖女方 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公章年月日 男方 电话电话 初婚时间初婚初婚时间 离婚时间 再婚 离婚时间 (丧偶时间 ) (丧偶时间 ) 结婚 证号 性 姓名 性 别别 2

情 出生 判 出生 判 母 况 年月 父 母 父 随 年月 随 因子(女) 患 ,现申请病残 申 儿医学鉴定。我们夫妻三代直旁系亲属中无患儿类似疾病患者,我们保 证申报情况属实,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否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及由此 请 带来的法律责任。 理 申请夫妻签名: 由 年 月 日 3

女方单位意见:男方单位意见: 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 (公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年月日日 女方社区工作站意见:男方社区工作站意见: 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 (公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年月日日 女方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意见:男方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意见: (公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医学鉴定(由病残儿医学鉴定指定单位鉴定小组填写) 一、患儿病残性质和程度鉴定 1、患儿主要病史 2、体检(辅助科室检查资料附后) 3、诊断(何种残疾、严重程度) 二、医学鉴定结论(包括病名、程度、再发风险) 鉴定小组成员签名: 组长签名: (鉴定医院盖章) 年月日

病残儿鉴定须知

病残儿鉴定须知: 一、申请条件 凡夫妻双方或女方户籍在本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户籍不在本省但为本省国家工作人员的,认为其第一胎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结婚证(再婚夫妻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5.申请人与患儿近期2寸合影彩色免冠照片5张; 6.被鉴定人的有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和各类检查报告单等); 7.省、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出生缺陷干预筛查 一级预防,抓孕前一级预防是指防止出生缺陷儿的发生。主要在婚前和孕前。包括: 1、婚前检查。通过科学的健康咨询、家族史调查、体格检查以及其他辅助检查,新婚夫妇可了解各自的健康状况,还能获得性生活和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这是优生优育的第一道关; 2、避免新婚后立即怀孕。最好是婚后半年,这期间使用避孕套是最佳的避孕选择; 3、选择最佳的生育年龄。生育的最佳年龄,女性25~30岁,最迟不超过35岁,男性25~35岁。在此期间,人的体质好,精子和卵子的质量好,更有利于生育健康宝宝; 4、选择最佳的受孕时间:6~9月,可以避开冬春流行病的高发期,孩子出生后便于护理和喂养; 5、做好孕前优生检测。避免带病怀孕,如生育过出生缺陷儿,应进行咨询及相应的体格检查。孕前3个月及孕后3个月口服小剂量的叶酸补充剂; 6、孕前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避免接触放射及有害有毒气体,避免接触猫狗,远离家畜动物。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服务指南(全套手续)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服务指南(全套手续) 一、事项编码 13XXXX10322010 二、适用范围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设立依据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1月18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五、受理机构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X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办理条件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九、办理方式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审查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意见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报决定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决定 由决定机构根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含决定机构决定时限)

准生证明怎么写(完整版)

准生证明怎么写 准生证明怎么写 .. 刚刚领了一点报销的钞票,虽然本来就是自己的,还是自欺欺人的开心一番。这年头,绝对需要阿q. 问题严重了,我发现,我们家小a,有合法的父母,有经过千辛万苦拿到的准生证明,将要在合法的医院经过合法的程序来到这个滑稽的人世间,他出生的时候肯定哇哇大哭,明明是个严格的“黄种”人,可是却有可能做“黑人”: 我可以以人格和国格保证,我和我家till从第一代猴先开始,就是正儿八经的华夏族人,和非洲的国际兄弟只是“拜把子”而已,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就像刘关张那样,这么一说,你懂的! 纠结!无奈!愤怒!都没用,没人理你! 还有八个月的时间,我得想想办法。 办法一: 把我们外地集体户口换成上海户口,这是百万千万的年轻人的“梦”+“想”,看这俩词儿就知道比成仙还难,起码不能速成。 办法二: 在南京或者西安买一套房子。可惜我家上海的房子还有点尾款没有还完,手里攒的三瓜两枣实在不足以支撑这个方案。唯有把上海的房子卖了,可是卖了房子,我在上海都没有家了~!好不容易才实现的梦想,经不起折腾了! 方案三:

回老家县城买套小房子,把自己户口都迁回去,花不了多少钱。可以考虑! 方案四: 废除现行户籍制度,全国人民可以自由流动,只要不流到国外去就成!估计再有三千年吧,那时候我就是他们传说中的李靖,小a就是新时代的哪吒了! 第二篇: 准生证明办理 准生证介绍准生证,现已废除,也就是《生育服务证》,换为《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是中国大陆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办的准备手续。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未生育,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但如果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各地有所差异。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 附送: 准生证申请证明 准生证申请证明 第一篇: 准生证申请证明 准生证申请证明

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患儿姓名 患儿母亲户籍区街道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女方户籍在深圳市的夫妻,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或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夫妇双方及患儿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再婚夫妻另需提交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近三个月的孕情检查报告单。上述材料查验原件的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套。 2.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育龄妇女信息表。 3. 2个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有关病史资料、相关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章)。以上鉴定后存档,不退还申请人,请自行复印留底。 4.《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在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免费领取。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单位的需先由单位加具意见),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进行初审。社区工作站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核查,签署意见。 2. 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 区人口计生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发放到病残儿医学鉴定指定单位进行医学检查和鉴定的介绍信。 4.申请人带患儿到病残儿医学鉴定指定单位进行检查和鉴定。 5.市卫生计生委在每年的3、6、9、12月1日至15日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65号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在每年的3、6、9、12月20日左右面见患儿,做出医学鉴定结论。 6.市卫生计生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发放给申请人。 7. 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应在申请人夫妻双方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社区张榜公布一个月。 四、申请人通过鉴定后,向女方户籍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再生育审批,批准后方可怀孕。 五、《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三份,鉴定结束后《申请表》原件由市、区、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各留一份(与再生育审批资料一起存档)。

湖南省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模板】

湖南省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 患儿姓名: 所在行政区: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委会(居委会、社区)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制 (年月日)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凡夫妻双方或女方户籍在本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户籍不在本省但为本省国家工作人员的,认为其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结婚证(再婚夫妻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5.申请人与患儿近期2寸合影彩色免冠照片5张; 6.被鉴定人的有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和各类检查报告单等); 7.省、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有单位的需单位签署意见,无单位的需村委会或居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到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计办免费领取《湖南省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书》后,到双方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进行初审。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在20个工作日内日完成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乡(镇、街道)计生办。 3.乡(镇、街道)卫计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 4.县市区卫健部门组织技术小组进行资料审查、家系调查、社会调查和现场初筛,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放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条件通知书,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州卫生健康部门。 5.市州卫健部门每年组织1次鉴定。对决定受理的,于鉴定前7天书面通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健部门,由其组织申请人参加鉴定。鉴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书面通知县市区卫健部门,由其在申请人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在7个工作日内日送达申请人。 6.申请人凭市级鉴定结论书和鉴定结论告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健部门办理再生育许可的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鉴定申请书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随意涂改或抽取其中表格。 2.本鉴定申请书原件由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归档长期保存,原则上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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