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
李培林
内容摘要:本文是中国发达地区村落终结过程的记录和分析。作者通过对
广州市“城中村”的调查发现,村落终结的艰难,并不仅仅在于生活的改
善,也不仅仅是非农化和工业化的问题,甚至也不单纯是变更城乡分割的
户籍制度问题,而在于它最终要伴随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
组。作者试图通过建立具有普遍解释力的村落终结类型,建构村落城市化
整个链条的最后一环,以便能够在理论上复制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村落非农
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全过程。
关键词:村落城市化制度变迁理性选择
10年前,我曾翻译了法国著名农村社会学家孟德拉斯(Henri Mendras )的一本经典著作《农民的终结》,这个话题,对于当时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似乎还非常遥远。孟德拉斯在书中指出,“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在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因为在此之前的上个世纪,“较之工业的高速发展,农业的缓慢发展可以给人一种安全稳定、千年平衡的印象,与工业的狂热相对照,农民的明哲适度似乎是永恒的:城市和工业吸引着所有的能量,但乡村始终哺育着恬静美满、安全永恒的田园牧歌式幻梦”,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铁律打破了原有的平衡,震撼和改变了整个社会结构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6页……事实上,在中国一些较发达的地区,这个过程在1980年代就已开始了。当然,对于整个中国来说,这种“巨变”可能要延续很长时间,不过,在上述地区,这种“巨变”正在加速进行。人们原来以为,村落的终结与农民的终结是同一个过程,就是非农化、工业化或户籍制度的变更过程,但在现实中,村落作为一种生活制度和社会关系网络,其终结过程要比作为职业身分的农民更加延迟和艰难,城市化并非仅仅是工业化的伴随曲,它展现出自身不同于工业化的发展轨迹。
一、问题的提出和方法、假设的交代
“城中村”在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和热门的话题,围绕着“城中村”,街谈巷议中也有各种各样的故事。近20年来,珠江三角洲的工业和城市以令人目眩的速度扩张,这种高速扩张似乎是引发产生“城中村”这种独特事物的直接原因。但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在其他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中,这种“城中村”现象还几乎从未出现过。所以,“城中村”现象的产生,一定与中国的比较独特的因素相关联,这就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中国已经实行了几十年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但这种户籍制度是所有中国村落共有的,所以还应当有另外的特殊机制在起作用。而这种机制究竟是什么,则成为激发我们研究热情的一个“悬念”。
在调查之前,我们原来设想,所谓“城中村”,就是在很多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出现的、已经转为以从事工商业为主的村落,是城市地域扩张的一种自然延伸,大概就类似于北京的“浙江村”、“韩村河”那种村落,无非是生活和工作都很城市化了,只不过房子矮一点、商业气氛淡一点而已。然而,当我们到作为华南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广州市“城中村”
进行实地调查时,尽管事先已阅读了一些相关的资料,还是感到一种心灵的巨大震撼并惊讶地失语。因为现实呈现给我们的“城中村”,与我们心目中原来的想象,实在有太大的距离:就在繁闹的市中心区域,就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之中,每个“城中村”就像在方圆几公里人为制造的一个整体的高达20多米的“水泥巨物”。震撼还不仅仅来源于此:这个“水泥巨物”并不是由某个公司或某个经济集体建造的,其基本的住宅楼是一家一户的个体盖起来的,但在土地和房租收益的刺激下,建筑已完全失去个体差异的美学意义,经济的铁律也碾碎了中国传统村落和谐人居空间的“文化意义”「刘沛林:《古村落:和谐的人居空间》,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在连接着的非常雷同的7、8层高的建筑物中间,是由原来的宅基地间隔确定的宽约1.5—2米的街道,但在第2层楼以上,为了最大化地扩展住宅建筑面积,街道两旁的楼都伸展出来,几乎把露天的地方全部塞满,形成当地人戏称的“贴面楼”、“亲吻楼”和“一线天”。村落中的大部分住宅,白天房间内要靠电灯照明,村里的街道也形同“地道”。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村里的人气和商业气氛却很旺,狭窄幽暗的街道两旁,排满各种商店、杂货店和服务网点,在村里居住的人除了村民之外,还有几万租房而居的外来打工者。 都市里的这种“城中村”,既像是古老历史的遗物,又像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新生的活体。发生在“城中村”里的种种故事,也遭到一些媒体和学者的简单非议。一位学者写道,“城中村”的“规划、建设、管理极其混乱,外来人口膨胀,内面的出租屋成为黄赌毒的温床,‘超生游击队’的藏身之穴,……这些和现代城市的生态、整洁与舒适是大相径庭的”「马中柱:《改造“城中村”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需要》,《广东精神文明通讯》第87—88期专刊,2000年」……还有一位记者评述道,这些“洗脚上田”的农民,“他们不用劳作,有村社的分红和出租屋的租金,足可以高枕无忧。……他们成为居住在城市里的特殊群体——出入城市公共场合,却没有得体的打扮和相应的气质,对宗族观念、对求神拜佛的尊崇弥漫了整个村落。城市在进化,村庄在消失,‘村’民在夹缝中裂变。老人在麻雀桌上消磨着他们的最后岁月,中年人在文化水平低下、被社会的先进产业淘汰的情况下,固守现状,任何一项有关‘城中村’新政策的出台,都会令其对自己的生存状况担忧”「记者评述:《在城市的夹缝中裂变》,《南方都市报》2000年9月6日」……
2000年9月6日,广州市召开“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确定在未来5年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整体协调的大都市城镇体系。这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在5年之内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内“城中村”的改制和改造,在城市规划区内全面推行农民公寓建设,基本没有土地不以务农为主要职业的农民,全部成建制地转为城镇居民,实行城市化管理郑毅等:「《广州改造“城中村”目标确定》,《南方都市报》2000年9月6日……」然而,与这种乐观的规划形成对照的,是广州市市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现出的出人意料的审慎和冷静:他认为,“城中村”的改造“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有的可能要花一两代人的时间,并不是3年、5年、10年可以改造好的”「市长专访:《按照规划量力而行改造城中村》,《南方都市报》2000年9月6日」……
从宏观上来看,城市化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造村落社会结构的必由之路。而且我们通常认为,这个城市化的过程是充满农民的欢庆、喜悦和梦幻的。然而,在村落城市化的最后一环,在这村落的终结点上,为
什么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千年村落的文明裂变和新生的艰难?我们在本文提出和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在世界城市化的经历中,为什么惟独在中国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出现了“城中村”?它是农民的一种理性选择还是一种非理性的构造?“城中村”的顽强存续究竟是一种什么机制或功能在起作用?改造“城中村”究竟应当从哪里入手?
把村落终结过程作为研究对象,比较适用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可能就是参与观察了,在对历时性的“过程”研究方面,一个时点上的共时性问卷调查显然有很大的局限性。尽管利用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生命历程的研究已经取得很大的突破,但数据反映“过程”还是欠缺“丰满”和“质感”。当然,对个案的参与观察研究,也容易囿于个案的特殊性而失去普遍的解释力。我们的目的也许过于宏大了一点,我们试图在研究中建立一种关于中国村落终结的具有普遍解释力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在中国改革开放后村落城市化过程的链条上,社会学已经有众多不同类型的散点研究,如周大鸣对广东都市里的村庄“南景村”的研究「周大鸣:《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广州南景村50年的变迁》,《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期「,「王春光:《社会流动与社会重组:京城“浙江村”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项飙:《社区何为:对北京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研究》,《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王汉生等:《“浙江村”:中国农民进入城市的一种特殊方式》,《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1期」。对都市外来流动民工和农民小业主聚居地北京“浙江村”的研究,折晓叶对高度工业化的东南地区超级村庄“万丰村”的研究「折晓叶:《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陆学艺等人对北方地区初步工业化的“行仁庄”的研究「陆学艺主编《内发的村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王铭铭对发达地区农业村闽南“美法村”、“塘东村”的研究「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南三村调查》,三联书店,1997年」,黄平等人对欠发达的民工流出地4省8村的研究「黄平主编《寻求生存:当代中国农村外出人口的社会学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等等。通过对村落城市化链条每一个发展环节理想类型的建立,就可以在理论上再造中国村落城市化的生动而又丰富的全过程。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2001年10月对广州市7个“城中村”的调查,它们是石牌村、棠下村、瑶台村、三元里村、同德村、冼村、杨箕村、林和村和猎德村。我们在调查中访谈了部分政府管理者、村干部、村民和居住在“城中村”的外来打工者,形成了一个更加深入细致的访谈调查的结构性框架。这是一项关于“都市里的村庄”研究课题的初步调查,所以本文也相当于此项研究的开题报告。据统计,广州市共有139条“城中村”,以“条”而不是以“个”为单位来计算“城中村”的数量,表现出“城中村”融入城区的特点。这139条“城中村”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处于繁华市区、已经完全没有农用地的村落;二是处于市区周边、还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三是处于远郊、还有较多农用地的村落。我们调查研究的“城中村”,基本只限于第一种类型,因为它们最突出地呈现出村落终结的特点,这个类型的村落在广州市139条“城中村”中约占1/3,本文中“城中村”概念的使用,也特指这一种类型的村落。
二、“城中村”的产生: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的刺激
要想了解“城中村”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一般来说应当从“城中村”本身作为城乡二元混合体的典型特征入手。如果说在市场经济和再分配经济之间存在着“混合经济”的话,那么“城中村”就是在城市和村落之间存在的“混合社区”。“城中村”的生活方式已经完全城市化了,“村民”们也都居住在市区、甚至是中心市区,他们已经完全不再从事或基本上不再从事属于农业范围的职业,甚至他们的户籍也已经全部或绝大部分转为城市户口。那么根据什么还称他们为“村落”和“村民”呢?难道以上这些方面不正是我们平常区别“村民”
和“市民”最通行的标准吗? “城中村”的村落特征或许显示出我们容易忽视的一些更深层的城乡差异的体制因素。这些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制度的差异。
根据法律,城市所有土地的产权归国家所有,而村落土地的产权归村落集体所有,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国家可以征用作为农民生产资料的农用地,但难以征用作为农民生活资料的宅基地,所以“城中村”嵌入市区的住宅用地和部分村集体房产用地至今还是归村集体所有,我们在随后的分析中会看到这种差异的重要性和巨大影响;二是社会管理制度的差异。根据法律,城市社区由作为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而村落社区则由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村集体承担,这是形成我们在后面要分析的“村落单位制”的一个根本的因素;三是与土地制度和管理制度相联系的“村籍”制度。我们容易认为,城市化的主要阻碍是一个户籍制度问题,农民身分的转变就是从农村户籍转为城市户籍,但“城中村”的“村民”已经由于耕地的征用而几乎全部转为城市户籍,但他们仍然保留着“村籍”,对他们来说,“村籍”比“户籍”重要得多。正是因为具有“村籍”,他们同时也是强大的村集体经济的股东,并因此与外来的村宅租客和一般市民在经济地位上有极大的差别,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宁可为“村民”而不愿为“市民”。
问题在于,就宏观正式制度来讲,全国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惟独在珠江三角洲这样的地区出现如此密集的、把土地使用价值最大化利用的村落建筑群体?农民难道没有意识到,这种违反城市人居空间规则的异化的建筑“怪物”,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意味着“短暂的生命”和“最终的毁灭”吗?即便是从经济收益的角度看,农民为什么不能把住宅盖得更“优雅”一些,同时也把租金提高,就像房地产商开发的住宅区那样?是农民缺乏房地产商的资本实力和开发眼光吗?对此问题,很多学者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这是发达地区超高速的城市化扩张与严重滞后的村落制度变迁之间形成的巨大落差造成的,这种落差形成城市化的社会理性与农民个体非理性行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城中村”就是这种矛盾和冲突的“异化物”。我们在本文中则更倾向于从一个相反的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来分析“城中村”产生的原因,因为这样更能够从逻辑上推导出改造“城中村”的真正难点。 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看,“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的形成,是农民在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但是,农民是否具有或能够具有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这本身就是学术界长期争议的一个问题。社会学和人类学中大部分注重“小传统”、“地方性知识”的实体主义学者,都认为小农是缺乏现代经济理性
的,并往往陷入非理性的“深层游戏”,即使不能武断地认为他们是非理性的,小农具有的所谓“理性”也是一种不同于“功利主义”的“另类理性”,对于生活较为富裕的农民来说,这是因为农民在缺乏资本积累和增值的外部刺激情况下保持的“安逸自足”和“明哲适度”的生活态度,而对于生活艰难的农民来说,则是出于规避生活风险的“生存理性”「Geertz,C.,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New York:Bas ic Books,1973;Chayanov,A.V., The Theory of Peasant Economy 。Madison :Univers ity of WisconsinPress ,1986;Scott ,J.C.,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in the S outh east Asia. New Haven ,Conn.: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1.。」与这种小农“另类理性”的解释相反,很多经济学家和一些历史学家论证了以“经济理性”解释小农经济行为的“普适性”,认为农民的潜质其实与土地投资者没有什么差异,一旦有来自外部的新的经济刺激,农民一样可以走出支配他们的“生存逻辑”,做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选择「Schultz ,T.W., 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New Haven,conn.:Yale Un iversity Press,1964;Popkin,S., The Rational Peasant:The Political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其实,从过程分析的角度看,这两种观点并不存在根本的理论冲突和差异,冲突和差异只在于我们是否能够假设会发生使农民从“生存理性”过渡到“经济理性”的“巨变”。而对于濒临“村落终结”的“城中村”的“村民”来说,这种“巨变”是真实地发生了。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村民每户的宅基地面积在70多平方米,用市亩制计算,也就是一分多地。农民创造的“一分地奇迹”,是最大化地利用了土地价值,把楼盖到6—8层,使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增加到400—600平方米,而且建筑从2层以上探出,最大限度地挤占了公用街道的“空域”,尽管并没有占用公用街道的“领土”。“村民”们一般是自己居住一层,而把底层的铺面和其他住房全部出租。铺面的租金要视商业位置而定,差异较大,而住房的租金一般在每平方米每月10—15元,这在市中心的地理位置是非常便宜的价格。每层楼一般有两个单元房,但由于租客很多是外地单身来打工的,所以一个单元也可能是几个租客合住。“城中村”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一个单元的租金并不是固定的。比如,一个单元如果一家人居住,租金是每月600元,但如果是4个单身合住,就是每月800元,每人分摊200元,5个人合住每月就是900元,每人分摊180元,6个人合住则是每月1000元,每人分摊160多元。但是这种逻辑并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因为“村民”们已有了住房折旧的概念和规避“拥挤”风险的意识,他们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符合效用最大化的房客与居住面积匹配的比例。
“城中村”的这个“故事”,使我想起张五常应用于亚洲的著名的“佃农理论”。以前,西方学者一般都认为,耕地的固定租金制比收入分成制更有利于产出的最大化,因为固定的租金比随产出增加而增加的租金对佃农的劳动和资金投入具有更大的刺激力。张五常则根据理论逻辑和经验数据证明,在竞争和由于人多地少而造成的劳动力充分供给这种特殊的约束条件下,耕地的一定的收入分成制也是最有利于产出最大化的合约安排。他的论证逻辑是一个简单的假设“故事”:假如一个佃主有一大块耕地,他租给一个佃农,获得的收入分成率会较高,
因为规模经营的效益可以使佃农不另谋高就。但佃主并不满足于此,于是他把土地分租给两户佃农,虽然他的分成率会下降,但由于耕作规模变小后单位面积的投入增加,总产出的增加会使佃主的总收入也增加。但是,如果佃主不断地把耕地切开分租,这种分成率下降而总收入提高的逻辑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到某一点佃主再切下去,佃主的总收入就会下降,也就是说耕地分租的曲线上,只有一个点是符合收益最大化而又与竞争均衡没有冲突的。
亚洲某些地区土地改革确定的佃主的分成率不能超过耕地收入的37 5%,就是接近这个点的一种分成率,这说明依靠政府管制实行的土地改革的成功,实际上也是一种竞争合约的成功「张五常:《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商务印书馆,2000年……」“城中村”的“房租故事”与张五常的“地租故事”很相似。实际上,城市土地的收益率,存在着一个自由竞争的均衡价格,在某种制度约束和管制的条件下,会出现收益率降低和“租金消失”的现象,但“租金”不会真正的消失,它会以别的形式得到补偿或以政府成本的形式表现出来。“城中村”的住宅建筑不是没有制度约束的,政府规定村民的住宅最高可以盖到3层半,否则就要罚款,但村民们都违规盖到6—8层,因为租金增加的收益足以超过罚款付出的成本。在市区地价高涨的情况下,一般分布状态的6—8层的住宅还不足以达到土地收益的均衡价格,而6—8层似乎是政府可以容忍“村民”违规建筑的最高极限,在此情况下,“村民”为了补偿自己的土地收益低于竞争均衡价格的差价,就只有最大化地利用可支配的面积和空间,这就是“城中村”密集建筑“怪物”产生的根本原因。所以,如果在改造“城中村”的过程中,“村民”不愿意损失租金收益,政府也不愿意付出巨额补偿,惟一的办法,就是使住宅向更高层发展,以更高层的空间收益置换目前空间收益,这样才能基本保证达到或接近市区土地收益的竞争均衡价格。
三、“村落单位制”到“村落公司制”的转变:共生、共有和分红
“单位制”原本是特指中国再分配经济体制下城市国有部门的组织形态,已有众多的研究「Walder,A.G., Communist Neo Traditionalism:Work and Authority i n ChineseIndustry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李汉林等:《寻求新的协调:中国城市发展的社会学分析》,测绘出版社,1988年;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李培林等:《转型中的中国企业:国有企业组织创新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李汉林:《中国单位现象与城市社区的整合机制》,《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5期;李培林、张翼:《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7—41页……」
在“单位制”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不仅是一个工作或经营单位,也是一个社会生活和政治管理单位,单位成员在身分、就业、养老、医疗、福利等诸多方面,都对其所在的单位组织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在“城中村”里,我们发现也存在着与这种组织形态很相似的“村落单位制”,尽管“村民”已经没有了耕地,也多数不在这个村落中工作,但他们在收入、生活、情感、社会交往、心理认同等诸多方面,却依然对自己的“村落”具有很强的依赖关系。
“村落单位制”是两方面的原因促成的:一是村落管理制度下共同生活的社会关系网络,二是村落集体经济产权下的分红。在“村落单位制”下,“城中村”就像是镶嵌在都市的汪洋大海里的一个个孤岛,大海是一个陌生的世界,而孤岛中是一个熟人社会。 村落管理与街道管理实际上有很大的差异。在街道社区的管理中,街道办事处只负责有限的事务,而教育、卫生、治安、供水、供电、道路、环境建设、征兵等社会事务,都是由条条的相关机构直接负责的;而在村落社区的管理中,村民委员会几乎要负责与“村落生活”有关的这一切事务,村长的责任就类似于村落这个大家庭中家长的无限责任。街道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费用是国家财政支付,而村落建设和管理的费用是村集体支付。棠下村里生活着6000多原“村民”和3万多外来打工者,为了管理村落社区生活,村集体雇佣了100多个治安人员,30多个卫生保洁人员,15个市场管理人员,6个计划生育管理人员,20多个垃圾运送人员,此外村集体还要负责1000多老年村民的养老金、村民的医疗补贴、村小学教师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及小学硬件建设、村道路和管线的建设、村民服役的补贴、献血补贴、上高等学校补贴,等等。该村的集体经济一年的纯利润约1亿多元,其中约12%—15%要用于以上这类社区管理、建设和服务的公共支出。这种公共支出的比例关系在其他“城中村”也大体如此。如石牌村原“村民”9000多人,外来的居住者4万多人,每年村集体纯收入平均9000多万元,税收500—800万元,日常行政支出几百万元,用于社会事务的公共支出1000多万元,剩下可供分红的利润4000— 5000万元 。村集体对“城中村”社区生活的全面负责,形成了“村民”对“村落单位”的依赖,但这种依赖还因为另外一个更深层的原因,这就是具有村落排他性的、社区内非村民不能分享的村落集体经济分红。 “城中村”早期的集体收入来自一些集体兴办的劳动密集产业,如纺纱、酿酒、造纸、制砖、制茶、石料加工、服装加工等等,但随着城市劳动力价格和土地使用价格的升高以及城市劳动密集产业的衰落,“城中村”经历了一个“去工业化”的过程,现在村集体的收入主要来自村集体的物业收入。
管理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是“经济联社”,下属若干个“经济社”,它们都独立核算,与行政管理上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实际上是一体化的。在这里我们仍能看到过去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下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队为基础”的影子。对于“城中村”来说,公社彻底解体了,但大队和生产队的组织遗产却保留下来,成为“村民”在股份合作的基础上重新组织起来的组织架构,“村民”们既是“经济社”的股东,也是“经济联社”的股东。 “经济联社”和“经济社”实行的是“股份合作制”,而它与“股份制”和“合伙制”都有区别,实际上是村行政与村经济一体化的产物。“股份制”是“一股一票”,“股份合作制”却是“一人一票”:“合伙制”的合伙者都是老板,并可退出资本,而“股份合作制”的一般村民股东谈不上有什么决策权,股份也不能退出。但也有共同点,就是按股份分红。
股份的分配依据两个原则:一是“按籍分配”,凡是村民,不分长幼,股份平等,一般每人5股,俗称“人头股”;二是在此基础上的“按工龄分配”,每一年工龄折为一股,俗称“年资股”。“人头股”加上“年资股”有一个最高限,一般是25—30股,股份可以继承,但不能转让、退股和抵债。由于“城中村”主
要是物业收入而不是产业收入,所以基本上没有其他发达地区工业村出现的“资金股”、“技术股”和“关系股”等。 近两年,“城中村”发生了或即将发生两个重大的体制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经济联社”到“集团公司”的转变,这是“村民”主动选择的合约式转变;二是行政管理体制从“村民委员会”到“街道办事处”的转变,这是政府主导的新的制度安排。这两个转变的过程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实质转变快于形式转变,而后者是形式转变快于实质转变。
在经济体制转变方面,1994—1995年,为了避免村民流动和迁移带来的股权纠纷,彻底解决集体经济产权内部边界不明、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在“村民”的呼吁、推动和政府的支持下,“城中村”先后实行了“一刀断”的产权制度改革,从一个时点开始,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即村落新增人口、劳动力不再增加股份,减少人口也不再减少股份,此后不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增加或减少,都由股东按股份共有。这项“股份固定化”改革以后,“村民”获得几乎完整的产权,自己的股份不仅具有收益权,也有了自由处置权,股份不仅可以继承,也可以转让和抵押了,但退出还是有限制。这样,产权的运作不再是遵循村规民约的非正式制度,而成为遵循法律的正式制度,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司化”,也是顺理成章的了。但是,由于这种“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几乎是“无成本”的物业收入,所以产权的占有和收益具有集体的“封闭性”,它不允许外部资金的注入来改变产权结构和分享收益。 另一项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2000年,政府为了加快城市化速度,出台了“‘城中村’整治建设计划方案”,要求“城中村”逐步实行“政企分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进行公司化管理,原村委会及其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由街道办事处替代。然而,截止我们调查的时候,这种管理形式的转变并没有带来实质的变化,村里除了不再负责外来人口的暂住登记,其他一切社会事务仍然是由村里负责,村“集团公司”成了“影子内阁”,因为政府很难、并且也并不急于拿出巨额财政来替代原村委会管理社会事务的公共支出。原来设想的“村落”改“街道”这种结束村落体制的根本性制度变迁,似乎并没有真正改变了什么。
“村落单位制”与“国有单位制”实际上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单位利益的排他性和对内部福利的追求,增加了其内部的凝聚力,但限制了资源的流动并加重了社会事务管理的成本。改变“单位制”的关键,不论是“村落单位制”还是“国有单位制”,都不是某种形式化的制度变迁,而是要找到替代或消散“单位制”的“社会事务成本”的办法。
在“城中村”从“村落单位制”到“村落公司制”的转变中,如果其“社会事务成本”真的可以由政府公共支出替代,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应该是提高的。然而在调查中,“城中村”的干部似乎并没有对此前景表示乐观,不知究竟是因行政管理权力的失落还是由于村经济的发展本来就很难离开这种权力的支持。
四、“城中村”的社会分层结构:存在的和生成的
在“城中村”社会分层结构中发挥作用的分层因素,一是身分和房产,二是组织权力,三是资本,四是知识技能。
首先是身分上“有村籍”和“无村籍”产生的分层。“无村籍”者的收入几乎全部来自经营和劳动,而“有村籍”者的收入主要来自三块:分红、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劳动收入。
分红和房屋出租的收入一般都远远高于经营劳动收入,所以“有村籍”者的经济地位,不仅高于外来“无村籍”的打工者,也远非普通的市民工薪阶层可以望其项背。不少“城中村”的“村民”完全靠分红和房屋出租收入过着悠闲的日子,成为新型的“租金食利阶层”。
即便是“村民”自己住宅的铺面,一般也都租给别人经营,他们自己并不屑于从事这种劳累的“微利”生意。“村民”们自视为“城中村”里的上层,一些富裕的“村民”已经另购住宅,搬到环境幽雅的地方居住,因为他们认为与外来打工者混居,“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素质”。
其次是“有村籍”者内部由于拥有“组织权力”的不同而产生的分层。“城中村”虽然只是一个很小的社会,但管理体系却有很多等级,“经济联社”有财务部、物业管理部、劳资人事部、行政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等,其下属的“经济社”又有很多分属机构。此外,治安、卫生、市场管理、计划生育、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管理人员都由“本村人”担任,他们都拥有不同的组织权力资源。“本村人”担任管理工作的薪水都是不菲的,如村一级的领导年薪可达10万元。组织权力的分层作用还不止如此,因为拥有组织权力的人更能够使他们的房产获得较好的收入,并把他们的存款变成“活资本”。
第三是在“无村籍”的外来人员中因“有资本”和“无资本”而产生的分层。每个“城中村”居住的几万外来人口,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资本”的在街面上从事各种商业和服务业的小业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体户”;另一类是“无资本”的完全靠打工生活的工薪阶层。不过,这种“有资本”与“无资本”之间的差异,并不像通常认为的那么大,这可能是因为在“城中村”住的小业主都是从事小本生意的,很多是家庭自雇人员,他们在缴了铺面租金和税费之后,所剩的收入其实也就是略高于普通工薪阶层而已。在这里我们看到所谓“第三产业”的复杂性。在“城中村”里,本村的“房地产主”和外来的“小业主”从事的都是第三产业,但经济地位和社会等级却有很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甚至要大于农业和工业的差异。另外我们也观察到,在“城中村”这样的经济活跃区域,存在很大一块“隐形经济”,像“村民”租房这样的大宗经营活动,是GDP 里统计不到的,所以与一些地区相反,这里的GDP 不是因为有“统计水分”高于实际增加值,而是因为有“隐形经济”低于实际增加值。
最后是在“打工族”中因拥有的“知识技术”的差异而产生的分层。“打工族”都是“无资本”的工薪阶层,但由于具有“知识技术”上的不同而产生“白领”和“蓝领”之分。
“城中村”居住的“白领”一般是从事企业技术员、营销人员、教师、医生、出租车司机、编辑、记者、公司文员等职业,“蓝领”一般是从事加工制造业雇工、建筑装修业雇工、餐饮商铺等服务业雇工、运输装卸工、散工等。除此之外
还有“发廊小姐”之类的“粉领”以及从事非法行当的“黑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来流动“打工族”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即外来打工者已经不都是来自乡村,从小城市到大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城市到发达地区城市、从经济不景气城市到经济活跃城市的流动打工者越来越多,这也许是一种新的流动就业大潮的前兆。“城中村”的“打工族”中的“蓝领”多数过去是农民,而“白领”则多数过去就是城市职工。 以上是“城中村”里“存在的”社会分层结构,但这个结构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个体理性选择的机制下,正在“生成的”或“建构的”分层过程并不是原有结构的“复制”。“城中村”里的小业主和“打工族白领”,他们或者是由于具有旺盛的创业精神,或者是由于具有“知识技术”的优势,在分层体系中具有良好的社会升迁前景,从“城中村”里已经走出了一批批成功的创业者。而一些属于“城中村”上层的“租金食利者”,由于“知识技术”上的劣势地位,他们难以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安逸和无所事事的生活又销蚀了他们的进取、创业精神,所以在流动的分层体系中具有社会下滑的可能,他们中的一部分最终会成为不进则退的农业文明的守业人。
五、村落社会关系网络:分家和“富不过三代”
村落是一个以血缘、亲缘、宗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网络构成的生活共同体,“城中村”也不例外。在过去村落“组织起来”的过程中,人们曾试图打破这种社会关系网络,以现代法人的行政体系或经济组织来替代,但很少成功过。这些外部注入的现代构造,在嵌入村落社会关系网络之后,都被潜移默化地进行了彻底的改造。甚至进城的“流动农民”,他们就像“新客家人”,在进城打工以后,还会把他们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移植到城市,形成像北京“浙江村”那样的生活共同体。人们难以理解,这种传统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延续力量? 地处城市中心的“城中村”,虽然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非常城市化了,但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断裂。“城中村”的“村落社区”与城市的“街道社区”和“单位社区”都有很大的差异,它不是一个由陌生人构成的生活共同体(如街道和物业小区),也不是一个仅仅由业缘关系而构成的熟人社区(如单位宿舍大院),而是一个由血缘、亲缘、宗缘和地缘关系结成的互识社会。
“城中村”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非常拥挤的建筑群中,似乎只有三处豪华建筑具有空间的“特权”,可以超越“租金最大化”逻辑,这就是宗祠、小学幼儿园和老年活动中心,它们是作为村落里敬祖同宗、尊老爱幼的共同价值观象征而存在的。“城中村”一般都有3—5个大姓,不同的姓有不同的宗祠,宗祠的气派是该宗村落地位的象征,村落权力配置一般要与其宗族结构相协调才能“摆得平”。华南村落中的宗族关系似乎远比华北农村盛行,这可能是由于整体迁移性群落对他们的“根”都有特殊的关注。 从我们访谈调查的情况来看,由于各种复杂的亲属和联姻关系,平均每户村民至少与20户村民具有血缘和亲缘关系,大的家族可以把这种关系扩展到50户甚至上百户。在宗族群体的地位划分之下,是家族之间的地位划分。宗族就像村落“集团公司”下属的“主干公司”,而家族是“主干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在经济组织产权架构的下面,是深层社会关系网络的基础。
村落“大家庭”的内聚力,与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相对封闭性有重要关系,这种相对封闭性保证了村落“做蛋糕”的集体与“分蛋糕”的集体基本一致。过去村里有嫁出村的姑娘,也有娶进村的媳妇,大体保持着集体利益的平衡。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相对封闭性下的平衡已难以保持,年轻一代与城市青年的“涉外婚姻”越来越多,作为村落社会关系网络基础的集体经济利益受到威胁,因为“分蛋糕”人数的增加意味着平均分配数额的减少。所以,到90年代中期,“城中村”大多数都实行了此后任凭生死婚嫁而股份不再变动的制度。
在中国的历史上,历来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这也可以被称为“家族盛衰循环定律”。对此“定律”的道德解释是,富家子弟多半是纨绔子弟,是败家子,其实这并非是普遍真实的,因为人力资本的家庭再生产假设更容易得到证实。从继承制度上对此“定律”进行解释似乎更加可信:中国传统的家庭财产继承制度与欧洲国家有很大不同,也与中国的皇位继承制完全不同,它不是聚集财产和权力的“长子继承制”,而是分散财富和权力的“兄弟分家制”。这种“兄弟分家制”的功能类似于现代国家的“遗产税”,似乎是一种国家的设计,它不允许一个家族的力量无限扩大,可以与皇权和国家抗衡。对于家族的盛衰来说,创业人去世后的“分家”,往往成为产生内隙、内讧和由盛变衰的转折点。在一些家族企业悲壮的盛衰史上,我们仍可以看到这一“定律”在起作用。所以,历来大家族规避和抵御衰落风险的根本办法,就是不“分家”,因为“分家”就意味着产权和社会关系的重组。
“城中村”实际上就是一种由血缘、亲缘和宗缘等社会关系网络联结的“大家庭”。这种村落社会关系网络,具有聚集财富和资金的实际功能,村落股份制一般都有不能退股的严格规定。农民在改变职业身分以后,之所以对村落社会关系网络还有那么大的依赖性,是因为他们面对一个新的陌生社会,有着共同抵御风险和外部压力的需要。“城中村”里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顽强存在,实际上是“村民”们为了“大家庭”的持续兴旺而坚持不“分家”的结果。他们本能地按照自己的理性选择,试图保持他们“大家庭”的气脉不断。
六、改造“城中村”的逻辑:政策和产权置换资金
村落制度是“城中村”的村民们世代生活的规则,这里活跃着各种各样的为现代城市所不容的“隐形经济”,形成“城中村”的“繁荣”,“村民”们希望他们因此而获得的收益能够长期保持。但是从城市管理者角度看,“城中村”似乎有成为“新贫民窟”和“藏污纳垢”之地的可能。而且“城中村”的超密集建筑群体,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中,的确像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异物”。这样,城市现代化的铁律和村落集体对这一铁律的“抗拒”形成了人们担忧的冲突。 实际上,“城中村”的彻底改造要比“城中村”建立街道办事处的改制艰难得多,因为改造不仅意味着搬迁和翻建,而且意味着产权的重新界定和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城中村”的改造仍然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一些“城中村”的领导已经意识到这种必然性,开始进行改造自己“城中村”的经济核算。根据石牌村的测算,全村各类房产的建筑面积约100多万平方米,按“村民”可以接受的平均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计算,买下全村的房产需要20亿元。以此粗略推算,要买下市中心40个“城中村”的房产就需要800亿元,这将是
一项耗资比“三峡工程移民”还巨大的动迁(三峡移民总投资约600亿元)。不过,与三峡移民不同的是,“城中村”的土地都是可以生钱的“活资本”。在很多“城中村”村民的家里或住宅门口,都供奉着土地神,两旁的对联就是“土可生财,地能出金”。
在“城中村”改造的博弈中,存在着三方对弈者:政府、房地产商和“村民”。“城中村”的最终改造方案,将是这三方利益平衡的合约安排。“村民”们的要求是在改造中保护他们的租金收益或对损失的租金收益给予补偿,房地产商的要求是在投资改造中至少获得平均收益,而政府的希求是避免财政的压力和保证市场、社会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城中村”改造的真正难点,就是改造的资金从哪里来?政府的担忧是,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政府自己开发因成本过于高昂难以启动,而给予优惠政策吸引房地产商介入开发,又可能造成房屋过量供给,冲击业已趋近饱和的房地产市场,使目前房地产开发中大量的国有银行贷款无法收回;房地产商的担忧是,此种拆迁开发中的利益矛盾重重,不确定的变数很多,高昂的交易成本会吞没和消散房地产开发的正常收益,政府对楼层高度的管制会使开发最终变得无利可图:“村民”们的担忧是,他们既得的房地产租金收益在开发中得不到保护,而且会损失市中心区域房地产升值前景的好处(过去的5年铺面租金几乎翻了5倍左右),他们会以几百年来祖祖辈辈居住在这里为由,对他们的既得利益寸金必争。
从纯粹开发经营的角度看,似乎问题很简单,要改变“城中村”为人们所诟病的建筑“过密化”和混乱无序状态,无非是开发高度空间来替代低度空间的拥挤。仅就资金来源来说,香港依靠土地批租获得财政收入和开发资金的做法以及珠江三角洲以房屋期权聚集建设资金的做法都是现成的成功经验。但复杂的是开发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创造一种对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才能使开发顺利和成功。政府在这种博弈中显然处于主导的地位,可以通过另辟一块住宅地来置换“城中村”的地产;可以通过放宽房地产商在改造“城中村”中建筑高度的限制和减免开发中的部分附加费用,使房地产商有能力以新建住宅的期权来置换“城中村”在一个规定时点的现有住房;还可以通过将“村民”现有村落住宅的使用证变更为城市住宅产权证,使“村民”获得新房产的完整产权,从此可以出售和抵押房产,以此来换取“村民”在住宅拆迁补偿价格上的让步。为了防止因“城中村”的改造带来房屋过量供给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改造显然不宜大规模地进行,而要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不能奢望在短期内完成。城市建设应是百年大计,切忌在“几年大变”的冲动下一哄而起。
不过,对规划中必须改造的“城中村”,要立即确定和公布改造范围以及房屋改造补偿的建筑时点,因为在我们调查时,有些改造中必然要推倒的“过密化”建筑还在进行新的翻建,这会进一步增加改造的成本。
过去多数对村落城市化的研究,都把问题的焦点放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以为户籍制度的彻底改革,会使城市化进程一路凯歌。然而我们从“城中村”村落终结的过程中看到,户籍制度在这里几乎已经不再发生作用,但村落的城市化并没有因此而完成,村落的终结还要经历一个艰难的产权重新界定的过程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过程。广州“城中村”的情况,或许有其许多超阶段发展的特殊性,
但它预示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各种冲突是有普遍意义的。
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结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化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和新生,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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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村落风水林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风水理论源远流长,其在村庄聚落选址时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村落风 水林的存在,也是进一步对风水理论的延续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至2017年间,研究探讨关于风水林的论文共有140多篇。有关村落风水林的研究成果总体数量虽然不多,但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中国大陆的学者对乡村风水林 的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风水林定义、分类、区域特征、价值、社会文化、郡落特 征以及研究意义等方面。 关键词:风水理论;村落;风水林;定义;类型;郡落特征 1引言 风水学是古代人们在选择居住地时,考察山川地理环境,包括对气候、地质、水文、地形地貌、生态因素、林木景观等各环境因素的综合评判,并通过占星、 卜莁等手段来对城郭屋宅、陵园、寺庙等建筑的营造方位和营造时辰以及某些技 术和禁忌的总概括。史箴认为它源于徽商的甲骨占卜,形成于秦汉,成熟于唐宋,明清时已达到非常完善的风水理论体系了。风水理论大致分为两个流派,其一为 形势派,着眼于山川形胜和建筑外部自然环境的选择,另一派为理气派,注重于 建筑方位朝向和布局(王其亨,1992)。风水理论自古与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结下 了不解之缘,是人们在乡镇聚落选址时必不可少的参考因素之一。如微地形对小 气候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就极为风水所重,概括成有利的选址模式,比喻为“穴”,如针灸中人体的穴,一般是三面或四周山峦环护,呈北高南低、背阴向阳的内敛 型盆地或台地,这种“穴”的典型模式,被认为是“藏风聚气”,具有良好生态和景 观效益的风水格局,实际是阐明了微地形、小气候、生态和自然景观的依从关系。(李远国,2005)风水意识是古人在漫长的适应、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总结 出的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理论。古代风水论中“藏风亦聚气、得水乘生气”是生存 环境的理想形式;理想的风水环境是由“土高水深,草郁林茂”的生态环境组成的[1]。传统风水理论中对绿色山脉、清澈水系、郡落林脉的保护就是对“龙脉”的保护。古人云:“青山常青,绿水长流”,即是指人们植树造林形成风水林木,保持 着山常青,防止了山上水土的流失,溪水倒影着山上绿色的风水林地,长久的流淌,这就是古人要保护的风水和美好自然环境[2]。 2风水林文献综述 2.1风水林起源 传统的风水学在剔除那些玄幻迷信的糟粕后,实际上是古代中国人民根据自 身长期对自然细致观察以及实际生活的体验,所产生的一种有关住宅、村镇及城 市等居住环境的基址选择和规划设计的学说[3]。这一学说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 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影响之一就是产生了一种极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林业形式——风水林[4]。风水林之说实际上是风水学中的部分组成内容,在古代风水理 论中就有“草木郁茂、吉气相随”的说法,林木茂密是古代人们用来衡量风水环境 好坏的标准之一[5]。 2.2风水林定义 邱尔发、王成等人认为:风水林是指在村庄一定范围内,由当地村民为了保 持良好风水而特意保留或自发种植的树林,它体现南方村庄文化、民风习俗意识,是乡村人居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6]。村落风水林是古代人们深受风水思想的支配,认为对平安、长寿、多子、人丁兴旺、升官发财具有吉凶影响而人工培植或 天然生长的林木。杨国荣认为,所谓风水林也就是人们受风水理论的影响,在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31059462.html, 传统村落调查与研究 作者:陈硕延相东 来源:《现代园艺》2016年第11期 摘要: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历史的延续和文化传承的实物载体,是我们重要的精神和物质财富。在中国国土上遍布着众多形态各异、各具风情、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传统村落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更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价值。本文以云南省墨江县联珠镇镇区范围内的大寨村为例,进行一次传统村落的调研。 关键词:大寨村;传统村落;调查 1癸能大寨村自然概况 1.1地理位置 大寨村位于东经101° 43′8″~101°44′54″,北纬230°26′57″~23°26′56″之间,是一个具有源远流长哈尼族历史、古朴纯真哈尼族风情、厚重宽广哈尼族文化的传统村落,被批准为第二批国家传统村落。村落建在金厂河谷的中部,背靠“阿皮谷主”(老祖山),座东朝西,龙潭箐河流淌在北面3km处。 1.2地形地貌 大寨村位于癸能河谷的中部,坐东朝西,呈东北高、西南低,北面窄、南面宽,中间低凹,形成北回归线上特殊的河谷地带,沿着河谷层层梯田绕山脚,山寨背靠“啊皮谷主”(寨子后山),寨子的四周有数百亩的梯田、鱼塘、菜园,寨子后山有竹丛、茶树、柏木树。寨子内有耕地74.27hm2,人均耕地面积820m2;林地570.2hm2,其中经济林果地面积47.93hm2,人均拥有林果地面积527m2,森林覆盖率达63.1%以上,平均海拔1350m。 1.3气候条件 大寨村属亚热带半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处于低纬度高海拔地区,气候温热、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春早冬晚、无霜期长、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冷暖不太分明,年平均气温 22.1℃,年平均日照数为2161.2h,年降水量1124.00mm,年平均降水116.6天,每年5~10月为湿季,降水量为全年的84%,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6%。有四季如春之称,干湿季明显。 1.4植被及植物资源
我国村落空间结构研究的内容、发展历程及其评述 左臣1,王军2岳邦瑞2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陕西西安710055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陕西西安710055 摘要:论文首先界定村落空间结构的概念,即在以农业生产为主导地域范围内的居民定居点,因其自然环境、人文社会、经济产业诸类要素间的稳定状态而在空间层面表现出的形态和组成关系。继而梳理村落空间结构相关研究内容,分三大类:现状研究、演化研究、优化重组研究。认为村落空间结构研究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未来对于村落空间结构优化重组研究将成为重点与难点。最终提出3点村落空间结构研究展望:1、积极关注村落空间结构演化与优化重组类研究;2、将村落看作为复杂巨系统,引入系统论观点分析村落空间结构各要素间相互关系;3、加强村落空间结构定量化研究和实证研究。 关键词:村落;乡村聚落;空间结构;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TU9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村落空间结构的概念、内涵界定 1.1村落空间结构概念 村落空间结构在建筑学科和地理学科中通常指村落空间的物质形态、组成关系。1994年范少言发表《乡村聚落空间结构的演变机制》论文,文中对村落和村落空间结构做了定义,认为村落空间结构指农业地域中居民点的组织构成和变化移动的特点,以及村庄分布、农业土地利用和网络组织构成的空间形态及其构成要素间的数量关系。2009年罗雅丽发表《村镇空间结构理论研究综述》论文,将村镇空间结构定义为村镇地域范围内各空间经济单元间具有相对稳定而又包含变化的空间分布和等级规模关系。 村落空间结构具有广泛内涵与外延概念。狭义概念:村落内部空间结构包括村落形态和构成要素的相互作用,村落空间结构按组织规则将村落形态和各子系统连接,整合为村落复合系统。广义村落空间结构:除村落内部空间结构外,还包括村落体系间空间结构和村落社会、产业空间结构等内涵。 本文认为村落空间结构指:以农业生产为主导地域范围的定居点,因自然环境、人文社
传统村落叙事空间的蒙太奇重构 肖薇朱霞 摘要: 内外环境的剧变以及多元利益主体价值取向分化共生的作用使得传统村落空间演化模式面临更替,从强调遗产的稳态转向承认空间变异的必然性,通过人为干预传统村落空间演化求解传统村落空间多维属性的矛盾成为规划师面临的新课题。本文试图重新审视传统村落的空间结构体系,以空间叙事学为理论基础,以蒙太奇为主要方法探究传统村落叙事空间重构的必要性及策略,通过“解译提炼—蒙太奇重构—文化耦合”介入传统村落空间秩序组织,解读其历史文化空间网络,整合梳理日益混乱和失去特质的村落空间秩序。以经典结合现代的时空演绎协调村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调整传统村落空间的成长路径实现村落遗产稳态与空间变异性的动态平衡,在空间重构中寻求传统村落空间复兴的生路。 关键词: 传统村落空间叙事蒙太奇重构 1传统村落叙事空间的重构背景 1.1传统村落空间的叙事性 特定时间留存的空间性存在是历史叙事的动机,也是历史事件、集体记忆、文化认同的时空容器,这使得空间本身成为一种叙事主体。村落是空间的聚合体,各空间子系统相互作用形成一个自组织系统。空间的物质客观性和精神主观性成为理解复杂丰富的人类生活,解读地方历史印记和文化个性的媒介,使传统村落文脉可以借由物质形态被阅读和理解。良性的村落空间应当能够增强文化延续、持续种族生存、增加时空关联性、激发个体成长,实现村落空间对村落地域文化与历史传统的表达。 1.2传统村落叙事空间的演变 近年来,传统村落所处的内外环境发生巨变,引起村落空间演化模式的显著更替。以人口产业发展与观念转变为主导的内生动力以及城市化、体制改革、旅游驱动、政府调控为主导的外部驱动共同推动传统村落发展轨迹的演变。伴随其中的是村落功能演变并促使传统村落空间的现代性转型。基于多元利益主体价值取向的分化共生刺激乡村聚落空间由过去的“同质同构”转变为“异质异构”,村落格局、要素、结构的组织关系呈现加速变动,提出
开平碉楼与村落文化遗产研究综述 近年来,对开平碉楼与村落文化遗产的研究逐步增多,尤其是随着开平碉楼与村落“申遗”工作的展开,本文系统地收集近年来关于开平碉楼与村落研究文献,从建筑单体景观、遗产地社会历史背景、村落整体布局、村落保护与管理、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五大方面归纳开平碉楼与村落文化遗产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当前研究的不足,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标签:开平碉楼与村落;文化遗产;研究综述 1 前言 开平碉楼与村落是以广东省开平市华侨兴建的、集居住防御于一身的特殊乡土建筑——雕楼而著称,展现了中西建筑和装饰形式复杂而灿烂的融合,反映了中西方建筑风格复杂而完美的融合。2001年开平市人民政府成立“开平碉楼与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2007年6月28日“开平碉楼与古村落” 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开平碉楼与村落的研究是和“开平碉楼与村落”的申报文化遗产工作紧密联系的。据统计,2001年之前涉及到开平碉楼与村落的研究文章寥寥可数。其中1983年,开平市政府组织了第一次全市性的文物普查工作,其中对碉楼进行了重点普查,积累了一批宝贵的资料;1985年原开平博物馆馆长阚延鑫发表了《开平碉楼建筑与华侨》一文,概述了开平碉楼的历史背景和演变过程、碉楼建筑艺术价值以及开平碉楼与海外华侨的关系等,为开平碉楼研究积累了最基础的资料[1];之后,张国雄、梅伟强等学者在研究开平当地华侨华人史的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关于开平碉楼的历史资料,对开平碉楼的起源、分布、类型特征以及开平碉楼所体现出的中国近代侨乡民众对西方文化的主动接受和利益进行了分析和探讨[2];梁晓红阐述了“文化混杂”对当地建筑发展的影响,并探索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当地建筑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发展途径[3]。2001年之后,随着开平碉楼与村落“申遗”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学者对其研究给予了关注,从建筑单体景观、遗产地社会历史背景、村落整体布局、村落保护与管理、村落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除了论文发表之外,基础性的研究著作和资料集也开始出版。 2 主要研究内容 笔者通过CNKI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维普数据库等,时间为2001年至2017年中以“开平碉楼与村落”作为关键词,匹配模糊检索方式进行检索,共获得相关文章270余篇,尤其是开平碉楼与村落在2007年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世界遗产之后,对其研究的文献大幅度上涨(图1)。这些研究成果归纳成以下几个方面。 2.1开平碉楼建筑 从建筑景观角度分析开平碉楼,首先是研究碉楼的建筑材料和建筑风格,然
传统村落调查与研究的基本意义 一、可以增强国家及民族的文化自信 传统村落可以视为我国建设及发展过程农耕文化的基本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了物质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的基本特征。因此,在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设立,可以对传统村落实施全方位的调查及保护,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对传统文化的建筑群进行了全面性保护,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传统文化中精神文明的寄托。而且,传统村落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我国基本的文化精华,是我国农耕时代传统文化形成的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因此,通过传统村落的调查及保护可以在最终意义上提升我国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性,使人们在文化保护的过程中将传统的文化得到了全面的传承以及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我国民族及国家的文化自信。 二、实现文化保护的多样性 对于传统村落的文化体系而言,很多的民俗、文学以及舞蹈形式都与村落文化的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如果在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会使传统的村落逐渐消失,使很多非遗产的项目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在整个文化的建立过程中一定要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保护形式,从而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充分的保障。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属于一个多民族文化的国家,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形成了独特性的文化形式,对于传统村落而言其主要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地,较多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等内容都涵盖在传统的村落之中,如果没有形成良好的文化保护意识也就意味着各民族的文化逐渐面临着消亡。因此,在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加强传统村落文化的建设可以延续多民族文化的发展,同时实现了文化保护的多样性发展。 三、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在新时期的农村建设过程中,其样貌总是千篇一律,没有特别显著的变化,而在发展过程中也只是注重其经济化的效益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乡土文化的融合,从而导致很多传统村落遭受到了损害,通过对青海省东海地区互助县中传统村落的调查及安全管理发现,在信息调查的过程中,不但掌握的传统村落的基本形式,也及时了解了传统的文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科学性文化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并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基本模式的相互协调,为可持续文化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建立合理化的传统村落保护制度 在传统村落的保护过程中,应该采取有效的制度管理模式,从而积极的发挥各项传统资源的经济价值,使人居环境可以在根本上得到改善。因此,就应该正确的处理传统村落资源的保
附件3 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细则(试行) 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细则(试行)》,适用于各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 一、规划任务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特色风貌,维护传统村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村落风貌保护的关系。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一)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 (二)分析村落历史文化、人文地理与产业特色; (三)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 (四)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和内容,规划发展项目; (五)制订保护和发展管理规定; (六)提出传统资源保护、村落发展及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二、总体要求 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要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
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村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保证规划成果的整体质量。有条件的村落,要在满足本细则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进一步拓展深化规划的内容和深度。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基本内容包括: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村落特色格局和风貌保护要求; (四)特色街区、特色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传统村落规划期限应符合所处镇、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原则上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鉴于村庄规划的实际操作情况,可进行调整)。 三、传统资源调查与档案建立 保护发展规划应对传统村落有保护价值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资源进行系统而详尽的调查,并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具体调查内容包括:村域环境、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文献资料、保护发展基础资料等方面。 调查范围包括村落及其周边与村落有较为紧密的历史、视觉、文化、产业关联的区域。 调查内容、调查要求以及档案制作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2号)执行。
实验:探究二力平衡的条件 实验目的: 1.经历探究二力平衡条件的实验过程,归纳、总结得出结论。 2.通过认识平衡力和平衡状态关系,进一步体会力与运动的密切关系。 3.通过参与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积极参与主动与科学探究实践的思想和互相配合的协作精神。 实验原理: 力能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 实验器材: 小车、棉线、钩码、滑轮等。 实验步骤: 1.如图1,把小车放在光滑的水平桌面上,向挂在小车两端的托盘里放钩码。这样小车在水平方向受到两个拉力,用力的示意图画出小车受到的两个拉力。观察小车在什么情况下保持运动状态不变。 图1 2.用手按住小车,改变两端钩码数量,使两个拉力大小不等。然后松手,观察小车能不能保持静止。 3.用手按住小车,让两端钩码数量相等,让两个力的方向相同,然后松手,观察小车能不能保持静止。 4.用手按住小车,让两端钩码数量相等,让小车扭转一个角度,然后松手,观察小车能不能保持静止。 5.用手按住小车,让两端钩码数量相等,再让拉力方向相反,且在同一条直线上,然后松手,观察小车能不能保持静止。
小车所受二力关系 小车运动情况 (静止与否) 大小 方向 是否在一条直线上 分析论证: 要保证物体处于平衡状态,则作用在同一个物体上的两个力,必须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简单地说,就是:同体、等值、反向、共线。 评估: 该实验中的小车在水平方向还要受到摩擦阻力,使小车在水平方向受到的力实际是三个。如果阻力比两个拉力小得多,可以忽略的话,可以近似认为小车水平方向只受到两个拉力。这就要求桌面尽可能光滑;小车的轮子滚动自如;选取质量较大的钩码,使两个拉力尽量大些,以削弱摩擦阻力的影响。所用的两个托盘也要相同 实验装置改进:也可以用一张方形卡片纸(注意重量轻些的好)代替小车作为受力物体,卡纸的两个对角分别用线穿过并栓牢,线的另两端绕过铁架台上的滑轮并挂上钩码。然后按上述步骤进行实验,图2和图3是其中的两个步骤,供参考。 图2 图3
党家村古村落景观规划现状探讨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陕西古村落旅游景观规划探究 【第一章】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研究绪论 【第二章】特色古村落景观营建技术及理论探讨 【第三章】党家村古村落资源概况 【第四章】党家村古村落景观规划现状探讨 【第五章】党家村景观资源规划利用 【第六章】党家村古村落景区的旅游开发 【结语/参考文献】古村落景观规划与开发问题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四章党家村古村落景观规划现状探讨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古村落成为热点旅游景区,关于古村落的保护与旅游开发工作也进入热忱化状态。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古建筑资源、聚落景观受到强烈开发,面对高强度的开发,古村落的保护政策不够完善,开发体制不够健全,很难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合理的开发将不能够保证古村镇发展的永续性。因而探讨党家村的现状及制约因素有利于保证村落长期稳定的发展,主要包括党家村古建筑现状、绿化环境、游客管理中心、交通状况、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分析,并指出制约党家村发展的因素。
4.1 党家村现状分析 4.1.1 党家村古建筑现状 党家村共有古民居125 户,包括私人四合院和公共展览馆,其中四合院民居分为四大级,同时一、二级又分别分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及二级乙等;其中展览馆共9 家,包括党家祠堂、贾家祠堂、民俗馆、党蒙故居、书画馆等以供游人参观的景点,其种类及数量如表4-1 所示。 一级、二级古建筑地域特色鲜明,从院落布局,建筑装饰、材料、风格等方面都展示了党家村的时代特征,此类建筑多为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筑建而成的,是党家村最珍贵的地域资源精髓,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三级、四级古建筑特色感稍弱,甚至有部分建筑与韩城当地普通四合院外形相近,这不仅不利于党家村古建筑特色氛围的保持,甚至会让部分韩城当地的游客产生疑惑,降低党家村在他们心中的年代感和古朴性。 4.1.2 党家村绿化现状 党家村绿化景观多受到城乡绿化模式的影响,致使其绿化建设出现偏离,部分区域绿化现状已打破了村落原始风貌、地域特色的乡村景观,形成较为城市化的乡村绿化景观。经调查统计,村落中绿化植物共46 种,隶属26 科38 属,其组成如表4-2 所示。 其中,乡土树种共有17 种,外来树种共有29 种;经济树种8 种,共112 株,绿化树种38 种,共1902 株;古树共有12 株,其中石榴 4 株,国槐 5 株,皂荚 2 株。对比常绿乔灌木、经济树
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传统村落活态化保护与利用的现状,主要包括传统村落定义的探讨、保 护利用实践性研究和理论性研究。在传统村落定义的探讨中,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但目前以趋于达成共识,即拥有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地域特色或传统风貌的村落。在理论性研究方面也有较多成果,从村落的不同性质与条件出发,已有相关 的文献报告。在实践性研究方面,已有许多实例落成,许多传统村落在这种新的 保护利用方式之下得到了有效的发展,但同时一些问题也有待研究。 关键词:传统村落;活态化保护与利用;理论性研究;实践性研究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是当下城市规划建设关注的前沿问题与实践热点。我国地缘辽阔,地 域文化、传统民居差异性大,经济发展也不平衡,随着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许多传统村落 正在消失。在乡村振兴的宏大背景下,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情况不足,如何保住这“活”的历 史文化、遗产,并带动其脱贫致富已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一直以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研 究所沿用的片面的、静态化保护的认知观点,给实践带来了不少困难与阻力,并不能得到理 想的结果。对于如何系统地、动态地、活态化地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已有研究对此的思考 众说纷纭。现将见诸文献的观点综述如下。 1.关于传统村落定义的探讨 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多、分布广、特点鲜明,是我国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人类长期生产生 活的承载者和见证者,其存在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结合在了一起。 2012 年之前传统村落概念仍旧模糊不清,传统村落、古村落和乡土建筑等相似名称常被 混淆使用。2012年,《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对于传统村落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即:村 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这一定义从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及自然文化三方面概括了传统村落应 有的综合价值。 在这一定义之下,传统村落可以依照生活方式的形态分为两类,即“传统空间+传统生活”型村落和“现代空间+传统生活/传统空间+现代生活”型村落。“传统空间+传统生活”型村落是 最理想的传统村落类型,在这里,传统民居及历史空间都被保留,人际关系、生活习惯也都 保留着严谨、完整的传统和传承,在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方面都具有一定价值。“现代空间+传统生活/传统空间+现代生活”型村落则是标准“传统村落”在现代产生变化的产物,也是现今大部分传统村落的现状,或将原始空间格局改变,在相对舒适现代空间中维持传统 的生活习惯,或在维持原有空间格局的前提下,转变原有生活方式,对传统村落及其衍生出 来的文化都有或多或少的遗失,这些村落在是否属于传统村落的定义上存在一些争议,目前 达成的共识是根据其传统元素的保留程度判断是否可以归属于传统村落的范围。 传统村落的价值认定经历了“古村落”到“传统村落”的嬗变,其内涵也随着价值认定的时 间历程产生了拓展和改变。其判断重点从古老性和历史性转变为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地域特 色方面,更倾向于对于传统村落有形文化实体及文化生态系统的保护,体现出了“活态”性。 2.已有研究情况的可视化分析 从中国知网筛选出与传统村落相关的10667篇文献,对这些数据按照标题、摘要、关键 词等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
城市化与乡土社会变迁研究路径探析 ——村落变迁区域类型建构的方法 2012-7-6 16:17:14 来源:《学习与实践》(武汉)2011年11期第81~86页 桂华 【内容提要】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同地域的村落分别处在城市化进程的不同阶段上,并且,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村庄在面对城市化冲击时,会以不同的方式回应。城市化背景下乡土社会变迁的复杂性就表现为村落变迁的复杂性与区域差异性。基于城市化实践方式与村落性质双重标准,以村落为研究对象,运用区域类型建构的方法,通过区域比较,将乡土社会变迁过程具体化为区域类型下的村落变迁过程,既发挥了社区微观研究优势,也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陷,是一条极具操作性的研究路径。 【关键词】城市化/村落/乡土社会/区域类型 【作者简介】桂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湖北武汉430074)。 中图分类号:C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730(2011)11-0081-06 在现代化的视野下,乡村与城市分别象征着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城市化不仅是一种地理意义上的乡村转变成为城市的过程,也是文化意义上的乡土生活方式向现代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国当下正在经历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即表现为以乡村为代表的乡土社会向以城市为代表的现代社会转型。自中
国引入社会学以来,凡是与农村相关的本土研究,多数是围绕上述历史过程生发出问题意识的。无论不同的研究者运用何种方法,选择何种研究对象,并最终得出何种结论,所有的研究最终都会落脚到乡土社会如何变迁这个问题上。关于此问题,几代的中国学者都作出过努力,并取得了诸多成果。不过,只要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还没有“终结”,那么这个问题就不会有定论。本文拟在回顾当代学者此方面既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现实,尝试提供一条新的关于中国乡土社会变迁的研究路径——村落变迁的区域比较研究。 一、对当代相关研究的评析 城市化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城市化进程与村落社区变迁构成这一实践过程的一体两面。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绝大多数的村落不会在即刻消失,9亿农民将长期在村落社区中维持生产生活。在更深的层面上,传统乡土社会文化不会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而迅速消退,相反,它要经历复杂的断裂、再造、延续和创新的过程。费孝通等老一辈社会学家对传统乡村社会变迁进行过系统研究,其中尤其关注了资本与市场等外部因素对村庄变迁的影响。社会学重建以来,村庄社会性质变迁依然是农村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主题。当代关于城市化与村庄变迁的研究,大体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是城市化与乡土社会文化的研究。李友梅[1] 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过程中的乡土文化转型概括为“三个阶段、四个路径”。1980年广泛崛起的乡镇企业使得亿万农民在家门口实现了职业身份的转换;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1990年代城市工业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离土离乡的农民工潮将城市生活方式带入乡村社会;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城市化扩展,以及对土
2017探究二力平衡的条件实验题汇编1 1、(2017扬州)在“探究二力平衡的条件”活动中。 (1)如果物体只受到两个力的作用,且处于_______状态,说明这两个力是相互平衡的。由此,小明提出,能否利用如图甲所示的实验装置来探究二力平衡的条件? (2)小华认为,若采用小明的方案,必须测出物体所受的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大小来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在小明的方案中,只能根据相互作用的关系直接测出________的大小,在未知二力平衡条件的前提下,另一个力无法直接测量,所以这一方案无法实施下去。 (3)为此,两位同学不断改进并先后设计了三个实验方案,如图乙所示,请你判断出他们改进的先后顺序:____________(用字母表示),这样的改进是为了减小__________对实验的影响。 (4)如图丙,是最终确认的实验方案。此方案中,由于卡片的重力____________(远小于/小于/远大于)钩码的拉力,故卡片的重力可忽略不计。 2、(2017益阳)如图所示,是某兴趣小组在“探究影响滑动摩擦力大小的因素”时设计的实验装置。长滑板放在紧靠竖直墙壁的水平实验桌上,弹簧测力计左端通过细绳连接金属物块P,右端固定在墙上。在水平外力F的作用下,将长滑板从物块P的底下水平向左抽出。 方案一:保持物块P对长滑板的压力不变,更换不同材料的长滑板,重复多次实验,得到的实验数据如表1; 方案二:保持长滑板的材料不变,在物块P的上表面增减砝码,重复多次实验,得到的实验数据如表2。 根据以上数据回答以下问题: (1)弹簧测力计对物块P的拉力大小等于物块P受到的滑动摩擦力,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 2 3 N F 图丙 A B C 图乙 图
文献综述 旅游管理 古村落旅游开发对策探讨 一、引言 古村落旅游作为乡村文化旅游的一种基本类型,一直被看作是推动中国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和社区发展最为可行的一条途径。旅游业使古村落找到了新的发展途径,促进了古村落经济结构的转变,增加了当地村民和政府的收入,改善了村落环境。然而古村落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开发时对古村落自然环境或空间体系的破坏、古村落居民与旅游企业间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冲突、村落生态环境的破坏、邻近古村落之间由于同质化的开发造成村落之间的恶性竞争等等,这些问题都妨碍了古村落旅游的可持续性发展,从而对古村落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最终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卢宅是江南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它充分展现了具有江南民居特色的聚落环境形态和高超的建筑艺术,是东阳“三乡”文化的代表作,周边还有许多可以与之相媲美的、而且彼此相互映衬、相互补充,相互证明的充分体现儒家礼乐文化理念的古村落民居。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卢宅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卢宅自向游人开放以来,各地学者、游客络绎不绝,慕名而来,成为东阳文化旅游的一个重要景点。前几年一直红红火火,但近几年来访游客呈下降趋势。卢宅古村落旅游作为我国古村落旅游的组成部分,旅游开发中同样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对卢宅古村落旅游开发策略的思考,探讨如何实现其可持续性发展是十分值得研究的,也是十分迫切的。 二、主题 本人大量查阅、浏览了中国期刊网上当前已收录的相关文献资料,发现对卢宅古村落旅游资源的研究文献很少,这无疑限制了本文写作可参考的思想资源,然而,也同时说明了论文选题的针对性。期刊网上出现的古村落旅游资源大量研究成果也同样可以为本文写作提供难得的素材和借鉴,所以总体上,本文的研究与写作仍应认为是切实可行的。 在国外相关研究中,针对村落旅游的研究,一部分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Paul F.Wilkison(1995)以爪哇传统渔村Pangandaran的旅游业发展为例,使用性别分析法,
《村落中的国家-文化变迁中的乡村学校》读书报告 一、作者简介 李书磊,1964年生,河南原阳人。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文学专业文学专业博士。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主任、教授。著作有:《1942:走向民间》、《文学的文化意义》、《杂览主义》和《都市的迁徙》等8部著作。 二、作品背景介绍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研究。主要讲述的是作者深入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州胡麻营乡的“丰宁满族自治县希望小学”以及丰宁一中等学校了解到的当地教育的所有情况。通过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的描述,通过与教委领导、校长、教师和学生的访谈,向我们真实地再现了中国农村教育的在文化变迁中的面貌。当然,由于各地经济、教育状态的很大差异,我认为这只能是代表一类地区和一类学校。这本书内容丰富,语言简易朴实,在通俗的语言中却埋藏着作者深刻的见地,一段段精辟的分析,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真是难能可贵,我很佩服。 (一)为什么是村落中的国家? 摘录: 丰宁作为国家政权建制的一部分与中国人和一个县份都没有二致。“六大班子”,部局委办,公检法司,一应俱全。高中、初中、小学三级学制基本上与县、乡、村三级政制相平行。虽然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说法,村小应该从属于村里了,但实际上,村小的校长都是由国家机构任免,都是国家干部、且学制、课程与教材都是国家教育部颁布。村里只负责修建校舍、购置桌凳,对人事、教学与日常管理则没有权力。正式教师是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教师。 草场上的队列,按时响起的铃声,都是人有一种军事化的组织感。围墙内测几乎贴的不留隙地的各种标语,使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闯入你的眼界,而学童们震耳欲聋的齐声朗读,更使这种话语生出声色。从操场眺望可以看见不远处的荒山,与学校比邻而显得有些凌乱的农舍,对比之下使你感到这所学校就是在自然散漫的村居人中认为设置的国家环境。它是国家培育人才的工厂,它自身也是国家形象的一种展现。更有意思的是,由于教育系统更有效的自治手段,由于教育从业者更纯粹的信念和更严谨的行为,由于学校与村落生活的相对隔离性,使小学比这里的国家行政机构-乡政府倒更具国家的色彩了。 从组织与职能来说,小学就是深入村落的国家机构,正如马克思主义者路易斯奥尔瑟撒“学校是一种国家”机器的判定。 校服、校园、校礼、校歌,这些全是国家意志与形象的展现。 丰宁希望小学在成片的农舍与田野中显得既特别又独立,它居于乡村,为乡村而设,却又不属于乡村。农民们从学校边走过,总带着关注而又疏远,陌生但又不无艳羡的眼光看着那漂亮的楼房与高高飘扬的国旗。 村小是“村落中的国家”,它以自己的方式作用于乡土,此时学校将力量专注于学生本身,它作为国家文化机器的功能在校园围墙之内实现。 从作者所言,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之所以称为村落中的国家,是因为所面对的学校从设立、运营、管理、设施、人员、目的、课程、教学种种都与农村的农民的生活无关,却无时无刻不与国家有关,在这个层面上,学校是一个缩小了的“国家”,只是地址在农村而已,它是为国家服务的,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但是这个地区之所以完全这么典型,跟它起初建立的过程有很大的关系。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西方学界关于农村发展的理论研究 西方学界研究农村建设问题,最早源于19世纪40年代科尔等学者研究农村聚落的景观形态,即农民的住宅研究。进入20世纪以后,法国学者阿·德芒戎在《法国德农村住宅》的文中对法国农村居住形式与农业职能的关系进行了探讨,1他提出以农业职能来确定和划分农村住宅类型,随后他又在《法国农村聚落类型》一文中,首次对农村聚落的类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村落形成与自然、社会、人口、农业之间的关系。随着农业可持续发展引起广泛关注后,尤其在日本,在原有村落共同体被破坏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淡漠,从而使得农村共同体的活力变得脆弱,如何重建有活力的农村成为了西方学界关于农村建设的重要研究点。在1994年,日本学者祖田修和大原兴太郎通过分析日本现代农村后揭示了因人口的过疏而弱化了农村共同体。他们指出,以前的农村自然管理体系的丧失招致了众多问题的发生,尽管近代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农村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还是弱化了人与自然、人与人、村与村之间的相互融合。同时,他们认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综合实现经济、生态环境及生活的价值,要更加重视农村居民的相互交流,满足农村居民的诸多诉求,尤其是社会与文化方面。2传统农业社会的村落主要还是零散特征为主。到了工业革命以后,随着工业体系的完善和工业产业的逐渐发达,农业的主导地位逐渐被取代,乡村集聚的趋势不断发展,以下国家为主要代表: 1.美国的郊区新村化 美国的新村建设主要还是以郊区为依托开始的。在二战以后,由于私人交通工具的发达和普及,美国郊区出现了低密度、空间上无计划地扩张,由此造成了严重的交通问题和污染、空间浪费、地价和房租上涨、基础设施超负荷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开始在郊区规划了新社区或新村。其特点是土地混合利用、布局紧凑。 2.英国农村中心村 随着英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乡村地区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英国的许多地方出现了人口减少,基础设施不足的情况。随后,由干大都市郊区化的迅速发展,周边的许多乡村人口又急剧增加,因此乡村地区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在这一背景下,英国政府开始对乡村地区进行大规模规划,以促进其繁荣。 1(法)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7月. 2王鹏飞等.近年国外有关可持续农村体系发展的研究[J].特区经济,2005(9):166一167.
传统村落空间形态的保护与延续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历史的变迁,传统村落空间形态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着巨大变化。当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村落中空间形态的保护和延续往被忽视。本文以江苏省张家港恬庄整治规划为例,从功能布局、街巷空间、滨水空间、建筑整治模式等方面探讨了对传统村落空间形态的保护和延续。 一、背景 恬庄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集市型古村,位于无锡、江阴、常熟三市交汇处,处于张家港南大门——凤凰镇的东北角,地理位置优越。204国道、苏虞张、沿江高速、锡张高速等多条公路通过,交通条件十分便利。现为苏州市控制保护古村落,正在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村。目前,恬庄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榜眼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杨氏孝坊”等古建筑已经修复完成,恬庄中街完成了立面整治改造,恬庄保护整治工作初见成效(见图1),但地块内还存在部分建筑破损、环境脏乱、传统空间形态受到破坏等诸多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村传统特色,使村落空间形态得以保护和延续,村庄整治工作亟待加强和深化。 二、现状分析
(一)功能布局 恬庄地块内以传统民居用地为主,恬庄北街两侧分布一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其中有省文物单位榜眼府、市文物单位杨氏孝坊、控制保护单位陈宅。商业主要集中在恬庄中街和204国道沿线,包括酒店、超市、棋牌室、医院等。地块西南靠近恬庄中街有一处工业厂房用地。绿化用地以庭院绿化、宅前宅后自留田为主,零散分布,没有形成完整的生态景观系统(见图2)。对恬庄起防御作用的历史河道玉带河,目前散落地分布在地块内,河道两岸驳岸风格特征不显著,滨水空间没有较好地利用,不成体系(见图3、图4)。 (二)街巷空间 恬庄中街为主要车行道路,现状道路人车混行,交通组织无序。古街主要有恬庄北街、大弄堂和小弄堂,街巷肌理大多保存了原有的空间尺度。恬庄北街是一条以花岗岩大石板铺设的特色老街,石板下有排水设施,街两旁建筑大多保留清代、民国时期的原有风貌,主要有榜眼府、杨氏孝坊和陈宅(见图5、图6)。大弄堂位于恬庄北街中段西侧,旧时是恬庄东、南街人们到横街道院进香、入塾读书或经浜梢岸往张市、塘桥的主要通路;解放后,弄堂中段上空有通弄跨越,是杨、孙姻亲内眷往还的通道。小弄堂位于恬庄北街南段,是通往横街、浜梢岸的通道,弄南为杨氏家族宅第,弄北为陈氏家族宅第,弄西口外为陈氏家祠。内部其余的步行道以生活性为主,道路通达街坊内部,路面大部分为水泥地 面(见图7)。
重点实验探究二力平衡的条件[保存] 1.探究二力平衡的条件: 答案:相等;同一直线 解析:小车原来受到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的力的作用,处在平衡状态。当保持其他条件不变,只改变其中一个力的大小时,小车开始运动,说明彼此平衡的两个力大小相等;当保持其他不变,只将小车扭转一个角度即使两个力的作用线不在一条直线上时,小车开始转动,这说明彼此平衡的两个力必须在同一直线上。 2.在探究“二力平衡的条件”的实验中: (1)实验装置如图所示。实验目的是探究____________,在水平方向上所受两个拉力F1、F2的关系。 (2)实验中,通过调整___________来改变F1和F2的大小。 (3)实验中,保持F1与F2大小相等用手将小车扭转一个角度,松手后,小车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1)小车静止时(2)钩码个数(3)转动 解析:(1)在水平桌面上的小车受到水平向左的力F1和水平向右的力F2,F1和F2等于水平桌面左右两端所挂钩码的重力,桌面两端都挂了两个钩码,钩码的重力相等,F1和F2也就相等,方向相反,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这两个力就是一对平衡力,小车就会处于静止状态。 (2)小车受到的拉力F1和F2分别等于水平桌面两端所挂钩码的重力,可以通过调整钩码的个数来改变F1和F2的大小。 (3)用手将小车扭转一个角度,小车受到的力F1和F2不在一条直线上,小车受到的不再是一对平衡力,小车就会转动。
3、如图甲是小华同学探究二力平衡条件时的实验情景. (1)小华将系于小卡片(重力可忽略不计)两对危的线分别跨过左右支架上的滑轮,在线的两端挂上钩码,使作用在小卡片上的两个拉力方向,并通过调整来改变拉力的大小. (2)当小卡片平衡时,小华将小卡片转过一个角度,松手后小卡片 (选填“能”或“不能’’)平衡。设计此实验步骤的目的是为了探究. (3)为了验证只有作用在同一物体上的两个力才能平衡,在图甲所示情况下,小华下一步的操作是:. (4)在探究同一问题时,小明将木块放在水平桌面上,没计了如图乙所示的实验,同学们认为小华的实验优予小明的实验.其主要原因是. A.减少摩擦力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B.小书片是比较容易获取的才料 C.容易让小卡片在水平方向上保持平衡 D.小卡片容易扭转 答案:(1)相反;钩码的数量(2)不能;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力能否平衡(3)把小纸片一剪两半(4)A 解析:(1)小卡片两端通过滑轮各挂一个钩码,两个钩码由于重力通过绳子对小卡片施加了两个向相反方向的拉力,拉力的大小等于钩码的重力,钩码的数量越多,拉力就越大。 (2)小卡片转过一个角度,小卡片两端的拉力就不在一条直线上,纸片就会转动,说明了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力不能平衡。 (3)为了验证只有作用在同一物体上的两个力才能平衡,可以将小卡片一剪两半,使拉力作用在两个小卡片上; (4)小明将木块放在水平桌面上,木块和水平桌面上就会产生摩擦力,就会影响实验效果(当木块两端的拉力相差很小时,因为受到摩擦力的作用,木块保持平衡)。
以村落宗族变迁角度分析家乡的变化 [摘要]宗族研究一直是许多学科研究的热点问题,此类的研究文章也可谓是汗牛充栋。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由于政策的放宽,许多地区的宗族文化开始复兴。于是, 这种现象又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但是,在人们的探讨中却一直忽略了一个领域,那就是没有复兴的宗族研究。本文以家乡李曹村为例,从个人的日常生活出发,探究改革开放以来村落宗族变迁。 [关键词]家乡变化;宗族变迁;村落 传统时期的宗族组织通过修祠、修谱、祭祖、祖田、义学、规范人伦、扶助幼弱、一致对外等外显性的形式强化自己的存在,本文考察的李曹村可以说是一个宗族部分复兴的村落,李曹村的李氏宗族仅保留下了修祠、修谱和有限的祭祖。显然,这种复兴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复兴,而宗族的实质并没有复兴,因此只是一种有限的复兴,换言之,是一种处于衰落状态的宗族。尽管如此,考察这种部分复兴的宗族和个人生活实践的关系、与村落社会的关系,进而弄清楚宗族是如何化约为个人的日常生活实践的,这正好也可以说明个人生活实践对宗族的影响,获得理解宗族的另一种视角,从而与复兴宗族相参照,更加深刻地理解宗族的存在与发展及其对村落社会的意义。 一、村落环境与宗族 李曹村隶属于安徽省亳州市方山乡,位于方山乡最南端。李曹村全村由街路头和龙现两个自然村组成,辖9 个村民小组。一条公路自南向北穿村而过。村委会爱村楼、龙现小学、李氏宗祠和老人协会等公共设施基本上位于村中心,基督教堂也在离村委会不远的地方。人们房前屋后凡是有水的地方都养有田鱼。村里的菜市场在老人协会前的场子上,几家杂货铺出售人们日常必需品。村子里有许多以前修建的老房子,规模最大的就是村民李乾奎家的延陵旧家。现在人们建房则多采用欧式的洋楼别墅。近年来,因为旅游业不断发展的关系,有的人办起了农家乐,也有人开始大规模养田鱼。李曹村最大的特色是稻田养鱼,其历史已有700 多年。在李曹村,家家户户都养田鱼,人们将田鱼做成田鱼干出售或者送人。除此之外,李曹村的另一大特色是华侨众多。目前,全村有700 多人侨居全球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家庭都有亲戚在国外,整个李曹村只有7 户人家没有华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出国之后,他就会带动其亲戚朋友出去。华侨在国外大多从事餐饮行业,也有创办服装工厂,经营批发零售业务的。人们虽然出国去了,但大多具有浓厚的爱乡爱家意识,大力捐助家乡各项公共设施建设。 李曹村居民以李姓和杨姓为主,李姓占绝大部分。目前,李姓共有703 人,杨姓不足百人。与方山乡其他地方的情况一样,不论李姓还是杨姓,年轻人大都出国去了,村里只留下老人和孩子。老人和孩子的经济来源就主要靠他们在国外的亲人的汇款。 宗族的存在形态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物质性的存在,一种是精神性的存在。物质性存在具体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宗族活动,以及宗族的物质载体——宗祠、族谱、祖坟和族田等方面。精神性的存在则表现为家庭与个人的日常生活与人们在生活中予以内化的族内观念。 (一)宗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