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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10年版

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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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10年版

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由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品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品质管理委员会”制定、修改。品质管理委员会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公司总经理室其他成员担任副主任分公司各部门及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担任委员执行秘书由运营服务部品质管理岗担任。执行秘书负责公司品质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涉及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品质处罚执行秘书的汇报对象是品质管理委员会。第三条本《细则》管理的对象为所有在职的代理制保险业务人员。第四条本《细则》采用计分的方式对在业务活动中发生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品质管理委员会查实实施扣分处罚。第五条以自然年度为时限每年度每位业务人员品质管理总分为12分。扣分不进行跨年累计。第六条公司内外勤各相关岗位发现营销员的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细则》提出扣分建议并将扣分建议及原因上报品质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由品质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根据核实的情况知会当事机构并获得回馈确认后发出品质扣分通知书。第七条品质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应及时将扣分情况记录于《品质计分统计明细表》上每季度报送个人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及相关各部须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后续处理。《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第八条业务人员或支公司对处罚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品质扣分通知书的十日内收到日期以业务人员的主管的签收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品质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暂由人力资源部受理申诉逾期未提出视为接受。“品质管理委员会”应在接到书面申诉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诉裁决此裁决为最终裁决。第九条太平人寿深圳分公司将依据扣分记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予以下处罚一每年度累计扣分达到3分含以上的人员通报批评试用期人员在考核期内者不得转正。二每年度累计扣分达到6分含以上的人员书面警告参加一日的品质管理强化班”学习写出书面改进报告在试用期或考核期内者不得转正或晋升。三每年度累计扣分为达到9分含以上的人员记过参加二日的“品质管理强化班”学习写出书面改进报告同时予以降级在试用期或考核期内者不得转正或晋升。四每年度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人员解除代理合同并报深圳保监局和同业公会备案。五凡6 个月以内含6 个月的竞赛若竞赛期内累计扣分达到2 分含以上取消竞赛资格凡6 个月以上的竞赛若竞赛期内累计扣分达到 4 分含以上取消竞赛资格。六凡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违规人员其上级直接主管承担的相应管理责任一每年度业务经理直辖组内业务人员累积扣分达4分业务经理被连带扣1分并扣管理津贴100元。二每年度业务经理直辖组内业务人员累积扣分达5-8分业务经理被连带扣2分并扣管理津贴200元。三每年度业务经理直辖组内业务人员累积扣分达9分以上业务经理被连带扣3分并扣管理津贴300元。四每年度高级经理含区域总监、区域总经理直辖部内业务经理累《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计扣分达6分或所辖人员累计扣分达18分高级经理含区域总监、区域总经理被连带扣2分并扣管理津贴400元。五每年度高级经理含区域总监、区域总经理直辖部内业务经理累计扣分达12分或所辖人员累计扣分达36分高级经理含区域总监、区域总经理被连带扣4分并扣管理津贴800元。六每年度高级经理含区域总监、区域总经理直辖部内所辖人员单次扣分达6分以上的高级经理含区域总监、区域总经理被连带扣1分并扣管理津贴200元。第二部分违规行为及扣分标准第十一条新契约方面一顶替客户体检或协同

客户让他人顶替体检、伪造或或修改体检报告或明知上述情况不阻止、不告知公司或隐瞒客户擅自找他人顶替体检的扣12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二擅自修改、变更客户投保书、保单资料擅自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影响客户投保选择的或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擅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约擅自盗用公司或他人名义签发保险单的扣12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三对人身险保额gt500万的高额保件以公司当时的规定为准不执行“先核保后收费”的作业规则而擅自让客户签署暂保协议、转账授权书的或擅自收取保费的扣512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四对人身险保额达50万-500万的高额保件以公司当时的规定为准如未签署暂保协议而擅自签署转账授权书或开立暂收收据的扣3-5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五为竞赛、考核等虚增业绩而销售保单而后故意退保或取消的扣 2 分六以回佣诱使客户投保的扣5分。利用回佣、误导等手段去说服客户放弃现有保单或退保去购买新保单的扣12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新契约的佣金追回。回佣指不存在于保险条款中的为了换取投保而提供的物质交换条《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件包括1、将代理人佣金的部分或全部返还给客户2、提供在保险合同中未注明的其他利益作为客户投保的交换条件。七在受理客户投保申请时业务员需面见到客户本人并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及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指导客户在投保单上如实填写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并且对于所交保险费2 万元含以上现金支付或20万元含以上转帐支付的除了解投保人投保的真实意图外还需保存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未遵守上述业务作业规则的扣312分情节严重者的需追究相关责任。八投保人没有特殊原因频繁10个工作日内达到三次以上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扣2分如经查实为协助客户进行洗钱行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诱使客户购买大额单而明知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扣2分由此引起的客户投诉扣4分如经查实为协助客户进行洗钱行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协助客户提供不真实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真实的扣6分如经查实为协助客户进行洗钱行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一协助客户通过第三人支付投保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扣2分如经查实为协助客户进行洗钱行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二收取客户投保书后超过1个工作日无特殊原因未将投保书交回公司的扣0.5分十三故意将高保额件拆成多单试图躲避核保的体检或契调对公司或客户造成损害的扣4分并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客户退保、保险责任等经济法律责任。十四在收到核保结论为次标准体加费、职业加费或附加批注时不告知客户顶替签名、交费或未知客户同意擅自将加费件撤件后《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减额投保的扣4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客户退保等损失。十五故意隐瞒犹豫期或故意拖延导致客户无法在犹豫期内办理退保的扣3分同时须追回佣金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十六保时将客户联系方式地址或电话填写为业务人员自已的联系方式导致公司无法正常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扣2分由此导致非常规退保的由代理人承担相关损失第十二条自保件方面一自保件必须主动申报如发现自保件未主动申报的给予扣品质分4分且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代理人的自保件新单。个人业务部人管岗负责追回相关利益。二严禁隐性自保件和互保件。如发现隐性自保件代理人以朋友、邻居身份投保而实为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或者互保件的给予扣品质分8分且不再受理该代理人的自保件新单个

人业务部人管岗负责追回既得利益三新法实施前代理人自保件在三年内减少保额、减额缴清、失效给予扣品质分2分退保的给予扣品质分6分不再受理其自保件新单。新法实施后自保件不再享受训练津贴和各种考核、竞赛利益自保件的减少保额、减额缴清、失效、退保均不扣品质分但在复效其失效保单前不再受理其自保件新单。第十三条代签名方面一本人经手的必须由客户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监护人、受益人等亲笔签名的保险相关资料上由业务人员或业务人员指使的非客户的其他人代替客户签名的扣12分或扣6分并罚款5000元同时追回佣金由此引起退保或理赔纠纷由业务人员承担相关损失。二本人经手的必须由客户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监护人、受益人等亲笔签名的保险业务中出现客户代签名行为业务人员明知上述情况不阻止、不告知公司的扣6分由此引起退保或理赔纠纷等严重后果的扣9分同时追回佣金。三本人经手的必须由客户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监护人、受益人《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等亲笔签名的保险业务中出现客户代签名行为或在电话回访中产生的代签名行为但业务人员事后能积极、主动的及时办理补签名的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扣2分。四购买新型产品时投保人需在投保单上书面说明“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如发现代理人代客户抄写上述说明的扣品质分4-12分。第十四条误导客户方面一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投资收益等内容进行误导或欺骗性说明引起客户投诉的扣6分追回该单的佣金引起媒体负面报道、诉讼、监管机关处罚的扣9—12分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业务人员承担并报深圳保监局和同业公会备案。二业务人员向客户夸大或承诺投资收益、分红红利或夸大资金投资渠道、保险保障利益的引起客户投诉的扣6分引起媒体负面报道、诉讼、监管机关处罚的扣9—12分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业务人员承担并报深圳保监局和同业公会备案。三业务人员对客户故意隐瞒投资风险事实、投资帐户资金分配方式、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投资帐户的各项费用及收取比例的扣6分引起客户投诉的引起媒体负面报道、诉讼、监管机关处罚的扣9—12分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业务人员承担并报深圳保监局和同业公会备案。四业务人员唆使其他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误导或欺骗性说明的扣6分引起客户投诉的对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处罚并追踪唆使人员的相关责任。第十五条不如实告知方面一业务人员经手业务中发生协同客户隐瞒重要事实或明知客户对重要事项告知不实却不如实声明或不以其他方式告知公司的扣12分追回该单佣金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二业务人员应告诉客户有如实告知义务因其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客户《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扣2分从而影响核保结论或导致退保或引起理赔纠纷的扣5—12分导致公司或客户利益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业务人员经手业务中发生协同客户提供不完整财务资料或隐瞒客户提供的财务资料的扣4分。四推荐人向新入司人员做不实说明使其对公司组织规定及各项制度的重要内容产生误解的扣5分。五业务人员未向客户就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进行明确说明的扣2分导致公司或客户利益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业务人员经手业务中不如实填写“理赔文件”“代理人报告书”等文件资料的扣2分。第十六条送达时效方面包括①送达客户②送达公司一业务人员或公司员工以现金方式为客户代缴的保费不得超过1000元单个保单合同项下的保费超过1000元以上必须转账如超过1000元采用现金交费的扣5分1000元以下的未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将保

费上缴公司或存入公司指定账号的扣2分未在6个工作日含之内将保费上缴公司导致保单不能按时生效扣12分同时追回挪用款项本息并由业务人员承担客户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业务人员收到保单后未在五日之内将保单送达客户的无正当理由扣0.5分三业务人员送达保单后回执逾期五个工作日未回销的扣0.5分保单承保日期不含承保日期当日起十五日内仍未交回保单回执的并加扣品质分0.5 分。代理人将保单送达给客户的过程中因为客户原因如出差、旅游无法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达保单的须填写《保单送达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承保日30 天经公司确认确系客户无法接收保单者可免于上述加扣分、扣款处理。《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四业务人员收到核保问题件逾期10个自然日未回销的或未向公司作书面说明原因的扣0.5分。核保问题件指核保通知问题件、次标准体加费问题件、责任除外问题件、拒保、延期问题件。五业务人员代客户领取的公司的礼品、奖品等物品六日以上含未送达客户的扣0.5分。六个险首期保费暂收收据逾期未回销的扣1分第十七条非常规退保方面一由于业务人员的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保单或未回销客户已签收的回执从而影响犹豫期的界定而导致非常规退保的扣2分同时须追回佣金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二保单回执无客户签收日期导致犹豫期无法界定最终导致非常规退保的扣2分同时须追回佣金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三保单承保30日后仍未交回客户户已签收的回执影响犹豫期导致非常规退保的扣4分同时须追回佣金并承担客户相应的损失四凡保单进行非常规退保处理的扣除业务员该单产生的初佣若业务员已离职则扣除业务员直属主管所提该保单直辖津贴的100.协助大额保费保单客户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扣2分。如经查实为协助客户进行洗钱行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理赔方面一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与客户签订投保申请倒签单或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参与制造假赔案或唆使客户不履行告知义务或以其它形式参与保险欺骗的扣12分追回佣金同时报送保监会或同业公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被保险人或含有豁免保费条款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因疾病身故若业务人员存有故意行为的如业务人员知悉客户投保时存在足以使公司拒保的疾病或其它重要事实而故意隐瞒或唆使客户不告知的扣12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三在理赔案件审理调查过程中业务人员对知道的客户有关情况故意隐瞒线索的扣5分。四业务人员在理赔过程中向客户私自承诺的扣6分并承担相关责任。五对于客户交办的理赔事项由于业务人员责任造成客户利益受损或引起纠纷的扣6-12分。六业务人员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客户提交的理赔申请等资料递交公司的扣3分。七业务人员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理赔问题件或公司结案通知递交给客户的扣3分。八在理赔案件审理调查过程中公司要求协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业务人员不予配合的扣1分。九业务人员一年内短期险赔付率达到60的取消其短期险销售资格并进行品质扣分2分第十九条续期收费方面一客户正常提供变更资料但由于业务人员未及时变更客户帐号或提供错误帐号导致不能按时进行转帐缴费或错误转帐扣3分造成保单失效的扣6分由此产生的复效利息及客户的保障利益损失由相关业务人员承担。二抽查发现客户不缴费原因与业务人员陈述不符的扣1分。三业务人员收到客户续期发票未在20日内送达客户的扣0.5分引起客户投诉的扣2分。四收到健康险通知函未在15天内送达客户并回销或不真实回销导致

保单失效或注销的扣2分第二十条服务单方面一将服务单资料私自转让给其他业务人员或其它单位特别是其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利用服务单资料进行牟利、交易或其它非正当用途的视情况扣6-12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二客户与业务人员联系3次以上业务人员均未给客户回电或以服《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务区域已经替换为由拒绝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扣3分。三对于前期已接受的服务单业务人员拒绝服务引起客户投诉的扣2分。四客户投诉不及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扣2 分第二十一条客户服务方面一新契约电话回访中发现因业务人员弄虚作假所致回访客户为非实际客户的视情况扣2-12分客户无法接受公司正常回访因此不能了解保单相关情况所引起客户投诉造成损失的追回佣金并处以相关罚款。二业务人员擅自更改客户已确认的保全申请视情况扣2-12分。三业务人员擅自更改客户保单地址为自已的住址扣3分。四明知客户信息资料发生变更而不及时为客户办理变更手续使公司无法联系客户或进行正常的保单回访、续期收费导致保单失效或引起客户投诉的扣2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五明知客户信息资料发生变更而不及时为客户办理变更手续导致公司无法联系客户或进行正常的保单回访、续期收费的扣1分。六新契约电话回访中发现客户所述为之服务的人员与保单所载的业务人员不一致的对当事的业务人员各扣1分因此造成客户及公司的损失将承担相关责任。七业务人员代垫保费扣3分引起纠纷或非常规退保的扣6分。八公司人员要求代理人反馈客户信息资料三次以上代理人在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反馈的扣1分。九业务人员未履行《业务人员服务准则》中基本、综合服务项目中的规定引起客户投诉的扣1分。十业务人员对客户承诺提供《业务人员服务准则》中倡导的服务项目但未履行引起客户投诉的扣0.2分。十一客户提出服务需求或预约上门服务在三日内未与客户联系或已经承诺客户进行服务但在承诺的时限内未履行服务承诺的扣1分。《个人寿险代理人品质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编号TPLSZ/GYW04 版号A1 十二收到客户变更信息资料的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未上交公司或不如实提供客户正确信息的扣0.5分。十三客户投诉展业行为不规范扰乱、影响客户日常工作与生活的扣2分。十四业务人员擅自更改客户的保费交费方式扣3分十五业务人员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恢复保单扣5分并由业务人员承提相关责任十六提供的客户联系地址与由政编码不符的扣0.5分十七收到《新契约回访问卷》未在10天内送达客户填写并交回公司回销的扣0.5分由此引起纠纷或非常规退保的扣2分。十八新契约回访中因客户资料错误无法正常回访的业务人员未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联系方式的每单扣0.5分每超三个工作日加扣0.5分每单最高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十九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质量不良引起客户明确表示不满或提出投诉的扣3 分二十业务人员向客户施加影响而将保单的权益转让自己或自己的亲属扣6分。第二十二条业务人员管理方面一在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有代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扣12分。二不服从管理在职场内或其它公共场所争吵斗殴、公然侮辱公司或他人或其它类似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712分。三直接从事为其它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收单的业务人员扣12分.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宗团 副组长:李振举周书宝王俊庄 组员:伍俊张有青王亮焦明刚门浩孙彦银 三、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劳务。 1 6)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 规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 和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 工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5)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队队长 对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 交底组织施工并督促检查。 2)认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工作,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 组织质量公关。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3)掌握好施工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搞好文明施工 4)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着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班组长(工长) 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规程、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部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思路,加强工程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能够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精细化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目标: 1、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优良率100%。质量管理零事故,工程质量零缺陷。 2、创优目标: 满足公司创优规划要求,确保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奖,争创省级、国家级。 二、管理措施: 1、每个项目在开工前,由工程部召开工程协调会,制定好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2、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后,工程部根据分部、分项工程对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工作任务、施工详图、工作程序、操作规程、主要工艺、质量标准、检查办法及其它注意事项。该交底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 加强学习和技术交流,积极总结施工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新经验,由工程部组织汇总筛选,以编印文件形式,推广、交流。 要求项目部必须对每一道工序的班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内容,要针对操作工人的特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要说明操作的要领、应注意的问题和必须要达到的标准,并对每个节点绘制简图,采用图片结合文字的方式进行交底,做到图文并茂、一目了然,解决施工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 3、强化现场管理,实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

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36号文件规定,制定出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措施要明确,现场标准化管理的标示要齐全、清晰,要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重点监控、严格把关,精细化施工,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精细化管理。 (1)建立材料设备样品库,封样存放材料设备样品。 (2)设置工程样板,分层标识建筑做法,实现可视化管理。 (3)统一各专业平面与高程基准,解决施工尺寸冲突问题。 (4)标识水电设备位置、功能、走向,确保使用功能。 (5)标识检查、验收记录,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 (6)卫生间使用现浇型止水节,解决卫生间管道周边渗漏。 (7)对拉螺栓孔采用防水封堵,消除外墙渗漏。 (8)控制填充墙体的砌筑和抹灰质量,预防墙体开裂。 (9)加强成品保护,确保一次成优。 4、施工挂牌制度 主要工种、关键工序(包括柱筋绑扎、墙筋绑扎、砼浇筑)在施工过程中要在施工现场实行挂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 5、分项工程等完成后,由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提报工程部,经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三、工程质量检查: 1、巡检 集团公司工程部每天对在建工程的质量进行跟踪巡检,确保施工过程控制,发现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报请工程部进行复检,如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按照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周检 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部每周对各工程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详细检查,发现质量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期后由工程部进行复检,如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按照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月检

[项目管理]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项目质量管 理实施细则

1/1000~3/1000起拱,板、梁模板中间下垂或起拱过高。 1.4墙、柱、梁模板截面尺寸偏差超过+4,-5mm,侧模板扭曲、变形,感官不良。 1.5模板加固不牢固,未按照方案或交底施工,对拉螺栓间距过大、螺栓未上双螺帽或螺帽未拧紧、立档间距过大导致鼓模、跑模,构件尺寸偏差较大。 1.6模板支撑体系不牢固,未用斜撑顶紧墙、柱模板下端,板梁下支撑钢管间距过大,钢管倾斜弯曲,未加横杆连接,梁下支撑钢管脱空离地,梁侧模无支撑或支撑不牢固,导致构件变形严重。 1.7模板支撑体系不满足建管局2007年60号文之规定(后附)。 1.8墙、柱模板在与板、梁模板相接处不垂直,向两侧倾斜、弯曲,导致门窗洞口不垂直、缺损,墙、柱上部歪头。 1.9墙、柱与板梁模板接缝不严,有明显可见的缝隙,或模板上孔洞未及时封堵,导致模板漏浆、蜂窝麻面,观感质量不良。 1.10模板使用前未清理干净,或未涂刷隔离剂,导致拆模后混凝土表面坑洼不平,感官质量不良。 1.11施工时,封模板前,墙、柱施工缝处存留木屑、尘土、塑料套管、混凝土表面破碎、夹渣等杂物;板梁施工时,模板表面存留木屑、尘土、塑料泡沫、塑料管等杂物,不认真清理,仅用水冲到墙、柱内,造成楼层结合处夹渣、接缝不良。 1.12模板拆除时间过早。悬模拆除时间过早导致混凝土表面破碎、露筋;墙模板拆除过早导致墙面“扒皮”,缺棱掉角,并影响混凝土强度增长; 2、模板施工质量的管理规定

2.1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2.2、各班组必须严格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精心施工,经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技术部门验收,报验必须确保一次过关。 2.3若分包单位在未组织各班组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的情况下报项目部质量员验收,导致1.1~1.11条中出现的问题累积超过10处的,项目部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2.3.1轴线偏移超过±5mm,进行警告,并责令整改;轴线偏移超过±10mm 范围的,处以50元/处的处罚。 2.3.2基础截面尺寸偏差在±15mm以内的,进行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基础截面尺寸偏差大于±15mm的,处以200元/处的罚款;墙、柱、梁等受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在+10,-15mm范围内的,不进行处罚,但要立即整改;偏差大于+10,-15mm的处以100元/处的处罚。 2.3.3墙柱垂直度允许偏差6mm,垂直度在10mm以内的,要立即整改,不进行处罚;垂直度在10mm以上15mm以下的,每面墙处以100元罚款。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内容)

第一章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1.1 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1.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6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1.1.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2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800元。 1.1.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3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 1.1.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5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2000元。 1.1.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2000—3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800元。 1.1.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1.2 安全、文明施工 1.2.1项目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不重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3000元。 1.2.2施工人员未经安全三级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按本班组人数处以50元/人次罚款。 1.2.3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100元,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罚款300~5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100元。 1.2.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边等)防护每一处不到位,罚款100元。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四口及临边围护和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每次罚500-800元。 1.2.5施工现场基坑周围必须设置栏杆防护,未做防护罚款 300元。 2.5 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特殊工种如发现无证或人证书不符上岗要求的,处100-200元/人次罚款。 1.2.6对有下列不安全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2.6.1攀越护栏、脚手架,坐在外脚手架扶栏上休闲,在脚手架上乘凉睡觉、在脚手架上嬉戏打闹、追逐者; 1.2.6.2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上班作业者; 1.2.6.3高处作业任意向上或向下抛投物料工具等者; 1.2.6.4施工作业人员酒后上高空作业者(当事人100元、班长200元);

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v

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v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V2) 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信产公司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流程,规范项目管理过程,增强项目可控性,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以便统一协调资源实现项目的最优化管理,特制定此《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质量管理,其中质量通常包括产品的质量及工作的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而工作质量则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它反映了与产品质量直接有关的工作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 第三条:《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阐明了信产公司的项目质量目标,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作了全面、系统的描述;对内是信产公司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法规性文件,对外是向顾客证明本公司具有提供优质项目服务控制能力的依据,亦是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的依据。

第二章. 质量管理目标 第四条:公司要对所有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监管,监管内容不仅包括商机的分析把握,还要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控,以及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的实施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等等。项目监控是贯穿于项目启动、计划、执行和验收关闭的整个过程。 第五条:项目经理要对项目实施质量进行监控管理,按需对项目质量进行评定,定时向项目管理部门、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通报项目质量监控状况。 第六条:项目质量的管理内容包括: 1).项目进度 2).实施质量 3).系统功能实现 4).项目回款 5).项目文档 6).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质量评定指标 1).优质项目达标率100% 2).产品交付合格率100% 3).系统无故障率100% 4).服务履约率100% 5).顾客满意度大于90% 6).项目文档齐全 100%

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品质管理组织办法(2010版)

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品质管理办法(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保险业务销售人员从业行为,促进人身险业务健康发展,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业务销售人员,(以下简称“业务人员”)是指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平安养老险保险业务销售工作的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养老险直销业务员、个销综合开拓专员、产销综合开拓专员、中介业务员及银行渠道专员。 第二章业务品质罚则 第三条业务人员若发生本办法附件《品质管理办法罚则》(以下称“罚则”)所列各项违规行为,根据该行为性质和罚则规定的标准,予以对应的扣减佣金、考核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条业务人员品质案件的处理,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分为日常业务品质问题和重大品质问题两大类: 一、日常业务品质问题,即日常业务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规案件,按问题类型程度,进行对应的扣分、扣款处理。 日常业务品质问题的扣分、扣款标准如下: (一)养老险直销系列业务人员适用如下规定:

业务品质问题扣分数值累加记录,每分对应扣款50元,业务人员扣款总额度不超过基本工资的20%,且扣款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工资标准。 (二)养老险综合开拓系列业务人员适用如下规定: 1、个销综合开拓专员:专员本人或综合开拓业务中涉及所属营业区的寿险营销员发生罚则所列违规行为,按专员发生问题对应分数或所属营销员发生违问题对应分数进行扣分,同一个专员的业务品质问题扣分数值累加记录,每分对应扣款50元,专员扣款总额度不超过当月基本工资的20%,且扣款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工资标准。对涉及的寿险营销员发生的违规行为由养老险进行记录。 2、产销综合开拓专员:专员本人或综合开拓业务中涉及所属营业区的产险销售人员发生罚则所列违规行为,按专员发生问题对应分数或所属产险销售人员问题对应分数进行扣分,同一个专员业务品质问题扣分数值累加记录,每分对应扣款50元,专员扣款总额度不超过当月基本工资的20%,且扣款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工资标准。对涉及的产险销售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由养老险进行记录。 (三)养老险中介系列业务人员适用如下规定: 1、中介业务员:业务品质问题扣分数值累加记录,每分对应扣款50元,业务员扣款总额度不超过当月基本工资的20%,且扣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管理制度 制度编码: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总则 1. 1 目的 为确保本组织有能力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有效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督促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并让顾客满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打造特制定本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内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 1.2.2 适用于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所有产品质量以及与质量管理有关当事人工作行为的考核; 1.2.3 按规定进行的新品研发试制、新工艺试验等出现的质量问题,不纳入本质量管理考核范围; 1.2.4 如其他考核制度高于本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 1.3 职责 1.3.1 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并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公司质量目标以及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和考核; 1.3.2 各分厂/部门负责落实、实施公司质量办法,负责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实施; 1.3.3 责任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落实整改措施; 1.3.4 综合办(人力资源)负责根据公司决定落实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 1.3.5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争议决定的最终裁定。 1.4 处理流程及要求 1.4.1 质量事故报告 1.4.1.1 重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2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告技术质量

保证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4.1.2 一级、二级和三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一级质量以下事故的,夜班微信、短信先告知) 1.4.1.3 当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部门按《不合格品处置单》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供书面报告,夜间发生的质量事故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一级质量事故以下微信、短信告知)、次日白班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和相关领导。 1.4.2 质量事故分析 1.4. 2.1 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2 一级和二级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人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3 三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技术质量保证部质量主管参加,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4 四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质量主管主持专题会议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5 质量分析会通知到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1.4. 2.6 责任部门3个工作日内拿出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和处罚奖励处理建议报技术质量保证部核定,技术质量保证部每月进行通报。 1.4.3 考核的信息来源 1.4.3.1 产品实物质量信息——主要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监控、成品放行抽查、质量标准化检查、第三方监造和监督、巡检抽查、外部质量异议以及其他内外部对产品实物质量问题(部门例会、质量日报/周会/月会材料)的发现等信息; 1.4.3.2 质量体系运行信息——主要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内外审及现场体系、工艺、规程、规范等实际操作情况检查与发现、员工举报或投诉及来自用户方的顾客满意反馈等信息。 1.4.4 总要求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 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0‰奖励 3、创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 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0‰奖励 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 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 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 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省份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连续三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一。评比按综合得分高者,确定名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 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 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1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2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

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100%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6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职工罚款2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第7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焊接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精品整理 焊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会签表

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华云新材料3350MW页脚内容. 精品整理 焊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华云电厂项目部 2016年10月27日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相关文件依据 (1) 三、焊接专业质量保证体系 (1) (一)焊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1) (二)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2) 四、相关规定 (7) (一)焊工上岗 (5)

(二)焊材管理 (6) (三)焊接工艺 (9) (四)焊后热处理 (13) (五)焊接质量检验 (19) (六)焊接资料 (21) 五、焊接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22) (一)质量处罚规定 (22) (二)质量奖励办法 (24) (三)管理要求 (24) 附录 表1焊接质量罚款通知单 (25) 表2焊接质量奖励通知单…………………………………………………………………………26页脚内容. 精品整理 焊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更好地发挥经济杠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调节作用,本着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项目部根据各工地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订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包铝工程#3机组焊接质量管理。 本工程由于分包队伍众多,人员流动性大,施工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安全质量意识较差,进而使管理增加一定困难,本台机组为350MW超临界机组,材质比较繁多复杂,为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希望各分包队伍及项目部各级领导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 二、相关文件依据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 819-201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438-200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 679-201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质量管理思路及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思路 及实施细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部 2018年月日

江西丰城发电厂2016年11月24日发生了“11·24”冷却塔砼筒壁和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本次事故是2016年死亡人员最多的一起事故,也是近几十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为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也为了整体工程质量的保证,特编写此管理思路。 管理思路 1.“以人为本”。做到以人为管理的主体,健全、加强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的质量意识,让质量深入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2.以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为原则。切实按照标准及规范进行作业,让质量管理深入到作业过程中,严把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以保障实体的质量合格。 3.以现场为准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质量进行管控,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作业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实体质量。 4.施工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承包单位质检员的专检。 5.凡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都应该严格进行专人负责的复核性检查,以避免基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 6.施工过程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检测及试验报告;材料、设备质量资料;此外,质量记录资料还应包括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 积极贯彻“科学管理,提高意识、争创优质”的质量方针,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我项目部承担的单位工程质量的水平,努力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目标。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强制条文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标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宗团 副组长:李振举周书宝王俊庄 组员:伍俊张有青王亮焦明刚门浩孙彦银 三、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劳务。 1

6)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规 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 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 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5)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队队长 对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交 底组织施工并督促检查。 2)认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工作,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 织质量公关。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3)掌握好施工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搞好文明施工 4)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着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班组长(工长) 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规程、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开展质量教,落实创优措施。 3)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时检 2

(完整word版)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IM体系)《管理手册》、《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部、质检部、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处罚形式 第六条由公司检查部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处罚标准 第七条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

YX-管理 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业务人员行为,奖优罚劣,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打造中国服务标准最高的电力设备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业务人员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录用条件,经公司委托从事公司产品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营销系列人员。 第二章嘉奖 第三条业务人员有下列各事项之一,且经公司“审查认定属实的,将予以适当嘉奖: (一)有具体事例或言行维护公司形象、赢得荣誉,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的; (二)为维护公司利益或保护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 (三)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对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品牌做出贡献的; (四)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做出贡献的; (五)经常协助推动公司各项训练活动,对业务同仁的工作绩效有长期助益的; (六)服务品质良好、业绩优秀且在公司服务年限长的(5年以上); (七)其他特殊优良事迹。 第四条业务人员有上述各项情形之一者,可视情况给予以下奖励: (一)书面奖励; (二)颁发奖状或奖牌; (三)颁发奖金; (四)提供培训机会; (五)受邀参加年度表彰大会,接受优良事迹表彰; (六)其他适当奖励。 第三章罚则 第五条代签名 在授权委托书、委托转帐合同、合同回执及各类变更申请书等资料上,公司规定需客户亲笔签名却非本人签名的,业务员有过失的,警告一次;代客户签名的,记过一次;造成公司或客户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误导客户 (一)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的宣传说明,或曲意解释条款、或擅自修改、变更资料内容、擅自提高、减低费率,私自篡改或曲意解释产品说明书内容; (二)向客户夸大或承诺收益、分红红利,或夸大资金投资渠道、保障利益; 第 1 页共3 页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质量管理是针对工程在施工前的准备,人员、机具设备的配备,材料的选购、进货检验,过程的测试和测量到工程的交付,以及顾客的评价和回访等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工程合同签定后,由工程部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签约额、工程技术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程度以及工程项目的特殊性来确定并划分项目类别,项目类别分为:公司重点工程(包括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国际工程)项目、一般工程项目、特殊工程项目。 第四条公司重点工程或特殊工程由公司总经理任命项目部领导班 子并发文。一般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部长任命项目部领导班子并由工程管理部发文。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部在开工前进行项目质量策划,根据工程特点、公司整体质量目标,以及顾客需求确定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工程中,最低质量目标不得低于顾客的需求。项目质量目标应报质量部备案。

第六条公司重点工程的项目经理应由一级项目经理承担,项目总工必须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特殊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也应由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和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七条项目质保体系的确立: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质保体系,在开工前填写“项目质保体系”。一般工程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批准;重点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压力容器制作、锅炉安装、压力管道安装、行车和电梯安装、消防工程等政府监检部门监控的项目,应由相应的质保工程师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给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及管理人员的职责见公司《公司质量责任制》。 第九条工程质量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明确各层人员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并根据项目质量情况奖罚到作业队、班组、个人。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各作业队、施工班组由队、组长负责,各作业组由工人技师、高级工负责。 第三章工作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公司重点工程或特殊工程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相关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参加业主组织的项目交底、设计交底等,及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业务联系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管理办法,范文,网,分级,品质,寿险,业务人员,个人,,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查看更多范文。 第一条目的为建立业务人员品质档案,实行差异化管理,引导业务人员全面提升业务品质,实现业务人员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司的长期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业务人员”,指经本公司委托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年资满半年的营销与收展系列业务人员。对于未达到年资要求的业务人员,可对其业务品质进行记录,但不进行等级评定。第三条契约品质指标的设置 契约指标标准评分新契约问题件一件-1(在半年考核期内,第一件不计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犹豫期退保一件-2短期出险拒赔件一件-10第十三月继续率≥75%0 [70%,75%)-2 [0,70%)-3短险赔付率[0,50%]0 (50%,60%]-1 (60%,100%]-2 >100%-3

(一)新契约问题件:在新契约作业处理过程中产生问题描述、下发新契约审核通知书的新契约件(同一投保件问题下发超过二次以上计为一件问题件)。不包括体检、契约调查、延期、拒保及加费问题件。(二)犹豫期退保件:在保险合同的犹豫期内退保的寿险新契约保件。(三)第十三月保费继续率:十三个月后仍有效的保单保费之和/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保费之和其中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不含犹豫期退保件、趸交保费件同死亡件。(四)短险赔付率=累计赔付金额/累计经过承保保费经过承保保费=保险责任经过期间/365*净保费以考核期为20XX年上半年为例:分子: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赔付金额分母: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经过保费(五)短期出险拒赔件: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且被拒赔的保件。第四条不良行为品质分值的设置(一)不良品质行为:按《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对不良品质进行警告、处分、解约的处理分别对同一行为设置不同的分值,营销部在进行确认时将根据“业务品质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业评会”)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业务人员品质评定结论进行扣分并录入品质管理系统。其中,警告:-10;记过:-20;解约:-50。(二)不良品质行为如下:代签名,误导客户,不实告知,冒名顶替体检,参与保险欺诈,滞留客户保险费/保险金,擅自更改客户投保资料,挂单行为,客户投诉,强制或引诱投保、唆使退保、回佣、泄露客户资料、隐瞒犹豫期或阻挠

生产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加强生产中的质量控制,制定本实施细则,希望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时不得影响质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应与质量工作相互协调,避免产生矛盾和纠纷。 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为试验室,试验室在质量问题上具有否决权,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拦试验室的正常工作,应积极配合试验室共同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有关职责、要求 (一)供应科 1.各种原材料的使用,应经实验室检验论证,确认其品质指标符合 规定的技术要求,方可选择使用。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换原材料的生产厂家或品种规格时,必须 提前通知试验室,在试验室能够确定其品质指标符合规定的技术 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更换。 3.如遇到施工中对材料有特殊要求,或者配制特种混凝土时,材料 部门应积极配合试验室寻找合适的材料。 4.在日常生产使用中,应积极配合试验室督促检查进场原材料质量。 (二)仓库 1.每批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进场,仓库必须通知试验室取 样、验收,送货单经试验室人员签字认可后材料才能进场,每违 反一次,扣罚20元。 2.每批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进场,必须提供出厂质保证明, 质保证明上提供的吨位数量﹑出厂日期应与实际进货情况统一, 水泥各龄期的强度报告应及时提供。 3.砂、石材料进场,仓库人员应目测估计,如发现有疑问的地方, 立即通知试验室,经试验室检验判断合格与否。 4.所有原材料经检验,如品质不能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一律不得入 库﹑进场,已经入库﹑进场的必须清场或进行技术处理。 5.每批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进场后,必须按试验室指定的

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院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为提高我院规划及工程设计项目质量,进一步加强院技术质量管理,强化节点管控,制定本细则。 1、项目组织阶段严格人员组织管理 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承担所室编制设计与组织计划,填写《规划(工程)设计计划》,按《各级岗位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拟定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人等各级人员,院管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批,所管项目由所长审批,并报技术部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凡未履行以上程序或程序有缺失,一律不得以各种借口擅自推进项目。技术部按月公示备案情况,纳入年度技术目标责任制考核。 2、项目推进阶段严格院所两级过程管理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强化方案的院、所两级讨论,院管项目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委员会、中心、学组讨论通过;住建厅或各地市主持或参与评审的规划设计项目,送审前或政府论证会以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委员会、中心、学组讨论通过;投标项目技术方案标在评标会之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委员会、中心、学组讨论通过。所有送审成果必须经审定人初审签字后,方可提供。凡未履行上述程序提供送审成果的项目不得进入审定程序,按成果不合格对待。

设计讨论会的有关记录,如会议签到、讨论会主要意见等应填写《规划(设计)项目专业委员会、中心、学组项目讨论记录》,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意见。总规划师和审定人在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程序。该记录纳入所室及专业技术委员会目标责任制考核。 规划(设计)项目专业委员会、中心、学组项目讨论记录

3、项目成果阶段规范质量评定管理 项目成果阶段应加强审核环节管理,未经审核不能进入审定程序,严禁跨专业审核项目,所室若无该项目所属专业审核人员(各所所长不纳入审核人员序列),应由审定人指定本专委会委员代为审核,所产生审核费用按规定履行所室划拨程序。 强化项目质量评定的科学性,应重点突出方案的合理性、成果的规范性、思路的创新性在项目质量评定中的主导地位。深化院标落实,将院标作为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严格控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比率关系,增强各专业评定结果的可比性。 项目质量评定各评级比率控制一览表 强化推进质量参与分配,将成果质量评定作为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提升质量评定的权威性。 4、项目全过程的院标落实管理 强化推进已编制院标的执行与落实,各所室应严格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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