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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章程A

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章程A
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章程A

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章程为推动我市制造业企业信息化的进程,向企业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提供中立的第三方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单位名称: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

第二条单位性质:实行政府引导、产学研结合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主要从事为地方制造业企业提供咨询、监理、培训、产品推介等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中介组织。

第三条单位宗旨: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规政策,自强自律。在制造业信息化领域,将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切实承担地方制造业信息化中介服务的职能,以推进制造业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工作目标,最终为地方带来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业务主管部门: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第五条单位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位于包头钢铁学院院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1)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地方制造业信息化计划项目的实施;

(2)为政府提供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3)为企业、事业、政府、机关单位提供新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技术培训,信息化项目监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项目评估等服务;

(4)积极进行区域性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应用的探索;

(5)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开展CAD、ERP、制造装备数字化等单元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

(6)开展国内外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均由业务主管部门任命或推选产生。

第八条中心的日常工作由下设的办公室、培训部、技术服务部、开发部等职能部

门负责。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中心主任对中心的全面工作进行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由中心主任聘任。

第九条理事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

(2)提出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的发展环境及政策建议;

(3)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咨询;

(4)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章程的修订;

(5)其它有关包头地区制造业企业信息化工作协调及咨询。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资金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资金来源:

(1)业务主管部门;

(2)地方政府资助;

(3)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收入;

(4)接受社会捐赠;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资金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资金、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机构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章程修改由中心提出,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包头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

章程

2003.4

浙江信息化促进条例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2010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信息化发展,规范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促进信息化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实用高效、立足创新、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信息化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通信管理、广播电视、财政、城乡规划、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技、教育、卫生、商务、农业、气象、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信息化研究、信息技术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鼓励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培训。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的本部门(系统)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符合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第八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天津安全生产专家自律公约

天津市安全生产专家自律公约 第一条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受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委托,负责天津市安全生产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工作,协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按照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与全体专家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制定本公约,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专家成员自愿遵守本公约,承诺诚信守法,坚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安全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不规范行为; 第三条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业标准、规范、细则、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履行专家的任务和义务,按时参加并完成承担的工作,独立地提出科学合理、负责任、可操作的建议或书面报告,不出具虚假不实的意见、报告和结论; 第四条严格履行保密规定,不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以任何形式(授权除外)接受任何媒体以天津市安全生产专家的身份就事故和救援情况的访谈,不泄露与承担建设项目审查的技术咨询和科研项目内容,并做好涉

密类项目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材料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参与评审工作前主动向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公开与被评审的技术服务单位、项目申请单位间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不对同一单位或项目既实施有偿咨询又实施评审的服务; 第六条不接受与所参与工作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宴请,确需因工作需要就餐的,按企业工作餐标准执行,不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第七条服从并参加由协会组织安排的专家工作,需要出具函件的由协会统一出具并自觉按时参与工作。参与项目评审、报告论证、现场安全检查、应急预案评审、事故救援技术支撑及调查等工作时,参与企业现场工作的应按照企业安全规定要求在有关工作人员的带领和陪同下进入现场,自觉遵守现场规定或制度,并按企业劳动保护规定由企业配备并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八条在参与项目评审论证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理、不安全、有隐患存在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依标准规范或政府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意见,对目前没有相关规定但专家认为企业应该落实或需要整改的事项,专家可提出相应口头或书面建议,为被查单位落实整改提供可参考的意见; 第九条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定,积极推行或建议

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指标解释

(一)领导者基本素质 领导者基本素质是指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任领导班子的智力素质、品德素质和能力素质等,具体包括知识结构、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开拓创新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等因素。 (二)服务满意度 服务满意度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业对中心所提供服务的领域范围、质量水平、工作主动性、热情性和方便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三)基础管理水平 基础管理水平是指中心按照国际规范、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在组织结构、内部管理模式、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信息支持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运转情况。 (四)发展创新能力 发展创新能力指中心在市场竞争中为保持竞争优势,不断根据外部环境进行的自我调整和革新的能力。包括管理创新、开拓新领域、服务创新、观念创新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五)经营发展战略 经营发展战略是指中心所采用的包括服务收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谋划和策略。 (六)在岗员工素质 在岗员工素质状况是指中心普通员工的文化水平、道德水准、专业技能、组织纪律性、参与中心管理的积极性及爱岗敬业精神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七)服务条件与环境 服务条件与环境是指中心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主要服务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技术水平等情况。 (八)综合社会贡献 综合社会贡献是指中心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影响。主要包括对行业发展及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机会、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以及信用操守情况、对财政税收的贡献和对环境保护的影响等。

(一)业务增长率 1. 基本概念 业务增长率是指中心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同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率。业务增长率表示与上年相比,中心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中心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 2. 计算公式 业务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3. 内容解释 (1)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是中心本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与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差额,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本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如本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低于上年,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用“-”表示。数据取值于中心年度会计报表(下同)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指中心上年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 指标说明 (1)业务增长率是衡量中心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中心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不断增加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中心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 (2)该指标若大于0,表示中心本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指标值越高,表明增长速度越快,中心市场前景越好;若该指标小于0,则说明存在服务不适销对路、质次价高等方面问题,市场份额萎缩。 (3)该指标在实际操作时,应结合中心历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水平、中心服务市场占有情况、行业未来发展及其他影响中心发展的潜在因素进行前瞻性预测,或者结合中心前三年的业务增长率作出趋势性分析判断。 (二)资本积累率 1. 基本概念 资本积累是指中心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同年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资本积累表示中心当年资本的积累能力,是评价中心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 2. 计算公式

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总结

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2011年打算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1年1月20日 过去的一年,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上级科技部门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面向企业和业主积极开展项目申报、技术咨询、信息提供等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0年的经营工作 (一)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 (二)积极开展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各镇、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对全区有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走访摸底,对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新产品、在研产品以及企业对人才、项目、信息和产品销售的需求进行全面了解,确定了一批储备项目。并根据

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对所属项目的不同要求,随时为企业提供最佳服务,将以前企业找我们变成了我们主动去找企业服务。全年共为企业服务各类项目**项,其中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项,省级各类科技项目**项,省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研发中心各**家,其他项目验收和技术服务4项。 (三)创新工作,拓展经营空间 为了不断适应科技进步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在主营业务经营空间上,我们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将以前只服务科技系统的各类计划项目,逐步拓展发改委、经贸委等系统的项目服务。同时,我们还积极与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交流沟通,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 (四)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项目服务涉及面广、要求高、时效性强、内容更新快,对我们的员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求员工不断提高个人的知识水平和对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了解程度,熟悉各类服务项目的要求和流程。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班,特别是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培训。由于我中心人员较少,平时多采取集中讨论的学习方法来加强业务水平。 二、存在不足 1、中心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目前我中心的能力建设还处起步状态,特别是在网络建设方面,信息体系不完善,信息交流与传递滞后,利用率低,影响力不够。

天津“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分析

天津“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分析 天津“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分析 摘要:天津市自1988年初次实施“菜篮子”工程至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使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能够顺利开展,天津市今后应积极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同时采取强化蔬菜基地建设、提高市场供应能力、以现代物流和信息化为重点来提高产销衔接能力等措施。 关键词:“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现代物流;信息化;天津“菜篮子”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一直以来发挥着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和解决城镇居民“吃菜难、吃菜贵”问题的重要作用,历届天津市政府对“菜篮子”工程都十分重视。 1 天津市“菜篮子”工程取得的成效 据天津市农委提供的数据,2012年前11个月,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 000多万元,建立生鲜配送中心20个,配置生鲜冷藏设备230台,购置生鲜配送车辆60台,发展农产品直供基地5 200 hm2;24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产销对接,受益农户2万多户,对接农户人均年收入超过3万元;培育农产品品牌210个,创建农产品品牌41个,培训产销对接骨干1 752人。 1.1 天津蔬菜总产量年均增长15.5% 据统计,2008-2010年,天津蔬菜播种面积分别为72 200 hm2、80 800 hm2和84 867 hm2,年均增长8.4%。2008-2010年,天津蔬菜总产量分别为314.16万t、373.85万t和419.31万t,年均增长15.5%[1]。截至2010年,天津全年蔬菜上市品种达150多个[2],一年四季南北蔬菜应有尽有。 1.2 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天津市冬春季蔬菜的生产条件。2011年,种植业设施播种面积达到5.2万hm2,总产量275万t,占全市蔬菜产量的近50%。在设施农业的带动下,2008-2011这4年间,全市农业土地产出率提高了35%,劳动生产率提高了49%,资源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集团系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建设能够促进集团的发展,保证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够按时完成,达到预定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建设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推进部(以下简称信息化推进部)负责集团系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组织 1、信息化管理组织人员构成 分管领导: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主管领导:信息化推进部总经理 成员构成:信息化推进部和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人员 2、信息化管理组织设技术支持小组 组长: 组员: 3、信息化管理组织临时组建效能评估小组。小组由软件主要使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组织指定的成员组成。 第四条工作职责 1、信息化推进部负责研究制定集团整体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各产业集团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2、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审批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信息化项目的计划、方案及预算。 3、在信息化推进部的统一部署下,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 4、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对集团系信息化项目的进展进行督导和监控。 5、信息化推进部委托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6、信息化推进部负责新技术、新应用在集团系的推广。 第五条工作方式 1、信息化推进部会议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重大决策上报控股公司审批。 2、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上报各产业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分步实施方案,信息化推进部讨论研究确定。. 3、信息化推进部审批软件系统选型、实施方案的组织与流程后,产业集团方可组织实施项目。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化推进部给予阶段性评估,对于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进行牵引和督导。 5、信息化推进部组织效能评估工作,在软件实施完毕并运行一段时间后,评估实施效果。 第六条审批流程 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将需要信息化推进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交给信息化推进部初审后,然后提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审议结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反馈给各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管理

(安全生产)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4年3月25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和毗邻海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行业组织应当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提供安全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改造。对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九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用于保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等,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机械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计算机爱好者协会内部管理守则.doc

计算机爱好者协会内部管理制度1 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章(3) 第二章组织工作制度(4) 第三章普通会员权利及义务(6) 第四章考勤制度(6) 第五章活动举办制度(8) 第六章财务制度(8) 第七章奖励制度(8) 第八章社团工作流程(9) 第一章总章 协会简介 计算机爱好者协会,成立于1997年,是科技含量较高的学生社团之一,拥有一批热情万丈的学生支持协会工作。在2011年更名为计算机爱好者协会,本协会每周五晚上在机房主要开展计算机基础、photoshop、会声会影、音频制作、系统安装、网页设计等培训知识(免费上机培训),提高学生的电脑水平;另外开展一些文艺娱乐型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娱乐性。每

周我们都会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中,你可以发现自己的爱好;也可以创作自己的作品;在这里,你不仅能学会成长,还能结交一群兄弟姐妹。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开展电脑义务维修活动,受到广大学生的赞赏。相信在我们的努力建设下,将谱写计算机爱好者协会新篇章 协会性质 本会是由对计算机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申请成立的,是一个以传播计算机网络知识,普及及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社团,是对计算机具有浓厚兴趣组成的团队,大家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共同进步、从而以服务于全校学生为宗旨。 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引导和管理本协会活动,激发协会的潜力,调动协会会员的积极性,提高社团质量,给会员们创造施展才能好的舞台,引导协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此条例。 该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协会享有,自今日起开始实施!!! 计算机爱好者协会2013年9月24日 第二章组织工作制度 协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会员要做到随时听从协 会安排。工作中提倡团队合作精神,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

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项目申请建设可研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名称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建设 1.2 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1.2.1 项目建设单位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该“中心”服务范围为渭南高新区内各类企业。主要从事科技政策宣传、企业产品展示、科研成果发布、人才信息交流、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各类科技中介活动,并进行创业服务培训及企业投融资咨询。 1.2.2 项目负责人 区管委会副主任。 1.3 项目建设地址 依托高新区创业大厦现有办公条件,该大厦位于高新区行政办公中心,崇业路北段,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部配套到位,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拥有大小会议室33间和标准化办公室100余间,可以满足各类会议、培训和办公需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需要办公用房面积约3000平方米。 1.4 指导思想和功能定位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科技智力资源的整合平台,是连接科技界与企业界的桥梁,是政府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助手,是培养企业创新和创业人才的摇篮,是企业健康发展的

智慧团。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功能作用是集成社会资源,为企业提供全程、综合服务,包括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孵化企业服务、招商引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 1.5 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公共服务主要是指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技术、信息、培训、融资、市场开拓等服务活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开展公共服务所必需的服务场所和设施的改造;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服务的工业设计以及节能减排公用设施建设。 为了全力推动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中小企业发展规模,依托现有办公条件,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联合区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共享实验室,整合试验设备,添置专业仪器设备,以企业自行投资为主,除满足自身研发需求外,承担区内同类行业样品小试、产品中试、理化检测等有偿试验,解决行业内部技术研发难题。 2、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以构建高新区信息交流平台为主,购置各类专业电子展示设备、办公器材等400余套,主要功能是进行中省政策宣传、企业产品展示、科技成果发布、人才信息交流等,促进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3、建立创业创新培训平台。建立专家库,组织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和成功人士,对区内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进行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版)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5年1月30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实现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约束,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加强生态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清洁生产,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第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村工作、商务、市容园林、公安、国土房管、规划、水务、海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浅层地温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和支持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大气环境容量、污染成因、治理技术和防治政策等研究,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第七条本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管理,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对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大气污染共同防治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0.07.30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已于2010年7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2010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信息化发展,规范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促进信息化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实用高效、立足创新、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信息化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通信管理、广播电视、财政、城乡规划、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技、教育、卫生、商务、农业、气象、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信息化研究、信息技术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鼓励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信

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安监管法〔2013〕64号附件

附件1 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消除 - 1 -

事故影响所采用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管辖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下列建设项目的备案工作: (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或者下放的建设项目; (二)跨区县的建设项目; (三)除滨海新区行政管辖区域之外的,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七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行政管辖区域内《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备案工作。 - 2 -

2020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生产力 促进中心的要求,围绕市科技工作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打造一个发展的中心、创 新的中心、和谐的中心。 二、工作目标 1.推广一项技术。重点推广路灯节电技术,争取在本市推开路灯节电器。 2.建立一个网页。建立郴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网页。 3.申报一个项目。申报节电器开发中试项目。 在公司领导引导我们、“不可闭门造车,要认真分析国内国际行势,做好行业调研, 掌握行情动态,对行业做好预测,为明年做好规划”的理念下,我们务必练好内功,等待 纺织春天的到来。 4.网络一批人才。聘请2-3名兼职人才。建立50名专家人才库。 5.服务一批企业。重点服务2-3家中小企业,向企业提供科技、政策信息、企业包装 等服务。 加强我工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企业中全面提高 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术 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 选择招聘渠道(如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内部推荐、校园招聘、中介公司、内部 转调、电视招聘、报纸招聘等); 三、重点工作 “规模化生产,市场化导向,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这是泗洪现代农业的发展 方向。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农民增收为 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为抓手,以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 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为理念,推进农村农业高效、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新洪村要 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重点支持发展种植养殖业,以市场为 导向,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依据新洪村实际,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以此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实施方案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23006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实施方案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实施方案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的要求.加强对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组建、运行及发展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国际发达国家接轨的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科技服务组织,是国家科委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践中的一大创新。在全省范围内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目的在于深化科技改革,建立健全适

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防和控制 第三章使用、检验和维护 第四章区域协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防治。 第三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协同、共同防治的原则。 本市推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建设,优化道路设置和运输结构,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 第四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包含基础数据、排放检验、监督抽测、超标处罚、维修治理等信息在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时更新。 第七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支持新闻媒体等开展相关公益宣传。 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环保、低碳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向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

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2015修正)

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2015修正) 【法规类别】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09.25 【实施日期】2015.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2008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 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安全保障和相关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市场、立足创新、深化应

用、注重效益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化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培养和引进信息化人才,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信息化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信息化建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等与信息化有关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信息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信息化规划与项目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信息化发展规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规划中的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本级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划的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条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试 题 -参考答案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试题及参考答案 部门/项目: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共5题,每题5分): 1. 新版《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于2016年 11 月 18 日由天津市第 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于 2017年 1 月 1 日施行。 2.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 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 则。 4.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享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 害和工伤保险等待遇。 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事故 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和资金保障等事 项作出具体规定。 二、选择题(共10题,每题5分): 1.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负( B )责任。 A.主要 B.主体 C.部分 2. 生产经营单位的( C )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B.安全部门经理 C.主要负责人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A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A.逐级、逐岗位 B.逐部门、逐个人 C.按照个人意愿 4.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 A )向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检查,接受工会、职工的监督。 A.至少一次 B.至少两次 C.至少四次

5.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一百人 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B )以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一名 B. 二名 C.三名 6.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A )。 A.不得上岗作业 B.按照岗位需求可以上岗 C.经过上级单位批准后 可以上岗 7.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B )。 A.获得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B.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公司福利体检; C.拒绝违章冒险作业的指挥命 令。 8.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 A )。 A.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发包合同 C.安全责任书 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 B )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A.一年 B.半年 C.三个月 10. 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或者未 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考核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 A )的罚款。 A. 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B.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十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以下 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2.5分):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大部分工作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责任制。( × )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对安全 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 )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定期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存档备查。(√ )

PPME青年爱好者协会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P P M E 爱 好 者 协 会

PPME青年爱好者协会章程 协会名称:PPME青年爱好者协会 成立时间:2008年 社团正式定名为:PPME青年爱好者协会,即以培养大学生能力,反映大学丰富多彩的生活,提升会员的社会生存发展技能为目的的综合义务性团体。 协会名称解释:P(politics)P(philosophy)M(military)E(economy) 协会口号:激情活力 社训:我们永远为我们所激情的事情激情下去。 会歌:相亲相爱一家人 会徽:即为 协会宗旨:以政治修身,以哲学明智,以军事刚强,以经济聪颖 各部门职责概述: 办公室:主管社团日常工作,负责每次活动的申请报告、活动策划以及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 宣传部:主管社团宣传工作,设计制作社团宣传海报。 组织部:组织社团,管理人员流动,团结内部成员,扩大社团影响力团影响力。 外联部:出外拉赞助,申请活动场所。 特色部:开展以军事,政治,哲学,经济为特色活动。 技术部:处理社团技术方面问题,涉及宣传片制作以及网络。

社团活动意义:是协会活动以为服务大学生,提高大学生,贴近大学生,以友谊,团结和公平的精神,促进大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助,建立一个属于大学生的交流锻炼提高基地。 新成员入会程序:填写入会申请表→面试→相隔一天后→举行 全体大会(为新成员发放会员证以及入会须知。)社团机构图: 注备:部长会议的成员组成是: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及各部门正副部长。 社团八大纪律: 1,所有社员无顾不得缺席社团大小活动。 2,所有社员准时参加社团大小会议,迟到早退如未提前说明,均当违纪处理。 3,社团所有活动均依程序执行,不得违背程序,私自执行,否则作违纪处理。 4,社团各部门不得不良竞争,不得造谣生事,有损社团形象,否则依违规处理。 5,所有社员严守社团内部机密,如无说明不得向外透露社团信息。 6,社团大小事务依规做事,任何个人不得擅用滥用职权。 7,社团禁止私自拉帮结派,私自搞小动作。 8,社团不得搞个人崇拜,所有社员必须严格以规范做事。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实施方案简易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实施方 案简易版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实施方案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应用在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的要求.加强对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组建、运行及发展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国际发达国家接轨的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科技服务组织,是国家科委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践中的一大创新。在全省范围内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目的在于深化科技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发晨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大幅度提高生产率,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本功能是组织社会科技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行结构调整、人才分流以及市地州、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是政府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助手,是连接科技界与企业界的桥梁,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智囊团和技术后盾,是培育人才的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事业法人。 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任务 1、提供科技、经济、人才、政策等方面的

关于印发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1〕70 号 【颁布时间】2011-06-23 【生效时间】2012-02-21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照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天津市辖区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天津市由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自然人经批准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 办)是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小额 贷款公司准入、退出、日常监管、风险处置以及相 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七条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金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辖区注册 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二章股东资格第八条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履行股东职责,承担相应义务。第九条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并存续,具有法人资格;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充足的认缴出资能力; (四)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来源真实合法。第十条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经评估具有充足的认缴出资能力; (四)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来源真实合法。第三章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第十一条在天津市辖区内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市金融办审查批准后办理工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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