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4.人身保险习题及案例 2008

4.人身保险习题及案例 2008

4.人身保险习题及案例   2008
4.人身保险习题及案例   2008

《人身保险》习题与案例 2010.3-7.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一、名词解释

1、人身风险

2、人身保险

3、人寿保险

4、意外伤害保险

5、健康保险

6、个人保险

7、团体保险

8、分红保险

二、单选题:

1、与银行储蓄性表现不同,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

A.保险费的积累

B.本金加利息之和

C.现金价值

D.保险金额

2、我国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的确定方式是()。

A.对被保险人的存在有精神幸福

B.被保险人死亡造成投保人经济损失

C.只要投保人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D.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

3、()只能满足社会成员生、老、病、死方面的基本需求。

A、商业保险

B、社会保险

C、人身保险

D、人寿保险

三、多选题:

1、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确定应()。

A. 通过保险标的即人的寿命和身体的价值

B. 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

C. 根据投保人的缴费能力

D. 考虑受益人的经济状况

E. 考虑法律允许范围与条件

F. 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

2、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

A、有量的规定性

B、没有量的规定性

C、只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D、只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

E、既是订立合同也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3、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在于()

A、属性不同

B、保险对象的作用不同

C、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

D、待遇水平不同

E、立法范畴不同

4、人身保险合同按照投保方式分类,可以分为()。

A.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

B. 短期人身保险合同

C. 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D. 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四、简答题:

1、简述人身保险的基本特征。

2、简述人身保险的主要分类标准。

3、简述人身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4、简述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异同以及相互关系。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

一、名词解释

1、不可抗辩条款

2、受益人

3、年龄误告条款

4、宽限期条款

5、复效条款

6、红利任选条款

7、自杀条款

二、单项选择题

1、()条款规定在保单生效一定时期(通常2年)后,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否定保单的有效性。

A、不可抗辩

B、年龄误告

C、不丧失价值

D、复效条款

2、复效条款只适用于因投保人欠交保费而引起( )的保单。

A、终止

B、中止

C、解除

D、解约

3、王某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约定长子甲与次子乙为受益人,一次甲因家务与王某打斗并致其死亡。下列关于本案处理办法中正确的是()

A.因王某死亡系由受益人所致,所以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B.因保险事故为受益人故意行为所致,所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C.保险事故虽系受益人甲所致,但受益人乙亦因此丧失受益权

D.因保险事故为受益人甲故意行为所受,受益人乙并不丧失受益权,所以保险人应向乙给付保险金

4、李某于1995年11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1997年7月1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8月10日仍未交付。9月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

A.因超过宽限期限而拒绝给付

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解险合同

C.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在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获得现金价值的条件之一是:投保人已交足()以上保险费。

A、1年

B、2年

C、5年

D、3年

6、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

A.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B.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D.全部支付给甲妻

7、丈夫为妻子投保死亡保险一份,五年后夫妻离婚,则离婚后保险合同的效力状况是()A.立即失效B.自动解除C.继续有效D.中止效力

3、人寿保险合同依据保险事故分为()。

A、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

B、简易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生存保险

C、简易寿险、普通寿险、团体寿险

D、生存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王女士于2002年10月20日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当天缴清全部保险费,但保险公司因故未能及时签发保险单。此后不久,王女士不幸因车祸身亡,本案人寿保险合同依我国《保险法》,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

A.不因保险人未签发保单而归于无效B.因保险人未签发保单而解除

C.因保险人未签发保单而可撤销D.因保险人未签发保单而效力待定

9、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须经()书面同意,否则合同无效

A、投保人

B、受益人

C、被保险人

D、保险当事人

10、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资格的要求,下列判断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为受益人B.已经死亡的成年人可为受益人

C.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为受益人D.只要活着出生的胎儿也可成为受益人

三、多选题

1、人身保险合同()

A、是普通民事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大多是定额给付性合同

D、是补偿性合同

E、都是为订约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情形有( )

A.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的自身残废

B.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放弃追偿权的

C.被保险人因车祸受伤

D.受益人为获得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E.被保险人因酗酒死亡

3、人身保险合同没有()概念。

A、保险金额

B、保险利益

C、保险价值

D、保险期限

E、重复保险人身

4、根据我国《保险法》,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果( ),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A、没有指定受益人

B、合同受益人已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C、合同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D、合同受益人已出国

E、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四、判断题

1、父母为其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均需其子女同意。()

2、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与财产保险基本相同。( )

3、我国保险法规定的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是有限告知。( )

4、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两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但需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三、判断题

5、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对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不得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6、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合同约定分期交纳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该合同效力将被解除。()

7、人身保险合同则按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因而属于定值保险合同。()

五、简答题

1、人身保险投保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2、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3、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4、简述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条款的内容。

5、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有那些?

第三章人寿保险

一、名词解释

1、人寿保险

2、两全保险

3、年金保险

4、分红保险

5、变额人寿保险5、万能人寿保险

6、变额万能寿险

二、单项选择题

1、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业务。

A. 寿命

B. 意外

C. 健康

D. 损失

2、以下哪一类不是我国监管部门所认定的创新型人寿保险()

A. 终身年金

B. 分红保险

C. 投资连结保险

D. 万能寿险

3、()面临的投保人的逆选择最大。

A. 终身寿险

B. 万能寿险

C. 定期寿险

D. 年金保险

4、为保障抵押贷款偿还的风险而设计的定期寿险是()

A. 定额定期寿险

B. 减额定期寿险

C. 增额定期寿险

D. 定期寿险

5、从购买年金之日起,超过1个年金期间后才开始给付的年金叫()

A. 终身年金

B. 确定年金

C. 即期年金

D. 延期年金

6、不论被保险人生存与否,在约定期间定期给付、约定期满后停止给付的年金是()

A. 终身年金

B. 确定年金

C. 即期年金

D. 延期年金

7、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以调整的终身寿险是()

A. 分红保险

B. 变额保险

C. 万能保险

D. 投资连结保险

三、多项选择题

1、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业务。

A. 意外

B. 健康

C. 生存

D. 死亡

2、我国监管部门所认定的创新型人寿保险包括()

A. 投资连结保险

B. 分红保险

C. 团体年金

D. 万能寿险

E. 终身寿险

3、定期寿险的特征包括()

A. 保险期限固定

B. 保险费低

C. 纯保障性险种

D. 存在较大逆选择风险

4、年金按给付开始的时间分类可以分为()

A. 终身年金

B. 确定年金

C. 即期年金

D. 延期年金

5、按年金给付的终止时间分类年金可以分为()

A. 终身年金

B. 确定年金

C. 即期年金

D. 延期年金

6、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包括()

A. 死差益

B. 费差益

C. 利差益

D. 退保益

四、判断题

1、终身寿险不仅具有保障性,而且具有储蓄性

2、两全保险保费中的危险保费随投保时间的延长逐年递减,至保险期满时为零,而储蓄保费则逐年增加,到保险期满时累积为保单的保险金额。

3、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以2个或者2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1人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但是年金给付额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

4、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主要是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

5、在传统寿险中,保险人承担死亡率、费用率、投资收益率波动的所有风险。

6、变额万能寿险允许保单持有人自行选择保费水平和增减保险金额。

五、简答题

1、简述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2、人寿保险的业务种类有哪些?

3、简述普通人寿保险主要产品的承保范围。

4、对比现代人寿保险与传统人寿保险的责任范围,说明它们有哪些主要区别?

5、试比较变额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与变额万能人寿保险的区别。

第四章意外伤害保险

一、名词解释

1、意外伤害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责任期限

4、死亡

5、残疾

二、单项选择题

1、以下哪一事故不属于意外伤害()

A. 空中坠物引起路人伤亡

B. 失火时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时摔伤

C. 民警在与歹徒搏斗中受伤

D. 心脏病突发死亡

2、影响意外伤害保险纯保险费率的因素是()

A. 疾病发生频率

B. 死亡率

C. 利率

D. 意外事故发生频率

3、被保险人可以得到给付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发生在()内。

A. 保险期限

B. 责任期限

C. 宽限期

D. 合同有效期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保险

A. 补偿性

B. 短期性

C. 储蓄性

D. 分红性

5、以下伤害中不构成意外伤害险责任的是()

A、器械伤害

B、化学伤害

C、生物伤害

D、精神伤害

三、多选题

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

A. 生存给付

B. 死亡给付

C. 残废给付

D. 疾病给付

2、意外伤害的特征包括()

A. 外来的

B. 非故意的

C. 剧烈突发的

D. 身体性伤害

3、意外伤害保险特约承保风险一般包括()

A. 被保险人的自杀

B. 战争风险

C. 被保险人犯罪过程中导致的伤害

D. 危险运动伤害风险

4、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保险

A. 给付性

B. 短期性

C. 保障性

D. 储蓄性

5、以下伤害中构成意外伤害险责任的是()

A、器械伤害

B、化学伤害

C、生物伤害

D、精神伤害

6、构成意外伤害险中伤害的要素有()

A、致害人

B、致害物

C、侵害对象

D、侵害事实

E、受害程度

7、意外伤害险与财产险的共同之处在于()

A、保险期限短

B、保险金额由保险价值确定

C、保险费根据保额损失率计算

D、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费收入一定比例计算

E、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必然受损

四、判断题

1、见义勇为行为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通常被认为是意外伤害。

2、意外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的或者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的方法相同与财产保险。

4、被保险人酒醉后发生的意外保险公司给予保障。

5、意外伤害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里发生的死亡或残疾。

五、简答题

1、意外伤害的判别和构成条件。

2、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3、简述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及特种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和特点。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5、简述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保风险的理解。

6、简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项目、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

六、计算题

某被保险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800,000元。在保险期限内的一次意外事故中造成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残废程度50%)并两上肢永久完全丧失机能(残废程度100%),保险人应如何给付保险金?

第五章健康保险

一、名词解释

1、健康保险

2、疾病保险

3、医疗保险

4、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5、护理保险

6、观察期

7、等待期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保险品种哪一个不属于健康保险()

A.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B. 疾病保险

C. 残疾收入保险

D. 意外保险

2、下列保险品种哪一个属于定额给付合同()

A.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B. 疾病保险

C. 手术保险

D. 门诊保险

3、为减少在处理和赔付持续时间很短的残疾中发生的费用,降低保险人经营成本,在残疾收入保险中常规定()。

A. 保险期限

B. 责任期限

C. 等待期

D. 生存期

4、保险人只能根据保单载明的一个或多个特定原因拒绝续保,但不能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有关的续保条款是()

A. 可撤消保单

B. 选择性续保保单

C. 有条件续保保单

D. 保证续保保单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保险品种属于健康保险()

A. 住院日津贴保险

B. 手术保险

C. 门诊保险

D. 意外医疗费用保险

2、下列保险品种哪些不属于定额给付合同()

A.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B. 疾病保险

C. 手术保险

D. 门诊保险

3、重大疾病保险中特有的()的规定是保险公司控制风险的重要工具。

A. 保险期限

B. 观察期

C. 等待期

D. 生存期

四、判断

1、如果张先生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限是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责任期限为180天,那么,张先生在2005年9月15日住院,06年1月13日出院,所有住院费用保险公司应负责。

2、医疗费用保险人享有代位追偿权。

3、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定额给付性质的合同。

4、不可撤消保单是保证续保被保险人直至保单约定的限定年龄的,并且保险人不得增加保费。

5、健康保险中通常都包括等待期条款,以减少被保险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五、简答题

1、简述健康保险的主要特点及业务分类。

2、简述健康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3、疾病保险承保的“疾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4、护理保险的主要承保内容是什么?

5、影响健康保险费率厘定的主要因素是哪些?

6、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全残界定标准有哪几种?

第六章团体人身保险

一、名词解释

1.团体人身保险

2.团体人寿保险

3.团体年金保险

4.团体定期人寿保险

5.团体万能寿险

二、单项选择题

1、团体保险的投保人不享有()的权利。

A. 退保

B. 变更保险合同

C. 指定受益人

D. 签订保险合同

2、团体保险对风险选择控制的主要手段不包括()

A、投保团体必须是正式法人团体

B、投保团体的被保险人必须是正式职工

C、投保团体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参加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

D、限制投保人数

E、限制保额

3、人身保险合同按照投保方式分类,可以分为()。

A.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和短期人身保险合同

B.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C. 个人人身保险合同和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D. 分红保险和非分红保险

三、多选题

1、团体保险的投保人享有()的权利。

A. 退保

B. 保险金请求权

C. 指定受益人

D. 变更保险合同

2.团体保险对风险选择控制的主要手段有()

A、投保团体必须是正式法人团体

B、投保团体的被保险人必须是正式职工

C、投保团体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参加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

D、限制投保人数

E、限制保额

3、人身保险合同按照投保方式分类,可以分为()。

E.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

F. 短期人身保险合同

G. 个人人身保险合同H. 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四、判断题

1、团体保险中对个人不需要体检或提供其他可保证明。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一个团体内实行同一费率。

3、团体人身保险是指一张总保单承保某一单位内全体或大多数成员

的人身保险合同。

4、团体保险为控制风险一般要求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

参加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

5、团体保险为控制风险,一般团体内应统一保额,而不允许自由选

择保额。

五、简答题

1、团体人身保险与个人保险相比有哪些特点?

2、在设计团体保险保障计划时主要应遵循哪些原则?

3、团体保险中受益人的指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4、在团体保险实务中,“如实告知”应怎样掌握?

5、团体保险的核保有哪些做法和特点?

第七章人身保险经营

一、名词解释:

1、保险营销

2、保险市场营销环境

3、公关

4、保险设计计划书

5、人身保险网络营销

6、保险代理

7、保险经纪

8、专业代理

9、银行保险11、核保12、风险保额13、累计风险保额14、高额保件15、生存调查16、人身保险再保险17、人身保险索赔18、人身保险理赔19、效率原则20、保险欺诈21、人身保险客户服务21、人身保险投资22、资本金

23、准备金24、安全性原则25、流动性原则26、收益性

二、简答题:

1、保险营销的特点有哪些?

2、人身保险营销的流程和操作要领是什么?

3、拜访客户前的准备有哪些方面内容?

4、人身保险的沟通技巧有哪些?

5、处理异议的态度及方法有哪些?

6、如何做好售后服务?

7、保险直接销售渠道的形式有哪些?

8、保险间接销售渠道的形式有哪些?

9、简述保险代理的种类与业务范围。

10人身保险网络营销的概念与特点是什么?

11、人身保险新单业务承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12、人身保险核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13、核保的原则有哪些?

14、在人身保险核保中应考虑哪些风险因素?

15、简述人身保险的核保处理方法。

16、人身保险确定自留额时主要应考虑哪些因素?

17、人身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8、关于理赔实效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对保险人和客户有什么意义?

19、简述人身保险理赔的流程,并说明哪个环节是重点,哪个环节是难点。

20、人身保险理赔欺诈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21、人身保险客户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22、人身保险售后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23、人身保险的保险资金包括哪些?其中哪些可以加以运用?

24、人身保险投资的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对于人身保险投资具有怎样的意义?

25、简述我国人身保险投资渠道不断拓宽的历程。

26、简述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投资的意义。

三、论述题

分析我国寿险资金投资的现状,你认为存在哪些不足?应如何改进?

第八章人身保险市场及监管

一、名词解释:

1、人身保险市场

2、人身保险市场供给

3、人身保险市场需求

1、人身保险监管

2、偿付能力

3、偿付能力额度

二、简答题:

1、简述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2、简述影响人身保险市场供给的主要因素。

3、简述储蓄与人身保险需求的关系。

4、简述影响人身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

5、如何理解人身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6、人身保险监管的目标有哪些?

7、人身保险监管的模式有哪几种?

8、人身保险监管的内容包括哪些?

9、如何正确理解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额度?

10.人身保险的保险中介人包括哪些?请举例说明你所了解的保险中介人。

三、论述题

试述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人身保险案例汇编

一、是否违反最大诚信原则?

案情介绍: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

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二、能否用不可抗辩条款处理保险案件

案情介绍:1996年10月,李某因患肺气肿病不能正常工作办理了提前病退手续。1996年12月,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到李某所在公司的员工宿舍推销保险。

李某看了相关保险条款的内容后,在业务员的动员下,为自己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当即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15年,每月保费24元,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期间从1996年12月18日开始,李某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李某按时缴纳了保险费。1999年5月17日,李某因肺心病去世。于是李某之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调查,发现被保险人投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并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明显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的投保条件,并认为李某在“健康状况”一栏中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李某死于肺心病,这与其曾患的肺气肿有密切的联系,其隐瞒的事实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因此,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李某之子则认为该保险合同生效已超过两年,应当适用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此来抗辩,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对此,双方争执不下。李某之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约支付保险金。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三、保险人对免责条款要明确说明

案情介绍:1999年11月12日,张某因患肝腹水等疾病住院治疗,同年12月6日,张某与某人寿保险公司签订福馨两全保险合同一份,保险金额为3万元,并附加定期保险(A型)合同一份,保险金额3万元;附加医疗保险一份。张某指

定自己的妻子何某为受益人。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公司对上述责任免除事项未向投保人张某直接说明,张某向保险公司缴纳了保险费。2000年9月,张某又因患肝腹水等疾病住院。2001年1月,保险公司继续向张某收取这两份保单的保险费,但拒绝承保附加医疗保险。2001年3月22日,张某病故。张某的妻子何某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同年11月29日,保险公司向何某发出拒赔通知书,认为张某在投保前已经被确诊为患有肝硬化等疾病,但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事实,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何某向德清县人民法院起诉。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四、人寿保单复效也应如实告知吗?

案情介绍:贾某于1998年5月3日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康乐险附加住院安心险一份。在按期缴纳了1998年、1999年两年的保险费后,没有按期缴纳2000年的保险费。2000年7月28日,贾某以“排便困难二月余”为原因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直肠癌,在医院做了直肠癌根除手术。9月9日,贾某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复效手续,并在健康声明书中告知为正常。保险公司同意了贾某的复效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2001年3月20日,贾某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合同中指明的受益人贾某的儿子向人寿保险公司提出支付死亡保险金申请。保险公司接到受益人的申请后,及时了解到贾某在申请复效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其患直肠癌的情况,于是拒绝了受益人的申请,并单方解除了保险合同。贾某的儿子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五、保单复效后宽限期如何计算?

案情介绍:王先生1996年5月10日投保了5万元人寿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缴费的宽限期为60日,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王先生在1997年和1998年均按期缴纳了保险费。但直到1999年7月10日,超过缴费宽限期王先生仍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1999年8月2日,王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合同复效,并缴纳了1999年度的保险费。保险

公司于申请当日同意了王先生的复效申请,保险合同的效力恢复。2000年9月6日,王先生因车祸身故,此时王先生还没有缴纳2000年度的保险费。王先生的夫人张女士作为指定受益人,在办理完王先生的丧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以超过规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的效力已经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责任为由,向张女士发出了拒赔通知书,并退还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张女士不服,诉至法院。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六、合同生效2年后自杀保险公司为何拒赔?

案情介绍: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复效日”应为合同效力的起算日,于是便以合同效力不足两年为理由予以拒赔。请问保险公司的处理是否合理?为什么?

七、这笔保险金保险人是否承担给付责任?

案情介绍:何某(男)与林某(女)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情深意笃,但由于两家有矛盾,双方家长均坚决反对这门亲事。1994年4月,何、林二人双双南下广东某市打工,为相互照应及生活方便,两人租用民房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年后生育一女孩。1997年4月,一保险营销员到何某工作单位推销人寿保险,何某以自己为投保人给自己和林某各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死亡保额均为十万元,受益人为双方所生女孩。此时,林某因出差在外并不知情。不久后,林某因车祸意外死亡。何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何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本案中何某对林某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八、离婚影响受益人的权益吗?

案情介绍:李某系某公司秘书,1997年12月7日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数份

以其本人为被保险人的人身综合保险,其中死亡保险金为8万元,她在保单上载明的受益人为丈夫孙某。1999年10月李某与丈夫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2000年3月12日,李某在外地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头部严重受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李某的父亲在清理女儿的遗物时发现了李某的保险单,于是持保险单等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申请。孙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十、被保险人被受益人杀害的保险金给付问题

案情简介:小学生张某,女,12岁。其生母与其生父离婚后,她与她14岁的姐姐随生母一起生活。19XX年1月,张某的生母与王某结婚组成新的家庭。同年3月,张某所在学校的学生集体投保了学生团体平安险,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在投保时指定受益人,当时在老师的询问下,张某将其继父填入受益人栏中。5月,张某的生母与继父因感情不和而离婚。6月,张某的继父因复婚和子女问题与其生母争吵,并杀害其生母,之后又杀死了张某。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十一、这笔身故保险金应由谁领取?

案情介绍:2002年1月赵女士为其母亲田某购买终身寿险一份、经母亲同意赵女士为受益人。当年母女俩在赴外地途中因车祸双双死亡。赵女士有一哥赵刚在外地赶回家办完丧事,即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提出保险金请求权;同时赵女士丈夫也向保险人提出保险金请求权,为此俩人发生争议。本案存在下列三种情况:①赵女士后于其母死亡;②赵女士先于其母死亡;③赵女士与其母同时死亡、分不清先后。请问保险金分别应如何处理?

十二、医疗费用的给付是否适用代位追偿原则

案情介绍:19XX年10月的一天,某市中心学校学生A与同学B在动手打架时,被B打成小腿骨折,经住院治疗痊愈,共花医疗费2400余元。A住院期间,B 及其父母曾携带物品多次看望,并深表歉意,A伤好出院后,其医疗费用由B的父母全部承担。A所在学校早在年初就为全体同学投保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期

限为一年。出险之后,A的父母来保险公司索赔。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十三、被保险人能否索赔?

案情介绍:吴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份,附加一份医疗保险。经交警部门裁定肇事车主已支付伤残金一笔,并承担对其医疗救治方面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吴某出院后向保险人提出按所投保的保险请求两份意外伤害保险金、两份医疗保险赔偿的请求权。保险公司以车主已承担对被保险人赔偿责任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请问保险公司的处理是否合理?为什么?

十四、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该赔案?

案情介绍:李南所在单位自1998年1月1日起每年为全体职工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期限为30天,不含医疗费用);同年1月1日李南又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为期20年、保额为2万元的人寿保险。1998年12月20日李南出差在乘飞机时又投保了航空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在返回途中因空难受重伤,送医院救治,经过治疗,1999年1月10日诊断为永久瘫痪。因长期卧床心情忧郁,加之担心高额医疗费造成家庭负担,两年后,李南于2000年12月20日在家自杀身亡。根据本案案情发展过程,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李南的保险索赔案。

十五、夫妇俩人遭遇同一灾难为何理赔结果不相同

案情介绍:一对新婚夫妇贺某与张某参加旅行团去九寨沟旅游,途中他们所乘坐的旅游大巴车与一辆相向而行的大货车严重碰撞,夫妻俩双双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张小姐因颅脑受到重度损伤且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1小时后身亡。贺先生在车祸中丧失了左肢,在急救中因急性心肌梗塞,于第2天死亡。在此之前,他俩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的保险金额均为人民币10万元。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了解到张小姐一向身体健康,而贺先生婚前就有多年心脏病史。最后,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残给付标准》,保险公司给付张小姐死亡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给付贺先生意外伤残保险金人民币5万元。请问:张和贺两人同时购买了同一保险公司的同一种保险,都在同一次车祸中丧生,保险公司为何要作出不同金额的给付?

十六、“气死人”,是否构成意外伤害

案情介绍:俗话说,“气死人,不偿命”,但是,如果是被保险人被人气死了,保险公司该不该给予给付保险金呢?2000年11月19日,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郭立华诉某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事情的起因是:原告郭立华之父郭万德,于2000年6月8日因患心肌梗塞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与某寿险公司签订了《住院病人医疗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单中约定,病员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额1万元。2000年6月12日,郭万德病情稳定正准备出院时,却因关灯琐事与同室患者发生争执而生气,猝然死亡。原告向被告申请保险金,而被告却认为郭万德的死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拒绝给付保险金,郭立华无奈,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十七、此案应如何处理?

2001年3月19日,某县个体石矿老板于某向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为其所雇佣的全部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于某与所有职工达成同意将受益人指定为于某。同年10月19日,被保险人高某在石矿作业时,左手被炸伤,住院8天进行了截肢,医疗费2101.8元。出院后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赔付其残疾保险金50000元,医疗费2092.21元,由受益人于某领取。受益人收取保险金后,未补偿给被保险人,高某向当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请求判令保险公司给付残疾保险金及医疗费用保险金。

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论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 ————以存在价值为角度 一、保险利益的产生及概念内涵 保险利益概念是伴随着13世纪末意大利原始的海上保险的兴起而产生的,在18世纪中叶之前,海上保险人通常并不要求被保险人人证明他们对投保的船舶或货物拥有所有权或其他合乎法律规定的利益关系,而由此导致了赌博和欺诈现象的出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74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一次正式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要求,被保险人对承保财产具有利益是存在有法律约束力的海上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1故其该概念的产生动机在于区分有利于社会经济的保险行为和纯粹的投机的赌博行为,伴随着其发展至今成为了世界各国保险法都基本认可的“无保险利益无保险”原则。 而保险利益的概念,各国以不同时期的立法以及学者的理论认识各不相同,并无一个统一的概念解释。台湾的郑玉波教授认为,保险利益就是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有所之利害关系。及要保人或被保人,因保险事故之发生,致保险标的之不安全而受损;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致保险标的之安全而受益,此种损益关系,便是保险利益。2 关于保险利益的概念,在学术上并没有统一的通说概念,但为确定保险利益,通常会明确保险利益的要件,部分学者认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三大部分:首先,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要符合法律的直接规定,符合社会公共秩序的要求,并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其次,保险利益必须是已经确定或能够确定的利益,否则保险人很难以一定的金钱来补偿,保险利益控制保险额度的功能也难以得到实现;再次,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货币加以计算或估计的利益。3 各国立法对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主要分为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利益主义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受英国法影响较大的国家,大多数的英美法系国家认定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一般从两者是否具有 1李利、许崇苗著:《论我国新<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利益的发展与完善》 2郑玉波著:《保险法论》,中国台北:三民书局2000年再修订版,第61页。 3参见林宝请编:《保险法原理与案州》。清华大学出版牡2006年版,第23-24页。

人身保险各章思考题

更多资料请访问.(.....)

第一章思考题 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生育)、老(衰老)、病(疾 病)、残(残疾)、亡(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确立各自的权利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被保险人生存到满期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其定义的三个要点:(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2)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3)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除个别情况外,由于标的的无价性,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付,而只能称为给付。 2、由于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即保险标的),而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不能以货币加以度量,因此,除个别情况外,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不能像财产保险那样有确定的标准,仅是就理论而言,是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初按照投保方的需求度与可能性相一致的原则协商确定的。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付,而只能称为给付,所以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质,而是给付性质的。 3、损失的分担、风险的同质性以及大数定理是保险理论的三大基础。人身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种,其理论自然亦奠基于此。 (1).损失的分担“损失的分担”是保险学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人身保险通过将众多面临人身危险的人集中起来,收缴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人身方面发生保险事故引起的经济责任实现分担。单就人寿保险而言,所谓损失的分担也就是死亡成本的分担。 (2).人身危险的同质性客观存在的各种危险在同样的境况、条件之下具有相同的发生或者不发生的可能性。危险对每一个人而言是平等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并不会偏爱或鄙视于谁,因此人们在分担损失之时也是平等的。正是因为这个特性,人身危险可以成为保险危险,得到保险的保障。 (3).大数定律根据大数定律的原理,人身保险人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结合大量的特定的危险单位,依据以往长期的统计资料,运用概率论基本方法,即可排除偶然因素的干扰来预测未来损失可能发生的规律,从而合理地计算保险费率,建立保险基金,为保险经营建立科学基础。 4、长期的人身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几个基本原则,为各国保险法所共同认可并遵守。 (1).保险利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可见,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是其生效的前提条件,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无论因何种利害关系而必须具有确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有关危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害因其不发生而继续拥有并受益。 (2).最大诚信原则诚信是指诚实、守信,是一般经济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的先决条件。人身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当事人一方的保险人对另一方投保人情况知之甚少,只能根据投保人的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和如何承保。投保人陈述完整、准确,对保险人承担的义务意义重大,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最大诚信;同时,保险合同尤其是保险条款是保险人单方面拟订的,比较复杂,又有较多的技术性要求,比如人寿保险中保险费率的确定,非一般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的,所以要求保险人从最大诚信原则出发,正确计算保费,认真履行保险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所谓最大诚信,比较典型的是体现在保险实务中的告知和保证。 (3).近因原则一般来说,人身保险中不适用近因原则,但惟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例外。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保险经营实务中是处理赔案所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保险人对其承保的危险所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害承担责任,这就要求保险人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着确定的因果关系,大多数国家的保险业以“近因原则”作为实务操作的基础。 5、从人身保险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人身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人身保险就是将这些作为衡量危险事故发生的侵害程度的标准,进而确定给付的保险金额,以达到“保险”的目的。(2)由于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即保险标的),而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不能以货币加以度量,因此,除个别情况外,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不能像财产保险那样有确定的标准,是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初按照投保方的需求度与可能性相一致的原则协商确定的。(3)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4)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除个别情况外,由于标的的无价性,人

保险学概论(案例分析题)

1、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 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①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 保险利益。原因在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②保险金应为受益人田某。 3、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 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 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 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儿 作为遗产领取。 4、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 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在前三次保险事故发生并获得赔偿后,投保人补充到了40万元的保额。问保险人应如何赔偿? 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5、某建筑公司以进口奔驰轿车向某保险代办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承保时,保险代理人误将该车以国产车计收保费, 少收保费482元。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发现这一情况,立即通知投保人补缴保费,但被拒绝。无奈下,保险公司 单方面向投保人出具了保险批单,批注:“如果出险,我司按比例赔偿。”合同有效期内,该车出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赔偿。此案该如何赔偿呢? 保险代理人误以国产车收取保费的责任不在投保人,代理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应推定为放弃以进口车为标准收费的权 利。保险人单方出具批单的反悔行为是违反禁止反言的,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不具法律效力。保险人单方出具批 单变更合同,是一种将自己意志强加于投保人的行为。批单不是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可能成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不影响合同的履行。而且保险公司不得因代理人承保错误推御全额赔付责任。《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

人身保险考试试题与答案

第八章人身保险(含答案) 一、填空题 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________。 2、人寿保险采用的保费形式是__________。 3、两全保险中的死亡给付对象是_______________,而期满生存给付对象是_____________。 4、两全保险是把_________和___________相结合的一种人寿保险。 5、终身寿险可以分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6.残疾保险金是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的乘积。 7、人身意外伤害中的伤害是指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而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实。 8、我国目前存在的创新型人寿保险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人身危险是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 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保障项目为()。 A、死亡给付 B、残废给付 C、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D、死亡给付和医疗费用给付 2、不可抗辩条款的可抗辩期通常规定为() A、30天 B、60天 C、1年 D、2年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起2年后自杀的,保险人() A、不给付保险金,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B、给付保险金 C、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D、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4、下列事故中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保险责任的是( )。 A、车祸身亡 B、长期接触汞而引发汞中毒死亡 C、吸毒死亡 D、犯罪人意外死亡 5、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费率是根据计算( )。

A、生存率 B、保险金额损失率 C、死亡率 D、利息率 6、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 )。 A、健康状况 B、年龄 C、性别 D、职业 7、下列不属于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是( )。 A、内部原因的疾病 B、非先天性疾病 C、偶然性疾病 D、意外伤害引起的伤亡和疾病 8、下列情况下,不属于特约承保意外伤害的是()。 A、战争使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B、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C、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D、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 三、多项选择题 1、按照保障范围划分,人身保险可分为( )。 A、标准体保险 B、人寿保险 C、人身意外伤害险 D、团体保险 E、健康保险 2、人身保险合同是( )。 A、要式合同 B、附合性合同 C、有偿合同 D、双务合同 E、最大诚信合同 3、定期人寿保险的特点( )。 A、期限固定 B、保费一般较低廉 C、保费不返还 D、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4、按给付期限的不同,年金保险可分为( )。 A、即期年金 B、终身年金 C、最低保证年金 D、联合年金 E、延期年金 5、投资型人寿保险具有的特点( )。 A、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功能 B、独立账户,运作透明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中央民族大学保险学期中论文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姓名:罗荀 学号:0806039 班级:金融2班任课教师:赵海云

【摘要】:保险关系必须有保险利益存在,这是《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第12条约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定标准、适用范围、存在时限等对研究保险学都有中要意义。 【关键词】:保险利益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利益确定标准人身保险利益适用范围人身保险利益存在时限 一、保险利益 1. 概念 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 衡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准是看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会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即当保险标的安全时,投保人可以从中获益;反之,当保险标的受损或者丧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遭受经济损失。 2.必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以主张的利益,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3.归属主体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霉素过敏。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接到受益人的申请后,内部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被保险人是在接受疾病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由于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险,并非是疾病死亡与医疗保险,因此,保险人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另一种意见是,尽管被保险人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死亡的,但由于迟发性的青霉素过敏对于医院和被保险人来说均属突然的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不能认为身体仅对某种物质过敏是次健康体。因此,由于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可以比照中毒死亡处理,而不能认为是因疾病导致死亡。既然如此,排除了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的可能性,只能视为意外死亡。所以保险人应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案情分析: 首先,就“意外伤害”的定义而言,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结合本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的”物质,即具有“外来的”因素;因皮试反应正常,被保险人于接受治疗两天后突发过敏反应,不仅被保险人自己难以预料,而且医院也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后才知道。尽管医院方懂得人群中有人会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但究竟何人发生、何时发生,尤其是首次使用青霉素药物,并产生迟发性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人,对于医院方来说也是个未知数。因此,该事件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突然的”因素;被保险人去医院接受治疗的目的,是医治支气管的炎症,没有料到会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身亡,显然被保险人具有“非本意”的因素,综合上述三个因素,被保险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篇一:人身保险试题(A)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 考试 《人身保险》试卷(A卷) (考试时间:分钟,闭卷) 专业班级:姓名:班级序号: 一.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 20分。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风险的()是人身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A,经常发生b,必然发生 c,偶然发生D,客观存在 2, 对编制“生命表”作出最大贡献的是()。 A天文学家一一哈宙b银行家一一佟蒂 c数学家一一格兰特D数学教师一一道德森 3,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 除合同。

A收益人b投保人 c保险人d被保险人 4.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上承认的利益。 A经济b法律 c事实D合同 5. 与银行储蓄性表现不同,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 A.保险费的积累b.本金加利息之和 c.现金价值D.保险金额 6. ()只能满足社会成员生、老、病、死方面的基本需求。 A、商业保险b、社会保险 c、人身保险D、人寿保险 7. 人寿保险合同依据保险事故分为()。 A、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牛死阙全保险b、简易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生存保险 c、简易寿险、普通寿险、团体寿险D、生存保险、健康 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不能确定先后的() A.推定被保险人先死亡,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b. 推定受益人先死亡,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c. 推定两人同时死亡,保险金由双方继承人共同继承 D.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保险金

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刘某为其妻魏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8万元,由魏某指定刘某为受益人。(1)半年后刘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魏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8万元,若:a魏某生前欠其好友刘某5万元,因此刘某要求从保险金中支取5万元,你认为这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b魏某的父母提出,刘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2)刘某与魏某因车祸同时死亡、分不清先后顺序,针对万某的身故保险金,刘某的父母和魏某的父母分别向保险人索赔,问保险人应如何处理? 答: (1)a不正确。因为在指定了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受益人所得,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不能用来返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b不正确,保险金应当给刘某。因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在本案中,刘某在投保时与受益人(妻子)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时已与妻子不存在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同时,保险利益原则只是对投保人的要求,并不要求受益人。 (2)刘某与魏某因车祸同时死亡、分不清先后顺序,依据“共同灾难”条款规定,推定受益人刘某先于被保险人魏某死亡,针对魏某的身故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魏某的父母以其继承人身份领取保险金。 2.胡某为其妻汪某投保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汪某指定胡某为受益人。半年后胡某与其妻汪某离婚。离婚次日,汪某因发生意外导致其终身全部残疾,对于汪某该合同项下的10万元伤残保险金,汪某和胡某分别向保险人提出索赔,问保险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本案伤残金应由被保险人汪某领取。因被保险人汪某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享有生存保险金请求权,受益人胡某则仅享有身故保险金请求权。 人身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利益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索赔时不具有保险利益并不影响被保险人得索赔权。故本案10万元伤残金应由汪某领取。 3、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费由企业支付。职工老余指定妻子为受益人,半年后老余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老余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5 万元保险金,企业以老余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余妻与老余离婚为由交给老余父母。(1)此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2)保险金按理应当给谁?为什么? (1)不正确。 (2)保险金应当给老余的妻子。因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在本案中,老余在其企业投保时与受益人(妻子)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时已与妻子不存在保险利益,但不影响其获得保险金给付。企业不可以留下一半。在指定了受益人,且指定的受益人有效的情况下,保险金不能作为遗产,因此不能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之我见

第3卷 第1期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 .3 N o .12002年3月 JO U RNA L OF BEIHUA UN IV ERSI T Y (Social Sciences ) M ar .,2002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之我见 郭海峰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核心,缺乏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本文对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利益的三个问题,即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以及保险利益原则的存废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应增加受益人为保险利益的主体,同时对保险利益的范围应做扩大解 释,并对保险利益原则予以保留。 关键词: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受益人;被保险人同意 中图分类号: D922.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101(2002)01-0072-03 收稿日期:2001-12-20 作者简介:郭海峰(197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在我国,保险合同一般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两大类。无论是财产保险合同还是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会发生以及如何发生,一般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作为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保险人是否承担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以及何时承担这种义务,取决于保险事故发生这一偶然因素。因此人们习惯上将保险合同称为射幸合同[1]。正因为保险合同带有射幸性质,所以,为了防止不法之徒利用他人之财产或生命进行赌博活动,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我国学者普遍将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我国的保险立法也采纳了这一见解,保险利益也就成了学者研究的重点。本文也将对此进行论述,但由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容易确定,并不发生什么疑问,因此,本文只对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作一粗浅探讨。 一、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 所谓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是指哪些当事人须对被保险人享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生效。这一问题关系到保险合同的效力,无论对保险合 同当事人,还是对保险合同关系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这关系到他们的目的能否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我国的学说和立法只强调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享有保险利益 [2] ,否则,保险 合同不能生效。笔者认为,投保人固然要具有保险利益,但受益人[注1]也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果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有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受益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人身保险合同也不能生效。其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利益的存在目的是为了防止诱发道德危险,不给那些对被保险人无保险利益而有可能“图财害命”的人以可乘之机。但是,如果我们只强调投保人须具有保险利益,忽视受益人的保险利益问题,就可能使保险利益的功能得不到完全的发挥。因为,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和投保人可能不完全重合,他们具有独立的利益,如果允许那些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成为受益人,他们便可能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因此,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和受益人都应具有保险利益,而且,强调受益人须具有保险利益更为重要。 · 72·

人身保险案例分析

险费及利息的,除投保人事前书面声明反对外,本公司将自动垫交其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2003年3月,张某外出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死亡。张某的妻子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发现,张某没有在保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当期保险费,并超过了宽限期,根据保单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已经停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向张某的妻子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张某的妻子认为,就算保单效力自动停止,依照保险单中保费垫交条款的规定,在保险费缴纳的宽限期终了的次日,保险公司应以投保人的责任准备金自动垫交其应缴的保险费,维持保单的效力,而且垫交保费应当具体到日。张某出险后保险公司至少应按垫交保费与应交保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按照保险单的约定,被保险人以年缴的方式交付保险费,在双方事前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片面更改为半年缴或季缴,因此也就无权通过改变保费交付方式而自动将其累积的责任准备金垫交保险费,本案保单因张某没有按期交费,其效力已随之中止,受益人无权再主张保险金。双方经过几次交涉之后未能达成一致,张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不予变更交费年限争议案 2003年1月3日,王女士与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分别签订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和两份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合同。交费期限分别为20年、20年和30年。合同签订后,王女士觉得交费时间太长,想变更交费时间。经与该人寿保险公司协商未果,她便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以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将三份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期限均变更为10年。 9.2受益人的变更 1996年6月10日,刘某到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保险,保额为3万元,指定其妻子关某为受益人。后来,刘某与关某由于感情不和而离婚。不久,刘某又与林某结婚。婚后,刘某与林某便到当地司法局的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写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刘某的前妻关某变更为林某”的公证书。但是刘某未将公证书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1998年8月12日,刘某到外地出差,在返回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刘某死后,林某即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要求。保险公司在审查林某提交的资料和证明后,正式了林某与刘某结婚后,确实到公证处办理了变更受益人的公证书,但是,未将变更受益人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因此认定该变更无效。保险公司按原合同的规定,将3万元的保险金付给原受益人及刘某的前妻关某。林某觉得保险公司这一做法太不近人情了,于是便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9.3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朱某在一家银行工作,收入较高,但朱某妻子所在工厂的效益却每况愈下。朱某出于对妻子养老问题的考虑,于1996年7月为妻子投保了个人养老保险,保险单中规定:被保险人55岁时,保险公司开始支付养老保险金,保险费按年缴纳。朱某投保时认为,即使妻子的单位将来发不出工资,妻子也可以从所购买的养老保险中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保单订立后朱某一直按期缴纳保险费。1999年7月又到了年缴保费的时候,朱某到保险公司交付当期保费,但保险公司却拒绝接收,并劝朱某退保,或者选择其他险种投保。朱某考虑到妻子已经53岁,再过两年就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逐年领取保险金了,而且以妻子现在的年龄重新投保成本太高:当前的保费高于原来水平;若以妻子现在的年龄重新投保必对应更高的保费标准;近两年妻子的健康状况不如从前,保险公司

保险学概论第二次任务第十二套题案例分析及答案解析

保险学概论第二次任务第十二套题案例分析及答案解析案例一、某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责任限额为15万元,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9万元、23万元。保险人按保单约定第一次赔偿9万元后,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多少,此险种是否还有效? 参考答案: 保险人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15万元,在保险期间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案例二、1998年11月5日,王某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黄某,投保了养老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1999年1月4日,由于缴费时间快超过了条款规定的宽限期,王某第二天又要到外地出差,就将保险费交给了黄某,委托他代缴。不巧的是,黄某的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即回老家,缴费时间耽误了两天,王某的保单刚好过了规定的宽限期,处于失效的状态。黄某想等王某出差回来,向王某解释一下,由自己垫付保费利息,再办理保单复效手续。真是“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出差返回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治疗,王某痊愈出院,但住院期间,王某花费了2万多元医疗费用,遂向保险公司索赔。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1、王某主要依据所投保的什么险种进行索赔。2、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你对该案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依据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先按条款规定,承担对王某的保险赔偿责任;再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追究对代理人黄某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若两个不同公司的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计算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个应赔偿多少?(不考虑免赔率) 参考答案: 其赔款计算如下: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70%=3500元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人身保险案例有题有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案例一: 刘辉于1997 年12 月5 日为其岳父李富国投保10 年期简易人 身险 15 份,受益人是李某6 岁的外孙刘华(刘辉之子),保险费由刘辉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998年,9月21 日,刘辉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芳离婚。 刘华由李芳抚养。离婚后,刘辉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1999 年2 月,李富国病故,刘辉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芳也提出了申请,并摆出了下列理由: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她的儿子,并由她抚养。刘辉自与她离婚后,与她们家没有任何的联系,这笔保险金应由她作为监护人领取。保险公司认为此合同由于投保人后来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合同无效。 请问:该合同是否依旧有效?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款?赔款的话应该赔给谁? 答案:(1)这份保险合同有效。理由如下:刘辉具有投保人的资格,可以作为该合同的当事人。《保险法》第十二条中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从本案来看,刘辉在投保时与其岳父的关系,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有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即对其岳父是有保险利益的。虽然,刘辉后来离了婚,与其前妻之父不再有赡养关系,但刘辉征得

被保险人李富国同意,可以继续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因此,这份保险合同在离婚后继续有效。 (2)刘辉完全履行了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刘辉签定了合同,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期交纳保费,尽管保险期间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导致了亲属关系的改变,但其义务的履行从未间断,直至被保险人病故。刘辉既然履行了义务,保险公司也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即给付保险金。 (3)这笔保险金应给刘华。刘华是被指定为这笔保险金的唯一受益人,只有他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虽然刘华是保险金的合法所有人,但是因其未满 10 周岁,属民法中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保管。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篇一: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问题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若干问题的材料 受益人的产生依据 一、受益人的含义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指定或者依法具有保险金领取资格的人。《保险法》第21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受益人”须具有两个条件: 1、受益人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权)的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没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却享有保险合同所赋与的基本权利之一:受益权。受益权自保险合同订立时产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行使受益权的前提是有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受益权由期待权转为既得权。

人们往往认为,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这种认识有失偏颇。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类型,受益人实际上应分为三种:一种是满期、生存及年金的受益人;一种是被保险人伤残、患病时的受益人,还有一种是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其中,第一、二种受益人多为被保险人本人(因此时的保险金既能满足被保险人的将来之需,又能及时为被保险人解危济困,符合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的初衷,充分体现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体地位),目前理论界及实践中研讨受益人多是指第三种,即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 2、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法律地位源于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或指定,受益人的给付请求权是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处受让而来,但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蓄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也可在合同中规定指定确定受益人的方法。 二、受益人的指定 1、受益人的资格。我国《保险法》对于受益人的指定,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法人、自然人均可被指定为受益人。指定自然人为受益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与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为限。实践中,如果受益人是第三人,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如家属、亲戚或朋友。胎儿也

保险学案例分析(有题有答案)

人寿保险案例汇编 一、人身保险条款的特殊条款 最大诚信原则和不可抗辩条款 1、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志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住院和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对于此案该如何处理? 假如此事发生在美国,情况又该如何?假如被保险人是让别人代其体检又该如何处理? 答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能有对自己健康状况有一个准确了解(患某种疾病),也可能不清楚自己究竟患何种疾病。在前一种情况下,投保人对自己患何种疾病的陈述必须是一种观点的陈述。在本例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他未声名自己已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有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有关键恰恰在这里。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做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请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对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并视故意和过失的动机不同,决定是否退还保费。 年龄误告条款 3、被保险人25岁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20000元,每年应缴保费55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2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60元,10年后保险人发现,有哪几种处理方法?各应如何处理? 4、被保险人51随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50000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4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400元。但是该保单允许投保的极限年龄为50岁,1年后保险人发现,应如何处理?假如是5年后发现又该如何处理? 该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金额。如果发现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人可以接触合同,并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给投保人,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后发现的除外。 受益人条款 5、刘辉于1997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富国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受益人是李某6岁的外孙刘华(刘辉之子),保险费由刘辉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998年9月21日,刘辉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芳离婚,刘华由李芳抚养。离婚后,刘辉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 1999年2月,李富国病故,刘辉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芳也提出了申请,并摆出了下列理由: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她的儿子,并由她抚养,刘辉自与她离婚后,与她们家没有任何的联系,这笔保险金应由她作为监护人领取。保险公司认为此合同由于投保人后来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合同无效。

《人身保险》练习题(2011修订版)

《人身保险》章节练习题 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A.伤残或疾病 B.死亡或生存 C.年老或疾病 D.生命或身体 2.人的生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其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其生存状况是()。 A.伤残或健康 B.死亡或生存 C.年老或衰老 D.疾病或伤害 3.下列不属于人身保险的特征的是()。 A.人生风险的特殊性 B.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C.保险费率厘定的特殊性 D.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4.与非寿险风险相比,寿险风险发生概率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是()。 A.绝对稳定性 B.相对稳定性 C.绝对变动性 D.相对变动性 5.由于寿险经营面临的巨灾风险较少,因此,寿险经营中对于再保险手段的运用上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是()。 A.绝对较多 B.相对较多 C.绝对较少 D.相对较少 6.因被保险人风险程度较高而不能按照标准保险费率承保,但可以附加条件承保的人身保险被称为()。 A.标准体保险 B.弱体保险 C.特有体保险 D.完美体保险 7.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寿保险的保险利益有量的规定。如经()同意,()以()为被保险人投保死亡保险时,保险利益以债权金额为限()。 A.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 B.债权人债务人债权人 C.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 D.债务人债权人债权人 8.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存在的时间是()。 A.投保人投保时 B.受益人索赔时 C.被保险人死亡时 D.保险合同期满时 9.丈夫以妻子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两全保险一份,并指定他们的儿子为唯一受益人。三年后,丈夫和妻子因感情破裂离婚。则该保险单的效力状况是()。 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效力终止 C.合同部分有效 D.合同继续有效 10.在人身保险实务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无客观依据,通常采用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是()。 A.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B.代理人的推销力度 C.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程度 D.受益人对保险的需求程度 11.在人身保险实务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是()。 A.保险人和受益人协商确定 B.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 C.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D.保险人和代理人协商确定 12.某人购买了10万元的终身保险。在保险期间,不幸被一辆汽车撞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应赔偿其家属5万元。事后该保险人的配偶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该案件的处理方式是()。 A.赔偿10万元 B.先赔偿10万元,然后再向肇事司机追偿5万元 C.赔偿5万元 D.不赔,因为不属于保险责任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作为一名郑州保险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该原则在保险案件中的适用是如何体现的?现本人结合案例,从保险利益的概念入手,作以解析,以飨读者: 案例:王某等三十余人在包工头的带领下,在某工地从事建筑劳务,甲公司是该建筑劳务的施工单位,2009年底,甲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包括王某在内的建筑工人投保建筑工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随后,甲公司将其承揽的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而王某等建筑工人继续在乙公司名下从事建筑劳务。在施工过程中,王某发生伤害事件,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对方予以拒绝,声称乙公司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有此发生争议。 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保险利益的特征: 首先、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法定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存在、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结合以上保险利益概念和特征可知,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须是法定的利益。投保人不能将自己的违法行为投保,也不得

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题库(中保协初级理赔)

一、单选题 1.《道标》,即《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由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A)实施。 A2002年 B2008年 C2011年 D2012年 2.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是(B)。 A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B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C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D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3.下列关于各标准的伤残等级划分依据的描述中,错误的是(D)。 A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际卫生组织在ICIDH中已经明确指出伤残的容包括精神的、生理的、解剖结构的以及能力低下和社会不利 B关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伤残等级划分依据是劳动能力的丧失 C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为治疗后临床稳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能力的丧失程度以及对医疗和护理的依赖程度,并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 D关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为生理功能障碍、结构异常、性别、职业 4.下列关于几个标准对同一技术容的说法或要求不完全一致时的处理原则中,错误的是(C)。 A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不一致时以国家标准为准 B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标准不一致时以强制性标准为准 C综合性标准与专项标准不协调时以综合标准为准 D同一标准的几个版本以发布时间最晚的为准 5.某在一次事故中两种器官损伤,之后分别被鉴定为六级、七级伤残,那么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某应被评定的伤残等级为(A)。

A六级 B七级 C八级 D九级 6.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损伤案件的倒签单案件一般特点的是(D)。 A受害人不配合调查 B保单的起保时间和损伤的发生时间临近 C熟悉保险和公司的产品特征,保险公司的部人员参与作假 D后期的损伤容易发现其倒签单中特征,早期越来越难以发现 7.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应以(D)为依据,分析伤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实事地评定。 A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受伤害状况 B意外事故发生前的伤残状况 C未发生意外事故时的伤残状况 D意外事故人体伤害后治疗效果 8.下列多等级伤残计算类型中,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采用的是(A)。 A晋级原则 B累计法 C相加原则 D提升原则 9.下列不属于国家规性文件的是(D)。 A《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B《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C《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D《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10.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一位67周岁的农村居民因道路交通事故而残疾,则自定残之日起,应按照多少年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赔偿(B)。 A20 B13 C18 D17 1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D)年实施。 A2002 B2008 C2013 D2014 12.下列对《工标》和《道标》特点描述正确的是(A)。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