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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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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印花税法律制度

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

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订立、领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

应税凭证,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

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

纳印花税。

解释:

1.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2.证券交易,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

分类:

1.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

2.立账簿人,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3.立据人,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指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丙为担保人,丁为鉴定人。下列关于该合

同印花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和丁为纳税人

B.甲、乙和丁为纳税人

C.甲、乙为纳税人

D.甲、乙和丙为纳税人

【答案】C

二、征税范围及应纳税额计算

注意:

1.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照各自适用税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税率高的计算应纳税额。

2.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订立的,应当按照各自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例题1·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A.运输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技术合同

【答案】ABCD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合同载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200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30万元;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1000万元,支付保险费1万元。已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则甲公司签订的上述两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200×0.3‰+1000×1‰

B.200×0.3‰+1×1‰

C.30×0.3‰+1×1‰

D.30×0.3‰+1000×1‰

【答案】C

【例题3·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的是()。

A.产权转移书据

B.权利、许可证照

C.买卖合同

D.运输合同

【答案】B

三、印花税税收优惠

【例题1·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和凭证中,免征印花税的有()。

A.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B.仓储合同

C.农业保险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AC

四、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二)纳税地点

1.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纳税人出让或者转让不动产产权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4.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三)纳税期限

1.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2.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每周终了之日起5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孳息。

3.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增加的,纳税人应当补缴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印花税税款。

【总结】

第七节资源税法律制度

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资源税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项目征税不征税

原油天然原油

1.人造石油

2.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项目)

天然气开采的天然气与

原油同时开采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煤炭原煤和以未税原

煤加工的洗选煤

已税原煤加工的煤炭

制品

其他非

金属矿

√金属矿√

海盐√(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属于其他非金属矿)

水河北等(试点)其他地区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例题1·单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A.海盐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以已税原煤加工的洗煤

D.人造石油

【答案】A

三、资源税税率

税率形式: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未分别核算的,全部销售额一并按主矿产品适用税目、税率计征资源税。

3.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4.其他单位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四、资源税计税依据

资源税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矿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一)销售额

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矿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注意: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一并计征资源税。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同时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将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折算率由财税部门确定,一经选定某种折算率,1年内不能变更)

提示:

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3.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原矿加工成精矿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

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原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

4.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比照上述规定换算为金锭的销售额缴

纳资源税。

5.纳税人申报的应税矿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价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二)销售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销售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使用时的自用数量为销售数量。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矿产品原矿自用于连续生产精矿产品,无法提供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

4.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不予减免税。

【例题1·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环节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自采原矿销售的,在原矿销售环节缴纳资源税

B.纳税人以自产原矿加工金锭销售的,在金锭销售环节缴纳资源税

C.纳税人以自产原矿加工金锭自用的,在金锭自用环节缴纳资源税

D.纳税人自采原矿加工金精矿销售的,在原矿移送环节缴纳资源税

【答案】ABC

【例题2·单选题】甲砂石企业开采砂石1000吨,对外销售800吨,移送50吨砂石继续精加工并于当月销售。已知砂石的资源税税率为4元/吨,甲企业应当缴纳的资源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800+50)×4=3400(元)

B.800×4=3200(元)

C.1000×4=4000(元)

D.50×4=200(元)

【答案】A

四、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一)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应税产品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二)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应税产品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六、税收优惠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2.油气田相关优惠

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4.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资源税在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环节计算缴纳。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的,在原矿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在精矿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

2.纳税人以自采原矿加工金锭的,在金锭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

3.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或自采原矿加工的金精矿、粗金,在原矿或金精矿、粗金销售时缴纳资源税,在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

不同销售方式:

1.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资源品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例题·单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自产自用应税资源品目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B.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税款的,为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D.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答案】B

【解析】选项B: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凡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盐的生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2)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3)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三)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总结】

第八节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筹集城镇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

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费用,其目的是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教育经费资金来源。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1.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

(1)税率的具体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两档,具体为:

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②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的,税率为5%。

(2)适用税率的确定

①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②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3.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而非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及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适用税率

【注意】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5.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税收减免条款。如果税法规定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也就相应地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规定主要有:

(1)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

(2)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因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不退)

(3)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6.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当日。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当日。

(2)纳税地点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

②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③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纳税地点为代扣代收地。

④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增值税、消费税在经营地纳税。

(3)纳税期限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月或者按季计征;不能按固定期限计征的,可以按次计征。

②实行按月或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向税务机关应缴纳增值税1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8万元,应缴纳消费税5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4.5万元。已知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4.5×7%=0.315(万元)

B.(8+4.5)×7%=0.875(万元)

C.10×7%=0.7(万元)

D.(10+5)×7%=1.05(万元)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2019年10月甲公司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70000元、消费税50000元;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40000元、消费税30000元。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70000+50000+40000+30000)×7%=13300(元)

B.(70000+40000)×7%=7700(元)

C.(50000+30000)×7%=5600(元)

D.(70000+50000)×7%=8400(元)

【答案】D (二)教育费附加

1.征收范围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是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计征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3.征收比率:3%。

4.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3%

5.减免规定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进口不征)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出口不退)

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doc

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课税对象 B.税收优惠 C.税率 D.计税依据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A.实现国家职能 B.稳定经济 C.收入再分配 D.配置资源 5.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6.《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大授权国务院 C.国务院 D.财政部 7.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8.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9.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10.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11.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法定式减免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16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16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 )特征。 A.无偿性 B.收益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原则的有()。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 D.无偿原则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进口货物,适用( )。 A.暂定税率 B.特惠税率 C.关税配额税率 D.普通税率 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30000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5000元,保险费3000元,支付卖方佣金2000元,支付从海关运往公司的运输费1000元。则该批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元。 A.41000 B.40000 C.39000 D.38000 3.2011年3月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12年9月完工,2012年1 0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12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12年9月 B.2012年10月 C.2012年11月 D.2012年12月 4.某国家机关2012年年初拥有A、B两栋房产,A栋房产原值为800万元,B栋房产原值为500万元。A栋房产为该国家机关自用办公楼,B栋房产自2011年6月起一直对外出租,20 12年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20%,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家机关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0 B.12 C.9.6 D.16.8 5.张某共有两套住房,2012年4月将一套市价为85万元的住房与王某交换,并支付给王某15万元差价;2012年6月将另一套市价为50万元的住房用于抵偿所欠李某的50万元的债务。已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上述业务应缴纳契税( )万元。 A.0.45 B.1.95 C.2.25 D.2.85 6.下列税种中,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征收税款的是( )。 A.房产税 B.契税 C.土地增值税 D.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7.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的,予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A.20% B.30% C.50% D.60% 8.某火电厂2012年占地100万平方米,其中厂区围墙内占地70万平方米,厂区围墙外占地30万平方米(包括灰场占地12万平方米、输灰管占地3万平方米、生活区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占地15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万平方米年税额为1.2万元。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火电厂2012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万元。 A.84 B.102 C.105.6 D.120 9.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种中,不正确的是( )。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答案)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涉及税务领域的具体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 A、停止出口退税权 B、监禁 C、罚款 D、没收非法财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税务违法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 权。 【该题针对“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2、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及省、自治 区、直辖市国税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A、财政部 B、国资委 C、国税总局 D、全国人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该题针对“税务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被称为()。 A、自行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简易申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邮寄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纳税申报”知识点进行考核】 4、以下情况符合发票的开具要求的情况是()。 A、对预期可能发生的业务开具发票 B、全部使用英文填写发票 C、拆本使用发票 D、按号码顺序填开【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开具要求。 【该题针对“发票开具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 A、由税务机关上门征收 B、由个人自行申报 C、个人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 D、由单位代扣代缴【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某画家8月份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 C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doc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税的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二)关税课税对象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三)关税税率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1.进口税率 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 (1)普通税率 ①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未与我国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和特殊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②原产地不明 (2)最惠国税率 ①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 ②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③原产于我国。

(3)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4)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5)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相结合以限制进口。对于在配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关税配额税率,对于配额之外的则适用较高税率。 (6)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是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国内需要降低进口关税的货物,以及出于国际双边关系的考虑需要个别安排的进口货物,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关税进口税率的种类主要有()。 A.最惠国税率 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 D.普通税率

教案 税收法律制度

学习情境三税收法律制度 一、教学目标 1.了解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掌握我国主要税种; 3.熟悉税收的法定程序。 二、课时分配 12课时 三、教学重点 税收;税法;我国税种的基本法律制度;税务登记;发票的开具与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 四、教学难点 主要税种;税务登记;发票的开具与管理;税款征收 五、教学手段 课件演示、视频课件 六、教学内容 单元一税收概述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税收是国家调控经 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税收的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按税收的计税根据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是否有单独的征税对象、独立征收分类;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单元二税法概述 税法的概念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类;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类;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类 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减免和法律责任 单元三主要税种 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与税率;增值税的其他规定;增值税征收管理 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概念;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税项目;税率;征收管理 单元四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种类 发票管理:发票的概念;发票的种类;发票的开具要求

第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讲课稿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4年9月进口一台机器设备,设备价款8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2万元,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1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纳进口关税为()。 A、80×10%=8万元 B、(80+2)×10%=8.2万元 C、(80+1)×10%=8.1万元 D、(80+2+1)×10%=8.3万元 2、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14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下列周某计算应缴纳契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3、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B、国家因建设某省市之间高速公路而征用的土地 C、某合伙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 D、居民转让自有的营业房产 4、下列情形中,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5、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农民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6、某火电厂总共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围墙内占地40万平方米,围墙外灰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厂区及办公楼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该火电厂2014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37×1.5=55.5万元 B、40×1.5=60万元 C、(80-3)×1.5=115.5万元 D、80×1.5=120万元 7、甲企业2014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2014年5月底甲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2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3元/平方米。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000+2000)×3=15000元 B、3000×3+2000×3×7÷12=12500元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归纳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 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律规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税收的作用有(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 3、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 1、税法是国家制定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法与税收的联系:

6、税法的构成要素有(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三个是最基本的要素,(纳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7、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其中实行比例税率的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税), 8、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三种,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属于(超额累进),土地增值税税率属于(超率累进) 9、通常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如销售房地产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财产所在地) 10、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的是指(减税),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的是指(免税) 11、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即未到点不征),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减除后余额部分征收),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3500) 12、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13、《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变造、伪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偷税的税务关机除要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外,还要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1、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型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区别: 4、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除销售不动产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个人,为应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 6、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7、销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率) 8、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9、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准予按买价的(13% )扣除计算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杂费)不得扣除 1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000000元,外购货物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00000*17%-250000=260000元)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近三年每年单选题3-5题,多选题2-3题,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左右. ◆本章涉及13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 其中大纲要求: 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 3.了解:各税种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本章重要考点 一、关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是个人。 (二)税率:一般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四)税收优惠: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了解法定减免。 二、房产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征税范围: (1)不包括农村。 (2)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关于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虽然从表面上看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但其潜在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税收行为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正确、适当的税收调控能够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完备的税收制度将税收行为纳入良性秩序,它鼓励与客观经济相切合的税收行为。因此,税收法律制度是防治通货膨胀的一个有力武器。 一、通货膨胀、税收调控和税法(一)通货膨胀问题不可轻视经济是否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总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当总供求平衡,就会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就会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当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有可能引起经济萧条,失业增加。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的持续上涨,价格过高地偏离价值。从1990年至1996年,我国经济所面临的是通货膨胀问题,1994年物价在连续较高涨幅的基础上,居民消费品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分别比1993年上涨了24.1%和21.7%。1996年我国经济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6.6%。1997 年我国物价上涨率又进一步控制在3%以内,与此同时,gdp(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却达到8.8%。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方式已经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入“高增长、低通胀”的轨道,商品市场整体上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走向买方市场。但是我们能不能说通货膨胀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呢?不能。1997年以来的东南亚危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1997年以前,东南亚经济就是处于“高增长、低通胀”阶段,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在东南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各国的经济

结构已经严重不合理,过分依赖国际市场,银行有大量的坏帐、呆帐,经济泡沫比较严重。但这些问题当时处于隐蔽状态,并未引起政府的重视,其积累到一定程度,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产生,货币大幅贬值,国内通货膨胀加剧。从经济周期角度看,我国处于经济萎缩期,产品相对过剩,失业较为严重。政府要保持经济较快的增长速度,增加就业,就必须增加投资,刺激消费,但如果投资规模过大,必然引发货币数量急剧膨胀,货币扩张量加剧,而生产出的有效产品跟不上这个速度,通货膨胀就不可避免,上我们有过这方面深刻的教训。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不仅包括总量均衡,而且包括结构均衡。结构失衡,供求关系仍不平衡。在我国常常是有些产品过剩,而有些产品(如能源、、高)严重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因结构不合理造成的供给短缺性的通货膨胀。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际清算银行(bis)在1998年6月8日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整个亚洲地区的经济带来较大的不利,报告还说,在美国和英国,劳动力市场趋紧,贸易收支平衡恶化以及金融资产价格上涨等情况同时出现,表明通胀的危险正在加大,并建议美国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注:参见《证券报》1998年6月10日第7版。)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决不能轻视通货膨胀问题,这是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金融政策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二)通货膨胀与税收调控及其税收法律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二十三讲讲稿 刘剑文 税收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提出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蓝图。税收法律制度与税制改革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从法治的背景之下来思考和推进税制改革。基于这一思路,我将讲一下关于税收与税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一)税收的内涵与职能 1.税收的内涵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税收作过极其深刻的论断,对税收的抽象本质作出了科学概括。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也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目前,人们一般从公共产品和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理解税收的内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产品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提供;但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由于其本身性质的特殊,无法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提供,而这些产品对整个社会而言却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国家扮演着履行公共职能的社会角色,使得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具有私人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基本上由国家提供,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经济来源是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税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和公共财政理论为我们理解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2.税收的职能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具有三大职能: 一是组织收入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收入职能是税收的首要职能。从历史上看,税收本来就是为取得财政收入满足国家经费开支的需要而产生的。自产生以来,税收就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稳定的实现,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的基本形式。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税收在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表现得十分明显,一些国家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超过90%。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我国的财政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税收的组织收入职能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是调控经济职能。这是指税收作为经济杠杆,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个人、企业的经济行为,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目的。增税和减税是影响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作出增税、减税措施的选择:开征新税、扩大征税范围、提高税率、减少税收优惠等都能起到增税的效果;而停征税种、提高税前扣除标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 征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管辖权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征税权力。而征税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制度反映出来,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缺乏必要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所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在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对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充分维护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税收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国家的征税权力就很难充 分发挥出来,税收应有的职能作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二)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体现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 标和社会目标,必然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在总经济政策下,还需制定相关的分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均需依赖于相应的经济制度的确定,税收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通过制定税收制度,可以把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如对鼓励发展或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平税负、合理负担、促进平等竞争等经济政策在各项具体的税收法律规定中体现出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 之上。 (三)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税收分配的过程 中,必然会涉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关系,等等。再加上国家征税不能是随意性的,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在此制度当中将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政策加以规范,使其具体化。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税收制度,也使税 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有了法律依据。 总之,税收制度是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基础,没有税 收制度,征税机关就缺乏行使征税权力的依据,纳税人也无法正常履行纳税义务。同时,没有税收制度,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很难得以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很难及时足额地筹集上来,税收调节的功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 中确实不可缺少,健全和完善税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法律制度

标记题目 信息文本 一、单项选择题 题目1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1.下列税种中属于从量税的是()。选择一项: A. 所得税 B. 增值税 C. 营业税 D. 车船税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车船税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2.下列适用零税率的是()。

选择一项: A. 粮食、食用植物油 B.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C. 出口货物 D. 进口货物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出口货物 题目3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3.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选择一项: A. 增值税 B. 营业税 C. 城建维护税 D. 个人所得税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增值税 题目4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4.纳税人同时欠缴国家税款和对无担保的债权人负有债务,并且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其应优先支付的是()。 选择一项: A. 税款 B. 无担保的债务 C. 罚款 D. 没收违法所得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税款 题目5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5.我国增值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实行()。 选择一项: A. 购进扣税法 B. 简易征收法 C. 累进扣除法

D. 复合计税法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购进扣税法 题目6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6.我国增值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选择一项: A. 复合计税法 B. 购进扣税法 C. 累进扣除法 D. 简易征收法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简易征收法 题目7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2 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价款。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3 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10.67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10.67)×3%=3.2301(万元) (B)97÷(1—3%)×3%=3(万元) ) 万元5899(.=2%367)×.10—(97)C(. (D)97×3%=2.91(万元)

4 某企业本月签订两份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载明材料金额30万元,加工费10万元;(2)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载明被保险财产价值1000万元,保险费1万元。已知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0.5‰,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1‰。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A)30×0.5‰+1000×1‰=1.015(万元) (B)10×0.5‰+1000×1‰=1.005(万元) (C)30×0.5‰+1×1‰=0.016(万元) (D)10×0.5‰+1×1‰=0.006(万元) 5 甲企业拥有一处原值560000元的房产,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甲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60000×1.2%=6720(元) (B)560000÷(1—30%)×1.2%=9600(元) (C)560000×(1—30%)×1.2%=4704(元) (D)560000×30%×1.2%=2016(元) 6 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出租住房的李某 (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 (C)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 )购买房屋的王某D(. 7 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政府向企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B)企业将闲置房产出租 (C)企业之间交换房产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分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税收的分类 ● 详细描述: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 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 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 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 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 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2)关税类 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2)地方税 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的税收。 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如我国现行的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等。 (3)复合税 复合税是指对征税对象采用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征收的一种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对卷烟、白酒等征收的消费税。 例题: 1.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是()。 A.房产税 B.车船税 C.船舶吨税 D.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D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

2011年05月 财经视点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研究 文/张铁玲 摘 要:环境问题成制约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世界共识,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征税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推行。但我国尚无系统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调整我国现行税制,逐步建立相对完备的环境税收制度。 关键词:环境税收;环境污染税;环境资源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5-0121-01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得资源供求矛盾日趋尖锐,环境的破坏程度也越来越严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环保经济措施较为落后,环境税收制度尚未建立,环境保护总处于“先污染,后罚款”的被动境地。我们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从真正意义上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税的概述 (一)环境税的概念。环境税收最早由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于上世纪20年代提出,又称生态税收、绿色税收,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环境政策目标、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强化纳税人环境保护行为而开征的多个税种[1]。环境税收制度则是指由这些与环境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关的税种和税收措施所组成的一个特殊税收体系。 (二)环境税的分类。它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环境的程度而开征的税种,按课税客体的不同分为两类:环境污染税和环境资源税。从各国税收实践来看,具体开设的税种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目的税,专为保护环境而设,又可分为资源税、排污税、产品税或原料税(主要针对那些在生产过程或消费及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的产品,课税对象适用于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最终消费品,如硫铁矿、轮胎等);环境收入税,以筹集环境保护资金为目的,如意大利的废物垃圾处置税、美国的环境税等[2]。 (三)环境税的功能。环境税通过税收的形式对环境资源予以定价,并将其价格计入利用环境资源的成本中,实现外部成本的内在化,从而改变市场价格信号以矫正有害环境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发挥税收的行为激励职能;同时,利用环境税收筹集到的资金来支付相关的管理、监测和强制执行成本,还可建立专项基金,为政府治理环境及保障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挥税收的资金筹集职能[3]。 二、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资源环境面临严峻形势。资源方面,我们面临的形势是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利用效率低下、供需矛盾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方面,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和电磁波污染等逐步恶化:这些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身心健康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4]。 (二)对比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现状找出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欠缺。通过分析和总结世界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不难看出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特点非常鲜明,主要体现在:环境税种多样化、以能源税法为主、运用税式支出(指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运用差别税率,同时还注重税收负担转移以及税收中性政策(指国家在不增加纳税人总体税负水平的基础上为增加环境税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以使纳税人所获得的与其所支付的环境税款等值)[5]。这些特点通过实践证明了环境税收无论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方面,其正面效应均大于负面效应。 然而,我国目前的环保经济措施仍是以传统的行政收费为主,以市场工具和经济激励为主导的税收措施为辅,这就导致了我国在环保税收方面存在着征收体制不合理、征收范围偏窄、征收标准偏低、计税依据不合理、税收优惠不完善、费用管理和运用不规范等弊端,这些方面不但使环境税收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更不利于对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三、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设想 在明确“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并坚持税收立法、污染者负担与受益者付费并存的基础上,参照公平与效率原则,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再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充分发挥环境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结构优化调整,防止和减少污染行为的发生,推动和迫使企业转产或提高资源利用率。具体努力方向如下:[6] (一)调整现行税制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首先,从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计税依据上对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进行必要的调整。其次,拓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根据不同产品对环境的友好程度设计差别税率,以引导消费与生产方向。再次,强化关税在调节稀缺资源进出口方面的作用。还有,对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财产税进行相应调整,充分发挥其在环保节能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开征必要的与环境相关的新税种,如生态补偿税等,积极推进“费改税”进程。此外,还要借鉴国际经验并根据我国环境形势的变化和经济水平的发展,陆续开征和调整其他环境专项税种,逐步推进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税务部门要加大与环境保护部门、资源管理部门等的协作,正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辖权,开展多种多样的征收方式,最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 (四)完善与环境税收制度有关的各项配套措施建设,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而后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循序渐进、逐步推行税收制度改革。此外,还应建立合理高效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等。 总之,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以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税收为主,以各个相关税种为辅的环境税收体系。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参考文献: [1]成桂芳,成功.对我国环境税收研究的几点思考[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2][3]温尚杰,何亮亮.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南宁).2006.2. [4]李加志,高瑞华.保护资源和环境——一个重要的税收话题.石家庄市地税局办公室冀ICP备010031号. [5]谢海.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研究.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合订本. [6]苏雅芬.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选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税收制度初探.秀屿新闻网. 2011.05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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