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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乐清市勤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

目录

一、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二、成立易制毒化学品领导管理小组 (3)

三、易制毒化学品公司分管领导职责 (3)

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职责 (4)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仓储员职责 (4)

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5)

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购销员职责 (5)

八、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奖惩考核办法 (6)

九、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7)

十、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和奖惩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依法建立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存储的管理标准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三、责任部门

采购部、仓库车间。

四、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运输、存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权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库员、使用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每次购买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企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于单位供销人员进行操作。

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

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出入库证明簿上签名。

8、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灌区相应罐中。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据实做好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理解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仓库讨要易制毒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

10、充装时对易制毒化学品时,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充装过满溢出时,应做好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分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库区外,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11、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想仓库讨要易制毒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

成立易制毒化学品领导管理小组 各处室(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管理工作,现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成立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详见以下为网络管理体系图:

乐清市勤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度 易制毒化学品公司分管领导职责 一、组织公司人员学习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执行公司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意识。

二、确定一名兼职专管员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并纳入本人工作的职责范围。

三、加强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工作的管理,应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三同步”即:布置、检查、总结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做好布置 、检查、总结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经理:黄林森 经理:蔡守钱 专管员: 蔡守钱 财务主管: 仓库主管: 林

丽君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职责

●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联系人。

●负责申请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运输备

案证。

●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购买情况及有关台账的记录、

数据上报工作。

●负责与和单位有关部门的联系,掌握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

律知识,做好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宣传工作。

●负责监督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情况,并及时向企业上

级领导反馈汇报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存在的异常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代表本企业定期向上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定期汇报及请示工作。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仓储员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运抵本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仓管员在场监视卸

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签字。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罐区相应槽罐中。仓管员和专管员、联

络员应每月定期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次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就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查明情况。若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

2、监督各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的操作情况,确保操作安全、合理;

3、确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库存量,确保车间正常工作;

4、对易制毒化学品不正常操作要调查原因,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5、出现不安全情况时,立即联系安全处,并启动紧急救援预案。

●副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专员工作,负责与政府部门联系;

2、配合组长工作,定期向组长汇报易制毒流动情况;

3、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验收入库工作,对入库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及质量负责;

4、严格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库情况,以防易制毒化学品不正常流失;

●组员职责

1、按公司规定发放与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2、仓库对易制毒化学品操作与销售是否合理,对不合理操作要进行纠正,对涉及危险的操作行为并不服从纠正者要上报车间主管处理;

3、配合组长、副组长完成各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购销员职责

●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查

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于单位购销人员进行购买。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

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数额。

●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

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的,不得以转让,转借

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奖惩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

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意识,要做到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对于工作落实好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备的,公司给予奖励200元。对未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的,处罚分管领导500元。同时,每发生一次易制毒化学品事故的,处罚分管领导1000元。一年内没发生事故的,奖励2000元。

二、专管员要认真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库数量,加强对出库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做到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账清楚。对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台账不清楚的,每次处罚专管员50元。

三、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仓库要保持卫生清洁,空气流畅。卫生不达标的每次处罚20元。严禁将未经中和处理的易制毒化学品残液直接排放库区外,以防污染环境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四、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分类储存,不得混放。违反规定的,每次处罚仓库保管员40元。

五、仓储区域禁止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违者每次处罚40元。严禁以任何名义将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私拿)私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专管员和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规定,严谨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意识,定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仓库的日常管理,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仓库在原料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各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

1、销售部门的安全职责

1)、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贮罐和专用场地,储存的方式、方法与储存的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负责接受、清点、验收、入库、保管、出库、记录和巡检。

2)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主要贮罐,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的标准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

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专用贮罐安全设施(检测、通风、防晒、降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提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他安全附件(液位计、压力计、安全阀、呼吸阀等)完好、齐全、可靠。

4)仓库保管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知仓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

理化性质、危险特点、保管要求和安全防范。

5)仓库保管人员、操作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巡检记录。

2、安全(消防)部门的安全职责

1)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危险类别及程度,依据相关安全(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布设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2)专用仓库、专用贮藏区消防设施、器材,应布设在明显醒目、方便宜取的部位或地点,消防设施、器材周围2m范围之内不得堆放、堵塞任何物品。

3)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4)必要时,公司应投入资金在专用仓库设置监控视频和灭火装置。。5)仓库消防通道及调车场地,严禁堆放物品,始终要保持道路畅通。

三、易制毒化学品贮存和保管

1、危化品仓库堆放场地贮存危化品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等相关安全、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2、危化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采用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化学性质相互禁忌或能产生化学反应,以及使用的消防灭火方法不尽相同的危化品,不能同库近距离储存。

3、库存危化品应保持相应的墙距、柱距、项距和垛距。垛距应不小于0.8m,墙距、柱距应不小于0.3m,通道或巡检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8m。

4、危化品仓库保管人员、罐区操作人员应进过岗前、岗中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保管、操作人员到定时、定点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危化品包装物或容器破损、渗漏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四、危险品的接受、验收与发货

1、危化品入库前,保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清点和验收(名称、数量、质量、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或容器等,做到帐、货、卡相符)。

2、危化品发货前,保管人员应当核对发货单货物名称、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同时挂贴与产品一致的安全标签。

五、危化品装卸与运输

1、进入生产界区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车辆状况、安全标识、消防器材、阻火器等)。

2、易制毒化学品装卸搬运现场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装卸搬运人员应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和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危化品装卸的安全规定。

3、各种装卸设备(叉车、起重机械等)必须由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操作。危化品装卸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和重摔。装卸完毕,对撒漏的原料进行回收,对污染地面进行清理。

4、工人搬运装卸时,应根据个人的体能量力而行,不蛮干,不违章作业。

5、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后,保管人员应对仓库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

六、消防安全管理

1、根据危化品的特性和仓库的基本状况,配置相适用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点,周围不得有物品阻挡、阻塞和圈埋。

2、仓库布设、安装的电器设施(设备、线路等)必须采取防爆型(EX),并符合在易燃、易爆场所设计、安装电气设施的标准规范。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不得投入使用。

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库房内配电线路应增加金属护套管或PVC阻燃管予以保护。

4、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有资质的电工人员安装及检查和维修,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和奖惩制度

1、为使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得意全面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

2.1自觉参与本公司以及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内容的培训和学习。

2.2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制度,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如实按照审批手续购买。

2.3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购买审批手续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方便,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购买审批手续。

2.4若未经批准不参加学习培训的,做旷工论处;若因工作不规

范违反公安部门管理制度,受到公安部门警告(含)以上处罚的,取消年终奖金和评先的资格。

3.易制毒品仓库管理员

3.1自觉参加本公司以及以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内容的学习和培训。

3.2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必须认真核对单号,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3.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后必须做到有台账、有记录、单证、票据齐全,做到账物相符,有据可查。

3.4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收发须做到手续齐全,仓库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月终盘存若发现账物不符或账账不符,应立即报告公司管理领导小组复核,若发现有失窃的迹象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3.5若未经批准不参加学习、培训的,按旷工论处;若仓库账物混乱经指出未能及时纠正的,可予调离工作;若发现少买多给情况的,或将易制毒危险品私自送人的情况,即予辞退工作,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在购进、使用过程中运作程序和安全、可靠,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一、我单位保证将购进的易制毒化学盐酸使销售于合法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二、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制度,自觉

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愿接受相应处罚。

三、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导工作,公司成立由仓主管、易制毒专管员、易制毒品管理部由经理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仓库进行检查核对。

四、切实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工作,把易制毒化学品集中放在一个库房,双锁分管锁门,不得乱放,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定专人全权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发货中由经理认定签字后方可,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库。仓库员必须认真把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关,严格流向登记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凡是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出库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仓库员要用库房专用工具发入,用完后收回,发放数量、日期、领用人要写清楚,如实登记易制毒化学品账簿,经常检查、盘存易制毒化学品。如有被盗、被抢等现象必须立即上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领导或当地公安部门。

乐清市勤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0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为提高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同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现就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事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

任人,分管的负责人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易制毒化学品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有效,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合法、规范;

(二)服从并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与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三、责任内容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责任层级。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有关工作的负责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确定一名部门经理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有关登记、备案和办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有关信息报送制度。

(三)积极做好核查和信息上报工作。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建立信息员制度,专门负责可疑信息或线索的上报工作。对重点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在购买过程中,应当对经营单位的各类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资质进行认真核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当立即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发生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可能存在被用于制毒危险或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对易制毒化学品存储、运输、存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除日常监督外,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将情况上报市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情况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五)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组织的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召开会议等各项管理活动,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申请表格等材料,并做到服从管理、按时上报。重点使用企业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培训。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禁毒意识。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学习班。

四、责任追究

(一)违规购买的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处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

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

(二)违规管理的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2)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3)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4)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5)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6)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7)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三)不依法核查和上报信息的法律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不依法核查或上报信息的,除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以及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情况责令改正或限期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可吊销相应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涉嫌包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中的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三类24种化学品(详见附件)。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乐清市公安局芙蓉派出所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购买经营 一、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0、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经营单位销售时应当做到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购、销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 3、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4、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经营情况。 5、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运输与装卸、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观澜科技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包括临时性存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公司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盐酸、高锰酸钾。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部门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制度要求。 第五条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领用等其它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参加相关岗位工作。 第七条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其种类、特性,在储存、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消防、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每月对易制毒化学品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好防盗、非正常使用及流失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标识、通讯、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监视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状态。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由使用部门向供应部提出申请,研发中心与具有易制毒化学销售资质的单位签订买卖协议后,应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后,方可采购。实际采购数量不得大于公安局备案的限定数量,实际采购日期不得超过公安局备案的限定日期。采购品名、数量要与我公司办理的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供货单位、品名和数量相一致。严禁公司内部私自转卖易制毒化学品。 第十条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采购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人员需向销售单位索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修订)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修订)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4.07.29 生效日期: 2014.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编辑提示:官方尚未发布修改后的完整版,本文由威科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整理呈现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七条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三)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xx造有限公司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部门和安保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购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部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四条安保科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采购时需在网上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方的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方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5)供应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 (6)购销合同; 第五条采购部所办理的购用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第六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第七条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第八条采购部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明确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运输备案证明。否则门卫将拒绝车辆入厂。 第九条采购部应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相关内容做好上报和登记,未按时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私自在未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的情况下,采购、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经公安机关检查存在未备案先使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法律刑事责任。 第四章储存、使用管理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物流部危化库库管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台账)簿上签名。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库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3日前将盘点情况报至安保部。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由安保部协调采购部和使用部门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案报案。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单位(车间、工段)负责人签字后,领用易制毒化学品。领用人、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并至少保存2年。 第十三条使用部门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两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 目的: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适用范围;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级人员。 内容 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1. 负责公司各种安全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检查考核; 12负责公司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及整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1.3. 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用量的确定; 14负责对供货方或供货厂家资质的考核,确定定点供货单位; 1.5.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2. 采购部门职责 2.1. 按公司生产计划定点采购; 2.2. 采购部门应向生产厂家索取经营许可证; 2.3. 负责对运输部门或个人资质的考核,加强对运输部门的监督,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安全; 2.4. 负责运输车辆及专用容器的安全检查,应符合危化品安全运输要求。 3. 仓库部门职责

3.1. 仓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入库(罐)管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管负责,仓储主要领导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32严禁混装、混放等失误; 33严禁私人领用,防止出现其他意外事故; 34危险品库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免发生人身伤害; 3.5. 库区应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 使用单位职责 4.1.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负责; 42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 违章作业; 4.3. 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巡查)各种管道及输送泵运行情况,消除跑、冒、滴、漏,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 44做好操作人员劳保防护工作,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对人身 造成伤害; 4.5. 负责公司各种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计划的编报。 4.6. 负责对各种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公司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办法

ⅹⅹ公司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二0一一年十二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为了加强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行为,在保证公司生产、科研需要的同时,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购买、储存、使用、废弃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遵循申报、采购及保管分开的原则,分别由生产部、经理办公室及技术质量部分工负责实施。 第四条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管理制度、申报审批、事故上报、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等工作,与技术质量部共同担当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并指定专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进行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经理办公

室负责。 第五条技术质量部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废弃物技术处理等工作,并设立专职库管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 第六条要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 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公司经理办公室指派专人持证统一购买,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采购人员应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第八条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采购员携带北京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购买情况说明,到北京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第九条采购员应向供货方出具购买证明并查验供货方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将供货方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报生产条件保障备案,向供货方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易制毒化学品岗位责任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岗位责任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领导小组人员:法定代表人、专管员、仓管员。 二、职责范围、工作内容、资格要求:对公司所经营的一切易制毒化 学品负责,领导全体职工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订、发布与实施易制毒化学品的制度、规定、通报、通知;决定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与个人给予表扬与奖励;决定在出现重大隐患时处理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决定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出现重大或较大问题的部门及个人的处理、处罚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的实施;负责接受并实施上级主管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工作的指示、建议或隐患整改意见。 三、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1、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布置各部门工 作内容,每季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足之处进行修订。 2、负责制订、发布与实施公司的各项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规章 制度,每季度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解决办 法;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3、涉及企业安全经营、安全防火、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等较大 或重大问题,要及时做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4、每月进行一次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 要及时进行解决,并检查解决情况。 5、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实施情 况,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救援预案的内容。 6、对出现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要进行调查、处理、并

上报有关部门。 7、不托运、不托存。 四、岗位职责 企业法人职责 1.企业法人就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负全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企业法人要自觉遵守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与相关部委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工作。 3.保证公司内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易制毒走私,不挪作她用,不私自转让给其她单位与个人。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与运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2.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前,要先向公安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备案证证明。在取得购买证后,方可购买。 3.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出具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在购买证的有效期内按购买证上核准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4.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并协助运输单位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丢失、被盗、被抢后应及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纯经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单位:山东xxx 化工有限公司时间:2015年2月21日

目录 1、采购管理制度 2、装卸与运输管理制度 3、销售管理制度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制度 5、信息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制度 6、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7、副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8、采购、销售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本单位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甲苯、丙酮。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445号)、《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安监总厅[2014]70号)和《禁毒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本公司只负责开具危险化学品供应、销售单据,不接触易制毒化学品、不生产、不储存易制毒化学品,所有货物装卸、运输均依托供应商、用户、运输公司负责。 一、采购管理制度 1、必须依法取得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手续后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 2、企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选择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的供货方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将相关资质证明留存备案并向供货方索要。 3、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向供货方索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备案。 4、建立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档案,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管理协议,明确每笔货在装货物环节双方的职责及义务,明确供应商人员在装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由供应商负责;明确必须在装车前向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提供所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账,如实记录供应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供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 6、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范围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当需要采购许可或备案范围外的品种或者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的,要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变更手续。企业不再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要及时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7、禁止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8、禁止用现金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9 、详实向安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数据。 10、严格执行购买、运输、销售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运输、装卸货管理制度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单位档案。查验并留存运输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通行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罐车检验报告书、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 2、与具备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必须明确:①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资料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 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2、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3、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四、4.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5、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6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7、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8、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9、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10、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

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11、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12、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1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14、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15、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16、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15、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16、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审批、采购、销售,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3定义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简单来说,易制 毒化学品就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既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 群众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于制造毒品。本公司主要相关易制毒化学品为:盐酸、硫酸等。 4职责 4.1总则 本公司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使用管理上接受新站区公安局的指导、监督、检查。 4.2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责任负责,负责批准、颁发公司安全责任制度、应急预案、督促公司应急 演练,了解掌握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组织考核; 4.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监督审查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品数量、品名、用途,督促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废弃物合理处理。 4.4采购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流程,按流程办事。采购时必须到正规的、持有易制毒证明的厂家进行采购, 加强采购前的事前管理,做好采购相关文档和备份工作。 4.5销售人员必须做好销售管理台账,记录好出售货物的主要流向、产品数量、种类、品种等相关信息,必 须严格管理货物的"提货单",严把货物出库这一关,定期向购货单位了解产品信息,建立用户档案,及时、准确、完整的上报销售表,购货单位必须持相关的易制毒购买证明方可可到本公司进行易制毒产品的采购,否则不予出售。 4.6安环部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流程细则 5.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内容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本公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分成两部分: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销售。 5.2易制毒化学品采购 5.2.1因经营需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报安环部,安环部向新站区公安部门办理购买备案等手续,经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29230.doc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445 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 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硫酸。 3、职责 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务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负责易制毒 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产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程序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在危险品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存放于指 定位置,实行双人双锁。易制毒化学品应加强日常养护、专人管理, 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安全。 储存规程 储存方式:分类储存。 储存场地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储存场应 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要求,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未经批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应按腐蚀性、易燃性等分类存放。 养护管理

通风:保证在库易制毒化学品性质稳定,仓库靠应每天开窗通风。 检查:出、入库检查是保证安全储存的基础,便于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帐物卡相符,数量准确,检查内容主要有: A.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手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B.验收人员校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标志、生产厂家等,如货物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商务部作出相关处理。 C.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平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商务部作出相关处理。 D.不得超量储存。 E.应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日常检查:易制毒仓库应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有: A.仓库内严禁动明火,特例情况需要在库区用明火必须要根据公司规定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措施。 B.检查堆垛是否稳固,堆垛必须码放整齐、稳固严防货物坍塌造成包装皮损或其它安全事故。 C.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变形、物品有无潮解、分化等。 D.检查库内环境,库房是否漏水等。 E.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失灵。 易制毒化学品的销毁处理 对于过期,损坏的易制毒化学品需销毁处理的要做好记录,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任有资质的单位负责销毁,做好记录。 注意事项 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分类存放。 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易制毒化学品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报告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报告 2016年度,我们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实验室用的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进行有效规范的管理,做到进出有登记、使用有备案、储存无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管理。下面就我们16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做一汇报: 1、制度规范化:我们依据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以下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1)《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见附件1; (2)《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见附件2. 2、采购:我们设置了固定的试剂管理员,当使用人员提出采购申请时,由试剂管理员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到高新区公安局进行备案采购。 公司领用单见附件3。 高新区公安局办理的购买证书,见附件4. 3、验收:当化学品到中心后,试剂管理员及时检查化学品标签、包装瓶、包装箱是否完整,数量是否正确,验收合格后入库。 4、储存和保管:药品室安装有排风换气装置,保持通风干燥。药品柜中分类贮存,摆放整齐,易制毒化学品专柜均全部上锁,钥匙由试剂管理员管理,每天下班前药品储藏室必须锁门,试剂管理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危险品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药品室放置泡沫灭火器和砂土,以备发生火灾时灭火。 5、领用发放: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使用者领料,试剂管理员发料,入出数量必须相符合。使用人员准确详细地记录使用目的并填写使用台账,同时试剂管理员要签字确认。未使用完的化学品及时归还库房。 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发放记录见附件5. 安全无小事,17年我们将继续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在中心的各个环节中的安全,排查工作中的各种隐患,安全防范于未然。 XXXXXXXXXXXX公司 2017年3月10日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易制毒类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安全及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需单独存放,库房内不允许放置其他药品或生产材料。 二、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由生产部和厂办库房作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监督和发放部门,分别持有一把钥匙。监督员和仓管员要了解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 三、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监督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仓管员同时做好合格证、说明书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四、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监督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监督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 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五、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其

他库房,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四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六、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监督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交生产部和厂办。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由生产部、厂办和使用部门进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仓库内要保持干燥通风,物品码放整齐,取用方便。 八、仓库内消防设施要安全有效,库房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进入化学品仓库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十、化学品包装应单独标识存放,收集到一定量时让售给生产单位,不允许卖给私人和个体单位,并严禁流失到厂内其他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级、各部门 职责(通用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的: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适用范围;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级人员。 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1.负责公司各种安全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检查考核; 1.2.负责公司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及整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1.3.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用量的确定; 1.4.负责对供货方或供货厂家资质的考核,确定定点供货单位; 1.5.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2.采购部门职责 2.1.按公司生产计划定点采购; 2.2.采购部门应向生产厂家索取经营许可证;

2.3.负责对运输部门或个人资质的考核,加强对运输部门的监督,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安全; 2.4.负责运输车辆及专用容器的安全检查,应符合危化品安全运输要求。 3.仓库部门职责 3.1.仓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入库(罐)管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管负责,仓储主要领导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3.2.严禁混装、混放等失误; 3.3.严禁私人领用,防止出现其他意外事故; 3.4.危险品库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免发生人身伤害; 3.5.库区应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使用单位职责 4.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负责; 4.2.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4.3.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巡查)各种管道及输送泵运行情况,消除跑、冒、滴、漏,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工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易制毒化学品危害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安全管理。 2.2本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负责人管理职责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购销管理、出入库管理、登记入账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 2.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制度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公司涉及到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硫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 3.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3.1.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3.1.6及时、如实报告易制毒化学品事故。 3.1.7依法承担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 3.2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易制毒管理工作职责

单位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严格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二)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 (三)抓好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使用、采购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四)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解决; (五)制定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的奖惩规定,定期对管理、使用人员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六)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七)对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专管、仓储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及各级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仓储管理知识;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后认真查看有关证件,认真做好登记;(四)易制毒化学品要专库存放,不准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并设有明显标记; (五)对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严格手续,认真填写台账,注明领用人、日期、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记录保存两年备查; (六)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七)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八)及时检查火、电源情况,库房严禁有明火出现; (九)对库房及时通风散热; (十)及时对库房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失效。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二)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要向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购买前先签订购销合同,然后由采购员向公安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备案证明,在取得购买证后,方可购买。(三)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出具购买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在购买证的有效期内按购买证上核准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并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四)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不得将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代购易制毒化学品。 (五)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及时同仓库保管员和相关人员一起,核对品种、数量,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交接签字手续。 (六)要将每批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及时、如实、详细地记入台账,每张购买证或运输证使用完毕后,经有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后购销合同、发票复印件一起交给管理员保管存档以备查。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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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易制毒化学品简介 1、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非法生产、 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品可分前体和配剂,所谓前体是指该类化学原料在制 毒过程中其成分成为毒品的主要成分,如麻黄素、1- 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等;配剂是指在制毒过程中参与反应或不参与反应,其成分不构成毒品最终产 品成分,该类化学品包括试剂、溶剂和催化剂等,如 高锰酸钾、乙醚、三氯甲烷等。易制毒化学品本身不 是毒品,但具有双重性,既是一般的工业原料,又是 制造合成毒品不可少的化学品。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带有*标记的品种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与制毒用途

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 A《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三章购买管理 第四章运输管理 第五章进口、出口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2021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59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针对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公司法人代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使用单位和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保卫处处长为总公司与公安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公司购买和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只供制水工艺和水质检测需要时使用,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物资处负责购买。

四、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对卖方资质进行确认,证照合法方可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有两个以上的人员随车押运。 六、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每个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员。 七、领用易毒化学品时,须持有使用单位领导批准的领用单,经管理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方可领出。 八、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并按公安机关的规定向其定期报送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等相关信息。 九、各单位和部门之间需要调节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需经总公司领导批准。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报告公安机关按规定执行。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工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易制毒化学品危害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安全管理。 2.2本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负责人管理职责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购销管理、出入库管理、登记入账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 2.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制度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公司涉及到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硫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 3.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3.1.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3.1.6及时、如实报告易制毒化学品事故。 3.1.7依法承担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 3.2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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