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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行政许可的原则考试试题

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行政许可的原则考试试题
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行政许可的原则考试试题

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行政许可的原

则考试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5题)甲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销售丙厂名牌床垫。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__。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

C.开展购物满100元返券50元的“微利促销”活动

D.对所售床垫一个月内无条件退换

2.(2005,27)依据刑法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__,情节严重的行为。

A.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C.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D.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A向B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B收到A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B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A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4.下列关于合同债务免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

A.免除必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B.债权人免除债务要求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

C.免除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

D.免除不能附条件但可以附期限

5.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6. 甲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公司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说明“如果乙公司在2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为同意。”乙公司看后对此保持沉默。2个月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__。

A.成立

B.效力待定

C.成立但不能生效

D.不成立

7.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38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不调整国际货物买卖中的__问题。

A.移交单据

B.货物包装

C.所有权转移

D.货物检验

8. 甲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每届任期2年,则甲连续担任该家公司董事期限__。

A.不得超过2年

B.不得超过4年

C.不得超过8年

D.没有限制

9. 以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否为同一人为标准,可以将信托分为__。

A.意定信托与法定信托

B.自益信托与他益信托

C.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

D.营业信托与非营业信托

10.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

A.赔偿请求人只有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才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B.赔偿请求人不能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C.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逾期不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11. 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立的有__。

A.车辆购置税

B.企业所得税

C.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D.契税

12. 因下列事由而解散的公司,不需要进行清算的是__。

A.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B.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C.被依法宣告破产

D.因违法被责令关闭

13. 神州电脑公司和宏瑞商贸公司同时向市规划局中请建筑用地,市规划局接到两家公司的申请后,只批准了宏瑞商贸公司的申请,对神州电脑公司的申请一直不予答复。神州电脑公司不服,下列关于神州电脑公司救济途径的说法中,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是:__。A.神州电脑公司可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若神州电脑公司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一直搪塞不予受理,则神州电脑公司可以向该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举报,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复议机关受理

C.神州电脑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不能向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

D.若神州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公司曾经向市规划局提出过建筑用地申请

1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律期间是__。

A.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之内

B.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之内

C.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1年之内

D.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之内

15. 下列关于代位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

A.代位权是一种代理权

B.债务人享有的对第三人的权利,都可以成为代位权的标的

C.代位权是债权人的一种法定权利

D.只要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代位权

16.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23题)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划分为不动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__等。

A.股权型证券化

B.债权型证券化

C.混合型证券化

D.应收账款证券化

17. (2002,23)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中.与适用不安抗辩权须具备的条件相同的是__。

A.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的

B.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C.合同双方基于同一双合同而互负债务

D.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18.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每年几月底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交回执照正、副本,

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后发还__。

A.3

B.4

C.5

D.6

19. (2004,11)下列合同中,必定属于有偿合同的是__。

A.借款合同

B.保管合同

C.买卖合同

D.委托合同

20. 下列关于产品的叙述中,正确的是__。

A.广义的产品是指向市场提供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和利益的物质产品

B.物质产品主要包括产品的实体及其品质、特色、式样、品牌和包装,它们能满足顾客对使用价值的需要

C.物质产品能够给顾客带来利益和心理上的满足和信任感,能满足人们精神及心理上的需要

D.产品都是有形的、物质形态的

21. TCL的“为顾客创造价值”、奥克玛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些话语高度概括了()。A.企业风气

B.企业精神

C.经营管理风格

D.企业道德

22.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4题)甲公司系美国某公司在华全资子公司,如果甲公司不服我国商务部对其在我国销售商品作出的反倾销调查决定,应当向我国__申请行政复议。

A.商务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外交部

23. (2007,25)下列经济业务中,会引起总资产周转率指标下降的是__。

A.销售商品取得收入

B.借入一笔短期借款

C.用银行存款购人一台设备

D.用银行存款支付一年的财产保险费

24.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几年__。

A.1

B.2

C.3

D.5

25. 下列关于代位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

A.代位权是一种代理权

B.债务人享有的对第三人的权利,都可以成为代位权的标的

C.代位权是债权人的一种法定权利

D.只要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代位权

26. 社会保障费用开支由__合理负担。

A.国家、社会和劳动者个人三方

B.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

C.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三方

D.国家和用人单位

27. 下列对随机型竞争者描述正确的是:()。

A.它们对市场变化反应并不迅速或者很强烈

B.这种类型的竞争者并不表露可预知的反应模式

C.这类竞争者对在其领域内发生的任何进攻都会做出迅速而又强有力的反应

D.竞争者可能只对某些类型的攻击做出反应,而对其他攻击则无动于衷

28. 2003年1月4日,张某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李某(1989年9月2日生)带到其住所嫖宿。两个星期后张某请李某吃饭时,张某看见了李某的身份证,知道了她的年龄。饭后,张某又带李某到其住处嫖宿。张某的行为属于__。

A.强奸罪

B.奸淫幼女罪

C.嫖宿幼女罪

D.应受治安处罚的嫖娼行为

29. 大海公司的“紫珊瑚”注册商标核准注册5年后,大海公司将该商标许可给太平洋公司使用,双方签订的商标法使用许可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__。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30. 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差距的是:__。

A.基尼系数

B.恩格尔系数

C.名义通货膨胀率

D.实际通货膨胀率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下列选项中属于长期资产的有__。

A.固定资产

B.应收账款

C.长期投资

D.递延资产

2.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培训工作要与__相结合。

A.市场

B.员工利益

C.企业目标

D.企业文化

3.领导决策的艺术表现在__等方面。

A.获取、加工和利用信息

B.实现控制工作的规范化

C.对不同的决策问题采取不同方法

D.尽量实现经营决策的程序化

4.根据法律的规定,这四人中,可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有__。

A.杨某和谢某

B.杨某和张某

C.张某和李某

D.杨某和张某

5.过程型激励理论包括__。

A.需要层次理论

B.双因素理论

C.期望理论

D.公平理论

6.要使得激励有效,最重要的应当是__。

A.解决员工的各种问题

B.了解员丁真正需要并加以满足

C.建立激励保障制度

D.对员工实施奖励

7.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选择使用的出资方式包括__。

A.非专利技术

B.原材料

C.场地使用权

D.商标使用权

8.【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1题)甲、乙、丙三家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员工丁操作不当,机器设备致第三人损害。下列关于该机器设备致

人损害的表述正确的是__。

A.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和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对有关当事人权利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正确__。

A.甲虽已去世,但其著作仍受法律保护

B.丙享有手稿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手稿的著作权

C.丁享有手稿著作权中的作品使用权

D.戊作为甲的继承人,有权决定将手稿发表

10.清算合伙企业时,其所欠税款、工资、企业债务、清算费用的清偿顺序正确的是__。A.清算费用、税款、工资、企业债务

B.企业债务、税款、清算费用、工资

C.工资、清算费用、税款、企业债务

D.清算费用、工资、税款、企业债务

11.企业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流失的防范措施有:__。

A.合同约束措施

B.制度约束措施

C.人才激励措施

D.舆论监督措施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__。

A.解除租赁合同

B.要求减少租金

C.不支付租金

D.要求第三人赔偿损失

13.狭义的新产品概念是指在一定地域内从未试制生产过的,具有一定__的产品。

A.先进性和实用性

B.独创性和新品质

C.实用性和灵活性

D.先进性和新颖性

14.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其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5.下列关于理财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__。

A.理财原则既是理论,也是实务

B.理财原则在一般情况下是正确的,在特殊情况下不一定正确

C.理财原则是财务交易与财务决策的基础

D.理财原则只解决常规问题,对特殊问题无能为力

16.股票价格与预期股息收入__。

A.成正比

B.成反比

C.没有任何关系

D.成非线性关系

17.企业法律顾问为决策提出的意见和方案,其要求是__。

A.精确

B.有较强说服力

C.客观公正

D.提出可行方案

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古典管理理论。

A.行政组织理论

B.行为科学理论

C.一般管理理论

D.企业文化理论

19.对外并购过程中的法律尽职调查,需要重点注意目标公司/资产的__法律风险。

A.目标公司的合同是否存在反收购条款

B.并购是否会触发目标公司高管或员工、董事的高额补贴或补偿

C.目标公司在环保、知识产权、行政合规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行政责任风险

D.目标公司是否取得所在地法律对其行业要求的特殊牌照或许可

20.甲向乙订购15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在约定时间内只受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的定金数,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的定金数,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的定金数,视为定金合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21.假设甲建筑公司据此申请仲裁,请求乙钢厂不发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裁决乙钢厂赔偿因不发货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上述情况下,__是正确的。

A.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约定的范围为由,申请撤销裁决

B.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条款为由,申请裁定不予执行,法院据此裁定不予执行裁

决中的赔偿部分

C.如当事人未申请裁决不予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也应当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中的赔偿部分

D.当事人如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裁定不予执行,法院均应驳回,理由是本案具有仲裁条款,裁决未超出该合同的范围

22.某公司以场地使用权作价作为投资与外商兴办了合资企业。合营期第四年,该公司以作价偏低向外商要求提高投资作价,外商拒绝的理由应当是__。

A.作价额并不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下限

B.场地使用费用作为投资,不得调整

C.中方应向当地政府提出补偿要求

D.场地使用费作为中方投资,合营期内不得调整

23.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__。

A.该房为私房,甲有权自由出租,毋须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B.房屋租金由甲乙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

C.甲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D.甲乙均为自然人,故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24.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__。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B.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D.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两年

25.工商谈判是一项集__于一体的社会经济活动。

A.政策性

B.技术性

C.客观性

D.艺术性

25. 下列关于理财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__。

A.理财原则既是理论,也是实务

B.理财原则在一般情况下是正确的,在特殊情况下不一定正确

C.理财原则是财务交易与财务决策的基础

D.理财原则只解决常规问题,对特殊问题无能为力

26.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__。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27.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内容包括()。

A.制造权 

B.使用权 

C.许诺销售权 

D.销售权 

E.进口权

28. 红糖被水渍的风险的承担人应该是__。

A.顺达公司

B.宏飞公司

C.顺达公司和宏飞公司

D.承运人

29. 下列选项中,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使用作品的是__。

A.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B.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C.对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D.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出版发行的

E.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30. 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__。

A.基于事实的决策

B.用数据说话

C.绩效测量

D.信息管理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法律顾问服务a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15000-20000元 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 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口头、书面咨询。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 文书范本。 4、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6、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 7、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8、就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9、按照顾问单位的要求及安排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培训,提升顾问单位管理层及员工法律知识水平 (每季度1次)。 10、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优惠计收律师费。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 合同,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50%-60%收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一年免费代理标的不超过3万元的民事案件一件) 二、法律顾问服务b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20000-25000元 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20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

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咨询,出具律师咨询意见书。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出具法律理解和适用意见书。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 文书范本。 4、草拟、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 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6、制定和完善聘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7、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出具案件分析意见书。 8、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9、就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发表律师声明。 11、应邀参加聘请单位重大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2、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5次)。 13、每月提供一次上门法律服务。 14、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优惠计收律师费。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 合同,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50%-60%收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一年免费代理标的不超过5万元的民事案件一件) 三、法律顾问服务c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25000-40000元 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50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 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咨询,出具律师咨询意见书。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说明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我所经认真研究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及法律服务需求,专门为现代企业(主要指公司制企业)制定了以下法律服务方案,贵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增加或减少。 1、法律顾问团队 由对公司法律业务领域有相当研究的合伙律师牵头组成法 律服务小组(根据贵单位企业特点协调本所其他专业律师),为贵单位提供规模法律服务。 其中,律师为首席法律顾问,代表我所与贵单位协商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接受贵单位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负责分派、指导、监督律师团成员的工作,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其他专业律师辅助律师工作。 2、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1日常法律事务 2.1.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1.2、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1.3、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2.1.4、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经济合同;参与企业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2.1.5、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起草、审查劳动用工合同,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2.1.6、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漏洞; 2.1.7、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1.8、帮助企业制定、修改、梳理内部的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2.1.9、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2.1.10、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2.1.11、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2.1.12、对企业商标、专利、著作、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2.1.13、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2.1.14、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1.15、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1.16、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包括法律事务基础建设、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合同法律审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法律纠纷管理、普法工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但不得违反本办法第六、七、九、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四、四十条的规定。 第二章法律事务基础建设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总法律顾问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四)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决定在所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履行下列法律事务管理职责: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对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核,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合同法律审核,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处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法律事务; (五)处理法律纠纷,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六)负责普法工作; (七)负责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八)监督、指导、协调和考评所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九)办理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集团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规模等要求所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或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 第六条法律事务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职业资格),现有法律事务岗位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安排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安排 导语:中国的律师制度起步较慢,法律顾问的作用也未被得到充分的认识。很多人认为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出了法律纠纷才会想到律师,基于此认识,很多公司企业没有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他们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而且往往都是依靠公司老板事必躬亲进行处理。 1、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历史,单位目前的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复印单位的有关证件等材料。 2、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单位情况,提出改进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 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单位的运作畅通。 3、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单位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进出口买卖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4、年中总结 针对单位上半年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5、劳资法律培训 对需要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针对单位的劳资问题,结合单位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单位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6、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单位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单位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单位效益最大化。 7、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单位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单位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8、税务建议 针对单位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单位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9、针对单位或是企业的性质,协助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同时应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等。 10、根据双方约定,为单位下属事业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11、对顾问单位所开展的经营项目、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顾问单位重大项目的运作。

企业法律顾问等级细则

江苏省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 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法规[2008]95号)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企业法律顾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江苏省经信委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各类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第二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范围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程序为:(一)个人申请;(二)单位核实申报材料,评议推荐;(三)报各市经信委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与核实;(四)省经信委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认定;(五)公示。将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六)授予岗位等级资格与备案。颁发国务院国资委统一印制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

位等级资格证书。 第四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分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和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 第五条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资格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六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强调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原则。 第七条申请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三)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四)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基础理论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工作能力,在企业内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符合规定年限,经考核合格; (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计算机、外语等基本能力;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致: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事务所的信任! 非常荣幸能向贵公司就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下称项目)提供本服务方案。作为一家较早成立并持续稳定发展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我们成功地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法律服务范围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企业清啊算、证券与金融、银行、信托、保险、融资、房地产、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重大诉讼和仲裁等各个领域并为大量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我们涉及的众多业务领域,我们都力求做到专业服务和高效服务的统一。 我们非常荣幸并十分珍惜与贵公司的合作机会,并将尽职尽责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合法合规、全面审慎、专业水准、规范服务”是我们的准则。我们深信,凭籍本所多年积累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专项服务及企业改制法律服务的业绩和经验,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信念及本所深厚的社会资源,我们能够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此并颂 商祺! 事务所 年月日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第二部分法律顾问团简介 第1条关于本所指派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及其简介 1.1 法律顾问团的组成 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将指派三名专业知识全面,精通企业管理、IPO、房地产投资、建筑施工、项目投资开发、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建筑施工、公司治理、IPO等方面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xxxxxx组成顾问团队,其中XXXX律师为首席顾问律师。 1.2 本所指派的法律顾问团成员简介 (1)项目组负责人——律师 (2)律师 (3)律师 第2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 2.1 本所成立由律师组成的律师顾问团,并配备若干助手,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2 律师顾问团律师全程参与公司治理、项目投资开发及各类纠纷的处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处理法律问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并随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2.3 根据工作需要,贵公司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约请顾问律师到贵公司工作场所解决法律问题。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 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包括法律事务基础建设、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合同法律审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法律纠纷管理、普法工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及其它相关事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但不得违反本办法第六、七、九、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四、四十条的规定。 第二章法律事务基础建设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总法律顾问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四)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其它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决定在所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履行下列法律事务管理职责: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对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核,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合同法律审核,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处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法律事务; (五)处理法律纠纷,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

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和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外聘法律顾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法律顾问,是指为公司提供常年、专项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办”)负责对公司外聘法律顾问进行统筹管理。按照市国资委和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选聘、考核评价外聘法律顾问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公司总法律顾问指导综合办开展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对外聘法律顾问进行统筹管理,组织对外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集团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选聘外聘法律顾问,落实对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要求,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第二章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与管理 第五条公司从集团备选库中选聘律师事务所,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如遇事项保密、时间紧急或其他原 - 1 -

因,可在备选库内直接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 第六条选聘外聘法律顾问提供常年、专项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的,均应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合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综合办作为主办部门。签订专项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合同,由提出需求的职能部室作为合同签订的主办部室。 第七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提供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就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示; (二)协助起草、修改、审查章程、合同、规章制度以及日常业务中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提供法律专题讲座或专题培训; (四)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五)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应对措施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参与商务谈判,并负责谈判中有关法律文件或法律条款的起草、审核; (七)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 (八)协助公司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 (九)代理或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动产及不动产的登记、担保手续等; (十)及时告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立法变化情况,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 2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 【发布日期】2004-05-11 【生效日期】2004-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 二OO四年五月十一日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 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 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的企业法 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 顾问制度。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企业法律顾问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 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八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管理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条件成熟的,应当委托企业法律顾问的协会组织具体办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支持职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 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企业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第十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业; (二)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十一条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 (二)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企业有关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授予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顾问 服务方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本律师团队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理、案例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为基础,针对物业管理公司常见法律事务的特点,拟订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如下,请予教正: 一、法律顾问的人选 由对物业管理公司法律业务领域有相当研究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与贵司协商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接受并全面负责贵司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 另根据贵司法律事务的不同领域,指派其他相关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二、法律顾问的职能 为贵司的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规避和抵御法律风险,预防和解决法律纠纷,促进经营的规范、安全,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一)提供物业管理公司的筹建设立、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分支机构、项目运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安全化及股东权益的保障与实现等法律方案。 (二)参与有关洽谈,起草、审查、修改下列合同或文件: 1、前期物业管理的投标文件; 2、《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委员会组织办法及议事规则》暨《业主委员会章程》; 5、《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有关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及维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其他合同或文件。 (三)参与下列重大事务的策划、运作: 1、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投标; 2、物业承接验收; 3、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 4、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5、日常物业管理活动。 对上述事务进行相关调查、研究,分析风险,拟订、论证实施方案,设置目标,跟踪、监督事务的发展,对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律师建议协助解决。 (四)就贵司修订内部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提供处理突发事件、员工违法乱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完善劳动合同、培训合同,防范劳务纠纷、工伤事故。 (五)完善贵司的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协助建立员工(如财务人员)、客户(含法定代表人)社会关系、财产情况档案,防范经济犯罪。 (六)整理汇编贵司业务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帮助贵司采取预先应备措施。 (七)接受贵司各部门、员工的法律咨询,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合同法》、《公司法》、《刑法》、《劳动法》及本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等专题讲座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提高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协助贵司举办法制宣传等活动。

G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G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27817 编 号: G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G compa ny legal advisor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总则 1. 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为依法调整本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休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2. 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岗位,作为公司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的授要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的从法律角度对各部门的工作行使监督、审核权。 3. 法律顾问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后实施,各部门应予以贯彻执行。 二、工作方式。 1. 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示或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

处理本岗位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种具体事务。 2. 接受公司总经理或各部门的法律咨询,经解答、建议、 指导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合乎法律的要求。 三、工作内容 1. 代理公司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2. 从法律角度参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制定等内部管理活动。 3. 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 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4. 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 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5. 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1(以下简称河南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法律监督体系,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治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河南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等法律相关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三条河南公司综合管理部依照本办法对所属各企业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河南公司所属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公司本部及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企业法律顾问 第六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等法律相关资格。

第七条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分为助理级法律顾问、三级法律顾问、二级法律顾问和一级法律顾问职业。 第八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河南公司有关规定执业; (二)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九条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 (二)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企业有关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各企业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编制: 编制日期:____________ 审核: 审核日期: 律师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1) 第二部分法律顾问团简介 (1) 第1条关于本所指派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及其简介 (1) 第2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 (1) 第三部分法律服务方案 (3) 第1条法律服务内容 (3) 第2条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6) 第3条本所担任法律顾问的费用与收费方式 (8) 第4条收费方式 (9) 第5条本所承诺 (9)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致: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事务所的信任! 非常荣幸能向贵公司就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下称项目)提供本服务方案。 作为一家较早成立并持续稳定发展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我们成功地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法律服务范围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企业清啊算、证券与金融、银行、信托、保险、融资、房地产、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重大诉讼和仲裁等各个领域并为大量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我们涉及的众多业务领域,我们都力求做到专业服务和高效服务的统一。 我们非常荣幸并十分珍惜与贵公司的合作机会,并将尽职尽责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合法合规、全面审慎、专业水准、规范服务”是我们的准则。我们深信,凭籍本所多年积累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专项服务及企业改制法律服务的业绩和经验,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信念及本所深厚的社会资源,我们能够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此并颂 商祺! 事务所年 月______ 日 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根据各个事务所实际情况添加)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风险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与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在投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确保有关事项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二章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明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机构(下称“法务机构”)和岗位(下称“法务岗位”)。集团公司新设立的所属企业应在设立后两个月内制定本企业法务机构、法务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集团公司原有所属企业应尽快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完成本企业法务机构及法务岗位的设置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可设立以下两种法务岗位: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统称“企业法律顾问”)。上述法务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的; (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将企业法律顾问的考核、聘任工作列入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范围。尚未设立法务机构的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法务岗位并明确其归口管理部门,该法务岗位人员在业务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直接向企业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务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一)依法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依法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合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谈判工作,参与和指导合同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对企业合同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三)及时收集、汇编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草拟、落实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集团公司法律纠纷的预警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仲裁、诉讼活动的策划、论证、实施工作; (六)参与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下同)的管理工作;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 以往,社会公众对律师的业务的认识往往局限于参加诉讼打官司。近年来,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和普法宣传的逐渐深入,不仅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许多企业主建立了自己的法务部,甚至聘请了自己的私人律师,从而使法律顾问工作在律师业务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目前,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业务中,法律顾问事务已经上升到了主导地位。 在我接触的不少中小企业中,都反映自己每年的纠纷一般只有几件,对律师的需求主要是日常合同的咨询,而公司的业务类型又不是很多,所以要求律师的工作量并不大,也不需要律师每周到公司办公,数万元的律师费公司不是不可以承受,但是主要感觉是不等值,从经营者角度讲觉得不合算,但也确实想拥有一位专门的法律顾问,毕竟有时要审合同、有时有纠纷要处理,如果临时找律师,一是未必了解,能力等未必合适;二是在工作前双方还要再花时间专门谈费用,确定关系;三是有时单项委托下来,咨询可能要数百元,审个合同也要千元左右,真有几次下来数额也不低。如果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如果是一般的咨询,随时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方便快捷。 针对企业的这种法律需求,我们现在开始推行“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推广计划”。 由于是针对法律事务不是很多的中小企业,所以参加该计划的企业的法律顾问费将控制在1万元左右,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双方商定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该费用还可能是数千元不等,而且还有其它实用的优惠方案。费用降低不代表品质降低,为保证质量,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将是具有丰富执业和管理经验的律师,而不是律师所随意指定的助理。 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相应的法制建设也日臻完善,随便翻开报纸或打开电视都能看到“法”、“诉讼”、“合同”的概念。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很多人还将法律理解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忽视了法律的预防功能。其实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法律的预防功能是最重要的。诉讼中其实是很少有真正的赢家的,如果一家企业在经营中不重视法律,最后很可能惹来一身的麻烦,如果不诉讼很多权利就无从维护,如果去诉讼可能由于当初防范不足,导致权利无法维护,就算得到维护,毕竟也要经历一个过程,一个企业的主要精力毕竟还应该是在经营方面,过多的杂事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而现实中很多企业正是在遇到法律纠纷后才考虑到对律师服务的需求,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损失,但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浪费已然形成,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损失更是无

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本律师团队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理、案例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为基础,针对物业管理公司常见法律事务的特点,拟订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如下,请予教正: 一、法律顾问的人选 由对物业管理公司法律业务领域有相当研究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与贵司协商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接受并全面负责贵司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 另根据贵司法律事务的不同领域,指派其他相关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二、法律顾问的职能 为贵司的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规避和抵御法律风险,预防和解决法律纠纷,促进经营的规范、安全,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一)提供物业管理公司的筹建设立、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分支机构、项目运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安全化及股东权益的保障与实现等法律方案。 (二)参与有关洽谈,起草、审查、修改下列合同或文件: 1、前期物业管理的投标文件; 2、《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委员会组织办法及议事规则》暨《业主委员会章程》; 5、《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有关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及维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其他合同或文件。 (三)参与下列重大事务的策划、运作: 1、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投标; 2、物业承接验收; 3、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 4、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5、日常物业管理活动。 对上述事务进行相关调查、研究,分析风险,拟订、论证实施方案,设置目标,跟踪、监督事务的发展,对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律师建议协助解决。 (四)就贵司修订内部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提供处理突发事件、员工违法乱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完善劳动合同、培训合同,防范劳务纠纷、工伤事故。 (五)完善贵司的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协助建立员工 (如财务人员)、客户(含法定代表人)社会关系、财产情况档 案,防范经济犯罪。

天津市实施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天津市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6号令)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负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细则。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细则对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必须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相关规定或管理制度,指导和加强全市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第二章企业法律顾问 第五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按期办理资格证书注册管理手续。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管理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管理的注册备案和执业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委托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办理。 第六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业; (二)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及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和保障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致:XXXXX 鉴于获悉贵方已投资成立实体企业并拟启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作为定位于服务企业客户的知名大型商务法律服务机构,XXXX律师事务所希望能运用十多年专业服务企业所获得之实践商务法律之经验,在法律层面为贵方及目标公司发展保驾护航。为此,我们将法律策划与顾问的工作方案与基本服务流程做出通报,以期增进了解、建立合作关系。 一、XXXX律师事务所简介 XXXX律师事务所系经XX省司法厅批准于XX年成立的综合性国际化律师事务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成为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XX律师始终坚持以“XXXXXXXXX”之理念务实地服务于企业发展,积极倡导以“法律策划与日常法律顾问”并重的企业风险管理内容,通过与企业决策管理层之交流与沟通,探讨、分析、解释企业所关心的系列法律问题与法律事务,协助企业决策者客观地综合当前社会实际环境和企业具体事务等因素,评估及确定具体解决方案,不仅解决企业面临现实问题,而且为企业实现财富增值,切实为企业防患于未然。 二、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基本流程 (一)了解并诊断具体法律需求 在目标公司成立前,通过与相关投资方进行沟通,了解包括出资方式、持股比例、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组织架构、经营规模、企业目标等情况。通过此项沟通工作,理清投资思路并搭建基本股权架构,为以后法律策划及日常法律顾问能够针对性、务实地展开打下基础。 (二)展开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就贵司日常经营管理中面临之法律问题,提出专业建议。 (2)针对法律或实践处理之变化,优化贵司内部制度等文件。 (3)就贵司日常各类型合同进行草拟、修订、建议等跟进处理。 (4)就贵司对外项目投资、合作、承包等进行建议与方案设计。 (5)针对贵司所产生之纠纷,通过律师函等方式协调跟进处理。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三篇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三篇 篇一: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有限公司: 如本所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能高效、及时、有计划性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我们将根据与贵公司的沟通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争取贵我双方合作后能按照计划贯彻实施,顺利完成相关法律服务工作。通过与贵公司沟通,本所已经对贵公司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贵公司管理层有较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贵司尤其关注如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1、人事制度及岗位职责的完善; 2、公司财务制度规范事宜; 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公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4、本着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本所郑重承诺:如本所拒绝提供服务方案中列明的服务事项,或故意推脱履行,严重影响服务效果,敝所愿承担相应责任,返还向贵司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拟向贵公司提供如下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贵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约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3、贵公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公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公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具体服务方案 针对贵司提出的要求以及贵司实际经营管理中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应当注意到哪些事项,如何在守法的前提下保障公司的利益,我们出具如下服务方案:一、协助完善贵公司劳动体系、建立及健全贵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1)建立员工招聘法律文件,筛选合格人员:《职工名册表》、《应聘人员报名表》、《人员招聘申请表》、《面试人员评估表》、《录用条件告知书》。 (2)完善贵司员工入职法律文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确认书》、《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员工入职表》、《不签署劳动合同确认书》、《不买社保、公积金说明书》、《社会保险差额确认书》、《保密协议书》或《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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