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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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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标准、规范制定。

第三条评审工作应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是我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组织实施我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按照本办法,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过程中初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专家评审,评审出的优质结构工程原则上不超过150项。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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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的下述房屋建筑,都可依据本办法申报评选:

(一)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二)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

(三)住宅小区组团工程(以施工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以上;

(四)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不具备上述规模,但施工技术先进、质量突出或者影响力较大的工程,经市质监站同意,也可参加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选。

第七条评选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二)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三)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四)施工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审签手续完备;

(五)基础、主体结构抽样检测合格;

(六)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完成工程结构验收、主体质量验收。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市优质结构工- 2 -

程奖:

1.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

2.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3.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4.在申报、评审、公示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5.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6.不符合本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及评审程序

第九条参评市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基础施工阶段,到市质监站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应提交一份下列资料:

(一)《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表》(见附件1);

(二)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总承包单位公章);

(四)结构工程创优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五)反映申报时工程进度的全景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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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市内三区工程的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市质监站;其他区(市)工程的申报资料由工程所在地区(市)质监站审核通过后,再报送市质监站。市质监站对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工程进行登记并报负责人审核同意,列入年度市优质结构工程创优台账。

第十二条市质监站受理申报后,负责确定优质结构初评小组,按照申报单位的初评申请及时组织工程初评。

第十三条评审程序

(一)工程初评

1.工程初评前,申报单位应按照策划的初评节点及时填写《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初评申请表》(见附件2),报市质监站登记后,方可办理现场初评检查。

2.初评小组依据《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评价标准》(见附件3)的相关规定,从基础阶段开始跟踪初评把关,工程施工过程初评检查由初评小组具体实施,各区、市质监机构安排专人配合工作。

3.工程初评的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在主体结构完成二分之一层数(或主体工程量一半)前应进行第一次初评;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后,装饰工程施工前应完成最后一次初评;对于分段验收分段装饰施工的工程,应根据情况分段申请、分段初评,初评检查及主体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段装饰施工。

4.年度内结构工程所有现场初评结束后,进行工程初评分数- 4 -

汇总整理,按初评的平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初评推荐工程。初评小组按《房屋建筑优质结构质量综合评审表》栏目填写后,将该表报送市质监站办公室。

5.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将执行一票否决,撤销其参评资格。

(二)工程评审

1.各申报单位应对年度内本单位已通过初评的工程编制汇报材料,于当年12月25日前报市质监站,审议通过后,提请评审专家评审。

2.市质监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初评小组向评审专家汇报工程初评情况及结果,评审专家根据工程初评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同意票数占参评专家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工程当选。

3.市质监站将年度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结果,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审批,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对外公布。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授予申报单位获奖证书;同时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彰。质量较突出的工程将推荐申报省优质结构工程杯奖。

第十五条对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申报单位、各参建单位及有关人员,将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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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七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法。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获得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不推荐参评省优质结构工程杯奖,不得申报“青岛杯”、“泰山杯”、“国优工程”、“鲁班奖”等各级工程类奖项。

第十九条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结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撤销其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称号,收回工程获奖证书。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青建质字[2000]35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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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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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初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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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评价标准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的质量评价内容,依据《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规定,结合设计功能要求和工程规模、专业技术特点,主要评价分为四个评价部分: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钢筋工程、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现场实测。

计分方法:每个部分采用100分制,各部分权重值分配见表1-1,四个部分的实得分总和即为工程总评得分。

表1-1 市优质结构评价各部分权重值分配表

申报青岛市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初评和评审检查时,依照本标准进行评价,其总评得分应达到85分及其以上。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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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资料评价标准

1.现场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1 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应齐全、到位,与项目的规模、结构专业特点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应有效运行。

1.2 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制度、进场验收制度、抽样检验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1.3 具有健全的工序自检制度、工序之间交接检制度、施工过程的抽查制度、重点部位的检查制度以及完工后的质量检验制度等。

1.4 岗位责任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奖罚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2.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

施工现场应具有该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和标准图集等。

3.钢筋(材)、水泥、预拌砂浆、砌体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3.1检查结构用钢筋(材)、水泥、预拌砂浆、砌体、防水材料、外加剂、砂、石、集料等,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单,并经检验(试验)合格。

3.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使用牌号带“E”的钢筋,并委托检测机构对“强屈比”、“屈标比”、“伸长率”、“重量偏差”参数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明确以上参数的检测结论。

3.3水泥检验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指标进行检测,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时,本批次水泥直接判定为废品,其他指标不合格可进行复验。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4施工现场建材(产品)应提前进场,严禁“未检先用”。

4.钢筋连接工艺检验及施工检验报告

4.1在工程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对每种牌号,每种规格至少做一组试件,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4.2 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执行见证取样送检规定,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个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4.3 电渣压力焊接头的质量检验执行见证取样送检规定,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4.4 钢筋机械连接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

4.5机械连接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 12 -

同规格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4.6 直螺纹接头安装后应按验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头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被校核接头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合格为止。

5.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坍落度记录、混凝土试块强度及评定

5.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验收人员会同商砼厂家现场技术人员共同对混凝土进行交货验收,查验预拌混凝土的产品合格证、运输单、开盘鉴定、配合比、强度等级等,三方签字确认并形成验收记录。

5.2 每车预拌混凝土均应在交货地点检测坍落度, 施工、监理及生产厂家共同见证并形成记录。

5.3 在工程监理、商混厂家有关人员的见证下,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混凝土浇注部位(入模处)随机取样并制作一定数量的混凝土强度试件,试件接收记录三方共同会签。

5.4 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取样检测坍落度和制作强度试件,取样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5.5 对坍落度、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不合格的混凝土,施工现场应拒收并退货。

5.6 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的规定进行。

5.7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5.8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乘折算系数1.10取用,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5.9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但不应少于3组。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日志

6.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程序、内容和编制依据应符合有关规定,直接涉及结构工程的内容应符合实际,对结构工程施工具有合理的指导性。

6.2 施工方案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针对分部、分项重点工程、关键施工工艺或季节性施工等均有方案和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对项目任务、施工部署、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材料、质量等具体内容,均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6.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订完成后,首先应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并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需作较大的变动,应重新报审。

6.4 工程日志填写不允许有空白项;填写内容包括:

(1)施工简况:应记录施工项目形象进度、施工负责人、技术、安全负责人;

(2)施工进度:应记录当日完成工程的部位、具体工程数量;

(3)材料、设备进场及使用情况:当日进场设备、材料需记录,并记录材料使用在何部位;

(4)材料、设备检测或送检情况:进场材料需送试验室的应记录清楚,并检查其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写明有哪个监理见证、取样人是谁取样;不需送试验室,现场应检验其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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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情况: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正常与否;

(6)技术交底情况:当日作业内容技术交底,写明交底人,接受人,交底内容;

(7)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及验收工作记事:每个检验批均需检查,写明检查验收情况,合格与否,符合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规范要求,应写明规范名称及编号;

(8)监理指令或通知情况:记录当日监理对工程质量情况的指示或通知;

(9)上级或其他单位质量检查情况及指令:记录建指、监理、质监机构等单位对工地质量检查情况;

(10)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检及验收情况:记录当日报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情况;

(11)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情况:当日的设计图纸变更情况;

(12)其它需要记录的内容。

7.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交底记录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钢筋)、洽商、交底资料,应符合程序,各方签认手续齐全,记录完整。如施工图设计出现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审图程序。

8.钢筋隐蔽验收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监理旁站记录、检验批等

检查各项验收记录,内容应齐全,结论应明确,签订手续应完整,日期交圈,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验收依据应准确,参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

9.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

9.1 桩基资料包括:桩基专项施工方案,定位放线记录,施工记录,原材料合格证、复验报告,商品混凝土资料,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及强度判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桩位偏差统计表,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桩基检测报告,竣工报告,桩位竣工图等。

9.2 钢结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测量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原材料及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焊缝探伤检测报告,涂层膜厚检测表,防火涂料试验报告,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屋面防水记录,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变形检验报告,施工日记,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验收自评报告,验收报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10.地基验槽、地基验收、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结构抽检报告

检查各项验收记录,内容应齐全,结论应明确,签订手续应完整,日期交圈,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验收依据应准确,参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

11.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资料评价和得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资料的检查评价应逐项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核查。

11.1 质保体系健全且检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好”,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100%;

11.2 质保体系基本健全,实施结果基本符合要求,或涉及功能和安全的资料全部符合要求,其余的资料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一般”,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80%;

11.3 质保体系不健全或涉及功能和安全的资料有不符合要求的,或存在造假、缺项等情况,该项目评价为“差”,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0%。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的权重值,即为质保体系及技- 14 -

术资料评价得分。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2。

2 钢筋工程评价标准

1.受力钢筋的弯钩及弯折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300级钢筋末端应作180o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o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o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4)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中的相关规定。

2. 箍筋及拉结筋的弯钩形式

2.1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节第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o;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应为135o;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2.2 柱、剪力墙拉结筋制作时,一端制作成135o弯钩,另一端制作成90o弯钩,安装完以后,再用小扳手将90o一端的弯钩的弯至135o。

3. 钢筋的接头设位置及同一连接区段受力钢筋接头规定

3.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3.2 同一连接区段受力钢筋接头规定:

(1)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2)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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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 l(l 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2.1)。

l l

1.3l l

图2.1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3.3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钢筋接头的观感质量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观感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点焊焊点:焊点处熔化金属均匀,无裂纹、多孔性缺陷及烧伤。焊点压入深度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2)对焊接头: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o;钢筋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2mm。无横向裂纹和烧伤,焊包均匀;

(3)电弧焊接头: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位移不大于0.5d;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o;钢筋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3mm;焊缝厚度不小于0.05d,宽度不小于0.1d,长度不小于0.5d。焊缝表面平整,无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气孔、夹渣及咬边;

(4)电渣压力焊接头: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o;钢筋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2mm。焊包均匀,无裂纹及烧伤;

(5)埋弧压力焊接头: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o;焊包均匀,钢筋无烧伤、咬边;钢板无焊穿、凹陷;

(6)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各类型接头的技术规程规定。

5. 重要节点部位的箍筋加密

(1)柱端取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三者的最大值。

(2)底层柱柱根不小于柱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外尚应取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有地下室时,底层柱为一层柱)。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取全高。- 16 -

(4)柱纵筋绑扎区加密。

(5)框支柱,取全高。

(6)梁端箍筋加密范围:加密范围从柱边开始,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箍筋加密长度为2倍的梁高,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箍筋加密长度为1.5倍的梁高,切均要满足大于500mm。

(7)悬挑梁全段加密。

(8)其它需要箍筋加密的部位。

6.钢筋工程施工观感质量

(1)钢筋的绑扎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缺扣、松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2)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或箍筋,不得漏放。

(3)柱根部第一道箍筋和墙体第一道水平筋应放在离结构结合边缘50mm以内。

(4)具有双层配筋的板和墙,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

(5)悬挑结构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到位,并采取防止踩压措施。

(6)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符合设计要求。

(8)暗梁、暗柱钢筋配置正确。

7. 钢筋工程的评价和得分

钢筋工程的检查评价采取全面抽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点检查抽查作业层,检查不少于10个点,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评价。

(1)若检查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好”,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100%;

(2)若检查点不少于80%符合要求,其余的点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一般”,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80%;

(3)若符合要求的点少于80%,或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点,该项目评价为“差”,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0%;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钢筋工程的权重值,即为钢筋工程评价得分。钢筋工程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3。

3 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评价标准

1.检查工具

施工现场应具有砂浆稠度仪、混凝土坍落度筒、靠尺、激光测距仪等检查工具,并应有效运行。

2. 施工现场物料存放条件情况

2.1 水泥:水泥在贮存时应保持干燥,贮存水泥仓库的屋顶、外墙不得漏水,地面垫板要离地30cm,四周要离墙30cm,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且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水泥存放期过长,由于空气中的水汽、二氧化碳的作用而降低水泥强度,在一般条件下,三个月后的强度约降低10-20%,时间越长降低越多,因此工地使用的水泥应坚持先到先用的原则。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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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钢筋: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钢筋。钢筋原材料进场时,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进行进场复验,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钢筋外观质量和重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钢筋原材料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

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钢筋加工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确需委托外加工的,施工单位要与钢筋加工企业签订书面合同,钢筋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加工,并对加工后的钢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要实行外加工钢筋检测制度,建立外加工钢筋进场台账,并按进场批次再次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钢筋运至施工现场后,必须按批分不同等级、牌号、直径、长度分别挂牌堆放,并注明生产厂家、等级、规格、批号、数量等,不得混淆,且在存放时应保留标牌。

钢筋应尽量堆入仓库或料棚内,在条件不具备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地质坚实的场地堆放,并做好必要的遮挡措施。堆放时钢筋下面要填以垫木、砖砌台等,使钢筋离地不少于20cm,以防钢筋锈蚀和污染。钢筋成品要按工程名称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项工程与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按号挂牌排列,牌上应注明构件名称、部位、钢筋尺寸、钢号、根数、直径等,不得将几项工程的钢筋叠放在一起。

3.现场标养室及试块的标注

3.1 标养室温、湿度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和水泥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2℃,相对湿度95%以上的标准条件。

水泥混合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的标准条件。

3.2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应标注的内容为:工程名称、强度等级、试件代表的详细工程部位(楼层、轴线)、制作日期、养护方式等。

4. 搅拌站、计量设置、配比标志

4.1 严格控制砂浆的各种材料配合比,在搅拌机旁挂牌公布,并应设专人进行计量,计量均应采用重量比,计量误差不得超过规范的规定。

4.2 水泥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再按配比将水泥和砂子先后投入,视其稠度再加入其余的水量;

水泥混合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将砂子和石灰膏倒入搅拌机内,拌合约1分钟左右,再按配比加入水泥和其余的水,搅拌均匀,达到要求稠度。

4.3砂浆的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混凝土露筋、孔洞、夹渣、蜂窝

5.1 混凝土不应有露筋、孔洞、夹渣等严重质量缺陷。

5.2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每个检查件(处)的蜂窝面积:梁、柱上一处不应大于200cm2,累计不应大于400cm2;基础、墙、板上一外不应大于400cm2,累计不应大于800cm2。

6.混凝土的裂缝

混凝土构件主要受力部位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其他部位允许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 18 -

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但其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3mm;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2mm,且不应有通透性裂缝。

7.混凝土施工缝

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设计要求,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接缝严密,无夹渣、裂缝等缺陷。

8.混凝土外形缺陷和外表缺陷

混凝土构件应基本无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外形缺陷和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外表缺陷。

9.填充墙砌筑质量、顶部侧砌、填塞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成并应至少间隔14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或顶部预留3~5cm缝隙,钉入防腐木楔间距600mm,再填塞密实无收缩细石砼并压平。

砌体上的设备槽孔以预留为主,因漏埋或未预留时,应采取措施,不因剔凿而损坏砌体的完整性。

10.填充墙砌体灰缝厚度和宽度

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11.填充墙砌体拉结钢筋或网片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且一道墙不超过2处。

12.设备安装管线预留预埋

12.1 电线导管埋设要求:在混凝土内埋设的电线导管与混凝土表面的距离大于15mm,疏散照明线路的导管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导管在墙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

12.2预埋箱盒要求:预埋在混凝土内的箱盒,固定时平整牢固,标高坐标正确,与混凝土表面持平。箱盒内的填料清除干净,固定箱盒的圆钉去除。已返锈的箱盒内壁刷防锈漆。在砌体内预埋的箱盒,其箱盒口突出部分与抹灰面持平,且箱盒口周边有护角。

12.3墙体上埋设的电线导管及箱盒安装完毕。

13.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的评价和得分

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的检查评价采取全面抽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观感质量定点检查随机抽取一层,检查不少于10个点,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评价。

(1)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且检查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好”,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100%;

(2)现场检查基本符合要求,或检查点不少于80%符合要求,其余的点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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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80%;

(3)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或符合要求的检查点少于80%,或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点,该项目评价为“差”,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0%。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的权重值,即为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评价得分。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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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优质结构汇报材料

杨凌金融大厦陕西省优质结构工程认定 汇报材料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凌金融大厦项目部 2016年11月11日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1、总体简介----------------------------------------------------------------------------- 1 2、参加本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1 3、地基岩土状况------------------------------------------------------------------------- 2 4、工程设计等级、标准 -------------------------------------------------------------- 3 5、结构设计混凝土及钢筋

----------------------------------------------------------- 3 6、地基与基础概况-------------------------------------------------------------------- 3 7、地下防水----------------------------------------------------------------------------- 3 8、主体结构概况----------------------------------------------------------------------- 3 9、开工、封顶情况-------------------------------------------------------------------- 4 10、设计审查、建设用续等----------------------------------------------------------4 11、本工程未使用“瘦身”钢筋---------- ----------------------------------------- 4 12、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 第二章: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依据 ------------------------------------------- ---------- ---4 1、工程质量目标-----------------------------------------------------------------------4 2、质量控制依据 ------------------------------------ ------------- ----- ---------------4 3、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 5 第三章: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5 第四章:工程难点与亮点---------------------------------------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 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鲁建管质安字〔2011〕29号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施工企业:2011年5月,省建管局、省建筑业协会在潍坊市召开了全省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经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审,评出优秀QC成果一等奖36项、二等奖41项、三等奖54项;省建筑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131个(见附件1);省建筑业质量信得过班组31个(见附件2);省建筑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82名(见附件3)。经研究,同意评审结果,现予以公布。 省建管局、省建筑业协会同意推荐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贾华远QC小组等42个QC小组为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张连悦、王奋、邢庆毅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为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

会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孙国春为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高保林为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见附件4);同意推荐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文平QC小组等20个QC小组为山东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赵其文等10名同志为山东省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潍坊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QC小组为山东省质量信得过班组,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胡兆文为山东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见附件5)。 附件:1、2011年全省建筑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优秀成果名单 2、2011年全省建筑业质量信得过班组名单 3、2011年全省建筑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名单 4、推荐参加2011年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交流会的单位、个人名单 5、推荐参加2011年全省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单位、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区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水平,评选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动态受理并择优选取推荐,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广西领先水平。 第四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广西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申报国家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第七条申报范围 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其它工程,可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可以申报全部或者部分单体建筑。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15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2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35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四)市政基础设施:

烟台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烟政发[2005]39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招投标奖惩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08]87号),鼓励建筑企业加强管理,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兴业”方针,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包括建筑工程奖、市政工程奖和装饰工程奖,是全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省“泰山杯”奖的基本条件。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由烟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联合颁发。获奖工程应达到省内先进、市内一流,代表我市工程质量最高水平。 第三条烟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管理工作;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市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建筑工程50个、装饰工程25个、市政工程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申报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竣工验收、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分为单体住宅和小区组团,其规模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2、小区组团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含)以上。 (二)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 1、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 4、1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15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展览馆等; 7、建安造价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完整功能的城市广场、城市道路和桥梁、城市隧道工程等。 (三)装饰装修工程 1、公共装饰装修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造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承建的装饰装修工程;

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 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厅 2006年2月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6】2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 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1目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06年2月20日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 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0) 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 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 (16) 六、工程类别划分 (18) 附件: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22)

一、总说明 (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赣州市范围内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与管理。 第三条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分结构优良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两大类。 第四条结构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申报优良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先申报结构优良工程奖,获得优良结构工程奖的工程,才具备参加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六条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成立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良结构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的评审工作以及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并委托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项目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审批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参加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其建设规模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等特殊建筑工程规模可适当降低。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或工

XX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XX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市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市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 第四条XX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市优质结构奖评审组织工作,市优质结构奖工程视当年度工程结构验收情况,可分上下半年共公布两批获奖名单,每年至少表彰一次。 第五条申报XX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施工图纸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七条申报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设工程,均可申报市优质结构奖。 (一)民用建筑工程

优质结构汇报材料

湖州市市北分区28号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II标段 B1#楼、幼儿园工程优质结构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 我代表湖州鼎兴建设有限公司,向今天到我湖州市市北分区28号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II标段B1#楼、幼儿园项目进行“优质结构工程”验收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由衷的感谢,并真诚希望大家对我工地创建工作多多指导,使我们的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一、工程概况 湖州市市北分区28号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II标段工程位于湖州市市北分区28号地,工程于2016年2月20日开工。 幼儿园建筑面积4810.7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B1#楼建筑面积16796.23平方米,为地下2层、地上16层框剪结构。 基础为桩基础,幼儿园采用ZYJ800B型静压桩机施工,PC-500预应力管桩加固地基;B1#楼采用锤击桩机施工,PHC-500预应力管桩加固地基。 混凝土强度等级:幼儿园基础及主体均为C30;B1#楼地下室承台、地梁、底板、顶板C35,地下室墙、柱C40,抗渗等级P6;B1#楼主体墙、柱相对标高13.17以下采用C40砼;墙、柱相对标高13.17m~24.77m采用C35砼;墙、柱相对标高24.77m以上采用C30砼。梁、板相对标高24.77m以下采用C35砼;梁、板相对标高24.77m 以上采用C30砼。

±0.000以下砌体采用MU15砼实心砖,M10水泥砂浆砌筑。B1#楼±0.000以上砖墙采用B07A5.0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专用粘结砂浆薄层砌筑;幼儿园±0.000以上砖墙采用B07A5.0砂加气砌块,采用专用粘结砂浆薄层砌筑。 二、参加本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及质量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湖州市民生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浙江省地矿勘察院 监理单位:湖州中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州鼎兴建设有限公司 三、质量和安全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争创“钱江杯” 工程安全目标:争创“浙江省优胜标化工地” 四、施工管理措施 开工伊始,我们就制定了创市“钱江杯”的质量目标,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按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族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制定创优措施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 (一)工业建设工程;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通信工程; (五)市政园林工程; (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

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成都市建设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1、基本要求 1、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分为结构施工阶段评审、工程特色加分项目二部分。 2、结构施工阶段评审含现场质保条件、实测、检测、目测观感及技术资料评分,总分为100分。得分不得低于85分。得分低于85分时即被自动淘汰。 3、工程特色加分根据“三新”情况及结构复杂程度等酌情加分,最高为5分。 4、工程项目的最终评审得分结果以结构施工阶段评审得分以及工程特色加分两部分综 合反映。 2、建筑类结构工程 第一部分现场质保条件 一、检查标准 (一)、设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管理 1、检定周期准时;(0.2分) 2、检定证书齐全;(0.2分) 3、实物与证书相符;(0.2分) 4、满足使用功能和精度要求;(0.2分) 5、专人使用,专人保管。(0.2) (二)、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设置和管理 1、养护室最小面积不得小于5m2,有保温隔热措施;(0.1分) 2、室内配置恒温装置,室内温度控制在20±3℃范围;(0.1分) 3、有条件的大型工程配置喷淋装置,室内温度大于90%,一般中小型工程有砌水池 养护,但还须设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池(或水桶)作为置换水用;(0.2分) 4、标准养护室内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试块立柜,立柜内宜衬海绵等保湿材料,控制 湿度为60-80%;(0.2分) 5、标准养护室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 有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0.2分) 6、砂浆、混凝土试块按规范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 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0.2分) (三)、建材进场验收情况 1、工地应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建立材料进场及复试台帐;(0.5分) 2、材料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规范见证抽样复试合格,有验收记录并填写清楚,即合格 证、见证取样表、复试报告、材料报审表齐全合格;(1分) 3、材料汇总表所反映的数量应能满足工程要求并签字齐全;(1分)

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表格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 评比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市“西湖杯”及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结构优质奖”评比标准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制订《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质量跟踪评价办法(试行)》,负责对全市“结构优质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由工程所在监督机构按跟踪评价办法负责对申报“结构优质奖”的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和评价。 第五条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设立“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专家库”报市建委审核备案,每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定十五名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审核备案。 第六条“结构优质奖”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比二次。 第二章评选的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结构优质奖”的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八条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推荐。 第九条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06)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第十条参评工程应有创“结构优质奖”计划,未申报“结构优质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并送杭州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备案。 第十一条参评“结构优质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建筑类: 1、建筑面积在4000 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 市政公用类: 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其中杭州市市区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杭州县(市)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桥梁同一标段中连续的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按独立单体为一申报单元。 二、参评工程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1-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2-

##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 工程,促进全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宜昌市建筑协会负责组织。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和评审 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与市优质工程(夷陵杯)评委会 和评审办合二为一,不再另设。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列入国家、省、市及国家有关行业管理 门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1 5 o o m2 及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2 o o o o m2 及以上的住宅群体工程,2 5 o o m2 以上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三、工程造价在2 o o 万元以上的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 物。 第四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城市规划 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质量 督和安全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已备 案。 第五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 的工程。 、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三、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四、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 万元以上 质量事故的工程。 五、未执行“禁实”、“禁现”相关规定的工程。 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七、重大设计变更未经设计审查通过的工程。 八、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 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要求 第六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创优质结构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十五日 内填写《创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见附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 评审办。 二、评审办在收到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于五个工作日内 完成核准,经核准的项目评审办按施工进度安排核查人员进行核查。 第七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

DB37-5063-2016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5063-2016 J13512-2016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Documents 2016-07-21 发布 2016-09-01 实施 联合发布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Documents DB37/5063-20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3512-2016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1日 施行日期:2016年09月01日

前言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部位的安全管理,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安排,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4.安全管理资料的分类与整理;5.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6.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7.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附录A、B、C均为本规程的资料性附录,附录D为参考性附录。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难免存在疏漏之处,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地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邮编:250011,电子信箱:sdjzaq@https://www.wendangku.net/doc/f13835161.html,),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本规程参编单位: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 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栾启亭张英明祁忠华刘锦杜海滨 石剑杨一伟房健张剑王琳 陈科芳郭世华明宪永彭强孟宪达 宋月兰张红刘其贤杜润峰宋超 葛文峰崔宏海范国耀王泉波李振 王海洋任加良赵书君姜云海胡启勇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附: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山杯”奖)是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金山杯”奖每年评审一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强化“目标管理、过程创建、严格考评”三个环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填写“金山杯”奖立项目标管理申报表。 第四条“金山杯”奖评优工程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由镇江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镇江市“金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规模标准:(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M2或8层以上单体工程(不含砖混结构)。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500 M2以上单体住宅工程,

总建筑面积20000 M2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不含砖混结构)。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跨度18M 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完成装饰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单报。 (五)安装工程:新建工程的安装工程完成安装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独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六)市政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和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以上或总长7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3万吨/日以上给水厂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七)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八)港口、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金山杯”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优质结构汇报材料

优质结构汇报材料 篇一:优质结构评审汇报材料 东营综合保税区保税仓库3#楼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汇报材料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建设概况 (1) 建筑概况 (1) 结构概况...................................................... 2 第二章创优目标. (2)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2)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 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组织流

程.................................... 2 按质量控制流程加强质量控制.................................... 3 严格控制工程材料及过程产品质量................................ 3 完善各项创优管理措施.......................................... 5 第四章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 地基与基础施工 (6) 测量放线................................................ 6 桩基工程................................................ 6 主体结构施工.. (7) 钢筋工程控制措施及效果.................................. 7 模板工程控制及效果...................................... 9 混凝土工程控制措施及效果. (11) 第五章新技术应用情况................................................ 12 第六章技术资料控

鲁建发2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鲁建发〔2005〕29号2005年11月21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七条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投标方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结合自身条件单独报价。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90%,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鼓励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优质结构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且主体结构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获奖单位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的劳务企业、监理企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三条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 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负责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创优项目申报,建立结构评优专家库,组织现场复查组对申报结构评优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 现场复查组由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工作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协会委托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区域的申报优质结构工程的日常核查工作,并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

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受委托的单位应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 第三章申报受理范围 第五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单位工程规模应达到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具有纪念意义,新型结构体系,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 第六条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报送“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创建计划”和申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创优措施;该工程拟申报的劳务企业、监理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请现场复查之前分别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劳务分会、监理分会报送《劳务分包企业优质结构申报表》、《监理企业优质结构申报表》,未列入创建计划目标的工程一律不得参评。 3、申报工程必须为委托监理的工程,并由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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