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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诉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诉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诉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友情提醒:09年司考大纲的更多信息请访问学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 里面的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thread-61154-1-1.html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若干基本理念和基本范畴。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效率

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阶段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原则的含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基本原则的规定。考试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的含义互相配合的含义互相制约的含义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十一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六种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第十二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基本要求:

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与组织体系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及主要诉讼参|学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整\理|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第二节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分类当事人的概念、条件、范围、诉讼权利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概念、范围被害人的概念、特点、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自诉人的概念、特点、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诉讼义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法定代理人的概念、范围、职责、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权限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辩护人的概念、诉讼地位、职责证人的概念与特点、条件、不能作证人的情况、证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鉴定人的概念与特点、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翻译人员的概念、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第四章管辖

基本要求:

了解: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的概念。

理解:划分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的根据和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审判管辖、级别管辖、管辖变通、专门管辖和特殊情况管辖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的概念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关于执行立案管辖的几个问题

第二节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的分类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专门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第三节特殊情况的管辖

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

第五章回避

基本要求:

了解:回避的概念和意义、回避的种类。

理解:回避的适用人员、回避的理由、回避的决定机关或人员。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回避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适用人员

回避的适用人员

第二节回避的理由与种类

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种类

第三节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期间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基本要求:

了解:辩护制度、自行辩护、指定辩护、委托辩护、拒绝辩护、法律援助制度、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

理解:辩护人的范围,辩护的种类,|学法.网\整/理|辩护人参加诉讼和律师辩护的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辩护与代理的规定,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辩护人

辩护人的概念、人数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拒绝辩护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第二节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的概念委托辩护的概念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指定辩护的概念指定辩护的阶段、适用情形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第三节法律援助制度

(参见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四章第四节)

第四节刑事代理

刑事代理的含义、种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诉案件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申诉案件的代理)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诉讼代理人的责任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代理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第七章刑事证据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证据、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及人证、物证、书证、原始证据、传来证据、有罪证据、无罪证据、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概念。

理解: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和意义,各种证据的特点和相互间的区别,理论上对证据分类的依据及间接证据的特点和运用,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原则的要求和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共犯口供的适用,证人的保护制度,间接证据、传来证据、言词证据等运用规则,证明责任原理及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审查判断证据的任务、标准和对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法定形式物证的概念、特征、收集程序书证的概念、特点及与物证的区别、收集程序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特点、收集程序证人的保护被害人陈述的概念、特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概念、特点、审查判断、共犯口供的适用鉴定结论的概念、特点与运用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

第三节刑事证据的分类

刑事证据分类的概念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

第四节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证明对象的概念、内容证明责任的含义证明责任的分担证明标准的概念、内容

第八章强制措施

基本要求:

了解: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

理解: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或者条件、适用机关、审批程序和执行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强制措施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

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种类刑事强制措施与其他相关处罚、措施的区别公民的扭送

第二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传的概念和性质拘传和传唤的关系拘传的适用对象、适用机关和适用程序取保候审的概念、适用对象、保证方式、审批程序、执行程序、期限保证人的条件和责任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处理监视居|学法网.整\理|住的概念和适用对象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关系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监视居住的程序、期限

第三节拘留

刑事拘留的概念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的适用情形(包括公安机关的适用情形和检察机关的适用情形、适用机关、审批程序、执行程序和期限)

第四节逮捕

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逮捕的适用机关(包括审批机关和执行机关,以及两种特殊犯罪嫌疑人的审批机关)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执行程序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超期羁押的规制

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

基本要求:

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当事人资格、提起和审判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损失的物质性,以及物质损失同被告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的一般规则和例外情形司法解释中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和负有赔偿责任的人的特殊规定

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期间、方式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的格式与内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整理)受理和准备程序司法解释中有关附带民事审判程序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的内容与格式

第十章期间、送达

基本要求:

了解:期间和送达的概念。

理解:法定期间的规定、期间的计算、期间的延长、期间的恢复以及送达规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期间和送达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期间

期间的概念期间和期日的区别法定期间的种类和内容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特殊期间的计算期间恢复制度

第二节送达

送达的概念送达的种类和规则

第十一章立案

基本要求:

了解:立案的概念、特征和意义,立案监督的概念。

理解:立案的材料来源,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立案监督制度。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立案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立案的概念立案的特征立案的意义

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立案程序(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处理立案不立案)立案监督(立案监督的概念立案监督的程序)

第十二章侦查

基本要求:

了解: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各种侦查行为的概念,侦查终结的概念,补充侦查的概念,侦查监督的概念。

理解:侦查工作的原则,侦查的司法控制,各种侦查行为的法定程序,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程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程序,补充侦查的种类,侦查监督的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侦查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概述

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侦查的任务侦查工作的原则侦查的司法控制

第二节侦查行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手续和保密权)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询问被害人的程序)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的概念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搜查(搜查的概念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扣押物证、书证(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扣

押物证、书证的程序和要求)鉴定(鉴定的概念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辨认(辨认的概念辨认的程序)通缉(通缉的概念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节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的概念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侦查终结的条件侦查终结的处理)侦查羁押期限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权限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第五节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概念补充侦查的种类(审查起|学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整\理|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

第六节侦查监督

侦查监督的概念侦查监督的范围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

第十三章起诉

基本要求:

了解:起诉、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不起诉及出庭支持公诉、提起自诉等概念。

理解: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提起公诉的任务和意义,审查起诉的内容、程序,提起自诉的程序特点。

熟悉并能够运用: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提起公诉、不起诉的条件,起诉书的制作,自诉状的制作。

考试内容:

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起诉的概念(刑事起诉概念公诉与自诉的概念)起诉的意义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

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整理) 审查起诉的内容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审查起诉的期限)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条件

起诉书的制作和移送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移送)不起诉(不起诉的概念不起诉的种类不起诉的程序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与宣布)

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

提起自诉的条件提起自诉的程序自诉状的内容和格式

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刑事审判模式的概念和特征,刑事审判各原则的概念,审级制度的概念,审判组织的概念。

理解:刑事审判的任务和意义,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改革,各种审判原则的内容,审判组织的组成和运行。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审判相关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

刑事审判的特征刑事审判的任务刑事审判的意义

第二节刑事审判的模式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概念和特征)职权主义审判模式(概念和特征)混合式审判模式我国刑事审判模式(1979年模式的特点1996年模式的特点)

第三节刑事审判的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概念例外意义基本要求)直接言词原则(含义意义适用)辩论原则(含义意义适用)集中审理原则(含义意义适用)

第四节审级制度

审级制度的概念两审终审制

第五节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的种类独任制合议制(合议庭的组成方式组成原则活动原则)审判长选任制人民陪审制审判委员会(概念性质组织任务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

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概念,反诉的概念,简易程序的概念。

理解: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内容,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内容,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判决、裁定、决定的制作。

考试内容:

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概述

第一审程序的概念第一审程序的分类

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审查的内容和方法审查后的处理审查的期限)开庭审判前的准备(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内容、程序)法庭审判[开庭的程序法庭调查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程序(公诉词与辩护词的制作)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人民法院对不同案件的裁判](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法庭秩序(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及程序)法庭审判笔录延期审理(情形程序)中止审理(情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终止审理(情形与中止审理的区别)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第三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反诉的条件及其与自诉的关系)

第四节简易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院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得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决定适用和审判程序

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

判决(概念特点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裁定(概念适用裁定的情形与判决的区别裁定书的格式与内容)决定(与判决、裁定的区别)

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上诉与抗诉的概念,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

理解:上诉、抗诉的主体范围、理由,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程序(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整理)和审理后的处理,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第二审程序的规定,上诉状、抗诉书的制作。

考试内容: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的功能和意义

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上诉和抗诉的概念(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机制上诉的概念抗诉的概念)上诉、抗诉的主体(上诉的主体抗诉的主体)上诉、抗诉的理由(上诉的理由抗诉的理由)上诉、抗诉的期限(上诉的期限抗诉的期限)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上诉的方式与程序抗诉的方式与程序)上诉状、抗诉书的内容与制作

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全面审查原则及内容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要求阅卷与调查相结合不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次数)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自诉案件的处理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第四节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违法处理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不同情形的报请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的处理)

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特点、功能和意义。

理解: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报请复核的要求,复核的具体程序,复核后的处理方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概述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材料及要求(“一案一核”和“层层复核”制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复核的审判组织复核的内容与要求复核后的处理方式)

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判组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具体复核程序及复核后的处理方式

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申诉的概念。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与上诉的区别申诉的期限申诉的提出、受理及审查处理)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捡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认定事实上的错误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提出抗诉)

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再审立案重新审判的程|学法.网\整;理|序(再审提审开庭审理的情形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不得加重刑罚的情形开庭前的工作提押、中止执行及强制措施审理程序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重新审判后的处理重新审判的期限

第十九章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执行程序的概念。

理解:执行的依据,执行机关,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执行的变更程序,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程序,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执行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执行概述

执行的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执行机关

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执行死刑的机关和期限执行死刑的场所和方法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执行死刑后的处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执行机关执行程序)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判决的执行(执行机关及交付执行对缓刑罪犯的考察与处理)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执行机关执行程序)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执行机关执行程序)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执行机关执行程序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

第三节执行的变更程序

死刑执行的变更(停止执行死刑暂停执行死刑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情形停止执行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对死缓犯执行死刑)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减刑、假释(减刑、假释的程序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第四节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对新罪、漏罪的处理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

第五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对执行死刑的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对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意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

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和特点。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概述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公安部的有关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分案处理原则不公开审理原则及时原则和缓原则

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准确出生日期由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承办诉讼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别的诉讼权利严格限制强制措施的适用区别对待的起诉政策相对和缓的办案方式

第二十一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

理解: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范围,涉外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范围涉外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法律

涉外刑事诉讼原则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关系

适用中国刑事法律和信守国际条约相结合的原则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的原则

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外国籍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辩护或代理的原则

第二节刑事司法协助

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 学法,网\整/

理|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l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年1月19日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法释[1998]23号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199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21次会议修订)高检发释字[1999]1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

(1999年9月21日)(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 高检发研字[1999]9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9年8月4日发布)公通字[1999]3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200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法释[2000]47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11日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

(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6次会议通过2001

年l2月26日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1]31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2003年3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2003年3月1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006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8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学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整;理|会第60

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1日公布自2006年9月25日起施行)法释[2006]8号.学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6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9次会议通过2006

年l2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6]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2007年2月27日公布自2007年2月28日起施行)法释[2007]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2008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5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24日公布自2008年12月26日起施行)法释【2008】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9次会议通过2001

年4月4日公布自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法释[2001]9号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2002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5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68次会议修正自2006年12月28日起施行)

友情提醒:09年司考大纲的更多信息请访问学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 里面的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thread-61154-1-1.html

刑事诉讼法测试题1

试卷代号:2109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2014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 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无期徒刑。 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提审 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的证言。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B.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C.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作证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 A.审判管辖 B.地域管辖 C.立案管辖 D.专门管辖 4.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从( )。 A.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起 B.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C.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提起公诉之日起 410

5.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是( )。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贪污贿赂案件 C.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6.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是( )。 A.国家安全机关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监狱 7.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 )。 A.宣告被告人无罪 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 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8.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市公安局局长的回避应当由( )决定。 A.市公安局党委 B.市法院审判委员会 C.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D.市政法委员会 9.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的,被告人释放的时间是( )。 A.判决宣告后 B.判决生效后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如果案件进入二审,二审判决生效以后 10.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 A.人民法院 B.自诉人 C.证人 D.被告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 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A.提供法律咨询 B.申请鉴定或勘验 C.代理申诉、控告 D.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12.下列公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 )。 A.公诉人出庭,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精品】2021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法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国际法 第一章导论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理解:国际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熟悉: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渊源和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特征内容) 第二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概述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 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国际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学优网纲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学优网纲。的性质和一般制度。 理解: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关于国家承认与继承的规则,国家的基本权利,联合国体系,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熟悉:国家管辖权和主权豁免的规则,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主要形式和不法性的排除。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国家的要素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管辖权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国家主权豁免)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继承)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联合国体系非政府国际组织) 第二节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形式 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国家不法行为的要件)不法性的排除(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国际责任的主要形式(终止不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 第三节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国际刑事责任问题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上关于空间划分的基本依据和特点,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各个区域的划分方法、范围与相互联系,领土的取得方式,边界和边境制度,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国际法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熟悉:有关领土、海洋、航空和外空等各领域的主要国际法规则和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领土 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构成领土主权领土主权的限制河流制度)领土的取得方式(传统国际法的方式现代国际实践中的新发展)边界和边境制度(边界边境制度)两级地区的法律地位(南极地区北极地区) 第二节海洋法 内海及有关制度(领海基线内海及港口制度)领海及毗连区(领海及领海制度毗连区及有关制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法律制度大陆架及其法律制度)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群岛水域国际海峡)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 第三节国际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

讲义听谁的

讲义听谁的 先讲自己的经验 刑法:徐光华 民法:段波、张翔(题外话太多) 刑诉:杨雄 民诉:杨秀清 三国法:杨凡(女) 行政:赵鹏(听过还好)、林鸿潮、季宏、徐金桂(讲义较详,系统,当阅读)商经:张海峡 首先报分数95 93 97 118 总分403,确实与我预计的相差颇大,显然是有些题想太复杂,反而拖累了。去年复习了一个月,差了3分,今年复习足了1个半月,显然有所提高。 之前好意写了个帖子,声明过仅个人观点,仍是被一些无脑的人指责一通,我再次强调,我作为法学硕士很想公正地来谈,但一定会带有我个人的主观色彩,唯一一点大家可以放心的是,我身后没有纠结任何利益关系,否则,我已经考过了,何必费时费力又不讨好,只想说出心里话,好让后来人少走弯路,欢迎探讨的人,但吵架的自行绕道。 首先分析下整体形势,出题人与我们考生间有着数十家知名补习机构,这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出题人想控制通过率,如果大好考,或是题目被押中太多,颜面何在,补习机构,除非确有门路,很难押中题,另一方面又要忽悠考生来报名,所谓的通过率XX 的,都是自己报的,据某包过班出来的人透露,通过率与社会上的也相差无几。所以最惨的是考生,不只要付出大量金钱、精力,如果能得到回报当然还算好,问题在于,被误入歧途。 所以我的建议还是,尽量回归三大本,官方的才是王道,今年题目,诸君可见,确有

不少是按照书上来的,也确有不少老师讲的与三大本不同,难免有异议。至于这些补习机构呢,有何存在意义,固然有,可以帮你串讲知识点,梳理结构,别指望他们能押中题,今年的某些自命不凡的人都信誓旦旦说了必考来着,结果很显然,有兴趣的可以翻出录音来听听。或许他们有个功能是连他们自己都忽略了,就是查找遗漏,根据近几年命题,去翻看还有什么知识点没考再现过,或是有什么新的点将如何出现。 关于新增点与重难点如何挖出并掌握,确实是很大工程,我自己对照着大纲将三大本翻了不下五遍,有兴趣的可以再讨论。特别是经济法和诉讼法基本都是看书的,老师所讲遗漏颇多. 接下来说说老师吧,参差不齐的确实也难选择,我再强调一次,以下我个人看法,把你们喜爱的老师写差了也别跟我急,至少从与司法考试结合上来讲,他们不怎么样。 段波,推荐五,不得不说,此人讲课确实风趣,条理清晰,其实还有好些溢美之词,虽然他所讲的很多难点都未考到,但他至少能以他独到的方法为我们梳理民法的知识,此人有些观点与三大本相违,慎之. 季宏,推荐五,也是讲难点的高手,很透彻,还押中的题,虽然他讲的难点大部分也没考到,但对于行政法的系统强化颇有好处. 李建伟,推荐四,徒有虚名,讲得还行,经常不自觉地笑,笑起来有些傻. 杨FAN,推荐四,她梳理的三国法确实很不错,我后来复习的基石都靠她。 袁登明,推荐四,也是中规中矩. 史越,推荐四,押中了商经的几个点,讲课幽默,就是题外话太多. 郭翔,推荐四,押的题基本不中,讲的时候还信誓旦旦说此题必考,但其实讲得还不错 马明亮,基本同上.

杨雄刑诉——带答案和解析版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相关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我国的简易程序中,被告人必须认罪而且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B、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中,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可认定被告人有罪 C、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 D、追缴、被告人退赔的情况,需运用证据证明,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F、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后,才可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 答案:CD A不需要同意量刑建议B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E应当告知F还可以赔礼道歉 2、以下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犯罪控制的审判模式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 B.实行实体真实主义为主、正当程序主义为辅的诉讼目的 C.实行公诉独占主义,兼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 D.逐步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全面认可自由心证原则 ~~~~~~~~~~~~~~~~~~~~~~~~~~~~~~~~~~~~~~~~~~~~~~~~~~~~~~~~~~~~~~~~~~~~~~~~~~~~ 答案:ABCD A我国在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朝着控辩审判模式发展 B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并重 C公诉独占主义意味着只能公诉,我国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后半句正确 D前半句正确,我国无自由心证 3、关于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全面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 B、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发回重审。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和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 C、加强庭审的实质化和实现有效辩护,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D、“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做法,体现了审判的亲历性和司法责任制 ~~~~~~~~~~~~~~~~~~~~~~~~~~~~~~~~~~~~~~~~~~~~~~~~~~~~~~~~~~~~~~~~~~~~~~~~~~~~ 答案:BCD A都未全面体现 4、小甲(19岁)故意伤害(重伤)小乙(15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小甲的父亲大甲作为小甲的辩护人参加诉讼,小乙的父亲大乙也参加诉讼,丙系该案的证人。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小甲、小乙、大甲、大乙均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B、小甲、小乙、大甲有权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C、小甲、小乙、大甲、大乙对第一审判决均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D、小甲、小乙、大甲均有权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提出量刑意见 E、小甲、小乙、大甲、大乙、丙均有权对该案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 ~~~~~~~~~~~~~~~~~~~~~~~~~~~~~~~~~~~~~~~~~~~~~~~~~~~~~~~~~~~~~~~~~~~~~~~~~~~~ 答案:ACE 小甲(被告)、小乙(未成年被害人)、大甲(被告的近亲属、辩护人)、大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丙(证人) A小甲、大甲不可(记住几种不同情况:公诉、自诉、附民、强制医疗) B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可申请

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14小题.每题1.0分,共1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 )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A 骗取出口退税案 B 受贿案 C 私分国有资产案 D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即①非法拘禁案;②非法搜查案;③刑讯逼供案;④暴力取证案;⑤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⑥报复陷害案;⑦破坏选举案。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对于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所以,本题中的B、C、D项分别属于贪污贿赂或者渎职犯罪等,应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对于A项属于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 第2题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 )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刑诉法第214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题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只有王某和李某,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 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是( )。 A 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D 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指定辩护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可见,在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是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才是“应当”指定辩护人,其他情况下都属于“可以”指定的情形。 第4题 下列人员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回避人员范围的是( )。 A 书记员 B 翻译人员 C 鉴定人 D 证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为所得收入的归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理解: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原理和规定,并能够对公司的分配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分析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依据会计事务所的聘请与解聘公司的收益 分配制度(公司法对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收益分配顺序股东利润的分配) 第六节公司债券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债券制度的一般原理和规定。 理解:公司债券与股票的联系和区别,债券发行行为的合法性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债券的特征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 (债券发行的核准制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债券发行承销协议)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的方式转让的场所记名债券的转让无记名债券的转让)第七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变更的概念,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种类。 理解:不同形式的公司合并、分立的相互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要求和法律后果,并对实践中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作出分析认定。 考试内容:

刑诉法128表补充讲义杨雄.pdf

刑事诉讼法128表 补充讲义 (2015年司考纲刑诉新增考点和重点法条解读) 杨雄 (新浪微博@刑诉杨雄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yangxiongbnu) 一、网络犯罪案件的交叉管辖,补充在“交叉管辖(表-27)”最后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发现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通交叉管辖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关于办理网络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告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罪案件适用刑事诉案侦查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经审查,认讼程序若干问题的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意见》第7条)经检察院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 犯罪嫌疑人所犯其他犯罪并案侦查。 二、有效辩护原则,补充在“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6)”之中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辩护应当对保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 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 内容: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有效辩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护原则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 个刑事诉讼过程。(委托辩护中的体现) ③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 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 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自行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中的体现)三、网络犯罪案件中询(讯)问程序,增加到“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表-74)”之中 1、网络犯罪案件,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网络犯罪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案件中询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讯)问程 2、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序随案移送。(《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 12 条) 四、死刑复核中最高法院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律师阅卷、裁判文书的送达,增加到“死刑复核程序(表-114)”之中 死刑复核1、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中最高法立案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院听取辩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内容为 护律师的案件是否立案及承办案件的审判庭。

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特点 1.特点(适用主体;对象;目的;法定性;时间上的临时性) 2.与刑罚、行政处罚的不同 3.扭送(不是强制措施。)(对象:正在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越狱逃跑;正在被追捕。总结为:现行犯或在逃的) 二、拘传 1.拘传与传唤(对象不同;是否具有强制性不同;二者的关系) 2.拘传适用的程序(《解释》第63条、第64条) (1)负责人批准; (2)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进行; (3)2人执行; (4)辖区以外执行——通知当地的公或检、法 3.时间 三、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取保候审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诉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8)持有效护照和出入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不适用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方式 (1)人保 A保证人的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54条) B义务:监督;及时报告 C责任 a.行政责任:罚款(1000——2万);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前提:协助逃匿、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提供;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解释》第73条) (2)财产保(人民币;起点) 注:不能同时适用 3.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第56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取保候审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 (2)决定机关(决定数额;变更) (3)执行机关(没收、退还保证金、罚款)

电大2014年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 答: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 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 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 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 答: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 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 答: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 答: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 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答: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 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 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答:王师傅:报案人;王某:被害人;张某: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张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的妻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案例2答:有错误。 1、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权利是一种权利主体行为选择的自由,因此被告人坚持不委托辩护人,县人民法院就无权强制。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 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使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 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 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 类标准及其意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公司自 治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股东平等权利制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社 会责任)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 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 确认)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 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股东的义务(股东 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名义股 东与实际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 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 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 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 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 为所得收入的归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 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理解: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原理和规定,并能够对公司的分配行 为的合法性作出分析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依据会计事务所的聘请与解聘公司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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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作业答案要点

《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作业答案 你的得分:75.0 说明: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4年03月13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5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 ( D ) A.自行侦查 B.提起公诉 C.不起诉 D.法律监督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共有三类,其中一类即为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案件中,不属于这类刑事自诉案件的是()。 ( C ) A.故意伤害案(轻伤) B.妨害通信自由案 C.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D.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以下选项中,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 C ) A.秘密侦查破获的贩毒案件 B.秘密实施投毒杀人案件 C.公然劫取国家核心机密案件 D.秘密挖洞入室盗窃案件 4.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 候可以移送()。

( C ) A.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 B.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 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 D.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 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的条件是()。 ( D ) A.有犯罪人自首 B.有被害人报案或控告 C.有群众报案或举报 D.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6.某市政府机关科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 措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C )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7.在一起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被告人是一名法国人,下列关于此案管辖法院的 说法,正确的是()。 ( B ) A.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D.此案被害人任意选择一个管辖法院

2019司考商法大纲-16页精选文档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公司自治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股东平等权利制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责任)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 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 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为所得收入的归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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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图书勘误合集 《宋光明讲理论》 第181页下半部分,“光明点睛”“2、撤职案的提案权主体是一府两院主任会议,以及1/10以上常委。(天星司考)”将“1/10”改为“1/5”。《宋光明理论题库》第100页,138题的答案应当是:AB。理论法学新增讲义立法法部分有勘误,具体见附图红色字体部分。 《殷敏三国题库》 (1)第181题,答案为BDE;(2)第255题,答案为BCD。 《李晗解商经》 票据法 1.P65 2010/3/29正确答案为BC 选项C正确。丁向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是票据担保,只是承担民法上的担保责任,按照民法担保责任承担的规则,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由于本题目出题存在瑕疵,作为单项选择题目,只能选择最正确的一项B,(天星司考)考生只需掌握知识点即可。 2.P66 2010/3/76

本题题干存在瑕疵,本题若为转账支票,甲提示银行付款后就应当支付,不应在3个月后在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题干与实务中不符,考生不必纠结本题设置为支票,只需对知识点掌握即可。 海商法 P82 2012/3/76正确答案为CD 选项A错误。《海商法》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第23条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四)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A选项错误,(天星司考)因为,一般情况下,按照顺序受偿,海难救助费用在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之后受偿。只有海难救助后于人身伤亡赔偿发生的,那么先赔偿海难救助费用。 劳动合同法 P120 2012/1/96正确答案为ACD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若干基本理念和基本范畴。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考试内容: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基本原则的规定,这些原则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内涵。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与法治国家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效率 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苯内容。 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慕本内容: 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基本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棊本内容 第十一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本体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二节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第三节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 第四节法的渊源

司考低分掠过经验

买买买先买书~~盗版买买就好~~ 1、三大本:字典废柴 2、三校名师讲义一套:我买的是2010年版的,一般 3、2004-2010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真题必入 4、指南针或一本通 ---法条:必入。后期专攻法条真题,王道 5、张能宝 & 白皮书:错多忽略。 6、学法网司考题库:做到手软,有错题记录 7、众合讲座:老牌、入门必备(尤其李建伟《民法60讲》),不过有越来越厚的趋势,后期可淘汰 8、考试当年要买一本和三大本一个系列的“新增法条与考点”,好像是叫这个, 新法必出题啊每年的分值在2-30分左右。 这个当时没买不过大家墙裂推荐的东西----------指南针攻略“《刑法攻略》是最大的亮点今年多次卖脱货秉持新理论刑法由此本书在手基本不用愁除非你没看。《民法攻略》是命题人温老师的弟子周珺写的和其他民法书编排迥异看后没感觉后期做题回头看才看出此书价值属于入手很难的民法书。行政法是王旭作和民法攻略差不多的感觉。《刑诉攻略》为杨雄作内容基本覆盖所有知识点就是书太厚一本书抵上众合两大诉讼法合辑的高度不过挺不错。《民诉攻略》杨秀清的教案。其他的不需要看看名师讲义够了看多了讲座浪费时间。但是如果是以讲座为主要资料的那么要将讲座看个五遍以上。”

讲义音频我喜欢挑好玩的听~倍速听不二价~ 有几个网站的音频、讲义资料都是很全的:学法网、法法网、考试吧(司法考试专区),鲤鱼网(司法考试专区) 一般都会分成基础xx班、重点学科班、系统强化班、冲刺班之类根据阶段听~ 我基础班听得很少因为妹的没时间!!不过如果有空从头听也不错啊比自己看书有头绪~~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推荐-陈璐琼的表格讲义、淳于闻的法制史讲义 理论法学没什么听头,当时听了宪法组织法立法法那类因为自己看太乱了。 据说“陈老师是有微博的,资料在微盘里都可以下载,非常方便。” 三国法:推荐-杨帆(女)的音频和讲义,三国第一人,不太有趣,但随便一句话都是考点。三国法其他书什么的就不要看了,没什么必要。建议靠后一点点开始复习,考点集中。刑法:推荐-柏浪涛的书、韩友谊%刘凤科的音频 柏浪涛的《刑法攻略》 韩友谊,老牌不解释。 刘凤科激进派,一口四川口音,老喜欢举一些“斧头帮”,“菜刀会”的例子,但理论功底强大据说押题也很牛。 刑诉:推荐-汪海燕的音频和讲义、杨雄的讲义

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刑法 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11年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彻底的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方鹏——陈兴良弟子 1、命题人周光权、张明楷弟子。 2、刘凤科,不推荐,第一,观点过于激进,彻底新理论代表。第二,11年讲义雷同柏浪涛《刑法攻略》,第三,授课,做题方式,讲授方式上经常讲案例,并要求学生用案例去套考题,容易混乱,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3、韩友谊,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

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非常爱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2012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此书适合各种忙的同学,内容简练,同样是柏浪涛编写。)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2012刑法攻略-真题卷》,此书收录02-11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柏浪涛谈2012年刑法备考方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874484.html,/v/b/68540454-2083485021.html 7、看到这里,停!,先把上面这个视频看了,再继续看下面。 8、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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