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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十二章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一、教学目的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对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民族伟大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本章学习重点使学生了解共产党实行祖国完全统一方针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了解我国实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原因;深刻理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的内容和重大意义;掌握新时期“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及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旨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一)教学重点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2、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二)教学难点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三、教学内容

(一)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爱国主义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一个国家民族意识和民族觉悟的集中反映。中华民族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

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光荣传统。我国

各族人民历来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为捍卫民族的尊严和国家的统一进行了英勇斗争。在中国历史上,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制造分裂的人,历来被人民所唾弃。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奴役和宰割,中国局部地区处于分离状态。各族人民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同各种分裂势力及其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了中华民族遭受外敌入侵、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实现了中国大陆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分别属于中国和英国之间、中国和葡萄牙之间的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解决香港、澳门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采取暂时不动、待时机成熟时再收回的策略。同时,也进行了武力解放台湾的各方面准备。但由于美国直接插手台湾问题,阻止中国人民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致使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至今仍处于分离状态。5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大业,顺利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有力地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发展。(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民族复兴,就是要改变民族因某种原因陷入停滞不前、贫穷落后、被动挨打的状况,使民族奋发图强、独立解放,实现繁荣昌盛,以重振民族雄风、重塑民族形象、重立民族地位、重现民族辉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仁人志士魂牵梦萦的执著追求。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义无反顾地担当起中华民族解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

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扫清了障碍,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起点,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崭新局面。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国家的完全统一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标志,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民族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既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实现繁荣强盛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过程。只有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才能更好地在国际上展现中华民族团结奋进、朝气蓬勃的雄姿,使中华民族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把捍卫民族尊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自己神圣的历史使命,并带领中国人民为之英勇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党领导中国人民同一切阻挠破坏中国统一的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不断推动实现祖国统一的进程。毛泽东曾严正地指出,台、澎、金、马整个地收复回来,完成祖国统一,这是中国人民的神圣任务,这是中国内政。邓小平指出,如果到1997年后中国还不能收回香港,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江泽民也指出,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地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这

是中华儿女不可动摇的共同愿望和决心。胡锦涛强调,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不可动摇的意志和决心,符合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无论在祖国统一的道路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无论国内外敌对势力如何阻挠破坏,都动摇不了党和人民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50多年来,我们党和政府对台方针政策大致经历了由“解放台湾”到“和平统一”两个重要历史时期。

第二节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一)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台湾人民同大陆人民同根、同宗、同源,承继的是相同的文化传统。

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1949年,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后,抗拒统一,图谋反攻大陆。正当中国人民解放军准备着手解放台湾时,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军队进入台湾和台湾海峡地区,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从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扶持国民党政权,形成台湾与大陆对峙的局面,台湾问题由此产生。

对比案例:两德问题和朝韩问题的产生

东西德的分裂主要是由于国际外力干预造成的,是一个国际性问题。纳粹德国同意大利、日本结盟,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2月,苏、美、英三国首脑在雅尔塔开会,商讨最后战胜德国并占领德国

的计划。同意“在战后三国军队(法国如果同意也可参加)对德国实行分区占领”。战后,苏美英法四国军队分区占领了战败国德国。1948年6月,在美国策划下美、英、法三国占领区合并,随后建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而苏占区则在苏联支持下建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从此分裂为两个国家。

朝鲜半岛的南北分裂也主要是由于国际外力因素所造成的。1910年,朝鲜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投降后,朝鲜从日本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本来应该建设一个独立统一的国家。但日本投降前夕,美国杜鲁门总统在给斯大林一封密信中建议苏军接受朝鲜北纬38度以北的日军投降,美国则接受38度以南的日军投降。二战后,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考虑,于1948年支持成立了大韩民国,同年,北方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也宣告成立。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朝鲜问题进一步国际化。1953年中、美、朝、韩等国家签署了朝鲜停战协定,朝韩大致以“三八线”为界实现停战,直到现在,这条停战线仍是朝、韩两国的事实上的国境线。

显然,两德问题和朝韩问题都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国际势力的介入而导致分裂的,是二战结束后特殊的历史条件及有关外部因素造成的。

台湾问题与和东西德及朝韩问题完全不同,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1895年日本通过侵略战争从中国割占台湾、澎湖列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有关国际条约明确规定将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台湾回归中

国,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1949年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由于美国等外国势力的阻挠和台湾当局抗拒统一,两岸分离状态持续了半个多世纪之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为自己神圣的历史使命,并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制定和实施了对台方针政策。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上,经历了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的过程。

(二)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

“解放台湾”曾经是一个时代响亮的口号。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新华社发表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时评,指出:“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绝对不能容忍国民党反动派把台湾作为最后挣扎的根据地。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任务就是解放全中国,直到解放台湾、海南岛和属于中国的最后一寸土地为止。”1949年12月中共中央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明确提出1950年的任务就是解放海南岛、台湾和西藏,全歼蒋介石集团的最后残余势力。朝鲜战争爆发后,党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策,人民解放军的战略重点由东南转向东北,解放台湾的计划被迫搁置。

1953年7月朝鲜停战,台湾当局加紧推动与美国签订“共同防御条约”。1954年7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再次提出解放台湾的任务,表示不能承认美国军事干涉和占领台湾。人民解放军于9月3日开始炮击金门,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向美国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和立场。美国政府于12月与蒋介石集团签订“共同防御条约”,把台湾、澎湖列岛置于美国的“保护伞”下,阻挠中国统一。对此,周恩来发表声明,指出所谓“共同防御条约”根本是非法的、无效的,强调“一切关于所谓台湾‘独立国’、台湾‘中立化’和‘托管’台湾的主张实际上都是割裂中国领土,侵犯中国主权和干涉中国内政,都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同意的”,指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完成自己祖国的完全统一。1955年1-2月间,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动渡海战役,解放了一江山岛和大陈岛。

(三)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20世纪50年代中期,围绕台湾问题的国内外形势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形势缓和,亚太地区国家希望和平的呼声高涨。台海的紧张局势愈来愈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主张和缓这一地区紧张局势的呼声甚高,不少国家还为此提出了种种解决办法。国内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台湾局势发生变化,美蒋在合作中出现矛盾。

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党及时调整了对台政策,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敦促美国政府与中国政府谈判。中美大使级会谈,先在日内瓦,

后在华沙,从1955年8月一直谈到1970年,历时15年,谈了136次,关于台湾问题的核心就是美国从台湾撤兵。

二是向台湾当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倡议。1955年5月,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第一次公开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毛泽东还曾提到同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1956年4月,毛泽东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这一时期毛泽东、周恩来还在不同场合进一步阐明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方针政策,其要点概括起来有:省亲会友、来去自由,既往不咎、立功受奖,国共合作、爱国一家,和平解放、互不破坏。

1958年8月,为了打击美国“划峡而治”的阴谋,中国人民解放军以猛烈炮火轰击金门。金门炮战开始后,美国一方面表示要大陆方面停火,不对台湾使用武力,另一方面又继续劝说台湾当局从金门、马祖撤军,以此造成美国侵占台湾的合法化和“两个中国”的“事实上的存在”。但是,蒋介石决心固守金、马,甚至决心“独立作战”。炮击金门有力地打击了美国政府策划“两个中国”、“划峡而治”的图谋,加剧了美蒋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说明蒋介石在维护一个中国的立场上,同大陆存在着某种“共同语言”。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了“联蒋抵美”的策略。毛泽东起草的以国防部长名义发布的《告台湾同胞书》等公告,公布了对台湾的新政策。虽然发生了金门炮战,但国共两党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是一致的。此后,两岸都调整了政

策,海峡两岸由过去激烈的军事对抗,转为以政治对抗为主、军事对抗为辅的对峙状态。

1958年10月,毛泽东向新加坡《南洋商报》的一位撰稿人表示:台湾如果回归祖国,照他们(指蒋介石等) 自己的方式生活。水里的鱼都有地区性的,毛儿盖的鱼到别的地方就不行。美国不要蒋时,蒋可以来大陆,来了就是大贡献,就是美国的失败。蒋同美国的连理枝解散,同大陆连起来,根还是他的,可以活下去,可以搞他的一套。关于军队问题,毛泽东表示:可以保存,我不压他裁兵,不要他简政,让他搞“三民主义”。

此后,我们党对解决台湾问题又提出许多重要原则。1960年5月,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了对台工作问题,认为台湾宁可放在蒋氏父子手里,不可落到美国人手中;对蒋介石我们可以等待,解放台湾的任务不一定要我们这一代完成,可以留交下一代人去办;现在要蒋过来也有困难,逐步地创造些条件,一旦时机成熟就好办了。周恩来将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政策和主张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为: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等条件成熟并尊重蒋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双方互不派人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正式确立。

在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推动下,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对台工作取

得了进展。我们将蒋介石集团控制区域压缩到了台、澎、金、马地区,彻底打破了蒋介石“反攻大陆”的幻想;坚决粉碎了美国“划峡而治”的图谋;尝试了以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实现了中国与许多国家邦交正常化,确立了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一个中国的格局,为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创造了不可或缺的条件。

第三节“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20世纪70年代,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为确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

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驱逐台湾当局的非法代表。1978年12月,中美决定自1979年 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背景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随后,逐步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

家统一的大政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其要点有:强调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强调在解决统一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台湾的现实情况,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提出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提出首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商谈结束军事对峙状态;提出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和进行经济贸易交流,后来被概括为“三通”。

1981年9月,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被称为“叶九条”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其要点是: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提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的主张;提出国家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提出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1982年1月,邓小平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条所载明的“设立特别行政区”,指的就是实行“一国两制”。这表明,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其要点是:(1)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2)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3)不赞成“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应有一定的限度,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4)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5)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不现实的;(6)举行国共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邓六条”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完备、充实,更加具体化、系统化。

1984年6月,邓小平接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在我们党和政府的推动下,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两岸关系有所松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台湾当局一方面将中国共产党的和平统一方针污蔑为“统战阴谋”,严禁台湾同胞讨论和平统一问题,并以“绝不接触、绝不谈判、绝不妥协”的“三不政策”作

为回应。另一方面,也相应采取了诸如停止对大陆炮击等缓和台海紧张局势的措施。从1986年底开始,台湾出现了声势浩大的要求返乡探亲的热潮。在各方的压力下,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海峡两岸同胞近38年的隔绝状态终于被打破。从1987年起至今,海峡两岸交流大体经历了单向交流、双向交流和两岸交流持续、稳定、有序地向前发展三个阶段。统计显示,从两岸打破隔绝状态到2007年9月底,台湾居民来大陆累计达4583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累计超过156万人次。两岸累计贸易总额达到6933亿美元,大陆累计批准台商投资项目74327项,台商实际投资450亿美元。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具体来说,有十个方面的内容。

(1)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坚决反对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

(2)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3)高度自治。祖国完全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度自治权。不仅台湾、香

港、澳门同胞现有各种权益将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而且他们希望获得的其他权益也将得到充分实现,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夙愿,充分行使选择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和平统一,有利于两岸社会的共同发展,有利于两岸同胞感情的融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的长期繁荣稳定,也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

(5)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

(6)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就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7)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8)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台独”活动与国际反华力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台独”将使台湾沦为外国附庸。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人民将义无反顾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

(9)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10)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础。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靠自己的发展。解决台湾

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归根到底还是要把自己的事情搞好。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一国两制”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政治文明的独特贡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和平共处是处理国际关系必须遵循的普遍准则,“一国两制”构想将这一准则应用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解决祖国的和平统一问题。邓小平说:“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

第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历史范畴,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一个国家内一般只能有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一种社会制度存在。“一国两制”构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说过的新话,是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既不是传统的单一制,又不是通常的复合制,而是一种新型的国家结构组织形式,即不仅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下带有某些复合制的特点,而且容纳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

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可以避免武力统一会造成的不良后果。在国家统一问题上,所谓原

则坚定性,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中国国家主权的统一与领土的完整不受侵犯,坚持国家主体即祖国大陆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所谓策略灵活性,就是在一个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允许非主体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存在及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实现祖国统一,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也充分照顾到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同时也妥善照顾到有关国家在这里的投资和其他利益。

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只有实行“一国两制”,在中国的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在自己的身边,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局势可以长期稳定,有利于我们一心一意搞建设。同时,也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的长期稳定、繁荣和发展。“一国两制”确实是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的好办法,顺应历史潮流,有功于民族,有益于人民。

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一国两制”构想及其实践,不仅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总得找出个办法来,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一国两制”构想的

提出及其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证实了“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性,也为国际社会解决世界争端,稳定世界局势,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三)“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案例:回家十年,繁荣依旧

十年回归路,十年风雨情,让我们来看看“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实践给香港回归十年来的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

香港回归祖国不久,就经受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SARS”肆虐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在2000年前经济增长较慢,甚至出现负增长。于是,国外和香港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到处散布香港的经济已经没有发展余地了、甚至还有更悲观的预言。然而,今天香港成为全球公认最自由和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系。

以吞吐量计算,香港的货柜港更是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

以乘客量和国际货物处理量计算,香港的机场是世界最繁忙的机场之一;

以对外银行交易量计算,香港是世界第十四大银行中心;

以成交额计算,香港是世界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

以市值计算,香港的股票市场是亚洲第二大市场。

1997年7月1日,当五星红旗在香港会展中心升起之时,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首先在香港开始付诸实践。从那时起到现在,十年的实践充分表明,“一国两制”在香港已经取得成功,其强大生命力已经显现。

“一国两制”确保了香港经济繁荣。香港已连续13年被评为世界

最自由经济体,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与“国际竞争力排行榜”均排名第三。

“一国两制”使特区政府保持高效运作,办事效率连续多年被评为世界第一。

“一国两制”保障了法制、自由、人权,民主制度得以循序渐进。

香港最新民意调查显示,78%的港人对“一国两制”有信心,81%对香港前途有信心,89%对祖国前途有信心;与此同时,港人对祖国的认同感明显上升,中央政策组2006年4月的调查显示,75%的港人表示以身为中国人为荣,62%表示以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荣。这都充分说明,“一国两制”获得了巨大成功,它必然是完成祖国完全统一大业的法宝。

“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步骤,对台湾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香港、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根据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对香港、澳门这两个地区采取了如下立场:香港、澳门地区是中国的领土,不承认外国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将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予以和平解决;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1960年中央进一步将上述立场归结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工作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开创,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根据“一国两制”

的构想,我国政府和英国政府从1982年9月到1984年9月,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了22轮艰苦的谈判。针对英国方面先后提出的所谓三个条约有效论、区别对待新界与港九地区、以主权换治权等,中国政府采取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坚持主权问题不容讨论、没有回旋余地,到1997年要收回香港,同时要确保回归前的平稳过渡。

邓小平1982年9月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强调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

1984年9月,中英双方达成协议,草签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三个附件。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三个附件,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既坚持了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又明确规定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1997年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

行使主权,香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在中英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谈判后,澳门回归祖国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开始积极有序地进行。1985年5月,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就举行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达成协议。谈判的重点是“何时移交管治权”、“用什么方式移交管治权”等问题。

从1986年6月到1987年3月,中葡两国先后举行了四轮会谈。1987年 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举行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历经400多年沧桑的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彻底结束了殖民主义在港澳的统治,是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重大历史性贡献。香港、澳门的回归使“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现实,充分说明了“一国两制”构想是正确、可行的。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政府坚持“一国两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鼓励香港、澳门各界人士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和衷共济,促进社会和睦;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积极支持香港、澳门开展对外交往,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澳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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