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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永德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人体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永德县实际,永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的科目、内容、范围和执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进行监督管理。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必须按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组织与人员的管理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管理组,负责本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其它医疗机构成立药事管理组,设置质量负责人或者质量管理员,负责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设置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药品质量管理经验;一级医疗机

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处方调剂的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它医疗机构的同类人员应具有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还应当接受县级(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药事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

4、医疗机构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必须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5、医疗机构必须制定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制度应包括:人员培训制度、药品调剂及处方审核管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品陈列分类管理制度、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管理制度、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6、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使用药品的质量问题、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卫生局报告。

二、药品购进与验收的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经县卫生局同意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乡(镇)卫生院可以为边远地区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代购药品。

2、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一)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出据给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合法有效票据。

3、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红色印章的以下资料:(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三)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同时索取《进口药品准许证》复印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

索取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4、医疗机构购进国家计划免疫接种以外的疫苗,应当检查疫苗的运输、储藏设备环境能否保证疫苗质量,对不能按规定运输、储藏的疫苗,医疗机构应当拒收入库。

5、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进行质量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一)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实行双人验收。

三、药品储存陈列、养护与设施设备的管理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与其开展诊疗服务相适应的药房、库房以及必须的设施和设备,所设置常温库、阴凉库、冷贮库应符合相应的温湿度要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药房的药品储存必须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

仓库及药房工作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对药房、库房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2、医疗机构药房、库房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一)药品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的设施设备;

(二)避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设备;

(五)保证特殊管理药品安全、质量稳定的设施设备;

(六)按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性与储存所需的设施设备;

(七)防尘、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鸟、防污染等设施设备;

(八)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3、医疗机构药品库房应实行色标管理。

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4、医疗机构库房储存药品应符合“五距”要求。即药品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00厘米;垛与屋顶(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照明设施垂直下方不小于50厘米。

5、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无杂物和污染物,门窗结构严密,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储存药品的货柜、货架齐备,柜组应有醒目的药品分类标识。

6、医疗机构药房、库房陈列药品应分类并按批号堆放,无倒置现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有醒目的分类标识。药房拆零药品应设置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7、药品养护人员对储存和陈列药品每月进行质量检查,确

定重点养护品种,并建立重点养护品种档案。重点养护品种的确定原则为:中药材、中药饮片易吸湿、易受潮、易霉变;其它药品有效期不足一年的,首次使用的、储存超过一年的,容易变质的。

对库房储存和陈列的药品应每季进行质量检查,按“三三四”原则实行循环检查(即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同时做好检查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质量管理人员。

8、医疗机构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药品调配使用的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调配药品,不得从事药品经营销售活动。

2、医疗机构调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应向患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等注意事项。

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处方标识、中药名应使用规范名称,不得使用别名、地方名、别字等。

3、医疗机构拆零场所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等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采取即用即拆,并保留原包装至用完,所拆

零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包装袋上应注明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内容。

4、医疗机构使用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由取得特殊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应当符合限量规定,调配人员、复核人员应当仔细审核无误后在处方上签署全名,并予以登记,处方保存不少于三年。

医疗机构应每月将本单位使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进货、库存、使用的数量和流向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

5、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本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而销售药品;

(二)采用开放式柜台等形式对外销售药品;

(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向患者提供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药品;

(四)以协定处方形式,采取一方多用的办法换取其他药品或中药饮片及其制成品;

(五)以邮寄方式销售药品;

(六)以义诊、义卖、咨询、试用、验证等名义销售药品。

6、医疗机构在药品调配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冒伪劣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封存,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

告,不得擅自处理。

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应停止调配使用,并立即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确定为假劣药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必须严格按以上要求认真开展规范管理,不按规范管理的药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 5、内容: 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把好进入药店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药店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药房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普通、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和药品保障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门诊药房药品的计划和请领工作,保证临床药品供应。经常与临床互通药品信息,加强与医护人员的多渠道和多形式交流与沟通,为医护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药学服务。负责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和特殊药品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负责落实每月药品盘点工作。督促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负责门诊药房考勤、排班、日常考核工作。根据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落实组内考核工作。 2、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佩戴胸卡,正确操作计算机的门诊药房发药程序,并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养护工作。 3、门诊药房药品调配是直接服务于门诊病人,具有随机性,终端性,药品调配工作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剂药品: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应随时注意服务质量。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管理模式。 4、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医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严禁无凭证发药。 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有抢救病人用药时,应积极主动配合。为确保危重病人的及时用药,急救处方实行优先调配,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急救病人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以先发药,再补办收费手续。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6、门诊药房储存药品按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工作。药房药品储备必须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符合临床和实际需要,在数量上必须适中,不

宜过多或过少。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并及时补充药品。特殊情况或病人需要时,应及时向药库领取,或向其它药房调拨。 7、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8、门诊药房拆零药品时,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 日期、有效期。 9、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要每天认真清点, 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10、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做好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注意有效期1年内的药品和滞销药品的动态情况,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做好处方保管工作,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午,麻醉药 品处方保存3年。 11、每月盘点1次,保证帐物相符。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经科主 任批准后方可作盘点处理。 12、工作期间保持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 应向组长请假,不能擅自离岗。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对病人礼貌服务,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提问,不和病人争吵。在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的同时应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汇编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 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

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 年,但不得少于3 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调配、拆零药品,应当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最新】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

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

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 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 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1.药房工作制度 2.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5.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6.新药采购流程图 7.新药采购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9.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0.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工作职责 14.药学专业术人员职责 15.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16.医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二、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四、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一、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二、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三、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四、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五、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六、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20分) 1.提前到岗,准时开窗,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4分) 2.礼貌服务,按顺序取方,不得挑方、砸方、甩药。(4分) 3.发现问题主动联系,耐心解答患者问题。(4分) 4.不闲谈,不喧哗,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 的事情。保持调剂室安静,专心工作。(4分) 5.又快又准调配药品,减少患者等待时间,保证在8分钟内完成调 配工作。(4分) 二、仪表规范(10分) 1. 按照规定正确着装,佩戴胸卡,仪表端庄。(2分) 2. 语言文明,语气语调到位。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不得态度冷漠。(5分) 3.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3分) 三、操作规范(50分) 1.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交待”制度,保证药品调配的准确性。(20分) 2. 严格按照药品调剂流程规范操作,保证药品调剂的质量。(10分) 3. 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5分) 4. 对于老弱病残患者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方便病人。(5分) 5. 发生差错时要及时向负责人汇报,采取一切措施及时纠正。(10 分)

四、环境规范(10分) 1. 窗口柜台整洁明亮,无积尘,无杂乱堆物。(4分) 2. 地面整洁,无乱丢乱倒。(4分) 3. 卫生制度健全。(2分) 五、语言规范(10分) 1. 患者交处方——“(称呼),你好!请稍等。”(1分) 2. 发药时——“(称呼),患者未接药时,问“请问您是否叫某某名?” 核实后发药,并交待药物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指导其正确服用、保存药品。(1分) 3. 药房没有药时——“对不起,这种药没有,请您找大夫询问看是 否可换成其他药?”(1分) 4. 处方书写不清或不符时——“(称呼),对不起,我再核实一下, 请稍等。”(1分) 5. 患者怀疑配错药或配少药时——“(称呼),请稍等,我这就给您 复核。”(1分) (1)没错误时:“(称呼),刚才我已逐一核对过了,药已全部配齐,保证没有问题,请您放心用药。” (2)配错药时:“(称呼),对不起,刚才把某某药配错了,请原谅,我现在已调换配齐了,请您放心用药,实在对不起。” (3)配漏药时:“(称呼),实在对不起,刚才大意,配漏了某某药,现在已经补给您了,请放心用药。” 6. 处方没有计价交费时——“(称呼),对不起,此张处方还没有交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我院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审核的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三、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五、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

容进行逐一审核。可以通过我原合理用药信息系统辅助提供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等,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六、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七、信息系统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八、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结合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从性等综合因素,参考专业学(协)会及临床专家认可的临床规范、指南等,制订适合本机构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南,为处方审核提供依据。 九、处方审核流程: 1、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2、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3、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

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建立个人档案、健康档案。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文明服务,细心调配,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3、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药剂科负责人根据药房药品使用和周转情况,结合临床科室用药情况、疾病流行病学、门诊量和住院病人量制定采购计划,形成采购药品目录,上报药品采购处实施。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4、药品保管: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精麻毒品种每日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5、药品调配: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6、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7、药品盘存:普通药品每月底定期盘存,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每日盘点,逐日统计消耗量,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8、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9、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光的不良反应及时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房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药房工作制度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

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房管理制度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第一章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 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 证。 第三条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 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 验机构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 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 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五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八条购进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条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第十一条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方案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0 国卫办医发〔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各大单位后勤部门: 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9日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信息系统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第三章审核依据和流程 第十条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考虑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从性等综合因素,参考专业学(协)会及临床专家认可的临床规范、指南等,制订适合本机构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南,为处方审核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处方审核流程: (一)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二)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三)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第四章审核内容 第十三条合法性审核。 (一)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二)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第十四条规范性审核。 (一)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药店规章制度

药店规章制度 1。药店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

药房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药剂士(师)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区别分类药品的存入,预防差错 事故。 三、根据每日门诊工作的统计数字,及时了解用药需求,拟定药材的领单,做 好配方、统计、整理上架工作。 四、做好处方调剂、核对、发药等工作。 五、定期检查毒、麻、限剧、重药品及所有药品、器械有效期,严防积压和过 期消费。 六、严格执行药房工作制度、处方制度、医嘱制度,对不合格处方有权拒配, 杜绝差错事故。 七、按规定做好药品、器材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进、销、存帐。 八、参加值班,积极配合门诊医师的治疗工作。做好药房清洁卫生工作。 九、服从调配,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 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 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 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 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 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 第二条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得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得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得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得验证、第三条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得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得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得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得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得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得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得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与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与货物运输要求。 第五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与《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得《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得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得药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培训试题(2018)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培训试题(2018年新) 科室: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的处方包括、、。 2、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临床诊疗规范、 指南,临床路径,,等。 4、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 过的处方不得和。 5、医师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种药品; 6、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对处方审核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至少包括、、等。 7、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及。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空3分,共30分) 1、《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实施日期是() A、2018年9月29日 B、2018年6月29日 C、2018年10月1日 D、2018年11月1日 2、()可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处方审核质量进行检查评价。 A、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B、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 D、具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 3、( )、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等药 品处方,应当审核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A、麻醉药品 B、抗菌药物 C、抗病毒药品 D、儿童用药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 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B、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 入处方点评; C、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 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D、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经处方医师同意签字后可调 配处方。

大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制度 2.质量管理文件指导监督执行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文件检查考核管理制度 4.药品列储存管理制度 5.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6.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7.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8.药品收货及验收管理制度 9.药品列、检查管理制度 10.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1.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12.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1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14.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5.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6.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7.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8.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9.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20.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1.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2.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23.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2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25.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26.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 27.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28.药品质量评审管理制度 29.药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30.盘点管理制度 31.药品追回管理制度 32.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二、质量管理职责目录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店长岗位职责 3.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计算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5.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 6.药品验收员岗位职责 7.列检查员岗位职责 8.营业员岗位职责 9.处方审核员岗位职责 10.处方调配员岗位职责 11.中药饮片调剂员岗位职责 三、质量管理操作规程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操作规程 2.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管理操作规程 3.药品采购管理操作规程 4.药品验收管理操作规程 5.药品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6.中药饮片养护管理操作规程 7.药品销售管理操作规程 8.药品退回管理操作规程 9.药品拆零销售管理操作规程

医院处方审核规范考核试题

河南**医院处方审核规范考核试题姓名部门分数 一、选择题(共20题,每空2分,共40分) 1、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原则。 A. 安全、经济 B.安全、有效 C. 安全、有效、经济 D.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2、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常用量。 A. 1次 B.1日 C. 3日 D. 7日 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限期最长不得超过()天。 A.2 B.3 C.5 D.7 4、下列不属于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的是() A.首选无创途径给药 B.按时给药 C.按需给药 D.个体化个药 5、下列哪种药物开具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字。() A头孢唑林 B头孢呋辛 C头孢曲松 D头孢他啶6、下列哪种药物开具时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A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B大观霉素 C伏立康唑(口服) D比阿培南 7、头孢哌酮-舒巴坦与乙醇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药不影响乙醇代谢 B. 用药期间不忌酒 C. 停药后可立即饮酒 D. 用药期间禁止饮酒 8、头孢菌素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为:() A. 影响蛋白质的合成 B. 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C. 抑制核酸合成 D. 影响细胞膜通透性 9、抗菌药物疗程,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A.12-24h B.24-48h C.48-72h D.72-96h 10、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中,对肺炎支原体作用最强的是:() A.阿奇霉素 B.罗红霉素 C.琥乙红霉素 D.麦迪霉素 11、下列哪类抗生素不需一日多次给药?() A.氟喹诺酮类 B.青霉素 C.碳青霉烯类 D.头孢菌素类 12、下列哪类手术为清洁手术?() A.尿道手术 B.消化道手术 C. 呼吸道手术 D. 眼内择期手术 13、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不包括() A.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B.浅表切口感染 C.深部切口感染 D.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14、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可选用 ( ) A.哌拉西林 B.苯唑西林 C.氯唑西林 D.万古霉素 15、下列哪种抗菌药物禁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 ( ) A.阿米卡星 B.四环素 C.万古霉素 D.左氧氟沙星 16、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的药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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