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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工地用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实际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紧急联络人及电话: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并附后: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具体时间以《工程施工任务单》为准。乙方完成本条款所述工作任务后,乙方转入甲方其它项目部工作,需在新项目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施工过程中需跨项目部(跨工程)临时抢工调动,时间在两月内返回原项目部工作,可按原项目部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工程施工任务单》要求及所规定的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乙方工资为(请在①~⑥选择计算方式):①元/月;②元23

计件计量工资,即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元

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所做的本工程施工任务后一次性给付;施工工期跨年度的于次年春节前10日一次性支付应得劳动报酬未发放部分。甲乙双方也可就工资支付周期及时间、金额自行协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均同意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换等休息休假方式,旨在确保乙方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工伤

(一)社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规定。因乙方请事假期间,未履行劳动义务,甲、乙双方约定请事假期间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7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

(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积极予以救治。因工负伤的医疗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职业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确保安全生产。

(三)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如实告知乙方,并要求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前体检,乙方应主动参加教育和体检,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集体食宿,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住宿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离开必须办理书面请销假手续,若擅自离开居住地发生的交通及其他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规程及职业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

4、身体不能适应施工生产工作要求,或经调岗后,仍不能适应和胜任生产工作要求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四)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及工作交接。若乙方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无故旷工15天以上者将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诺保守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有关商业机密泄露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应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工作技能证书、健康体检报告内容真实、有效。乙方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学历证书或工作技能证书的,甲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三)因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将承担责任及损失。

九、劳务争议处理及其他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或劳动用工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乙方离开工作岗位须书面履行请假手续。乙方未事先提交书面请假手续而离岗超过十五天的,则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在离岗时领取解除合同通知书,若二十日内未到甲方公司领取解除合同通知书,逾期视为已送达乙方。

(三)乙方所提供的姓名、实际住址、住宅电话、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由于本人所填信息不准确或发生变更未书面告知甲方而造成甲方工作障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门禁考勤是乙方出勤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禁止从门禁以外的任何出入口进出施工现场。当甲方与乙方针对出勤事宜出现争议时,一切以项目部门禁考勤记录为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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