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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1)

2003年第5期

(总第151期)

社会主义研究

SOCIALISM STUDIES

No.5,2003

Serial No.151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刘宗武

【摘要】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两岸关系的新形势和台湾岛内出现的新情况,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新主张;制定了加强两岸经贸和人员往来的法律法规;采取了遏止“台独”、反对分裂的重大举措;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新思想,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

【关键词】 第三代领导集体;台湾问题;和平统一;理论与买践

【中图分类号】 D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4527(2003)05-0097-03

【作者简介】 刘宗武(1953-),男,华中师范大学马列课部副教授,主要从事海峡两岸关系研究。湖北武汉430079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根本基础,是海峡两岸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遵从人民的愿望,制定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为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行了不懈的努力。1989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续高举和平统一大旗,怀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比我们更希望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P509)的强烈愿望,创造性地贯彻实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

一、根据两岸关系的新形势和台湾岛内出现的新情况,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新主张20世纪90年代初,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国家统一问题上面临着新的复杂形势。一方面,两岸关系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十几年来,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指导下,经过海峡两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两岸经济往来以及科技、文化、学术、体育等各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两岸经济相互促进、互补互利的局面初步形成。早日实现两岸直接‘三通’,不仅是广大台胞、特别是台湾工商业者的强烈呼声,而且成为台湾未来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两岸事务性商谈己取得进展,‘汪辜会谈’标志着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2](P3)另一方面,两岸关系发展还有严重的障碍。“台湾当局仍然坚持‘反共拒和’立场,谋求成为‘独立的对等的政治实体’,拖延和平统一时日。”[2](P25)与此同时,“台湾岛内分离倾向有所发展,‘台独’活动趋于猖獗。某些外国势力进一步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这些活动不仅阻碍着中国和平统一的进程,而且威胁着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2](P3)

根据海峡两岸关系的新形势和台湾岛内出现的新情况,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就发展两岸关系、推动两岸和平统一进程提出了八项主张。这八项主张的新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对于台湾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中国政府不提出异议。但是,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二)提出两岸和平统一谈判的新概念,改变了过去国共两党对等谈判的提法,把谈判对手从国民党一党扩大到台湾“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步骤: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第二步,“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三)第一次提出“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并建议“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四)主张“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并以此作为“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

(五)台湾同胞,无论是台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六)首次提出两岸领导人的互访问题,既“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大陆访问,也表示“愿意接受台湾当局的邀请”到台湾去访问,但“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2](P4-6)江泽民提出的这些新主张,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政策在新形势下的运用、丰富、深化和发展,也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两岸关系的新形势和台湾岛内出现的新情况所作出的新

的重大政策宣示,因而对推动两岸关系和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二、为了发展两岸关系和促进经济交流与合作,制定了加强两岸经贸和人员往来的新法律法规

海峡两岸经贸关系是两岸关系的重要内容,两岸关系的发展离不开经贸关系的发展。发展两岸的经贸关系,不仅将促进大陆经济和台湾经济的共同发展,造福于两岸同胞,而且更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事业。因此,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贯彻执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过程中,十分重视两岸经贸的发展,力图通过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带动两岸关系的整体发展。江泽民多次指出:只有两岸加强经贸和人员往来,“双方进行接触商谈,才能加深相互了解,增进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进程”。[2](P38)为了吸引和鼓励台湾同胞前来大陆开展贸易、投资活动,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和优惠台商及台资企业,加强两岸经贸和人员往来的新法律法规。

首先,制定了保护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法律。为切实保护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1994年3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就台胞在祖国大陆投资制定的法律。这一法律的通过,使保护台商投资的正当权益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使台湾同胞投资者在大陆投资享受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台资企业在大陆有了最高水平和最充分的保护。1999年12月,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经过5年实施的基础上,国务院又颁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对这一法律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从而使台商投资正当权益获得了更加详尽和明确的保障。

其次,作出了方便台商在大陆投资经商的重要规定。为方便台湾同胞在中国大陆投资经商,1998年10月,公安部作出如下规定:(一)放宽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的有效期限。(二)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三)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此外,为了保护台湾同胞的知识产权,国家版权局、专利局、工商局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出版台湾同胞作品版权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通知》及《关于受理台胞商标注册的规定》等。

其三,制定了加强两岸人员的往来,推动两岸各项交流的法规和政策。两岸人员的往来和各项交流活动的开展,是沟通大陆和台湾同胞民族感情的纽带和桥梁,是推动、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因素。因此,中国政府在制定保护和优惠台商及台资企业重要法规的同时,还制定了加强两岸人员的往来,推动两岸各项交流的新法规和政策。如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8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等。

以上这些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行,为扩大两岸经贸和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的规模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有力地推动了两岸的交流、合作与人员往来。据不完全统计,1987年经香港的两岸转口贸易货值仅为15亿美元,1994年达到98. 05亿美元,1995年增加到178.8亿美元,台商到大陆投资己达4817项,金额为58.5亿美元,1999年两岸贸易额达到234.8亿美元。[3](P249一250)1988年台湾同胞来大陆探亲为45万人次,1992年以后,每年超过100万人次。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每年更超过150万人次。截止1997年,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己逾1200万人次,实际到过大陆的台胞约303万人。[3](P257)同时,大陆赴台交流项目数和人数也逐年增多,据统计,1992年为155项、920人次,1997年达到1262项、8430人次。[4](P153)通过日益扩大的两岸经贸往来和人员往来,使台湾同胞逐渐消除了因多年隔绝在思想上产生的误解和隔阂,感受到血浓于水的民族亲情;使两岸人民增进了彼此间的联系和感情,减少了敌意,增加了了解和共识,激发了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坚持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采取了遏止“台独”、反对分裂的重大举措

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台湾与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曾与台湾国民党当局蒋氏父子进行过长期的斗争,但其斗争的核心不是是否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问题,而是谁代表中国的问题。然而,1988年李登辉上台后,台湾当局逐渐背离了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李登辉多次宣称:“台湾早已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名就叫中华民国”,“我主张中华民国在台湾,始终没有讲过一个中国”,“现阶段是中华民国在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在上述思想指导下,为使台湾“和平地走向分裂分治”,实现“两个中国”的目标,台湾当局在岛内进行了所谓的“宪政改革”、“废省”、“直接选举”,在国际上进行了“务实外交”、“过境外交”、“度假外交”等一系列分裂活动。与此同时,在台湾当局的纵容、包庇下,台湾岛内的“台独”势力逐渐猖獗起来。他们纷纷从海外回到岛内,从地下转入公开,从分散走向集中,并大肆从事“台湾独立”的活动。正是由于台湾岛内的“台独”势力和台湾当局的种种分裂活动,恶化了两岸关系,使祖国和平统一面临着严重的障碍。

为了坚持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实现祖国和平统一,防止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果断决定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同台湾岛内的“台独”势力和台湾当局制造“两个中国”、分裂祖国的言行进行坚决的斗争。

第一,公开发表讲话,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分裂、反“台独”,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坚定立场。江泽民多次发表讲话明确指出:“‘台独’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都是绝不会得逞的。我们希望‘台独’分子不要错误估计形势,应该迷途知返。”[2](P26)“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的企图和行动。我们主张用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但是如果出现‘台湾独立’或外国势力分裂中国,我们必将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2](P33-34)李鹏也发表讲话指出:“只要台

湾当局分裂祖国的活动一天不停止,我们反对分裂、反对‘台独’的斗争就一天也不会停止。”[4](P242)江泽民、李鹏的上述讲话,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对分裂、反对“台独”,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坚定立场。

第二,发表评论员文章,深入揭露和批驳台湾当局制造“两个中国”、分裂祖国的言行。1995年6月,针对李登辉访美和台湾当局制造“两个中国”的行动,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在对台舆论斗争方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分裂、反“台独”的斗争。北京各新闻单位纷纷发表评论员文章,揭露李登辉背弃一个中国原则,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分裂祖国的真面目。从7月开始到1996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新闻单位连续发表评论员文章,深入批驳李登辉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演讲中的分裂观点,揭露他上台以来的分裂活动。2000年台湾新领导人陈水扁上台后,针对“台独”分子吕秀莲在接受香港某媒体采访时放肆鼓吹“台独”观点、恶毒攻击祖国大陆的恶劣行径,《人民日报》接连发表《吕秀莲数典忘祖》、《吕秀莲意欲何为》等评论员文章,进行了深入的揭露和批驳。通过这些揭露和批驳,使两岸人民和国际社会逐渐看清了李登辉、吕秀莲之流分裂中国的丑恶嘴脸。

第三,果断作出决定,中止海协会与海基会进行第二次“汪辜会谈”的预备性磋商。1993年4月两会举行的“汪辜会谈”,标志两岸关系发展向着有利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方向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理应继续进行下去。然而,1995年6月正当两会准备就第二次“汪辜会谈”进行预备性磋商时,李登辉不顾大陆方面的严正警告,坚持访美,并在美国大肆鼓吹制造“两个中国”的言论。李登辉访美,将台湾当局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的活动推向了高峰,严重地破坏了两会进行预备性磋商的气氛和条件,表明台湾当局在两岸和平统一道路上严重倒退。为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果断作出决定,中止海协会与海基会进行第二次“汪辜会谈”的预备性磋商。6月16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奉命发表谈话指出:台湾当局近期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包括李登辉访美,严重毒化了两岸关系气氛,破坏了两岸关系的发展,第二次“汪辜会谈”及其预备性磋商已不能按原计划举行。同日,海协会奉命致函海基会,正式通告上述决定。这一重要举措,有力地打击了李登辉访美后台湾当局加紧进行分裂活动的嚣张气焰,打乱了台湾当局拼命向外“拓展国际生存空间”的计划,使台湾当局在对外关系与两岸关系之间玩弄平衡的策略宣告失败。

第四,遏止“台独”势力,命令人民解放军在台湾海峡及台湾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军事演习。为了更为有效地遏止“台独”,制止台湾当局的分裂活动,1995年7月、8月、11月和1996年3月,中央军委命令人民解放军在台湾海峡和台湾附近海域,成功地进行了地对地导弹发射、导弹和火炮实弹射击,以及陆海空三军联合作战等四次大规模军事演习。这几次大规模军事演习,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与能力,对于维护祖国的和平统一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沉重地打击了公开主张“台独”的势力。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子在进行“台独”活动时,为了消除台湾民众对“台独”将引起两岸战争的恐惧,一再宣扬“中共不能打、不敢打”。人民解放军的演习,完全粉碎了这一论调。民进党领导人不得不宣布,如果民进党执政,“不会也没有必要立即宣布台湾独立”。其次,给台湾当局以巨大压力,使其分裂活动不得不有所收敛。人民解放军进行这几次大规模军事演习,特别是1996年3月的陆海空三军联合作战演习,在台湾当局看来,是1958年以来“中共对台湾采取的最激烈的军事行动”,深感压力巨大。因此,在1996年5月20日李登辉发表的所谓第九任“总统”就职演说中,他不得不说台湾“根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采取所谓‘台独路线’”,并且表示他将“访问中国大陆,从事和平之旅”,“与中共最高层领导当局见面,直接交换意见”。此后,台湾当局的分裂活动有所收敛。

四、面对两岸关系发展的现状,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新思想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台湾当局继续坚持分裂祖国的立场,罔顾民族大业,与岛内的台独势力相勾结,公开宣扬“两国论”等谬论,特别是2000年台湾新领导人陈水扁上台以来,拒不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否认“九二共识”,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公然抛出“一边一国”的论调,在祖国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接破坏了两岸复谈的前提和基础,致使两岸关系出现严重挫折和倒退。

面对两岸关系发展的现状,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在新的世纪,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我们党肩负的重大历史任务。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党要紧跟世界进步的潮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胜利完成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5](P497)江泽民的这段论述,不仅深刻地揭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极端重要性,而且为在新世纪如何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

江泽民认为,党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使大陆经济尽快发展起来,一方面可以缩小两岸的经济差距,提高大陆人民的生活水平,消除台湾民众对统一后会降低生活水平的思想顾虑,增强大陆对台湾民众的吸引力,从而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大陆经济建设发展起来后,就可以拿出更多的钱来更新我军的武器装备,增强捍卫国家独立和主权的国防力量,对“台独”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产生威慑力,从而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根本保证。他说:“在新的形势下,为了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祖国统一,我们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不断增强国防实力。”[5](P524)这就从经济上回答了在充满挑战和机遇的21世纪,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这一重大问题。

在江泽民看来,党要代表中国(下转第52页)

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然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就是到建国一百年、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也还远未完成。”[2](P53-854)他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更加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在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进一步重申:“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将来条件具备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会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这是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才找到的我国社会主义的准确历史方位。处在这样一个历史方位上,实现共产主义所要经历的阶段,比马克思设想的无疑要复杂的多。

4、从国际范围看,资本主义制度还有发展余地。

共产主义是国际性的事业。走向共产主义的进程就是资本主义逐步灭亡和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过程。但“目前,从经济、科技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来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我们这样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要高得多。这也是客观存在,我们不承认、不正视也不行。这种现象的存在是不是说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就不成立了呢?当然不是。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是江泽民同志2000年6月2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四个正确认识”时所讲的。他在分析了当代资本主义自我调节促进其发展、但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基本矛盾依然存在后指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规律性,不论其发展的具体进程如何,最终都不可能摆脱客观规律。但是,客观规律指向的历史结局,从总体上来说在其整个演化过程终结之前是不可能提前出现的,任何客观规律都是在历史的具体演进中逐渐地和愈来愈深刻地发生作用的。”[2](P1333-1335)这些论述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从宏观上进一步说明了共产主义的必然性和实现共产主义的长期性。

实现共产主义既然“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必然是分时期、分阶段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具体的历史任务。我们不可能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制定一个固定的时间表,也不可能为它的发展设定一个固定的途径和模式,我们只能从现实国情出发制定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基本政策即最低纲领。一个个历史阶段最低纲领的逐步实现,正是一步步迈向共产主义的坚实步伐。

[参考文献]

[1]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 唐 鸣]

(上接第99页) 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通过两岸的文化交流,逐步消除两岸的文化隔膜,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他认为,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仅不排斥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而且是在继承优秀文化基础上的创新与发展,绝不能把社会主义文化与传统文化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应当看到,在我们面向台湾同胞时,侧重于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更有利于当今先进文化的传播。他说:“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4](P501)因此,他呼吁在新世纪两岸同胞要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通过“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这一“纽带”,增进了解和共识,促进两岸的和平统一。

江泽民还认为,党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两岸人民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以增强台湾民众对祖国的向心力。这就要求我们: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切实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为增强台湾民众对祖国的向心力奠定经济基础。二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充分显示出大陆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增强台湾民众对祖国的向心力创造政治条件。三要继续作好对台湾各阶层人士的工作,加深他们对大陆真实情况的了解,为增强台湾民众对祖国的向心力建立思想基础。他说:“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是两岸经济发展和各方面交流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全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以便“继续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4](P501)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2]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江泽民李鹏谈台湾问题(1990-1996)[M].北京:华艺出版社,1997.

[3]刘宋斌.国家统一方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4]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台湾问题[M].北京: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

[5]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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