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大道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4 年7 月22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设计大纲
六、施工方案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成都西汇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红光大道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待我方进场施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及经发包人审批后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价,经郫县政府投管中心审核认可后的工程预算价下浮9.00 %,作为最终合同价。
(2)设计费报价:最终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规定
的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00 %计取,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内容。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180 个日历天内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交(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4.我方承诺,若我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本工程,我方愿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约
定的处罚。
5.一旦我方中标,我单位承诺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同意履
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时间。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7.我方完全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
的合同。
10.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11.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我们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若我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擅自放弃投标、投标后擅自撤回投标文件、拒绝对投标报价按规定及要求进行算术修正或是由于自身的过错而不能缔结合同,及招标人发现我单位的投标文件资料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我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拒绝履行合同,我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招标人的其它损失。
投标人(盖章):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B座投标人电话: 028-********
投标人传真: 028-******** 开户银行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府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28022006217905200016
2014年7月22日
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B座
成立时间:2002 年10 月17 日
经营期限: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至长期
姓名:万忠性别:男年龄:45岁职务:总经理
系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14 年7 月22 日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本人万忠(姓名)系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柯昌春(姓名)系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名称)人员唐鸶媛(姓名)为本项目投标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红光大道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执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028-********(固定电话)139********(移动电话)
2014 年 7 月 22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递交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递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书内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B座
成立时间:2002 年10 月17 日
经营期限: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至长期
姓名:万忠性别:男年龄:45岁职务:总经理
系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14 年7 月22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红光大道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整个工程和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2014 年7 月22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成都西汇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2014 年7 月23 日参加红光大道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名称: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B座
邮政编码: 610000
电话: 028-********
2014 年 7 月 22 日
注:本格式适用于投标人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
五、设计大纲
设计大纲(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要求自行编制)
六、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要求自行编制)
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成都西汇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四川凹凸环境营造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