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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漂移学说的证据

大陆漂移学说的证据
大陆漂移学说的证据

大陆漂移说的证据资料容

“沧海变桑田”,是古代人们观察所得,说明海陆在不停的变化,那么是什么引起的这种巨大的变化呢?初始地球的海陆是怎么分布的呢?现在的海陆位置还会不会发生变化呢?

近年来“格罗麦挑战”号船在公海上游弋,记录在航海日志上的勘测航程非常重要,绝不逊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的任何航海成就。船上的科学工作者钻探海床,研究有亿万年历史的沉积泥和沉积岩。每次把三英里半长的钻杆提上来,都证实了一项当代最惊人的科学发现世界各大陆都在地球部的上地幔漂移。

这项发现产生一种称为“全球板块构造”的概念,推翻了一切认为地球是一个稳定行星的传统观点。新概念认为,地球是个活动不息的星球。在过去的四十六亿年历史中,地球上的海洋开开闭闭好像手风琴一样,各大陆互相冲击宛似笨重的大船在怒海中相撞。

这项崭新的认识,也解开了很多从自然科学萌芽以来就令人困惑的谜团,例如各大陆、山脉、海洋、岛屿等是怎样形成的;火山和地震的成因;海洋生物的化石为什么竟会嵌在喜马拉雅山脉的高峰上等等。以上所举只不过其中一部分。

美国海洋学老前辈尤英博士说:“全球板块构造的学说不应再视为仅是一种理论。就科学上的意义来说,这个学说的重要性,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爱因斯坦的能量与运动定律并驾齐驱,而且对人类也同样重要。”

一些地质学家从地质的现象方面提出了下列几个论点:

①地壳并不如地质学家从前所想像那样是一整块硬壳,而是由若干单独的板块(十大板块,每块再分为若干小块)构成。板块由厚四十至六十英里的岩石构成,都在极热的黏质地幔上漂浮。

②地球表面的陆地就搁置在这些板块上(洋底也是如此),从前一度连接一起,形成单独一整块的超级大陆,约两亿年前才开始分裂。裂开的碎块终于形成现今的七和各大岛屿。这些大块的陆地缓缓漂移分离,像流动输送带上的包裹一样。

③从洋中海渊裂缝涌出来的熔岩,凝聚在这些地壳板块的边缘,使板块逐步增大;同时这些板块又受到来自地球深层的力量所推动,以每年一英寸半至六英寸的速度在地球表面朝不同方向漂移。从地质学的观点来看,这种速度可以说是猛烈的。

④板块互相推挤争取空间,产生种种蔚为奇观的现象:移动中的大陆板块(大体都是花岗岩)碰及洋底板块(由质地致密、浮力较小的玄武岩构成)时,就像巨大的推土机炉到洋底板块上面,把海床上亿万年来层叠的沉积物刮掉,也把地壳岩石成片地刮走。这类岩屑堆积在大陆板块的边缘,像弄皱的毛毯似的,形成一系列的山脉。

洋底板块被压了下去,以斜角度逼进大陆板块边缘的地沟中。没入的洋底板块受到摩擦所产生的热力而熔化,在地面下聚成白热的熔岩囊。这些困在地面下的熔岩被逼由地壳裂隙逸出,喷发出地面形成火山。地壳板块的撞碰、分离以及切截也会造成地震。

地质学家怎会做出这个看来稀奇古怪的推论?细看地图时可见,假如把南美洲和非洲放在一起,稍微挪动,这两就像拼图游戏中两小块合拢起来一样吻合。1912年,德国地质学家韦格纳创立学说,认为各大陆从前一度实际连接一起。

他指出巴西凸出地带的岩系与非洲几亚湾的,在年代和结构两方面都相似,足以证明是由同一个地质结构分裂出来的。他还注意到,在南美洲、非洲、澳洲,甚至远在印度,都发现过完全相同的化石植物和淡水动物,若说这些动植物经历几千英里的咸水旅程还能生存,

实在毫无可能。但许多人对这个说法表示怀疑,因为谁也想不出有什么力量能推动庞大的陆块,使陆块在地球的坚硬地壳中移动。况且,照理这些移动中的陆块会在洋底上留下岩石移了位的痕迹。可是一直找不到有过这种变动的痕迹。

还有难以理解的是:洋底上的沉积物稀薄得出奇。地质学家推算,由海洋微生物形成了沉积物,加上吹进或冲入海中的尘埃,经过亿万年时间,各洋床一律至少应积有十二英里厚。可是在各海洋的中央几乎没有沉积物。在邻接各大陆的海洋边缘有薄薄的一层,仅厚半英里。1850年以后,工程师在铺设横越大西洋海底电缆时,发现海洋中有淹没了的山脉。此后在太平洋和其他海域也发现类似的山脊。

到1950年,海洋学家才发现洋脊自成一系,连绵四万英里,环绕着地球。大洋脊的中心深处有很多裂缝,渗出熔岩。在洋底逐渐裂开的地方,熔岩不断涌出,变硬后形成新的洋底物质。科学家臆测,洋底可能逐渐向外移动,离开洋脊,终于急遽下陷没人邻接地的深海槽中。

这项发现产生一种称为“全球板块构造”的概念,推翻了一切认为地球是一个稳定行星的传统观点。新概念认为,地球是个活动不息的星球。在过去的四十六亿年历史中,地球上的海洋开开闭闭好像手风琴一样,各大陆互相冲击宛似笨重的大船在怒海中相撞。

这项崭新的认识,也解开了很多从自然科学萌芽以来就令人困惑的谜团,例如各大陆、山脉、海洋、岛屿等是怎样形成的;火山和地震的成因;海洋生物的化石为什么竟会嵌在喜马拉雅山脉的高峰上等等。以上所举只不过其中一部分。

美国海洋学老前辈尤英博士说:“全球板块构造的学说不应再视为仅是一种理论。就科学上的意义来说,这个学说的重要性,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爱因斯坦的能量与运动定律并驾齐驱,而且对人类也同样重要。”

一些地质学家从地质的现象方面提出了下列几个论点:

①地壳并不如地质学家从前所想像那样是一整块硬壳,而是由若干单独的板块(十大板块,每块再分为若干小块)构成。板块由厚四十至六十英里的岩石构成,都在极热的黏质地幔上漂浮。

②地球表面的陆地就搁置在这些板块上(洋底也是如此),从前一度连接一起,形成单独一整块的超级大陆,约两亿年前才开始分裂。裂开的碎块终于形成现今的七和各大岛屿。这些大块的陆地缓缓漂移分离,像流动输送带上的包裹一样。

③从洋中海渊裂缝涌出来的熔岩,凝聚在这些地壳板块的边缘,使板块逐步增大;同时这些板块又受到来自地球深层的力量所推动,以每年一英寸半至六英寸的速度在地球表面朝不同方向漂移。从地质学的观点来看,这种速度可以说是猛烈的。

④板块互相推挤争取空间,产生种种蔚为奇观的现象:移动中的大陆板块(大体都是花岗岩)碰及洋底板块(由质地致密、浮力较小的玄武岩构成)时,就像巨大的推土机炉到洋底板块上面,把海床上亿万年来层叠的沉积物刮掉,也把地壳岩石成片地刮走。这类岩屑堆积在大陆板块的边缘,像弄皱的毛毯似的,形成一系列的山脉。

洋底板块被压了下去,以斜角度逼进大陆板块边缘的地沟中。没入的洋底板块受到摩擦所产生的热力而熔化,在地面下聚成白热的熔岩囊。这些困在地面下的熔岩被逼由地壳裂隙逸出,喷发出地面形成火山。地壳板块的撞碰、分离以及切截也会造成地震。

地质学家怎会做出这个看来稀奇古怪的推论?细看地图时可见,假如把南美洲和非洲放在一起,稍微挪动,这两就像拼图游戏中两小块合拢起来一样吻合。1912年,德国地质学家韦格纳创立学说,认为各大陆从前一度实际连接一起。

他指出巴西凸出地带的岩系与非洲几亚湾的,在年代和结构两方面都相似,足以证明是由同一个地质结构分裂出来的。他还注意到,在南美洲、非洲、澳洲,甚至远在印度,都发现过完全相同的化石植物和淡水动物,若说这些动植物经历几千英里的咸水旅程还能生存,实在毫无可能。但许多人对这个说法表示怀疑,因为谁也想不出有什么力量能推动庞大的陆块,使陆块在地球的坚硬地壳中移动。况且,照理这些移动中的陆块会在洋底上留下岩石移了位的痕迹。可是一直找不到有过这种变动的痕迹。

还有难以理解的是:洋底上的沉积物稀薄得出奇。地质学家推算,由海洋微生物形成了沉积物,加上吹进或冲入海中的尘埃,经过亿万年时间,各洋床一律至少应积有十二英里厚。可是在各海洋的中央几乎没有沉积物。在邻接各大陆的海洋边缘有薄薄的一层,仅厚半英里。1850年以后,工程师在铺设横越大西洋海底电缆时,发现海洋中有淹没了的山脉。此后在太平洋和其他海域也发现类似的山脊。

到1950年,海洋学家才发现洋脊自成一系,连绵四万英里,环绕着地球。大洋脊的中心深处有很多裂缝,渗出熔岩。在洋底逐渐裂开的地方,熔岩不断涌出,变硬后形成新的洋底物质。科学家臆测,洋底可能逐渐向外移动,离开洋脊,终于急遽下陷没人邻接地的深海槽中。

大陆漂移学说的证据

大陆漂移说的证据资料内容 “沧海变桑田”,是古代人们观察所得,说明海陆在不停的变化,那么是什么引起的这种巨大的变化呢初始地球的海陆是怎么分布的呢现在的海陆位置还会不会发生变化呢近年来“格罗麦挑战”号船在公海上游弋,记录在航海日志上的勘测航程非常重要,绝不逊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的任何航海成就。船上的科学工作者钻探海床,研究有亿万年历史的沉积泥和沉积岩。每次把三英里半长的钻杆提上来,都证实了一项当代最惊人的科学发现世界各大陆都在地球内部的上地幔漂移。 这项发现产生一种称为“全球板块构造”的概念,推翻了一切认为地球是一个稳定行星的传统观点。新概念认为,地球是个活动不息的星球。在过去的四十六亿年历史中,地球上的海洋开开闭闭好像手风琴一样,各大陆互相冲击宛似笨重的大船在怒海中相撞。 这项崭新的认识,也解开了很多从自然科学萌芽以来就令人困惑的谜团,例如各大陆、山脉、海洋、岛屿等是怎样形成的;火山和地震的成因;海洋生物的化石为什么竟会嵌在喜马拉雅山脉的高峰上等等。以上所举只不过其中一部分。 美国海洋学老前辈尤英博士说:“全球板块构造的学说不应再视为仅是一种理论。就科学上的意义来说,这个学说的重要性,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爱因斯坦的能量与运动定律并驾齐驱,而且对人类也同样重要。” 一些地质学家从地质的现象方面提出了下列几个论点: ①地壳并不如地质学家从前所想像那样是一整块硬壳,而是由若干单独的板块(十大板块,每块再分为若干小块)构成。板块由厚四十至六十英里的岩石构成,都在极热的黏质地幔上漂浮。 ②地球表面的陆地就搁置在这些板块上(洋底也是如此),从前一度连接一起,形成单独一整块的超级大陆,约两亿年前才开始分裂。裂开的碎块终于形成现今的七大洲和各大岛屿。这些大块的陆地缓缓漂移分离,像流动输送带上的包裹一样。 ③从洋中海渊裂缝涌出来的熔岩,凝聚在这些地壳板块的边缘,使板块逐步增大;同时这些板块又受到来自地球深层的力量所推动,以每年一英寸半至六英寸的速度在地球表面朝不同方向漂移。从地质学的观点来看,这种速度可以说是猛烈的。 ④板块互相推挤争取空间,产生种种蔚为奇观的现象:移动中的大陆板块(大体都是花岗岩)碰及洋底板块(由质地致密、浮力较小的玄武岩构成)时,就像巨大的推土机炉到洋底板块上面,把海床上亿万年来层叠的沉积物刮掉,也把地壳岩石成片地刮走。这类岩屑堆积在大陆板块的边缘,像弄皱的毛毯似的,形成一系列的山脉。

证据法学单选题

1:33.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B) 1.客观性 2.科学性 3.关联性 4.合法性 2:38.物证的根本特征是(B) 1.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2.以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等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3.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4.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3:21.英美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是针对(C ) 1.物证 2.物证和书面证据材料 3.书面证据材料 4.证人证言 4:89.一份附有签名的信件作为某一案件的证据,如果以信件的字迹证明案件事实时,该信件是(B) 1.书证 2.物证 3.鉴定结论 4.笔录 5:48.非法证据(B) 1.是指司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调查收集的证据 2.是指司法机关当事人和律师违反法定正当程序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调查收集的证据 3.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或收集的证据 4.包括司法机关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调查收集的证据 6:65.我国的诉讼法制实行的证明制度是( D) 1.神示证据制度 2.法定证据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4.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7:29.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1.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2.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3.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4.证据法与实体法之间不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8:57.被害人是(B)

1.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法人 2.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3.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4.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9:4.证据的客观性是指(D )。 1.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司法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2.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3.证据事实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4.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10:30.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1.神示证据制度 2.法定证据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4.实事求是证据制度 11:7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下列哪个诉讼阶段的证明标准不是“案件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A )。 1.立案 2.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3.提起公诉 4.有罪判决 12:81.证据能力是(A ) 1.某种形式的事实材料在法律上可以作为证据方法的资格 2.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 3.证据资料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的影响力 4.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方法 13:22.在我国,出庭作证是证人的( A) 1.法定义务 2.权利 3.自由 4.义务 14:52.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的相同之处在于(D ) 1.都是主要证据 2.都是直接证据 3.都是原始证据 4.都是言词证据 15:93.下列有关意见证据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D ) A.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B.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C.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D.证据法与实体法之间不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2.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 B ) A.神示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D.实事求是证据制度 3.诉讼证明行为不包括( D ) A.提供证据 B.调查收集证据 C.审查证据 D.提起诉讼 4.下列不属于我国司法认知范围的是( A ) A.外国法律 B.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C.众所周知的事实 D.自然科学公理和定律 5."公证文书效力推定"是( A ) A.法定证据法则 B.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 C.直接推定 D.推测 6.关于程序法事实是否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正确的说法是( B ) A.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B.程序法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C.广义上的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法事实 D.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法事实,但举证责任仅仅涉及实体法上的事实 7.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 B ) A.客观性 B.科学性 C.关联性 D.合法性 8.下列有关证据种类的正确说法是( A ) A.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表现各待证事实的证据资料的各种外在形式 B.被害人陈述是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C.现场笔录是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D.证据种类是法律从内容上对诉讼证据的划分 9.根据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D ) A.本证和反证 B.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C.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D.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10.根据证据是否能够单位证明__A__为标准,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A.主要案件事实 B.次要案件事实 C.一般案件事实 D.全部案件事实 11.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法定证据种类是( D ) A.视听资料 B.勘验笔录 C.鉴定结论 D.现场笔录 12.债权人甲以买卖合同书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买卖法律关系,此买卖合同书属于 ( D ) A.间接证据 B.物证 C.反证 D.书证 13.物证的根本特征是( B ) A.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法学(重难点问题)

《证据法学》重难点问题 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①在诉讼中运用证据的司法实践;②有关运用证据的各项法律规 范;③有关诉讼证据的理论。 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①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②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③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 表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分权的另一方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4、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①公式化,法律预先对各种证据进行分类,并规定各种不同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②形式化,法律对证据力的规定也是根据一些形式化的因素确定的,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实际状况确定的。③等级化,法定证据制度中对证据证明力的规定,也明显受到了封建等级特权观念的影响;④绝对化,法定证据制度在规定证据和证据证明力的同时,也规定了法官在审查判断证据问题上的职责,只要求法官机械地按照法律的规定识别各种证据的证明力,计算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或证据数量的多少,而不允许法官按照自己的见解审查判断证据。 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①17世纪以后,欧洲大陆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从政治的 层面上推动了司法制度的改革,也包括证据制度的改革。 ②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欧洲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 后,势必要求维护其阶级统治的法律制度也必须发生相应的变革,从而用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取代了法定证据制度。 ③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辩论式的诉讼程序逐渐取代了纠问 式的诉讼程序,只有建立新的证据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新的诉讼制度得以巩固。 6、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即对证据 的自由评价和根据内心确信作出裁判。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与法定证据制度相比,自由心证制度具有较大 的灵活性,可以更好地在个案中实现司法公正。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体现了人道主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裁判的客观事实基础。自由心证制度有利于推进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然而,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上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它并不能使法官发现案件的真正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客观受裁判者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司法认证实践中的混乱。因此,现代各国对法官的自由心证都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7、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份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 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当然,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总之,二者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 在奴隶社会,是控诉式诉讼制度,与之相适应的是神示证据制度;在封建社会,是纠问式诉讼制度,与之相应的是法定证据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混合式诉讼制度,与之相适应的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我国是分权主义诉讼制度,与之相适应的是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8、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①证

证据法选择题

证据法选择题 第一章(不定项) 1、事实材料成为证据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其本身是真实的 B、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有关联性 C、取得的方式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D、在审理中经过当事人质证 2、在我国诉讼中,不具备证据能力的材料为() A、侦查人员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被告人的口供 B、侦查人员违法搜查取得的物证 C、原告在自家录音电话上偷录的与被告的谈话 D、私家侦探在旅馆门前偷拍的被告与第三者的照片 3、法院在民事裁判中认定的事实是()真实的事实 A、达到客观 B、接近客观 C、达到法律 D、达到绝对 4、在以下表述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A、证据法的目的具有多元性 B、证据法的主要目的是发现事实 C、证据法的目的之间存在着冲突 D、诉讼效率也是证据法的目的 第二章 1、《汉莫拉比法典》第131条规定:“倘若某自由民之妻被其丈夫所诬陷,而她没有在于其 他男子共寝时被捕,则她应对神宣誓,并得回其家。”这段话中涉及的证据制度是()

A、神示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自由心证制度 D、相关性证据制度 2、《唐律疏议。断狱》“八议请减老小”条规定,在不许拷问被告人迫使其招供的情况下, “皆据众证定罪”。解释为:“称众者,三人以上明证其事,始合定罪。”该条所规定的证明 方法属于() A、自由心证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神示证据制度 D、封建社会证据制度 3、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的历史发展路径主要适用于下列哪些 地区() A、中国古代社会 B、欧洲大陆 C、英美地区 D、以上三地都是 第三章 1、证据裁判原则的含义不包括() A、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B、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 C、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 D、裁判所依据的证据中必须包括被告人的供述 2、证据法中应该坚持下列哪些原则() A、直接原则 B、间接原则 C、言词原则 D、书面原则 3、下列关于自由心证原则的那些说法是正确的() A、自由心证原则强调应当由事实裁判者独立自主地对证据作出评判 B、依据自由心证原则,事实裁判者可以任意评价证据 C、自由心证原则强调事实裁判者应当功能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来认定事实 D、自由心证原则已经过时,可以抛弃 4、诚实信用原则在诉讼中的具体表现是()

证据法学简答题

证据法学简答题 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①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②证据法约束法官的恣意,确保法官公正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③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和内容。 2.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①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证据法受宪法指导。②证据法把宪法中关于证据和证明的内容具体化为证据法中的具体规则。 3.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①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在宗旨和内容方面受制于诉讼法或诉讼机理。②诉讼离不开证据法。 4.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②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③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④比较的方法。⑤法社会学研究方法。 5.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①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②在看待和研究证据法律的价值理性或价值取向时,应当认识到脱离我们所处的社会的永恒的无条件的法律价值是毫无意义的。③加强证据理论研究的学术规范性。④提升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6.简述英美法系证据学的主要特色 答:①不甚追求体系的完整性,注重具体问题。②主要从当事人的角度研究诉讼证明和证据法律制度。③特别注重建构完善的证据法律制度。 8.简述大陆法系证据法学的主要特色 答:①注重证据法学完整体系的建构。②主要从司法机关的角度研究证据法。③不太重视证据规则的研究。 9.简述证据法学的体系结构 答:(①第一编“绪论”;②第二编“证据论”;③第三编“证明论”。)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证据法概述,第二章证据法学。第二编“证据论”。第三章证据概述,第四章证据的种类,第五章证据的分类,第六章证据的一般规则。第三编“证明论”。第七章诉讼证明概述,第八章证明对象,第九章证明标准,第十章证明责任。 10.为什么说证据法的基本性质是程序性 答:①证据法主要是涉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规范,即从审判上确认法律事实的规则;②证据法作为程序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诉讼程序所固有和既成的程序和规则,如果失去了证据法则,那么诉讼程序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形式。 11.试述诉讼中设立证据制度的必要性 答:(1)有举证责任的司法机关和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的需要。(2)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 12.简述书证与物证的联系和区别 答:联系:主要在于书证的外形是一种客观物质材料,并以此作为其内容的必要载体。 区别:①书证是以客观物质材料为必要载体,借助文字、符号或图案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

证据法简答题(很全面的)

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 答:(1)控诉式诉讼制度与神示证据制度的关系;(2)纠问式诉讼与法定证据制度关系;(3)混合式诉讼与自由心证的关系。 2.简述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其要求。 答:我国证据制度所坚持的客观真实的原则,是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这种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要求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求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便正确地据实处理。我国的证据制度为充分确实的证据制度,案件对证据的具体要求,在质上就是要求确实可靠,在量上就是要求全面细致、充分,达到了两个方面的统一,案件的真实性就可以保证。 3.简述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答: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 4.简述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的关系。 答:司法公正是核心,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为之服务。因此,在证据的内容与关系上应有的观点是:(1)坚持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原则上应使其有合法的证据形式,这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直相,从而保证案件正确处理。(2)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对于证据收集采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处;坚持按程序办案,坚持惩治违法行为,以实现诉讼程序公正。(3)对严重违法收集的证据,基于可靠性程序差,必须限制采用。 5.简述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上一大进步。它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同时又是和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为了结束地方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封建君主实行这项法律制度,有利于把司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打击封建割据势力。 6.简述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自由心证制度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过程。为了与诉讼制度的变革相适应,1791年法国宪法会议正式废除法定证据制度,建立了自由心证制度。首先,资产阶级思想家崇尚人的理性的良心,指出“人生而自由”的观点。 7.简述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 答: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法官的理论性和良心;二是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两根支柱,一是抽象的理性;一是抽象的良心。其中心则是“自由”,即法官根据理性和良心自由地判断,在内心达到真诚确信的程度。自由心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各种证据的真伪、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如何认定,法律并不作具体规定,完全听凭法官根据理性和良心的指示,自由地判断。 8.我国奴隶制度时期证据制度的特点。 答:奴隶制度的证据制度特点是:1)法官认定案件主要依据审判时间经验的总结;2)神示证据制度消失的较早。我国古代奴隶制各个王朝的证据制度,主要是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形成的,比较重视与案情有拳客观材料,要求法官据证推断;3)除重视采用当事人的证词外,还重视其他证据的作用。 9.我国封建制度时期证据制度的特点。 答:封建制度时期证据特点是:1)坚持口供至上的原则,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审讯是可以依法刑讯。刑讯的程度,违法刑讯应否负刑事责任和负什么刑事责任,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律则有不同的规定。3)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4)疑罪惟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5)重视勘验检查。6)据众证定罪的制度。7)集成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 10.简述新中国证据制度发展的四个阶段。 答:第一阶段是从1931年至1949年的创建期,属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属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的法律中,已经建立起了先进的证据原则和制度。第二阶段是从1949年至1966年的发展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人民政府在废除国民党伪法统和总结革命根据地司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新

证据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证据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传闻证据规则 陈述主体将非亲身感知所得的事实运用以证明争议问题的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证明力 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 3、举证时限 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 4、举证责任倒置 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认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 5、沉默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以对有关官员的提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因此而受到强迫,也不因此而受到不利的推论;有关官员则有义务在提问之前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有享有此项权利。 6、法定证据制度 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 7、意见规则 证人只能就其凭知觉直接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一般而言不发表依其直接观察得出的推断或意见。 8、反证 指一方当事人为了推翻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的相反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9、本证 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以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依据、 10、证据能力 指某一材料能够用二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者资格,亦即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能力或资格。 11、自白规则 只有基于被追诉的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缺乏任意性或具有非任意怀疑的口供,不具可采性。 12、毒树之果 通过违法证据取得的相关线索获得的证据。 13、司法自认 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事项为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和约束法院、当事人的效力。 14、自认 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者对他方的诉讼请求加以认诺的意思表示。 15、鉴定结论 指由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所小腹的某些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所出具的结论性书面意见。 16、证明对象

证据法名词解释

证据法名词解释: 1、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2、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3、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事实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4、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诉讼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证据,能够拿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的证据。 6、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7、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客观的联系。 8、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9、物证:是以其存在状况、外部特征或属性来了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10、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11、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储存的电子音像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2、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就其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13、当事人陈述:是指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14、被害人陈述: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的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15、鉴定结论:是由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16、勘验笔录:是指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或尸体,由特定专门机关的办案人员依其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勘察、检验而制作的实况记录。 17、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查和观察而制作的实况记录。 18、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况所作的笔录。 19、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20、反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21、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的证据。 22、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经过合理的推理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3、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 24、传来证据:是指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25、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形式来表现证据事实的证据。 26、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品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表现形式的证据。 27、控诉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话的证据。 28、辩护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虽然实施犯罪行为但具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证据。 29、证据概念: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论证据法的发展方向—《漂移的证据法》和《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读

《前沿》2009年第2期 论证据法的发展方向—《漂移的证据法》和《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读后 张吉喜*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摘要]美国达马斯卡教授的《漂移的证据法》和英国麦克埃文教授的《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 两部著作都基于几乎相同的理由论证了英美传统证据规则所面临的挑战,但是这两部著作都没有言明未来 的证据法将会向何处发展。从制度层面和哲学层面来看,从证据法学到证明科学是未来证据法的发展趋势; 在证据法学向证明科学发展的同时,还应当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护。 [关键词]证据法证据法学证明科学基本人权 [中图分类号]DF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9—8267 [2009] 2—0156—03 一、证据法向何处去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米尔建·R·达马斯卡(Mirjan R Damaska)教授在其1997出版的著作《漂移的证据法》 (Evidence Law Adrift)中归纳了支撑英美证据法事实认 定特殊性的三大支柱:二分式的法庭审判结构、集中型诉 讼程序和对抗式诉讼制度,并指出“侵蚀这三大支柱的任 何一个,英美证据法上最具特色之可采性规则的理论基础 都会被严重削弱。然而,对三大支柱的侵蚀已经成为二十 世纪的重要趋势。如果这种侵蚀过程进一步向前推进,那 么它可能会威胁整个规范式大厦的稳定性。”[1]一年之后, 英国埃克塞特大学詹妮·麦克埃文(Jenny McEwan)教 授在其著作《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中也对证据制度 的未来走向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指出“是对抗式程序发 展了证据法,产生了那些熟悉而又复杂的困惑”,“审判程 序此刻正处在变革的关键阶段,正在一步步地远离对抗式 模式,那么迫切要求我们重新考虑保留那些证据规则的必 要性”。[2]两位学者分别来自英美法系的两个代表国家美国 和英国,他们基于几乎相同的理由论证了英美传统证据规 则所面临的挑战,但是他们在打碎了一个旧世界之后,并 没有为建构一个新世界提出自己的构想。达马斯卡教授在 《漂移的证据法》的结尾说到:“本书审视过的普通法证据 法正在崩塌的支柱,最有可能经由本国泥瓦匠及本土的其 他建筑材料得以修复或取代。新建筑物将要呈现的面貌当 然是不可预测的……”詹妮·麦克埃文教授在《现代证据 法与对抗式程序》结尾处写到:“……我们的民事和刑事诉 讼程序正在逐渐远离它(对抗式程序———笔者注)。可惜的 是,这种纯粹转变没有得到承认;如果被认可了,就不会 坚持保留仅适用于对抗式程序的证据排除规则了。”读完这 两部著作的读者都将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未来的证据法到 底将会向何处发展呢?

涉及证据法的几个最新案件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 第二条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根据。 第四条起诉书副本送达后开庭审判前,被告人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者其辩护人作出笔录,并由被告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人民法院应当将被告人的书面意见或者告诉笔录复印件在开庭前交人民检察院。 第五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 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调查。 第六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应当要求其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第七条经审查,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公诉人当庭不能举证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经依法通知,讯问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出庭作证。 公诉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未经有关讯问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不能作为证明取证合

大陆漂移学说

大陆漂移假说 是解释地壳运动和海陆分布、演变的学说。大陆彼此之间以及大陆相对于大洋盆地间的大规模水平运动,称大陆漂移。大陆漂移说认为,地球上所有大陆在中生代以前曾经是统一的巨大陆块,称之为泛大陆或联合古陆,中生代开始分裂并漂移,逐渐达到现在的位置。大陆漂移的动力机制与地球自转的两种分力有关﹕向西漂移的潮汐力和指向赤道的离极力。由于潮汐力和离极力的作用使泛大陆破裂,而向西、向赤道作大规模水平漂移,并且向附近移动的活动。 大陆漂移学说以轰动效应问世,却很快在嘲笑中销声匿迹。虽然魏格纳找到的证据很多,但是如果别人找出一个反对这个科学理论的证据,比如大陆漂移的动力不足,这个学说只能叫做假说,而不是真正的理论。当人们解释中龙、舌羊齿等古生物的分布时,依然用陆桥说来搪塞,虽然陆桥说显得很荒唐,但是当时人们认为,还有一种理论更加荒唐,那就是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学说。有人开玩笑说,大陆漂移学说只是一个"大诗人的梦"而已。 只有魏格纳还孤独地吟唱着自己的诗篇。1930年魏格纳第四次深入格陵兰岛考察气象时,不幸长眠于冰天雪地之中,年仅50岁,他的遗体在第二年夏天才被发现。他离去的早了一点儿,因为德国的一艘科学考察船刚刚从大西洋回国,带来了一个消息,在大西洋中间存在一条很长的洋中脊,那里有巨大的裂谷。凭着魏格纳广博的学识,他将有可能找到解决大陆漂移动力问题的方案,洋底的移动会提供大陆漂移的线索。可惜他与这个消息永远地隔绝了。同许多超越时代的科学家一样,他又出生得早了一点,未能等到他的学说被世人接受的一天。也许,只有人迹罕至的冰雪大陆,才能理解魏格纳生前的孤独吧。魏格纳的灵魂被冰封在格陵兰的积雪中,大陆漂移学说则被尘封在图书馆的书架上,无人问津。 北极黄河站: 是中国首个北极科考站,2004年7月28日成立。北极黄河站位于北纬78度55分,东经11度56分,在实际的地理位置上,它处于挪威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斯瓦尔巴群岛)的新奥尔松地区,是我国继南极长城、中山两站后的第三座极地科考站。中国也成为第八个国家在挪威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建立北极科考站。 极地考察对国家的战略意义虽然我国的极地考察工作已进行了20年,虽然我们在南北两极都建立了科考站,但提起极地,恐怕很多人都会觉得遥远。实际上,从国家战略意义的角度来讲,南北两极离很多国家都“非常近”。 这种战略意义可概括为四大类: 一、环境意义。 南北极作为地球的两大冷源,左右着全球的冷暖过程。以中国为例,由于我国处于北半球,北极是我国冷空气的主要来源地,来自北极的寒流常常给我国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重大危害。我国牧区经常遭受的“白灾”(即雪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此外,影响我国气候的主要是东亚季风,研究表明,北极海水与海冰的相互作用是影响东亚季风的重要因素。只要东亚季风发生变异,就很容易在我国形成气象灾害。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对北极气候变化的预测性研究,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除了对中国能产生巨大影响,两极也牵动着世界各国的心。美国科学家曾在一份科研报告中指出,阿拉斯加冰川融化的速度惊人,每年平均矮了半米多,成为世界海平面上升的最大单一水源。研

证据法学论述题

证据法学论述题 1.论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 答:证据法价值的实现有赖于证据法顺应社会的发展,包括科技的发展,现代科技对证据法实实在在地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①证明对象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具体的证明对象发生变化,计算机犯罪日益严重。②证据种类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促成新的证据种类的产生,同科技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③证据的收集、审查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了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技术和方法,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收集、审查。④证据规则方面。在证据规则方面现代科技与英美对抗制传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反传闻规则和最佳传闻规则成为采用现代科技所作成的证据的主要障碍。 2.试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答:①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则制度;②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③诉讼证明的基本理论;④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环境;⑤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边缘交叉。 研究对象:①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则制度。②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③诉讼证明的基本理论。④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环境。⑤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边缘交叉问题。 3.论证据的基本属性? 答:⑴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客观性的根据:①由于案件本身的客观决定的。②对证据的认识,必须坚持物质存在第一,认识第二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本路线和方法。⑵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客观的联系。关联性根据:①证据是随着案件的发生过程形成的,它和案件事实之间应当具有必然的客观联系。②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联系观点在证据属性上的体现。⑶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合法泩两方面的涵义:①诉讼证据的提供、收集和审查,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②诉讼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 4.论书证的特征? 答:①书证是以材料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这是书证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书证区别于物证的根本所在;②书证由于其所再现的实体具有明确的思想内容,因此容易被常人所理解;③书证具有稳定性;④书证的存在形式是书面文件或其他物体,而不是存储音像的磁性材料;⑤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与案件相互关联。 5.论书证的提供与收集? 答:由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性质和调整对象、范围的差异,书证的提供与收集在法律上也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①民事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提供。②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由被告来提供,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③刑事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由控方来举证。 6.论视听资料的特征? 答: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储存的电子音像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证据法的概述

专题一证据法的概述 一、政治法学的概念与其研究的基本内容 证据法学形成的时间是十九世纪的中期,在英国 已经形成了一个专门政治法学体系。这个体系是专门研究如何运用诉讼证据,和与诉讼证据有关的法律规范的学科。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三大诉讼。特别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当中运用证据的经验。 (二)和证据有关的各种理论基础。 (三)法律规范当中有关证据的规定。 (四)研究古今中外的证据历史、理论和实践。 (五)研究在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中调产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规则。 二、证据制度的概念与内容 一般情况下国家的政治制度要解决五个问题: (一)首先要明确证据的概念 (二)什么样的事实才能作为最后定案的根据 (三)调查证据的程序 (四)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五)要规定如何进行证明 三、证据法证据制度形成的背景 研究一个国家的整治制度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形成背景:

(一)要考虑其政治经济背景 (二)要考虑文化传统的背景 (三)要考虑诉讼制度的背景 四、证据法学的科学体系和内容 当今世界有两个有关证据法科学体系和内容的代表性的著作。一个是由美国著名的证据法学家华尔兹教授所著的刑事证据大全。这本书主要是讲究适用,从应用的角度来安排证据法律体系。这本书的证据法学的体系共有十九章。 第一章,证据法的渊源。 第二章,审判程序和证据的种类 第三章,审判的记录,包括审判笔录的功能、内容和制作。特别是在法庭上对各种人证的调查、讯问的方法和规则。 第四章,关于证据的相关性 第五章,排除传闻证据的规则 第六章,排除传闻证据的例外 第七章,证人可靠性的质疑 第九章,用不恰当的方法所收集到的证据,特别是辨认证据的排除。 第十章,武力搜查,没有理由的搜查、扣押以及意思权证据的保护。 第十一章,供述证据 第十二章,面证权 第十三章,证明责任和特定的规则 第十四章,司法认知 第十五章,证人能力 第十六章,各种文字材料和文字证据

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析版}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11 48.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48题)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答案】C 【考点】自认 【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选项D错误。第一审民事案件,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不得径行裁判。 多项选择题: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83题)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AC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选项A、D正确。《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是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由此可知,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选项B错误。《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据此可知,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先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选项C正确。《证据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7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据法学试题

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证据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2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A.应当老实回答B.应当如实回答 C.可以保持沉默D.有权拒绝回答 2.下列有关司法鉴定的表述中不正确 ...的是() A.鉴定结论只是对鉴定对象的检测、分析、鉴别的结论 B.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C.从证明力角度来说,鉴定机构的级别越高,其鉴定结论的证明力越强 D.鉴定人有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 3.对于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不包括 ...下列哪项内容() A.证人感知案情时的客观环境B.证人的道德水准 C.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D.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力 4.以录音或录像资料储存的音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属于() A.物证B.书证 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 5.下列关于书证的说法中,错误 ..的是() A.书证的载体可以是纸张、金属、石块、竹木、布帛等 B.书证记载的方式可以是手书、印刷、打印、雕刻等 C.书证可被划分为处分性书证和原本 D.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6.我国诉讼立法中,没有明确将视听资料规定为独立的证据种类的法律是()A.《民事诉讼法(试行)》B.《行政诉讼法》 C.《律师法》D.《刑事诉讼法》 7.判断认定证据的原则性要求不包括 ...() A.审判人员作出认定结论的,必须说明理由 B.判断认定证据应当全面、客观、准确、公正 C.审判人员应当设定判断认定证据的具体的程序步骤 D.裁判应当以经过具有证明力的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不得考虑未经证明的及不相关的事实

《证据法学》在线作业二,期末作业考核

《证据法学》在线作业二 问答题 1、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在法定证据制度中,裁判者不能自由地判断证据,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认定案情。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突出体现在法律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所作的预先规定上。 (1),证明分类的法定性。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的职能就是根据法律的预先设定,机械地计算证据数量的多少和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这就限制了法官在判断证据及其证明力的专横武断。 (2),证据证明力的法定性。法律不仅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而且对证明力的规定也是根据形式来确定,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是被告人的自白被认为是最有价值和最完善的证据,对案件的判决和被告人的命运起着决定性作用;二是对书证的效力也作出了形式化的规定,如是原本还是副本,是公文还是私文等;三是对证人证言也有许多形式化的规则,如两个典型的证人证言就构成完全的证据,如果几个可靠证人的证言相互矛盾则按多数证人的证言来认定案情。 (3),证据证明力的等级化。法定证据制度中对证据证明力的规定,明显受到封建等级特权的影响,这一点主要反映在对证言证明力的规定上。如1875年的《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记载:当几个地位或性别不同的证人的证言发生矛盾时,要依据地位之高低、男女之性别等来判定证言的证明力。通常是地位高的、男性、僧侣、学者的证言得到采信。(4),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被告人口供的合法方式。口供是定罪的主要依据,为获得口供,对被告人、证人的刑讯就是天经地义了。 2、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答:(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 (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 (3)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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