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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介绍模板之欧阳光明创编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介绍模板之欧阳光明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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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欧阳光明(2021.03.07)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及补领、换发营业执照。

2、申请事项在备选项的“□”内划“√”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4、“申请人签署栏”按照以下规定填写: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企业集团的,由集团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其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注册号: 申请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五证合一”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并承诺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使用老版营业执照(即未加载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申请换发营业执照。负责人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2、申请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不适用本申请书。 3、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予换照,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4、申请换发营业执照需提交《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以及《五证合一”改革前原有证照提交声明》。《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五证合一”改革前原有证照提交声明》可到湖南企业登记网(.)下载。

“五证合一”改革前原有证照提交声明 申请人名称: 注册号: 申请人已领取的相关证照如下表,现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人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注:请在空格处填写未办理的证件名称) 申请人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企业补领(增加、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包含补照全套资料)

注册号: 企业补领(增加、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补领(增加、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注:1、补照申请部分应当明确补办正本还是副本。如是副本,需说明补招份数,并分别注明注册号; 2、执照未全部丢失的,补照时出示未丢失的正本或副本原件; 3、执照正副本全部丢失的,补照时出示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或企业印章)。 4、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提交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换发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应提交相应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补发(增加、换发)执照审批表 注册号: 颁 证及归档记录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 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 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 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 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万元)(万元)经营期限长期年年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 分支机构名称性质登记机关登记类型 法人/非法人 法人/非法人 法人/非法人 备案 主管部门 (出资人) 章程□章程□章程修正案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分支机构的登记类型填写“新设”、“注销”或“名称变更”;分支机构填写不下,可另行附表。 4、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5、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申请企业章程备案的,在章程 对应的变更登记事项栏打“√”。 6、“营业期限”应选择“长期”/“XX年”,选择“XX年”的从企业法人成立之日起计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 □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表格》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称注册号/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发营业执照 份数营业执照 正本___________份 营业执照 副本___________份 申请事项□增加副本。 □减少副本。 □补领营业执照。 □换发营业执照。 □其它:。 拟申请核发营业执照份数□营业执照正本1份 □营业执照副本___________份 申请原因 申请人签署: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营业执照换发(增发补发)申请书

营业执照换发(增发/补发)申请书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换发(增发/补发)营业执照事项□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补发 □增加营业执照副本,共份 □其他,请列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情况说明(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 填写)□本企业原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现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交给工商登记机关,并申请将组织机构代码号嵌入营业执照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 □本企业原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经营地信息(生产经营地与住所一致的无需 填写) 省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 号 —1—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姓名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或授权事项□申请换发(增发/补发)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3.换发营业执照根据不同情况在□中打√选择。营业执照遗失补发还应提供遗失公告。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应分别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本人签字。 — 2 —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应填写。 —3—

联络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部门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应填写。 — 4 —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 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 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 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 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 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 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

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 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 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 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 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 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 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补发营业执照申请 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公司(注册号:)因原因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份、副本份。我公司已于年月日在《》报刊第版刊登了《营业执照》遗失声明。 现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正本份、副本份。 请予以办理为盼。 附:遗失声明报刊原件1份。 股东签名: 公司 年月日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企业名称注册号 登记类型核准 日期 业务号 通知书名称通知书文号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受理通知书 准予登记通知 书 颁发营业执照 情况 正本个副本个缴纳登记费缴纳副本费 领取人 签字 颁 发 人 签字日期日期电话备注证照 打印日期 打印人 归档日期归档人 归 档 情 况 备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 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 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 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 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 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 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股份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容;第2、3、 4、5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 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表

申请类1.3(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3(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

申请类 1.3(第3页) 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7.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名称 注册号 申请事项□增加□减少□换发□补发□其他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负责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集团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年月日申请增发照、证副本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 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 注销□)、其他登记□_____________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单位:联系电话: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申请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 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文件名称 1 《申请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需提交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损毁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证/集团登记证声明的报纸原件及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证/集团登记证的复印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营业执照换证申请书

营业执照换证申请书 导读: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到期如何换证: 个人独资企业: 1、到工商局领取《个人独资企变更申请书》,填好后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 有限责任公司: 2、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填好后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主要体现修改公司经营期限事宜)。 5、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决定将公司经营期限变更延期年限。 个体工商户: 1、领取《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长期 / 年长期 / 年 股东 (发起人)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备案事项□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发起人)”栏只填写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更多热门申请书作文推荐: 1.2015最新入职申请书范文 2.2015年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3.加入学生会申请书范文2015 4.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 5.2015年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4篇

最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换发材料及表格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换发材料及表格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资料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申请人需向并联审批平台综合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 有关说明: (一)若本次申请换照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与填报的工商联络员为同一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不必提交。 (二)申请“一照一码”换照的市场主体原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遗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刊登证(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三)对于申请人申明未曾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承诺。 附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样本 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声明 》 6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有关规定,本企业/机构现申请(在申请事项□里打√):□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其中,副本1个。 (企业盖章) 年月日 6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换照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6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表(1)

【14】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分支机构的登记类型填写“新设”、“注销”或“名称变更”;分支机构填写不下,可另行附表。 4、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5、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 书》。申请企业章程备案的,在章程 对应的变更登记事项栏打“√”。 6、“营业期限”应选择“长期”/“XX年”,选择“XX年”的从企业法人成立之日起计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申请人盖章或 签字) 年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 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 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 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 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 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 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学习资料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 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分支机构的登记类型填写“新设”、“注销”或“名称变更”;分支机构填写不下,可另行附表。 4、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5、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 书》。申请企业章程备案的,在章程 对应的变更登记事项栏打“√”。 6、“营业期限”应选择“长期”/“XX年”,选择“XX年”的从企业法人成立之日起计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 签字) 年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 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 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 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 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 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 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 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 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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