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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注销提交材料及文书样本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

5.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7.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⑵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9.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5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滨州市滨城区丰裕甜瓜农民专业合作社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王小二

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 4 月30日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 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

滨州市滨城区丰裕甜瓜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王中华(签字)

2015年4月10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滨州市滨城区丰裕甜瓜专业合作社

成员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本社于2015年1月5日召开成员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共5名,占本社成员总数的100%,作出的决议经出席成员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滨州市滨城区丰裕甜瓜专业合作社解散。

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王小二、王中华、王大建、王速、王群

2015年1月5日

关于成立滨州市滨城区丰裕甜瓜专业合作社清算组的决定

本社已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决定解散本专业合作社,并成立清算组,所议事项的会议记录本社已存档备查,具体成员名单如下:清算组负责人:王中华

清算组成员:王小二、王大建、王速、王群、王中华由清算组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清算工作。

本社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合法,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全体成员签名:王小二、王中华、王大建、王速、王群

2015年1月5日

清算报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社《章程》的规定,合作社已经2015年1月5日召开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2015年1月6日开始对本社进行清算,现将本社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1、注销合作社基本情况

名称:滨州市滨城区丰裕甜瓜专业合作社

注册时间:2014年3月1日成员出资总额:200万元

2、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合作社成员王小二、王大建、王速、王群、王中华组成,由王中华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3、本社债权清算情况:截止2015年4月9日,合作社资产总额为2105000元,负债15000元。

4、本社剩余财产按本社章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分配;

5、本社全体成员保证合作社债务清偿完毕,所报告清算备案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王小二、王大建、王速、王群、王中华

全体成员签字:王小二、王大建、王速、王群、王中华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

清税证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我局对企业(名称):滨州市滨城区丰裕甜瓜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6632053247)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特此证明。

税务机关(公章)

201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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