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修改稿)《衡阳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修改稿)》是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电教办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2004年衡阳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订的,分别从组织管理、装备条件、队伍建设、工作特色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我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的20项具体指标,其中加*的六项指标为我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的必备条件。《衡阳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修改稿)》是我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评价与确认的重要依据,评价得分80分以下或六项必备条件中一项没有达到的中小学校不能被确认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衡阳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修改稿)》的解释权在衡阳教育技术装备站,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向衡阳教育技术装备站反映。
一、主要指标
A.组织管理
B.装备条件
C.队伍建设
D.工作特色A1组织管理
A2工作计划
A3规章制度
A
4经费保障
B5语音室
B6常规媒体设备
B7系统应用软件
B1网络化环境*
B2计算机教室*
B3多媒体教室*
B4软件制作教室*
B8教学资源
B9软件开发
D1课题研究*
C1校长培训*
C2教师培训
D2使用率
D3课堂效果
D4工作成效
D5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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