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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安全检查表(20100208)

炼铁厂安全检查表(20100208)
炼铁厂安全检查表(20100208)

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冶金行业炼铁厂安全检查表

编制部门:安评三部

发布日期:2010年3月

目录

1、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单元.............................................................................. - 1 -

2、供上料系统单元.......................................................................................... - 5 -

3、炉顶设备单元.............................................................................................. - 8 -

4、高炉主体单元............................................................................................ - 12 -

5、喷吹煤粉单元............................................................................................ - 16 -

6、送风和荒煤气系统单元............................................................................ - 20 -

7、炉前出铁场和炉台构筑物单元................................................................ - 26 -

8、渣铁处理单元............................................................................................ - 29 -

9、铸铁机单元................................................................................................ - 33 -

10、通讯、信号、仪表和计算机单元.......................................................... - 36 -

11、供配电、电气安全与照明单元.............................................................. - 39 -

12、给排水单元.............................................................................................. - 43 -

13、空压机单元.............................................................................................. - 47 -

14、消防单元.................................................................................................. - 52 -

15、TRT系统透平机组单元 ......................................................................... - 56 -

16、高炉煤气柜及煤气管道单元.................................................................. - 58 -

1、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单元

评价内容:

该检查表主要针对炼铁厂的选址及厂区布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评价依据:

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

2、《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生[1996]204号

3、《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

2、供上料系统单元

评价内容:

高炉上料系统主要包括槽上系统、槽下系统、炉料输送系统以及料仓及振动筛等设备。

该检查表主要针对高炉供上料系统的设备、安全设施配置、除尘等内容进行检查。

评价依据:

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

2、《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生[1996]204号

3、炉顶设备单元

评价内容:

高炉炉顶系统根据装料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钟式炉顶和无钟式炉顶,现代大型高炉多采用无钟式炉顶,无钟式主要设备包括受料漏斗、料罐、齿轮箱和溜槽;钟式炉顶主要包括小钟、大钟等。

该检查表主要针对上料系统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评价依据:

《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

4、高炉主体单元

评价内容:

该单元主要对高炉本体部分的冷却设备、风口设备及炉身附属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评价依据

《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

5、喷吹煤粉单元

评价内容:

高炉喷吹系统主要设备包括磨煤机、喷吹罐以及喷吹管道等。该检查表主要对喷煤系统的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评价依据

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

2、《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生[1996]204号

3、《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

4、《高炉炼铁工艺设计规范》GB50427-2008

5、《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范》GB16543-2008

火力发电厂全套安全检查表

火力发电厂全套安全检查表

热电车间锅炉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情况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 完好缺陷整改内容整改 人 整改 日期 完成 日期 验证人 1 锅炉是否超温、超压、超负荷现象 2 压力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清晰? 3 各液位计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常? 4 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 5 锅炉本体卫生是否干净?是否有漏灰现 象?各处保温是否完好? 6 炉体的平台、楼梯、护栏是否完好牢固 7 锅炉各处照明是否完好?事故应急照明 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8 操作人员劳保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9 各风机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检查人签名: 热电车间动力、照明、配电箱安全检查表 编制单位:热电车间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检查情况记录序号 检查内容 1 内部接线不凌乱,整齐、卫生干净、符合工艺要求 2 内部端子接线设备符号、命名、编号清晰 3 各路负荷熔丝符合要求,标志清晰 4 配电箱、配电盘接地装置良好,符合要求 5 配电盘或箱门完好 6 配电柜或箱体完好,无破损,封堵良好 7 检修配电箱内装设触电保护器 8 照明灯具完好,电源线路完好,符合要求 9 照明灯具位置合理,亮度充足 10 设备配电柜、箱,控制配电柜上设备的标号清晰 11 室外配电柜或箱防雨设施完好,防潮设施

12 各检修电源配电柜或箱36V检修电源完好 13 各电动机接地线是否完好 14 各电源线路是否规范 15 各配电室门是否用50CM的木板封堵。 16 各与外界连接的电缆沟是否用沙子或保温棉封堵严 17 各电器开关、触头是否存在发热现象 检查人签名: 热电车间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编制单位: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情况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记录 良好(√) 缺陷(×) 1 行车大梁无裂缝,无变形或严重腐蚀 2 大小跑车及减速箱无异声,油位正常,各限位器正常 3 各靠背轮螺丝、销子无松动,无卡瑟现象, 4 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平台、护栏、扶梯完好 5 各钢丝绳无断股、散股、锈蚀,有涂油保护 6 各控制信号系统、制动器功能可靠灵敏

用电安全检查表

东岳精细化工用电安全检查参考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 被检查企业:检查人: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用电安全管 理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6.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2 变配电室安 全管理 1.电工。查看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按规定值班,制作值班记录;上岗 作业时是否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查看是否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是否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用 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具;是否保证安 全使用,定期检测。 4.查看电器设备布置是否有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电系统操 作模拟图、值班记录;是否安装应急照明,配备专用灭火器;是否有防止小 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措施。

3 电气线路安 全管理 1.查看电器设备是否有操作规程。 2.查看各厅室是否设置电源控制分闸,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 非燃隔离层;配电线路是否穿金属管线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管;临时用电线 路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凡可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是否采用橡胶电 缆;不得超负荷运载,电气设备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电源 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电气设备是否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企业负责人 重大危险源名称、级别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发现的问题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监测系统、可 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完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 1有效,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 令第 40 号)第 13 条之 1 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 2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第 13 条之 1 3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是否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第 13 条之 2 4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令第 40 号)第 13 条之 3

5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第 13 条之 3 6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令第 40 号)第 13 条之 3 7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是否设置视频监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系统。令第 40 号)第 13 条之 4 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 8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令第 40 号)第 15 条 有效、可靠运行。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是否设有责任人或者责任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 9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进行定期检查,是否落实整 令第 40 号)第 16 条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10岗位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第 17 条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是否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 11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并写明所涉及的危险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学品的危险特性及数量、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令第 40 号)第 18 条 法。

电气安全隐患排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 检查 结果 依据实际情况 从业人员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 员进行。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 符合 《用电安全导则》第 4.2条 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 制。 符合 《用电安全导则》第 3.1条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 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整改。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14条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 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 面行走;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0条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 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 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2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 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1条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 急救方法。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9条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 人监护。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1条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 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1 条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 断电源,进行抢救。 不符 合 《用电安全导则》第 4.29 条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 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基本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1 条 外线电工遇有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2条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 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基本 符合 《电气设备安全设 计导则》 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用、发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不符 合 《电气设备安全设 计导则》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求。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17条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 伤,拉线桩完好,各级电压架空线之间,及与道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符合 《建筑设计规范》第 10.2.1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必须 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各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57条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 请、安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敷设地面临时线。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4条 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 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增大额定容量。《用电安全导则》第 4.6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发布。该《暂行规定》包括总则、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电气安全检查表

电气安全检查表 说明:1)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火力发电厂全套安全检查表.doc

热电车间锅炉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情况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 检查内容完好缺陷整改内容整改整改完成验证人 人日期日期 1锅炉是否超温、超压、超负荷现象 2压力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清晰? 3各液位计是否完好 ?指示是否正常? 4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 5锅炉本体卫生是否干净?是否有漏灰现 象?各处保温是否完好?

6炉体的平台、楼梯、护栏是否完好牢固 7锅炉各处照明是否完好?事故应急照明 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8操作人员劳保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9各风机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检查人签名: 热电车间动力、照明、配电箱安全检查表 编制单位:热电车间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检查内容

1内部接线不凌乱,整齐、卫生干净、符合工艺要求2内部端子接线设备符号、命名、编号清晰 3各路负荷熔丝符合要求,标志清晰 4配电箱、配电盘接地装置良好,符合要求 5配电盘或箱门完好 6配电柜或箱体完好,无破损,封堵良好 7检修配电箱内装设触电保护器 8照明灯具完好,电源线路完好,符合要求 9照明灯具位置合理,亮度充足 10设备配电柜、箱,控制配电柜上设备的标号清晰

11室外配电柜或箱防雨设施完好,防潮设施 12各检修电源配电柜或箱 36V 检修电源完好 13各电动机接地线是否完好 14各电源线路是否规范 15各配电室门是否用 50CM的木板封堵。 16各与外界连接的电缆沟是否用沙子或保温棉封堵严 17各电器开关、触头是否存在发热现象 检查人签名: 制表人:审批人: 热电车间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编制单位: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检查内容 良好缺陷 ( √)(×) 1行车大梁无裂缝,无变形或严重腐蚀 2大小跑车及减速箱无异声,油位正常,各限位器正常 3各靠背轮螺丝、销子无松动,无卡瑟现象, 4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平台、护栏、扶梯完好 5各钢丝绳无断股、散股、锈蚀,有涂油保护

_电气安全检查表

电气安全检查表 2009年04月02日星期四 20:54 电气安全检查表 说明 1)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工程名称天元·翰林尊府三期 施工单位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 检查内容具体要求序 号 检查 重大危险源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本通知所称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以下三类:(一)建质〔2009〕87号文中所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一)施工单位填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 险源名录告知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 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二)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台帐,内容至少包括:重大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 检查记录、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等。● 2 (三)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悬挂重大危险源公 示牌,标明重大危险源名称、施工时间段、施工 部位、防护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 等信息,并在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公 示牌还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 3 (四)重大危险源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负责施工的,应由 分包单位编制,并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确认。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应在开工前按规定 完成论证审查工作。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 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4 (五)施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 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施 工作业,在实施前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 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当班记录和签字。● 5 (六)施工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施工或投入使用前,对将要使用的主要构配件按规范要求进行第 三方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单位 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 或其他利害关系。● 6

危险源的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管理。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 1.3 本制度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建筑行业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2.1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对中危险源规定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2.3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来之于国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中危险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的区别: 2.4.1 《安全生产法》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所指重大危险源仅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类的化学物质。它的局限性较大,不适用于建筑业等,也没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

2.4.2 综合以上原因,本制度所指危险源是建筑工程活动中的危险源定义,按照建设部建质安函[2006]145 号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 理暂行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2.5 公司在本制度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还包括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危险作业等。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1.1 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3.1.2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3.1.3 综合协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3.2 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2.1 组织分公司、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2.2 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做好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登记、风险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3.3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3.3.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油库重大危险源现场检查方案含检查表

关于*****油库等重大危险源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执法专项行动,增强执法监察的目的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深圳市工业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5、《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 6、《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安办[2012]36号)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23号)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10、《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2005 1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1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13、《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12) 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15、《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8、《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技术规范》(SY/T6711-2014) 1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20、《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21、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安全技术人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区、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2、愿意从事安全生产方面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工作任务;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能解决遇到的安全技术难题,给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5、具有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是危化品领域的安全工程师,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6、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做到廉洁自律、不得以新区应急办的名义开展其他业务。 五、检查时间 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执法监察检查。 六、检查内容 见附件一、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通用) 附件二、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查表(通用) 附件三、石油库安全现场检查表 七、检查要求 1.严格法律法规要求公正客观地进行检查,真实反映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符合检查内容则在表格“是”一栏打“√”,不符合则在表格“否”一栏打“√”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2.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并归档保存。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六年元月

重大危险源(甲醇、二甲醚)安全检查表检 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或 依据备注 重大危险源区域检查重大危险源罐区是否有脏、乱、差、锈、漏等现象重大危险源罐区无脏、乱、差、锈、漏现象现场检查 检查结 果见重 大危险 源检查 记录重大危险源区域是否有杂物、杂草等易燃物重大危险源区域无杂物、杂草等易燃物现场检查 重大危险源区域走梯、护栏、平台,是否清洁、是否有 严重锈蚀,开焊等现象 重大危险源区域走梯、护栏、平台清洁,无严 重锈蚀,无开焊等现象 现场检查 重大危险源区域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重大危险源区域应急照明完好现场检查 车辆进入禁火区是否有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需有阻火器现场检查 罐区阀门是否关闭自如,无泄漏,润滑是否良好罐区阀门关闭自如,无泄漏,润滑良好现场检查 重大危险源区域警示牌、标识是否齐全完好重大危险源区域警示牌、标识齐全完好现场检查 重大危险源法兰、配管及附属设施,是否有松动、渗漏、 损坏、腐蚀等现象 重大危险源法兰、配管及附属设施,无松动、 无渗漏、无损坏、无腐蚀 现场检查 车辆停好后是否熄火,启动钥匙是否拔出车辆停好后熄火,启动钥匙拔出现场检查 接地线是否接连接良好,装车鹤管是否对接完好,有无 渗漏 接地线接连接良好,装车鹤管对接完好,无渗 漏 现场检查

是否有装车记录有装车记录现场检查 设备设施检查易燃品储罐降温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易燃品储罐降温等安全设施完好现场检查防雷、防静电设施,连接是否良好、是否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设施,连接良好、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站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是否 无泄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设施完好,消防站及附属设施,完好,无 泄漏,消防通道畅通 现场检查可燃气体检测仪是否完好,在线监控是否完好可燃气体检测仪完好,在线监控完好现场检查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安全阀定期校验(以铭牌标示的日期为准)现场检查呼吸阀是否通畅呼吸阀能够正常使用,无堵塞现象现场检查 工 艺技术参数巡查是否按照要求定时巡检甲醇罐 观察储量、温度、压力是否正常 是否按照要求定时巡检二甲醚罐 观察储量、温度、压力是否正常 按要求定时巡检甲醇罐 储量、温度、压力正常 按要求定时巡检二甲醚罐 储量、温度、压力正常 现场检查 巡检记录 其它应急预案是否按时演练、记录是否完整,人员是否熟练 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按时演练、记录完整,人员熟练掌握 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规范穿戴劳保用品,是否出现脱岗、睡 岗现象 操作人员按规范穿戴劳保用品,无脱岗、睡岗 现象 现场检查

光伏电站安全验收预检查表

项目符合性安全评价 根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为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证性和严肃性,公司组织了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照该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了“安全检查表”,并多次到生产现场,对照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检查。 5.1 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单元 5.1.1 安全检查表法检查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法检查本项目法律法规符合性方面的要求,详见表5.1-1。 表5.1-1 项目合法性检查表

5.1.2 检查结果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本项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进行检查,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审批文件、证照文书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5.2 安全预评价及初设中提出的主要安全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5.2.1 安全检查表法检查 本节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初设中提出的主要安全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见表5.2-1。 表5.2-1 初步设计提出的主要安全对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

5.2.2 检查结果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初步设计中提出的主要安全对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本项目落实了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 5.3项目选址、自然条件、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单元安全评价 1)项目选址、自然条件安全评价 该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评价见表5.3-1。 表5.3-1 项目选址、自然条件安全检查表

小结 建设项目库区周边环境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等规范的要求。 2)项目周边环境评价 本项目北侧为和东侧为,南侧和西侧为。 小结 XX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周边区域空旷,无遮挡,且光照时间长。 表5.3-2 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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