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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人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2009年工人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2009年工人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国电大武口发电厂

技师高级技师聘任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厂技师、高级技师的聘任、待遇、培养使用及考核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工种及名额

技师、高级技师是在生产岗位的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根据我厂实际,在技术密集、责任重大、设备先进的主要生产岗位中设置技师职务,其聘任的工种范围及名额按照厂《技师工种设定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申报条件

1、申报技师必须取得本工种(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师任职资格且在本工种主要生产岗位(班长及以上),连续工作五年及以上。

2、申报高级技师必须取得本工种(职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且被厂里聘用技师后在本工种主要生产岗位(班长及以上)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3、聘任前一年内无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障碍及以上不安全情况。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肯干,刻苦钻研技术业务,责任心强,勇于创新,能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5、能够熟练运用专业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专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具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

7、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在事故预防、处理及故障排除方面起骨干带头

作用。

8、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

9、身体健康。

2、破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

(1)在省部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技术比武中获得前六名,国电西北公司组织的技术比武中获得前三名;

(2)获得国家、部级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称号。

三、技师、高级技师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在厂人力资源部领取《技师聘任申报表》并持本人相关资料在本单位报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按同工种人数的5%推荐。

3、人员初选。“人才评价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组织考试,提出初审意见。

4、组织评审。“人才评价委员会”对技师候选人进行审定。在听取业绩介绍、讨论酝酿后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评。最后以取证时技能鉴定成绩(占20%)、考试成绩(占20%)、考评成绩(占60%)计算综合得分,择优聘用。应聘者最后综合得分必须在8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拟当选人数超过规定名额时,按得分高低取够规定名额。

5、公示。对拟当选的技师、高级技师候选人进行全厂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投诉或虽有投诉但经核实不影响其当选资格的,经人才评价委员会确定当选人选。

6、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四、技师、高级技师任期届满续聘

1、受聘技师任期三年,届满进行重新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人力资源部将技师、高级技师任期届满考核结果、续聘材料整理后提交公司人才评价委员会审定批准。

3、下发续聘文件,颁发聘书。

五、技师、高级技师的解聘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企业可以提出解聘:

(1)不能履行技师、高级技师的职责、义务,起不到技术带头作用;

(2)因本人责任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4)违犯国家法律、犯规受到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5)违犯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技师、高级技师职务自行解聘:

(1)脱离原聘任工种或原主要生产岗位无法继续发挥技师、高级技师作用或被聘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者;

(2)内部退休、离岗休养等离开原工作岗位者;

(3)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者。

3、受聘技师、高级技师在聘期内可以辞聘,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管理

1、聘任技师、高级技师日常考核与管理由所在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以及任期届满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2、厂里有权选调技师、高级技师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帮助其它部门或专业开展工作。

3、厂里加强对技师、高级技师的技术培训,为技师、高级技师的工作和学习创造条件,促使其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提高。

4、受聘技师、高级技师应在聘任后二个月内制定任期目标,经所在部门审核、修订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技师在受聘期间内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它事项

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技师聘任申报表

附件2:技师任期届满考核评价表

附件3:技师工种设置方案

附件4:高级技师工种设置方案

附件1:

技师聘任申报表

编号

附件2

技师任期届满考核评价表

审核:考评组长:记录人:

填表日期:

外聘业务员管理办法

外聘业务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壮大销售队伍力量,努力开拓省外市场,现就外聘业务员等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聘用条件: (1)立足本土化,均在当地聘用,食宿、差旅费自理。 (2)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0~40周岁,身高:男1.65米、女1.5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 录。 (3)具备一定的市场调研能力、促销能力、服务能力。 二、聘用方法 各业务部经理根据市场及本部业务开展情况,申报聘用人数,报市场部,经分管领导审批执行。由各业务部根据报名人数择优聘用业务人员。《外聘业务员求职表》由各业务部门登记造册、汇总给市场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正式启用。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外聘业务员由各业务部负责管理。由当地业务片区负 责人下达外聘业务员的每月工作计划,并报市场部存 档,以便跟踪检查。 2、各片区负责人应切实抓好外聘业务员的使用和管理工 作。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疏于对外聘业务员的管理, 造成恶劣影响,损害我厂利益的,参照《销售奖考核办 法》扣罚片区负责人的奖金系数。

3、各业务部负责对外聘业务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服 从指挥、劳动纪律、出勤率、完成任务、服务质量。 考核频次:每月一次。评价为好的按劳务报酬标准的 100%发给,较好的按95%发给,一般的按90%发给,差 的按80%发给。 4、根据制定的各地区劳务报酬标准和每月考核结果,各 业务部给外聘业务员造册发放劳务报酬。每月10日前 将上月应发工资报市场部审核,经厂领导批准后,由 市场部统一开取劳务发票,并通知各业务部领取发 放。 5、各地劳务报酬标准(含交通费、电话费、加班费、各种 社会保障费等) 四、要求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标签:标题]2016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师范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2015-09-0815: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和编外聘用人员的权益,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岗位与原则 第三条编外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学校教学岗位、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等。 第四条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聘用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编外聘用人员的类型: 1 / 8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1.编外聘用人员A类(含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未进入事业编制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原校内人事代理人员、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

2.编外聘用人员B类(因工作需要,临时或短期聘用的除A类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编外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及年龄等具体要求以每年学校公招编外聘用人员方案为准; 6.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按照学校《关于解决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的暂行办法》执行; 7.编外聘用人员B类年龄原则上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采用“一人一议”合同制聘任。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提交拟聘方案:包括岗位职责、聘期待遇、管理与考核方式; 2 / 8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2)人事处初步审核基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意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清单; (3)组织考核: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用人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等考核其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审查,考核过程接受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考核结束后提出拟聘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4)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完整版)内训师管理制度

内训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激励内部培训讲师在公司内部培训项目中的核心作用,实现公司内部知识积累、共享和传播,建立有效的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1、内部讲师:指入职培训讲师、部门在岗培训讲师、通识类培训讲师; 2、公司讲师团队由预备讲师、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组成; 3、内部讲师任职资格及评定标准:

三、内部讲师福利激励 1、激励方式: 按讲师实际授课次数领取讲师福利(需同时提交课件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讲师福利计算:1课时=1小时,单次课满1课时方可获得讲师费; 3、讲师福利标准: 4、发放方式: a. 讲师费由人力资源部同意统计和申请,并于次月以现金形式发放; b. 调休福利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发放。 5、其他: a.每年年末,公司根据内部培训讲师的授课满意度、培训课时数、培训教材编写等维 度综合评定,选出3名“公司优秀内部培训讲师”,并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b.内训师根据其授课时长和效果,员工在年终评优、管理升职等方面如业绩能力、工 作水平难分伯仲的情况下,将获得优先考虑的权利。 6、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津贴的范畴: A. 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分享会); B. 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本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分享、交流、培训等; C. 试讲或其它非正式授课; D. 对于无法界定是否发放讲师授课津贴的课程,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最后界定。 7、内部讲师等级评估小组成员: 组长:Steven 执行成员:俞夏玥、陆海英等顾问:船长室成员、各部门经理级人员以上人员组成“公司培训讲师认证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培训讲师的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公司内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四、培训评估其他细则 1、每次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学员对其培训效果进行线上打分,并将培训效果评估结果与培训讲师的级别评定相挂钩; 2、人力资源部将在每年半年度进行内部讲师评级。 五、参训人员积分制度 1、参训人员采用积分制管理办法:是指以积分形式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记录,鼓励员工主动学习,每人每年进行积分排名,前三名将获得课程充值卡(可免费参加高级内训师授课5 次),前十名将获得

东营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引领带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3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东营市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市乃至全国、全省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统筹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领

域)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第四条东营市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20名,管理期限为5年。在管理期内继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选拔条件的,管理期满后可重新参加评选。 第五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第七条选拔人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技能在全市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省、市)技术能手、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等称号,或者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二类、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外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聘外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随着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基层单位为弥补暂时人才短缺,都不同程度在外聘用管理人员。这部分外聘人员在公司做强做大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引进其中优秀人才已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管理,更好地适应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展战略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聘原则 岗位亟需,专业对口,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当年在建项目及下年度计划,运用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项目定员标准对照本单位人才状况,确定引进外聘人员的岗位及专业。 第二条招聘条件 1、外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与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第一学历须是国家统招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毕业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 2、外聘人员应具备在基层项目上相关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及相关业绩证明,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能力。 3、外聘人员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无重大疾病病史,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具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5、热爱建筑行业,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排,能到外地工作。 第三条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个人工作简历和技术工作业绩总结(不少于2000字)、学历证书及国家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1张。 2、基层用人单位推荐意见,填报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聘用审批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表。 3、基层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4、初审: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5、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评审。 6、面试考核评审合格者,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7、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持原单位调动介绍信及本人人事档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四条录用待遇 1、外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从正式录用后开始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户口问题具备迁转条件的公司予以协助办理;工龄问题以能证明参加工作的原始档案资料记录为准。 2、外聘人员一经录用,基层用人单位五年内不得以任务不足和本人自身原因将其退回人才中心;如需调配,须经基层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后方可。如果用人单位将录用人员放假或解聘,公司有权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录用人员的损失由基层用人单位承担。

内训师管理办法

环宇赛尔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培养企业讲师,提升培训工作水准,有效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建设环宇赛尔内部培训师队伍。 2、内部培训师的定义及来源 2.1 内部培训师:凡根据公司培训需要担任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培训、各级管理、技术培训等)讲师的公司内部员工。以下简称内训师。 2.2 内训师的来源 2.2.1 各级管理者:各级干部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教师的主要承担者,自动承担部门内部培训相关工作并根据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公司级培训任务。 2.2.2 业务骨干或技术尖子: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技术部门的技术尖子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教师来源;将根据上级安排承担相应的培训工作。 2.2.3 根据企业培训需要经过培训、考核、签发聘书聘任的兼职内部讲师;聘任讲师将根据公司培训需要担任一定课时的培训任务(本规定所指内训师仅限本条所指聘任型内训师)。 3、内训师的分类 3.1 一级讲师:根据公司需要承担公司级各项培训课程的开发、评估、实训工作,协助人力行政部培训相关负责人做好培训计划的制订评估及实施。一级讲师由人力行政部统一聘任及管理。

其聘任应由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后生效 3.2 二级讲师:担任各部门组织的基层员工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和老员工的业务培训的讲师。二级讲师由各部门推荐并由人力行政部颁发聘书。二级培训讲师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及部门主管的安排承担部门相关的内训任务。其聘任应由公司中心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生效。二级讲师将视培训授课情况晋级。 3.3 三级讲师:凡获部门推荐并通过人力行政部认可的均为三级培训讲师。其聘书由人力行政部颁发。三级讲师可视授课情况晋级。 4、内训师的职责 4.1 内部培训是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课而影响本职工作。 4.2 内部培训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2.1 承担相关的教学任务;一级聘任内训讲师授课不低于60 课时/ 年,二级内训讲师不低于40 课时/年。 4.2.2 负责课程内容的优化、资料的收集,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操作经验,编写教材和提高 讲授水平; 4.2.3 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引入企业内部; 4.2.4 本专业领域或本部门的文化制度培训; 4.2.5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学习,经常开展专题模拟培训; 4.2.6 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和部门需要进行培训,部门安排培训应征得人力行政部许可后进行。427部门培训讲师主要承担部门相关的安全教育、企业文化、6S工艺流程、岗位技能、员工素质等方面培训。 5、内训师的申报及资格认定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09]7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24 【实施日期】2009.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7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7〕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湖北省首席技师(以下称首席技师),是指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创新能力较强、职业道德良好、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行业、企业和各级各类经济组织中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是该职业领域的技术技能带头人。 第三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和技术技能含量高的岗位选拔产生。 第四条首席技师每3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名。首席技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首席技师资格自动终止,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首席技师的评进。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朝山水电厂检修部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管理职能、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雇用程序和手续等内容。 1.2本标准中临时外聘人员特指检修部在设备大、小修及日常工作中聘请的人员。 2.总则 2.1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我厂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保证用人部门与临时外聘人员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2 雇用临时人员必须以《劳动法》为基本指导原则,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促进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双效”为目的。 3.内容与要求 3.1管理职能 3.1.1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执行。 3.1.2用人分部为临时外聘人员在合同期间的直接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由用人班组全面负责。 3.2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3.2.1应聘临时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及以上,根据岗位工种对知识水平的要求,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3.2.2应聘临时人员为城镇待业人员,需持有《待业证》。 3.2.3应聘临时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需凭《退休证》办理应聘手续。 3.2.4 应聘临时人员为农村或外来零散劳动力,需持有当地乡(街道)证明和个人居民身份证。 3.2.5凡不出具有关证明的应聘人员,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聘请。 3.3临时人员聘用程序和手续 3.3.1部门各分部因生产工作需要,具备聘用临时人员条件的,必须在聘用前有计划地把聘用人员的情况,包括岗位工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职责、人数、期限等报厂主管部门审核。严禁任何班组私自聘用和安排未经审批的人员从事任何临时性工作。 3.3.2用人分部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可以在具备用工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工人,并由用工分部与受聘人员一起核实相关证明、证件,报送厂主管部门审查。 3.3.3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书。 3.3.4填写临时应聘人员登记表,送主管部门备查。 3.3.5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电厂办公室与临时外聘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3.3.6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临时外聘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合格证书,并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能签订合同。 3.3.7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技能、劳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

2018临聘薪酬管理办法

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我中心所有临时聘用人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 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XXXX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XXXX元。 (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XX 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

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XXXX元,技术性岗位人均XXXX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XXXX元,技术性岗位XXXX元。中心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四)特殊岗位津贴 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种类及标准,由中心研究确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 (一)调整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 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XX 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三)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根据工作要求,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四、相关规定 (一)由于临时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我中心与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制,用工对象应当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内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建立公司内部培训队伍,,规范内部培训师管理,有效利用公司内部资源,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和提高绩效,实现公司知识资产的共享和传承,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三、内部培训讲师设置原则 各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客服中心、营销中心至少设置3-6名内部培训师;其他中心至少设置1名内部培训师。 四、归口管理 行政人力中心是内部培训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五、内部培训师的工作职责 1、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3、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 4、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5、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 6、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考试题目及结果需交到人力资源部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 7、内部培训师在接受人力资源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8、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部培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或提交《职员培训报告》;

9、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六、内部培训师的资格条件 1、擅长工作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2、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及语言表达能力; 3、工作态度积极、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 4、乐于从事培训工作,善于分享。 七、内部培训师的选拔 1、内部培训师每半年选拔一次,由各中心推荐或员工自荐。 2、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试讲竞聘,和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领导进行考评。 3、通过考评的人员作为内部培训师正式上岗,开展内部培训师的有关工作。 八、内部培训师的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统筹内部培训师的培训工作,并对以下信息进行存档:内部培训师姓名、级别、培训安排及课时费用标准、培训科目、内部培训师已经开发的课程目录、参加培训的对象等。 2、内部培训师自行开发的教材、教案及其他资料归公司所有,内部培训师离职时不得带出公司,否则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所有内训资料公司有权在企业内部网上发布,供学员下载。 3、公司鼓励内部培训师进行业务深造和学术交流,并在时间和经费方面予以支持。 4、内部培训师的课件在授课前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的审核,保证内容的有效性。 5、内部培训师授课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包括受训员工学习效果评估和对培训师的授课情况评估。 6、内部培训师按如下标准完成培训任务: 九、内部培训师的激励机制

鲁政办发[2011]63号_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1]6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07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鲁发…2004?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长期人

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鲁发…2010?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山东省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全省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山东省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严控数量,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100人,管理期限为4年。 第五条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是我省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参加。 第七条山东省首席技师的选拔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人员(外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项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从建筑行业招聘生产管理及专业技术方面的人才,进行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符合项目管理招聘条件的人员。 第四条外聘人员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五条外聘人员使用的原则: 1、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建筑行业招聘。 第二章外聘人员录用的条件、程序、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定编、定员规定,对公司所需的部分专业技术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 第七条根据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分别拟定招聘条件。通过试用,经项目经理考查、考评,批准后录用。 第八条外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从事本岗位健康状况要求。

第九条外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专项劳动合同。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条外聘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和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薪酬由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考核工资按其完成的工作业绩发放。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实行按月或按季考核,按月或按季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均由个人自行办理,公司不再负责交纳此部分费用。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享受公司同等岗位人员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费。 第十四条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本职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所有休假按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因病离岗治疗,公司不负责任何医疗费用。聘用期间因病死亡的,由工会根据情况给予家属安抚费,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临聘人员管理组织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聘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莞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聘人员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运作,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应予终止合同的人员。 各部门临时性、补充性工作岗位需要用人,应尽量通过改善劳动组织、充分挖掘劳动潜力,从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方可使用临聘人员。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临时普通工勤岗位,主要从事后勤服务或替代性劳动工作,如保洁、厨师、接待、保安、司勤等工作岗位;另一类为项目部临时岗位,即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增加的短期临时岗位。 第三章临聘人员录用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录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首次聘用,年满18周岁且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一般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法律或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各部门需使用临聘人员,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发后,送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招聘。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聘人员,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第七条行政部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负责人员资料收集及进行初步的筛选,交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后由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共同面试,择优录用。 第八条招用临聘人员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岗位要求面向社会择优选用。对招用的临聘人员要进行各种证件的审核,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管理制度]内训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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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为加强中心内部培训师管理,提升内训师整体素质,规范中心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内部培训师培训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内部培训师(兼职)的管理。 3.0 管理规范 3.1 总则 3.1.1 为加强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培训工作,有效发挥内部培训师于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3.1.2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综合管理室根据客户服务中心发展需要,有计划地确定内部讲师规模,且由培训管理按本办法对内部培训师进行归口管理。 3.1.3 内部培训师是指于客户服务中心内部符合任职条件、经聘用后,以兼职方式承担关联专业培训课程开发和教学等关联培训工作的中心员工。 3.1.4 各部室要对内部培训师的工作给予充分支持,为其提供方便,保证其于不影响本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参和到中心

培训工作中。 3.1.5 中心鼓励各部室员工根据“内部培训师任职条件” ,推荐他人 或自荐参和综合管理室组织的内部培训师选拔。 3.1.6 中心对内部培训师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 3.2 内部培训师基本职责 客户服务中心内部培训师于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3.2.1 负责客户服务中心范围内所承担专业课程的开发和讲授,及参 加省公司、咨询公司等重要培训后的关联课程开发和讲授; 3.2.2 负责对所承担专业课程的培训效果进行跟踪反馈,且不断优化 改进; 3.2.3 负责配合省公司培训中心做好关联培训工作。 3.3 内部培训师工作要求 3.3.1 根据培训需求进行课程设计开发、课件整编及题库维护,且定 期优化改进; 3.3.2 熟悉所授课程的课程目标及课程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及关联要 求认真备课。于培训中涉及到的案例及其他辅助教学材料,包括课后 作业、课中测试、考试试卷等,应自行妥善准备且于培训开始前规定 时间内提供予培训管理; 3.3.3 配合培训管理做好各项培训考核及培训效果评估;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师德高尚、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专业建设和发展起带头作用的带头人,提升各专业教学团队整体实力,满足学院高水平办学发展的需要,现将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专业教学与管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德才兼备,具备担任专业带头人条件的优秀教师中选拔;或在行业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职业资格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管理人员中聘任。 二、选拔数量 重点建设专业2-3名(校内1名,校外1-2名),其它专业1名(校内)。 三、选拔原则 坚持标准,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遴选,专业对口、业绩优先的原则。 四、选拔条件 (一)校内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精神强; 2.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课教师具有双师素质; 3.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能够运用

现代教育思想和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4.具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和课堂组织能力,近二年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二门以上课程,其中专业课教师承担过一门实践性教学工作,满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评价为优秀;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宽广的专业视野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熟悉并掌握相关行业(或岗位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是该专业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或技术权威; 6.近三年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创建性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应为独立完成或首位作者。 (2)承担1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且本人为主要承担者(国家级前5名,省(部)级前3名,市级第1名,横向前2名)。 (3)正式出版由本人主编的专著(译著)或教材1部(作者为前2名)。 (4)积极从事应用科学研究,推广、转让科技成果,累计为学院取得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本人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2名)。 (6)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主持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工作。 (7)院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7.善于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 (二)校外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管理制度)渤海大学临时岗位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

渤海大学外聘人员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壹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关联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壹、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于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于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于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

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之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于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之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于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和所聘岗位专业壹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壹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壹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了一些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接下来就不妨和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因工作需要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编外聘用人员计划的确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市直事业单位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支出的前提下,为促进事业发展,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审批管理,但不纳入编制管理,财政不核拨经费。 市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自有资金情况,提出用人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一)用人单位凭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用人计划组织公开招聘。 (二)聘用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三)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对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采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察等形式聘用。 (五)组织实施。 编外人员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人社局予以指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学历层次、专业要求、招聘方式、招聘程序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聘用手续办理。 对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一)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事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也可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

内训师管理办法83289

公司内训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选拔、培养与激励机制,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承担公司与各项目的培训任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培训师队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就是指公司范围内(含各项目部),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理论突出,能够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结合经济与技术发展要求,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与手段,策划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开发培训课程,并实施培训指导与教学活动的 第三条坚持统一标准、注重培养、动态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种类齐全、素质优良、掌握培训技术的培训师队伍,以满足公司及系统企业内部知识、技能、经验传授与共享的需要。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内训师按培训领域层次分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业务技能三类 第五条内训师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热爱培训工作,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培训工

作; (二)对所从事的专业(工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较强的理论水平,在本公司(部门)获得广泛认同,起到标杆作用;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文字处理能力,能够利用多媒体授课; (四)具备编写课件与测试题的能力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内训师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教育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承担本单位公共管理课程或所在业务板块专业技术授课任务以及组织考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参加公司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并对公司及所在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三)在项目综合部的领导下,参与培训计划、大纲、教材、题库的编写及课件的开发; (四)参与公司组织的技术技能竞赛、调考一级各类统考、测试的出题及考评工作; (五)承担本项目部与系统内其她与培训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就是内训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及各项目部内训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2〕28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3号)和《威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威发…2010?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威海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

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威海市首席技师每2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20人左右,管理期为3年。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复核认定程序,经复核认定的首席技师,继续享受下一个管理期的相关待遇;经复核未被认定的首席技师可重新参加推荐选拔。 第五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应建立本市区的首席技师选拔制度。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为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申报。 第八条威海市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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