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法学-2020级培养方案

法学-2020级培养方案

法学(卓越实验班)

(Law)

一、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卓越实验班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具备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崇高的法律信仰,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以及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实务技能;

3.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

4.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我国法治建设的趋势;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问题、处理法律事务、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初步具备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学生每年必须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方可毕业。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法学核心课程(16门)

法理学(导论、专论)、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总论、分论)、刑法学(总论、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环境保护法学、劳动

与社会保障法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实务课程、专业实习与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六、学制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及毕业总学分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总学分:147

八、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

九、各学期指导性修读学分分布表

十、教学计划表

十一、修读要求

1.学生修满147学分方可毕业。

2.学校通识教育课程应修满65学分,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修读。其中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模块中的法学A类课程为必修课。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从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中选修相关课程,形成复合型知识结构。

3.专业教育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自由选修课、实践与创新四部分构成,总共应修满82学分。

(1)学科基础课分为I,II两部分,共必修45学分。学科基础(I)全部为必修课,共计24学分。学科基础(II)为选择型必修课,共计26学分;学生需从学科基础(II)中修读21个学分作为必修课学分,其余部分可算作专业选修课的选修学分。

(2)专业选修课分为基础法学、宪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实务8个模块,全部为选修课。学生需修满18学分,其中必须从法律实务模块中修满4学分。学生从学科基础课(II)中修读超过21学分的部分,可算作专业选修课的选修学分。

(3)鼓励学生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专业选修课的选修,注意各门课程的先修课程要求。

(4)学生在本科阶段也可修读研究生课程,既可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也可认定为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学分,且只认定一次。

(5)自由选修学分修读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师校发[2014]24号)的人才培养要求,现制定法学卓越实验班自由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①学生修读通识教育课程超过63学分的部分,可以算作自由选修课的选修学分。②自由选修课学生需修满10学分,学生可以任意选修全校所有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和教师职业素养课程。鼓励学生选修哲学、文学、历史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课程,形成复合型的知识结构。③学生从专业选修课中修读的学分超过18学分的部分,可算作自由选修课的选修学分。

(6)学生从专业选修课中修读的学分超过18学分的部分,可算作自由选修课的选修学分。

(7)在校期间凡公派在境外大学修读的各类课程须提交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可给予成绩和学分认定。

(8)实践与创新包括专业实习与社会调查、毕业论文以及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共四部分,共计9学分,全部为必修环节。

(9)专业实习3学分,共计8周,学生应在第三学年暑期进行实习。

(10)毕业论文4学分。

(11)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2学分。基本形式为参加学术讲座和法学经典文献读书会。学生需在第1-7学期参加不少于10场的学术讲座,并提交听讲座心得,可获得1学分;学院每学期组织4场法学经典文献读书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经典文献进行导读,学生在第2-7学期中任选1个学期,每学期参加4次读书会,完成相关作业可获得1学分。

(12)学生可通过完成国家、北京市和学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高水平学科、科技或创业竞赛以及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方式可以获得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具体办法由学院另行规定。

(13)此外,学生也可以选择"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环节的学分认定来替代“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环节其中1个学分,该环节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也由学院另行规定。

附录:通识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修读推荐A、经济学类:

微观经济学原理※

宏观经济学原理※

组织行为学

会计学

金融学

管理学原理※

国际贸易学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与公司治理

B、政治学类

政治学概论※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

比较政治与政府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制度

西方政治哲学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C、社会学类

社会研究方法基础※

社会研究方法

社会心理学※

社会学概论※

社会政策※

公民社会理论

人类学导论※

D、哲学与历史类

中国政治思想史

中国哲学史

西方哲学史

现代西方哲学※

民国政治史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专题※

《理想国》选读※

儒学与传统文化※

备注:标记为※的课程为通识课程目录中的课程。

十二、课程修读学期分布图

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第五学期第六学期第七学期第八学期

形势与政策1(0.5)形势与政策2(0.5)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6)、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2)、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2)、社会发

展与公民责任(5)

思修(2+2)纲要(2+2)马原(2+2)毛概论(2+2)习概论(2)

自由选修(10)

体育(1学分×4门课)

英语1(2)英语2(2)英语3(2)英语4(2)英语5(2)形势与政策3(1)

计算机应用基础(2+2) 多媒体基础与网页设计(2+2)

军事技能(2)军事理论(2)

专业选修课程(18)微积分初步(文科)

(4)国际公法(3)

法理学导论(2)

宪法学(3)中国法制史(3)行政法与行政诉

讼法学(4)

经济法学(3)知识产权法(3)国际经济法(3)

民法总论(3)刑法总论(3)民事诉讼法学(4)刑事诉讼法学(4)国际私法(3)法理学专论(2)创新与实践环节(9)民法分论(4)刑法分论(4)商法总论(3)

劳动法与社会保

障法学(2)

环境保护法学(2)

511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