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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录

1 概述 (1)

2 总则 (3)

2.1 评价目的 (3)

2.2 编制依据 (3)

2.2.1 环境保护法律 (3)

2.2.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文件 (3)

2.2.3 地方法规规章 (4)

2.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 (5)

2.2.5 项目相关文件 (5)

2.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5)

2.3.1 环境影响识别 (5)

2.3.2 评价因子筛选 (6)

2.4 评价标准 (6)

2.4.1 环境质量标准 (6)

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9)

2.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0)

2.5.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0)

2.5.2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2)

2.5.3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2)

2.5.4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3)

2.5.5 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3)

2.5.6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4)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4)

2.7 产业政策 (16)

3 变更前项目概况 (17)

3.1 变更前项目批复情况 (17)

3.2 变更前项目建设内容 (17)

3.3 变更前项目工艺流程图 (20)

3.4 变更前项目主要设备 (21)

3.5 变更前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22)

3.5.1 变更前废气治理措施 (22)

3.5.2 变更前废水治理措施 (23)

3.5.3 变更前噪声治理措施 (24)

3.5.4 变更前生态保护措施 (24)

3.5.5 变更前封场后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 (24)

3.6 变更前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25)

3.7 变更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以新代老”措施 (26)

4 变更后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7)

4.1 变更内容概述 (27)

4.2 变更后项目基本情况 (28)

4.3 变更后项目影响因素分析 (34)

4.3.1 填埋场有关变更的设计方案 (34)

4.3.2 生产工艺流程 (41)

4.3.3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44)

4.3.4 填埋期污染源分析 (46)

4.3.5 封场后污染源分析 (56)

4.4 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汇总 (57)

4.5 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 (58)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9)

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59)

5.1.1 地理位置 (59)

5.1.2 地形、地质、地貌 (59)

5.1.3 河流、水文 (60)

5.1.4 气象、气候 (60)

5.1.5 土壤 (61)

5.1.6 自然资源 (61)

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2)

5.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2)

5.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4)

5.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8)

5.2.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3)

5.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4)

5.2.6 项目所在地臭气浓度现状监测与评价 (75)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7)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7)

6.1.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77)

6.1.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77)

6.1.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78)

6.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9)

6.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9)

6.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9)

6.2.1 常规气象资料 (79)

6.2.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

6.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85)

6.4 卫生防护距离 (88)

6.5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

6.5.1 预测内容 (91)

6.5.2 预测范围 (91)

6.5.3 预测因子 (91)

6.5.4 预测模式 (91)

6.5.5 参数选择 (92)

6.5.6 预测结果 (92)

6.6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4)

6.7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4)

6.7.1 主要噪声源及降噪措施 (94)

6.7.2 预测内容 (94)

6.7.3 预测模式 (94)

6.7.4 预测结果 (97)

6.8 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98)

6.9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98)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0)

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00)

7.2 营运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101)

7.3 营运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03)

7.4 营运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12)

7.5 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12)

7.6 生态恢复措施 (112)

7.6.1 生态恢复原则 (112)

7.6.2 封场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113)

7.7 环保投资和“三同时”验收清单 (114)

8 环境风险评价 (117)

8.1 风险评价等级 (117)

8.1.1 重大危险源辨识 (117)

8.1.2 风险评价等级的确定 (117)

8.2 风险识别 (117)

8.3 源项分析 (118)

8.4 风险防范措施 (119)

8.5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22)

8.6 环境风险评价小结 (124)

9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25)

9.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目的和意义 (125)

9.2 总量控制因子 (125)

9.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25)

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26)

10.1 经济效益分析 (126)

10.2 社会效益分析 (126)

10.3 环境效益分析 (126)

1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7)

11.1 环境管理 (127)

11.1.1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能 (127)

11.1.2 环境管理要求 (127)

11.1.3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128)

11.1.4 环境信息公开 (129)

11.2 环境监测计划 (130)

11.2.1 环境监测的目的 (130)

11.2.2 环境监测的任务 (130)

11.2.3 环境监测计划 (131)

12 规划符合性分析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132)

12.1 规划符合性分析 (132)

12.1.1 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32)

12.1.2 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32)

12.1.3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32)

12.2 选址合理性分析 (133)

13 结论 (137)

13.1 建设项目概况 (137)

13.2 环境质量现状 (137)

13.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37)

13.4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38)

13.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0)

13.6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40)

13.7 总结论 (140)

13.8 建议和要求 (141)

附图:

1、项目区域位置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3、项目敏感点分布图

4、项目评价范围图

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6、项目周边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7、××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图

8、卫生防护距离测绘图、资质及报告说明

9、项目附近水系分布及排水路径图

10、环评工程师现场照片

附件:

1、项目委托书

2、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督字【2010】439号)

3、关于确认××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4、××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确认“×××××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的函(2009年4月30日)

5、取水口证明

6、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江西树林检测有限公司)

7、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第一次监测和复核监测)(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

8、渗滤液处理进出口水质监测报告(江西省天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10、专家组意见修改清单

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 概述

1、项目由来

×××××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市汪家圩乡坑源村,该填埋场于2004年10月投入使用,当时采用的处理方式为简易填埋,简易填埋造成蚊蝇孳生、污水散流,较严重的影响了周边环境。2010年,××市政府投资8398.1万元将其建设成使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专用于填埋××市生活垃圾。2010年建设单位委托宜春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5月25日取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督字【2010】430号)。

但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报告内容发生了变化,考虑到变更内容与原项目环评报告书和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件有关内容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及《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拟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变更内容进行编制说明。

2018年5月,××市城市管理局特委托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组,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与调研,收集了项目有关资料,进行了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通过对工程以及相关资料的研究、整理和统计分析,就项目变更情况和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估,以及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预测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征求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市环境保护局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得到了监测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大力协作和密切配合,保证了项目变更环评工作的顺利完成,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2、项目环评工作过程

2018年5月24日,受建设单位委托,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8年5月28日,建设单位在××市人民政府公开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

2018年6月10日,环评单位工作组整理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及现状数据等工作,进行影响分析、采取防治措施的分析,得到初步环评结论。

2018年6月11日,建设单位在××市人民政府公开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围敏感点相关的公告栏进行张贴。

2018年6月25日,进一步完善影响预测和防治措施等工作,经建设单位确认,完成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2018年7月2日,宜春市环保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召开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得出了专家组意见。

2018年7月24日,环评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特点及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1)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配套环保设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本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是否有所减少,对坑源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填埋二区(老垃圾堆体简易填埋场)进行改造整治,是否减轻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主要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填埋场变更项目不新增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变更后能减轻填埋场老垃圾堆体的污染现状,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有效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能满足××市环境保护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变更后相对于变更前污染物产排有所降低,对环境影响更小。公众意见调查表明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总体持支持态度。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生活垃圾填埋场变更的建设是可行的。

2 总则

2.1 评价目的

1、通过现场踏勘及资料分析,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特征,以及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等主要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

2、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摸清工程建设的规模和主要内容,分析施工期、营运期的主要污染环节、污染类型、排污方式及污染程度,预测对环境的影响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3、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和论证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4、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主管部门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2 编制依据

2.2.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2.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

(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年5月1日);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

(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

(11)《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9日)。

2.2.3 地方法规规章

(1)《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2009年1月1日);

(3)《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1日);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5】62号,2015年12月31日);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6】50号,2016年12月26日);

(6)《关于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通知》(赣环督字【2007】18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2014】145号)》。

2.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8)《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 13201-91);

(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

(12)《生活垃圾填埋场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

(13)《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1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1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2.2.5 项目相关文件

(1)××市城市管理局委托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书。

(2)《×××××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内老垃圾堆体处置项目初步设计》(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3)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有关技术资料。

2.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3.1 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项目正常生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项

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识别表见下表。

表2.3-1 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表

2.3.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所在区域环境特征,确定评价因子如下:

表2.3-2 评价因子一览表

2.4 评价标准

2.4.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H3和H2S 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 中有关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坑源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SS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表1中三级标准。

表2.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表2.4-4 声环境质量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表2.4-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2.4-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表2.4-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生活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限值要求。

表2.4-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4)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表2.4-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表2.4-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2.5.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封场区域恶臭、渗滤液调节池和处理站恶臭、填埋作业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中大气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的规定,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 (第i 个污染物),及第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 10%。其中Pi 定义为:

100%Ci

Pi Coi =

?

式中:Pi —— 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 3; Coi ——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 3。

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2.5-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表2.5-2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项目污染物的Pi 均小于10%,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

按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填埋场边界外扩2.5km的圆形区域。

2.5.2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本项目外排水量85.78m3/d,小于200m3/d,主要污染物为SS、COD Cr、BOD5、NH3-N、Cr、Cd等,水质成分按复杂考虑,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坑源水,坑源水属小河,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控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污水汇入坑源水汇入口上游500米断面至污水汇入坑源水汇入口下游5000米断面。

2.5.3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见下表。

表2.5-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建设项目所在地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补给径流区以及其它环境敏感区范围之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居民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因此,本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2.5-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项目,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为Ⅰ类项目,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因此,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项目地形为一北西向的冲沟,纵向为二个小冲沟组成的“Y”字型状,横向为“U”字型,冲沟东西两侧及北边为山脉,向南东开口。地势由北西向南东方向梯级缓降。根据1:50000地形图及现场踏勘,最终确定评价区北部、东部以及西部以地下水分水岭为评价区隔水边界,南部以汇水冲沟为评价界线,围绕本项目构成1个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因此以该水文地质单元作为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约为5.32km2,详见地下水专题评价报告。

2.5.4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小于3dB(A),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确定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

2.5.5 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坑源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为300.1亩,面积小于2km2,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变更都在填埋场原厂界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坑源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区范围内。

2.5.6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见下表。

表2.5-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

垃圾填埋场产生填埋气体中含有甲烷,属于可燃性气体;含有二氧化碳等不可燃气体,其抗爆性能好,且填埋气在场内不储存,收集后根据甲烷浓度直接排放或燃烧处理,属非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等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填埋场为中心,不低于3公里范围。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区域无在册的国家、地方保护动植物,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范围之内。

填埋场排水进入坑源水、汇入到锦江,坑源水汇入锦江断面至锦江××市出境断面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坑源水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填埋场周边的居民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2.6-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补偿的拆迁费用,完成拆迁手续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XX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更为高效和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XX 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项目。 2、项目概况:CC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XX,垃圾处理方式现以简易填埋为主。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除臭工作、覆土工作、进出管理等。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1、每月项目承包费用为Y XX元(大写:,承包费用已含税。 2、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承包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请款凭证。 四、承包项目内容 (一)填埋场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

1、乙方负责引导垃圾运输车辆倒垃圾到甲方指定区域,按甲方要求使用推土机及时推平垃圾。 2、甲方提供一台旧推土机(型号为东方红100 型)给乙方推土 工作使用,乙方负责该推土机的维护和保养。 3、乙方负责平整填埋场道路,确保垃圾填埋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填埋场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填埋场除臭工作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每天对XXx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药物除臭4 次,作业效果需达到距填埋场500米以外范围无明显异味,不影响周边环境。 2、甲方可根据天气变化、重要活动需要等情况随时调整除臭时间要求。 3、乙方使用除臭药物种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并向甲方上报。 (三)填埋场覆土工作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按每月对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2次覆土处理,覆土区域由甲方指定。每次覆土面积不小于1000 平方米,覆土厚度达到0.5 米以上。 (四)填埋场进出管理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做好填埋场进出管理工作,任何运输车辆、垃圾、设备、设施、物品必须通过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出填埋场。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1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 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2 岩坑及溶岩洞区。 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 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第5条填埋场选址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在掌握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地形、地貌。 二、地层结构、岩石性及地质构造。

日处理350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案例.

日处理350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案例 1概述 某市城区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此外有少量工业、商业及建筑垃圾等,没有进行分类和分拣。日垃圾处理350吨;服务人口25万人。垃圾组分的性质及其产量见表1。 表1生活垃圾物化性质表(重量百分率) 4吨运输车10辆,日场60车次,7吨运输车1辆,日场4车次。平均日清理生活垃圾约300吨。 2场址及库容 2.1场址 位于城东距市中心8公里处,为原废弃砖厂,规划占地200亩,填埋场占地130亩,三面有路,交通便利。 2.2填埋场库容 垃圾坝采用土坝,土坝稳定性好、就地取材、工程造价低。坝体主要取库区粘土、

碎石土和风化料进行砌筑。坝两个坡面贴坡铺设2.0毫米厚HDPE防渗膜与库区水平防渗层搭焊连成整体,膜上采用编织袋装土护坡填埋库区设的垃圾坝1座,设置在窑坑的中部,其坝底标高-4.30m,坝顶标高-4.10m,坝顶长155.0m,坝底长145.0m,坝顶宽5.0m,边坡1:2,坝底宽13.0m,坝高2.0m。 填埋库区的垃圾起始填埋标高为-4.30m,最终填埋标高为35.70m,总库容为180万m3,覆盖土所占容积为18万m3,可填埋的垃圾总量为145万t(垃圾经压实和腐熟后的密度按0.8t/m3计),垃圾填埋区地上部分高28.0m,服务年限10年。 3填埋作业方法 整个场区面积较大,利用分区坝将填埋场分成2个区域,在填埋到地坪高度时开始往上填埋一直达到设计填埋高度。 填埋场采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分单元逐日覆土的填埋工艺。来自市区的生活垃圾经地磅计量后,通过作业平台和临时通道进入填埋库区的填埋作业小区卸车,然后由填埋机械摊铺、碾压和覆盖。工作面宽度定为10~12m,长度为20~25m,面积按220m2控制,每天堆填高度1.8m,可堆填垃圾量350t左右。 垃圾的摊铺、碾压作业分层进行,每一松散的垃圾分层用压实机碾压3~5遍,每次碾压的重叠宽度大于300mm,可以获得较高的压实密度(接近0.8t/m3)。多个薄层的压实厚度达到1.8m时,即进入覆土作业工序(覆土作业是将足量的覆盖土摊铺在垃圾上并压实,覆土厚度为0.2m)。1.8m厚的垃圾压实层与0.2m的覆土层,构成一个2.0m厚的填埋单元。为保证覆盖作业在每日收工之前进行,以一日为一个填埋单元。多个填埋单元组成2.0m厚的单元层。 5个单元层组成一个高度为10m的填埋分层。为利于排除层面上的地表径流,减少渗沥液产生量,分层形成坡向填埋区边沿截洪沟或集水管的弧面。分层的外坡坡度为1∶3。各分层之间设宽度为3m的控制平台,以通行填埋机械。控制平台上布置有截排坡面径流的排水管。排水管收集的雨水接入环库截洪沟,填埋完成后的垃圾堆体的坡面总坡度为1∶3.8,水平顶面的坡度≥2%。 填埋过程中不能直接填埋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单独处置,填埋场的最终坡面和顶面的覆土总厚度不小于1m,填埋场还需对部分回拣或临时堆放的垃圾、填埋机械和填埋区进行不定期的喷药,减少和杜绝蚊蝇的孳生,填埋场的填埋工艺流程见图1。

牡丹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施工合同新

牡丹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承接的牡丹江市生活垃圾防渗工程由甲方提供防渗材料,由乙方进行施工土方开挖、防水毯铺设、土方回填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牡丹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牡丹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 2、工程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八达村西部家沟环清垃圾填埋场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乙方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土方挖掘、防渗材料(防水毯等)铺设、土方回填等 三、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供应纳基膨润土防水毯,其规格和技术指标如下: 规格尺寸:幅宽:6m;长苏:30m 技术指标:膨润土膨胀系数:>=24ml/2g(纳基膨润土需保证为天然矿土) 透水系数:<=5.0*10-9 m/s 吸蓝量:>=30g/100g 膨润土防水毯单位面积膨润土质量:>=4800g/m2 抗拉强度:>=600N/100mm 最大负荷下伸长率:>=65N 剥离强度:>=65N 上层无纺布(丙纶)克重:>=200g/m2

下层织质布克重:>=120g/m2 穿刺强度:>=800N 膨润土水分流失:<=18ml 2、如需要,甲方可派人到现场进行施工指导。 3、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施工现场,运费、保费由甲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乙方前,货物的损毁风险由甲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证件,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5、产品包装及回收:本产品采用防水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6、每500 m2防水毯配送给甲方100kg膨润土供缝接使用,共80000 m2。 四、工期: 1、开工日期:2008年6月15日 2、竣工日期:2008年9月12日 3、合同总工期为90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五、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工程价1250万; 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ICS 13.030.40 P 53 备案号:16758-2005 DB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京政发[1985]143号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 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 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 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 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 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 工艺运行管理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270—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 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 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 5.1进场垃圾控制 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 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

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封场后维护及补救措施.doc

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封场后维护及补救措 施- 简介:垃圾填埋场封场及封场后的安全运行是卫生填埋场建设中重要却易被忽视的环节。本文从封场方案设计、封场后维护内容两方面论述了封场设计和封场后维护的重要性,并针对封场后易发事故提出其相对应的补救措施。 关键字:卫生填埋封场维护补救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与日俱增,由于垃圾处理不当所导致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受到了政府和人民的普遍关注。目前,卫生填埋是城市垃圾处理最为经济、适用、方便的处置方法,也是当前及未来50年内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方法。 封场是卫生填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封场质量高低对于填埋场能否保持良好封闭状态至关重要,而封场后日常管理与维护则是卫生填埋场能否继续安全运行的决定因素。因此,为了确保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能够维持30~50年,国外许多国家立法要求垃圾填埋场运营商必须储备足够资金,以确保填埋场封场后各种设施能够继续运行30~50年;而在国内,封场设计与封场后的管理维护却常常被忽视,由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工程实例时有发生。为了能够引起卫生填埋场设计、运营管理等相关技术人员的重视,减少卫生填埋场封场后事故的发生,本文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设计及封场后工作中应该注

意的事项。 二、封场方案设计 现代垃圾卫生填埋场要求当填埋区垃圾达到设计填埋高度后必须进行封场覆盖。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渗滤液产生量、抑止病原菌及其传播媒体蚊蝇的繁殖和扩散、控制填埋场恶臭气体和可燃气体散发、提高垃圾堆体安全性、增加填埋场生态修复与开垦利用的速度。封场后的垃圾填埋场能否安全运行是衡量封场方案是否具有实用性的重要标志。因此,在封场方案设计过程中,封场方案必须对径流控制、填埋气控制及垃圾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环境监测等方面进行长期规划。 填埋场封场覆盖层的主要功能是使入渗到垃圾 三、封场后的维护 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虽然没有新鲜生活垃圾补充进入填埋场,但是封场覆盖层下面的原有生活垃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然进行着各种生化反应,场地仍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沉降,垃圾渗滤液及填埋气会继续产生,因此,为了维护封场后的填埋场安全运行,必须进行封场后的各种维护。填埋封场后的维护主要包括填埋场地位置的连续视察与维护、基础设施的不定期维护以及填埋场内及周边环境的连续监测。具体内容如下: 制定并开展连续视察填埋场的方案,以便能够对填埋场封场后的综合条件进行定期巡察,尽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确保场地的安全。同时还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采取的相关技术措施。 基础设施维护范围主要包括地表水排放设施、填埋气和渗

垃圾填埋场:世界最大的生态修复案例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316816258.html, 垃圾填埋场:世界最大的生态修复案例 作者:曹丽陈娜胡朝辉廖朱玮陈朱琦 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6年第03期 本文介绍了武汉市金口垃圾填埋场502万立方库区通过好氧生物反应器,加速老填埋场稳定化的生态修复技术。这一工程是世界范围内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老填埋场生态修复的成功案例。修复后的填埋场减少了对周边的环境污染,成为第十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场址,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引言 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的。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的出路,大都以填埋作为最主要的方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技术的制约,很多大中城市初期投资建设的填埋场未按卫生填埋场的标准进行设计,后期亦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因此出现了一个只有在我国才有的概念——存量垃圾,即堆放于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的生活垃圾。 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卫生填埋场、简易填埋场和以填埋为主的综合处理场共计1549座,总占地面积36262公顷,综合处理能力421776吨/日。而在未来的5-15年内,将有1469座填埋场陆续被填满。除此之外,各地还存 在着大量小规模的垃圾堆放点。这些“存量垃圾”正在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安全问题。比如,填埋气中含有甲烷和硫化氢等,不但带有难闻的恶臭,还会引发温室效应、污染大气,带来爆炸和火灾等安全隐患;垃圾渗沥液中更是含有大量的氨氮、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原有的填埋场已从城市边缘变为城市的中心或居住区,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正在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制约因素。 国家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规定:“填埋场土地利用前应作出场地稳定化鉴定、土地利用论证。”但是在自然状态下,老填埋场的存量垃圾稳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至少需要50-100年。因此,如何对老填埋场进行有效治理,使其在短期内快速转化为安全稳定、可以利用的建设用地,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国发【2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意见》指出,各省(区、市)要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制定治理计划。国务院于2012年4月19日转批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将存量垃圾的治理列入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六大重点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了对垃圾简易处理或堆放的设施和场所进行整治,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场要进行生态修复、改造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垃圾治理项目1882个,其中不达标的填埋场改造项目503个,封场项目802个,非正规堆放点治理项目577个。国务院在2012年128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

嘉兴市平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合同

嘉兴市平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平湖市固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嘉兴市平湖市 签订日期:2014年04月18日

目录 一、合同书 (2)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 四、质量与验收 (9) 五、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 (10) 六、设计变更 (12) 七、竣工与结算 (12) 八、争议、违约 (12) 九、其它 (14)

嘉兴市平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平湖市固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嘉兴市平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2、工程地点:平湖市钟埭街道城隍村; 3、承包单位: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工程范围:将平湖市区及下属乡镇集中起来的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填埋工程为一层垃圾一层覆盖土交替填埋,并用压实机压实,让垃圾体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达到稳定。对填埋堆中预埋导气管导出垃圾分解时产生的气体(CH4、CO2、N2、H2S等)作燃料或用去发电。填埋场底部做成不透水层,并在底部铺设渗滤液收

集管将渗滤液导出进行集中处理,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6、工程内容: 1)场地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必要建筑物的设计及施工(包括填埋库容量66万立方米池体防渗透、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和导出的气体收集与处理设计及施工)。 2)负责治理涉及的相关手续与验收手续办理,并获得嘉 兴市环保局专家评审会及环保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备案的验收合格的书面批复文件(如遇环保相关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有权审批部门的书面合格批复为准); 3)施工结果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文件,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具备合格验收的条件。 第二条合同工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组织进场开始治理相关工作;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详见附件《工程工期时间表》,在该工期内乙方必须确保完成全部施工,通过项目验收,并获得嘉兴市环保局专家评审会及环保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备案的验收合格的书面批复文件(如遇环保相关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有权审批部门的书面合格批复为准)。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的质量标准应达到《生活

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

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 是XX最新发布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XX。近年来,我县坚持“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原则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将创新管理模式立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投入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城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将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xxx县生活垃圾场经省发改委批准,x发改〔xx〕112号文件立项,于xx年8月以B0T模式开始建设,经营业主为xxx科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xxx县xxx乡xxx 社区10组,占地面积105亩(以工业用地价格购得),建设库容为万m3,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20吨,经营期限为15年。自xx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已运行6年。现肩负着配合我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日运回的约17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量为170余吨。 二、主要职能该生活垃圾处理场现有员工30人,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库区垃圾实施管理、打药除臭、消杀虫害、指挥倾倒;对渗透液水实施无害化处理,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对垃圾场实施雨污分流;协调和周边群众的关系。生活垃圾处理费现价为105元/吨。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流程生活垃圾由转运车经电子计量称重后进入场中,填埋作业采用斜坡作业法。即在坝前最低位置开平场地,做防渗导流、导气工程后,按层式作业,分区填埋。具体操作程序为:由推土机将进场垃圾均匀摊平在适当面积上,个人简历每层40-1500px厚。垃圾由羊角碾压实机或推土机碾压2-3次,由于填埋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垃圾压实容重在/m3左右,多次循环操作。厚度达时,覆盖厚的粘土。为了改善景观,减少气味和碎片飞扬,抑制疾病的传播,若填埋厚度未达到覆土的高度,可利用塑料布临时覆盖,填平一区,再向上开一区,粘土作为覆盖土,多梯作业,直至设计高度为止。在填埋过程中,通过渗滤液收集系统,将已填埋区域的渗滤液收集至污水调节池进行就地处理或输送至污水厂处理。通过环山截洪沟将未填埋区域的雨水和周边的降水引出填埋场,以减少渗滤液的生成量。填埋中产生的CO2和CH4气体,通过填埋场中横竖设置的导、排气管排出。渗滤液在经过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后,由提升泵提升,先经过换热器升温,进入厌氧反应器,经过微生物的充分作用,把可生化的高浓度有机污染物尽最大可能利用厌氧生物消化,成为最终产物:沼气、二氧化碳、水、氨氮及未被完全消化利用的中间产物和难降解有机物,随水流流到缺氧反应器。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在缺氧反应器,与回流水完全混合,兼氧微生物分解利用厌氧中未被完成降解的有机物中间产物。在此过程中,把回流液中氧气充分利用后,兼氧微生物将利用硝酸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功范例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功范例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既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顽疾,也是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之一。千阳县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出农村生活垃圾县、乡、村、户分级管理的新机制,使农村生态环境和卫生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成功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创新的举措 千阳县在2003年被评为全国卫生县城后,根据群众意愿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坚持城乡统筹,把以城市为主的垃圾管理迅速扩展到广大农村。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机构,制定了《千阳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了创建“村村文明一条街、美丽家园”和“清三堆”(土堆、粪堆、柴堆)“治三乱”(污水乱泼、垃圾乱倒、柴草乱堆)“美三口”(村口、路口、家门口)等集中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具体做法是: ——户分类。以户为主对房前屋后进行综合整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对日常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一是把瓜果皮、草木腐殖质、灰土等可腐烂降解的垃圾分拣出来,运送到田间地头,就地沤肥。在调查时村民说,农村生活垃圾中80%左右是容易腐烂可以用来沤肥的,你们沿途看到田间地头到处堆放的粪堆,有不少就是生活垃圾沤制的。这样既减少了垃圾转运量,又增加了土壤肥力;二是把纸板、书报、塑料制品、金属器物等分拣出来,交废品变卖处理;三是对剩余极少量的塑料袋、废旧电池等不能降解的有害物品,装袋后放垃圾台统一转运处理。

——村收集。在交通方便、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造垃圾屋(台),布局数量原则上按30-50个农户建造一个,容积4-5立方米。同时每10—15户再配置一个果皮箱,目前该县共建造垃圾屋(台)672 座,配置果皮箱1000多个。村、组分别配备了专职保洁员。村级设立公益性保洁岗位,平均千人以下的村子配备3人,千人以上5人,报酬由县财政负担;村民小组平均每7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报酬由村上负担。保洁员主要负责村、组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管理,每天打扫一次。千阳县共配备保洁员614人,保洁工作基本做到了人员、报酬、任务、制度“四落实”。垃圾收集方式也是灵活多样。一是直接送。距离垃圾台不远的住户,将垃圾装袋后直接送到垃圾台;二是轮流收集。距离垃圾台较远的住户,相邻几户自由组合,轮流收集运送;三是保洁员收集。公共生活区域内或距离垃圾台偏远的住户由保洁员负责收集。曹家塬村支书刘千龙告诉我们,以前垃圾没处倒,群众随便拿铁锨往路口沟里一扔了事,脏的没法说。现在村里有5名保洁员每天负责清扫大街小巷,村民把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后搁在家门口,保洁员统一收集后放置在垃圾台,村容村貌经常保持干净卫生。 ——乡转运。县上设立垃圾填埋场,乡上和村上设垃圾填埋点。千阳县根据全县山、川、塬皆有,川、塬地区居住人口较为集中的特点,规定对距县中心填埋场15公里以内占全县80%的村庄,由乡上补贴,村上直接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对距县城15-20公里以内的三个偏远岭塬乡镇,分别由乡上投资5-10万元,在该乡镇所辖村选址修建简易填埋场,接收各村垃圾转运。对超过20公里以上的山区村子就地选址填埋。垃圾基本每周清运一次。转运车辆由各村采取租赁或承包的方式解决,拉运费用每次50-60元,乡政府每年给村上补贴2000 多元,其余部分由村上筹措解决。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范本.doc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市区路号。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月(大写:币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试行) Leachate Treatment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2—03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目次 前 言 (Ⅰ)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水量和水质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测与控制 (9) 8 施工与验收 (10) 9 运行与维护 (11) II

垃圾填埋场封场要求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与日俱增,由于垃圾处理不当所导致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受到了政府和人民的普遍关注。目前,卫生填埋是城市垃圾处理最为经济、适用、方便的处置方法,也是当前及未来50年内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方法。 封场是卫生填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封场质量高低对于填埋场能否保持良好封闭状态至关重要,而封场后日常管理与维护则是卫生填埋场能否继续安全运行的决定因素。因此,为了确保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能够维持30~50年,国外许多国家立法要求垃圾填埋场运营商必须储备足够资金,以确保填埋场封场后各种设施能够继续运行30~50年;而在国内,封场设计与封场后的管理维护却常常被忽视,由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工程实例时有发生。为了能够引起卫生填埋场设计、运营管理等相关技术人员的重视,减少卫生填埋场封场后事故的发生,本文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设计及封场后工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二、封场方案设计 现代垃圾卫生填埋场要求当填埋区垃圾达到设计填埋高度后必须进行封场覆盖。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渗滤液产生量、抑止病原菌及其传播媒体蚊蝇的繁殖和扩散、控制填埋场恶臭气体和可燃气体散发、提高垃圾堆体安全性、增加填埋场生态修复与开垦利用的速度。封场后的垃圾填埋场能否安全运行是衡量封场方案是否具有实用性的重要标志。因此,在封场方案设计过程中,封场方案必须对径流控制、填埋气控制及垃圾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环境监测等方面进行长期规划。 填埋场封场覆盖层的主要功能是使入渗到垃圾场的地表水达到最小化,从而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因此垃圾填埋场覆盖层设计必须兼顾以下条件:(1)温度极限;(2)可能产生干湿交替从而导致土壤发生收缩龟裂,影响覆盖层系统稳定性的降雨极限;(3)可能会导致某些土壤的破坏或者其他覆材料损坏的不均匀沉降;(4)可能会导致覆盖层破坏的倾斜滑动;(5)植物根系、掘地动物、蚯蚓、昆虫等对土壤的穿透;(6)覆盖层上车辆的行驶;(7)地震引起的变形;(8)风力或水流对覆盖材料的侵蚀等,从而确保填埋场地表径流和融化水能够顺利及时地被排放出; 除此之外,填埋场设计还要结合垃圾填埋场当地的地形状况和附近花草植物的种类,使封场后的垃圾填埋场与周边环境绿化相协调。因此,垃圾填埋场最终封场设计还必须考虑以下要素:(1)覆盖系统的整体结构;(2)覆盖层的渗透率;(3)地表的坡度;(4)景观设计;(5)场地下陷时的补救方法;(6)在静态和动态条件下的边坡稳定性。 三、封场后的维护 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虽然没有新鲜生活垃圾补充进入填埋场,但是封场覆盖层下面的原有生活垃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然进行着各种生化反应,场地仍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沉降,垃圾渗滤液及填埋气会继续产生,因此,为了维护封场后的填埋场安全运行,必须进行封场后的各种维护。填埋封场后的维护主要包括填埋场地位置的连续视察与维护、基础设施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2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 2.1 一般规定 1.1 2.1.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1.1 2.1.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1.1 2.1.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1.1 2.1.4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和日处理能力分级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 Ⅰ类总容量为1200万m3以上; Ⅱ类总容量为500~1200万m3; Ⅲ类总容量为200~500万m3; Ⅳ类总容量为100~200万m3。 注:以上规模分类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2. 填埋场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分级: Ⅰ级日处理量为1200t/d以上; Ⅱ级日处理量为500~1200t/d; Ⅲ级日处理量为200~500t/d; Ⅳ级日处理量为200t/d以下。 注:以上规模分级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1.1 2.1.5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1.1 2.1.6 填埋物 1. 填埋物应是下列生活垃圾: (1) 居民生活垃圾。 (2) 商业垃圾。 (3) 集市贸易市场垃圾。 (4) 街道清扫垃圾。 (5) 公共场所垃圾。 (6) 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3. 填埋物应按重量吨位进行计量、统计与校核。 4. 填埋物含水量、有机成分、外形尺寸应符合具体填埋工艺设计的要求。 1.1 2.2 施工准备 1.1 2.2.1 填埋场选址 1. 填埋场选址应先进行下列基础资料的收集: (1) 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相关规划。 (2) 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场址周围人群居住情况与公众反映,填埋气体利用的可能性。

垃圾填埋场操作运行维护规程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操作运行维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运行管理 第二条填埋场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有关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质量要求;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填埋场基本工艺技术要求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 第四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运转记录;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各自管辖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五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应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 第六条电源电压超出额定电压正负10%时,不得启动电机设备。 第七条填埋场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应规范清楚。 第八条填埋场场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如截洪沟、排洪管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畅通。 第九条填埋场只接受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接受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医疗垃圾等,不得接受处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险垃圾。 第十条填埋场因填埋作业需要,可接收适量的建筑渣土,建筑渣土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作为建筑材料备用。

第十一条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暂参照城市污水处理的有关标准。 第十二条填埋场应所有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立使用、维护的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按规范管理各种技术,运行记录等资料。 第十三条场区应保持干净整齐,绿化美化。 第二节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填埋场场区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时修复。场区内供电设施、电器、照明设备、通讯管线等应定期检查维护。 场区内各种机械设备应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中、小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场区内避雷、防爆等装置应由专业人员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维护。 第十六条场区内的各种交通、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七条场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节安全操作 第十八条填埋场作业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填埋场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十条填埋场应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填埋区如需夜间作业必须穿反光背心。 第二十二条控制室、化验室、变电室、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第二十三条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压实机等特种机械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非本岗位人员严禁启、闭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第二十五条场区内电器操作、机电设备和电器控制柜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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