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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转介制度

心理咨询转介制度

心理咨询学生转介制度

1、当咨询员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2、在咨询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咨询进行的事情,或咨询员感到自己无法完成咨询时,应及时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3、个案转介时应向来访者说明转介原因,在来访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4、个案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5、接受转介的咨询员应仔细了解个案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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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转介制度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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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二级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41627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合理利用咨询室,对心理状态不利的学生进行疏导。 二、保持室内环境的洁净。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要敲门,经允许才进入。 四、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书柜内的物品。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五、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六、科学使用心理量表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恰当地对量表结果进行解释。 七、做好咨询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

保持正常使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二、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 三、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五、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七、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96858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二级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

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四)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高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大学生提供优先会诊、检查、治疗与住院等便利,减少周转环节,使危机学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评估、诊断和办理住院手续,提高危机干预的时效性,保证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为保障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得到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更为专业的心理治疗,并对其退学、休学及复学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经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分析评估后,认为学生有心理疾病的可能,或无法明确诊断的,或家长有要求转介出去的,应及时帮助家长了解转介就医的手续及地点。 二、在学生转介就医前,需填写“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出登记表”,由教务处、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备案。 三、第一次转介就医的学生,由家长向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及时通报就医情况和结果,心理辅导教师做好记录。 四、学生如需住院治疗或无法上学,家长需出具医院证明或意见,学校予以办理休学手续。心理辅导教师做好记录。 五、因心理疾病休学的学生康复申请复学的程序 1.向学校出具医疗部门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学生就医的病历卡。 2.心理专职辅导教师对学生心理情况进行一般评估,提醒家长在学生复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3.家长填写复学申请书,学生在复学过程中因旧病复发而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4.经心理专职辅导教师评估,同意复学的,填写“学生心理问题

转介返回登记表”,家长办理复学手续。 5.学生复学后,心理专职辅导教师要求班主任关心学生复学情况,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心理辅导教师应定期与其谈心,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年级组和班主任。 6.心理辅导教师制定学生复学后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进行定期跟踪咨询、风险评估、作出处置。 六、对有心理疾病学生转介至医院就诊及康复回校复学的所有资料归档,要求一档一卷。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2012.2

心理教育规章制度 总则 1、服务宗旨:这里的握手较有力,这里的微笑更持久。 2、服务目标: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3、服务原则:相互信任,对来访者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成才路把脉导航 职责 一、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1、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 3、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 4、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 5、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 6、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个案受理案例报告”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 7、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 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 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 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 三、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优良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地位、价值观和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征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 四、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 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大全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汇编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八、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充分体现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有的“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咨询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积累,及时总结。 六、咨询老师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八、咨询老师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心理咨询室制度

心理辅导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辅导人员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工作的保密原则并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资料。 二、有关资料若是用于教学案例或作为研究成果发表,必须做到隐匿来访者真实姓名、单位,应避免使用能辨认出来访者身份的有关信息,保证做到不侵犯来访者的任何隐私。 三、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心理辅导人员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拒绝任何关于来访者情况的调查,如出于心理辅导或教育工作的需要,有关来访者的材料需要相关人员(包括来访者的班主任、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等)知晓的,知晓内容应限制与解决问题有关的范围之内,有关知情者应做好集体保密。 五、心理辅导人员应切实做好有关来访者材料的管理与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有关辅导对象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随便向他人通报有关来访者前来辅导的信息资料。 六、心理辅导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像、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保密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中。 七、除了心理辅导人员,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保密性档案材料。 心理健康的十大标准 1、充分的安全感。

2、充分了解自己,有自知之明。 3、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 4、与现实环境能保持接触。 5、保持个性的完整与活泼。 6、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中,有正向积极的人际关系,也有负向消极的关系,而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否,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8、能适度的表达与控制自己的情绪。 9、不盲从,有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兴趣爱好。 10、能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一、转介目的 为保障心理咨询的专业性,确保来访者能获得最佳的心理咨询服务,特制定本转介制度。 二、转介条件 1.当辅导老师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2.在辅导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辅导进行的因素,或辅导老师感到自己无法完成辅导时,应及时将个案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3、当来访者主动要求转介时,可结束辅导,帮其转介。 4、个案转介时应向来访者说明转介原因,在来访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5、在一位心理辅导教师和某位学生的辅导关系尚未结束时,其他心理辅导教师不得与该生建立辅导关系。 6、个案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7、接受转介的辅导老师应仔细了解个案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

8、当心理辅导教师认为来访者有精神疾病方面问题时,应及时咨询精神科医生,通知家长,并建议将来访者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治疗。 三、转介工作流程 1.对来访学生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给予转介到其他机构的建议,征求来访者的意见 2.介绍适合来访者具体情况的机构,提出建议。 3.如问题较为严重,涉及到伤己或者伤人,属危机干预领域,则第一时间通知所在班级的年级主任(或班主任),上报各级部及相关处室,进行备案。并与班级的年级主任(或班主任)一起通知该生监护人,详尽告之学生情况,给出转介去专业医疗机构就医的建议。 4.如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坚决拒绝就医,责成监护人办理有关休学(休假)治疗手续,并视情况严重程度上报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 二0一八年五月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二级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

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四)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高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大

心理咨询室各项制度

东疏镇第一小学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负责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东疏镇第一小学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心理教育规章制度 总则 1、服务宗旨:这里的握手较有力,这里的微笑更持久。 2、服务目标: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3、服务原则:相互信任,对来访者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成才路把脉导航 职责 一、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1、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 3、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 4、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 5、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 6、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个案受理案例报告”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 7、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 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 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 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

三、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优良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地位、价值观和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征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 四、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 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不可将个案记录档案带出咨询室,个案记录不随便让人查阅。 3、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咨询工作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开始时,应向来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心理咨询制度 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服务机构,为了能保证心理咨询效果,做到对症治疗,促进学生心理及人格的全面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 .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 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七、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八、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九、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十、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学校心理咨询室各类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2、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3、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4、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 6、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7、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当面个体咨询,星期二、四、五下午5:00——6:00。 8、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 心理咨询室值班工作制度 1、坚持轮班制度、准时上下班。 2、每天上班时做好咨询室的内务整理工作。 3、对来往文件、信息及时整理,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4、接待来访者,做好记录。 5、认真做好个别咨询辅导工作。 6、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7、不得随意请假和关停咨询室。 8、值班时不擅离岗位。 9、不在咨询室聊天、大声说话。 10、不在咨询室接待外来人员。

中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心理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心理档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且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测试,不得对学生滥用测试。 三、心理档案中对于测试结果的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资料,实事求是,由专业人员做出科学的的专业解释,不得随意对学生鉴定。 四、心理档案建立后,后续的反馈机制和干预机制要相应实施,以确保心理档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五、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归档、整理、管理、移交、销毁等工作。 六、对各种归档材料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并认真编制案卷目录、索引、资料汇编等检索工具,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七、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做好各种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九、加强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项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十、心理档案日常必须存放在学校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保管和管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办好相应的查阅手续。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2012、2 心理教育规章制度 总则 1、服务宗旨:这里得握手较有力,这里得微笑更持久. 2、服务目标:点亮您心灯,轻解您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3、服务原则:相互信任,对来访者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成才路把脉导航 职责 一、心理咨询工作者得工作职责 1、明确了解自己得能力界限与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与职能范围得事情。?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3、以热情、积极、负责得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得接待、预约与登记工作. ?4、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得原则,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得培养提供有效与及时得支持。?5、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得咨询环境。 6、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个案受理案例报告”并做好个案得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7、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得工作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与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 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得职业形象与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就是进行心理咨询得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得事情发生。?3、爱护咨询室得一切设施,保证室内得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 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就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得咨询帮助。?三、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得责任?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得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她们获得优良得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地位、价值观与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得性质、特征与这一工作可能得局限以及来访者得权利与义务. ?3、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得目得就是促进来访者得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得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四、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就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得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得隐私权:?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得个人资料, 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与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得情况下进行保存,

明珠小学团体心理辅导管理制度

明珠世纪小学团训室管理制度 一、团体心理指导者守则 1、组成团体之前,指导者应实施甄选,以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 2、领导团体时,应明确告诉团体成员有关团体的性质、目的、过程、使用的技巧,预期效果及团体原则,以协助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参与。 3、尊重团体成员的人格完整是团体指导者的主要责任。领导团体时,应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的安全措施。 4、指导者不要为自我表现,选用具危险或超越自己知能和经验的技术或活动,以免造成团体成员身心的伤害。倘若为了成员的利益,需要采用某种具挑战性的技术或活动时,应先熟悉该项技术或活动之操作技巧,事先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 5、领导团体时,应会同成员制定团体行为原则,以规范成员的行为。以免造成对团体生活的不利影响或对成员身心的伤害。 6、指导者应具有适当的领导团体的专业知能和经验。 7、领导开放性或非结构性团体,或以促进自我成长及自我了解为目的之团体时,宜采取协同领导,以保证安全。并应特别注意成员的素质及性格,慎重选择,以避免因某些成员消极或破坏性的行为影响团体咨询效果。 8、指导者应尊重团体成员参与或退出团体活动的权利,不得强制成员参与或继续参与他不愿参加的活动,以免造成团体成员身心的伤害。 9、指导者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经常提示成员保密的伦理责任。并预告成员重视自己的隐私以及表露个人内心隐密的限度。

10、若需要将团体活动过程录音或录像时,指导者应先告诉成员录制的目的及用途,征得成员的同意,并严守保密原则。 11、为实验目的而实施团体咨询时,研究者应预先声明研究的性质、目的、过程、技术与活动、研究结果资料的运用,及安全措施等以让受试者自由决定是否参与。

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制度(指导、服务制度)

心理健康辅导室指导制度 服务对象:全体学生、老师及家长 服务原则:平等、尊重、信任、保密、教育、启发、交友、预防 服务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帮助解决个体的心理困惑; 3、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4、调查、测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配套的心理档案。服务方式: 1、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3、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 4、开展个别心理辅导(面谈、电话、网络、信件四种途径); 5、指导、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14:00——16:00 对心理辅导老师的要求: 1、辅导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导的职业道德; 2、辅导老师要严格执行辅导室的开放时间; 3、辅导老师保护好辅导室的设施、设备,保持室内整洁,保存好档案资料; 4、辅导老师要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指导作用。

心理辅导室专业服务责任制度 一、开设心理咨询登记,接受来访者咨询 1、每周固定时间接待来访学生。 2、特殊情况下,随时提供咨询服务。 3、主动约请重点学生咨询。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告知来访者心理知识,提高心理素质 1、开设心理健康系列选修课。每学期均开设一至两个班,面向全校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 2、开展系列心理素质教育讲座,结合全校素质教育要求,参与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成才教育、就业适应教育。 3、开展发展性团体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形势需要,开展专题训练。 三、开展心理测试,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1、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重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做好跟踪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治疗工作。 2、根据学生需要提供心理健康、性格与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3、加强对主试的相关培训工作。 四、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1.当咨询员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2.在咨询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咨询进行的因素,或咨询员感到自己无法完成咨询时,应及时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心理咨询室制度职责原则

侯咽集镇梳洗楼小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七、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八、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学生心理辅导制度

好花红中学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中学生心理咨询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 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 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周英洪 副组长:何先梅罗永健

成员:杨体澍王银罗智琦蒋成勇王晓燕张国龙罗亚毛竹君罗春艳 三、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掌握基本的心理 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四、心理咨询室管理办法 1、心理咨询室由学校政教处主管。 2、心理咨询室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咨询员、心理辅导员须经学校校委会批准。

4、心理咨询和辅导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责要求、保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 将按照情节的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好花红中学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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