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检验管理标准
为加强工装检验管理,以确保工装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满足规定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工装制造检验、周期检验等事宜。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与本公司范围内的工装的检验。
二管理职能
1技术部与车间技术组负责工装的设计。
2质检部负责工装完工检验及使用中的周期检验。
3生产部负责工装的制造和管理。
4各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的工装的正确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检验依据、检测设备
检验和试验依据
a.有效版本的工装图样;
b.供方提供的有关文件。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检测设备,必须满足测量精度要求,并有标明其校准状态的标识,在有效期内使用。
2工装检验
2.1外购、外协的工装,由生产部提供生产单位的工装合格证明,
向工装检验人员报检。
2.2自制工装由制造单位交工装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2.3工装检验人员接受报检后,依据1.1条款进行检验。
2.4工装检验后的处理
2.4.1根据被加工零部件的重要程度和工装自身的价值把工装分为
A、B、C三类、具体参照《工艺装备台账》。
2.4.2经检验合格的工装,由工装检验员填写工装检验记录,出具
工装检验合格通知单。
2.4.3经检验不合格的工装
a)经检验不合格的C类工装(一般、小型、简单、价值低),由
检验人员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并直接做出结论,进行修复后使
用或报废处理;
b)经检验不合格的A、B类工装(重要、大型、复杂、价值高),
均由工装检验人员做出标识。监督责任单位予以隔离,并将检
验记录或周检记录及时报制造部,由工装检查员组织工装设计
部门、检验部门、制造部门、使用部门对工装进行评审处置。
生产部根据评审结果办理相应手续。
2.5检查合格的工装办理入库手续后,使用前应进行验证,工装验
证详见《工艺和工装验证管理标准》。
2.6工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操作者及工序检验人员应立
即通知工装检验人员,工装检验人员根据情况查找原因,必要时组织技术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评审处置,对需修理
的工装由生产部安排修复。
2.7工装制造单位应按生产部安排及时修复,修复后的工装需向工
装检验人员报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无法修复的工
装,检验人员通知有关部门做出标识,监督责任单位予以隔离。
2.8工装的周期检验以及质量控制点工装的周期点检,检验人员依
据《工艺装备控制程序》规定的周期进行,并填写工装周期检
验记录。对于生产任务极少的工装或由于改进被替代暂时不用
的闲置工装,可以单独建帐,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2.9对于冲模、成型模及通用模具的周期检验,纳入使用部门进行
管理。使用部门建立台账,依据台账、模具的使用频次制定周
检计划,由车间工序检验员予以确认。周检时,由使用部门依
据所加工产品合格与否进行验证,工序检验员进行监督。模具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后,由使用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报
生产部安排修复,确保满足使用要求;修复后不能满足使用要
求的,应及时通知工装检验员,对其进行报废处理。
2.10工装检验人员除对工装进行周期检验外,还应对工装使用情况
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验,以掌握工装质量状况。
临沂三友重工技术部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