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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主题及答案(绝对物超所值)

法律文书写作主题及答案(绝对物超所值)
法律文书写作主题及答案(绝对物超所值)

写作主题

(具体答案在后面,决定物超所值!!!!)

1、根据下列案情,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杨三英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求助,要求代为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控告被告人牛珍珠犯虐待罪,并于2013年2月16日到××县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要求法院依法严惩。

自诉人杨三英述称:被告人牛珍珠是自诉人杨三英的儿媳妇,自嫁到朱家与自诉人之子朱大明结婚以来,一直不孝敬自诉人,近年来对自诉人态度日趋恶劣,发展到以种种手段虐待自诉人。先说2013年2月6日发生的事,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朱大明早上刚离家出差去上海(注:是与同事×××一起去上海的,去上海是为村办工厂购买生产原料的,即买做皮鞋的牛皮和麻绳等原材料),被告人即命令自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而她自己却去打麻将,因手气不好,打牌输了钱,中午回家便拿自诉人出气,借口打扫得不干净,对自诉人破口大骂。自诉人批评说:“骂人不对。”被告人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西!”于是,被告人便顺手操起扫把乱打自诉人七八下,接着又捡起一根约3尺长的小木棍,使劲打自诉人的头部,结果将自诉人打得头破血流,幸亏这时村长王××、治保主任赵××路过当事人家门口,上前制止了被告人的暴力伤人行为,才使自诉人免遭更重的虐待。村长派人送自诉人到镇医院治疗,头部伤口约4厘米,缝了8针。

被告人打自诉人并非这一次。2012年就动手打了自诉人3次,其中较严重的是2012年11月11日的一次。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因公外出有事,中午吃饭时被告人命令自诉人吃剩饭,自诉人说剩饭是冷的,晚上热一下再吃,于是盛了一碗新煮的米饭吃。被告人见自诉人不服从自己摆布,大为恼火,上前就打了自诉人两个耳光,还揪住自诉人的头发,把自诉人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正巧邻居张××大婶来借东西,见此情景,上前劝解,才制止住被告人行凶。

被告人好吃懒做,爱好打麻将,自诉人批评她,于是就怀恨在心,就虐待自诉人。近年来先是辱骂自诉人,在精神上折磨自诉人;后来在生活上虐待自诉人,让自诉人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自诉人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殴打自诉人。

律师认为,被告人不仅从生活上、精神上虐待自诉人,而且连续数次动手殴打自诉人,其虐待行为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虐待罪,且手段凶狠,后果比较严重。为了维护自诉人的人身权利,使其免遭更严重的虐待,应当对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于是代为拟写了一份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村长王××、治保主任赵××各书写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被告人打破自诉人头部属实;

2.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自诉人头部被木棍打伤;

3.张××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2012年11月11日被告人殴打自诉人。

自诉人杨三英,现年73岁,××县××镇××村农民,汉族。文盲。

被告人牛珍珠,女,37岁,××县××镇××村农民,汉族。小学四年文化。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试题分值:50分)

参考答案:

评分要求:

(一)首部(5分)

1.标题(1分)。

2.自诉人基本情况,要求事项齐全(2分)。

3.被告人基本情况,要求事项齐全(2分)。

(二)正文(40分)

1.案由和诉讼请求(6分):要求案由明确(3分),诉讼请求明确具体(3分)。

2.事实与理由(29分):

(1)事实(15分):要求对原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剪裁,以时间为顺序把事实记叙清楚,舍弃无用的材料(10分),文字通顺,语言简洁(5分)。

(2)理由(14分):援引刑法条款,认定罪名(7分);论述从严惩处理由并写明结束语(7分)。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5分):按提供的材料写明证据情况。

(三)尾部(5分)

1.致送用语(2分):格式正确(1分),法院名称按材料提供的书写(1分)。

2.自诉人署名(2分):根据材料按规定的要求书写。

3.起诉日期(1分):要求按材料提供的日期书写。

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3年5月10日,××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郭×民诉被告郭×平财产继承一案,并依法组成了合议庭,于2013年5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民、被告郭×平以及证人王××、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之父郭×松,男,1942年出生,1968年结婚,1970年得一子,名叫郭×民。郭×松高中毕业后一直在××镇小学任教员,后任校长,住××县××镇东大街10号。2004年妻子病故。郭×民初中毕业后在县城当工人,现在县城当×私企老板。

郭×松一家人原住两间平房,过着淡泊的生活。儿子现在县城工作,并在县城安家落户,平时儿子对他生活不闻不问,只是逢年过节回来看看。因此郭×松平时生活困难不少,幸运的是他得到了邻居同宗近房侄儿郭×平的照顾。郭×平既是他的侄儿,又是他的学生,二人关系密切。郭×平对郭×松很尊敬,虚心向他学习文化,在生活上十分关心他,经常帮助郭×松家干重活、脏活、累活。特别是郭×松退休后,郭×平对他关怀备至,使他感到心情舒畅,生活愉快。郭×平照顾郭×松,得到了群众的赞扬。

由于郭×松办学有方,使××镇小学成为县和市先进单位,多次受到表扬。他本人也被评为先进教师,多次得到县、市以及镇上的奖励。2000年,他用多年积蓄翻建了三间新瓦房,室内也装修一新。2002年正式办了退休手续,在家安度晚年。

郭×松为了对郭×平多年来的无私帮助表示谢意,于2012年10月1日邀请本镇副镇长王××、现任镇小学校长李××到家,当着他们的面自书遗嘱一份,并请他们做遗嘱的见证人和执行人。王、李二人同意,并在遗嘱上签了字。10月10日还到县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遗嘱一式四份,王、李二人各执一份,另两份由县公证处保存。

郭×松在遗嘱中写明:“我去世后,三间瓦房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由郭×平继承,他人不得干涉。”

2013年3月1日,郭×松突发脑溢血死亡。因郭×民去外省市做生意,未回家为父亲送葬。丧事由郭×平办理。郭×平按照遗嘱继承了郭×松的房屋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

5月1日,郭×民回来,因父亲遗产继承问题,与郭×平发生纠纷,并于5月10日到××县人民法院状告郭×平。

郭×民诉称:(一)被告郭×平对原告父亲郭×松的所谓照顾,并非“学雷锋,做好事”,而是居心不良,其目的就是通过对父亲的“帮助”,取得我父亲的信任和好感,从而使父亲糊里糊涂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他,达到夺取我家财产的目的。被告夺取我父亲全部遗产的举动,已使他照顾我父亲的卑鄙动机和目的昭然若揭。

(二)我是郭×松的亲生儿子,是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我只认法律,不认遗嘱。遗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应当服从于国家法律。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办事,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三)郭×松是我生身之父,有血缘关系,我虽在外工作,逢年过节常回家看望他老人家,父子关系不错,他不可能剥夺我的继承权。因此,我怀疑这份遗嘱不是我父亲真实意思的表示,很可能是在被告欺骗利诱下书写的,恳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宣布遗嘱无效,确认我的继承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被告郭×平辩称:(一)原告说答辩人对郭×松的关心与帮助居心不良,其目的是夺取他的财产。这种说法纯粹是一派胡言,没有事实根据。郭×松是答辩人本家伯父和老师,彼此有深厚的感情。答辩人关心、照顾郭×松是自觉自愿的,从不图什么回报,更没有鼓动郭×松立遗嘱将财产赠给自己。

(二)答辩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郭×松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答辩人。答辩人根据上述法律第五条之规定,按照郭×松立的遗嘱继承他的财产,是真正的依法办事。

(三)原告怀疑遗嘱真实性毫无根据。郭×松立遗嘱时身体健康,神志清楚,具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他立遗嘱完全自觉自愿,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和欺骗;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遗嘱经过公证。因此,郭×松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以上事实,有王××、李××证人证言,以及遗嘱复印件和公证书为证,足以认定。

××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虽系郭×松亲生儿子,但多年来在外经商,对父亲生活上的困难不闻不问,父子间缺乏应有的感情。而被告是郭×松的本家侄儿,又是其学生,多年来相互帮助,彼此间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因此,郭×松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交给被告继承,此种行为亦在情理之中。原告指责被告关心、帮助其父,其目的是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此种说法无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

原告说他是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又说他只认法律,不认遗嘱。遗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应当服从于国家法律。此种说法,似乎有理,其实是不能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这一法律规定,郭×松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被告。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上述法律说得很明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明确地告诉我们,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被告按照郭×松的遗嘱继承其遗产,是依法办事,应予支持。原告上述说法,是对法律的曲解,是不了解法律规定的精神。

原告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毫无依据。郭×松所立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遗嘱有效条件。据此,人民法院确认郭×松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郭×松的遗产三间瓦房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由被告郭×平继承。

当事人情况:原告郭×民,男,43岁,初中毕业,汉族,××市××县人。×私企老板,住××县××街××号。被告郭×平,男,37岁,初中毕业,××厂工人。汉族,××市××县人。住××县××镇东大街14号。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王××,审判员李××,张××。书记员赵××。

××县人民法院宣判时向当事人交代了上诉权、上诉法院和上诉期限。判决书签发日期是2013年6月2日。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试题分值:50分)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及评分要求:

(一)首部(10分)

1.标题(1分);

2.编号(2分);

3.原、被告基本情况(4分);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3分)。

(二)正文(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共35分)

1.事实(20分)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先写原告诉称的内容(4分),后写被告辩称的内容(4分)。

(2)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先写法院认定的事实(8分),后写法院认定的证据(4分)。

【要求:叙述纠纷过程及始末情况清楚,主要情节具体,行文条理明晰,文字简洁。】

2.理由(10分)

(1)阐明判决的理由(8分);

(2)援引法律条款(2分)。

【要求:根据事实和法律阐明判决的理由,说理要充分;援引法律条文准确、具体;对原、被告的诉讼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应作出评判。】

3.判决结果(5分)

(1)写明判决的标的(3分);

(2)写明财产由谁继承(2分)。

(三)尾部(5分)

1.诉讼费用的负担(1分);

2.交代上诉事项(2分);

3.合议庭成员署名(1分);

4.书记员署名和判决签发日期(1分)。

【说明:不符合教材所述写作要求的,酌情扣分。】

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案情材料如下:

犯罪嫌疑人陈××,系××省××县人,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经人介绍到××市××公司当勤杂工。陈××在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11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13年2月,公司发2012年度奖金,陈××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3年5月10日早上,犯罪嫌疑人陈××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小朱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同意,从木工房拿走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陈××混进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经理走进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陈××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正在休息,于是陈××灵机一动,轻轻推醒侯××,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陈××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木工凿刺扎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陈××杀人后逃离现场,先逃到××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后又到××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因形迹可疑,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人员审查,并执行刑事拘留,5月13日被批准逮捕。

××市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陈××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将本案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请求依法起诉。

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作案工具为证,犯罪嫌疑人陈××亦供认不讳。

陈××,男,19××年×月×日生。××省××县人。汉族,××市××公司勤杂工,住××公司平房3排13号。201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3日由××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看守所。附项:本案卷宗×卷×页,凶器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试题分值:50分)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及评分要求:

(一)首部(10分)

1.标题(1分);

2.编号(2分);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3分)、违法犯罪经历(2分)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2分)。

(二)正文(35分)

1.办案简况(5分)

(1)案件来源(3分);

(2)一段文字:“犯罪嫌疑人×××涉嫌××案,现已侦查终结”(2分)。

2.案件事实(15分)

(1)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引出事实叙述(2分);

(2)写明事实要素(13分)。

3.证据(5分)

4.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3分)

5.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7分)

(1)援引刑法条款,认定涉嫌的罪名(5分);

(2)援引刑诉法条款作为移送审查的法律依据(2分)。

(三)尾部(5分)

1.文书致送用语和送机关名称(1分);

2.加盖局长印、公章和日期(2分);

3.附项(2分)。

【说明:不符合教材所述写作要求的,酌情扣分。】

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3年10月28日,××监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建议对罪犯孙×桐予以假释。该建议书记载了以下内容:

罪犯孙×桐入监以后,不仅认真改造自己,而且积极维护监规纪律,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012年7月1日,新入监罪犯王×桦排队打饭,罪犯胡×珉不遵守纪律,加塞儿站在王的前面,王说:“你到后面排队去。”胡非但不听,反而举手就打王×桦,在场的罪犯知道胡×珉平时霸道,蛮不讲理,都有点惧怕他,因此无人说话。此时,目睹了眼前情景的孙×桐勇敢地站出来,上前制止了胡的非法行凶打人的行为,并将胡拉到监区办公室,交干警处理。同年10月5日,罪犯们都在紧张地劳动,忙着挖土抬土,抢修马路,惟有胡×珉坐在路边休息,小组长李×仁批评了他几句,他立即耍起了威风,对李拳打脚踢,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此时,孙×桐和其他几个罪犯一起上去制止了胡×珉的违法行为。晚上召开罪犯小组会,在会上孙×桐当面批评了胡的错误行为,维护了监规纪律的严肃性。干警和罪犯们一致赞扬孙×桐的行为。胡×珉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抢劫罪、盗窃罪,经数罪并罚,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20年。胡入监几年来,非但不认罪悔罪,而且顶撞干警,不服从管教;经常打骂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劳动中投机取巧,耍滑偷懒,总之,是一个不愿意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与孙×桐分在同一罪犯小组。

罪犯孙×桐入监后,经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决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重新做人,在学习和生产劳动中均有突出的表现。在政治学习中,能认真学习文件和报刊上的文章,积极发言,并联系自己的思想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在文化和技术学习中,能认真看书,努力做作业,在考试和考核中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在生产劳动中,埋头苦干,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据统计近两年利用业余时间生产的砖坯达100万块,为国家创造了几十万元的财富。2011年和2012年孙×桐均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

2013年9月8日,罪犯孙×桐路过×厂房时,忽然听到有人大喊:“失火了!”孙闻声后,立即跑到现场,将一床棉毯浸水后盖在油池上。但火势太猛,孙急中生智,让其他犯人关闭电源,自己驱车去仓库拉来灭火器。此时火势已蔓延到屋顶,十分危险。孙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冲进厂房,与其他罪犯一起将易燃物品抢出厂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孙在此次救火中表现突出,受到了记功奖励。

罪犯孙×桐,男,35岁,汉族,××省××县人,因盗窃罪经××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0日以(2009)×刑初字第81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2009年10月21日送××监狱执行劳动改造。此时已服刑4年零4个月,所剩刑期还有1年零3个月。

××监狱认为,罪犯孙×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成绩优良;能完成生产任务,并能利用业余时间为国家创造财富;能遵守监规纪律,并能与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在火灾事故面前,不怕危险,勇于抢救国家财产,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对其实行假释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此,××监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对罪犯孙×桐予以假释。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略)。(试题分值:50分)

参考答案:

评分要求:

(一)首部(7分)

1.标题(1分)。

2.编号(1分)。

3.罪犯基本情况(3分)。

4.案由表述用语(2分)。

(二)正文(38分)

1.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25分)。

(1)写学习和生产劳动中的表现(7分)。

(2)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情况(9分)。

(3)写救火中的立功情况(7分)。

(4)写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2分)。

2.假释理由(7分)。

(1)以“综上所述”作理由部分的开头语,接着对悔改和立功的具体事实加以概括,概括要简明扼要,与事实相符(5分)。

(2)指出假释符合刑法的有关规定(2分)。

3.法律依据及监狱意见(6分)。

(1)引述《监狱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条款(3分)。

(2)监狱意见和提请事项(3分)。

正文部分不按上述顺序行文的,漏写重要内容或多写了无用文字的,援引法律条款有差错的等,可酌情扣分。

(三)尾部(5分)

1.致送用语(2分)。

2.加盖公章(1分)。

3.日期(1分)。

4.附项(1分)。

5、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2013年4月20日19时许,被害人蔡×江应约到被告人李×秋家中。李倒了一杯温水,在厨房将事先压碎的20片安眠药片放入杯中,并加了两汤匙白砂糖,搅拌后,递给蔡喝了。蔡喝水后不久,便熟睡不醒。此时,李×秋将藏在屋后的帮手史×山叫出来。李将事先从××镇百货店购买的尼龙绳取出,挽成一个套子,套在蔡的颈部,与史各拉绳子的一头,二人用力猛拉,直到蔡机械性窒息死亡。接着将蔡穿的×牌西服上衣和裤子剥下,取出上衣口袋中的500元钱,李自己留下300元,将余下的200元钱和蔡的衣裤给了史。李与史合计了一番,就用李家的塑料床单将蔡的尸体包起来,并用尼龙绳扎紧。等到夜深人静约23时许,李、史二人将蔡的尸体放在一辆手推车上,李在前面领路,史推车随后,一直推到×镇×村×水库边,二人共同用力将蔡的尸体沉入水中,企图毁尸灭迹。

被害人蔡×江,男,42岁,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一年,后到镇办鞋厂当工人,因工作积极,2010年被提升为副厂长,经济较富裕,与被告人李×秋同村居住,与被告人李×秋的丈夫赵×贤同在鞋厂当工人,经常到赵家串门聊天,被告人李×秋与蔡×江有机会接触,并于2010年秋天二人便勾搭成奸。被害人为了有更多的机会与被告人李×秋一起寻欢作乐,当了副厂长以后,便利用职权“提升”赵×贤当推销员,经常让赵到外地去推销产品,以方便他与李通奸。蔡、李的来往引起了赵×贤的怀疑,最近赵对李几次提出警告,要求李与蔡断绝来往。李怕与蔡私通一旦被丈夫抓住,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提出与蔡断绝来往,蔡不同意,经常来纠缠李,甚至以暴力强迫李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于是李对蔡怀恨在心,决定除掉这一“祸害”。李事先购买了安眠药片和尼龙绳等作案工具,趁丈夫出差之机邀约了邻居史×山当帮手,并给了史×山3000元钱作报酬。

4月25日,村民胡×民在水库打鱼时将“塑料包”捞上岸,打开一看发现是一具男尸(已经腐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侦查破案,××市公安局于5月20日依法逮捕了李×秋和史×山(另案处理),二人对所犯罪行均供认不讳。××市公安局于5月30日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告人李×秋,女,1973年7月出生,住××市××镇××村,农民,初中文化,汉族。同案犯史×山,男,32岁,小学文化,住××市××镇××村,农民,汉族。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秋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因此于2013年6月26日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李×秋的犯罪事实有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作案工具尼龙绳和塑料床单等物证以及同案犯史×山的口供为证,被告人李×秋亦供认不讳。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试题分值:50分)参考答案:

评分要求:

(一)首部(5分)

1.标题(1分)。

2.编号(1分)。

3.被告人基本情况(2分)。

4.案由和案件来源(1分)。

(二)正文(40分)

1.犯罪事实和证据(26分)。

(1)犯罪事实(20分)。要求先写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后写犯罪的预备(购买作案工具和收买帮凶),最后写实施犯罪和毁尸灭迹的情况。行文要简明扼要,写了无用的材料要酌情扣分。

(2)证据(6分)。要求单列一段写明有关的证据。

2.起诉的理由和依据(14分)。

(1)援引《刑法》条款,确定涉嫌罪名,并对事实情节加以评论,阐明量刑意见(10分)。

(2)援引《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并写明起诉决定和请求事项(4分)。

3.尾部(5分)

(1)致送用语(1分)。

(2)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姓名、起诉日期和公章(3分)。

(3)附项(1分)。

写作主题答案

1、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杨三英女,73岁,汉族,文盲,X县XX镇*XX村民。

被告人牛珍珠,女,37岁,汉族,XX县XX镇XX村民,小学四年文化。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牛珍珠犯虐待罪。

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追究牛珍珠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3年2月6日发生的事,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朱大明早上刚离家出差去上海(注:是与同事XXX一起去上海

的,去上海是为村办工厂购买生产原料的,即买做皮鞋和麻绳等原材料),被告人即命令自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

而她自己却去打麻将,因手气不好,打牌输了钱,中午回家便拿自诉人出气,借口打扫的不干净,对自诉人破口大

骂,自诉人说:“骂人不对。”被告人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西!”于是,被告人便顺手操起乱打

自诉人七八下,接着又捡起一根约3尺长的小木棍,使劲打自诉人的头部,结果将自诉人大的头破血流,幸亏这时

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路过当事人家门口,上前制止了被告人的暴力伤人行为,才使自诉人免遭更重的虐待。

村长派人送自诉人到镇医院治疗,头部伤口约4厘米,缝了8针,被告人打自诉人并非这一次。2012年就动手打了

自诉人3次,其中较严重的是2012年11月11日这一次,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因公外出有事,中午吃饭时被告

人命令自诉人吃剩饭,自诉人说剩饭是冷的,晚上热一下再吃,于是盛了一晚新煮的米饭吃,被告人见自诉人不服

从自己摆布,大为恼火,上前就打了自诉人两个耳光,还揪住自诉人的头发,把自诉人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正巧

邻居张XX大婶来借东西,见此情景,前去劝解,才制止住被告人行凶。被告人好吃懒做,爱好打麻将,自诉人批

评她,于是就怀恨在心,就虐待自诉人。近年来先是辱骂自诉人,在精神上折磨自诉人,后来在生活上虐待自诉人,

让自诉人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自诉人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殴打自诉人。
上述

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
综上所述,被告人牛珍珠对婆婆杨三英不仅辱骂自诉人,后来在生活上

虐待自诉人,让自诉人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自诉人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打自诉人,

牛珍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已构成虐待罪,且手段凶狠,后果比较严重,

为了维护自诉人的人身权利,使其免遭更严重的虐待,应当对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
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来源

1.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各书写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被告人打破自诉人头部属实;

2.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自诉人头部被木棍打伤;

3.张XX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2012年11月11日被告人殴打自诉人。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材料6份。

自诉人杨三英

2013年2月6日

2、XX省XX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X民初字第XX号

原告:郭X民,男,19XX年X月X日,汉族,X私企老板,家住X县XX街XX号。

被告:郭X平,男,19XX年X月X日,汉族,务工,家住XX市XX县XX镇东大街14号。

原告郭X民诉被告郭X平遗产继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一)被告郭X平对原告父亲郭X松的所谓照顾,并非“学雷锋,做好事”,而是居心不良,其目的就是

通过对父亲的“帮助”,取得父亲的信任和好感,从而使父亲糊里糊涂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他,达到夺得我家产

的目的。

(二)我是郭X松的亲生儿子,是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是第一继承

人,应当有权继承父亲的所有遗产。我只认法律不认遗嘱,遗嘱不能凌驾与法律之上,应当服从于国家法律。
(三)郭X松是我生身之父,有血缘关系,我虽在外工作,逢年国家回家看望他老人家,父子关系不错,

他不可能剥夺我的继承权。因此我怀疑遗嘱不是我生父真实意思的表示。很可能是在被告欺骗利诱下书写的,恳请

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宣布遗产无效,确认我的继承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被告郭X平辩称:(一)原告说答辩人对郭X松的关心和帮助居心不良,其目的是夺取他的财产。这种说法纯粹是

一派胡言,没有事实依据。郭X松是答辩人的本家伯父和老师,彼此有深厚感情。答辩人关心、照顾郭X松是自觉

自愿的,从不图什么回报,更没有鼓动郭X松立遗嘱将遗产赠与自己。

(二)答辩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郭X松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

己的财产赠与答辩人。答辩人根据上述法律第五条之规定,按照郭X松立下的遗嘱继承他的财产,是真正的依法办

事。

(三)原告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毫无依据。郭X松立遗嘱的时候身体健康,神志清楚,具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他立遗嘱完全自觉自愿,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收到任何人的胁迫和欺骗,遗嘱内容不违法法律和公共利益;

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遗嘱经过公证。因此郭X松的遗嘱合法有效。

以上事实,有王XX、李XX证人证言,以及遗嘱复印件和公证书为证,足以认定。

XX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虽系郭X松的亲生儿子,但多年来在外经商,对父亲生活上的困难不闻不问,父子缺乏应有的感情。而被告是郭x松本家侄儿,又是学生,多年来相互帮助,彼此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因此郭x松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交给被告继承,此种行为亦在情理之中。原告指责被告关心、帮助其父亲,其目的是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次说法无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

原告说它是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说他只认法律,不认遗嘱,遗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应当服从于国家法律,此种说法似乎有理,其实是不能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这一规定,郭X松立的遗嘱有效。被告按照郭x松的遗嘱继承财产,是依法办事。应予以支持。原告上诉的说法是对法律的曲解,不了解法律规定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郭X松的遗产三间瓦房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由被告郭x平继承。

诉讼费用由原告郭x民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属于X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交上上诉案件费用。递交上诉状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王xx。审判员李xx,张xx。

20一三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赵xx3、 XX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2013)X公审诉字第X号

被告陈XX,男,19XX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汉族,XX市XX公司勤杂工,住XX公司平房3排13号。201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3日由XX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3年2月,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陈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所以对公司领导尤其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3年5月10日早上,犯罪嫌疑人陈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小朱在干活,就上前与之闲聊,并谎称要修理座椅,想借工具,,经朱x同意,拿走羊角锤,木工凿各一把,藏于床下,中午12时许,陈xx混进办公楼一层值班室,司机报复领导,一时许,许经理走进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陈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的门,见许经理在午睡,将侯秘书支开,将房门反锁,窜到许经理的房间,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羊角锤和木工凿,猛击许经理的头部二三十下颈部和胸部使劲用木工凿刺扎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场死亡。

陈xx杀人后逃离现场,先逃到xx市长途汽车站,后又到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杭州,上海等地,应形迹可疑当晚8时许被公安人员审查,被刑事拘留,5月13日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xx涉嫌故意杀害许xx案现已侦查终结。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及作案工具为证,犯罪嫌疑人陈xx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xx

附注:本案卷宗x卷x页,凶器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


4、提请假释建议书

()字第号

罪犯孙*桐男**年**月**日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省**县,因盗窃罪被**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0日以(2009)*刑初字第8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6年,附加刑无刑期自2009年10月10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止,于2009年10月21日送我监服刑,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无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孙*桐在入监后经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决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在学习上和生产劳动中均有突出的表现,在政治学习上能认真学习文件盒报刊上面的文章,积极发言自我找问题,在改造上勇于和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取得了好成绩。在生产上加班加点,据统计近两年利用业余时间生产出来的砖坯达100万块,为国家创造了几十万的财富,并在2011年和2012年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2013年9月8日,参与扑灭一起突发火灾表现突出受到记功奖励。**监狱认为罪犯孙*桐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能完成生产任务,并能利用业余时间为国家创造财富,能遵守监规纪律,并能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在火灾面前不怕危险,勇于抢救国家财产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对其实行假释符合我国刑法规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对罪犯孙*桐予以假释特请裁定。

此致****人民法院

公章
2013年10月28日,附罪犯孙*桐卷宗材料共*卷*册*页

5、XX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X检刑诉{2013年}XX号

被告人李X秋,女,1973年7月出生,住X市X镇XX村,农民,初中文化,汉族。同案犯史X山,男,32岁,小学文化,住X市X镇XX村,农民,汉族。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X秋与同犯史X山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6月26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案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4月20日19时许,被告人李X秋与同犯史X山涉嫌杀害蔡X江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X秋与同犯史X山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被告人李X秋与同犯史X山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答案一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一(1.1-6.2)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法律关系主体在参与各类诉讼案件或其他非诉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各种文书的总称。 2.法律文书的结构:是指组织安排法律文书的组成要素、材料及内容的各种具体形式。 3.笔录类文书:是公安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以及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以文字形式如实记录诉讼活动或非诉讼活动的实录体的法律文书。 4.叙述类文书:是形式结构与内容结构皆齐备与完整的法律文书。 5.语体:是指在一定的语境中,由于语言运用的不同作用和功能而形成的具有独特表达特点和风格的语言体系。 6.法律事实:是指引起各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和构成各种法律关系本身的事实的总称,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7.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履行其侦查和执行职权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8.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 9.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指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责,在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而制作的体现检察机关法定职权的法律文书。 10.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对符合法定不起诉条 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11.起诉书: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或自行侦查的案件,认为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司法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为支持公诉,以起诉书为基 础,结合法庭调查情况而进一步揭露、指控、论证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为的综合性发言。 13.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二、简答题: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1.0 总则 1.1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 法律文书的制作 2.1 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 2.1.1 文书字体 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 印制标准 2.1.2.1 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2.1.2.6 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 3.3cm、3.2cm、2.7cm、2.4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2.9,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2.1.2.7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WPS格式下在2.4- 3.3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2.1.2.8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2、和解协议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3、申请复议书 4、民事申请执行书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呈请拘留报告书 7、起诉意见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8、提请假释意见书 9、提请减刑意见书 10、××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11、(二审)刑事判决书 12、检察院起诉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3、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4、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15、(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6、(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7、律师催告函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杜××,男,××岁,主任。 我单位诉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重庆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19××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主任谭×

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19××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盖章)(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 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法定代表人:杜×× 19××年×月×日 2、和解协议书 ××县人民法院: 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机床厂的提议下,由××地区工业局副局长平×同志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的精神,互谦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1.××县××镇水泥厂不附条件将争议的“奔马牌”电动机一台返还国营××机床厂。 2.国营××机床厂从19××年4月1日起将该电动机提供给××县××镇水泥厂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间内,××镇水泥厂负责保养、维修该电动机,并每月付给国营××机床厂电动机使用折旧费××元,租金×××元,合计×××元。该款通过银行托收,每月月底结清。 4.××地区工业局在19 ××年4月1日之前负责向××镇水泥厂提供×××马力电动机一台。等新电机购到后,××镇水泥厂即以新电机无偿返还国营××机床厂。××机床厂则将原“奔马牌”电动机产权正式移交××镇水泥厂。 5.19××年4月1日以前××镇水泥厂使用电动机的一切应支付的费用,××机床厂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 日××镇水泥厂尚不能履行本协议第四项时,××机床厂有权向××镇水泥厂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间的电动机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计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协议如无不当,请法院予以承认。 国营××机床厂(盖章) 法人代理人:张×× ××县××镇水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区工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附:本书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地区工业局存一份。

法律文书写作辅题及答案

写作辅题(共1题,共20分)(具体答案在最后面,绝对让您考试轻松加愉快哦!!!!) 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调解书。 原告赵×生与被告胡×成离婚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市××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审判员张××,书记员王××),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月×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赵×生与被告胡×成自愿离婚,经人民法院批准;(二)双方婚生男孩胡×随被告胡×成共同生活,原告自2013年8月份起按月承担抚育费人民币400元,至胡×18周岁时止;(三)现在各人处的财物归各人所有,被告胡×成一次性付给原告赵×生财物折价款人民币1.5万元。 原、被告于1996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9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2001年6月生育一子,姓名为胡×。原、被告婚前感情一般,婚后感情尚可。自2001年8月开始,原、被告双方常为生活琐事相互争吵。2010年6月,双方又因生活琐事发生较激烈的争执,原告一气之下,即离家居住他处至今。分居期间,双方关系未能得到改善,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原告赵×生,女,1974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市××工厂会计,住××市××区××街道××号。被告胡×成,男,1972年7月20日生,汉族,××市××小学教师,住××市××区××路十号院×楼×单元×号。 诉讼费用人民币×××元,由原告赵×生和被告胡×成各承担一半,即各付×××元。 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内容经法院确认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试题分值:20分) 参考答案: (一)首部(5分) 1.标题(1分)。 2.编号(1分)。 3.原、被告基本情况(2分)。 4.案由(1分)。 (二)正文(10分) 1.事实部分(4分)。要求叙事清楚,行文简洁。 2.引出“协议内容”一段文字(1分)。 3.协议内容(5分)。要求依次写明。“经人民法院批准”多余,写了适当扣分。 (三)尾部(5分) 1.诉讼费用的承担(1分)。 2.法院对协议的确认(1分)。 3.写明经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1分)。 4.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和日期(2分)。 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谢××于2013年4月22日晚上7时许,操菜刀一把冲进钟××家中,向正在吃晚饭的钟××头部、肩部连砍7刀,致钟重伤;接着又举刀朝钟的儿子×××颈部、头部各砍一刀,致×××当场死亡。谢作案后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谢××长期患肝病,因此其女友莫××与其分手,但谢××怀疑是钟××挑拨所致,故而萌生杀人报复动机。 ××县公安局刑警队认为,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呈请对犯罪嫌疑人谢××刑事拘留。案件承办单位为××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为李××。报告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 犯罪嫌疑人谢××,男,19××年×月×日生,汉族,××省××县人,××镇税务所税务员,现住××镇××所宿舍。 犯罪嫌疑人谢××1988年至1993年在××小学读书;1994年至1997年在××中学读初中;1998年至2001年在××中学读高中;2001年至今在××镇税务所工作。 (试题分值:20分) 参考答案: 评分要求: (一)首部(4分) 1.标题。居中写“呈请拘留报告书”(1分)。 2.编号。写“×公刑拘字(2013)×号”(1分)。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按材料提供的项目书写(1分)。 4.简历,按材料提供的情况书写(1分)。 (二)正文(12分) 1.拘留理由和根据(11分): (1)犯罪事实(即拘留的事实理由)(5分),要求事实清楚,材料具体,文字通顺; (2)拘留的法律理由(即触犯刑法条款,涉嫌犯罪)(4分); (3)拘留的法律根据(2分):应引用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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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用语 A.法律化B.成文化 C.标准化D.书面化 2.人民法院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A.本判决为终审判决B.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C.本判决作出后立即生效D.本判决作出后可在十五日内提出申诉 3.公安机关对接受的刑事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合法依据是 A.呈请破案报告书B.呈请立案报告书 C.立案决定书D.呈请拘传报告书 4.监狱起诉意见书移送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监狱管理机关D.公安机关 5.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第56号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写为 A.(2007)保刑终字第56号B.保刑终字(2007)第56号 C.保刑(2007)终字第56号D.保刑终字第56号(2007) 6.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当庭所做的系统性发言,称为 A.代理词B.公诉意见书 C.法律意见书D.辩护词 7.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是 A.民事判决书B.民事裁定书 C.民事调解书D.民事决定书 8.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A.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送达后,即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D.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9.讯问笔录正文的记录方法是 A.议论式B.问答式 C.叙述式D.说明式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 (2)法律意见书; (3)律师函; (4)律师见证书; (5)尽职调查报告书; (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 (7)法律论证报告; (8)代理词; (9)辩护词; (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 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 1、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

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 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代理词和辩护词的,推荐使用“此致”。 第五条署名 署名应当至于正文的右下方,与祝愿语所在行间隔两行以上。署名由“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构成,各占一行。年月日应当至于“律师:××”的正下方。 第六条页眉页脚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必须严格使用页眉页脚,页眉为法律文书的名称,页脚统一使用“第页,共页”,至于页脚中间。 第七条函头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必须使用事务所统一函头,函头应当位于法律文书的首页,置于该页页眉之中。函头图示如下: 第八条盖章及其他 法律文书盖章必须位于事务所和律师署名之上。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法律文书的制作及使用参照事务所具体法律文书制作指引。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 )制作的合法性; (2 )形式的程式性; (3)容的法定性; (4 )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 )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 )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 )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6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7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8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侦查文书 第一节概述 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 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 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呈请 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C 5.D 6.D 7.D 8.B 二、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 监狱等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司法文书: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包括公证 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 3.诉讼文书: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 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文书的特征。 答:(1)主旨鲜明;(2)材料客观;(3)内容法定;(4)形式程式;(5)解释单一; (6)使用实效。 2.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答:(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3)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6)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7)语言准确,朴实庄重;(8)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3.法律文书的作用。 答:(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第二章 一、选择题: 1.AB 2.ABC 3.ABD 4.B 二、名词解释: 1.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参与刑事诉讼,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 法制作或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 监狱中逃跑的服刑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3.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 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自考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试卷 1.由沈家本主持编撰的对刑事、民事判决书规定统一格式和写作内容的着述是 A.《名公书判清明集》 B.《办案要领》 C.《考试法官必要》 D.《诉讼用纸格式》 2.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应当报请县级以上 A.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批 B.看守所负责人审批 C.人民法院院长审批 D.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3.监狱制作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正文部分除应当写明事实依据和减刑理由外,还应写明 A.法律依据、建议事项 B.减刑结论、减刑理由 C.事实结论、事实理由 D.事实结论、减刑依据 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定罪判刑的,判决结果应当表述为 A.判处XXX(姓名)犯XX(罪名)罪 B.被告人XXX(姓名)犯XX(罪名)罪,判处…… C.XXX(姓名)犯XX(罪名)罪,判处…… D.判决XXX(姓名)犯XX(罪名)罪 5.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我国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对当事人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后,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裁决是

A.仲裁裁定书 B.仲裁调解书 C.仲裁裁决书 D.仲裁申请书 6.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维持原判的,应当写为 A.驳回起诉 B.维持原判,驳回申诉 C.维持原判 D.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我国隋唐时期大兴科举,特别是在唐代的科举取士中,增添了“试判”的内容,其中对判词的基本要求是 A.言辞辩证 B.文理优长 C.体貌丰伟 D.楷法道美 8.人民法院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包括 A.案由和审判经过 B.合议庭人员署名 C.判决结果 D.上诉人的基本情况 9.公安机关制作的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报送批准的机关是 A.上级公安机关 B.上级人民检察院 C.同级人民法院 D.同级人民检察院 10.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结果应当写为 A.责令被告…… B.判决被告…… C.裁决被告…… D.责成被告……

一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技巧 本次讲座的主要目的。 市面上由很多讲司法文书写作的书籍(如教程、文书格式等),内容大多是公、检、法、公证、律师等文书的概念、分类、特点和格式(文书),这些大多是法学院中文教员编写的,如何写刑事、民事、行政起诉状、上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声明书、委托书、起草章程、合同、协议、招股说明书,如果这样讲并不是我的专长,我没资格来讲,而应由教授来讲。对我而言,本次讲座是一个命题讲座,主要从方法和技巧方面讲。 文章的写作没有诀窍可言。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是十分重要的。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年轻律师谋职或调动工作,过去手写文件主要看字漂亮与否,现在用电脑打印文件主要看法律文书所表达的思想是否准确,文如其人。简历、办过案件的代理词等文书。 2、专业律师同样,作为思想工具你应用的娴熟的程序如何决定你合作的业务,合伙人和其他律师是否给你较多的业务。 3、对你的客户而言,你所出具的法律文书认可程度决定客户对你是否信任,将案件交予你做。 4、法律文书也是法律宣传教育的好范本。 我要讲的是我自己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在法律写作上以及我所的

年轻律师的一些经验和感悟,以期能够对今天在座的各位有所裨益和收获。今天主要讲几个法律文书写作的几个问题: 一、法律文书写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1、法律思维活动是学好法律文书写作的基础。 一个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是写不出好的法律文书的。法律写作是语言运用的过程。语言是一种工具,是表达思想内容的工具。思想内容的好坏,深刻与肤浅,周密与疏散,都决定了文章的好坏,同时,写的过程也是思维进一步梳理的过程,从而发现不严密的地方,相互促进。 注意防止说空话、套话。经贸大学助理写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开头。客户仅给了一份协议,一份章程(合资),一篇半的法律意见书,光前言就写了大半篇。其中包括资料全、取证、搜集、谈话、全面基础上认真全面研究资料,出具该法律意见书。 完备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事实的捕捉,法律体系了解,立法意图,法律实施状况,法律条文释义等了解。倾听客户的陈述,研究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专业部门法:例如公司法,反倾销,国际投资,公司证券等。很多有专业,没写好是因为你没想好,理解的不深。 2、法律文书的写作对象。 (1)向司法机关提交的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仲裁申请书、代理词、辩护词、证券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国别不同的企业要求不同,思维活动的方式不同,文化、宗教不同。

法律文书写作方法与技巧

法律文书写作方法与技巧 篇一: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技巧 本次讲座的主要目的。 市面上由很多讲司法文书写作的书籍(如教程、文书格式等),内容大多是公、检、法、公证、律师等文书的概念、分类、特点和格式(文书),这些大多是法学院中文教员编写的,如何写刑事、民事、行政起诉状、上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声明书、委托书、起草章程、合同、协议、招股说明书,如果这样讲并不是我的专长,我没资格来讲,而应由教授来讲。对我而言,本次讲座是一个命题讲座,主要从方法和技巧方面讲。 文章的写作没有诀窍可言。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是十分重要的。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等文书。 2合伙人和其他律师是否给你较多的业务。 3案件交予你做。 4、法律文书也是法律宣传教育的好范本。 经验和感悟,今天主要讲几个法律文书写作的几个问题: 1 一个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法律写作是语言运用的过

况,倾听客户的陈述,研究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专业部门法:国际投资,公司证券等。很多有专业,没写好是因为你没想好, 2、法律文书的写作对象。 (1)向司法机关提交的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仲裁申请书、代理词、辩护词、证券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国别不同的企业要求不同,思维活动的方式不同,文化、宗教不同。 3、法律写作内容不同,写作重点不同:调查事实为主,法律论述为主。 (1)大公司法律部留洋法学博士 法律差距,中日中美;法律实践如何,解释;司法判例的倾向等;学者意见。 (2)有时候有的客户需要简要分析和结论。就如修理电视,不必讲电路原理图一样。 二、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方法(或技巧)。 任何一篇文章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基本构造单位。作为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语言也不例外。研究这些要素的基本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有必要的。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主题) 法律文书的主旨(主题)是文书所表现出来的写作目的和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文章拿给的主题中心思想和基本观点。不同法律文书其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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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

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与答案

2003 年10 月全国高教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262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1 页至2页,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3页至8 页,共8 页;选择题30 分,非选择题70 分,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 A. 辩证统一 B. 相对独立 C. 相互包容 D. 相互补充 2.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 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是[ ] A. 刑事上诉状 B. 刑事自诉状 C. 刑事申诉书 D. 刑事答辩状 3.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助理审判员的应写明[ ] A. 审判员 B. 代理审判员 C. 助理审判员 D. 人民陪审员 4. 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 ] A. 案由 B. 补充侦查经过 C. 附项 D. 补充侦查结果 5. 记载新人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 ]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 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 D. 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6.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 定是[ ] A. 民事判决书 B. 民事调解书 C. 民事裁定书 D. 民事决定书 7. 法律文书在交代事实的因果关系中,除须叙述清楚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外,还应写清[ ] A. 行为的动机 B. 产生的后果 C. 行为的原因 D. 造成的影响 8.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是[ ] A. 评议笔录 B. 讯问笔录 C. 勘查笔录 D. 调查笔录 9. 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法院 C. 司法行政机关 D. 公安机关 10. 仲裁申请书当事人的称谓写作[ ] A.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B.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C. 原告人与被告人 D.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11. 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提审的民事案件,在判决书的主文之后,不写[ ] A.诉讼费用的负担 B.书记员姓名

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模板

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模板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 X 检 X 诉【年度】X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XXX 犯 XX 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XXX,被告人 XXX 及其法定代理人 XXX、辩护人 XXX,证人×××,鉴定人 XXX,翻译人员 XXX 等到庭 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XXX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XXX 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 XXX 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是否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篇一:法律文书写作要点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二、法律文书的类别第二节法律文书的沿革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二、中国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变化 二、侦查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三、侦查文书的分类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二、呈请立案报告书三、立案决定书 四、呈请破案报告书第三节强制措施文书一、呈请拘传报告书二、取保候审决定书、二、检察文书概况和分类 三、检察文书的结构及写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常用检察文书的写作方法 一、立案、侦查类文书二、公诉类文书三、抗诉类文书四、其他法律文书第四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三、第二审民事裁定书第六节民事调解书一、概念、功用 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三、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四、再审民事调解书第六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一、概念、功用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一、制作的合法性二、形式的程式性三、内容的法定性四、语言的精确性五、使用的实效性第四节法律文书的作用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二、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三、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四、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第五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二、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三、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四、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五、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六、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七、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八、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第一节概述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功用 执行通知书 三、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四、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 五、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六、通缉令

2019年法律文书写作格式

2019年法律文书写作格式 篇一:法律文书写作要点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二、法律文书的类别第二节法律文书的沿革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二、中国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变化 二、侦查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三、侦查文书的分类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二、呈请立案报告书三、立案决定书 四、呈请破案报告书第三节强制措施文书一、呈请拘传报告书二、取保候审决定书、二、检察文书概况和分类 三、检察文书的结构及写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常用检察文书的写作方法 一、立案、侦查类文书二、公诉类文书三、抗诉类文书四、其他法律文书第四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三、第二审民事裁定书第六节民事调解书一、概念、功用 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三、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四、再审民事调解书第六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一、概念、功用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一、制作的合法性二、形式的程式性三、内容的法定性四、语言的精确性五、使用的实效性第四节法律文书的作用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二、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三、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四、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第五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二、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三、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四、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五、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六、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七、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八、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第一节概述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功用 执行通知书 三、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四、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 五、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六、通缉令 第四节调查取证文书一、呈请搜查报告书二、搜查证 三、呈请扣押邮件、电报报告书 四、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 五、调取证据通知书第五节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一、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二、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与答案

2003年10月全国高教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262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1页至2页,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3页至8页,共8页;选择题30分,非选择题7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 A.辩证统一 B.相对独立 C.相互包容 D.相互补充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 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是[ ] A.刑事上诉状 B.刑事自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答辩状 3.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助理审判员的应写明[ ] A.审判员 B.代理审判员 C.助理审判员 D.人民陪审员 4.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 ] A.案由 B.补充侦查经过 C.附项 D.补充侦查结果 5.记载新人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 ]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 D.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 定是[ ] A.民事判决书 B.民事调解书 C.民事裁定书 D.民事决定书 7.法律文书在交代事实的因果关系中,除须叙述清楚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外,还应写清[ ] A.行为的动机 B.产生的后果 C.行为的原因 D.造成的影响 8.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是[ ] A.评议笔录 B.讯问笔录 C.勘查笔录 D.调查笔录 9.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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