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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财务报告规范信息披露

改进财务报告规范信息披露
改进财务报告规范信息披露

改进财务报告规范信息披

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无异是连接广大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纽带上市公司通过它把经营状况、赢利状况等各种信息传递给投资者;而投资者也是通过财务报告获取所需的信息做出自己投资的重大决策由此可见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财务报告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乃至其他信息需求部门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的信息披露中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和不规范等问题其中不乏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但鉴于财务报告对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本文将从财务报告的改进方面入手阐述信息披露规范的问题一、现行财务报告体系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表现出的局限性1.财务报告无法反映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非财务因素现在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创新等因素与企业的生存发展都有密切的联系另外企业的声誉、其能源的来源及产品的销售渠道等也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的影响但由于这些因素无法用货币形式进行描述所以无法在财务报告中列示财务报告所列示的信息是企业的经营成果但经营成果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现行的财务报告只能使报表的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形成这种状况的各种因素尤其是表外非财务因素缺

乏必要了解2现行财务报告主要是提供以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信息这一特点限制了其披露内容的充分性首先历史成本原则使得财务报表只反映已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的费用等历史性信息但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中不确定性信息比以前更多、更突出而目前的报表却无法披露与企业有关的各种不确定信息其次近几年来衍生金融工具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因为它可以“以小搏大”所以企业一旦参与交易就会承受很大风险而且这种交易可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极大影响衍生金融工具又无法用历史成本计量导致其有关信息无法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此外历史成本没有确认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化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收益的概念是以维持货币资本为前提的在通货膨胀时期报表上的费用项目并不包括维持实物资本所需要的部分赔偿金额从而使利润虚增信息失真财务报告主要提供以历史为主的财务信息无法反映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因此目前的财务报表普遍缺少前瞻性信息和预测性信息而许多信息使用者需要的恰洽是事业的前景状况历史信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示未来但决不能等同于代表将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展示着过去辉煌的业绩但随后经营状况却直线下降此时投资者也往往受财务报表的蒙蔽而遭受损失3.现行财务报告滞后性严重按照会计期间假设财务报告是定期编制和披露的我国《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中期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

编制完成并披露年报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试问在信息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这样长的时间间隔内企业的财务状况会发生怎样大的变化?最典型的例子是巴林银行1994年底其帐面净资产为450亿一500亿美元而到1995年2月底该银行已进入破产境地此时其1994年的财务报告还未完成由此可见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由于金融工具的创新等原因企业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因一笔交易而使财务状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目前财务报告的披露水平来看这种变化是无法及时使决策者获悉的除以上几点外财务报告还有其它几点局限性譬如它只能列示以货币表现的项目经常把重点放在法律形式上而不是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上等等、综上所述种种局限性的成因可分为两种一是由财务报告本身内在属性所决定的;一是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财务报告赖以发挥作用的条件有所变化使财务报告的质量有所下降对于前者我们不应过分指责相反的应考虑用其它方式宋弥补我们考虑的是在第二种情况下应怎样对财务报告进行改进使其逐步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步伐二、进一步满足信息披露要求的未来财务报告模式为进一步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财务报告应考虑到投资大众的广泛信息需求将企业经营面临的机遇、风险、前景、背景等信息更全面地揭示出来随着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趋复杂目前的财务报告体系必须在内容、体系等方面做相应改进才能

满足上述要求1.财务报表的改进(1)不再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前文已列示了采用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报告显示出的种种局限性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末来的财务报告将同时采用多种计量方法譬如针对新金融工具的出现可采用公允市价来计量在选择计量基础时随着对信息相关性的日趋重视将来市场价值或现行价值有可能作为一种计量基础形成一套独立的会计报告模式但就短期来看由于可靠性等原因似乎现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一时不能被取代(2)更多的披露不确定性和风险信息随着企业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营与财务风险不断提高不确定性信息大量增加企业需要加强对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控制财务信息使用者也迫切需要更多了解这方面的信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7年发表了《风险与不确定性特别工作小组报告》专门对重大风险、不确定性和财务弹性的披露问题发表意见因此财务报告将更多的披露有关企业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信息(3)更多增加分部信息跨国经营的大集团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分支机构都比较复杂提供分部信息显得日益重要分部报告的目标是就企业面临的机遇和风险提供多种标准的补充信息因此分部信息是全面分析企业所面临机会和风险的重要依据有关分部信息的确认与披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这是改进财务报告的一项重要的措施(4)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将日趋增加前文中指出许多影响企业经营状况的非财务因素无法披露类似的这种信息应在财务报表附注

中说明因财务报表的复杂化无法包容更多的信息而某些必要的说明又必须加以补充所以要在附注中说明另外还有一些采用与报表不同基础编制的信息等内容将更多的扩充到表外的附注中去以便使财务信息使用者更多地获知企业各方面的信息2.建立实时财务报告系统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财务信息披露的严重滞后不仅给信息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有时也为某些别有动机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人们迫切要求及时获得可靠的信息信息技术在会计信息系统的应用使建立实时报告系统成为可能电子联机实时财务报告将取代传统手工的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大大提高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相可靠性建立实时财务报告系统后企业所发生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事项都将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反映在财务报告上并将其存储在可供使用者查阅的数据库中使使用者随时查询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变动情况及其它主要事项虽然电子联机实时报告系统给传统财务会计及报告理论带来冲击但相信它是会计改革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必然产物三、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改革中应特别注意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因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很不规范在证券市场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改革仍稍显滞后财务报告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与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不无关联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改革应特别注重完善财务报告规范体系这也是我国目前“财务披露不规范”问题亟待解决的一个方

面1协调各项会计政策规范信息披露我国会计规定可谓政出多门关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有两个部门来制定财政部和证监会前者通过会计准则及具体准则对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后者主要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和《财务报表附注指南》进行规范两者尽管分工较默契但协调性不够应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使各项会计政策协调起来以便更好的指导信息披露工作2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加快具体准则制定工作我国目前已发表的具体准则只有很少一部分在我国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会计改革和财务报告的改进都需要具体准则的尽快出台而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定位和具体内容等许多方面都需要进行完善3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发挥审计鉴证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的签证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体系对财务报告的改进和信息披露的规范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参考文献1陈菲·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探讨J·财会月刊1998(2)2谢军如何面对信息社会财务会计的现在与未来J·财经理论与实践1999(1)3陈少华·企业财务报告理论与实务研究M·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经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八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十一条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如何把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

如何把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 审计实务:如何把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明确了重要性的定义,并要求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重要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也要求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及新三板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时遵循重要性原则,减少冗余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重要性的数量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业务特征、性质、经营规模,可按照绝对额、相对比例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 审计实务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财务报告披露的重要性原则: 1.不重要的财务报表项目不需要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单独披露。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即:并非所有财务报表项目都需要注释,不重要的报表项目不需披露。例如,金额较小的“应收(付)股利”、零星小额的“营业外收入(支出)”、仅发生手续费及利息收入的“财务费用”等科目,不需在附注中说明。 2.重要财务报表项目需要进一步披露明细项目的,也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只需披露大额、重要的明细项目,不重要的明细项目不需披露或可以汇总披露。例如,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开发支出、应交税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政府补助、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 只需要披露重要(大额)的明细项目还包括: (1)应收账款:本期收回或转回的重要坏账准备情况、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重要应收账款情况。 (2)预付款项: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3)应收利息:重要的逾期利息。 (4)应收股利: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收股利 (5)其他应收款:本期收回或转回的重要坏账准备情况、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重要其他应收款情况。 (6)短期借款:重要逾期短期借款情况。 (7)应付账款: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8)预收款项: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预收账款。 (9)其他应付款: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3.需单独披露的交易或事项(非单独财务报表项目)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例如,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情况及主要财务信息、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及主要财务信息(披露要求详见《审计执业问题解答第2号》、诉讼或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若企业存在上述事项,仅需披露具有重要性的交易或事项,金额较小者无需披露()。 4.充分披露风险较高或具有放大效应的项目。报告期内有的项目金额虽然不具有重大性,但可能对未来具有重要影响,如衍生金融工具及风险、公允价值信息、境外经营情况等,充分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决策。

完善新准则信息披露的“八项注意”

完善新准则信息披露的“八项注意” 会计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而依照会计准则规定将其财务状况、经营等会计信息资料及其他非财务信息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新会计准则虽然对会计信息披露做出了规范,但仍很不全面,在实务操作中难于正确把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为了提高财务报告与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的合法合规,必须进一步明确会计信息的披露与监管。 一、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五大问题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必须进一步夯实财务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基础。但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信息不准确 上市公司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外界投资者不能准确地判断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得公司财务信息不够真实。如有的公司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粉饰公司不利的财务现状,明明是亏损,但到投资者手中的财务报告却显示此公司连年赢利,以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来套取投资者的资金。 2.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根据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当发生可能对公司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立即编制重大事件公告及时向社会披露。但仍有一些公司违反这一规定,不按法定时间正式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一方面无异于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良机,从而使投资者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则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特别是发生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问题更为突出。 3.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 许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全面,存在与准则要求相违背的事项,这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产负债表项目中的长期待摊费用等虚资产占有较大的金额,存货中有许多滞销、报废的物资,固定资产有很多不能使用或与现实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 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 第四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

第八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第十一条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 第十二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 第十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五条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条公司不得延迟披露信息,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第八条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治理措施

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治理措施 【摘要】近年来,由于土地价格上涨,房屋需求增加等诸多因素造成房价节节上涨,许多房地产企业的规模迅速增大。同时,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目光投向房地产领域,大量社会闲置资金也纷纷进入这一领域。然而,调查数据表明,部分房地产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以骗取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极大损坏投资者利益。本文阐述了我国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从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治理措施,从而达到规范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关键词】房地产;会计信息;信息披露;治理措施 随着住房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猛,房地产成为了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当中的支柱性产业。然而由于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国家对其监管往往偏向于宏观经济调节领域,缺乏微观财务运营领域的相关规范,以及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限等原因,造成房地产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

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准确性,同时也不利于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因而规范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过程迫在眉睫。 一、房地产会计信息披露过程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准则指引不完善,无法客观评价企业业绩 我国在房地产领域会计准则的缺乏与滞后性是造成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首要因素。一般而言,从土地开发到正式投入销售取得收入,这期间往往要经过几年时间,在这个漫长的周期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大多计入管理费用,与此同时,与西方一些国家所不同,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房屋预售阶段不得确认销售收入,如此造成会计上的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原则无法得到体现,因而造成每年的损益表也会因此产生较大波动。这也造成了投资者从净利润等一般性财务指标出发去评判房地产企业业绩时所得到的信息往往缺乏客观性。 2.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不全面 房地产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前期投入巨大,其中蕴含了很大财务风险,同时由于房地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是国家经济调控的重点,这就使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同时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文档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文档 Full text content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 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insurance companies 编订:JinTai College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文 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共分五章35条,主要规 定保险公司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各项要求。下面小泰为大家分享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 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有效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保险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基 础上披露更多信息。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二)财务会计信息; (三)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四)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五)偿付能力信息; (六)重大关联交易信息;

会计信息披露案例

会计信息披露案例 【篇一:会计信息披露案例】 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披露典型案例的 评析和反思姓名:林荣钦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工商管理指 导教师:章达友 20051101 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是连 接广大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纽带,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 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 切身利益,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上 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既关系着股东的利益,又关系着证券 市场的稳定。 目前我国已经发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 原则要求和内容体系做出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 财务信息披露中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现象,既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 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使广大投资者蒙受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 和风险,因此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文针对我国近期资本市场上出现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 假案例,根据其虚假财务信息有关事实,分析其虚假财务信息的披 露手法,探究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原因,并对现有 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其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对策。 第一章为导言,介绍选题动机、目的及研究的思路。第二章为上市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介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 理论依据、目的、范围与相关规定。 第三章为我国上市虚假财务信息披露的典型案例分析,选择近期资 本市场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披露的案例,根据其虚假 财务信息披露的事实,分析其造假方式。 第四章为我国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典型案例的成因分析,从社会、个人、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本身来分析其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的形成原因。第五章为对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披露的防范对策,针对造成 上市公司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的原因,提出从法制建设、行业自律、 个人诚信建设以及增加财务信息披露内容等方面对披露虚假财务信 息的行为进行防范。 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防 范对策,希望能对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方 面有所启示或帮助。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证监会公告[2013]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适用本细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上述证券品种的信息披露、暂停及恢复转让、终止及重新挂牌以及挂牌公司并购重组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包括挂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其中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四条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挂牌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

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 第六条挂牌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挂牌公司股票情况。 有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上述报备事项发生变化的,挂牌公司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第七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挂牌时签署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第八条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挂牌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 第九条挂牌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细则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营业贷款行为和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客户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贷款投资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披露是指公司依法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等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予以公开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原则,规范、及时地披露信息。 第五条公司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贷款财产是否需要审计,视贷款文件约定。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六条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年度报告。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就公司概况、公司治理、经营概况、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重大事项等信息编制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是对年度报告全文重点的摘录; (二)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对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客户和相关利益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制作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并向社会披露;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公司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应按要求的内容与格式进行编制。 第八条公司年度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治理; (三)经营概况; (四)会计报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六)财务情况说明书; (七)特别事项揭示。 第九条公司应在经营概况中披露下列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概况。公司应披露风险和风险管理的情况,包括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政策、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产生风险的业务活动等情况; (二)信用风险管理。公司应披露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控制策略,风险评级及使用外部评级公司的名称、依据,信用风险暴露期末数,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不良资产的期初、期末数,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统计方法,抵押品确认的主要原则及内部确定的抵押品与贷款本金之比,有关保证贷款管理原则等; (三)市场风险管理。公司应披露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量值估算,分析上述价格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说明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和控制策略; (四)操作风险管理。公司应披露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并就公司对该类风险的控制系统及风险管理策略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 (五)其他风险管理。公司应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客户和相关利益人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并说明公司对该类风险的管理策略。 第十条公司应当披露下列公司治理信息: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情况; (二)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情况。

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业务活动环境,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促 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其他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司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将在其官方网站及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 渠道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展示信息披露内容。披露用语准确、精练、严谨、通俗易懂。 第四条公司其他互联网渠道包括公司手机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 微博等社交媒体渠道及公司授权开展信息披露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各渠道间披露信息内容将保持一致。 第五条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不做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信息披露内容 第七条公司应将向公众披露如下信息: 1、公司备案信息 (1)公司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信息; (2)公司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3)公司资金存管信息; (4)公司取得的公安机关核发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 (5)公司风险管理信息。 2、公司组织信息 (1)公司工商信息,应当包含公司全称、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状态、 主要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经营范围; (2)公司股东信息,应当包含股东全称、股东股权占比; (3)公司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 (4)公司分支机构工商信息,应当包含分支机构全称、分支机构所在 地、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员工人数;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及信息披露案例及其启示.doc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及信息披露案例及 其启示- “ 2001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在国家会计学院开办的”独立董事培班”上就”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及信息披露”做了如下阐述。 他说: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今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从负面来说,以”银广厦事件”为起点,整个社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穷追猛打,受关联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会计师事务所,从证券市场发展到现在,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人们不仅对业绩差的上市公司,甚至对过去的绩优股都表示怀疑,对所有会计师事务所也产生怀疑。从正面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和披露也因此而受到更大的关注。 他指出:信息问题是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因。因此,今天主要从上市公司会计的特点、财务审计特点、年度报表分析等五个方面来介绍有关这方面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5)股票发行上市带有一定程度的计划经济色彩。 二、上市公司会计的特点

(一)上市公司会计的一般特点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比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息更公开、更详细:上市公司要向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是非财务信息,对各种情况要作充分说明。 (2)更真实:因为对投资者来说,如果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他就无法按公司的基本面来投资,整个市场的规范发展就根本没有基础。 (3)更稳健:不能高估利润、资产,反而要充分估计可能存在的损失和负债、风险。 (4)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的特点 1、我国企业改制上市坐的多数是直通车,而且往往剥离或捆绑上市,剥离或捆绑一直缺乏公开、合理的规范。 2、由于多数是剥离或捆绑上市,因此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财务数据都是模拟,无可靠的历史资料为依据。因为一个企业一拆为二,拆出来的主体原来并不存在。按证券市场的一般做法,为便利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要提供3年的资料,这就需要模拟,这也是各个国家一个通行的做法。但也是由于模拟的做法,财务资料的可靠程度就成了一个问题。 3、剥离或捆绑上市导致另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手续没办齐或虚假。 4、相关政府部门可能出于种种原因而百般干涉。 5、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关系,公司有操纵利润的极大动力。按过去,股票发行价格是根据每股收益和市盈率来计算的,这样,

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措施及建构

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措施及建构 摘要:积极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保障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是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各项税收制度建立的基本要求,从本文的阐述中能了解到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后果非常恶劣,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国家都非常不利,最为主要的一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人员高素质、高道德水平的反映,所以说,强化管理、制定更加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不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具有责任心的会计人才,实现我国会计信息披露正常化、规范化、有效性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改进措施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措施 (一)健全法律法规 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用法律法 规的形式来确立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在原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最好能制定专门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企业的行为,使企业不得不担负起环境的责任,进行环境会计方面的信息披露。因为这是种最有效的方式,对于不披露的企业可以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

(二)从制度着手,制定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 为了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制定相 业在环境会计的披露上可以做到有章可循,对企业可以形成 定的约束作用。 (三)加快环境会计和相关法律专业人才培养 由于环境会计本身涉及到许多学科和领域,因此要求相 关的环境会计人员也应该具有更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既要 有会计学专业的知识,又要有地理环境科学方面的知识。所 以,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企业出发,增强企业现有会计人员 在环境会计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在大学里开设环境 会计课程,或者设置相关专业,培养专门的环境会计方面的 人才;另外,企业会计部门也可以聘用相关的环境方面的人 才作为顾问,引导企业进行环境会计核算并进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 二、构建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框架 (一)明确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 从目前来看,我国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主要集 中在一些重度污染的企业,如钢铁、造纸、化工、冶金等,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些重度污 染型的企业,而应该是所有的企业,因为环境的承载能力是 有限的,企业的生产活动离不开大气、水等资源。但是从我 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还不可能做到让所有的企业进行环境会 计方面的信息披露,所以应先在重度、轻度污染型企业中开 始,从而进一步推广到所有企业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设计 政府管理机构、投资者、债权人,还是公众等环境利益 关系人都非常关心企业和环境的关系,要求企业必须就企业 的发展状应的环境会计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要点 本文本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的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文本包含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实施等内容。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系统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还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第六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三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需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1. 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2. 基金合同; 3. 基金的投资情况; 4. 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5.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6. 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章各信息相关方的责任 第四章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五章信息传递的工作程序 第六章信息披露的权限和职责分工 第七章保密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其职责是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定期报告的资料收集和定期报告的编制等,在董事会秘书外出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理董事会秘书行使职责。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的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第五条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几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较多,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和财务信息披露通道,这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可持续成长的关键因素。为更好发展我国中小企业,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通过对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缺陷的分析,从而提出一些对策,促进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发展 中小企业在其规模、组织结构、企业组织形式等各方面与大企业有着明显的区别,中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这些特征的不同导致了中小企业在会计信息的需求、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等各方面与大企业截然不同,与大型企业相比,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格式,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过高、披露的信息质量低、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行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的缺陷,为优化中小企业信息披露体系相应建议。 1 现行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 会计信息的对外披露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外部信息需求者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企业向外界展示自我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1披露的信息质量低 质量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信息失真;二是会计信息造假。其原因是:一方面,有些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老化与专业知识较低,使得许多理论上完善的会计方法与复杂的会计技术无法实施,或在实施时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大量会计师事务所的涌现,竞争越来越激烈。事务所为了争取自己的一席之地,就与企业勾结,不仅不在审计过程中给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提出建议,而且协同会计人员造假。 1.2信息披露成本高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会计信息披露成本是昂贵的,因初始建立会计信息系统而发生的支出从而产生初始成本,另外还有为维护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维护支出成本。此外,还有可能导致竞争劣势的信息披露成本即竞争劣势成本,如:有关技术或管理创新的信息、有关企业未来发展的信息等,如果披露越充分详细,则竞争劣势成本越高,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越高。因此,有些企业常常采取保守、谨慎的态度,对此少披露或不披露。然而,此类信息又往往是潜在投资人或债权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最具相关性的信息。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正是陷于满足潜在投资人或债权人投资决策需求而又不使自身处于竞争劣势的两难境地之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讲解

成都工业学院投资学基础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投资学基础 课程类别:公共选修 教学班级:本科班 学生姓名:兰旭雨 班级:1305012 学号:42 课程考核成绩: 任课教师签名: 2014 年5 月15 日

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声誉,影响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证券市场就难以健康发展。因此,信息披露监管部门需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等力量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树立上市公司诚信形象,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顾名思义就是将信息公之于众,为公众所知晓,在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证券者,将公司财务、经营、投资结构、董事会构成等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供市场理性判断证券投资价值以维护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重要手段,它不仅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还通过对市场失灵的矫正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银广夏”等一批造假公司的曝光,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执法与监管方面还任重道远。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立法现状 我国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规范的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王保树先生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初步发展阶段、走向成熟阶段。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逐步完善,形成了现行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框架。从信息披露的内容上来看,表中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形成了以信息披露文件为主线的、由初始信息披露、定期性披露、不定期性披露和其他披露四部分内容组成的比较清晰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框架。 在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立法方面能取得以上的成绩,首先是应该肯定的。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在经济转轨时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思想认识上的模糊、制度的不健全和改革的不配套,使得上市公司的运作和特别是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框架,但在信息披露的立法上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细、可操作和公平执行的具体规范;透明度不高,有的规范已不执行,但未能出台新的规范替代,或者在实践中已有新的做法,却未形成规范对外公布;口头意见代法现象严重,法随人意,法随人变,政策多变;部门立法,部门分割,有的措施缺乏照应,有的相互交叉,有的则存在遗漏和抵触现象;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没有适当分离,造成根据需要立法或执法的现象,随意性大;形式不规范,体例不统一,编号不系统,给使用者造成很大不便。具体例如: 1、《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的规定不明确 一些定期性和不定期性报告中对重大事件的解释不够明确,对重大投

集团企业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信息披露管理 规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章各信息相关方的责任 第四章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五章信息传递的工作程序 第六章信息披露的权限和职责分工 第七章保密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其职责是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定期报告的资料收集和定期报告的编制等,在董事会秘书外出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理董事会秘书行使职责。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的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第五条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条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七条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公司应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互联网)获得信息。 第八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第九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上公告,在其他公共传媒包括在公司内、外部互联网、

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一、表外信息披露简述 (一)表外信息含义。表外信息是指提供方不可以或者不方便在法定会计报表中体现的,但它能够帮助报表使用者全面、精确地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财务状况以及将来的发展走向。因为表外信息的作用使得会计报表得到了补充以及说明。表外信息的特征就是从属性以及说明性,它不局限于固定的表格、方法比较灵活,且内容也比较丰富。 (二)表外信息的主要内容1强行揭露表外信息。可想而知就是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信息一定要予以披露。大致有:公司状况、财务会计报告及管理状况、财务报表批注、审计报告、董事、监事以及持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等。2自愿披露的表外信息。换个意思就是说,上市公司可以披露信息,也可以选择不披露信息。主要有利润预估信息,管理目标和规划,环境爱护报告以及社会责任报告等。 (三)表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1信度原则。不管披露的表外信息的内容如何,以及形式如何,都要保证信息的正确完整性。2相关性原则。也就是说会计信息是和信息使用者要解决的问题是有关的,主要是为了方便使用者所做的决定。3重要性原则。信息披露应有所侧重点,对那些重大事项以及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进行详细的披露。4完整披露原则。全方位的披露信息,会使得信息使用者更加详细的了解公司的状况。5合法性原则。准备财务报告时,上市公司要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会计人员不管何时都不能违反职业道德,不得披露不

真实的信息。6可理解性原则。会计信息要使得使用者都能理解,也就是信息必须简洁明了和易于理解。 二、我国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表外信息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披露表外信息的内在原因1反映公司的价值,树立良好的榜样。判断一家公司运作状况的好坏,通常是以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提高公司价值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树立良好的榜样。在市场上,对于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是十分关键的。因此,从上市公司层面考虑,不管业务状况如何,都要积极披露信息,有必要时可向外界发出信号。2再融资的重要性。上市公司大多有具备强烈的融资愿望,但再融资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既包含基础的硬指标,还需要公司改善市场形象、提高股价以获得再融资的资格。因此,上市公司可以披露表外信息的方式来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达到再融资的目的。 (二)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的外在原因1投资者需要表外信息。对于投资者而言,表外信息对于他们来说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进行投资决策时只是依靠基本财务报表是不够的,投资者还要掌握更多的信息。表外信息既可以体现上市公司以往的交易状况以及有关事宜,还可以洞察当前以及未来的状况。投资者可运用全面准确的表外信息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2债权人非常注重表外信息。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以及债权的保障程度是债权人最注重的两个问题。债权人能够充分利用表外信息,充分了了解上市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所要应对的财务风险,从而实现既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又能做出正确投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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