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及薪酬浮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将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相结合,有效地发挥薪酬的激励效能,激励全体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个人和组织业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1、绩效结果导向原则: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将个人薪酬与个人绩效相挂钩。
2、客观性和全面性原则:以日常管理工作中可观察到的事实或工作中的表现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辅助个人综合表现的考核方式。
3、SMART原则:季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立遵循SMART原则,即明确性(Specific)、可衡量性(Measurable)、可接受性(Acceptable)、现实性(Realistic)、时限性(Timed)。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
第二章薪酬结构与薪酬浮动
第四条员工的现金性薪酬由基本月薪、年底双薪、奖金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