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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女职工正常退休年龄规定告知单

企业女职工正常退休年龄规定告知单

企业女职工正常退休年龄规定告知单

同志: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劳政[1995]103号)、《浙江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浙劳政[1996]70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将女职工正常退休年龄规定告知如下:

国家法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内,原工人身份聘用到干部(管理)岗位,或被聘用为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在该岗位退休的,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即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在年满50周岁时选择按55周岁退休),根据本人自愿,也可按工人退休(即可选择50周岁退休);原干部身份聘用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在该岗位退休的,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即可选择按50周岁退休),根据本人自愿,也可按干部退休(即可选择按55周岁退休)。

本人已知上述内容。

本人签名: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流程一、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退休审批的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两联,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四、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男职工则不需提供);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五、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六、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需要移交社会化管理者 到杭州市退管中心一科办理相关手续(拱墅区湖州街158号)联系电 话:88024492 需携带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档案移交名册表加盖公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盖章。另外支付管理费用(190元/年,交至满75周岁为止)企业单位缴税在各区的可领取一份说明至缴税所在区的财政局盖章免支付此费用。 办理完毕后领取《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通知单》及各类表格的复印件。 七、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 由企业单位开具介绍信至现单位所在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组织部开出联系函至员工户籍地所在的区组织部加盖印章一并交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党支部 八、领取退休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后到杭州市社保大楼一号楼3号窗口加盖钢印交给职工本人即可。 九、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者,无需单独办理,退休手续办 理完毕之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退休条件者需到杭州市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中河 中路248号)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2010年10月2日 一、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中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国家退休年龄新规定、国家规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最新退休年龄政策65岁 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退休年龄政策 1.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北京退休年龄新规定、深圳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1.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自谋职业者退休年龄是多少 1.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

如何确定女干部、女职工退休年龄

如何确定女干部、女职 工退休年龄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如何确定女干部身份,满龄退休如何认定? 一、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的确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认定为干部的,按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一、女员工能否办理退休的前提是确定其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 二、目前她们的身份已不能根据档案身份确定,而是根据办理退休手续时前一年的实际工作岗位(以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准)来确定。 任何人在管理岗位上工作超过1年以上,就要满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同样,即使档案身份为干部的,目前实际在普通工人岗位上工作超过一年的女员工满龄退休年龄可以确定为50周岁。 三、员工工作岗位如果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及时反映出岗位变动情况,以避免员工在退休年龄方面引起的劳动争议。

四、女员工的工作岗位难以认定为工人或者干部(技术)岗位的,以及女员工内部退养后,均可按选定的退休年龄办理。 具体为在50-55周岁之间的女性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退休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选定一个退休年龄。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一、哪些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除了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限定在两类情况:一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二是有三年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其依据是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6号)。3年压锭任务完成后,此政策不再执行。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破产企

2020退职人员新政策

2020退职人员新政策 一、大龄下岗失业职工现行政策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二、下岗失业职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规定 1、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2、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 龄段; 3、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 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 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 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 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 行停止。 四、自行提前退休政策 【男性提前退休政策】

1、男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年龄50岁-54岁之间,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 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即55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3、男性选择60岁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费一直发放到正常退休为止。 【女性提前政策】 1、女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退休工资按照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0周岁,退休工 资不再纳税。 2、女性退休50岁,工龄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变。 3、未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患有癌症及其他绝症,或者因致残失 去完全行为能力的,工龄达到15年以上应准许退休。 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尚未就业的人员。 【主要区别】: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 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 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2、在2008年年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 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 业人员。 1、干部退休政策

最新-2019年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精品

2019年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第一步 2019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 从2019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 报告认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 报告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具体来说,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报告通过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自2000年起每年度发表,通常以鲜明的主题总结人口与劳动问题及研究成果,展望和预测未来人口、劳动与发展。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标准,是建国初期人均预期寿命40多岁的情况下制定的。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介绍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尹蔚民介绍,我国目前的退休政策是新中国成立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确定的,当时人口的预期寿命不到50岁。

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退休管理 办法 年月日()人字 第号 第一条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于公司,为了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职员,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第三条退休种类分为: (一)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服务满25年以上。 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岁。 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岁为止。 (二)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年龄满60岁。 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第四条退休金分一次退休金和一次退休金及年金两种。 服务15年以上者,退休职员可以选择一种方式领取退休金,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的总数,以该期间总日数乘以50,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丨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1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且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

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第五条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加发退休金。 第六条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止计算。退休之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人职务年资: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间;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二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第七条年龄的认定以户口本所记载的资料为准。 第八条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九条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第十条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退休职员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 第十一条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 第十二条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一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 第十四条本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从业人员退休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以正式编制内的从业人员为限,聘约、定期契约或临时人员不适用。 第三条申请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休: (一)服务满15年以上,年龄满55岁者。 (二)服务满25年以上者。 第四条命令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一)年满60岁。 (二)因公伤病逾24个月未复职者。 (三)心神丧失或因公致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 第五条退休金的发给标准从业人员的退休,按其年资依本办法附表规定计发退休金。 第六条公伤病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因公伤病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而言: (一)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者。 (二)因患职业病者。 (三)在工作场所遭遇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心神丧失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伤及精神失常而不能治愈者,所称“残废”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失残视觉者。 (二)失残听觉者。 (三)丧失言语功能者。 (四)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五)失残其他重要机能者。 第八条退休人员改聘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其服务部门除工作需要得呈总经理核准以聘约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外,本关系企业不得再予任用为正式编制内人员。 第九条退休表件的填报申请退休者应填具“申请(命令)退休表”二份,连同证明文件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核决权限呈核。命令退休的表件由其服务部门填报。 第十条宿舍迁让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配住有公司宿舍者,于其迁让公司宿舍后,方得具领退休金。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修改时亦同。 纤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友退休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友,系指在本公司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及公司与工厂所有辅助生产的工人(警卫、信差、司机、木工、电工、杂工) 第三条本办法颁布前已在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

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_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休)

【辞职报告】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2017年女职工55岁退休年龄_2017年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7年女职工55岁退休年龄_2017年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休) 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是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外常见的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

对于连续工作年限,通常双方并无争议,但是,对于解除合同时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存在重大分歧,且此问题直接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对该问题的厘清,有助于双方依法处理相关争议,用人单位也可以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对企业职工属于工人还是干部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经常存在认识分歧而引起退休争议,那么女工人和女干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具体有哪些法规政策规定?在此,笔者整理如下 1999年3月1日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一条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 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 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 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 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 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C/D中选择一项填写): 我们的参赛报名号为(如果赛区设置报名号的话):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参赛队员 (打印并签名) :1. 2. 3.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 (打印并签名): 日期:年月日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2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编号专用页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全国统一编号(由赛区组委会送交全国前编号):全国评阅编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摘要: 本文研究的是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问题,通过对问题背景及附件资料进行深入的分析,采用数据拟合、求平均值、图表等方法建立了相应的数学模型,得出各个问题较合理的结果。 对于问题一,先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和工资增长采取了经济预测,再采用多项式拟合的方法预测出从2011到2035年山东省的年平均工资(见表一)。 对于问题二,在已知的基础上,结合问题一的结论和附件2可以求出2009年该企业各年龄段职工工资与该企业平均工资之比(见表三),又根据职工缴费指数的参考值和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考虑某职工自2000年起分别从30岁,40岁开始缴养老保险,一直到退休(55岁,60岁,65岁),建立了模型一,根据模型一计算出在这6种不同的情况下的养老金的替代率为25.56%、30.67%、34.92%、15.36%、20.45%、25.60%。 对于问题三,是在问题二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该职工30~55岁、30~60岁、30~65岁各年龄段缴纳的总金额分别为155940元、287268元、509676元; 再得出该职工从退休到75岁死亡,这段时间内每年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分别为:11004元、24804元、60552元; 最后得该职工缴存的养老保险金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的差额(见表五、六、七); 对于问题四,是在深入分析前三个问题的基础,给出了提高养老金增值率、采用多层次的企业养老统筹体系、深化改革等方案措施来实现既要达到目标替代率又要实现收支平衡的目的 经检验,各问题解决的结果较合理,所采取的错施对我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政策.doc

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政策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政策(二) 更新:2018-11-09 21:56:41 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岁至6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岁至74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33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210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100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 2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劳社[2001]362号 各市、县(区)劳动局,中央属行业单位: 为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已纳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及其职工(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及其职工,下同)退休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条件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行为 (一)国家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得: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中: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特殊工种名录按国家劳动保障部或中央有关部(委)现公布的特殊公众名录执行。 (三)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提前办理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鉴定标准,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工

非因工伤残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执行;个别特殊病例无法按照上述鉴定标准执行的,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可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 (四)列人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计划的企业职工可提前5年退休,或经省政府批准参照试点城市的有关规定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可提前退休。具体企业名单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为准。(五)凡符合上述退休条件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企业职工,可凭《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到与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手续。其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按规定予以一次性支付,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六)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公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本人档案户《招工(千)登记表》、《军人人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本》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七)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 休。(八)职工到达规定退休年龄的,应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

女职工的退休年龄谁说了算

女职工的退休年龄谁说了算? 2014-6-6 11:26|发布者: 51编辑|查看: 480|评论: 0|原作者: 张佶 近日,笔者收到了一则判例,分别针对女职工的退休的两个问题:一是女职工退休年龄应该怎么甄别?二是办理女职工退休手续又应当怎样避免法律风险?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2014)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35号】,其中载明的案件主要情况如下:上诉人李某认为被上诉人上海某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在李某年满50周岁之际与其终止了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规定。李某认为,她拥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在职期间所担任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其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而非50周岁。上海某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则认为,李某在职期间从事销售工作,该岗位不属于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按照相关规定,因是否属于管理或者技术岗位而引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故对李某的上诉请求不予处理。” 很多HR们不尽要问:女职工退休年龄争议,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职工与企业之间又出现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我们究竟应该怎么从养老保险体制及相关法律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和实践操作呢? 笔者有感而发,浅谈对这些相关问题的法律思考。 一、国家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法律法规体系 据笔者了解,现行的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这些: 1、1974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1995年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75条: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3、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均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随着这些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有着传统的“干部”与“工人”之分。即女干部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女工人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

我国现行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我国现行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退休年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所规定的。1978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批准的、至今仍具有效力的《国务院关于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构成了我国几十年来退休年龄制度的基础。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全国各省女性职工退休政策文件集(五) 上海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沪社保业一(1996)76号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九月三日 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

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推进内部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国家关于职工正式退休的有关政策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制定公司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正式在岗员工。 第二条内退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方可提出内退申请: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及以上(含*信息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工作时间); 二、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 三、确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胜任岗位,或因公司原因待岗的。(身体原因以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定点的三甲公立医院证明为准;如员工的病症对工作无明显影响,公司可在上述条件下,指定另一家三甲公立医院,要求员工进行复查) 第三条内退手续 符合内退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本人填写《内部退休申请表》,通过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复核并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签订内退协议。 第四条内退待遇

一、内退期间,公司按月发放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按内退员工的社保缴纳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司龄*50元”作为月发放标准。同时,内退员工不再享受公司各项福利津贴及补助(包括:高温补助、餐补、奖金、职称津贴等),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二、内退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原符合参加企业年金条件的员工继续参加单位企业年金的缴纳,以内退生活费作为缴纳基数。如果内退生活费低于最低基本社会保险规定的投保基数,以最低规定基数缴纳,个人应交部分由单位从每月生活费中代扣。每年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的缴纳基数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三、每年年度体检(同在职员工)。 四、节日慰问同在职员工(目前为800元/年)。 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视同在职人员计算工龄。 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它退休条件时,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执行退休人员待遇,停止执行内退待遇。 七、内退生活费随社保缴纳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做相应调整,司龄的核算以申请内退当年为准,后续不再调整。 八、在中国*成立之前已内退的员工,其内退待遇标准按原核定标准继续执行,不做调整。 第五条内退管理 一、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不能自行提出终止内退协

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制度

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制度 一、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二、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 四、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五、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 六、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七、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 1、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2、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 3、退休员工,享受国家的副食品补贴。 4、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

5、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 八、退休人员的档案: 1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 2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3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 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制度[篇2]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退休人员的管理,鼓励员工长期服务于公司,维护退休员工权益,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尊重和关爱,使之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现特制定退休管理制度。本退休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非公司员工可参照执行。 一.退休条件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员工,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一)正常退休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男性员工:年龄满60周岁。 女性员工:普通岗位员工,年龄满50周岁;管理岗位者,年龄须年满55周岁。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上级主管领导认为需要延长

职工退休增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

职工退休增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

职工退休增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 职工退休,按国家及省现行规定可享受增发养老金的条件及标 准为: 1、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一直保持荣誉的,退休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3%的养老金;获省劳动模范称号二次以上并一直保持荣誉的,退休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获省劳动模范称号一次并一直保持荣誉的,退休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全国、省劳动模范增发的养老金不重复享受。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按《四川省劳

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62号)予以奖励,退休时不再增发养老金。 2、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3.企业中属于三线艰苦地区一、二类区工作累计满二十年的国防科技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在三线艰苦地区三类区工作累计满二十年的国防科技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部队服役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部队服役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

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在甘孜、阿坝、梁山“三州”工作满10-15年的科技人员和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在“三州”工作满15-20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和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在“三州”工作满20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和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3%的养老金;从内地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满20年以上的科技人员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 在三线艰苦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退休享受增发养老金的人员,按规定应是在办理退休后继续留住在就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否则不予享受增发养老金待遇。

【推荐】上市公司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制度

股份公司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制度 l 总则 1.1 为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退休职工的方针、政策,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难解忧,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安度幸福的晚年。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退休职工。 2 机构设置 2.1 公司设立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退管会),退管会主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工会分管副主席担任。退休职工的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会、团委、党政部门、劳资部门、管理部门、后勤部门、职工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2.2 退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工会分管副主席兼任,退管会日常工作由退管会专职干部负责。 2.3 各分厂(部门)由党、政、工组成3—5人的退管领导小组,分厂(部门)行政领导任组长,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负责本单位退休职工的有关事宜。 2.4 按退休职工分布区域,建立网片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负责联系本片组内退休职工的有关事宜。3 管理职责 3.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退休职工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维护退休职工的权益,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3.2 向退休职工通报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情况。 3.3 组织退休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协助地区搞好社会治安,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3.4 经常倾听退休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关心退休职工生活,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在公司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5 积极创造条件,为退休职工开辟活动场所,组织退休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3.6 对退休职工中的孤寡老人和经济上特困的人员,区别情况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尽量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3.7 按“量入为出”和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管好、用好退休经费。 4 工作制度 4.1 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二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退管工作的有关事宜。 4.2 办公室对退管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打算,月有活动。 4.3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片组长会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了解信息解决问题。

2019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19 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导读】 2017 年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 岁,女年满55岁;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申请退休。 一、企业工人退休年龄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 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 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 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 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水平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水平的。 2017 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二、机关干部退休年龄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都能够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 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 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水平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水平的。 三、身份难以认定的以及其他退休年龄规定 (一)女职工工作岗位难以认定为工人或者干部(技术)岗位的, 以及女职工办理内部退养后,均可按选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即在 50 至 55 周岁之间,由女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 选定一个退休年龄,并以选定退休年龄满周岁的当日为准,计算退休 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原工人 岗位转为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工人岗位的, 应即时将其变动情况报参保所对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养老经办机构 备案。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按现岗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最新退休年龄规定出台 2017 年延迟方案出台,设定 5 年左右的“缓冲期”, 2022 年正 式开始实施,直至 2045 年完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 延龄退休,建议到 2045 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 65 岁。现行退休年 龄是为,男性 60 周岁,女性 50 周岁。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 就,称我国是当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 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 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最新退休年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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